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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索引
公务员法
一、公务员的基本要素
(一)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1.概念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范围
公务员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
(二)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
1.职位类别
我国公务员职位目前主要有3个类别: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具有职位特殊
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国家可以增设其他职务类别。
公务员法
2.职务与职级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
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
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公务员法
3.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级别共27级。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是
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
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注意:职务、职级与级别之间并非一一对应,会出现“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情况。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二、公职的取得
公职的取得是关于公务员录用和任用的制度。
(一)公务员的录用
1.适用范围
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录用办法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公务员法
3.不得录用的情形(受刑罚,被开除,除党籍,纳失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试用期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公务员法
(二)公务员的任免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
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1.选任制
选任制是指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方式任免领导职务公务员。
2.委任制
委任制是任免机关委派公务员担任一定的职务或职级的制度。
公务员法
3.聘任制
(1)适用范围
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涉及
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2)聘任合同
①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
更或者解除。
②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③聘任合同期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至12个月。
补充:聘任制合同纠纷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
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务员法
三、公职的履行
(一)考核
1.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
2.考核方式
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3.考核结果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法
(二)奖励
1.奖励原则
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奖励种类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称号。
公务员法
(三)惩戒
惩戒是指对违反法律和纪律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所给予的处分。
1.处分的种类、期间及待遇
种类
是否影响其已有待遇
受处分期间待遇
受处分期间
警告
不影响其现有职务、职级、级别
及工资档次
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
6个月
记过
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级别
和工资档次
12个月
记大过
18个月
降级
级别降低
24个月
撤职
撤去现职,同时按规定降低级别
开除
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人事关系,终生不得再担任公务员
公务员法
2.处分的解除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
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
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公务员法
(四)交流制度
1.调任(从外到内)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2.转任
机关内交流。
转任是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变动。
公务员法
(五)回避制度
1.任职回避
(1)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
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
担任领导成员。
公务员法
2.地域回避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
地域回避。
3.公务回避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的
利害关系的;
③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公务员法
(六)禁止性纪律
1.在职禁止
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
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2.离职禁止
(1)禁止事项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
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适用对象
适用于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不包括被开除、辞退、取消录用的公务员。
(3)适用期限
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
公务员法
四、公职的退出
公务员退出公职的制度主要是退休、辞职和辞退。
(一)退休
退休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条件的变化而消灭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公职关系的制度。
公务员法
1.法定退休的情形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
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
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2)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2.申请提前退休的情形(本人自愿申请,任免机关批准)
(1)工作年限满30年的;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
(二)辞职
辞职分为辞去公职和辞去领导职务。
1.辞去公职
公务员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并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依法解除其与机关
的职务关系。
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法
2.辞去领导职务
(1)法定辞职: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
(2)自愿辞职: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3)引咎辞职: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
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4)责令辞职: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
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公务员法
(三)辞退
辞退是因为公务员担任公职存在缺陷,国家单方面解除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公职关系的制度。
1.予以辞退的情形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
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
30天的。
公务员法
2.不得辞退的情形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公务员法
五、公职的保障
(一)复核与申诉
补充:公务员对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提出申诉:
1.处分;
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3.降职;
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5.免职;
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获批准;
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法
五、公职的保障
(一)复核与申诉
1.公务员对人事处理不服→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原机关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书
面告知申请人→再不服,15日内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原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受
理申诉的机关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2.公务员对人事处理不服→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
情复杂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
3.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二)控告
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
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知识拓展】处分与政务处分
公务员法
政务处分法
处分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
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
处分期间
及待遇
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
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
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
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
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
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
晋升工资档次。
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
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公务员法
处分的
竞合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处分的
通知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
务员本人。
决定给予政务处分的,应当制作政务处分决定书。
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和被处分人所在机
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监察机关应当根据被处分人的具体
身份书面告知相关的机关、单位。
申辩权
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分。
不得因申辩而加重政务处分。
公务员法
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
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组织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党纪政务处分
合并使用。
公务员法
处分的
解除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
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
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
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
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
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
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
解除。
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
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
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
酬待遇。
公务员法
救
济
途
径
【途径1】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
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途径2】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
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
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
十日。
【总结】
途径1:30日内申请复核→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不服→15日内申诉
→60+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部分可以再申诉※)
途径2:30日内申诉→60+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部分可以再申诉)
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
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
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
复审决定。
监察对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
以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复核
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总结】
1个月内申请复审→1个月内作出复
审决定→不服→1个月内申请复核
→2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公务员法
处分的
执行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
行。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而被加重处理。
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政务处分决定的
执行。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
重政务处分。
公务员法
※【经典考题】
1.【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单选)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处
分的是( )。
A.警告
B.降级
C.降职
D.撤职
公务员法
2.【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单选)以下情况中,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需要任职回避规定情
形的是( )。
A.小张和他的妻子在同一个厅级机关分别任不同处的处长
B.老李是某厅级机关处长,其女儿是该处人事科的科员
C.小刘是某厅级机关财务处科员,其妻小梁是该厅老干部处科员
D.老周是某厅副厅长,其妻老钱是该厅人事处主任科员
公务员法
3.【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单选)关于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和级别正确的是( )。
A.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属于领导职务
B.一级主任科员甲的级别可能高于科长乙
C.公务员职级在省部级以下设置
D.公务员职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公务员法
4.【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多选)根据工作需要,A县商务局局长孙某转任C县交通运输
局局长,C县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 )确定孙某工资以及其他待遇。
A.领导职务
B.职级与级别
C.工作经历
D.考核等次
公务员法
5.【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多选)根据《公务员法》,下列情形可以提出申诉的有
( )。
A.王某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B.新录用的公务员张某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
C.公务员赵某旷工被记过处分
D.公务员李某疏忽大意造成重大事故被辞退
公务员法
6.【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判断)公务员有违法行为,被所在单位记大过处分后,监察机
关可以给予政务处分。( )
7.【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判断)首次使用政务处分概念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员法》。( )
公务员法
8.【2022年山东-行政执法】(多选)某村委会主任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监察机关可以
予以( )。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减发或者扣发补贴、奖金
9.【2024年广东-行政执法】(判断)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
公务员法
10.【2023年广东-行政执法】(判断)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
的,在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后,可以不予执行。( )
11.【2024年广东-行政执法】(单选)公务员吴某因酒驾,被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记过处分,
其受处分的期间为( )。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公务员法
12.【2024年广东-行政执法】(单选)陈某大学毕业后被某区民政局录用为公务员,在民政
局工作不满两年被辞退,陈某被辞退的原因可能是( )。
A.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B.旷工一年内累计达到十五天
C.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
D.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天
公务员法
13.【2023年广东-行政执法】(单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王某2021年6月因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行为,被所在单位给予记大过政务处分,但不影响其
2022年6月的职务晋升
B.钱某对单位给予降级的处分不服,可以在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
请复核
C.李某作为公职人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所在单位不得予以开除
D.张某被开除公职,三年后可以报名参加公务员招录
公务员法
14.【2023年深圳-行政执法】(单选)李某是某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员。下列情形中,李某不
会被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是( )。
A.李某看到张三殴打李四而不制止,导致李四被打成轻伤
B.李某看到吴某到某居民楼涂画低俗涂鸦而不制止,导致楼体遍布涂鸦,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C.李某看到流浪的金某正在偷窃某小吃店的烧鸡,感念其可怜,未予制止
D.李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刘某当场处以20元罚款
公务员法
15.【2022年广东-行政执法】(判断)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
理的,监察机关不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
16.【2022年广东-行政执法】(单选)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不属于该处分种
类的是( )。
A.通报批评
B.记过、记大过
C.降级、撤职
D.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