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2025 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前 10 大考点
考点1: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施工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2%;勘察设计≤10万元;材料设备≤80 万元。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一是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二是中标
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三是中标人根据
规定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四是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施工预付款担保:金额应当与预付款金额相同。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
考点2:工程建设涉及的主要险种
项目 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 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险
投保人 国内: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 国家鼓励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购买
业主、承包商或者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
被保险人 16-65周岁,占投保团体人员≥75%,人数>5人
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因工程意外的第三人
①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暴雨、地面下陷下沉 保险期间从事建筑施工及相关的工作,或在施工现
责任范围
等;②意外事故:包括火灾和爆炸 场及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
①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不保:施工方法
非意外伤害、与施工无关、战争、吸毒、犯罪、酒
除外责任 不当、设计错误、超负荷。②必然发生的损失不保:
驾四类特殊期间
机械磨损、维修检验等。③开工前或验收后不保。
保险期限 任何情况不得超过保险单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终止日。
考点3:评标程序及方法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
定标:应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
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纲要或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备选投标方案规定: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投标的否决: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②投标联合体没有
提交共同投标协议;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④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
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考点4:工程施工招标程序
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①工期不超过12 个月;②技术相对简单;③设
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
施工招标准备工作:成立招标机构及备案; 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施工招标文件: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②投标人须知;③评标办法;④合同条款及格式;⑤
工程量清单;⑥图纸;⑦技术标准及要求;⑧投标文件格式;⑨其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供最新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2069910086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标底是招标人的绝密资料,在开标前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准备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应不少于 5 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实施招标投标程序。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3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
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①投标人承担自己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②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
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现场踏勘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④对招标文件进行
澄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
标预备会: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
组建评标委员会: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①技术复杂、②专业性强或者③国家有
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一般按照择优的原则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重新招标: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家;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
考点5:投标人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
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申请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和联系方式等公告内容。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二者审查的时间是不同的,审查的内容和方法是一致的。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审查时间、适用招标方式 投标前、公开招标 开标后,评标前,邀请招标
①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的项目;②单件性特 ①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的项目;②通用
适用范围
点,且技术难度较大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 性、标准化项目
资格审查办法:分为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审查办法 特点
合格制 优点:合格制比较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标人获得最优方案;缺点:可能会出现人数多,增加招标成本。
有限数量制 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均通过资格预审。超过规定数量,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①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说明。②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③属于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④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最低价评标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
评审标准类型 评审因素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格式、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唯一性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项目经理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施工设备
投标报价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应当否决投标,大写金额与小
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有专门要求的招标项目。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考点6: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特点
采购方式 适用范围 优缺点
避免了招标采购的复杂性,工作量小、耗时短、交易成本低,进
询价方式 数额不大和标准规格产品
行了供货商之间的报价竞争,但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适用于零星、应急,或只能从一家供 达成交易快,有利于及早交货,但采购来源单一,缺少对价格的
直接订购
应厂商获得,或必须由原供货商提供 比选,适用的条件较为特殊。
有利于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扩大比选范围、实现公开公平
招标投标 大宗及重要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
竞争,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周期长,适合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
考点7: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施工合同文件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材料/设备合同 FIDICEPC合同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投标函 通用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业主要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 明细表
发包人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发包人要求 通用合同条款 投标书
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图纸 承包人建议书 供货要求 联合体保证
勘察纲要/设计方案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价格清单 分项报价表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材料质量/设备技术指标
勘察合同: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勘察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工程基础资料;本勘察服务合
同及补充合同;本工程设计和施工需求;合同履行中与勘察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设计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工程基础资料;本设计服务合
同及补充合同;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资料:①本工程的批准文件,以及用地、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
②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③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
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④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勘察人的一般义务:①遵守法律;②依法纳税;勘察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
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③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勘察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文件,以及为完
成勘察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实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
护、管理和拆除。④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⑤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勘察人,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勘察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 天前将拟更换的项
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
勘察要求: 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
准。试验要求:试验报告加盖 CMA 章并由试验负责人签字确认;试验负责人应当通过计量认证考核。
临时占地和设施要求:勘察人应当根据勘察服务方案制订临时占地计划,报请发包人批准。位于
本工程区域内的临时占地,由发包人协调提供。临时设施的修建、拆除和恢复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合同价格与支付
项目 内容
签证 勘察、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
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分析、评估、配合审
勘察合同价格 查等,编制勘察文件,设计施工配合,青苗和园林绿化补偿,占地补偿,扰民及民扰,占道施
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农民工工伤保险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设计合同价格 收集资料,踏勘现场,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
不含在合同中费用 发包人要求勘察人/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费用
违约责任
违约方 违约形式
①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②勘察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③
勘察人违约 勘察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勘察,从而造成工程损失;④勘察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⑤勘察人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勘察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勘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费用;②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停止;③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
发包人违约
合同;④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8:监理人
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居于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
核心地位,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1.受发包人委托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
①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发出指示、检查施工质量、控制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
②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以及具体施
工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的权力;
③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应遵照执行;
④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独立处理或决定有关事项,如单价的合理调整、变更估价、索赔等。
2.居于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核心地位
①监理人应公平合理地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发包人对施工
工程的任何想法通过监理人的协调指令来实现;承包人的各种问题也首先提交监理人。
3.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给承包人发出的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如果监理人的指示错误或失误给承包人造成损
失,则由发包人负责赔偿。通用条款明确规定:
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施工成本增加和(或)工 期
延误, 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②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和责任。
考点9: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和数量:提交设计文件的期限、数量,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等。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属于发包人责任。不利气候条件对施工的影响则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物价浮动的合同价格调整: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调价条款,工期在 12
个月以内的简明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没有调价条款,工期12个月以上的施工合同,设有调价条款。
办理保险的责任:承包人办理保险,承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最直接责任人,因此均规定由承包人负
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并承担办理保险的费用。
具体的投保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需要变动保
险合同条款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采用平行发包的方式,由发包人投保为宜。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损失赔偿的不足部分按合同相应条款,由该事件的风险责任方负责补偿。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赔偿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发包人的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地下管线、设施资料;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
道路的通行权;组织设计交底;约定开工时间。承包人的义务:现场查勘,核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编制施工实施计划(质量、环保);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测
设施工控制网;提出开工申请。监理人的职责:审查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保护措施);审查进度计划(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发开
工通知,开工日期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合同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计算。
考点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 1 年,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运行期间出现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应负责修复。
承包人责任原因产生的较大缺陷或损坏,发包人有权要求延长该部分工程或设备的缺陷责任期,延长
时间在内的缺陷责任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 年。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起算。
承包人原因的延误: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于承包人原
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提前竣工协议内容:①赶工措施;②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③发包人所需追加的合同价款;④提
提供最新高端VIP课程+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2069910086前竣工给发包人带来效益;⑤应给承包人的奖励(可为发包人实际效益的20%)。
项目部的人员管理:质量检查制度,规范施工作业的操作程序(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
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撤换不称职的人员。
监理人的质量检验和试验:①不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
担;②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暂估价: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暂列金额:用于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计日工)。
质量保证金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从承包人本期应获得的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因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后的款额为基数。
工程计量: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已批准承包人的支付分解报
告确定。单价子目的计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7 天内进行复核,未在约
定时间内复核,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
基础,不考虑市场价格浮动的调整,除变更外,通常不进行现场计量,只进行图纸计量。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包括:①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③索赔金额;④本次应
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⑤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⑥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监理人 14 天内核查;发包人 28 天内支付。监理人出具的进度付款证书,
不应视为监理人已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承包人安全责任: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制定紧急预案,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制定施
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
和劳动保护用具;承担其履行合同所雇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责任。
变更范围: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②改变
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③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④改变合同中
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⑤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变更的估价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
用;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不利物质条件:属于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
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不可抗力事件: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的管理: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
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永久工程,包括已经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
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和承
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
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
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标准施工合同中应给承包人补偿的条款
序号 主要内容 工期补偿 费用补偿 利润补偿
1 文物、化石 √ √
2 监理人的指示延误或错误指示 √ √ √
3 不利的物质条件(不可预见,天气除外) √ √
4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提前交货 √
13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17 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质量合格 √ √ √
20 附加浮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21 法规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
25 不可抗力停工期间的照管和后续清理 √
26 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竣工 √
施工期运行: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竣工验收的条件:①除甩项外,承包人的施工已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
②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③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
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④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
成的其他工作;⑤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报告:认为不具备条件,在28 天内通知承包人整改;认为具备条件,在28
天内提请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组织进行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
56天内,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
际竣工日期,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缺陷责任期满,包括延长的期限终止后14 天内,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
终止证书签发后,发包人与承包人进行合同付款的最终结清。
考点10: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开始工作:监理人应提前 7 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始工作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涉及承包人索赔的条款
原因 工期补偿 费用补偿 利润补偿
文物、化石 √ √
发包人要求中的延误(监理人指示错误) √ √ √
争议评审组对监理人确定的修改 √ √
不可预见物资条件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提前交货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延误 √ √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 √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行政审批延误 √ √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商量确定缺陷责任期内非承包人原因缺陷的修复 √ √
不可抗力的工程照管、清理、修复 √ √ √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 √
竣工试验:承包人应提前21 天将申请竣工试验的通知送达监理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记录、暂
行操作和维修手册。监理人应在14天内,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工程,
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的日期为准。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义务: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
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
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工程缺陷的责任: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属于发包人原因
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缺陷责任期的延长:由于承包人
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 2
年。合同的争议评审: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
审组评审。在争议评审期间/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