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5-04-第1章-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欣_讲义

2025-04-第1章-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欣_讲义

  • 2026-03-07 09:12:12 2026-01-22 2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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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第1章-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欣_讲义
2025-04-第1章-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二)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10-法规《天一精讲班》王欣、王竹梅KL_王欣_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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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1.2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考点三、物权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一)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耕地 30年 草地 30年-50年 林地 30年-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建设用地使用权 VS 3.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公家的) 国家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享有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的权利,存在于国有土地上 (私人的) 设立 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且自登记时设立 取得方式 出让(卖)或划拨(送) 流转 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 限,且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 续期 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免费续期);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 消灭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 含义 享有①占有②使用的权利,存在于集体土地上 【例-多选题】(模拟题)甲通过招标方式获得某商业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 定,该建设用地使用权( )。 A.属于用益物权 B.可以作为项目出资 C.自依法登记时设立 D.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可以与附着的建筑物分别抵押 答案:ABC 4.居住权 居住权 概念 他人的住宅享有①占有②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形式 用益物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设立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 住权登记。居住权登记时设立。 变动 ①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②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真题-单选题】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居住权自居住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继承 D.居住权人有权出租设立居住权的住宅 答案:A 5.地役权[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地役权 概念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效益,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力 (私人的) 形式 用益物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合同当事人 供役地人和需役地人 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产生不需要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 意第三人 变动 地役权是从权利,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主权利转让,从权利一并转移 【例-单选题】(模拟题)2019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 同,约定:“甲在乙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出行方便;使用期限为30年;甲每年向乙支付5万 元费用”。11月25日,甲向乙支付第一笔费用,12月25日该车道修筑完成并通车,12月30日双方向有关 主管部门办理了权利登记。 (1)该权利设立的时间是( )。 A.11月21日 B.11月25日 C.12月25日 D.12月30日 答案:A (2)该权利自( )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A.11月21日 B.11月25日 C.12月25日 D.12月30日 答案:D (二)担保物权 权利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人的担保 保证 -- 物的担保 抵押 可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 不转移占有 质权 也可能是第三人提供 转移占有 留置 债务人本人提供 转移占有 金钱担保 定金 -- 【例-多选题】(真题)根据《民法典》,下列权利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 A.保证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定金给付权 E.留置权 答案:BCE 解析: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注:天一文化专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可转发或复印传播] (二)担保物权 1.抵押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2.抵押的特点: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例-单选题】(模拟题)公司甲以其名下的一栋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为公司乙向银行申请贷款做担保。并在 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担保法律关系中,抵押人为( )。 A.公司甲 B.公司乙 C.银行 D.登记机关 答案: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