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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二:http://www.xilvlaw.com/zixun/766.html
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二
2009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
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
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
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
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解释。
A 项: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为他人占有的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删去了
“占有的”限制条件,范围变大,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B项:“出售”仅表示销售行为,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C项:此项是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将器械的范围进行了扩大,此项正确。
D 项:将“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
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明显将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放大,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
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 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 岁),因强制猥亵、侮辱
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
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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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
A 项考查强制猥亵、侮辱罪。《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改为强制猥
亵、侮辱罪,该罪的行为主体不仅限于男性,女性也可能成为该罪的行为主体,如构成此罪
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等,此项错误。
B 项考查抢夺罪、抢劫罪。火药为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可视为凶器,根据《刑
法》第 267 条第 2 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且《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15 岁的乙应以抢劫罪定
罪处罚,此项错误。
C项考查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为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仍构成非
法拘禁罪,如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
罪。此项中的丙在非法拘禁中过失致王某死亡,为结果加重犯,15周岁的丙不对非法拘禁罪
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D 项考查放纵走私罪。放纵走私罪的行为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不会触犯
该罪,此项错误。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
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
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正当防卫。
A 项:制服不法侵害人之后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再实施加害行为的不属于正当防
卫,而是事后的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此项正确。
B项:在财产犯罪当中,即使犯罪行为已经既遂,在犯罪后现场立即追击的,可以视为
不法侵害仍在继续,此时的追击行为仍然为正当防卫行为,此项正确。
C项: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此时不法侵害的主体是饲主,属于不法侵害;动物
自发对人的侵害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刑法评价的是“人”的行为,因此也没有不法侵害一
说了,此项正确。
D 项:不法侵害并不局限于故意的侵害行为,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也属于不法侵
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
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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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给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行为。题中甲遭乙追杀,
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致使丙受伤,丙的财物也受到损害,但由此保护了甲的人身安全,
属于紧急避险行为,故B项正确。
5、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
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犯罪中止。
AC 项:甲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此攻击行为明显不具有正当性,为犯罪行为,由此
AC项错误。
BD 项:甲因父仇欲重伤乙,此举动为故意伤害罪的表现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之后
甲因为乙的话而停止侵害的,此时行为人能够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但不愿继续的,属于犯罪中
止,故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B项正确,D项错误。
6、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
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教唆犯。
A 项:教唆犯应当按照教唆的犯罪来定罪处罚。此项中甲教唆乙实施强奸,但乙只是实
施了抢夺,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乙实施的抢夺,甲并不承担责
任,因此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此项错误。
B项:共同犯罪人按照共犯中的分工不同可分为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由于此三种
犯罪类型是按同一标准进行的划分,因此在同一犯罪中不可能既成立教唆犯成立实行犯或帮
助犯,此项错误。
C项:《刑法》中未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罪,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构成引诱、
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此项错误。
D 项:教唆犯如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则为主犯,其次要作用则为从犯。帮助犯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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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是主犯,帮助犯在犯罪中只会起到辅助作用,只能是从犯,此项正确。
7、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
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
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抢夺罪和抢劫罪。
甲、乙共谋行抢,乙实施具体抢夺行为,甲望风,两人构成抢夺罪的共犯,在之后甲将
丙绊倒致其轻伤,甲的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对于甲应按抢劫罪论处,乙未参与后续实施暴
力的行为,乙仍然为抢夺罪,因此C项正确。
8、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
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
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
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
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绑架罪。
《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
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
的规定处罚。”
A 项:此项中甲构成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不适用第239条的规定,此项当
选。
BC项:两项为第2款中“杀害被绑架人”,不当选。
D 项:丁在绑架时过失使被绑架人死亡的,构成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适用死刑的规
定,不当选。
9、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
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
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答案】C(本题无答案,原答案为C,《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导致无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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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还考查抢劫罪。《刑法》第 263 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该规定
表述为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项错误。
B项:第59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
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此项错误。
C项还考查盗窃罪。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
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项说法不准确,不当选。
D 项:第 60 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该规定,只有经债权人请求的才偿还,此项错误。
10、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 1990 年 8 月 30 日至 1997 年 8 月 29 日
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 年3 月25 日刑满释放,2007 年 3 月 20 日因犯
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 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 月
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月14日。丁
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累犯。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
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A项: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据规定,后罪为过失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此项错误。
B项:乙在犯故意犯罪并刑满释放五年之内又犯故意犯罪的,构成累犯,此项正确。
C项:《刑法》第66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
处。”因此丙仍然构成累犯,此项错误。
D项: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此项错误。
1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 15 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 3 万元;17 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 2 万
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
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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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 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 万元卖出。丁除
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答案】A
【解析】
A项抢劫罪。《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第17
条第2 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甲在15 岁时
携带凶器抢夺为抢劫罪,与17岁时犯罪数额合并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B项考查受贿罪。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适用贿款的方式并不影
响犯罪数额的认定,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诈骗罪。丙使用诈骗手段骗取18万元,之后将第一次诈骗的6万元先行补偿,
则丙需对第二次诈骗得来的12 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不以最终获利数额来决定犯罪数额,此
项错误。
D 项考查盗窃罪和诈骗罪。丁在盗窃手机之后为了销赃而卖出的,其销赃行为为事后不
可罚行为,丁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此项错误。
1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
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
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
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
A 项还考查累犯。《刑法》第65 条第2 款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
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甲在假释期满前再犯新罪,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期限规定,不构
成累犯,此项正确。
B项:第81条第2款:“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
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
假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不在此规定之列,可以假释,此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
选。
C项:第81条第1款:“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
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
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此项正确。
D项:丁不存在《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因此可以假释,此项正确。
13、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
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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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
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
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借工作之便为某国间谍戴某搞到密级为“机密”的报告,该行为触
犯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
国家秘密罪,但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
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法条竞合关系,应当适用特殊法条,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
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来定罪处罚。事后戴某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提供了六万元
资金,该行为黄某构成受贿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数
罪并罚,因此B项正确。
14、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
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
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
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
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
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
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
1 款:“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
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本题中赵某临摹名画并署上国画大师姓名、加盖伪造印鉴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17条
第(四)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知,赵某行为仅按侵犯著作权罪定
罪处罚,B项正确。
15、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
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二
楼财务室领取 20 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
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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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险诈骗罪未遂
B.保险诈骗罪既遂
C.保险诈骗罪预备
D.合同诈骗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保险诈骗罪。
甲编造保险事故欺骗保险公司,试图骗取保险赔偿金的行为,属于保险诈骗行为,保险
公司识破后报警,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保险公司并未产生财产损失,甲的
保险诈骗行为与获得保险赔偿金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行为成立保险诈骗罪未遂,A项正
确。
16、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
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赌博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303条第1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该规定中
的“以赌博为业”,甲构成赌博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 条第 2
款:“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
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甲抢劫赌徒乙的赌资,据该规定构成抢劫
罪。
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该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
罪,上述三个行为构成三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D项正确。
17、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
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 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
为构成何罪?
A.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抢夺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甲对乙使用暴力将其打成重伤,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之后甲夺走乙价值 7000元的
手机并扔进水沟,此时甲对手机并没有非法占有或利用的目的,因此并不会成立取得型的犯
罪,如抢劫罪、抢夺罪,不使用但扔进水沟的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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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
地重新装车。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摄像机
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诈骗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
A 项考查诈骗罪。诈骗罪必须是被害人基于了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题中的被害人没
有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这一行为,因此甲不构成诈骗罪,此项错误。
B项考查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本题中甲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将货物卸下,其将客户托运的
摄像机夹带出公司的行为并未利用职务之便,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此项错误。
CD 项考查盗窃罪和侵占罪。侵占罪要求非法行为人是所侵占之物的占有者、管理人或
保管人,甲作为公司的一名卸货员,对于公司的货物不成立占有、管理或保管关系,故不构
成侵占罪。甲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公司的货物夹带带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成
立盗窃罪,C项正确,D项错误。
19、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
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
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答案】B
【解析】
A 项考查赌博罪。《刑法》第303条第1款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
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题中数人不属于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不构成赌博罪,此项错误。
BC项考查抢劫罪和盗窃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
行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且行为能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平和
的方式转移被害人的财物,此犯罪行为不会产生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效果。题中甲、乙、
丙、丁四人使用安眠药让黄某失去反抗而夺走其财物的行为属于压制被害人的反抗的行为,
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B项正确,C项错误。
D 项考查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被害人基于了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题中
被害人黄某没有错误的认识而处分财产,此项错误。
20、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
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 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 25 万余元。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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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A.行贿罪
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答案】C
【解析】
AC 项考查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行贿罪的主体必须为自然人,题中何经理所在公司对
医院的正、副院长进行行贿,主体是单位,不符合行贿罪的主体要求,为单位行贿罪,故A
项错误,C项正确。
BD 项考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题中行贿对象是市立医院的正、
副院长,为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此
两项错误。
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
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
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军队保卫部门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行使侦查权。”故D项正确。
22、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
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
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
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
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
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
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运用反向排除方法,AC项属于上述“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B项属于“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该三项均有人民检察院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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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理,因此D项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
23、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
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范围。
《刑诉解释》第35条第2、3款:“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
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
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
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
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
许。”
A 项:上述规定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该项美籍华人属于
第(七)项人员,同时“爷爷”不属于规定中的近亲属,故此项错误。
B项:该项属于第(三)项人员,不可担任辩护人,此项错误。
C项:该项属于第(六)项人员,又不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因此不可担任辩护
人,此项错误。
D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在上述限制范围内,可以担任辩护人,此项正确。
2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之外的了解案件案情的第三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A 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B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C 项是对共同
犯罪事实所作的陈述,依旧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只有D项才为证人证言。
25、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直接言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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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原则大概有四项,审判公开原则、直接原则、辩论原则和集中审理原
则。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中的一个原则,还包括有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直接
言词原则是指在法官必须亲自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在法庭审理中必须
口头陈述进行。
A项体现为直接采证原则;C项体现为集中审理原则;D项体现审判公开原则;B项体现
直接言词原则。
2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
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控告、告诉、举报和报案。
控告是指被害人对自身所受到的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告发。
告诉是自诉案件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举报是案件被害人之外的人向公安、司法机
关披露、告发的行为。报案是一切单位和个人就发现的犯罪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告发。
题中案外人赵某写信揭发犯罪嫌疑人李某属于举报行为,C项正确。
27、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搜查和检查。
A 项: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也可以被搜查人的住所、物品或其他相关场所
等。检查的对象不仅仅是现场、物品、尸体,也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此项错误。
B项: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搜查活动。根
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
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此项正确。
C项:第128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
明文件。”此项错误。
D 项:第130条第2款:“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
强制检查。”强制检查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并非对任何对象都可进行,此项错误。
28、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
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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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答案】A(本题答案:AC,原答案为A)
【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调解。
AB 项:《刑诉解释》第 148 条:“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
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
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据该规定,A项正确,B项说法过于绝对,不正确。
C项:第153条第1 款:“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
则进行调解。”此项正确。
D 项:第153条第2款:“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
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项错
误。
29、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
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
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审查起诉。
A 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 369 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
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
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
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此项正确。
B项:第68条第1款:“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以非
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此项错误。
C项:第384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
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
提起公诉。”此项错误。
D 项:第154条第3款:“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
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此项错误。
30、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
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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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侦查阶段。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9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或者
侦查终结后,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
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刑事诉讼法》第
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
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
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被告人死亡的,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B项正确。
31、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其他诉讼参与人。
《刑诉解释》第280条:“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
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
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
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
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因此C项正确。
32、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
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
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
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
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所作的裁
判,当事人不能上诉的制度。C项正确。
33、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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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
AB 项:《刑事诉讼法》第206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
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
件不适用调解。”第204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
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案件。”据上述规定,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调解,但在宣判前可以自行和解,A 项错误,B
项正确。
C项:《刑诉解释》第277 条第1款:“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
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
(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据该规定第3项,对于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能提起反诉,故此项错误。
D 项:《刑诉解释》第260条第1 款:“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
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
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此项错误。
34、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
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 16 周岁。关于本
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终止审理
C.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195 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
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
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
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本题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
矛盾且无法排除,属于上述规定第(三)项,故C项正确。
35、下列哪一选项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
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
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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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
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
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
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
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
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的认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
A项:《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1 款第3 项:“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
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
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
判。”此项符合规定,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不选。
B 项:《刑诉解释》第 325 条第 1 款第 2 项:“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
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二)原判事
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此
项符合规定,不违反,不选。
C项:《刑诉解释》第325 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
前款规定的限制。”此项符合规定,不违反,不选。
D 项:《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3项:“(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
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此项不符合规定,违反上诉不
加刑原则,当选。
36、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现具有法定停止执行情形的,应
当暂停执行并直接将请求停止执行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最高法院
B.最高法院审查下级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报告后,应当作出下级法院停止或继续执
行死刑的裁定
C.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后,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调
查核实
D.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或自行调查后,应当迅速将调查结果直接报最
高法院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死刑执行的变更。
A 项:《刑诉解释》第418 条第1 款:“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
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
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据该规定,应当将报告等“层报”最高院,而不是直接报最高院,此项
错误。
B项:第418 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
裁定停止执行死刑;认为不影响的,应当决定继续执行死刑。”此项正确。
CD 项:第420 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后,应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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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停止执行死刑的事由,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
核。”此两项错误。
37、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
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
审查。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
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申诉。
A 项:刑事诉讼相关立法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实践做法,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
院审查处理应当立申诉卷,此项错误。
B项:《刑事解释》第373 条第1 款:“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
院审查处理。”此项错误。
C项:第374条:“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
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
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此项正确。
D 项:第377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
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
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此项错误。
38、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
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 项:《刑诉解释》第 394 条第 1 款:“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
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此项错误。
B项:第400 条第1款:“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依法不应公
开审理的除外。”此项错误。
C项:第412条第3 项:“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
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三)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
使、领馆代为送达”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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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第413条第2项:“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
由该国驻华使馆将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
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此项错误。
39、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
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
定规章加以规范
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规章。
A 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6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
得称‘条例’。”此项错误。
B项:《立法法》第98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
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此项错误。
C项:《立法法》第81条:“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
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此项错误。
D 项:《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 条第2 款:“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
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
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此项正确。
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
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
许可证的申请。”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
2008 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
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程序。
AB项:《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1 款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
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
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题中的《办法》为部门规章,是
上述规定的但书范围,AB项错误。
CD项:第50条第2 款:“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
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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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
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
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
许可证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类别?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行为的撤销
D.行政检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许可法》第69 条第1 款第4 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
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本题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上述规定情形,C项正确。
42、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法》第63条第3款:“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AC项:第64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
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此两项属于调
任,均不选。
B项:此项为公务员的聘任,不属于交流,此项当选。
D 项:第66 条第1 款:“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
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此项属于挂职锻炼,不选。
43、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政府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
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政
府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政府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
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
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
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AB项:《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1 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
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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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据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有权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镇政府无权,AB项错误。
CD项:第83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
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
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
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据此规定,镇政府无权
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C项正确,D项错误。
44、申请人申请公开下列哪一项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A.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
B.要求区政府公开该区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信息
C.要求县卫生局公开本县公共卫生费用使用情况的信息
D.要求市公安局公开办理养犬证收费情况的信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 条第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
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或者证明文件。”据该规定,A项正确,其他项不合规定。
45、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
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第三人。
A 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10 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 至2 名代
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此项正确。
B项:第9 条第3款:“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此项
正确。
C项:第35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此项正确。
D 项:《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52 条:“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行政复议法》第33 条:“申请人逾期不
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
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
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
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上述规定,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
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是相同的,此项错误,当选。
46、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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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
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D
【解析】
A 项考查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法》第26 条第 2 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
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
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应以市公安厅和省公安厅为共同被告,此项错误。
B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第29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
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
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田某将轿车卖给李某后应当对李某承担瑕疵担保
责任,由于车辆为走私车,在被市公安局没收后购买人李某有权要求田某承担违约责任,因
此该行政行为与田某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此项错误。
CD项考查地域管辖。第18条第1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为复议案
件,因此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和省公安厅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两项均正确。
47、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外合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
容,决定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三万元罚款。中方投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认
为处罚决定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侵害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A.外方投资者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
B.外方投资者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法院受理外方投资者起诉后,应追加未起诉的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
D.外方投资者只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
ABD项考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15条:“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
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
诉讼。”据该规定,AD项错误,B项正确。
C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
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据该规定,未起诉的中方投资者
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非共同原告,此项错误。
48、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蔡某向法院起
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处罚决定违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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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
A.蔡某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B.一审法院应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500 元、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
偿拘留十日的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C.如一审法院的判决遗漏了蔡某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
审
D.如蔡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蔡某
另行起诉
【答案】D
【解析】
A项考查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
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项错误。
B项考查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3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该项中“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拘留十日
的损失”说法正确。第35 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
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
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中支付“一定的精神抚慰金”做法正确。第
36 条第 7 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
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项中“返还罚款500 元”说法错误,还应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此项错误。
CD项考查第二审程序。C项:《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71条第2、3款:“原
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
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
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据该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的,二审法院应分
情况处理,此项错误。
D 项:《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71 条第4 款:“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
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此项正确。
49、2001年5月李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
查,2002年11月李某被取保候审。2004年,县公安局撤销案件。次年3月,李某提出国家
赔偿申请。县公安局于 2005 年 12 月作出给予李某赔偿的决定书。李某以赔偿数额过低为
由,于 2006 年先后向市公安局和市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和申请,二者均作出维持决
定。对李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应按照下列哪个年度的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A.2002年度
B.2003年度
C.2004年度
D.200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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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33 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
平均工资计算。”本题的赔偿决定书2005年作出,上年度即2004年,C项正确。
50、关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B.地方政府在设置机构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
C.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D.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发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A 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4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的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此项错误。
B项:第6 条第2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
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此项
正确。
C项:第7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
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此项错误。
D 项:第29 条:“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发布。”此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
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
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 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
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和共同犯罪。
A 项:《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甲毋
庸置疑构成盗窃犯,但“入户盗窃”并非盗窃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而是成立盗窃罪的一种,
此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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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项:丙在知道甲欲行窃的情况下,仍然为甲提供图纸,为甲的犯罪提供了帮助,且
这种帮助是客观存在的,依旧提供了精神上的帮助,因此甲即使未使用图纸,丙也与甲构成
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丙为帮助犯,B项错误,CD项正确。
52、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
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
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杀人罪和犯罪未遂。
题中甲欲枪杀乙,此行为具备一定的法益侵害性、刑事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可能不
构成犯罪,D项首先排除,C项当选。根据《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
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甲因为乙身穿防弹背心而未
能将犯罪实施,是因为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产生的,属于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A项
错误,B项正确。
53、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
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
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
定为自首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自首。
A 项:甲在自动投案之后如何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未交代的犯罪全部事实细节,
并不会影响自首的成立,甲依旧成立自首,此项错误,当选。
B项:乙在自动投案后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伤害行为乙一直主张是正当防
卫的属于合理的辩解,犯罪人的辩护与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此项正确,不当选。
C项:《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条规
定,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犯罪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种罪行的,以
自首论。此项正确,不当选。
D 项:《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犯罪嫌疑人自
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
的,应当认定为自首。”此项错误,当选。
54、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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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
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C.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D.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
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D
【解析】
A 项考查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 条第3项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
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此项错
误。
B 项考查逃税罪。第 201 条第 4 款:“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
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
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乙不满足上述规
定的除外责任情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此项错误。
C项考查洗钱罪。第191条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
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赵
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因此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丙构成洗钱罪,
此项正确。
D 项考查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不限于女性,组织男性卖淫的依旧属于
组织卖淫行为,丁构成组织卖淫罪,此项正确。
55、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 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
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期限的计算。
《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
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89
条第2款:“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题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普通强奸
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5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追诉
时效为20年。之后张某酒后驾车致人重伤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普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最高
刑为3年,严重情形的为7 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1996年末,强奸罪的追诉时效
已过,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由于新罪交通肇事罪的发生而重新计算
20 年。2007 年初,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10年已过,但从1996 年开始重新计算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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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追诉时效没过,仍应以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C项正确,其它项错误。
56、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
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
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
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ABD项:某村办酒厂在酒中掺毒后加以生产、销售的,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罪,刘某在知道酒厂掺毒的情况下仍然购进并转销的也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虽然其不清楚有毒成分,但也不影响其成立此罪,刘某与酒厂之间不存在共谋,应分别定
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AD项错误,B正确。
C项:《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
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第141条第1款:“生……致人死亡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产。”题中的掺毒酒使得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目失明,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致人死亡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故此项正确。
57、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C.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
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非法经营罪。
A 项:《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条规
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
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此项正确。
B 项:《刑法》第 224 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
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
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
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此项错误。
C项:《刑法》第225 条第2项规定,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此项正确。
D 项:第217条第1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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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此项错误。
58、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
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
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
邱某撞死后逃跑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
A 项:王某的死亡与甲的抢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甲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此项当
选。
B 项:乙在抢劫过程中打死路人,该行为是为了排除他人的妨碍,让抢劫更顺利地进
行,即使打死的为路人也依旧属于抢劫致人死亡行为,此项当选。
C项:丙在行抢过程中为了压制被害人的反抗而刺死同伙,该行为属于打击错误,不会
影响丙抢劫致人死亡的认定,此项当选。
D 项:丁在盗窃时开车将被害人撞死,此行为属于《刑法》第269 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
罪,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此项当选。
59、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
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 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
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
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答案】BCD
【解析】
ACD项考查盗窃罪和侵占罪。高某采取调包的方式将项链偷换成劣等品,取得顾客已购
买的合法占有的财物,此行为属于盗窃罪,该财物并未由高某占有或保管,也不属于遗忘
物、埋藏物,因此不构成侵占罪,A项正确,C项错误,D项错误,CD项当选。
B项考查诈骗罪。要构成诈骗罪,应当使对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并希望对方因该错误
的认识才处分财产。本题中行为人没有让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对方并不知道项链已被调
包,因此不会构成诈骗罪,此项错误,当选。
60、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
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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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答案】CD
【解析】
AC 项考查行贿罪和受贿罪。假币在特殊的犯罪领域当中可以被使用,其依旧具备价
值,因此甲使用假币行贿的仍能构成行贿罪,故收受假币的乙也相应地构成受贿罪,A项错
误,C项正确。
BD 项考查盗窃罪。丙潜入他人家中盗走财物,虽然盗走的为假币,但也为他人占有之
物,仍能构成盗窃罪,B项错误,D项正确。
61、甲发现某银行的ATM 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
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 元人民币。甲的行
为构成何罪?
A.使用假币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AC
【解析】
A 项考查持有、使用假币罪。《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的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甲明知以“HD”开头的为假币仍然使用,构成此罪,此项正确。
BC 项考查盗窃罪。第 196 条第 3 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
罚。甲盗取借记卡并使用的成立盗窃罪,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D 项考查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为金
融机构工作人员,甲不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不会构成该罪,此项错误。
62、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包庇罪。
A 项:《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构成帮助毁灭、伪
造证据罪,此项错误。
B 项:《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第 2 款: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
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此项错误。
C项:《刑法》第310 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
罪,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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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刑法》第362 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
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
包庇罪定罪处罚。此项正确。
63、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
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
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
A 项:甲之前的抢劫行为乙并没有参与实施,不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仅甲一人成立
此罪,此项错误。
B项:要构成包庇罪,行为人应当有作假证包庇他人的行为,乙没有此行为,故不构成
包庇罪,此项错误。
C项:乙在明知出租车为甲抢劫得来的情形下,仍然收下甲赠送的出租车,此行为构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项正确。
D 项:乙明知甲进行了抢劫,但依旧帮助甲掩埋尸体,并烧掉证件、衣物等,是在帮助
行抢人甲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此项正确。
64、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
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
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
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
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
丁构成犯罪
【答案】ABC
【解析】
ABC项考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A 项:甲作为某国企总经理的妻子,利用自身作为国家
工作人员近亲属的身份以及丈夫的影响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收受他人赠送的轿车一辆,
此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B项: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乙已经不能构成受贿罪,但其利用先前职务上的影响而为
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收受贿款的情形,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C项:丙利用自身作为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的影响力,利用其父管理之便,为他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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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丁在在职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在离职后该公司在并未与丁约定一致的情形下自
作主张赠与财物表达感谢的,由于不存在不正当的权钱输送,不成立犯罪,此项错误。
65、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
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
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
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
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答案】ACD
【解析】
ABD项考查徇私枉法罪。A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
定》第5条规定,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
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
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应以徇私枉法罪立案。
BD 项:《刑法》第399 条第1 款规定,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
裁判的成立徇私枉法罪,乙法官和丁法官在作出裁判时都有不同程度的故意违法行为,都成
立徇私枉法罪,故B项错误,D项正确。
C项考查伪证罪。《刑法》第305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
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
隐匿罪证的成立伪证罪,此项表述正确。
66、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A 项:《刑事诉讼法》第109 条第3 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
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
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此项正确。
B项:第110 条:“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此项正确。
C项:第146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
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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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项:第176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
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项正确。
67、关于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产生
B.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
C.法定代理人可以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不得违背
被代理人的意志
D.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讼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主要有三点不同:①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其权利
来源于法律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其权利来源于被代理人委托协
议的授权;②法定代理人为全权代理,但也不可代替陈述和服刑;诉讼代理人仅在授权范围
内进行代理,同样不可代替陈述;③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基本与被代理人等同,可以不受被代
理人的约束,可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代理活动;诉讼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
理,不可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
根据上述总结,D项错误,法定代理人不可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其他三项均正确。
68、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
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A 项:《刑事诉讼法》第139 条第1 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
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此项正确。
B项:第143 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
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
押、冻结,予以退还。”此项错误。
C项:第142条第1 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
配合。”此项正确。
D 项: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3款:“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
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
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
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据上述规定,检察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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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不起诉决定后无权对依法冻结的赃款进行处理,此项错误。
69、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证人与鉴定人。
A项:证人与鉴定人一样,都必须是当事人之外的人,此项正确。
B 项:鉴定人不可以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如果有,则适用回避的相关规
定,而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则无需回避,此项错误。
C项: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而鉴定人可替代另行指派聘请,此项错误。
D 项:《刑事诉讼法》第187 条第1 款:“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
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
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第3款:“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
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出席法庭接受控
辩双方的询问是证人与鉴定人的义务,此项正确。
70、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
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
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
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证明责任总与一定的诉讼主张相联系。“谁主张谁
举证”,通常提出诉讼主张的一方具有证明责任;(2)证明责任和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
联系。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没能提出说服法官的证据,则需要承
担败诉或其他不利后果;(3)证明责任是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了证据并
不代表履行了证明责任,还需要尽力运用手中的证据说服法官,让其相信自己的主张。
综上所述,ABC正确,D 项错误,证明责任并非专属于控诉方,在一些特定案件当中,
例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负有举证责任。
71、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
实?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
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
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答案】ABCD(本题答案:ABCD,原答案为ABC)
【解析】本题考查待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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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解释》第64 条第1 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
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
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
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
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
他事实。”
ABCD四项分别对应上述规定第1、2、5、7项,故全选。
72、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 10 万元保
证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
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
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入,生活贫困
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
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
【答案】BCD(本题答案:BCD,原答案为ABCD)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金保证。
《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 款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
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
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因此BCD正确,A项错误。
73、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通知检察院补充材料?
A.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的
B.起诉时未移送证据目录的
C.证人名单未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住处和通讯处的
D.移送材料中辩护人通讯地址不明确的
【答案】CD(本题答案:CD,原答案为BCD)
【解析】本题考查公诉案件庭前审查。
A 项:《刑事诉讼法》第158 条第2 款:“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
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此项错误,检察院无需补充材
料,直接提起公诉即可。
《刑诉解释》第180 条:“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
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和案卷、证据后,指定审判人员审查以下内容:
(二)起诉书是否写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过或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种类、羁押地点,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
(三)是否移送证明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包括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决定和所收集
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并附证明
相关财物依法应当追缴的证据材料;(五)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
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并列明有
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
被害人名单;(六)当事人已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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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七)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的,是否列明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
料;(八)侦查、审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齐全”
第181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
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
送”
B项:根据第180 条第3项,当未移送证据材料的才需要通知检察院补充材料,证据目
录无此规定。
CD项分别对应第180条第5、6项,两项正确。
74、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答案】ABD(本题答案:ABD,原答案为BD)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制。
AB 项:《刑事诉讼法》第210 条第1 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
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
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第178条第1 款:“基层人民
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
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因
此AB项正确。
C项:第178条第4 款:“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
议庭进行。”陪审员不可参加二审案件,此项错误。
D 项:第178条第2款:“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
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此项正确。
75、关于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时,经院长指定,助理审判员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担任
审判长
B.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
C.合议庭成员如有意见分歧,应当按照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作出决定
D.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
复议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
A 项:《刑诉解释》第175 条:“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
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此项错误。
B项:《刑诉解释》第176 条:“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应当由同一合议庭进行。”此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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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刑事诉讼法》第179条:“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
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此项错误。
D 项:《刑诉解释》第179条:“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
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此项正确。
76、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
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审判特点。
A 项:《刑诉解释》第270 条第1 款:“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此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213 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
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
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此项正确。
C项:《刑诉解释》第293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
知其出庭。”此规定中表述为“应当通知出庭”,但辩护人可以不出庭,此项错误。
D 项:《刑事诉讼法》第212 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
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此项正确。
77、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B.在法庭上,必要时才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
C.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教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
D.对未成年人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答案】BCD(本题答案:BCD,原答案为CD)
【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
A 项:《刑诉解释》第474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此项错误。
B项:第480 条:“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但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大,
可能妨碍庭审活动的除外。必须使用戒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此
项正确。
C项:第478条:“开庭前和休庭时,法庭根据情况,可以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其法定
代理人或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会见。”此项正确。
D 项:第487条第1款:“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
开大会等形式。”此项正确。
78、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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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用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
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内容,现在该司法解释已经被废止,本题已无参考价
值。
79、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
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
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
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AD项分别属于上述规定第3、2项,符合题意。
8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A 项: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一经成立即生效,但有时在附生效时间或附生效条件的具体
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会经过一定的时间或某一事件发生之后再发生效力,此项错误,当
选。
B项:具体行政行为生效之后并非所有当事人都会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必须要加
以相应的制度进行保障,该制度就是行政强制执行,能够使得具体行政行为发挥其作用,适
用强制措施保障当事人履行义务,此项表述正确,不选。
C项: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条件包括:(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有行政职权
的行政机关;(2)主体对对方当事人作出有效果意思的表示;(3)依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
进行送达。据此可知,送达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条件之一,因此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项错误,当选。
D 项:行政机关废止具体行政行为并非由于行政机关违法,一般由于客观条件或环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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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变化,因此,如果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不予赔偿,但如果使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当事人必要的补偿,此时所给的也是“补偿”
而非“赔偿”,此项错误,当选。
81、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
12月,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答案】A(本题答案:A,原答案为AD)
【解析】本题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A 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 条第1 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此项正确。
BC项:第2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
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题中的会议纪要属于政府信息,并且对于《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生效前产生的政府信息也属于该法规的调整范围内,BC项错误。
D 项:第27 条第1 款:“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
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
供政府信息。”此项错误。
8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
A.降级
B.免职
C.撤职
D.责令辞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务员法》第 56 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AC项正确,BD项错误。
83、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
A.机构的名称
B.机构的职能
C.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
D.机构的领导职数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AB 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 条第1 款:“设立国务院组成部
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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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下列事项:(一)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二)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
(三)司级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四)与业务相近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职能的划分;
(五)机构的编制。”AB项为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管理,不属于编制管理,该两项错误。
CD项:第17条:“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按照精简的原则
确定。前款所称编制,包括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该两项正确。
84、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
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
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
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答案】AC
【解析】
A 项考查复议前置。《行政复议法》第30 条第1 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
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
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段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此项正确。
B项考查被告与第三人的确认。《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
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
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作出复议维持决定的县政府应当作为共同被告,不
能作为第三人,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证据的审核认定。《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下列证据
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此项正确。
D 项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
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据该规定,必须为“书面认可的”才能视为被告改变其
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此项错误。
85、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
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
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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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
【解析】
A项考查对起诉的处理。《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
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
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的为行政
处罚,某省建设厅对甲公司作出的也为行政处罚,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合并审理,此项
正确。
B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
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
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三万元的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此项正确。
C项听证制度。《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
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本题省建设厅作出的暂扣并不属于听证的范围,
此项错误。
D 项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法》第 24 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甲公司所受的行政处罚并非同一种,一次为暂
扣,一次为罚款,因此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要求,此项错误。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
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
日。黄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答案】AD
【解析】
A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款:“决定给予行政
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此项正确。
B项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
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张某之妻与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之间并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可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此项错误。
C项考查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
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的前提是提起诉讼的人必
须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本题中提起诉讼的是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黄某,因此不适用
该特殊规定,应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管辖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此项错误。
D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
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
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
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
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据此规定,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不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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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和担保四项,张某并不符合上述条件,此项正确。
87、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
某之兄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
政局向法院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结论。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
行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
B.鉴定结论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答案】BD
【解析】
A项考查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
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此项错误。
B项考查提供证据的要求。《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2条第7项:“人
民法院对委托或者指定的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七)鉴定
人及鉴定部门签名盖章。”此项正确。
CD项同样考查提供证据的要求。《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原
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
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C项错误,D项正确。
88、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
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
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答案】ABC
【解析】ABC三项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A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
理,并进行登记。”此项正确。
BC项:第87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
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
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此
两项正确。
D项考查检查笔录的效力。《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已改为第33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被告
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
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
名。”据该规定,未在检查笔录上签字的,不影响该笔录的效力,此项错误。
89、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
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
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
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
选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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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刑事司法赔偿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
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
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
法不予赔偿。”
据此规定,题中二审法院在2008年6月5日维持一审判决并交付执行,直到2009年3
月2日被无罪释放,在此期间被羁押的损失王某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但在二审判决之前被羁
押的依法不给予赔偿,因此A项正确,其余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BCD项当选。
90、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
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
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
会公告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听证制度。
A项:《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
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此项正确。
B项:第47条第1款:“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
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
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无需公告,此项错误。
C项:第24条第1款:“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
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此项正确。
D项:第69条第2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
予以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并不属于法定应公告的范围,此项错误。
91、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
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
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
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
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必须付
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
还,但甲并不相信。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
毁。关于甲从公司提出公款20万元并将其中一部分行贿给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构成贪污罪,数额是20万元;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不再单独定罪
B.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5万元,行贿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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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20万元,行贿15万元
D.甲对乙说过要“去把公司钱款补上”,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是20万元,再与
行贿罪并罚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贪污罪、行贿罪。
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涂改账目的手段从公司拿走20万元,该行为具有非法占有
的目的,成立贪污罪,贪污数额为20万元,之后使用财物的方式并不会影响贪污数额的认
定。甲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乙15万元财物的行为成立行贿罪,行贿数额为15万元,
甲存在着两个不法行为,因此应以两罪数罪并罚,C项正确。
92、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
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
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
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
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必须付
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
还,但甲并不相信。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
毁。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D.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受贿罪和犯罪构成要件。
从题干可知,国家工作人员乙在收取财物之后主观上并未为甲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是将
此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此行为并不构成任何犯罪,D项
正确。
93、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
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
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
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
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必须付
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
还,但甲并不相信。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
毁。关于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构成受贿罪共犯
B.丙构成介绍贿赂罪
C.丙构成行贿罪共犯
D.丙没有实行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贿罪和共同犯罪。
题中,甲意欲向乙行贿,将财物交丙转交,此时的丙是在帮助甲进行行贿,而并非帮助
乙受贿,丙只构成行贿罪的共犯,C项正确。
94、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
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
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
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
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必须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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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
还,但甲并不相信。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
毁。关于甲得知财务部主任由他人担任后实施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只构成放火罪
B.甲索要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吸收犯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
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乙相威胁而要求其给予15万元,此行为成立敲诈勒索罪,之
后进入乙的办公室纵火并引起火灾的行为成立放火罪,两个为各自独立的行为应当数罪并
罚,四个选项均错,本题为选非题,全部当选。
95、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
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
确的是?
A.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C.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D.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判决、裁定和决定。
判决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例
如终止审理、中止审理、维持原判等;决定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例如回避、延长羁
押期限、开庭审判等。综上所述,AC项正确,BD项错误。
96、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
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关于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
B.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
C.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决定
D.在一个案件中,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判决、裁定和决定。
A项:一个案件当中只会有一个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被执行的判决,但经历过两级审理的
案件也有可能存在着两个判决,即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此项正确。
B项:一个案件当中由于可能存在多个程序性问题或实体问题需要处理,例如中止审
理、减刑、假释等,因此可能存在着多个裁定,此项正确。
C项:原理同上,一个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程序问题需要处理,例如开庭审判、延期审
理、有关强制措施等,因此一个案件可能存在着多个决定,此项正确。
D项:在某些案件当中,有些决定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例如不立案的决定如果出现在
诉讼终结之前,则会出现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和裁定的情形,此项正确。
97、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
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
是?
A.判决只有经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B.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C.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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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最终确定,检察院认为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的,
法院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判决、裁定和决定。
A项: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可上诉和抗诉,此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
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
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据此规定,裁定并非作出即生效,当事人
不服的可以上诉,此项错误。
C项:并非所有的决定都可以申请复议,而对于可以申请复议的决定,在复议期间并不
会影响决定的效力,此项正确。
D项:第263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
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
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据该规定,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法律
效力并不最终确定,此项正确。
9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
款2万元。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
送达不予退税决定。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C.被告为县国税局
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
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
【答案】AD(本题答案:AD,原答案为ABCD)
【解析】
A项考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对海关、金融、国税、外
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
门申请行政复议。”此项正确。
B项考查行政复议申请时间。《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
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
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
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据该规定,一
般行政复议期限为六十日,法律中的六十日并不等同于二个月,此项错误。
C项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
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
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复议机关作出维持的决定,因此原机关县国税局与
复议机关市国税局为共同被告,此项错误。
D项考查行政诉讼中法院的审查。《行政诉讼法》第6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本题中法院审查对象是“不予退税决定是否合法”,是本
案审理焦点之一,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相同,此项正确。
99、下列情况属于或可以视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被诉公安局把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改为罚款500元
B.被诉土地局更正被诉处罚决定中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
C.被诉工商局未在法定期限答复原告的请求,在二审期间作出书面答复
D.县政府针对甲乙两村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被诉后,甲乙两村达成和解,县
政府书面予以认可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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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
《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已改为第62条]规定的‘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被诉具
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二)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
定性产生影响;(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根据原告的请
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二)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三)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
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
A项:该项属于上述第3条第3项规定,当选。
B项:该项中更正不影响决定性质和内容的文字错误并不属于规定中所列情形,不属于
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此项错误。
C项:该项属于上述第4条第1项规定,当选。
D项:该项属于上述第4条第3项规定,当选。
100、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04年9月22日,该局向
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
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
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05年4月19
日,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
列选项正确的是:
A.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B.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C.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D.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
郑某的起诉
【答案】AB(本题答案:AB,原答案为A)
【解析】
A项考查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2004年9月22日区社
保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此时开始计算六十日的复议期限,直到2005年4月19日郑某
才申请复议,明显已过复议期限,此项正确。
B项行政诉讼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此项正确。
CD项考查对起诉的审查和处理。C项:郑某第一次是对区社保局的决定书不服提起复
议,第二次是对市社保局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提起诉讼,两次起诉并不相同,不属于重复起
诉,此项错误。
D项:《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本题中郑某首先对决定书不服提
起诉讼,之后以告知书不服提起诉讼,由于告知书并非是对决定书的重复处理,因此并不存
在重复处理行为,法院应当受理,此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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