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预测试题三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王某在一晚上携带钢锯、管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盗窃路名牌4个、十字路口标志牌2个、
限速标志牌2个,限重标志牌1个,危害公共安全。对王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 : 破坏交通设施罪
B : 盗窃罪
C :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D : 盗窃交通标识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王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破坏交通设施罪。根据《刑法》第117条的规定,故意破坏轨道、桥梁、
隧道、公路、机场、航道、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已经或者足以使火车、汽车、
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盗窃交通标识是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关键看该交通标识是否给公共安全造成了重大
危险。王某窃取的交通标识对车辆的安全行驶起着重要的指示作用,已经危及到公共交
通安全,应当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
2 、 单选题
甲与乙约定:甲三天后借给乙三百元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以下说
法错误的是:( )
A : 甲支付给乙300元后,甲有权催告乙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B : 甲支付给乙300元后,乙可以随时返还借款
C : 因为甲乙双方未约定利息,故甲无权请求乙支付利息
D : 若三天后,甲未向乙提供借款,乙可主张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故选项AB正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故C项正确。《合同法》第210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在甲提供借款前,合同并未
生效,乙无权主张违约责任。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3 、 单选题
司法工作人员甲徇私枉法又收受贿赂,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对甲应按下列哪一
选项处理?( )
A : 属于吸收犯,按徇私枉法罪一罪处理
B : 属于牵连犯,按受贿罪乙罪处理
C : 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 : 在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中,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徇私枉法罪和其他罪的竞合关系。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又收受贿赂,
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的,属于牵连犯的行为,按照其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 、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后甲公司认为乙公司严重违约,行使法定解除权
解除合同。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损害其利益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双
方曾在合同中就纠纷达成仲裁条款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虽然达成了仲裁协议,当事人若向法院起诉,法院有权管辖
B : 运输合同的解除、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C : 仲裁条款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当
然无效
D : 若甲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甲向法院请求裁定,乙向仲裁委员会请求的情况
下,由先受理的一方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效力。根据《民诉解释》第215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
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
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
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
第19条、《仲裁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
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当
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
定,D项错误。
5 、 单选题
某报社为国有事业单位,该报社广西记者站是该报社的派出机构,唐某即该记者站的工
作人员。唐某利用之便,在采访过程中,利用某市粮食系统一些问题害怕上报、曝光的
心理,索取区县粮食局共计10余万元现金。关于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 : 受贿罪
B : 唐某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犯罪
C : 贪污罪
D : 侵占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受贿罪的认定。受聘于属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其采访、
报道等活动属于履行公务,依法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符合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6 、 单选题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宣判认定了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犯罪行为,
并判处张某6个月的拘役和赔偿李某2000元的处罚。法院宣判后,自诉人李某不服,认
为县人民法院对张某的判罚过轻.于是在上诉期限内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
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双方在某些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致
使调解失败。但是在人民法院决定要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的前一天,双方经过努力达成
和解,则应如何正确处理本案?( )
A : 应当制作和解书:并撤销第一审判决
B : 应当制作和解书,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
C : 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第一审判决视为自动撤销
D : 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二审程序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333条的规定,对第二审
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
第一审判决、裁定。本案的情况属于后者规定的情形,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
第一审判决。所以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7 、 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外国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或
者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文字文本
B : 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进行
C : 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但应当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D : 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
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1款、278条第1款的规定,AB
项正确;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3款的规
定,D项正确。
8 、 单选题
某日,在甲酒店就餐的乙丙丁三人因发生口角而相互斗殴。在斗殴过程中,乙丙丁打伤
了酒店员工2名,酒店为此支付医药费和交通费若干;同时,乙丙丁损坏了酒店大量的
基础设施,致使甲酒店在接下来的一周内无法正常承接高端宴会。在这一周内,共有2
场高端宴会,都被其竞争对手乙酒店承办。经查实,如果甲的酒店正常营业,很有可能
承办这两场宴会。如果甲酒店起诉乙丙丁三人,下列哪个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
A : 设备损失费
B : 医药费
C : 交通费
D : 承办两场宴会的收益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甲酒店可能承办2场宴会的收益属于
间接损失,不属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9 、 单选题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一选项
属于这次修宪的内容?( )A : 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
B : 明确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C : 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D : 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宪法实施保障。
10 、 单选题
有关法作用的说法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法的实施可以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有益影响
B : 法律可以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改变”社会
C : 法律受制定者语言表达能力的局限
D : 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的效力。B选项错误,法律不可以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
11 、 单选题
有关法的移植的说法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 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
B : 法的移植只能移植外国的法律
C : 法的移植要避免不加选择地盲目移植
D : 法的移植要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正确答案: B
解析:
B选项错误,法的移植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12 、 单选题
曹某找人将郭某家大门敲开,伙同刘某、张某等十余人冒充公安民警强行闯入郭家住宅,
在郭家亲属要求其退出时拒不退出。曹某等人对郭某及其亲属进行威胁、辱骂、殴打。致郭某面部被打成轻微伤。对曹某等人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B : 行政处罚即可,不需要刑事处罚
C : 构成故意伤害罪
D : 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题中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45条对非
法入侵住宅罪之规定。
13 、 单选题
1997年6月23日,甲故意伤害张某至重伤,一直未被发现;2010年5月7日他再次伤害王
某,致王某轻伤。关于甲伤害张某行为的追诉截止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2007年6月23日
B : 2025年5月7日
C : 2012年6月23日
D : 2015年5月7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追诉时效计算问题。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根据《刑法》第234条的
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张某对应法定最高刑的刑期是10年。根据《刑
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是15年,此处的“10年以
上”包括10年本身。所以,甲故意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时效是15年,到2012年6月23
日;又因为甲在追诉期限内再次伤害王某致轻伤,再次犯罪,甲伤害张某致重伤的追诉
期限应从他犯新罪时重新计算,即从2010年5月7日重新计算15年,也就是说至2025年5
月7日。所以,B项正确。
14 、 单选题
关于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中的“威胁”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当面实施,也可以不当面实施;既可以由自己实施,也可
以通过第三者实施
B : 抢劫罪的威胁是当面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的,也可以不当面实施
C : 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既可以是当场实现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现的:
抢劫罪威胁的内容是可以当场实现的
D : 敲诈勒索罪既可以是当场取得财物,也可以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取得财物:抢劫罪只
能是当场取得财物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劫罪的威胁是当面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的。
15 、 单选题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A : 甲起诉请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乙下落不明
B :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裁定发回重审,案情简单
C : 甲因房屋所有权纠纷起诉乙获败诉判决,第三人戊起诉请求改变该判决
D : 丙在某区法院起诉丁,双方在开庭前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根据《民诉解释》第257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4)适用
审判监督程序的;(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
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A、B、C选项不当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第2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
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D选项当选。
16 、 单选题
甲公司收到其老客户乙公司的一份传真,表示乙公司欲向采购出售办公文具,并列有各
类拟采购文具型号及采购价格,要求10日内到货。甲公司回复传真一份,上面注明A型
号复印纸无货,其他有货,B品牌无线鼠标价格每只售价加5元,收到乙公司回复后10日
内到货,不同意就采购事宜做任何变更。乙公司遂回复称同意,另外,本次合作如有任
何争议,争议解决方式为乙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关于本案,以下说法
正确的是:( )
A : 合同未成立,因为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B : 合同已成立,因为双方已就除争议解决以外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C : 合同未成立,因为争议解决条款虽然属于非实质性内容,但甲公司明确拒绝任何变
更
D : 合同已成立,因为乙公司最后同意了甲公司的要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承诺的内容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否则承诺将
被视为新要约。另根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变更属于实质性交更,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17 、 单选题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下列关于立法体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立法体制主要涉及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权的性质、种类及立法权
和其他权力的关系等静态因素
B : 立法权运行的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运行原则、过程和方式等
C : 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主要是指,立法主体的建制、组织原则和活动形式等。世
界上主要的立法体制包括单一立法体制、复合立法体制和制衡立法体制三种类型
D :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单一制立法体制
正确答案: D
解析:
D选项错误。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的分权,多级并存、多类
结合的立法权划分体制。
18 、 单选题
甲系某厂司机,某日深夜驾车返回厂里,倒车入库时将偷偷溜进车库过夜的乞丐乙某轧
死,后查明乙当时睡在车库麻袋中取暖。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B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C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D : 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意外事件与过失的区分。因为难以预想到会有入睡在车库麻袋中取暖,故甲的
行为造成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19 、 单选题
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
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B : 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
法处理
C : 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D : 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共有份
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
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
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0 、 单选题
某深山老林里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村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赶赴
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无法查清该尸体的身份,该尸体背部以及腹部有刀伤,可以排除自
杀,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该案侦破的难度很大,决定暂时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对于该
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 )
A : 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
B : 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
C : 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 : 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
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
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
知后应当立案。
21 、 单选题
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目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下列哪
一项不属于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
A :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已经确立
B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C : 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D : 司法腐败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D选项中“司法腐败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不属于我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我国仍在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腐败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22 、 单选题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B :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还包括所有的普通参加者
C :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只包括首要分子
D : 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罪的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其他积极参加者和所有的普通参加者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范围。参见《刑法》第292条聚众斗殴罪的规定。
23 、 单选题
某甲为索取债务,将其债务人的妻子某乙扣押在一地窖中。因通风不好,致使某乙窒息
而死。对某甲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 构成非法拘禁罪并应按加重结果犯处罚
C : 构成非法拘禁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D : 某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某甲对此结果不应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拘禁罪的具体运用。《刑法》第238条对非法拘禁罪规定,非法拘禁他人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
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
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
两款的规定处罚。
24 、 单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某甲抢劫案件,开庭时,公诉人出庭公诉,某甲没有委托辩护人,并查明
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刚满18岁。人民法院如何为某甲指定辩护人?( )
A : 由于某甲在实施抢劫犯罪时尚不满18周岁,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 : 某甲在案件受理后已满18岁,但是案发时未满18岁,因此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C : 某甲不符合法定的应当指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不为其指定辩护人
D : 人民法院不能为某甲指定辩护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
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根据《刑诉解释》第467条的相关规定,被告人是否为未
成年人,以开庭时为准。故某甲不属于未成年人的范畴,因而只是“可以”指定,当然
法院也可以不为其指定辩护人,故C项为正确答案。
25 、 单选题
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步骤进一步加快,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法
律渐渐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我们却看到在广大的城市化程度还不高的城
镇和农村地区,各种规避法律的事件频频发生。调节人们生活的不是国家制定法,而是
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法和当地的风俗习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所呈现出来的这
种现象主要原因是什么?( )
A : 我国法治现代化是一种被动接受而不是主动选择的
B : 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先进的法律制度同人们的法治观念之间出现
了断裂
C : 我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
D : 我国法律现代化程度不高
正确答案: B
解析:
题目反映了我国的制定法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理念,同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法律认识和
生活中的法律传统间的差异。在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过程中.通常的一个基本模式就是法律
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这就极容易导致人们法律制度同人们的法律观念之
间出现断裂,有时甚至是冲突。A错误,当今我国法治现代化是一种主动推动模式。
26 、 单选题
人民检察院对赵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孙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
决后,孙某不服,则下列说法或做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赵某在上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 : 如果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
部分作出处理
C : 如果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民事裁定的形式维持
原判D : 赵某仅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刑事部分在上诉期限届满后自动生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的审判结果。参见《刑诉解释》第330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
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
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刑诉
解释》第331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
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刑诉解释》第313
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
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
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
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27 、 单选题
甲对乙享有债权,丙以其自有的一套房屋向债权人甲设定抵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抵押权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设立
B :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C : 假设甲通过拍卖实现抵押权,该房屋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但乙对建设
用地使用权的拍卖价款无权优先受偿
D : 丙房屋二楼系违规加建的,后被规划部门确认违章,但因加建行为发生在房屋抵押
登记前,甲的抵押权及于二楼部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至
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
权自登记时设立.A选项正确。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根据《物权法》第15条确立的区分
原则,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登记与否的影响,B选项错误。《物权法》第182条规
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C选项错误。根据
《担保法解释》第48条的规定,经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
效,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
28 、 单选题
原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科研开发处代理处长李某因在本单位网络系统改造工程招标中隐
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使其亲属经营的公司中标,并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
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对李某的行为评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不构成犯罪
B : 滥用职权罪C : 贪污罪
D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具体运用。《刑法》第166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
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
营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
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
采购不合格商品的。题中行为人隐瞒亲属关系、利用职务便利、高价购买亲友经营的商
品,构成该罪。
29 、 单选题
甲(男,17周岁)、乙(男,15周岁)合谋共同盗窃。甲在门外放风,乙进入房内窃取财物,
不料乙进入屋内后被一老人发现,老人抓住乙不让其离开,乙即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老
人杀死,并带窃取的5000元钱离开,后和甲平分。根据司法解释,关于本案的分析,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乙构成共同的故意杀人罪
B : 甲、乙构成共同的盗窃罪
C : 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D :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能否
犯转化型抢劫罪的问题。甲在外面放风,对乙的杀人行为客观上并未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主观上对此也不知情,故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乙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69条规定
的情形,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
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不构成抢劫罪;如
果故意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C项正确。
30 、 单选题
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从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
B : 从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
C : 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D : 从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31 、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
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
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A : 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B : 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C : 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D : 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 B
解析: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
日起计算,而非自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依据《担保法解释》
第34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开始计算时效是指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A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3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
权的范围以主债权的范围为限,也就是凡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
任,保证人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凡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
保证人都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逾期而承担保证责任的
利息都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B选项正确,CD选项错
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
32 、 单选题
关于执行程序中的管辖权异议,说法正确的是:( )
A : 当事人对于执行管辖的异议,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B : 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
院申请执行
C : 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D : 在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的期间,应当停止案件的执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
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而不是15日,A项错误;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项正确、C项错误:管
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均不停止执行,D项错误。
33 、 单选题
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为逃避抓
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 : 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 : 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 : 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在发现新事实时的处理问题。《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
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
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
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34 、 单选题
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机构业务的个人合
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
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
辅导效果大减折扣。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
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
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
B : 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
C : 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
D : 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
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
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个人合伙的
合伙人甲乙丙的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ABC正确,D项错误。35 、 单选题
宪法实施是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主要包括宪法的执行、适用和遵守。关
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 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最根本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 : 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从具体方面作出肯定与否定的评价
C : 对行为只是从总体上作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为一般法律的具体评价和责任追究提供
基础和依据
D : 宪法实施不可能单纯是宪法本身或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整个国家具有高
度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考虑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综合因素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宪法实施的特征。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是由宪法的内容和地位决定的。由于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而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
于最根本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不仅直接约束国家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性
文件的制定和实施.而且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活动也具有最高的约束力。
同时,由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因而在具体规定中,只能规定调整社会关
系的一般原则。因此,宪法的实施过程也就表现为宪法规范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从宏观
上、总体上进行原则指导的过程。这种原则指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宪法确定的
是社会关系主体的基本方向和原则标准,一般不涉及人们行为的具体模式,这些具体模
式则通常由一般法律进行调整;二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后果往往只是从
总体上作出肯定与否定的评价,从而为一般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具体评价和追究法律
责任提供基础和依据。而且宪法实施的最高性和原则性,也决定了宪法实施与一般法律
实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宪法实施是一般法律实施的基础,一般法律的实施则是宪法实施
的具体化。因此.B项错误。
36 、 单选题
关于伪证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 伪证罪只可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B : 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
C : 伪证罪的主观方面不需要具有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
D : 伪证罪的最高刑是7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伪证罪的刑法规定。参见《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的规定。
37 、 单选题下列关于不公开审理的认识正确的是:( )
A : 法院审理的张某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B :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C : 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
D :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也不公开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公开审判的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
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A项认识错误.B项认
识正确。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场。所以C项
错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判一律公开进行。所以D项认识错误。本题较全面考查不
公开审理案件的规定。其中,A、D项考查的是常规重点;B项考查的是修改内容,原
《刑事诉讼法》是“应当”,修改后改为“可以”;注意C项和新《刑事诉讼法》第274
条规定的区别。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
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
代表到场。
38 、 单选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下列关于
全面依法治国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
B :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C : 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不应借鉴国外法治的经验、理念或模式
D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C选项错误,我国应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但绝不照
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39 、 单选题
关于世界各国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成文宪法一般包括序言、正文、附则部分,而不成文宪法则一般没有附则,只有序
言和正文
B : 在“马布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马歇尔法官根据美国宪法序言中“三权分立”的表
述,作为最后判决的依据
C : 我国是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现行宪法包括宪法序言、正文和附则三个部分D : 我国现行宪法正文部分结构鲜明,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以及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内容,共138条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宪法的结构。只有成文《宪法》才有结构问题,不成文宪法没有结构问题。美国宪
法的序言,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宪法》只有序言和正文,没有附则部分。
40 、 单选题
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
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
A : 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B : 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
C : 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
D : 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程序。《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
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由此可见,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自己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无须
再提请批准,只要通知即可。因而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41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解释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
B : 文义解释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不顾及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C : 通常实践中只运用一种解释的方法进行解释
D : 主观目的解释有助于了解立法者的目的和意图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C选项错误,各种解释方法分别指出了法律解释中需要考虑的不同因素,实践中通常是
多种解释方法并用。42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论证中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 内部证成是指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推导出来
B : 外部证成主要是对内部证成中所推导出的结论的合理性进行逻辑说明
C : 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是相互关联的
D : 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都需要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B选项错误,外部证成主要针对内部证成所采
用前提的证成。
43 、 多选题
关于有权占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腾龙公司购买野马车一辆,董事长马大指派公司司机马二驾驶该车用于商务接待并
负责平日保养与维护,马二对野马车成立有权占有
B : 某甲将自己所有的汽车交给某乙保管,某乙私自使用该车致使车辆损坏,遂将该车
交付4S店修理,后甲向4S店要求提车,4S店在某甲支付修理费之前,有权继续占有该车
C : 张某私自将李某托其保管的金项链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并交付之,王某
对金项链成立有权占有
D : 某甲将自己的玉佩质押给丙用作借款担保,丙对该玉石成立有权占有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本权对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本题A选项中,马二
为公司雇员,受董事长指派占有、使用汽车,是占有辅助人,不成立占有。本题B选项
中,4S店享有留置权,也是有权占有。本题C选项中,王某符合《物权法》第106条善意
取得的构成要件,已经取得金项链的所有权,属于有权占有。本题D选项中,丙享有质
权,也是有权占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44 、 多选题
文化建设在党和国家的事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文化制度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内容。下列
关于我国宪法文化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
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B : 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C :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D :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
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
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宪法对文化制度规定。参见《宪法》19-24条规定
45 、 多选题
下列哪些犯罪属于一般主体的犯罪?( )
A : 间谍罪
B : 叛逃罪
C : 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情报罪
D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具体个罪的犯罪主体,具体条文参见《刑法》第107条、
第109条、第110条、第111条。选项A中间谍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选项B中叛逃罪的主
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选项C中
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主体和选项D中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都是一
般主体。
46 、 多选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
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
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
法错误的是:( )
A : 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 : 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问题。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直接对该汽车进行事实
上的管领和控制。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又因甲与乙约定的汽车买卖合同为所
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甲享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乙对汽车的占有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是有权占有。
因此,选项A正确。因为甲仍保留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
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选项B、选项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
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
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47 、 多选题
在我国,下列哪些主体具有修改宪法的提议权?( )
A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 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D : 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宪法修正案的提出主体。因为我国现行《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因此.BC项为正确选项。
48 、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 在某学校课间活动时,魏某(10岁)将王某(9岁)的双眼划伤,致使王某的右眼失明、
左眼视力下降。王父要求魏父赔偿王某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5万元。如果魏父拒绝赔
偿,王父可以以原告身份到法院起诉,将魏父与魏某列为共同被告
B : 张某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纪实文学《村官》,以因病逝世的前任村委会主任王某
的事情为原型,小说中描写了王某大量滥用职权的行为,并且以王某陪吃陪喝酒精中毒
而死作为小说结尾。王某的弟弟非常不满,要求王某的儿子小王将张某告上法庭,小王
表示赞同。此时,小王和王某的弟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
C : 李某、王某与张某等10人进行个人合伙,没有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李某以合伙人的
名义与甲公司签订协议,后因拒不履行该协议被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则在本案中李某、
王某与张某等10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且其可以推选代表人
D : 牛某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杨某处借了50万元,购买了
一批建材销售给了B市的齐某,约定价款为60万元。但齐某收货后并未按约定付款,牛
某也未按期催要。后牛杨之间的借款还款期到,杨某要求牛某还钱,牛某说因为齐某没
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杨某此时可以作为原告直接起诉齐某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查当事人适格。A项错误在于本案只有王某具有原告身份,王父只是法定代理人不能成为原告。但根据《民诉解释》第67条的规定,魏某和魏父为共同被告。B选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69条的规定,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0条
的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D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
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
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杨某与牛某、牛某与齐某的债
务都已到期,所以,杨某根据《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以原告身份起
诉齐某,要求其还款。
49 、 多选题
下列案情中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有:( )
A : 甲并不知道自己所住房屋在乙丙的纠纷中被判决给乙
B : 居住在北京的甲欲到上海参加乙丙之间本属于自己的名画归属诉讼,但由于飞机途
中遭遇无人机干扰而迫降于济南,导致无法参加
C : 甲从朋友那里听说乙丙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于乙请的律师不靠谱而败诉,故申请第三
人撤销之诉
D : 甲在收拾家中物品时发现,原来一年以前自己的亲兄弟乙丙通过诉讼将父母在老家
的房产分割,而并未通知自己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制度。《民诉解释》第295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
第3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
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2)
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4)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
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由此可知,A属于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B属于知道诉讼,但因
客观原因无法参加,AB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可知,C选项中
判决并未损害甲的民事权益,不当选;D选项中已过6个月期限,不当选。
50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是监察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
A : 主任
B : 副主任若干人
C : 委员若干人
D : 副委员若干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考查监察委员会人员构成。
51 、 多选题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了一名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
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王某、赵某委托的辩护人不能是:( )
A : 他们的近亲属
B : 美籍华人律师宋某
C : 他们各自的好友
D : 该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刑诉解释》第35条规定了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和
外国人不能担任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
友可以被委托成为辩护人。因此B、D两项入选。
52 、 多选题
甲十四岁,甲的父亲因车祸身亡,母亲乙领取了包含甲的生活费在内的赔偿款后,未再
与甲共同生活,甲与其祖父母共同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也由其祖父母支付。甲的祖
父母要求乙返还甲的生活费被乙告知已挪作他用。就此,关于监护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 : 乙是甲的监护人
B : 甲的祖父母是甲的监护人,有权要求乙归还甲的生活费
C : 甲的祖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乙的监护人资格
D : 监护人发生变更的,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作为甲的监护人,应履
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了撤
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监护人有规定的情形的,法院有权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
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中,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其监护人并不限于
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还可以由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本题答案为AC53 、 多选题
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
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隐匿身份调查和控制下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件,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
有关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B :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不得采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C :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
D : 如果将通过这些侦查措施获取的内容作为证据使用,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的,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秘密侦查、控制下交付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
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
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
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
施控制下交付。第152条规定,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
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
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
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
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
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将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54 、 多选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
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 : 甲的行为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故乙不得行使撤销权
C : 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D : 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之规定,撤销权的客体应当为财产行为,对于具有人身性
质的行为,不得主张撤销权,故甲对其父遗产的放弃继承行为不得成为撤销权的客体。
但本题中,甲在与丙签订赠与协议时,已经接受了遗产的继承,其将继承所得的遗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予以撤销,故A选项表述正确。根据
《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
同。本题中,甲、丙之间达成的赠与协议,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恶意串通损害
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故为无效.C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之规定,
继承权不为债权,不得成为代位权的客体,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C
55 、 多选题
某社会团体欲为被诉侵犯著作权的小李推荐公民担任小李的诉讼代理人,为了能够使该
社会团体为小李推荐诉讼代理人,该社会团体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
A : 该社会团体必须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性法人组织
B : 小李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该诉讼的当事人的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
地域
C : 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D : 被推荐的代理人小莫是该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查社会组织推荐诉讼代理人的要件。《民诉解释》第87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58条第2款第(3)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
件:(1)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2)被代
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3)代
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4)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
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
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故A项错误,B、C、D项表述正确。
56 、 多选题
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对“凶器”有以下几种理解:①凶器应该是能够杀伤人的
器物,枪能杀伤人,所以携带枪支抢夺是抢劫。②凶器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凶器,如
刀子、匕首、枪支,还包括用法上的凶器,如石头、砖头,为了抢夺不成时使用而随身
携带砖头就属于携带凶器。③如甲某精于使用弹弓,他随身携带威力很大的弹弓抢夺,
并且有在抢夺不成时使用弹弓的想法,那么携带弹弓抢夺也属于“携带凶器抢夺”。关
于上述三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①为文理解释,②③为论理解释
B : ①②为文理解释,③为论理解释
C : ①③为文理解释,②为论理解释
D : ①②③均为论理解释
正确答案: 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解释的分类。①中对枪支作为凶器的判断,根据刑法所用文字的文义及其
通常使用的方式即可使其涵义明确,是文理解释。②③则要用论理解释中的扩张解释,
扩大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按照立法精神,根据法理作出解释,是论理解释。因
此,BCD项均为错误选项。
57 、 多选题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诽谤案,自诉人张某口头起诉郭某,称郭某诽谤自己,给自己
造成了精神损害。则关于本案的立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 只要张某有证据证明郭某犯有诽谤罪,法院就应当立案
B : 法院应在张某起诉之日起15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C : 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法院应告知张某提供书面起诉书
D : 张某作为本案的原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或者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故A项错
误。《刑诉解释》第263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经
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故B项正
确。《刑诉解释》第261条规定,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新《刑诉解释》删去了原《刑诉解释》第189条
第2款的规定,即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
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故自诉案件不
能口头告诉,必须提交自诉状。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
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D项错误。
58 、 多选题
关于立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一个代表团或者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提出法律案
B :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C :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
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D :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错误,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大表大会提出法
律案。59 、 多选题
2009年,随州大酒店厨师徐某(24岁)在酒店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为自杀,并
将调查结果告知了死者亲属。死者亲属为向酒店索要赔偿,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引
起群众围观。在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事件过程中,徐某的父亲徐某某组织、煽动亲戚朋友
闹事,堵塞交通,打砸、焚烧随州大酒店,殴打维持现场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多名公安、武警人员受伤;多辆警用车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
致使周边企业、学校等单位的生产经营、教学和居民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重大
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徐某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故意损失财物罪
B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 : 聚众斗殴罪
D : 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毁损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数罪。《刑法》第290条第1款和
第2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
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了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
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
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60 、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
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 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
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B : 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C :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
上100万元以下
D : 对违反法庭纪律擅自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暂扣其录音、录
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
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1条的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
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
批准手续。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7条的规定,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入庭审笔
录。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
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D项正确,根据《民诉
解释》第176条第2款的规定,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
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
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61 、 多选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
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二审法院不仅要审查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
B : 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就发生法律效力
C : 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张某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 : 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对该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
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
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故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
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
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
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故D项正确。
62 、 多选题
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下列有关宪法的渊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美国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其宪法的主体就是宪法性法律
B : 在有些成文宪法的国家,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
C : 一国参与或认可的国际条约是该国宪法的渊源
D : 宪法惯例的效力低于宪法
正确答案: A,D
解析:考查宪法的渊源。A选项错误,美国是成文宪法国家。D选项错误,宪法惯例是与宪法有
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63 、 多选题
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
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
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01年4月,董
某与其丈夫经协议离婚。离婚后,董某继续与潘乙同居。2001年11月,潘乙在一次交通
事故中死亡,留下房屋及存款等共计3万余元遗产。为遗产继承引起纠纷,潘某诉至法
院。经查,潘某已82岁高龄,无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潘甲、
潘丙生活拮据,潘乙为盖房向村里借款1万元未还。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 潘乙所写声明无效,其遗产全部由潘某继承
B : 潘乙遗产应为潘某保留必留份
C : 潘乙遗产应偿还所欠村里借款1万元
D : 潘乙所写声明有效,其遗产全部由董某取得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
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潘乙所写郑重声明应属于自书遗嘱,
虽然在立该遗嘱时,董某与其为婚外同居,但在遗嘱生效时,董某与潘乙均为未婚,其
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潘乙将其遗产遗赠给董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
错误。《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本题中,潘乙为盖房而向村里借款1万元系其应负债务,其遗产应当先偿还该债务
后再执行遗赠或者继承,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
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
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
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
处理。本题中,潘某年已82岁,又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来源,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
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潘乙所立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其遗产扣除该必留份后
才可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64 、 多选题
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
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
A : 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B : 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C : 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D : 可能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情况。《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
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
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
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
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
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65 、 多选题
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 : 有罪证据都是控诉证据
B : 无罪证据都是辩护证据
C : 有罪证据都是原始证据
D : 无罪证据都是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分类。有罪证据之所以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
罪,或者是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有罪证据一般是由控诉人对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指控时提出的,也是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和加重处罚的根据,所
以也叫控诉证据。无罪证据是指反驳控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明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他们刑事责任的证据。无罪证据一般也是辩护证据。
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证明材料,如犯罪现场遗留的物品、痕迹等。
而传来证据是经过转手传抄等第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如各种物证的复制品、证
人转述从别人听到的情况等。
66 、 多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价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 刑事诉讼法是刑法的从法,没有自身独立的价值
B : 刑事诉讼法是独立的法律学科,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
C : 刑事诉讼法价值包括刑事诉讼法的工具性价值和刑事诉讼法的自身价值
D : 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是保证刑法的贯彻实施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指刑事诉讼法的工具性价值,涉及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问题:二是指刑事诉讼法自身的价值,包括公正、效
率、自由、秩序等,即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自身体现出来的不取决于实体法实施的作
用。刑事诉讼主体的多元性决定了刑事诉讼法价值目标的多样性,这就必然存在不同价
值目标的冲突与选择。其中,公正和效率的对立统一最为重要,两者协调发展的前提就是
“公正优先,兼顾效率”,这也即刑事诉讼法的价值目标,故D项错误。A项否定了刑事
诉讼法的自身价值,错误理解了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故A项错误。
67 、 多选题
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专节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
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而且还赋予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可以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据此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公安机关实施的技术侦查包括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B :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C :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
他用途
D :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侦查措施的实施。选项B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采取技术侦
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
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安机关规定》
第255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
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68 、 多选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
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
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
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
正确的是:( )
A : 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 : 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 : 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 : 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正确答案: A,D
解析: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
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69 、 多选题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很多民族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所以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在宗
教信仰方面的基本权利。关于该权利,正确的选项是哪些?( )
A :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范围只包括信仰的自由,不包括传教、
创教的自由
B : 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其相应的界限,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
得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C : 宗教信仰自由是精神层面的自由,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范畴
D : 宗教是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现在大部分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人们享
有宗教信仰自,由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我国宪法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包含在政治权利与自由的范畴之内。
70 、 多选题
因其所种西瓜被盗严重,甲在瓜地周围拉上铜丝,接通电源。其妻阻止道:“会电死人
的。”甲说:“我又不是要电死好人,是防盗,偷西瓜的人死了活该。”几天后,三个
小学生放学后追逐蝴蝶进入西瓜地,触电后均抢救无效死亡。甲发现后即到派出所投案。
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死亡结果的发生,属于意外事件
B : 甲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 甲的行为构成自首
D : 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适用。甲的行为应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安全罪。在处罚时,应考虑甲投案自首的情节,予以适当从宽处理。
71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追诉时效的延长?( )
A : 司法机关立案后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和审判的B : 被害人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C : 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
D : 犯罪人又犯新罪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有关追诉时效延长的规定。所谓刑事追诉时效的延长,是指在追诉时
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法定事由,刑事追诉的时间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我国《刑法》
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A、选项B正确。选项C是
追诉期限从犯罪终了之时起算,这是刑事追诉时效的起算问题。选项D是刑事追诉时效
的中断。
72 、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亿元用于扩大生产.后甲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偿还银行借款。
乙银行经调查得知,甲公司尚拥有对其子公司1亿元的到期债权,但一直未主张:在甲
公司出现无力偿还之虞,甲公司将自己拥有的全部生产资料、设备和成品以低价转让给
了丙公司。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子公司应当直接对乙银行为清
偿
B : 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C : 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低价销售行为,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D : 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低价销售行为,且所得利益归属于乙银行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归属。《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
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
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但
通说仍认为代位权的效果应遵循“入库规则”。因此,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最终均应
归属于债务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73 、 多选题
对下列哪些犯罪人不能判处死刑?( )
A : 甲已经年满78周岁,犯故意杀人罪,致被害人死亡,但没有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
B : 乙犯罪时已经怀孕,但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C : 17岁的丙为报复自己的老师和同学,在教室实施爆炸,致12人死亡、28人重伤,审
判时已经年满18周岁D : 丁实施杀人时16周岁,审判时刚满17周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主体的限制范围。《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
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
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
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在年龄计算上,对刑法中的18周岁,是指实足
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在羁押期间已经是怀孕
的妇女,也不适用死刑。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
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
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是指审判时只要已满75周岁,就不应该判处死刑,以特别残忍
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受此规定限制。
74 、 多选题
甲国公民利奥于2014年在甲国因走私被警方追查逃至乙国,于2015年在乙国故意杀人又
逃至中国。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中乙两国无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及
中国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乙国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引渡请求
B : 如乙国不作出互惠承诺,我国将不会接受其引渡申请
C : 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乙国提出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D : 如乙国将利奥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引渡法》。依我国《引渡法》第10条,请求国的引渡应向中国外交部提
出,A错。依第15条,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B正确。依
《引渡法》第15条明确要求其“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否则,我国不会接受其申请。依
《引渡法》第16条、第22条,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
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C正确。依第14条,如中国同意,或被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
终结、服刑期满或提前释放之日起30日没离开请求国的,或离开后又自愿返回的,可将
其再引渡给第三国,D错。
75 、 多选题
关于法律位阶及法律冲突的解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
施行
B :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
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C :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
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
院法制办提出意见。国务院法制办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裁决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76 、 多选题
梁某设计了一个虚假的银行网上支付页面链接,以便窃取上网人员的密码和账号。在1
个月内,工商银行客户田某、吴某等人在网上办理存取款业务时误认为梁某设计的网页
为真实的银行网上支付网页,并在该页面办理存取款业务。梁某窃取上述人员的账号和
密码后,以上述人员的名义进入真实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支付网页,将被害人的存款转
入自己的工商银行账号内共计4万余元,挥霍使用,案发后未追回赃款。对梁某的行为
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梁某表面上是使用了诈骗手段去取得密码,进而获得财物,但对田某等被害人来说,
其合法财产的失去并不是其“自愿”交付
B : 梁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C : 梁某通过骗取的账号和密码,采用秘密手段转移被害人存款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 : 4万余元的赃款被梁某挥霍,给被害人造成巨大损失,应酌情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梁某是以欺骗手段获得他人的银行账号和密码,
进而支取存款,应当按照盗窃罪定性处罚。
77 、 多选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
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 : 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休庭
B :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 :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 : 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
正确答案: A,D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254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
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
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第256条规定,
依据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
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答案为AD。
78 、 多选题
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的,法律应该以社
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
而不是单个的个人恣意横行。”对此段话,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是社会的产物
B : 对社会的调整手段主要有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
C : 法律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而且法律变迁与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D : 为了有效地通过法律控制社会,必须使法律与其他资源分配系统进行配合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与社会的关系。
79 、 多选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有权提出对乡长的罢免案的是:( )
A : 乡人大主席团
B : 10人以上乡人大代表联名
C : 1/5以上乡人大代表联名
D : 15人以上乡人大代表联名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
80 、 多选题
下列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的有:( )
A : 李某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新建了一栋房屋
B : 张某通过其父的遗嘱继承取得了古董花瓶的所有权C : 国家通过征收取得对王某房屋的所有权
D : 刘某取得出租房屋所得到的租金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A项的李某通过合法建造房屋而取得所有权是以事实
行为的方式原始取得的,故A项正确。B项中的张某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是继受取得,B
项不选。C项中的征收是国家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之一,故C项当选。D项中的刘某取
得孳息是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的,故D项当选。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81 、 多选题
张甲和王乙发生纠纷,张甲将王乙诉至法院.一审张甲胜诉。王乙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
中,二审法院发现刘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那么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 二审法院应当直接发回重审
B : 二审法院应当将其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并依法作出裁判
C : 不能将其追加为本案的当事人,应当直接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D : 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27条的规定,必须
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
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82 、 多选题
甲公司为了对其子公司乙提供担保,与丙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签订了一份最高额抵押
合同。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自己持有的某栋大楼及其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乙公
司设立最高额为2亿元的抵押权。但该合同并未约定债权的确定时间。2017年4月10日,
甲公司为丙银行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丙银行于2017年4月10日取得该最高额抵押权
B : 丙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该最高额抵押权
C : 丙银行可以在2018年4月10日后请求确定所担保的债权
D : 若乙公司于2018年2月1日被宣告破产,该笔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也于这一
天确定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额抵押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自办理登记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B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206条的规定,C、
D两项也都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D
83 、 多选题
对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需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 : 有悔罪表现
B : 犯罪情节较轻
C :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D :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的适用条件。四个选项的内容涵盖了《刑法》第72条原文。
84 、 多选题
张某系某小区的业主,与该小区的开发商甲签订了一份露天车位使用协议,约定由甲将
车位提供给张某使用,张某支付使用费8万元,使用期限60年。张某缴付了使用费后甲
将车位交付张某使用。后小区业委会找到张某通知其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属于占用小区绿
化面积。张某与开发商甲遂发生争议。就此,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
A : 该车位归开发商甲所有,甲有权提供给张某使用
B : 小区绿地及占用绿地的该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甲属于无权处分
C : 如果该车位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的部分,则不属于业主共有
D : 小区绿地可以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问题。《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
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
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
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从本题来看无法简单得出包括该车位占用部分的小区绿地
属于甲所有或业主共有,但从《物权法》第73条可以看出选项C、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
为CD
85 、 多选题
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手饰、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
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须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
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存包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则:( )
A : 该《存包须知》属于格式条款
B : 该《存包须知》并未订入合同
C : 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
D : 该《存包须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格式条款的问题。依《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
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拟定人应当遵
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格式条款具有免除格式条款提供方责任、加
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本题中,存包须知为反复使用而拟
定的条款,为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在顾客存包时能够清楚了解,应认为订入商场与每
个存包顾客之间的存包保管合同之中,但该格式条款内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在现实中,
如果申明该物品的价值,经验收确认的应按确认的价值赔偿,未申明的可按普通物件赔
偿。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86 、 多选题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 : 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
B : 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
C : 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
的国籍确认其国籍
D : 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
籍人对待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司法程序中国籍的确认。关于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问题,《刑
诉解释》第394条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
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
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该规定,国籍确认分为三类情况:
第一,以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为确认标准。A项中的犯罪嫌疑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
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就是此种情形。第二,国籍不明的查明标准,以公安机关会
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B项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三,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
人对待。D项中的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
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ABD是正确的。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
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8条的规定,确实无法查明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
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进行的规定,而非国籍。因此C项
是错误的。87 、 多选题
张某、王某二人共同负责监控设备,因为二人在工作中闲聊,没能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
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对张某、王某的行为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属共同犯罪
B : 两人属过失犯罪
C : 应按照张某、王某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D : 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是否有共同犯罪问题。危害结果是由张某、王某二
人的行为共同导致的,但二入主观上都是过失,属过失犯罪,应按照张某、王某所犯的
罪分别处罚。
88 、 多选题
Leonard向北京市海淀区苏菲家政公司要求委派一位擦玻璃工,苏菲公司委派工作人员
小梅前往。小梅在擦玻璃时,不慎将Leonard的波兰琥珀打碎。Leonard让小梅赔,小梅
说赔不起。Leonard找苏菲公司,该公司称琥珀是小梅打碎的,与其无关。Leonard遂向
人民法院起诉。小梅、苏菲公司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
A : 小梅为被告
B : 苏菲家政公司应处于被告的诉讼地位
C : 小梅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 苏菲家政公司和小梅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发生诉讼的诉讼地位。本案中,小梅是苏菲公司的员工,并
在从事苏菲公司工作任务的过程中造成了损失,苏菲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小梅对
琥珀的损坏有过失,苏菲公司可以向小梅追偿。因此,小梅与琥珀损坏赔偿案的结果有
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89 、 多选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活动中属于中国仲裁协会职责的是:( )
A : 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进行监督
B : 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进行审查,认为不合法的,可予以撤销
C : 依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D : 对于违法仲裁的仲裁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可以将其除名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会的设立机制。根据《仲裁法》第15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A、C项正
确。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是人民法院的权力,B项错误。仲裁协会仅有监督仲裁员的权
力,仲裁委员会有处分、除名本会内仲裁员的权力,D项错误。
90 、 多选题
甲详知其子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甲的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
A : 用手机向其子通报追捕的动静
B : 面对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予回答
C : 对侦查人员谎称妇女为三陪女,因给的钱少,妇女便报案诬陷
D : 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甲详知其子强奸妇女的犯罪事实,用手机向其子通报追捕的动静,属于窝藏行为。面对
侦查人员的询问,沉默不予回答,因不存在作假证明的问题,故不构成包庇罪。甲对侦
查人员谎称其子未给钱,妇女便报案诬陷,属于对司法人员作假证明,构成包庇罪。经
人民法院通知,甲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
91 、 多选题
张鹏在下班回家途中被一狼狗咬伤,医疗费和误工损失共达2500元。张鹏向该狼狗饲养
人刘明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刘明赔偿其损失。下列证据中,哪些证据属于本证?
( )
A : 张鹏提出的伤口的照片和医院的诊断书
B : 刘明否认他的狗咬伤张鹏的陈述
C : 刘明提供的证人甲所作其狼狗之所以咬伤张鹏,是因为张鹏故意殴打其狼狗造成的
陈述
D : 刘明提出一份证人证言,证明张鹏的伤不是其狼狗咬伤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查本证和反证。本证和反证的区分,要看对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提出方是否承担证明
责任。张鹏对侵害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其提出伤口的照片和医院的诊断书是用于
证明侵害事实存在,照片和诊断书属于本证,故A项正确。而刘明提出的否认损害事实
的证据,属于反证而非本证,故BD项错误。根据《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
C项中,受害人存在过错的事实由刘明承担举证责任,故该证人证言属于本证.C项正确。92 、 多选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
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对此,
●如果在二审期间,李某除了要求增加赔偿额外,还要求张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对此,
=审法院的下列哪几项处理是正确的?( )
A : 对这个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
B : 不予理睬
C :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径行判决
D : 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让李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法院对于在二审期间新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处理。
《刑诉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
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
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93 、 多选题
李某13岁、张某14岁,均是某校初中在读学生,想要赚一些零花钱,正好某广告公司在
找少儿服装模特,李某、张某商量后,均在2015年5月6日与该广告公司签订了合
同。2015年6月1日,李某与广告公司的合同得到李某父母的追认,张某的父母知道此事
后未作任何表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 李某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合同自2015年6月1日起生效
B : 张某的父母未作追认,故张某于广告公司的合同未生效
C : 如张某的父母不追认,张某所受损失由张某和广告公司按过错比例分担
D : 如张某签订合同时,受到广告公司欺诈,张某应当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对于未成年人所签的合同,其效力为效力未定。其监护人的追认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
时,发生追认效力,但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故A选项错误。对于监护人的追认行为
采用明示方式。如监护人不追认,合同无效,相对人所受损失由相对人自己承担(未成年
人的利益优先于相对人的利益)。对于未成年人所签合同,不适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等意思表示瑕疵制度,而适用行为能力制度。故C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
为ACD
94 、 多选题南京郊区某养鸭厂为了扩大规模拟以自身财产设立浮动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就此,
下述选项正确的有:( )
A : 该养鸭厂尚未出售的鸭子可以作为抵押财产
B : 如银行贷款到期,则该养鸭厂的抵押财产确定
C : 设立浮动抵押后,该养鸭厂不得对外销售鸭子
D : 如银行贷款尚未到期,养鸭厂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则抵押财产提前确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浮动抵押及抵押财产确定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经当事人书
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
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
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196条规定:
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1)债务履行
期届满,债权未实现;(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3)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
情形:(4)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B、选项D正确。根据《物权法》
第189条第2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181条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
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选项C错误。本题答案为ABD
95 、 多选题
关于地方人大的质询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
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
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B :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
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
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
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C :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D :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
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地方人大质询案。
96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票据诈骗罪?( )
A :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B :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C :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没有骗取财物的主观心态和客观结果
D :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障的汇票、本票,具有骗取财物的主观心态和客
观结果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诈骗罪的刑法规定。根据《刑法》第194条关于本罪的规定可知,不以骗
取财物为目的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之行为,不为票据诈骗。
97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民事案件法院不能按撤诉处理?( )
A : 刘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B : 王某是原告陈某的委托代理人,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C : 李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法定代理人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D : 原告吴某申请缓交案件受理费未获批准,仍不预交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为: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3)原告应预
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交纳,或申请缓、减、
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正当理
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故CD项可按撤诉处理,
答案为AB。
98 、 多选题
英国某法院曾审理一件颇为棘手的刑事案。一名叫乔治的年轻人设法进入某皇家空军机
场,坐在机场跑道上观看天上的飞机。其被警察带走,并于几天后被送上法庭。乔治的
辩护律师为其辩道:《官方机密条例》规定:“不得在禁区附近妨碍皇家军队成员的行
动。”虽然军用机场是个“禁区”,乔治也妨碍了皇家军队成员的行动,但是他不是
在“禁区附近”,而是在“禁区里”做的事。《条例》只规定了“在……附近”,没有
规定“在……里”,所以依据这条规定是不能处罚乔治的。律师还提醒法官注意,英国
是个法治国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官在对此案进行裁决时甚感为难。对此,下列
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
A : 作为法律载体的语言本身存在局限性
B : 立法者的用语与其本意不合,可能造成立法意图与法律文字表现的背离C : 立法者不可能预见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据此为人们设定行为方案
D : 法律具有滞后性,总体上落后于社会生活实际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法律的局限性等。D选项错误,该案件未体现法的滞后性。
99 、 多选题
下列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
A : 同时履行抗辩权
B : 建设用地使用权
C : 消除危险请求权
D : 赔礼道歉请求权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永续性,理论上认为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
物权之一,支配权也不适用诉讼时效。消除危险请求权主要是针对侵害物权、人格权、
知识产权等绝对权的侵权责任请求权,这一请求权理论上认定为不适用诉讼时效。赔礼
道歉请求权虽然是针对人身权侵权责任请求权,但赔礼道歉却具有及时性的特点,理论
上支持适用诉讼时效。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100 、 多选题
孟某经营一家旅馆,除正常经营外,还与多个卖淫组织有联系,为卖淫女的卖淫行为提
供住所。至案发时,孟某经营的旅馆接纳卖淫嫖娼行为共计千余人次。在公安机关的专
项整治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时,孟某为卖淫嫖娼者通风报信,致使部分人逃脱处罚。孟
某与一个卖淫组织的主犯较为熟悉,在公安机关通缉该名主犯时,孟某将其藏匿在亲戚
的租住房内.且为其提供逃往东南亚的资金,致使该卖淫组织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完全消灭。
●关于孟某为卖淫嫖娼者通风报信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B : 构成容留卖淫罪
C : 构成包庇罪
D : 属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特殊单位的人员为违法犯罪
分子通风报信,且情节严重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包庇罪的特殊行为方式的认定。根据《刑法》第362条的规定,CD项为正确选项。
101 、 多选题
《宪法》第1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下列关于人
民法院的产生、任期和职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A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两届
B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
护
C :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 :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
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人民法院。《宪法》第128条、第129条、第130条、第131条、第133条。
102 、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刑法总则共同犯罪相关规定的有?( )
A : 甲明知乙已婚,仍与其领取结婚证
B : 甲教唆未满14周岁的乙杀死了丙
C : 甲知乙想偷车,盗取车钥匙给甲,又在乙盗车前要回,但乙用其他方法盗窃了轿车
D : 甲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乙10万元钱,托其将儿子录用为公务员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和D项均属于必要的共同犯罪中的对合犯。A项中,刑法同时处罚处于对合地位的两
个行为人,且法定刑相同,均为重婚罪。D项中,刑法对两个对合主体都处罚,但罪名
和法定刑均不同,甲为行贿罪,乙为受贿罪。B项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甲是间接正犯,
甲和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C项甲在犯罪实施前又有效撤回了自己的帮助行为,所以不
能和乙成立共同犯罪。
103 、 多选题
王某、赵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抢劫了一名个体户李某,在抢劫中,持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过多而死亡。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将二人起诉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王某提出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曾与他有仇,要求另行指定律师,经查证属实,
则人民法院:( )
A : 不能准许
B : 应当准许
C : 如果王某没有另行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D : 要求王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告人拒绝辩护的处理。《刑诉解释》第45条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
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
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
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
在3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B、C、D三项正确。
104 、 多选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承包给乙公司施工,双方经备案的中标合同约
定的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甲、乙双方私下约定的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无论是双方的
中标合同还是私下的约定,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后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甲公
司验收,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工程价款与支付发生争议。就此,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双方应当以5000万元作为工程价款
B : 双方应当以4800万元作为工程价款
C : 工程通过甲公司验收之日为甲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
D : 乙公司将工程交付甲公司之日为甲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
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
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
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
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
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题中工程以实际交付,故选项D正确,选
项C错误。本题答案为AD105 、 多选题
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国有单位内设机构在对外开展业务中,截留公款并按照一定比例将公款私分给绝大
多数成员的,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B : 国家工作人员采用抬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截留应缴奖金等手段设立小金库,并
以年终福利名义进行私分的,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C : 行政事业单位违法行政法规,滥用职权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所得的款项,应
当认定为国有资产,对此予以私分的,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D : 国家机关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福利的行为,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论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具体适用。参见《刑法》第396条及其相应规定。
106 、 多选题
张三与李四约定,由张三向李四提供香蕉1万斤,共分500箱,由张三负责运输。张三找
到王五请其帮忙运输。在装车过程中,王五因疏忽大意,误将其中的250箱香蕉撞到了
发给王二麻子汽车上。结果李四只到了5000斤香蕉,剩余的香蕉在追回后全部霉变。根
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 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 :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C :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D : 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同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负有交付合同约定
的标的物的义务,如果出卖人不能交付,则构成违约,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
依据《合同法》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运人有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托运人指定地点,
交付收货人的义务,如不能交付承运货物,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张
三与李四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三与王五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李四的损失依买卖合同应由张三承担,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依运输合同可要求王
五承担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D
107 、 多选题
马某,系归国华侨,在上海投资工厂,但在要求工人劳动时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经检
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马某符合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条件,
决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
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B : 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C : 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 如果有权核准人民法院不予核准的,则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裁判的结果。根据《刑诉解释》第336条的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
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
同意原判的,应当书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
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
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2)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应
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第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后仍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
当依照前项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注意本题A项的错误在于不应使用“判决”驳
回抗诉,而应当使用“裁定”。
108 、 多选题
李某死后留有遗产共计100万元,根据其遗嘱安排,其自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由其女
儿继承,其价值10万元的玉佩赠送给其侄子。剩余的40万元遗产由其妻和其女儿按照法
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李某后事处理完后,张某找上门要求其继承人代李某偿还其生前的
债务共计70万元。则有关债务清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李某女儿45万元
B : 李某妻子应当偿还20万元
C : 李某侄子应当优先清偿10万元
D : 李某女儿应当清偿70万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
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因此.应当先有李某女儿和李某妻子用法
定继承的40万元清偿债务,即李某女儿清偿20万元+李某妻子清偿20万元:就剩下30万
元,李某女儿和李某侄子按照财产比例清偿,即李某女儿清偿25万元+李某侄子清偿5万
元。据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109 、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及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对于反诉说法错误的是:( )
A : 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享有留置
权,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反诉B : 黄某向A区法院起诉,请求于某按照买卖合同的内容交付标的物。在此情况下,于
某向受理法院提出该买卖合同书系黄某伪造,于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
C : 冯某向B区法院起诉吴某,称吴某与其妻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冯某要求昃某赔偿
精神损失费10万元。在庭审中,吴某向法院提出冯某是自己单位的下属,因对自己心怀
不满而虚构事实。吴某的行为构成了反诉
D : 周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要求其支付20万元的微波炉货款。一审判决后,李某提
起上诉,并提出周某提供的微波炉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周某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二
审法院应当将双方的请求合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将案件发回重审。但如王某和
李某均同意二审法院对此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裁判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反诉的构成。反诉是否成立要看它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牵连,是否可以
抵销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
求和诉讼标的,所以A项被告的行为构成反诉,A项错误。于某的行为是针对黄某诉讼请
求的反驳,是否定、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行为而非反诉,所以B项表述正确。C项中,
吴某事实上是在反驳,反驳是指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
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理由,以否定和驳斥对方当事人的主张的一种辩论活动。因而吴
某的行为不构成反诉.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
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
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
诉。但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所
以D项错误。
110 、 多选题
关于罪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罪状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内容,是定罪的法律依据
B :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是空白罪状
C : 《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
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该条是叙明罪状
D : 简单罪状就是在条文中只简单地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具体叙述犯罪构成的详
细特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罪状的具体分类。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描述形式的不同,我国刑
法理论上一般把罪状分为四种: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简单罪状
不具体描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叙明罪状较为具体地叙述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
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故四个选项说法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