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模块六 桥梁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类
知识点:承台施工
(1)承台的施工工艺流程,测量放样→围堰施工(如有)→基坑开挖→桩基检验→基底处理→测量放样→钢筋
绑扎→模板支立→混凝土浇筑施工→承台养护→基坑回填。
(2) 承台施工采取围堰作为挡水(土)设施时要求:
①应根据承台的结构特点、水文、地质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适宜的围堰形式。并应对用堰进行专项设计。
围堰的设计与施工应根据承台的结构尺寸、安装及放样误差等确定,且宜满足承台施工操作空间的需要,闹堰内
侧距承台边缘的净距不宜小于1m。
④用堰结构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按最不利荷载组合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
(3)承台施工前应进行桩基等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桩顶的混凝土面应按水平施工缝的要求凿毛,桩头预留钢
筋上的泥土及鳞锈等应清理干净。
(4)承台模板宜用钢模,模板的加工要符合要求,支立后要进行验收,保证稳定、安全和强度。
(5)承台的钢筋和混凝土应在无水条件下进行施工,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地下水位和基坑内的积水等情况采取
防水或排水措施。
(6)承台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覆盖养护。
(7)承台的施工质量实测项目中,混凝土强度为关键项目。
知识点:钻孔灌注桩
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一桩位测量放样一搭建工作平台和埋设护筒一钻机就位一钻孔一清孔一成孔检查一安放钢筋笼一灌注
混凝土一凿桩头。2.施工前工作
施工前应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环境保护方案。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的
灌注桩,宜在施工前进行工艺试桩,包括施工工艺、机械设备、工程进度、质量控制等内容,并编写试桩总结,
经监理工程师旁站检查验收批准后,方可展开钻孔灌注桩的大面积施工。
4.埋设护筒钻孔应采用埋设护筒的方法,对钻机进行导引和固定孔口、保持泥浆水头。
护简的设置规定:
(1)护筒宜采用钢板卷制。在陆上或浅水区筑岛处的护筒,其内径应大于桩径至少200mm,壁厚应能使护筒保持
圆筒状且不变形。
(3)护筒顶宜高于地面0.3m或水面1.0~2.0m,同时应高于顶设计高程1m。在有潮汐影响的水城护筒顶应高出施
工期最高潮水位1.5~2.0m,并应在施工期间采取稳定孔内水头的措施;当孔内有承压水时,护筒顶应高于稳定
后的承压水位 2.0m以上。
(4)护筒的埋置深度在早地或筑岛处宜为2~4m,在水中或特殊情况下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
经计算确定。对有冲刷影响的河床,护筒宜沉入施工期局部冲刷线以下1.0~1.5m,且宜采取防止河床在施工期
过度冲刷的防护措施。
(5)护筒宜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拔出,有留置护筒要求的除外。
5.钻孔用泥浆
(1)泥浆的配合比和配制方法宜通过试验确定,其性能应与钻孔方法、土层情况相适应
(2)钻孔过程中,应随时对孔内泥浆的性能进行检测。
(3)钻孔泥浆宜进行循环处理后重复使用,减少排放量。
(4)施工完成后废弃的泥浆应采取先集中沉淀再处理的措施,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和水域。
7.清孔
(1)钻孔深度达到设计高程后,应对孔径、孔深和孔的倾斜度进行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后,
方可进行清孔。不论采用何种清孔方法,在清孔排渣时,必须保持孔内水头,以防止坍孔。
(2)清孔后,泥浆的相对密度宜控制在1.03~1.10,对于冲击成孔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15。清孔后,孔
底沉淀厚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对桩径小于或等于1.5m的摩擦桩宜不大于200mm;对桩径大于1.5m,
或长大于40m以及质较差的摩擦宜不大于300mm;对于支承桩宜不大于50mm。
(3)在吊入钢筋骨架后灌注水下混凝土之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的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上述规定,应进行第二次清孔符合要求后方可灌注水下混凝土。
(4)不得采用加深钻孔深度的方式代替清孔。
9.灌注水下混凝土
(1)灌注水下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规定:
水下混凝土宜采用钢导管灌注,导管的内径宜为200~350mm。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
采用压气试压法。
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应不小于孔内水深1.3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
的1.3 倍。
(2)灌注水下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下混凝土的灌注时间不得超过首批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等,
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②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1.0m 以上的需要。首批混凝土入孔后。混凝土应连续灌注,
不得中断。(3)在灌注过程中,应保持孔内的水头高度:导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并应随时测探桩孔内混凝土面的
位置,及时调整导管埋深;在确保能将导管顺利提升的前提下,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导管的埋深,但
最大埋深应不超过 9m。应将桩孔内溢出的水或泥浆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灌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筋骨架上浮。当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 1m 左右时,宜降低灌注速度;
混凝土顶面上升到距骨架底部 4m 以上时宜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m 以上后再恢复正常灌注速度。
(5)对变截面桩,应在灌注过程中采取指施保证变截面处的水下混凝土灌注密实
(6)采用全护筒钻机施工的桩在灌注水下混凝土时,护筒应随导管的提升逐步上拔,上拔过程中除应保证导管
的埋置深度外,同时应使护筒底口始终保持在混凝土面以下。施工时应边灌注边排水,并应保持护筒内的水位稳
定。
(7)灌注的桩顶高程应比设计高程高出不小于0.5m,当存在地质较差、孔内泥浆密度过大,径较大等情况时,
应适当提高其超灌高度;超灌的多余部分在承台施工前或接桃前应凿除,凿除后的桩头应密实、无松散层。
10.桩检验
钻孔灌注桩在终孔后,应对桩孔的孔位、孔径、孔形、孔深和倾斜度进行检验,清孔后,应对孔底的沉淀厚度进
行检验。钻孔灌注桩质量检查实测项目中,混凝土强度、桩身完整性为关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