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 2026-04-27 19:50:03 2026-04-27 19:50:03

文档预览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好题过关)(解析版)_新高考复习资料_2024年新高考资料_一轮复习资料_完2024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帮(课件+讲义+练习)(新教材新高考)_好题过关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docx
文档大小
0.037 MB
文档页数
12 页
上传时间
2026-04-27 19:50:03

文档内容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基础过关】 一、单选题 1.(2023·北京·模拟预测)林某与纪某于2022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去进行婚姻登记,以 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纪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 2022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案例认识正确的有( ) ①林某与纪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②纪某可请求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③林某与金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 ④林某与纪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纪某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建立婚姻关系, 并不是夫妻关系,①错误。 ②:林某与金某进行了婚姻登记,是有效婚姻,纪某无权请求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②错误。 ③④: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金某领了结婚证,属于有效婚姻。林某与纪某未 进行婚姻登记,并没有建立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023·天津·校联考模拟预测)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赵某名下。两人 育有两个孩子赵甲和赵乙,赵甲长期在外省工作,赵乙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赵某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 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黄某去世后,赵某立下遗嘱把商品房留给赵乙。对此分析正 确的是( ) ①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 ②作为不动产该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 ③赵甲可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 ④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是可以多分。因此赵乙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在继承财产时应该要给予照顾,① 说法正确。 ②:赵某与黄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登记在赵某名下,但不属于 赵某的个人财产,②说法有误。 ③:赵甲在遗产继承后,可以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赵乙,③说法正确。 ④:赵甲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并不是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④ 说法有误。 故本题选A。 3.(2023·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校考模拟预测)下列关于结婚的说法,正确的有( )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①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②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③结婚就是男女双方通过一定的方式举行婚礼 ④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婚组建家庭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①②正确。 ③:以一定的方式举行婚礼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③错误。 ④: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但合法婚姻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 程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只是法定条件之一,④说法绝对。 故本题选A。 4.(2023·福建泉州·统考模拟预测)甲与乙恋爱一年后举办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 婚登记且无子女。此后,甲乙共同外出打工,甲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留有遗产50000元。分遗产时发生 了争议:甲的父母认为乙没有继承权,乙认为这50000元是他们婚礼后外出打工所得,自己有权继承。根据 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50000元属甲乙二人共有财产,乙也享有所有权 B.50000元属于甲乙共有财产,甲父母没有继承权 C.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 D.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乙有权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 【答案】C 【详解】A:共有财产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等。甲乙未 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共同财产,A错误。 B:甲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B错误。 C: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 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本案中,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C正确。 D: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C。 5.(2022·浙江绍兴·统考模拟预测)小玲和小军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法院须对二人财产作出分割, 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有( ) A.小军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 B.小军在其婚后送给小玲的生日礼物的价值1万元的包包 C.小玲的父亲在两人结婚登记之后,转账至小玲的账户下的100万元 D.在结婚登记前几天,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并登记在小军名下 【答案】C 【详解】A:婚前购买,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A不符合题意。 B:赠予之后,归小玲个人所有,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B不符合题意。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C:婚后,金钱转账,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C符合题意。 D: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2022·山东泰安·统考二模)小张结婚之前买了一个一居室的房子,婚后又买了一个两居室,两套 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小张想自己创业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小张抵押房产不需要得到小张妻子的同意 ②房产抵押可以解决小张的融资问题,实现物尽其用 ③小张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如果小张公司破产,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虽然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但两居室属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张抵押房 产需要得到妻子的同意,①表述错误。 ②: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若能解决融资问题,则能实现物尽其用,②符合题意。 ③:小张所取得经营收益在婚后,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不是无限连带责任,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7.(2022·辽宁大连·统考一模)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离婚,但在财产分 割问题上发生争议。下列财产中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2019年,王某创作的画作《花》售出获益2万元 ②2020年,赵某继承爷爷指定赠与他的两居室房屋 ③2021年,赵某车祸重伤后所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 ④2022年,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1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 后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离婚,因此2019年,王某创作的画作获益,2022年,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 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④符合题意。 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②不符 合题意。 ③:《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故③不 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8.(2022·浙江杭州·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校考模拟预测)陈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林某大打 出手。2016年8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俩人的亲生儿子陈小光(9岁)与陈某一起 生活。2019年6月,陈某与吴某再婚。2020年9月,陈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 2021年6月,陈某因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①房屋是陈某婚后购买,应为陈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 ②林某与陈某已离婚,对陈小光没有抚养教育等义务 ③陈某对林某实施家暴行为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 ④陈小光与吴某同为陈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 :陈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所以该套房子为陈某个人财产,① 不选。 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②不选。 ③ :陈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林某大打出手,这是二者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③入选。 ④ :子女和配偶为第一顺位继承人,④入选。 故本题选D。 9.(2022·海南省直辖县级单位·文昌中学校考二模)甲与乙在网上认识一个月就登记结婚,两人在异 地,没有共同生活,也未举办婚礼。一年后,甲后悔与乙结婚,想解除婚姻关系,以下方式可行的是( ) ①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②由人民法院宣布二人婚姻无效 ③二人分居两年以上,自动解除婚姻 ④二人共同协商,自愿协议离婚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④:甲乙到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属于合法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裁判离婚或者是 协议离婚,故①④正确。 ②:甲乙到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属于合法有效婚姻,故②说法错误。 ③: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裁判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0.(2022·天津和平·耀华中学校考一模)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再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 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 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孔某与大儿子之间有抚养关系,大儿子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 ③孔某的母亲基于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 ④彭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因彭某与孔某没有进行结婚登 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大儿子不是孔某的继子,因此大儿子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 ②:彭某腹中孩子与孔某有血缘关系。因此,虽然彭某腹中孩子未出生,但享有继承权,应依法为其保留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遗产份额,②错误。 ③:孔某的母亲是基于血缘关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③正确。 ④:彭某与孔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无婚姻关系,不享有继承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2022·山东德州·统考三模)我国拥有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很多古代法律和经典判例给现代人 以启迪。例如南宋时期,法律对女儿所能继承的财产份额作出规定:“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 半。”宋朝两个家庭结成亲家,在新郎新娘成亲之前,双方要交换婚帖。其中女方的婚帖会写明:出嫁女 子的排行、芳名、生辰八字,还有很重要的一栏,是清清楚楚列出陪嫁的嫁妆。婚帖就是婚前财产证明。 将来万一夫妻离婚,或者出于其他原因,妻子改嫁,这婚帖上的嫁妆,妻子是可以带走的。这给新中国民 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借鉴。这表明( ) ①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 ②宋朝出嫁女子对婚前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③我国南宋时期的女性已经拥有其父母财产的平等继承权 ④任何社会的法治都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根本保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我国拥有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很多古代法律和经典判例给现代人以启迪”,这说明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①正确。 ②:“婚帖上的嫁妆,妻子是可以带走的”,说明“宋朝出嫁女子对婚前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 利”,②正确。 ③:“我国南宋时期的女性已经拥有其父母财产的平等继承权”说法不符合史实,③错误。 ④: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不是“根本保障”,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2023·江苏徐州·校考模拟预测)陈某和妻子李某均已退休多年,两人名下有两套房产,另有存款 30万元。他们的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在外地生活。2023年4月,陈某因遭遇车祸不幸离世,李某与其妹妹 订立口头意定监护协议。随后李某立下遗嘱:房产给两个女儿,陈某的车祸赔偿款两个女儿一人一半,30 万元存款留给其妹妹作为监护回报。下列对于本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 A.车祸赔偿款属于陈某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有权处置 B.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妹妹据此可得30万元 C.两个女儿如没有赡养母亲应被依法剥夺其财产继承权 D.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且李某只能处理自己的存款 【答案】D 【详解】D:《民法典》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故本案中李某与其妹妹订立的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 本案中的存款 30万元属于陈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通过析产可得到其中一半,另外的一半由李 某和两个女儿继承,故李某只能处理属于自己的存款,D符合题意。 A:车祸赔偿款属于陈某个人财产,李某无权处置。车祸赔偿款不属于遗产,属于对死者近亲属的抚恤, 配偶、父母、子女有权主张赔偿并有权分割赔偿款,A排除。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B:本案中李某与其妹妹订立的口头意定监护协议是无效的。而30万元并不都归李某处理。 李某可将自己 能支配的存款部分留给妹妹,但这个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因其妹妹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 承权,B不选。 C:法律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中就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不赡养老人并不属于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范畴,C不选。 故本题选D。 13.(2023·全国·校联考模拟预测)唐某甲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唐某系唐某甲与前妻之女,由前妻抚养。 唐某甲去世后,唐某和李某就一套房产继承权发生争议。该房产是唐某甲和李某婚后以唐某甲个人名义购 买并登记在唐某甲个人名下,而唐某甲生前曾与李某书面约定该房产归李某所有,但由于贷款未还清还没 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属于唐某甲与李某夫妻共同财产 ②该协议书并未履行,唐某有权以第二顺位继承人身份继承房产 ③该协议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 ④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该房产为李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该房产是唐某甲和李某婚后以唐某甲个人名义购买并登记在唐某甲个人名下,而唐某甲生 前曾与李某书面约定该房产归李某所有,该协议属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在 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 分割协议履行,该房产为李某的个人财产,③④符合题意。 ①: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行,该房产为李某的个人财产,唐某无权继承,①说法错误。 ②:该房产为李某的个人财产,唐某无权继承,唐某如有资格继承的话,是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② 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14.(2023·河北·模拟预测)李某之母死亡后,李父继续居住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中。两年后,李父再婚, 与其妻白某仍在此共同生活。李某在国外生活,三年后,父亲病逝,没有留下遗嘱。李某闻知其父病逝的 消息后回国,却发现白某已经将李父名下的房产以200万的市价转让给其亲弟白小某,并已办过户手续。 对于此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追回房产 ②该房屋属于白某与李父的共同财产 ③已经过户登记,白小某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④白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该房屋的75万市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李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父亲共同继承该房产,李父去世后, 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追回房产,①正确。 ②:该房屋属于李父与白某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选。 ③:白某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无权处分该房产,转让给其弟弟,而其弟弟属于知情人,该情况不适用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善意取得制度,故其弟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③不选。 ④:李某之母去世后,李父与李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套房产。因为房产是李父婚后购买,属于 共同财产,即李父和李某各继承李某之母的一半房产,即李父继承50万,加上自己本身的份额100万共 150万元房产市值。李父去世后,李父的遗产由李某和白某共同继承,两人各占一半,白某可继承75万元 房产市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2023·北京海淀·人大附中校考模拟预测)张某与李某离婚后,一日,王某来找李某称:“你们没 离婚前张某从我这借了10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吧。”李某郁闷地说:“钱是张某借的, 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吧。”协商无效后,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义务还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无义务还 C.张某向王某借钱时李某并不知情且现在已经离婚,李某无义务还 D.如果王某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某和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则李某有义务还 【答案】D 【详解】AB: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若张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李某无义务还,若张 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义务还,故AB说 法错误。 C:虽然张某和李某现在已经离婚,但张某借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张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义务还,故C说法错误。 D: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 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王某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某和李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则 李某有义务还,故D说法正确。 故本题需D。 16.(2023·湖北武汉·华中师大一附中校考模拟预测)王某在婚前申请某项专利,婚后获得该专利转让 费70万元,后因交通事故受伤获赔6万。其妻李某婚前个人存款20万,婚后存款获利息3万,婚后李某 父亲去世,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所居住的商品房赠与女儿李某,存款留给儿子李某甲,李某的母亲身体康 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70万元专利转让费和6万元赔偿均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②李某的个人存款所获得的利息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对李某父亲所赠与的该套商品房没有处理权 ④李某甲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部分财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70万元专利转让费 不是王某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②:婚前存款婚后利息是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是不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的,不属于夫 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李某父亲遗嘱写明房产赠与李某,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遗产分割需要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李某父亲对该套商品房只拥有一半的所有权,另 一半归李某母亲处置,李某甲作为其母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的部分财产权, 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7.(2023·湖北·模拟预测)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偿金。甲生 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 住房外,另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有( ) ①60万元赔偿金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②住房和存款的一半归乙所有 ③丙有权从甲的遗产中获取相应抚养费 ④乙可以和丙、丁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 金钱赔偿,可见,案例中的60万元赔偿金并非甲的遗产,不能由其母丁继承,①错误。 ②: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外,另有40万元存款,可见,住房和存款系甲乙夫 妻共同财产,一半归乙所有,②正确。 ③: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甲的遗嘱未预留 起女儿的份额,部分无效,丙有权从甲的遗产中获取相应抚养费,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8.(2023·河北沧州·沧县中学校考模拟预测)2018年王某和张某结婚。婚后,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 万元投资理财,获利11万元,另外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20万元。2019年王某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 父亲价值200万元的房产。2021年两人因性格不合离婚。本案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用婚前积蓄投资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2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 ③王某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父亲的房产属于王某个人 ④王某获得的父亲的房产是婚后所得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正确,②错误。 ③④:通过遗嘱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故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9.(2023·辽宁·模拟预测)王某与张某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王某染上赌博恶习,张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某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张某怀孕,在这期间王某仍然恶习不改。张某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5日,王某不顾张某反对向亲戚李某借了2万元人民币,全 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在怀孕期间,法院不应受理诉讼 ②欠李某的2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张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④若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双方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张某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法院应受理诉讼, ①错误。 ②:王某不顾张某反对向亲戚李某借了2万元人民币用于赌博,并非为了家庭生活所用,不属于夫妻共同 债务,②正确。 ③:《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③ 错误。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2023·海南·模拟预测)李某与韩某结婚时约定双方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韩某产子后辞职在 家照顾孩子,双方约定李某每月给韩某1万元零花钱。五年后两人因感情破裂,遂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 分割发生争议:韩某婚前自购的一套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李某经营公司婚后获取的收益;韩某婚后,韩某 父母赠与韩某的若干收藏品。关于上述财产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除韩某父母赠与的若干收藏品之外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②每月1万元的零花钱和韩某父母赠与的收藏品都是韩某个人财产 ③韩某父母在韩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收藏品是韩某夫妻的共同财产 ④韩某婚前自购的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是其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双方结婚时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夫妻约定财产的法律效力要优于法定效力,故① 说法错误。 ②:韩某产子后辞职在家照顾孩子,双方约定李某每月给韩某1万元零花钱,以及韩某父母赠与韩某的若 干收藏品都是韩某个人财产,②正确。 ③:韩某婚后,韩某父母赠与韩某的收藏品属于韩某的个人财产,③说法错误。 ④: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韩某婚前自购的房屋婚后增 值部分是其个人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能力提升】 二、材料分析题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21.(2023·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三中校考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是一名房地产销售员,因业务能力突出,于2022年3月购买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2022年8月, 李某与张某结婚,住在李某3月购买的房屋内。婚后李某想辞职炒股,遭到妻子张某拒绝。一番讨论之下, 二人书面约定炒股的盈亏均由李某个人负责,与妻子张某无关。不久,李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获赔30万, 炒股盈利剩余2万。 (1)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依据材料信息说明张某可以继承李某的哪些遗产及其理由。 【答案】(1)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李某、张某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夫 妻财产归属,受法律保护。 (2)李某的遗产有:一套房产100万元、炒股的盈利2万元、获赔的30万元。李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张某作为李某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张某可以继承上述李某遗产中的部分遗产。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 要求考生说明双方的财产约定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主要考查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案例, 说明其法律依据并作出判断。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某与张某为夫妻关系,二人书面约定炒股的盈亏均由李某个人负责,与妻子张某无关→可联系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 同所有,说明约定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 考生说明张某可以继承李某的哪些遗产及其理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结合材料,依据 遗产继承法律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3月购买房屋(李某婚前财产);李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获赔30万(赔偿金属于个人财 产),炒股盈利剩余2万(已约定为李某个人财产)→可知李某的遗产有:一套房产100万元、炒股的盈 利2万元、获赔的30万元。 关键词②:2022年8月,李某与张某结婚→可联系张某作为李某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张某可 以继承上述李某遗产中的部分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2023·湖北省直辖县级单位·统考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肖某与张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后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肖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 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肖某及张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等相关法文书。开庭当日,原告 肖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带着原告的一份书面说明到庭,称原告在外地,不能及时赶回来开庭,并全权委托 自己的律师处理与被告张某的离婚事宜。被告认为,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按照自动撤 诉处理。 被告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进行说明。 【答案】能得到法院支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到庭,则无法进行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调解。感情是否破裂是夫妻能否离婚的决定因素。而关于这个问题,只有夫妻双方当事人才最清楚,诉讼 代理人往往只是听到一面之词,对真正情况是无法了解清楚的,若当事人不到庭,法官针对该问题就很难 查清,不利于法院判决,故被告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需要调用诉讼、调 解等有关知识,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被告认为,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按照自动撤诉处理→可联系人民法院审理离 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夫妻双方当事人才最清楚,被告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3.(2023·湖南长沙·湖南师大附中校考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曾某彬(男)与曾某泉、曾某军、曾某三人系父子关系,孙某学(女)与李某军系母子关系。2006年, 李某军34岁时,丧偶的曾某彬与孙某学登记结婚。2019年11月4日,曾某彬去世,留下遗产若干。曾某 彬患有矽肺,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曾某彬生前十余年一直与孙某学、李某军共同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中 居住生活,由李某军照料生活起居。曾某泉三兄弟认为李某军在曾某彬与孙某学结婚时已经成年,不具有 继承遗产的资格,因而主张遗产由曾某泉三兄弟与继母孙某学四人平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若你是受理法官,应如何做出判决?请说明理由。 【答案】①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 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困难又缺 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本案中,曾某彬与孙某学再婚时,李某军虽已成年,但 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在李某军所有的房屋长达十余年,形成了家庭成员关系,李某军对患有矽肺病的曾某彬 履行了赡养义务。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参与遗产分配。③继承遗产的份额应考虑到孙某学年老患 病且缺乏劳动能力,应当适当多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从《法律与生活》的角度,说明该遗产纠纷案件应如何判决。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军是曾某斌的继子且照料曾某斌生活起居→可联系法定继承中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 赡养义务的,应认定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关键词②:孙某学患有直肠腺癌→可联系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适当多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真题感知】 一、单选题 1.(2022·浙江·统考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 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 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 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详解】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 所有,A错误。 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 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故本题选D。 资料整理【淘宝店铺:向阳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