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 2026-03-14 05:02:33 2026-03-14 05:02:33

文档预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第312课 课时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_8.2025政治总复习_2024年新高考资料_1.2024一轮复习_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义(部编版)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docx
文档大小
0.444 MB
文档页数
12 页
上传时间
2026-03-14 05:02:33

文档内容

第三十二课 家庭与婚姻 课标要求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2.理解婚 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课时 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1.育小职责大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 父母的 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 义务 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 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的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 职责 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 父母的 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 权利 和合理惩戒 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 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 赡养义务 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 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成年意定 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 监护制度 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 法律禁止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归纳提升 抚养、扶助与扶养 抚养 扶助 扶养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 子女应该在精神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 定义 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 上、生活上给予父 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 区 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母关心和照料 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别 适用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范围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 联系 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1.朱某让上初二的女儿辍学回家照料三岁的弟弟,这一行为违背了父母教育和保护未成年 子女的义务。 纠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 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纠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纠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 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4.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纠正:虐待强调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 并不能反映持续性的特征,只能反映出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考向一 育小职责大 典例1 2020年5月,李某与赵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婚生子小明(6岁)随其母 亲赵某生活,李某按照每个月800元的标准给付抚养费。2021年10月,李某再婚并生育一 子,以负担重为由停止给付小明抚养费。经协商无果,2022年5月,赵某将李某诉讼至人 民法院。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因经济负担过重可停止给付小明抚养费 ②李某不能因再婚而不履行教育、抚养小明的义务 ③李某拒不给付抚养费已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李某应继续给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 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拒不给付抚养费,恶意遗弃未成年子 女已经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李某并未恶意遗弃小明,没有构成犯罪, ③错误。 易错提醒:误认为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就解除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变式1 林某和妻子张某闹分居,在离婚诉讼期间,两人均以各种理由未与婚生子女同住, 怠于履行对婚生子女的家庭教育职责,忽视了被监护人的心理、情感需求,导致两位未成年 子女叛逆早恋,学业无人辅导甚至面临辍学的可能。本案中,林某夫妻的行为( ) ①没有尽到对两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侵犯了家庭成员权利,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属于遗弃,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④侵犯了两个未成年子女接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 D 解析 ②错误,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③不符合题意,遗弃是指一个人拒绝扶 (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本案中,不能断定林某夫妻的行为属于遗弃。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 典例2 (2020·浙江1月选考)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 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 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①说法错误,孙某因为尽了抚养小明的义务,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②说 法错误,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变式2 孙某现年84岁,一直由侄女照顾,并与侄女在本地公证处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约定侄女为其意定监护人。孙某女儿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行为能力鉴定 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多次征询孙某意见,其均表示希望侄女为监护人。 最终,人民法院判定监护人为其侄女。对这一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孙某的民事法律活动由其侄女代为进行 ②孙某女儿虽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但仍对孙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③成年意定监护需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有效的关键在于司法鉴定结果 ④人民法院对监护人的判决,遵循了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①错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孙某是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活动;③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核心是概括代 理权限的授予,主要表现为由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处理财产关系的事务。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1.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 意义 保障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 内容 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 系获得继承权 取得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 内指定继承人 提醒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 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 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 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有顺序 (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顺序 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法定继承的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 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 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提醒 法定继承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近 亲属继承。 3.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继承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 范围和顺序 先于法定继承 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有效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 证遗嘱六种 种类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 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 意义 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 相同点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 遗嘱继承 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遗赠 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 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 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 协议 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纠正: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 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纠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3.刘某离异后遇车祸身亡,留有60万元遗产,刘某有一个孩子和老父亲,还有一个弟弟。 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父亲和弟弟应各分得20万元遗产。 纠正: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刘某的弟 弟不能参与继承。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和父亲各分得30万元遗产。 4.遗嘱继承就是遗赠。 纠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 赠不属于继承。 考向一 法定继承 典例1 (2022·浙江1月选考)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 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 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变式1 赵某和钱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二人都是再婚。再婚时,赵某携儿子甲,钱某携私 生子乙共同生活。年后,赵某和钱某领养了女孩丙。甲25岁时与丁结婚,但两年后甲突发 疾病去世。丁承担了主要赡养赵某和钱某的责任。后来赵某和钱某遇车祸离世,留下一套房 子和80万存款。关于赵某和钱某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是领养的子女,可以取得继承权 ②乙是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继承权 ③甲是婚生子女,故而有优先继承权 ④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②错误,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乙虽是非婚生子女,但也享 有继承权;③错误,甲是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但“优先继承权”说法错误。 易错提醒:误认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地位是不一样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包 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在法定继承中的地位是一样的。 考向二 遗嘱继承 典例2 李甲无儿无女。在70岁时,他与侄子李某明签订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李某明为 其监护人。李甲在71岁时,立下书面遗嘱并进行了公证,其去世后,所有遗产由李某明继 承。75岁时,在三位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下,李甲对遗嘱进行了修改,房产仍由李某明继 承,但银行的现金存款由侄女李某继承。李某明因此对李甲态度冷淡。李甲在82岁时去世。 对李甲遗产的处理( ) A.应当由其监护人李某明行使处分权 B.李某明因遗弃被继承人而自动丧失继承权 C.应按李甲75岁时立下的最后一份遗嘱进行分割D.李甲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侄子侄女代位继承 答案 C 解析 A错误,李甲的遗产并非都是李某明的,他没有处分权;B错误,李某明对李甲态度 冷淡,但没有遗弃被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D错误,代位继承适用的情形是继承人先于 被继承人死亡,材料并未涉及,侄子、侄女得到李甲的遗产属于遗赠。 易错提醒:误认为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变式2 余某早年与妻子何某离婚,儿子在外地工作,为照顾退休的年迈父母,一直与父母 共同生活。2021年余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对于余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余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 ②余某是继承人,父母和儿子都是被继承人 ③若余某未留有效遗嘱,何某有继承权 ④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余某的儿子和父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②错误,余某是被继承人;③错误,余某早年已与妻子何某离婚,何某不是其配偶, 没有继承权。 易错提醒:误认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律效力等同。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 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课时精练 一、选择题 1.同为8周岁的小天和小海是好朋友,两人放学后到校外打雪仗,小天的一枚雪球砸到了 小海的眼睛,由于雪球里含有石子等杂物,致使其眼球受伤。事故发生后,小海的父母要求 小天的父母承担小海的全部治疗费用,小天的父母认为费用过高,小海父母也应承担其中的 一部分。双方协商未果,诉至人民法院。对于小海的治疗费用( ) ①小天的父母应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②小天的父母应承担全部治疗费用 ③小海的父母应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④小天和小海的学校也应承担相应费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监护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材料中小天的 父母,需要承担必要的损害赔偿,而不是全部治疗费用,②不选。小天和小海在放学后发生意外,学校已经没有管理职责,学校不承担民事责任,④不选。 2.因瘫痪需照料,但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某村老人将子女诉至人民法院,法官来到原 告居住地,对案件进行审理,村干部和村民参与旁听。法官耐心说法释理,“老人只要求支 付基本费用,并没有要求法律规定的赡养费额度,这样的父母去哪里找!”最终,双方就赡 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子女仅需要经济上供养老人即可 B.人民调解灵活便捷、不伤和气,有利于化解矛盾 C.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D.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 答案 D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 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A错误。材料是诉讼调解,没有涉及人民调解,排除B。 材料并不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可以公开审理,排除C。 3.老马夫妻育有两子。因年事已高,老两口与儿子们签订分家协议并约定:长子赡养老马, 老伴住在次子家,由次子照顾。老马的老伴因病去世,次子对母亲进行了安葬。后因长子身 体出现疾病,不能照顾老马,老马便想去次子家养老,却被次子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①分家协议对子女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②老马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次子依分家协议拒绝照顾老马有理有据 ④即使老马的次子放弃继承权也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分家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分家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分家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都意思 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分家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故①说法错误。老马的次 子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依分家协议拒绝照顾老马,故③说法错误。 4.2018年6月,李某合法收养表妹张某之子谢某。2021年3月21日晚,李某因认为谢某 撒谎,在其家中先后使用竹制“抓痒耙”和塑料制“跳绳”对谢某进行抽打,造成谢某体表 150处挫伤。经法医鉴定,谢某所受损伤已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谢某的生父母与李某达 成和解协议,并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本案中,李某的行为( ) A.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B.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 C.属于家庭暴力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D.属于正常的教育管理行为,不应受到任何处罚 答案 C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李某抽打 谢某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行为,造成轻伤,说明已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已不 适用行政处罚,C正确。A、B、D说法错误。 5.老丁身边的亲人只有儿子小丁和侄女小丽,老丁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小丁 继承。之后,老丁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留给长期照 顾他生活的侄女小丽。老丁去世以后,小丁与小丽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①老丁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②老丁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侄女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两套房产应由小丁继承 ④虽老丁立有遗嘱,但依法律规定小丽无权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老丁立有 两份前后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后面一份自书遗嘱有效,①符合题意,③错误。法律规定遗产 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此小丽无权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根据老丁立的遗嘱及 相关法律规定,小丽只能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产,②错误,④符合题意。 6.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 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配偶、子女、父母属 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法定继承顺序,②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7.王某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其个人财产),由他的母亲(王老太)、妻子(王妻)、儿子(王小 某)共同居住。几年之后,王老太也去世了,王老太的女儿即王某的姐姐(王姐)要求分割这套 房产,王妻很迷茫:王老太长期由王某和王妻照顾,出嫁的王姐还有继承权?对此,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去世,房子作为遗产,由王老太、王妻、王小某、王姐继承 ②王某去世,房子作为遗产,由王老太、王妻、王小某继承,王姐不继承 ③王老太去世,其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遗产,由王妻、王小某、王姐继承 ④王老太去世,其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遗产,由王妻、王姐继承,王小某不继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王某去世,王妻、王小某、王老太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王姐作为第二顺 序继承人不继承其遗产,②正确,①错误。王老太长期由王某和王妻照顾,说明王妻对王老 太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王老太去世,其继承的部分房产作为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 人王姐、王妻继承。对于王老太的遗产,王小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继承,③错误, ④正确。 8.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 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 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不相同的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六种类型遗嘱的证明力是相同的,①错误。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由 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不属于 自书遗嘱,③错误。 9.甲与乙恋爱一年后举办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无子女。此后, 甲乙共同外出打工,甲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留有遗产 50 000元。分遗产时发生了争议: 甲的父母认为乙没有继承权,乙认为这50 000元是他们婚礼后甲外出打工所得,自己有权 继承。根据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50 000元属甲乙二人共有财产,乙也享有所有权 B.50 000元属于甲乙共有财产,甲父母没有继承权 C.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 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 D.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乙有权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 答案 C 解析 共有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益等。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且 50 000元属于甲外出打工所得,不 属于共有财产,A错误。甲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B错误。甲乙虽已举办 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D错误。 二、非选择题 1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吴老太与秦大爷结婚多年,生育二子一女。2004年,秦大爷去世。2020年8月,吴老太个人名下的房子拆迁。考虑到自己已年过八旬,需要有人悉心照顾、养老送终,吴老太与二儿 子秦二约定,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送给秦二,房屋由吴老太居住直到其百年,前提是秦二要 尽到对吴老太的主要赡养义务。之后,吴老太如愿住进了新房。没想到,入住还不到一年, 吴老太和秦二的矛盾就接连不断,其他两个子女也因没有得到房产而不赡养吴老太。2021 年5月,吴老太将秦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吴老太诉称,她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生活 上接受秦二照顾的次数很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摘录)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秦二认为,安置房是其继承而来,并非赠与得到,吴老太无权撤销。结合材料,运用法 律与生活知识,对秦二的观点进行反驳。 (2)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价吴老太其他两个子女的做 法。 答案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秦老太尚健 在,安置房不是秦二继承而来;吴老太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送给秦二,本质上是赠与。秦二 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吴老太作为赠与人有撤销权,因此她可以撤销赠与。 (2)其他两个子女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 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应以获得吴老太的财产作为履行赡养义务的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