文档内容
品质源于责任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
主讲人:李梦娇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目 录
第七编 侵权责任 ........................................................... 1
第一部分 高频考点 ......................................................... 1
第一章 基本规定 ......................................................... 1
第二章 损害赔偿 ......................................................... 1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2
第四章 产品责任 ......................................................... 3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3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 3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 4
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 5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 5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 5
附 则 .................................................................. 5
第二部分 牛刀小试 ......................................................... 6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一部分 高频考点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甘风险】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
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
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
百零一条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自助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
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
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
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新增紧急自卫权及
其限制】
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
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
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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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
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
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委托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
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
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
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
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
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
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
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
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
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不侵权声明】
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
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
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
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
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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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
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章 产品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五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
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流通后发现有缺陷的补救措施和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
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
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侵权责任】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
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
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
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
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
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的除外。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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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
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章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
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
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
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
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
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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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 【民用核设施或者核材料致害责任】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
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
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
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
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
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附 则
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 【法律术语含义】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
“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施行日期及旧法废止】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总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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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牛刀小试
1.(单选题)下列对于《民法典》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划分说法错误的是:
A.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侵权人违法故意污染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C.公益诉讼中,国家机关无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鉴定评估等费用
D.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2.(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对于《民法典》的医疗损害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B.医疗机构遗失病历资料的,不能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C.医疗机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承担部分补充责任
D.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单选题)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
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A.生活费 B.营养费
C.精神损失费 D.误工费
4.(单选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
责委托给他人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村委会 B.民政部门
C.监护人 D.受托人
5.(单选题)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
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
当承担( )责任。
A.侵权 B.连带
C.补充 D.违约
【答案】1.C 2.D 3.B 4.C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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