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7.3 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审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交底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报审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专家论证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论证后结论为“通过”: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
结论为“修改后通过”: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按照规定的要求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临边作业防坠落措施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
栏板封闭。
(2)洞口作业防坠落措施。
①当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小于500mm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时,应在临空
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②非竖向洞口(3)攀登作业防坠落措施
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①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应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
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计。
②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
禁架设梯子作业。
③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④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
3)防触电和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
(1)防触电技术措施现场机具设备进场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照明要和动力照明分开,现场移动式灯具采
用便桥防水灯具,设备外皮做好保护接地,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生活区民工住宿达不到标准的必须使
用36V安全电压;在整改过程中必须两人进行,应关闭上级开关方可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现场不得
带电作业并做好记录等。
②保护接地。保护接地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人体遭受触电危险,而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
等与接地体之间所作的良好的连接。采用保护接地,仅能减轻触电的危险程度,但不能完全保证人身安全。
③保护接零。为防止人身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遭受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
为保护接零。
④工作接地。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直接或经特殊设备与地作金属连接,称为工作接地。工作接地主要指的是
变压器中性点或中性线接地。N线必须用铜芯绝缘线。
(2)防火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
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
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技术要求
1)防护栏杆
临边作业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挡脚板组成,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
(2)当防护栏杆高度大于1.2m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600mm。
(3)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4)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5)防护栏杆立杆底端应固定牢固。
2)操作平台
(1)操作平台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步间距不大于400mm的扶梯。
(2)操作平台使用中应每月不少于1次定期检查,应由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防护棚与警示标志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
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进深尺寸应符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范围。坠落半径(R)分别为:
当坠落物高度为2~5m时,R为3m;
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3)施工安全网
(1)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10cm×10cm,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目。
(2)密目式安全立网搭设时,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450mm。
(3)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
得小于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750mm。
3.安全技术交底
首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员、班组长、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交底,再由班组长向操作工人交底;
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按照相同程序进行交底;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内容(措施特点和概况) 要求
①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①施工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
②施工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体作业人员;
③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②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
④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注 在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意的安全事项; ③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④应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班组和/或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
; 班组进行
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 书面交底;
措施。 ⑤应保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并归档。
7.4 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调查处理
一、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处置和应急预案
二、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和应急救援
三、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一、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处置和应急预案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重大风险 红
较大风险 橙
一般风险 黄
低风险 蓝
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施工企业应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
平,确保安全生产。
2.安全事故隐患治理“五落实”
(1)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3)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4)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
(5)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近视遇错人-金时预措任)
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和应急救援
1.施工安全事故等级三、施工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施工安全事故报告
调查
事故等级 报告 调查 批复 补报
报告
特别重大事 国务院,
国务院 30+30
故 有关安监
国务院,
重大事故 省
有关安监
省、自治区、直辖 60+60 一般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7日内)
较大事故 市, 市 15
有关安监
县(无伤亡可由单位自
一般事故 设区的市
查)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h。4.施工安全事故罚款处罚
轻:事故发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事故等级处以不同额度的罚款:①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②伪
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③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④拒绝接受调查或者
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⑤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重:事故发生单位有上述谎报、瞒报、伪造等行为,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1)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罚款
2)对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违法违规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