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第九章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7分)
各节名称 平均考核
第一节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1单
第二节 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 1单1多
第三节 NEC施工合同(ECC)及合作伙伴管理 1单
第四节 AIA系列合同及CM和IPD合同模式 1多
第一节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考点一、FIDIC 系列合同条件简介(了解) P151
阶段 合同类型
施工合同条件 新红皮书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银皮书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红皮书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新黄皮书
简明合同格式 绿皮书
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橘皮书
设计施工和营运合同条件 金皮书
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褐皮书
客户/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书 白皮书
考点二、《施工合同条件》中各方责任和义务 P152
1.工程师
工程师受业主委托授权为业主开展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相当于国内的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属于业主方人员,应
履行合同中赋予的职责,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的权力,但应保持公平(Fair)的态度。
2.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执行业主委托的施工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境等目标监控和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调、联系、指
示、批准和决定等。
确定确认合同款支付、工程变更、试验、验收等专业事项等。
工程师还可以向助手指派任务和委托部分权力,但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无权解除任何一方依照合同具有的职
责、义务或责任。
根据定义,基准日期(Base Date)指提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28天的日期。
开工日期(Commencement Date)指工程师依据合同中“工程的开工”条款的规定所发出的“工程师通知”中所
规定的日期。
竣工时间(Time for Completion)指从开工日期算起至工程或某分项工程根据合同中“竣工时间”条款规定的
要求竣工时的时间,并可加上根据合同中“竣工时间的延长”条款规定的予以延长的时间。
FIDIC施工合同条件招标投标及合同实施主要事件及顺序如图9-1所示。【2022年真题-多选题】根据 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进行合同管理时,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和义务有( )。
A.确认工程变更和合同价款支付
B.提前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通知承包商
C.解除任何一方依照合同应具有的职责
D.向其助手指派任务和委托部分权力
E.随时进行工程计量
答案:AD
【2022年真题-单选题】(延)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业主可以根据合同向承
包商提出索赔,索赔的金额应由( )确定。
A.业主代表
B.承包商
C.工程师
D.争端裁决委员会
答案:C
考点三、《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典型条款分析 P153
(一)进度管理
1.工程的开工及竣工工程师应在开工日期前至少14天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除非专用条件另有规定,开工日期应在承包商
收到中标的后42天内。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后尽早开始实施工程,并在工程或分项工程的竣工时间内,完成整
个工程和每个分项工程,包括合同规定的按接收要求竣工所需的全部工作。在货物运输方面,承包商还应在不
少于 21天前将所提供的永久设备或其他主要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通知工程师。
2.进度计划
承包商应在收到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日期的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初步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应使用软
件编制。当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告知其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不能反映实际进度时,承包商应在收
到该通知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符合实际进度的修订的进度计划。
3.暂停工程和复工
(1)由业主暂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可以随时指示承包商暂停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全部,并说明暂停的日期和原因。承包
商应在暂停期间保护、保管并保证工程不致产生变质、损失或损害。对于暂停产生的后果,应由责任方承担相
应责任。
(2)由承包商暂停
如果业主方发生下列违约行为,承包商可向业主发出通知 21天后暂停工作,直到业主方纠正其违约;工程师未
能按约定签发期中付款证书;业主未能按约定提供其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据;业主未遵守付款的约定;业主未遵
守有约束力的协议及商定,或未能遵守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AAB)做出的有约束力的决定。
(3)延长的暂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出现过长的暂停。如果暂时停工已持续超过84天,承包商可以向工程师发出通知,
要求允许继续施工。如在工程师收到通知后 28天内未能同意复工,承包商则可以:同意继续暂停,双方应就竣
工时间的延长、给承包商造成的费用和利润损失、受影响的设备材料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
承包商可向工程师再次发出通知,将工程受暂停影响的部分视为根据变更的规定可以甩项,如暂停影响到整个
工程,承包商可根据由承包商终止的规定发出终止通知。
(二)检验、试验、拒收和修补
1.质量管理及合规验证体系
承包商应编制并实施专门针对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将其提交给工程师。承包商还应
至少每6个月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在审计结束后7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审计报告。
2.检验
《施工合同条件》主张采取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重视从原料到生产、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验。
条款规定:包括工程师在内的业主方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其他一切合理的时间内:
(1)应完全能进入现场及获得自然材料的所有场所;
(2)有权在生产、制造和施工期间对材料和工艺进行审核、检查、测量与检验,并对永久设备的制造进度和材
料的生产加工进度进行审查。3.承包商的试验
承包商应与工程师商定试验的时间和地点。工程师应提前至少72小时将其参加试验的意向通知承包商。如果工
程师未在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验,除非工程师另有指令,承包商可自行进行试验,并视为是在工程师在场
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因遵守工程师的指令或因业主的延误而使承包商遭受了延误和(或)导致了费用,则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
并有权向其提出工期、费用和利润索赔。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正式的试验报告。
4.通知改正
根据合同如承包商未能履行任何义务,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要求其改正,改正通知的内容包括:承包商
未履行义务的说明、规定承包商履行该义务的合同条款、要求承包商改正修补的合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