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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 也包含着一种价值判断,故C错 误。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
利而存在,也可以作为法 律权利而存在,言论自由具有道德
试卷一 权利和法律权利的 双重属性,故D正确。
9. C【解析】委任性规则与确定性规则、准用性规 则
一、单项选择题
相对,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 示,由相
1. D【解析】A错误,法治建设不可超越社会发展 阶
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 法律规则。不合
段。B错误,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题意,故A错误。程序性原则与实体 性原则相对,是直接指
制度,实践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经 验。C错误,从
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 则。该条文表达的是法律规
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 治”,应借鉴国外法治
则,而不是法律原则,是实 体性规则,而不是程序性规则,
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 理念和模式。D正确。
故B错误。强行性规则 与任意性规则相对,是指内容规定具
2. D【解析】D错误,其一,立法并非总是滞后于 改革
有强制性质,不允 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该条文
措施,立法也具有引领作用;其二,要处理好•立法 与改革
关于“承担 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
的关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 改革于法有
“优先用 于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均为强行性规定,不是随
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 需要。
便可 以更改的。符合题意,故C正确。法律责任的竞合指
3. D【解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屮 央
的是同一法律主体实施一个行为,该行为符合两个或 两个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 简称
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而该不同法律责任之 间互相冲突。
《决定》)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
该条文规定不涉及具体法律行为,表达 的不是法律责任竞合,
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 程序,确
故D错误。
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省、过程公开、责任明 确。建立行
10. B【解析】姓名权属于法定权利,《民法典》 《著
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 经合法性审查或经
作权法》等均有相关规定,故A错误。姓名权是绝 对权,对
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可 知,合法性审查不能代
应不特定的义务人,故C错误。冒犯原则也 就是公序良俗原
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故D表 述错误。
则,该原则认为法律禁止那些虽不伤 害别人但却冒犯别人的
4. B【解析】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 证明,
行为是合理的。而王甲的行 为已经误导了读者,侵害了原告
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的措 施,不但不
的合法权益,故D错 误。法律原则可以弥补规则漏洞,纠正
会减损公民合法权益,还有利于规范执法、 便民利民,故A
规则不正义, 故B正确。
错误。派出所的质疑跟文明执法无关, 相反,证明附言对学
11. C【解析】在我国,指导性案例是非正式的法 的渊
校起到了普法作用,故B正确,C 错误。D显然错误。
源,故A错误。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适用、反 复适用的
5. B【解析】A、C、D表述过于绝对。法律是底线 的
效力,判决只是针对具体个案、具体当事人的 适用,不具有
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但道德问题的解决并非都 必须依赖
普遍效力,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B 错误。《最高人民
法律,道德问题的解决也并非法律都可以强 制解决,故A错
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1 条规定:“对全国法院
误。道德对法律具有支撑作用.可以为 法律的实施营造良好
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 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
的人文环境,但法律的有效实施 并非总是必须诉诸道德和舆
院确定并统一发布。”故D 错误。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作岀
论,故C错误。法律与道 德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也有区
判决,实际就是参照 类案作出类似判决,属于类比推理,故
别,二者不能等同, 故D错误。B表述正确。
C正确。
6. C【解析】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在性质上属于 调解
12. C【解析】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 一国
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其处理决 定不具有
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 分为不同
国家强制力,故A错误。第三方医患调处组 织的优势之一是
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法律体系不包 括历史上已经失
中立,跟医患双方均没有利害关系,有 利于公正解决医患矛
效的法,故c错误。A、B、I)正确。
盾.而行政解决常常被质疑是“老 子管儿子”“管办不分”.
13. A【解析】题中解释说明,法的产生经历了从 个别
故D错误。“医闹”的解决依赖 源头治理,也需要综合治理
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 的发展过程,
系统治理.国家机关责无 旁贷,故B错误。C表述正确。
故A正确。同时可知.法律成为社会调整 的主要丄具,并不
7. C【解析】法官与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 队伍
是一开始就存在的,故H错误。该种 解释没有说明经济因素
的组成部分,但两者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存在 区别,故A
和政治因素在法产生过程中的 作用,也没有强调法与其他社
错误。资深法官为实习律师担任导师,是律 师培养的一种途
径,有利于加深律师和法官之间的了 解和信任,与审判监督、 会规范的区别,故CJ) 错误。
法官招录无关,故C正确,B、D 错误。 14. C【解析】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 现代
8. D【解析】自由和秩序都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 但 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 型法的现代
相对于秩序价值,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 要,位于 化。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 身力量产生的法的
法的价值的顶端,故A错误。法官认为“原告 捏造、散布虚 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 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
假事实的行为不属于言论自由”。因此不 存在价值冲突,故 渐进变革的过程。这种类型 的法的现代化是在西方文明的特
B错误。当然,法官的观点本身不仅 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定社会历史背景中孕 育、发展起来的。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
335有被动性、依附 性和反复性,一般表现为在外部因素的压力 包括宪法典,也包括 宪法惯例,故(、错误。英国的宪法是
下.本民族 的有识之士希望通过变法以图民族强盛.故A、B 不成文宪法,也是 柔性宪法,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
错 误,C正确。屮国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 型, 般法律相同, 故D正确。
故D错误。 22. D【解析】最咼人民法院的规定意味着法院裁 判案
15. D【解析】“亲亲”“尊尊”是周礼的两条核心原 件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即依据宪法作出裁判,故D 正确。但
则,“亲亲父为首”,规定了家族关系的等级建尊尊君为 并不是说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因 为宪法条文可以
首”,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故A错误o “礼不下庶 人. 在说理部分予以引用,阐述其体现的 原则和精神;更不是说
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原 则.它强 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因为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
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 僚贵族的法律 高的法律效力,裁判文书当 然不得与宪法相冲突,故A、(、
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冇等级差 别,禁止任何越礼的 错误。该规定是针对法 院裁判的规范.效力不及于当事人,
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 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 故B错误。
但并不是说刑罚完全不适用于 贵族.故B错误。西周时期的 23.1)【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0条规定:
礼已具备法的性质,具有 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故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 用和发
(' 错误。D正确° 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 自己的风俗习
16. C【解析】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 惯的自由。”故A正确。第31条第1款 规定:“民族自治
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 大约六 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 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
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在寸的为未 成年人,故A 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故B正确。第20条规定:
错误。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 故意诬告者,实行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 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
反坐;主观上没有故意的,按告不审 从轻处理,故B错误。 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 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
秦律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者 加車处罚,故D错误。(、 批准,变通执行 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
正确。 报告之日 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可知,自治地方变通执行
17. B【解析】A项是对刑讯条件的规定,即在拷 讯之 或停 止执行权需上级国家机关批准,故D错误。
前,必须先审核口供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 据0证据确 24. C【解析】《香港基本法》第19条第3款规定:
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与参审官共 同决定,可以使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 权。
用刑讯;未依法定程序拷讯的,承审官 要负刑事责任,故A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 防、外交等国
不合题意。B项体现的是根据证 据定罪的原则,即对那些人 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 等问题发出的证明
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 的,也可“据状断之”,故B符 文件,上述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 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
合题意。('项规定的是禁 止使用刑讯的情形。D项体现的 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 证明书。”故A错误。第49条
是依法判决的原则, 故选B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 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
c
18. B【解析】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 卖三 不符合香港特别行 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
种。绝卖为一般买卖。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 所附条件完 回立法会重 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
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采取类似 商业信用或预付方 次通 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
式,而后收取出卖物的价金,故B错 误。A、C、D正确。 第50条的规定处理。”第5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 行
19. A【解析】罗马法复兴始于12世纪初,故B错 误。 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 拒绝通过
注释法学派在复兴运动中,起到了开创作用。评 论法学派致 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 协商仍不能取得
力于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 促进了罗马法的研 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
究和适用,故C、D错误。A正确。 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 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
20. C【解析】英美法系的特点主要有:以判例法 为主 解散立法会一次。”故B 错误,题中情形,依据基本法规定.
要法律渊源;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法官对法律 的发展所 行政长官可以签署 公布或者解散立法会。第95条规定:“香
起的作用举足轻重;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 不严格区分公 港特别行政 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
法和私法。题中①③④⑤表述正确。大 陆法系的特点主要有: 行司 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故C正确。第55条
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一般 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法律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 行政
基本结构分为公法和私法; 以演绎法为主要推理方法;诉讼 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 其任免由
传统上倾向于职权主 义。题中②⑥⑦表述正确,故选C。 行政长官决定。”故D错误。
21. D【解析】不成文宪法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 式,但 25. C【解析】禁设横幅标语,涉及公民的言论自 由和
不是说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而是散见于多种法 律文书、宪 社会经济权利,自然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但不涉及
法判例和宪法惯例之中,故A错误。成文宪 法是指具有统一 出版自由,故A、B错误。该做法目的上具有 正当性,即为
法典形式的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 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 了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故 C正确。因禁设横
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如 《日本国宪法》《法兰西第 幅标语是全市范围一体要求,没有 差别.故不涉及宪法上的
五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等,但并不绝对, 合理差别问题,故D错误。
故B错误。美国是典型的 成文宪法国家,但其宪法渊源不仅 26. C【解析】《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5 条
336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根 据各方 (七) 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前款第1项至第
面的建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 出授予国家勋 5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经营者 还
章、国家荣誉称号的议案。国务院、中央 军事委员会可以向 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 争,并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 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根据上 述规定,A、B
称号的议案。”第6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项说法过于绝对,对于符合《反垄断法》第 15条规定的行为
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 国家荣誉称号。”可知,国家勋章由 可以不适用前述第13条规定。(、项 说法错误,即使符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 员长会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提出议案, 第15条第1款笫2项的规定,也 还需要经营者“证明所达成
由全国人大常 委会决定,故A错误。第8条规定:“中华人 的协议不会門重限制相关 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
民共和国 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 享由此产生的利 益”。因而只有D项符合垄断协议构成要件
友人 等人士’友谊勋章'。”故C正确。第10条规定:“国 的落脚点, 即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家 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 者 29. C【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经营
及其功绩。”故D错误,表述不完整。第18条规定: “国家 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 与他
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 刑罚或者有其 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 的商品
他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继续享有国家 勋章、国家荣誉称 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 自使用
号将会严重损害国家最高荣誉的声 誉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 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 等)、社会
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撤销其国 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 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 名、译名
告。”故B错误。 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 部分、网
27. A【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 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 人商品或
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 地方各级 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根据上 述规定。混淆行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 府领导人员,法 为需要造成消费者对实际生产者、服务 者的误认,故B项错
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 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
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 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 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 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 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
否接受辞职。常务委 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 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 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
大会备案。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 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 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
察院检 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故A 可以以明示方式向 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
正 确,B错误。第44条第1款第9项规定,县级以上的地 方 佣金。经营者 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 自治区 应当如 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副主席、副市长、副少H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 任免; 经 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 为;
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法 院院长、 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 营者谋取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 从本级人民政 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题述案 例并不是商业贿
府、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 定代理的人选;决 赂行为,故D项错误。虚假宣传行为是 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
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其他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造 成消费者和用户对其商品
委员会备案,故C、D错误。 或服务的误解,从而与之进行 交易,赢得市场,获取利益的
28. D【解析】根据《反垄断法》第13条的规定: 行为。一般广告宣传或其 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 或服务方面的信息, 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
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 量或者销售 的地位、价格、质 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
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 市场;(四)限 效期限及其他情 况。案例中商家的行为属于“其他方法”宣
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 术、新产品; 传,构成虚假 宣传,故C项正确。
(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 法机构认定的 30. A【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 规定
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 指排除、限制竞争的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
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第 15条规定:“经营者能 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 产者的责任或
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13 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 的责任的,销售者有
条、第14条的规定:(一)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 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
的;(二)为提高产品质 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 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 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 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 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
营者经营效率,增强 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 后,有权向生产者 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
约能源、保护环 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 有权向销售 者追偿。”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
经济不景气. 为缓解销售最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规定:“经 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
(六)为 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法另 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 表
337明的质量状况的;……”因而A项说法正确,霍某与 靓顺公 疑人仍在航空器内;承租人的营业国或常驻 地国,当航空器
司存在机动车的买卖合同,且车载气囊电脑存 在质量问题, 是不带机组的出租;嫌疑人所在国;嫌 疑人国籍国或永久居
因而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B项说 法错误,虽然气囊电 所国;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罪行后 果涉及国,包括受害人国
脑的质量问题不是销售者造成的. 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 籍国或永久居所国、后果涉及 领土国、罪行危及其安全的国
护法》的前述规定,霍某可以 向销售者靓顺公司主张维修、 家;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 权的其他国家。
更换。C项说法错误,产 品侵权责任成立的前提是消费者遭 本题中,犯罪嫌疑人国籍国为甲国,甲国有管辖 权。航
受了人身或财产损 失。D项说法错误,销售者和生产者并不 空器登记国为乙国,乙国有管辖权。犯罪行为 发生地为丙国,
是连带责任, 销售者有先行承担赔付责任的义务,如果是生 丙国有管辖权,故A错误,B正确, C错误。
产者的 责任,则接下来由销售者向生产者追责。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 危害
31. C【解析】根据《审计法》第17条的规定,审计 人类罪、侵略罪等几大类.危害民航安全罪不属于 国际刑事
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 法院的管辖范围,故D错误。
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岀审计 结果报告。地 33. B【解析】依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 定,
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 席、市长、州长、县 在派遣武官时,应先将其拟派人选通知接受国,征 得接受国
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同意后正式派遣,故A错误。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 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 外交人员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接受国司法机关不 得对其
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 结果报告。根据《审计法》第18条的 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一般外交人员包括参 赞、武官、秘书、
规定,审计署对中 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 随员。本题中约翰是二秘,属于一般外 交人员,故B正确。
机关对国有 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的人员范围包括:(1)外交人 员;
因而A、 B项说法错误,地方审计机关可以对国有金融机构 (2)外交人员的家属(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 家属,
进 行审计监督,且不需要被审计对象的行业主管部门同 意。 如不是接受国国民,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 与豁免);
根据《审计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 级以上人 (3)行政和技术人员及其家属(行政和技术人 员及与其构
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 计单位在金融机 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不是接受国国民,且 不在该国永久居
构的账户,故C项说法正确,事实上只 需要经该县审计局局 留者,也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但有 某些例外:①执行职
长批准即可,如果是上一级的副 职领导也可以归类为负责人。 务范围以外的行为,不享有民事和 行政管辖豁免;②到任后
D项说法错误,虽然该 企业不是国有企业,但是由于其接受 进口的自用物品不能免纳关 税;③其行李不免除海关查验);
和使用了财政资 金,因I而属于“依法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 (4)服务人员(使馆的 服务人员,如不是接受国国民•且不
计监督的其他 单位”。 在该国永久居留 者,仅享有一定的优遇)。本题中玛丽属于
32. B【解析】根据《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以及 行政和技术 人员,在其不是接受国国民,也非接受国永久居
《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下列国家拥有对于危害民航 安全 留者的 情况下,其享有外交人员特权与豁免,故C错误。
罪行的管辖权:航空器登记国;航空器降落地国, 当犯罪嫌 如果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继续享有相关特权与豁 免,
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故D错误。
34. B【解析】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对 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12条:“自然人的
于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涉及历史性海湾所有 权 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 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
的争端以及安理会正在行使管辖权的争端,缔约国可 以通过 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
书面声明排除强制程序的适用,故A错误。 由民事行为能力的, 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具有任择强制管辖性 质,即一 承的除外。”故A 正确。
国在加入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都可以 自由用书面声 《票据法》第98条:“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
明方式选择海洋法法庭的管辖,只有争 端各方都选择了法庭 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故B错误。
程序,法庭才有管辖权,故B正 确、C错误。 《票据法》第99条:“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
国际海洋法法庭的设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争 端的管 出票地法律。”故C错误。
辖,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争端交由哪个 机构来审理, 《票据法》第101条:“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
故D错误。 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故D错误。
35. B【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 条规 37. D【解析】《海商法》第273条第3款:“同一国
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 像权、名 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 赔偿
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 居所地法 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东方号与货轮船旗国 均为巴拿
律。”本题被侵权人王某经常居所地为新加 坡,应适用新加 马,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两船碰撞的损害赔 偿应适用巴拿
坡法,故B正确。 马法,故A、B、C错误。
36. A【解析】《票据法》第96条:“票据债务人的 《海商法》第271条第2款:“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
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 行为能 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 记国
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 限制民事行为 的法律。”故D正确。
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适用行为地法 38. A【解析】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 律效
338力的判决、裁定或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法院应当 组成合议 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 一承运人以
庭进行审查,故A正确。 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 担。”《联合国国际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45条:“对临时仲裁庭在中 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对于 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 法院申 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 到买方承担。”本题中,
请承认和执行的,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83条规定处 没有涉及伟业公司与利德公司 关于交付货物地点的信息,该
理。”故B错误。 批货物的风险应于货交 第一承运人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 仲裁事 公司,故B错误。 需要注意的是,风险于订立合同时转移的
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人民法院…… 在裁定不予 情况较为特 殊,即销售运输途中的货物•订立合同时风险转
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 本辖区所属高级人 移。
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 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 依据《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的规定,承运人的 责任
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 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 期间是承运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为止,而不以 货物装上
法院答复后,方可裁 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故 或卸下为责任期间的节点,故C错误。不同 运输区段的承运
C错误。 人之间的责任清算规则是:如损失是 由于一个承运人的过失
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民事诉讼 法》的 造成,则该承运人负完全责任; 如损失是由于参加运送的数
规定,故D错误。 个承运人的过失造成,则 每一承运人备自对其造成的损失负
39. 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 别行 责;如不能证明损 失是因…个或数个承运人过失所造成,则
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 事案件判决 承运人应商 定责任分担办法,如承运人不能商定责任分担办
的安排》第3条第3款:“本条所称’书面形 式'是指合同 法,则 承运人间的责任按该批货物在各承运人进行运送时实
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 真、电子数据交 际行经的运价公里比例分担,但能够证明损失不是由 其过失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 内容、可以调取以备 所造成的承运人除外.故D错误。
日后查用的形式。”故A错误。 41. C【解析】本题中,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 相互认 字样的提单为指示提单,此类提单经背书可以转让, 故A错
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 安排》第5条 误。
第1款:“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 者财产所在地在 《海牙规则》规定,对17项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货物 灭
内地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的,申 请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 失或损害,承运人不承担责任:(1)船长、船员、引水 员
个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 请,不得分别向两个或者两个以 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 忽或不履
上法院提出申请。”故 B正确。第2款:“被申请人的住所 行职责;(2)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 私谋所造成
地、经常居住地或 者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 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风险、 危险或意外事
政区的,申请 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两地法 故;(4)天灾;(5)战争行为;(6)公敌行 为;(7)君
院分别 执行判决的总额,不得超过判决确定的数额。已经部 主、统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押; (8)检疫限
分或者全部执行判决的法院应当根据对方法院的要求 提供已 制;(9)货物托运人或货主、其代理人或代表 的行为或不
执行判决的情况。”故C错误。 行为;(1。)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局部 或全面的罢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 相互认 关厂、停工或劳动力受到限制;(11)暴 乱和民变;(12
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 安排》第12 )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13)由于货物的固有
条:“当事人对认可和执行与否的裁定不服 的,在内地可以 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 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香港特 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其 灭失或损害;(14)包装不 当;(15)标志不清或不当;
法律规定提出上诉。”故D错误。 (16)尽适当的谨慎所不能发 现的潜在缺陷;(17)不是由
40. A【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 谋,或是承运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
42条第1款:“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 根据 员的过失或疏忽所 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本题中,因船方过
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 货物,但以 失致货轮与 他船相撞属于第一项免责事由,承运人不承担责
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 的权利或要求为限, 任,故 B错误。
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 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 本题中的仪器受损的损失属于“由于运输工具遭 受搁浅
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 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 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 失火、爆炸
期货物将在某一 国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 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水渍险的保险
其境内转 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在任何其他情 范围之内.故C正确。
况 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本题中,中国伟 《海牙规贝U》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 上
业公司与甲国利德公司订立合同时,伟业公司不知道 利德公 船起至卸完船为止,故D错误。
司会将该批货物转卖至乙国,不承担该批货物 在乙国的知识 42. 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 单交
产权担保义务.故A正确。 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 “承运人因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7条第1款: 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 损失的赔偿额,按
“如果销售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 一特 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 费计算。”赔偿额不包含
339利润损失,故A错误。 “国籍”的说法)
一切险的保险范围不包括承运人无单放贷造成的 损失, 45. 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 定》
故B错误。 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 问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 干问题 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 罪嫌疑人有权
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开证行在作出付款、承 兑或者履行 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符合本规定 第2条规定,本人及
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后,只要单据 与信用证条款、单 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 请法律援助。”故A项说法
据与单据之间在表面上相符,开证行 应当履行在信用证规定 不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B 项是对律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
的期限内付款的义务。当事人 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 表现,符合要求。司 法公正要求冲突的解决者应听取双方的
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 法院不予支持,存在信用证欺诈的除 辩论和证据, 故C、D项说法不符合要求。
外,故C错误,D 正确。 46. D【解析】司法制度的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不 包括
43. A【解析】《反倾销条例》第17条:“在表示支 司法文化体系,而应当是司法人员管理体系,故A 项说法错
持申请或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支持者的产量占 支持者 误。司法组织体系是指审判组织体系和检察 组织体系,故B
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的,应当认定申 请是由国内产 项说法错误。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 导制度也是独具中国特
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可以启动反 倾销调查;但是,表 色的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故 C项说法错误。
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 足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 47. B【解析】立案登记制的立足点是保障当事人 的诉
25%的,不得启动反倾销调 查。”故A正确。 权,并不是司法效率,故A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 法院《关
《反倾销条例》第32条:“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 承 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 “……三、登
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倾销 案件的调 记立案程序(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 合法律规定的起
查和确定。出口经营者继续倾销进口产品 的,商务部有权确 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 登记立案。对当场不
定损害威胁更有可能出现。”故B 错误O 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 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
《反倾销条例》第48条:“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 价 是否立案。(二)实行一次 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
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 止征收 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 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
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 度发生的,反 一次性全面告知 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
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故C 错误。 正符合法 律规定条件的,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因而B
《反倾销条例》第43条第3款:“终裁决定确定的 反 项说 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书面
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 担保目的 通知当事人。D项说法错误,当事人对于不予立案的 裁定可
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低于已 付或者应付的 以申请复议或上诉。
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 金额的,差额部分应 48. D【解析】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 13条
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退还或者重 新计算税额。”故D错误。 的规定:“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 中立公正
44. B【解析】《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规 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不偏袒或歧视
定,一个作品在首次出版后30天内在两个或两个以 上国家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 人及其代理人、辩护
内出版,则该作品应视为同时在几个国家内出 版。本题中, 人。”故D项说法正确。
迈克的著作《希望之路》在甲国和乙国出 版时间间隔25天, 49. B【解析】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4 条的
应视为同时出版。 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定业务范围内开展业 务活动,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了文学艺 术作 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或者委托持股方式兴 办企业,并委
品保护的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 则、独立保 派律师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 务,不得从事与法律
护原则和最低保护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又 称为“双国籍国民 服务无关的其他经营性活动。”故 A项做法错误。根据《律
待遇”,即作者国籍是公约缔约国,或 作者是在缔约国有惯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3条 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
常居所的非缔约国国民,或非公 约缔约国国民的作品在任一 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 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
个缔约国出版,或在一个 缔约国和一个非缔约国同时出版, 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 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
均在一切缔约国中 享有国民待遇。本题中迈克的著作一经在 者经合伙人会 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
乙国出版, 便在缔约国中享有国民待遇,故A错误。 司法行 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
自动保护原则是指享有和行使依成员国法律和公 约所规 《律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办法并未要求律所对本
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 起源国是否 所律师的奖励报律协批准,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第 28条
受到保护。保护国法律对文学艺术作品自 动保护。独立保护 第2款的规定:“新合伙人应当从专职执业的律师 中产生,
原则是指享有和行使文学艺术作品 的权利,不依赖于在起源 并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但司法部另有规定 的除外。受到
国是否受到保护,故C、D 错误。 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 期满未逾三年的,不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规定,在非缔 约国 得担任合伙人。”故D项说法错误。
和缔约国同时发表的作品,后者为作品国籍国,故 B正确。 50. C【解析】根据《公证法》第12条的规定:“根
(注:《伯尔尼公约》中的原文为起源国,起源 国系其所使 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 理下
用的特有概念,《世界版权公约》则采用“首 次出版”和
340列事务:(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 的事务; 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 行审查、提出意
(二)提存;(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 证事项有 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 社会团体、企业事
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四)代写与公证事项 有关的法律 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 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
事务文书;(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故A 项说法正确, 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 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但是由于本题问的是设立公证机构和担 任公证员的条件及程 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 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
序,而不是公证事务,故不选择A 项。根据《公证法》第9 构进行研究,必要 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
条的规定:“设立公证机构,由 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 意见。”故C错 误,法院无权直接撤销《条例》。《条例》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 与《食品安全 法》都属于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但《条
颁发公证机构执 业证书。”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公证 例》属于行政 法规,《食品安全法》才属于“法律”(狭义
法》第19条的 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 的法律),故D 错误。
级职称的人 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 57. AB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
法制工 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 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因此,
作 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故C项说法正 赵某是否存在过失(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 责任轻重
确。根据《公证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 的重要标准,故A正确。赵某与地铁公司之 间的运输合同关
得担任公证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行为能 系是第一性的法律关系(主法律关 系),由此而产生的诉讼
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 刑事处罚的; 关系是第二性的法律关系(从 法律关系),故B正确。若经
(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公证员、 律师执业证书 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 赔,则构成协议免责,故C正确。D
的。”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因而D项 说法错误。 明显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58. ABC【解析】法律列举越详细,法的确定性和 可
51. BCD【解析】市场环境不良是企业行贿的诱 因, 预测性程度越高,故A正确。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 否违法时
但不是减轻对此类犯罪处罚的理由,故A错误。 B、C、D 作了利益衡量,即认为原告取证目的并无不 当,也未损害社
正确。 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该取证 方式有利于遏制侵权
52. ABCD【解析】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 行为,应认定合法,故B正确。裁 判事实不一定与客观事实
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 为、乱作 完全一致,故C正确。在使 用条件上,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
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A、B、 则,穷尽法律规则,方 得适用法律原则,故D错误。
C、D均正确。 59. ABC【解析】A项说的实际是准用性规则,表 述
53. ABD【解析】公民享有知情权和诉权,但权利 不 正确。借助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可以提高法律的 适应性,
得滥用。鹿某做法是典型的权利滥用,不符合法治 精神,同 如目的解释,也可以提高法律的确定性,如文 义解释,故B
时造成了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故A、B、D 正确,C错误。 正确。法律原则相对于法律规则,概括条 款相对于确定条款,
54. ABCD【解析】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 体 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伸缩度,通过 法律原则、概括条款,可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 普及教 增强法律的适应性,故C正确。 法律的确定性跟义务性规则
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 事人提供法律 和权利性规则没有必然联 系.义务性规则可能是确定的,也
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 辩护、代理、公证、 可能是不确定的,权 利性规则同样如此,故D错误。
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 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 60. ABC【解析】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 规定
等,故A、B、C、D均正确。 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 相应内容规
55. ACD【解析】“法无授权不可为”是针对公权 力 定的规则。第4款规定“依照第1款的规 定处罚”,表达的
行使的法治原则•私权利行使的法治原则是“法无禁 止即可 是准用性规则,并可以避免法条重复 表述,故A、C正确。
为”,故B错误。A、C、D正确。 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 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
56. AB【解析】《条例》规范的对象是工业产品, 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 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食品安全法》规范的对象是食品,两者不是特别与一 般的 法院对第4款的 解释,联系的是相关司法解释对《刑法》其
关系;即使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特别法优于 一般法的 他条款中“情 节严重”的解释,并与此保持统一,属于体系
原则也只是适用于相同位阶的法律渊源,不 同位阶的法律渊 解释,故B 正确。法院的解释背后,隐藏的是对解释结果公
源应当适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因此甲公司说法不成立, 正的 追求,故D错误。
故A正确。《食品安全法》中 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法律 61. ABCD【解析】A、B选项正确。根据《宪法》第
规范,是关于行政许可 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范,故B正确。 6条规定,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
《立法法》第99 条第1、2款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就意味着国家保护公民的合 法的私有财
员会、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 产权,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 一。根据《立法
辖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法》第8条规定,“基本经济制度”“对非 国有财产的征收、
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 征用”属于法律保留事项,故对公民 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 求,由常 保护和限制属于法律保留的事 项,故C、D正确。
62. ABC【解析】该规定是关于选举权平等原则 在选
341区划分中具体体现的规定,A、B、C表述正确。《全 国人 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 律案进行统一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15条规定: 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 律草案修改稿,对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 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 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
务委员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 行政区域所辖的下一级 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故A正确。第22条规定:
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 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 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
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 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 提案人要求撤回的, 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
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 求进行分配。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 会报告,对该法 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故B正确。第30
大会中,人口特 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 条规定“列入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
人。”省人大选举 实施办法不得与选举法相抵触,亦需保证 较一致 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
各地区、各民 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且仅就题中 整 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 比
规定而 言,亦推导不出不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 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 付表
适 当数量代表的要求,故D错误。 决。”故C正确。第42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 会议审
63. ABCD [:解析】《立法法》第20条规定:“列入 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 可行性等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 根据各 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
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 员会会 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 经营明知是不
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 告,该法律案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 求赔偿损失外,还可
终止审议。”故D正确。 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 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
64. BCD【解析】该解释是对《民法通则》和《婚姻 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 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
法》相关规定的解释,属于法律解释(立法解释),不属 于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
宪法解释,故A错误。根据《立法法》第49条规定: “法 成误导的瑕疵 的除外。由于题述苦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 过半数通过, 因而李 某可以主张10倍价款赔偿,A项说法正确。根据《食
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故C 正确。第50条规定: 品安全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由国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 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制定、公
效力。”故B正确。法院适 用法律的过程,也是一个法律证 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 编号。因而苦茶的
成的过程,必然包含对 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故D正确。 国家标准编号应当是由国家标准化 行政部门提供,B项说法
65. ACD【解析】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在分工负 责 错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 29条的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
的基础上,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依法办理刑事案件。 互相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
配合是基于三机关在工作目的和任务的一致性。 从目的上看, 生行政部门可以制 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
包括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两个方面,故B 表述不够完全。A、 生行政部门 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
C、D表述正确。 行废 止,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0条的
66. ABCD【解析】《立法法》第99条第3款规定: 规 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 送备案 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 自治区、
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故A正确。第 9 8条第3项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故D项说 法正确。
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定的自治条例和 68. BCD【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 款规
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的业
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 务。但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范围由商 业银行章程规
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 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校园贷”属于贷
法规作出变通的情 况。”故B正确。第98条第4项规定: 款的一种,因而,商业银行从事“校园 贷”等贷款业务需要
“部门规章和地 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 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或备案,A 项说法正确。根据《商业
当同时报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 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 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
治州 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 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 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故C正确。第 100 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 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
条第3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 关的专 商业银行审查、 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
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 为行政法规、 的,可以不 提供担保。因而B项说法错误。根据《商业银行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 或者法律相抵触而 法》第 35条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
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 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 用 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
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 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 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对于与 借
定。”故D正确。 款人还款能力无关的内容不应当在贷款审查的范 围,并且审
67. AD【解析】苦茶属于食品,因而应当适用《食 品 贷必须分离,因而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不可 同为一人,故C、
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第2款 D项错误。
34269. AB【解析】A项说法正确,税收法定原则禁 止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推适用方法。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2条的 规定,小 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故A项说法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
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故B项说法 正确。C项说法 法》第82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 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
错误,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木制一 次性筷子和实木地 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板是消费税的征税对象,竹制一次 性筷子和复合地板不是消 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根 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费税的征税对象。根据《车 船税法》第8条的规定,车船税 第2款规定,用人单 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 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故 间为用工之日 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
D项说法错误。 合同的 前一日,故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根据《劳
70. ABCD【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的 动 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
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 外国 基本义务,用人单位不履行该义务时,劳动者可以主张 解除
(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 业。本法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 “县级以
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成立且实际管 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 施劳动合同制度
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 立机构、场所的,或 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用人 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
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 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 况;……”另根据《社会保险法》
的企业。A基金注册在境外某 群岛并在当地设置总部,实际 第83条第3款的规定,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
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因而系非居民企业。D公司是注册 议的,可以依法 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
在中国境内的,因 而系居民企业。A、B项说法正确。由于 个人社会保 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
A基金转让F 公司股权实质上是转让D公司股权,因而应当 者社 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因而社保行政部门或社
向我国 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企 保费征收机构都具有处理养老保险纠纷的权力,故D 项说法
业 所得税法》第47条的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 商 正确。
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 税务机关 73. CD【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1条第2款 的
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题述案例通过转让 海外空壳公司股 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 位订立;
权的方式来实质转让境内公司的权 益,当其适用的税率较低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 动者推举的代
时,可以判定其不具有合理的 商业目的,对其进行纳税调整, 表与用人单位订立,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劳动合同法》
故D项说法正确。 第53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 业、采矿业、餐饮服务
71. ACD【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4条 的规 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 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
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 局、税务所 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4条的
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 税务机构。另根据 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 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条 第1款的规定,税收征 部门自收到集体合 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
管法第14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 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 体合同即行生 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 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 具有约 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
避追缴欠税、骗税、 抗税案件的查处。因而A项说法正确。 域 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故B项说法错误,C 项
根据《税收征 收管理法》第35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有下 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用人 单位
列情形之 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 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 法要求用
纳税人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根据 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 经协商解决不
题 述案例的说明,该公司所涉拍卖行为合法有效,也不存 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 讼,故D项说法正确。
在逃税、骗税等行为,因而税务机关没有理由核定其应 纳税 74. ABD【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1、 第
额,故B项说法错误。由于昌昌公司没有逃税、骗 税的行为. 2款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 制土地利用
因而税务机关也没有理由加收其滞纳金,故 C项说法正确。 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 地、建设用地和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 第2款的规定,纳税 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 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
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 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 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故A 项做法需要纠正。根据《城
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 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 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0条 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
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故
行政复议决定不 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 B项做法需要纠 正。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的规
机关的处 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 定:“商品 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
可以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由于题 土地使用 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
述稽查局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强制 执行措 工程规 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
施或税收保全措施,因而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 方可行政诉讼, 发建 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故D项说法正确。 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 上人
72. ABD【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 定• 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 预售许可证
343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将预售合同报县级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 律。”
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 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 可以协
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 有关的工程建设。”故C项做法 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中,中国甲公司 与英国乙公司
正确。D项做法错误, 土地用途在出让时就已经明确,不得 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因此该案的 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
随意改变用途。 均应适用英国法,故B、C正确, A、D错误。
75. ABI)[:解析】《国籍法》第12条:“国家工作 80. CD【解析】最惠国待遇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 贸易制
人 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故A正确。 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世界贸易组织 的任何成员,
《国籍法》第8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 的• 都可以享有其他成员给予任何国家的待 遇。世界贸易组织争
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 保留外国 端解决机制的主体是国家,故A 错误。
国籍。”故B正确。 磋商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序,提出磋商请求日起 60天
《国籍法》第5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内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成立专家 组。但磋商
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故选项C错误。 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 申请及专家组将作
《国籍法》第4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出的裁定没有关系,故B错误。
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故选项D正确。 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世界 贸易组
76. AC【解析】《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5条第2 款: 织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 的程序上有所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 理由。” 突破,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协商一致 原则”改为“反向
故A正确。 协商一致原则”,即除非争端解决机构 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22条:“持学习类 居 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得以通过。 该通过实际上是一种一票通
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的. 应当经所 过制,是一种准自动通过 方式,故C正确。
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申请居留证件加 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 内履行
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 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 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如果被诉方在合 理期限内没有
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 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 履行裁定和建议,原申诉方可以经争端 解决机构授权交叉报
勤工助学或者实习。”故 B错误。 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中止其 他义务,故D正确。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39条第2款:“外国人在旅 馆 81. AB【解析】临时保护原则是《巴黎公约》的基 本
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 十四小时 原则之一,是指缔约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 办的或经
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办理登记。”故 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 取得专利的发明、
C正确。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 标给予临时保护,故A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 之 正确。
一的,不准岀境:(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 属于 ICSID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东道国)与另一 缔约
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 外国签订 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此外,在争端双方均 同意的
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二)有未 了结的民事 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 东道国法人之
案件,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三)拖欠劳动 者的劳动报酬, 间的争端,而不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 端,故C错误。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 ICSID的管辖权具有排他的效力,一旦当事人同 意在中
准出境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心仲裁,有关争端便属于中心专属管辖,而不再 属于作为争
”上述(一)、(二)涉诉情形不 允许出境,其他情形须经 端一方的缔约国国内法管辖的范围。IC- SID裁决对争端各方
法院或有关政府决定,故D 错误。 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 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华盛
77. ABC【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17条: 顿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 法;每一缔约国都应承认裁决对其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 没有选择的, 有约束力,并在其领 土内履行该裁决所裁定的财政义务,并
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 发生地法律。”故A、 赋予该裁决等 同于其国内法院终审判决的效力,故B正确①
B、C正确,D错误。 错误。
78. ABC【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27条: 82. CD【解析】《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 则》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故A正确。《涉 外民事关 规定,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明确表明适用本规则的见 索即付保
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夫妻财产关系,当 事人可以协 函,除非见索即付保函对本规则的内容进行 了修改或排除,
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国籍国法律或者主 本规则对见索即付保函的所有当事人 均具有约束力。因此,
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 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 《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 则》允许见索即付保函对其
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 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进行修改或排除,故A 错误。
故B正确,D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 问题的
规定》第3条第3款:“当事人以独立保函记载 了对应的基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条:“监护,适用
础交易为由,主张该保函性质为一般保证 或连带保证的,法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 保护被
院不予支持。”第4款:“当事人主张 独立保函适用担保法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故C正确,D错误。
关于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规定 的.法院不予支持。”故B错
79. BC【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 条:
344误。 依情理林某应探望儿子,但是 探望权作为一种权利,不具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 问题的 强制履行的性质,故从法 理上看,法院不可判决其行使探望
规定》第1条第1款:“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 银行金融机 权,故A、C错误。 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连,需要相
构作为开立人,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 的,同意在受益人 应的义务做保 障。林某探望权对应的是许某的协助义务,包
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 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 括积极 义务和消极义务•故B、D正确。
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 承诺。”第6条第1款:“受益人 90. CD【解析】青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 实,
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 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 可以被建构为乡绅夺去百姓祖先坟苹的案件事实, 也可以建
受益人请求开立 人依据独立保函承担付款责任的,法院应予 构为百姓暗中埋下的案件事实,故A错误。 表达法律规则的
支持。”故 C正确。 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根据 规范语句所运用的助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 问题的 词的不同,规范语句可以被区 分命令句和允许句。“有乡绅
规定》第7条第2款:“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 间、单据与 夺去祖先坟莹作了自家 坟地”只是在描述一个事实.而不是
单据之间表面上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导致相 互之间产生歧义 表达一个规则,不 是规范语句•故B错误。C、D表述正确。
的,法院应当认定构成表面相符。”故 D正确。 91. C I【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
83. ABD【解析】法律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实证 法”概 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 线的组
念的阐释并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故C项说法 错误。 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的重要机构,,
84. ABCD【解析】A、B、C、D选项内容均属于《检 察 故C正确。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 式,中国人民政治协
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的违反纪律行为,分别 为《检 商会议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 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
查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66、第78、第113、第127 条的规 参加的政治联盟。但政协委 员不是由选举产生的。《屮国人
定。 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第30条第1款规定:“每届屮国人民
85. AB【解析】C、D的做法不符合《律师执业管 理办 政治协商会议全 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
法》的相关要求。 别设置,经 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
三、不定项选择题 员会 协商决定。”第41条第1款规定:“每届中国人民政治
86. BD【解析】孟子的方案兼顾了亲情和法律, 但不 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 界别设
是所有情与法的冲突都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方 案,故A、C 置,经上届地方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 常务委员会
错误。B、D正确。 协商决定。”故A错误。从本质上讲,政协 不是国家机关,
87. B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法 院司 但是它同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有 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比
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法发C2015H3号)第26条 第5项规 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 的时候,一般均吸收政协全国
定,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 果、审判委员 委员会的委员列席,故 B、D错误。
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 主文错误并造成严 92. ABC【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 行使当
重后果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 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可 家做主权利、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形式。 在各种实现社
知,对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 件,法官、合议庭不得违背审委 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 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会的决定,故A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法院 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实 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唯一形式.
审判委员会制度 的实施意见》(法发C2010:3号)第17条 故D错误。A、B、C 正确。
规定:“审判委 员会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履行对审判工作的监 93. D【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
督、管理、 指导职责。”可知,审委会不以自己的名义对外 “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
发布裁 判文书,故C错误。B、D正确。 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 有
88. ACD【解析】依据人们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 不同主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除
张,大致上可以将法的概念区分出两种基本立 场,即实证主 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 登记,列入参
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 法的概念。所有的实 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 在本村居住的村
证主义理论都主张法和道德是分 离的。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 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 本人表示参加选举
论都主张,法与道德是相 互联结的。沙威“笃信法律就是法 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 居住一年以上,本人
律”表达了实证主义 的法律观,故B错误。A、C、D表述正 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 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
确。 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 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
89. BD【解析】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均具有 其界 民,不得再参加其他 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可知,王某、
限,没有无限制的权利,也没有无限度的义务,故 B正确。 杨某户籍在本 村,且表示参加选举.应当列入选民名单,不
但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而权利具有 一定的自主性, 因未在甲 村居住或“入户协议”而受影响,也不需要村民会
权利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决定是 否实施某种行为。因此, 议或 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故A、B、(、错误.D正确。
94. ABD【解析】基本权利的效力直接拘束国家 权力活 动、司法活动,故A、B正确,C错 误。基本权利效力的目的
动是现代各国宪法普遍确认的一项原则,同时 也是宪法的基 在于有效保障人权。因此具 有广泛性,即基本权利拘束一切
本功能之一。国家权力活动既包括立法 活动,也包括行政活 国家权力活动和社会 生活领域。可知,D正确。
34595. B【解析】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4条的规定: 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 移送公安机关,对其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 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 建设规划 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 安全等的,不 (三)通过暗管、渗井、 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
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 限内自行拆除。临时 据,或者不正常运行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
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 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放污染物 的……”故D错误,正确做法是先移送公安机关,
市人民政府制定。”临时使用 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 由公 安机关依法对责任人进行拘留。
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 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97. BD【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 定:
临时使用土地 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故A错误,B正确。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据《城乡 规划法》第66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 规定(即经济性
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故A错误。 根据《劳动合同
部 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 下 法》第41条第2、3款的规定:“裁减人 员时,应当优先留
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 批 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 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
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 过批 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准期限不拆除的。”故C错误。根据《城乡规划法》 第68条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 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
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 设或者限期拆 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1 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
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 期不拆除的,建设工 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 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
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 优先招用被裁减的 人员。”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 施。”故D错误。 的规定:“劳动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
96. A【解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第 法第40条、 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
1、2款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 职业病危 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
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24条的规定重 新报批或 疑 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 自开工建设的, 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
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 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的;
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 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 本单位连
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 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 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年的;(六)法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B、D正 确,C项并未说
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 明该女职工距离退休的年龄,故该说法 错误。
重新 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98. ACD【解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 记录
处罚、处分。”故《环境影响评价法》并未许可建设单位 在 和责任追究规定》第2条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 员应当依
被处罚后重新提交环评文件,而是要求责令恢复原 状,因而 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 问和干预其他
A正确。 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 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 防 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 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
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 呼。”上述规定禁止的是 “违规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
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 的环境影响评价 情”,A项已经强调了 是“按规定”,因而是正确的。《司
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 置。”因而,即使是试生 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 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4条规
产也必须同时使用环保设施,故 B错误。 定:“司法机关 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59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 位 导、监督 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
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 被责令 应当 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
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 关可以自责 录在案。”故B项做法不正确,C项做法正确。D项做 法正
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 日连续处罚。前款 确,法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研讨应当依法在适当的 时间和场合
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 进行。
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 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 99. 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 理
的规定执行。地方性 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巡回法庭是最 高人民
加第1款规定 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根据规 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 决、裁定和决
定是从 “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而不是“处罚之日的次 定,是最咼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故A项说法正确
日 起”,故C错误。 B项说法错误,没有所谓的复议。根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63条的规定:“企业事业单 位 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3条的规定,巡回法
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 的,除依 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 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环境 件:……(三)不服 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
商事判决、裁 定提起上诉的案件,故C项说法正确。《最高
346人民法院 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 3. D【解析】我国刑法中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虽然
定: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 包括盲人,但甲实施伤害他人的行为时其辨认与 控制能力并
偿、 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 未受到失明的影响,不应将其认定为具有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故D项说法正确。 选项A错误。聋哑人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人,但乙长期在
100. BD【解析】《法律援助条例》第14条规定: 公共场所实施扒窃活动,对 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具有充分认识,
“公民就本条例第10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 按照 应认定其具有完全 刑事责任能力。选项B错误。服用安眠药
下列规定提出:……(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 支付劳 陷入熟睡. 不影响丙的责任能力的判断,致同床的婴儿被压
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 请。由于某县 迫窒 息死亡,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选项C错误。醉
为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县法 律援助中心不应当以 酒的人犯罪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认定。选项D正确°
户籍归属地为由拒绝。……”故 A项说法错误。《法律援助 4. D【解析】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直接来源 于
条例》第19条规定:“申请 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 不法侵害人,紧急避险中的“危险”来源除了不法侵 害人以
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 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 外还包含自然力量或野生动物的攻击等。选项 A错误。正当
构的司法行政部 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 防卫中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 害已经开始但尚未
起五个工 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 结束;紧急避险中危险“正在发生” 则指危险已经发生或迫
条 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 请 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选项B 错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
人提供法律援助。”故B项说法正确。《法律援助条 例》第 度”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 法益所必需的限度。紧急避险的
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 派,不安排 “必要限度”是所造成 的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损害、足以排
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 部门给予警告、 除危险所必要的 限度。二者并不相同。选项C错误。主张正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一个月以 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 当防卫需 具有防卫意图的,则紧急避险也须具有避险意图。
顿的处罚。”C项处罚中没有“责 令改正”,因而做法错误。 选 项D正确。蜜蜂考资微信:倡9082933
《法律援助条例》并未赋予接 受法律援助的对象起诉法律援 5. B【解析】合同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欺骗行为导 致
助机构的权利,因而黄 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故D项做法 被害人遭受了财产损失。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过程中,
正确。 乙支付的100万元首付款构成合欺诈骗罪的既 遂。选项A错
误。乙支付的10()万元首付款构成合同 诈骗罪的既遂,剩
试卷二
余的120万元虽然没有直接损失,但 具有损失的紧迫危险,应
一、单项选择题 作为未遂情节加以考虑。选项 B正确,选项C错误。本案中,
1.B【解析】刑法的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 附属 甲的行为仅涉嫌合同诈 骗罪一罪,对具体行为犯罪既遂和犯
刑法,司法解释不是刑法的渊源,其时间效力不能 直接比照 罪未遂认定后应按 照合同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选项D错误。
刑法时间效力适用。选项A错误。关于司法 解释的时间效力 6. D【解析】本案中,乙明确要求甲若钥匙打不开 就必
问题,2001年最咼人民法院、最咼人民 检察院联合颁布的 须放弃盗窃,不可入室,乙与甲共同犯罪的合意是 通过钥匙
《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 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 打开房门实施盗窃,甲通过钥匙无法打开房 门,则甲、乙的
“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 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 共同犯罪构成未遂,乙成立盗窃罪未遂的 帮助犯。甲破窗而
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 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 入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属 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
法解释的规定办 理。”选项B正确。上述规定第3条规定: 实行过限的犯罪行为由甲自己 承担,对过限行为没有共同故
“对于新的司 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 意的乙不对过限行为负刑 事责任。因此选项A、B、C错误,
法解释, 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选项D正确。
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选项 7. C【解析】根据共同犯罪理论,间接正犯是指通 过利
C错误。上述规定第4条规定:“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 前已 用他人实施犯罪的情况,即将被利用者视为工具 使用。本案
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 实和适用 中,甲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其欺骗乙让其望 风的行为不构成
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选项D错误。 间接正犯。选项A错误。乙与甲商议 共同实施盗窃行为,但
2. C【解析】危害结果并非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 要件 甲实施了杀人行为,依据共犯从 属性说理论,只有当实行犯
要素,危险犯的成立并不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要 件。选项A 着手实行了犯罪时,才能适 用共犯规定。因此甲、乙之间不
错误。抽象危险不需要司法上的具体判 断,只要以一般社会 能评价为盗窃罪的共 同犯罪。选项B、D错误。甲的行为认
生活经验认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 的危险即可,不是具体犯罪 定为故意杀人 罪,甲与乙之间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范围内
构成的危害结果。选项B 错误。抢劫包含手段行为与目的行 成立共 同犯罪,甲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行为的一
为,其中行为致人 重伤、死亡的,均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 部分,甲既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属 于想
亡,构成抢劫罪 的结果加重犯。选项C正确。结果加重犯中 象竞合犯,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甲、乙之间就 非法侵入
基本犯 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应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有 住宅罪构成共同犯罪。选项C正确。
从基本犯的典型危险中产生结果时,才适用结果加重 犯。骗 8. A【解析】甲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构成盗 窃国家
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与被害人自杀的行为之间没 有直接的因果 机关证件罪,甲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招 摇撞骗的行为
关系。选项D错误。
347构成招摇撞骗罪,行为人先后实施两个 行为分别触犯两个罪 11. 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 案
名,应对两罪名数罪并罚。选项 A正确。乙在道路上醉酒驾 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25条第1款规定:“对累 犯以及
驶机动车行驶20公里的 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将张某撞 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 危险物
死的行为构成了交 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第3款规定: 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无期
“有前两款行 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 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甲因爆炸罪被判 处有期徒刑12年
定定罪处 罚。”由于交通肇事罪处罚较重,故对乙应按照交 不符合假释的条件。选项A错误。 上述规定第26条第2款规
通肇 事罪论处。选项B错误。《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 定:“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 件,又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
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而 可以优先适用假释。”乙的 情形同时符合减刑和假释的条件,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 规定定罪 可以优先适用假释。 选项B正确。根据上述规定第3条第2
处罚。丙以欺骗的手段骗取李某的名画被发 现以后,为窝藏 款,对于职务犯 罪人员,不积极退赃的,不认定其“确有悔
赃物向李某施以暴力的行为构成诈骗 罪行为的转化犯,构成 改表现”。选 项C错误。丁在服刑中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成
抢劫罪。选项C错误。《刑法》 第259条第1款规定:“明 绩突出, 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应该对其减刑。选项D错
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 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 误。
期徒刑或者拘役。”丁 的行为直接构成破坏军婚罪。选项D 12. C【解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行为主体只能是 依法
错误。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甲没有公务人员身份,不 构成丢失枪
9. B【解析】关于自首中“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 基于 支不报罪。选项A错误。破坏交通设施罪 的对象是关涉公共
自己的意志积极主动的投案。甲绑架他人作为人 质并与警察 安全的交通设施。主要是指破坏轨 道、桥梁、隧道、公路、
对峙时,其客观上仍可以继续挟持人质抗 拒抓捕,经警察劝 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 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说而放弃犯罪,表明其主观上真心悔 过,放弃对抗,自愿接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受处理,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 而旅游景点的缆车不属于 关涉公共安全的交通设施。选项B
犯罪而投案和“犯罪以后”的 自动投案,都可以构成自首。 错误。吸食毒品后 驾驶机动车辆致1人以上重伤的,以交通
选项A错误。行为人如 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人自动投 肇事罪定罪 处罚。丙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选项C正确。
案以后,如实交代 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乙虽然交通肇事后 破坏 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
留在现场救 助伤员,并报告交管部门发生了事故。但在交警 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
到达 现场询问时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不成立自 危险的行为。丁不顾劝阻拧开飞机安全门致使飞机不 能起飞
首。选项B正确。丙故意杀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 己的客 的行为不足以使飞机发生倾覆或毁坏的危险。 选项D错误。
观罪行的行为已经构成自首,关于丙对自身主 观罪过认定的 13. C【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擅自销售进 料加
辩护属于丙辩护权的范畴,不影响自首 的认定。选项C错误。 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规定,未 经海关许
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具体认定,最高人民法院 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 进料加工的原材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 体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 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 境内销售牟利,偷
“《解释》第1条第2项规 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 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以走私 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
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 刑事责任。选项A、B均错误。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
前科等情况。犯 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 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 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差别,但 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0%以上的,构成逃税 罪。选项C正确。经税务机关依法下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 影响 达追缴通知后, 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
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行。”丁交 的,不予追 究刑事责任。选项D错误。
代了自己所犯罪行•虽然拒不交代真实身份, 但在对定罪量 14. B【解析】票据诈骗罪中利用的金融票据主要 包括
刑没有影响的情况下,属于如实供述,成 立自首。选项D错 银行的汇票、本票和支票。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 实施贷款诈
误。 骗的行为应成立金融凭证诈骗罪。选项A 错误。刑法没有将
10. B【解析】量刑情节以刑法是否有明文规定为 标准 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对 于为了单位利益的贷款诈
可以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法定情节是刑法 明文规定在 骗行为,虽然不能直接处罚 单位,但对于负有责任的自然人
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情节是 刑法未作明文规定, 应以贷款诈骗罪论处。 选项B正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后,
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选项A、 C均正确。根据原因自由 制造自己意外受 伤的假象骗取巨额保险金的行为,同时构成
行为的法理,对于故意或过 失导致自己陷入限定责任能力状 了保险诈 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态而实施犯罪的,应 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应适用从轻或减轻 选 项C错误。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 订、
处罚的规定。 王某由于吸毒行为出现精神病性障碍属于原因 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 为。其非
自由行 为。选项B错误。王某与被害人之间为男女朋友关 法占有的目的既可以产生于签订合同时,也 可以产生于履行
系,由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 意杀 合同的过程中。选项D错误。
人案件,犯罪人案发后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取得 家属谅解 15. C【解析】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 独
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选项D正确。 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 劣的•
348构成遗弃罪。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应以行 为人的主观 占罪。张某委托甲代为保管的为行贿赃款,张某 对行贿款没
故意、所实施的行为的时间和地点、是否立 即造成被害人死 有返还请求权,不能认定甲侵占了张某的 财物。选项A错误。
亡以及被害人对行为人的依赖程度等 进行综合判断。选项A 乙将房屋出售给赵某但尚未进行 所有权转移登记,乙仍然是
错误。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内容 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 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具 有处分权,其一房二卖的行为不
他方法,强取公私财物。 乙当场以杀害王某为要挟,胁迫银 构成侵占罪。选项B 错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主要包含委托
行职员交付钱款的行 为构成抢劫罪。选项B错误。拐卖儿童 物、脱离占有 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灾区居民来不及带走
罪,是指以出卖 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 的贵重财 物并没有脱离占有,房屋中的财物仍然由居民占有。
中转儿童的行为。 只要将儿童作为商品出卖的,不论行为人 丙取走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选项C错误。分 期付
是否实际获 利,均应该认定为拐卖儿重罪。选项C正确。明 款购物的场合,约定车款付清前车辆所有权归卖 方所有,买
知他人 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方在付清车款前处分车辆的,属于对委托物 的侵占行为。选
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以其他方法协助强迫他人 劳 项D正确。
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选项D错误。 19. B【解析】事前通谋事后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的,
16. C【解析】诬告陷害罪,是指故意向公安、司法 机 行为人与事前通谋之罪构成共同犯罪,应以事前通 谋之罪论
关或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捏造的犯罪事实,意图使他 人受刑事 处。选项A错误。即使《刑法》第310条没有 第2款的规定,
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诬告他人介绍卖淫 的,并非公然侮 对于事前通谋事后窝藏、包庇的,也应以 共同犯罪论处。选
辱他人的行为,不成立侮辱罪。选项A 错误。法官明知被告 项B正确。事前通谋事后帮助实施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
人系被诬告,仍判决被告人有罪 的,法官仅触犯徇私枉法罪。 的,应认定为事前通谋之罪的 共同犯罪。选项C错误。事前
选项B错误。形式上诬 告单位犯罪,但所捏造的事实导致可 通谋事后掩饰、隐瞒犯罪 所得的行为,成立事前通谋之罪的
能对自然人进行 刑事追究的,也成立诬告陷害罪。选项C正 共同犯罪,应结合其 在共同犯罪中的责任承担刑事责任。选
确。诬告 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虽然司法机关 项D错误。
查 明真相后不会对被害人科处刑罚,但仍会使他们卷入 刑 20. D【解析】盗伐林木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 木,
事诉讼,仍然成立诬告陷害罪。选项D错误。 数量较大的行为。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 的零星树
17. A【解析】诈骗罪的行为结构为:行为人实施 诈骗 木,数额较大的,应认定为盗窃罪。选项A错 误。乙在林区
行为f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f受骗者基于错误认 识处分财 盗伐珍贵林木,数量较大的,触犯了盗伐 林木罪和非法采伐
产-》行为人或第三方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 财产损失。诈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两个罪名,对 此应从一重论处。选项B
骗罪与盗窃罪的重要区别在于被害人是 否基于认识错误主动 错误。丙将国有林场的珍贵 树木移植到自己承包林地养护的
交付财产。本案中郑某虽然实施 了欺骗行为,但张某被骗后 行为属于将国家所有 的林木窃为己有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
发送验证码时并没有主动 交付财物的意思,郑某通过技术手 罪。选项C错 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
段破除了张某对钱 款的占有,构成盗窃罪。选项A正确,选 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非
项B错误。根 据《刑法》第253条和第287条的规定,选项 法实 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
C、D错误。 利
18. D【解析】基于不法原因给付的财物,不能成 立侵
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 罪处 关和犯罪嫌疑 人两方参与,并无控辩审三方的构造,故C项
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定罪处罚。 错误。我 国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这两方参
”但对于剥树皮造成林木大量死亡的行为没 有作规定。丁的 与,只存在控辩关系,故D项正确。
行为若认定为盗窃罪不符合罪刑法定 原则,应认定为盗伐林 23. B【解析】本题考查核准追诉前的程序和强制 措施、
木罪。选项D正确。 侦查的适用。刑法规定的核准追诉制度,即法定 最高刑为无
21. C【解析】王某作为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 有公 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超过20年追诉期限 后,认为必须追
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 公款的行为, 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应构成贪污罪。贪污 的数额应扣除设备 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4条规定,须报请最
实际款项6万元,应认定为4万元。 选项A、B错误。刘某在 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案件在核准之前,侦查机关可以依
王某的贪污犯罪行为中起帮 助作用,刘某虽非国家工作人员, 法对犯罪嫌疑人釆 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
但其协助王某骗取国 有公司公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共同 请逮捕犯罪 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
犯罪。选项C 正确,选项D错误。 合法 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
22. D【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构造。当事人主 义诉 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未经最高 人民检
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 辩护双方 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由此条可知, 核准追诉只
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我国不论公 诉案件还是自诉 是意味着,未经核准不得对被告人提起公 诉,并不意味着侦
案件都是在职权主义基础上吸收了当 事人主义的因素,自诉 查机关不得对其进行侦查和采取强 制措施。所以,在核准追
案件不是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 构造,故A项错误。被告人认 诉前,公安机关可以对陆某故 意杀人案进行侦查、也可以对
罪案件审理中,控辩双方 可能对罪名和量刑有异议,仍然存 陆某先行拘留,检察院也 可以对陆某批准逮捕,但是不得对
在控辩双方的对抗, 故B项错误。我国侦查阶段只有侦查机 陆某提起公诉,故本 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34924. 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指定管辖与回避问 题。 (4)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5)听取侦查 监督部门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条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因案件 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6)调查核实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
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 权的,可以请 的身体状况;(7)其他方式,故C项正确。
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 民法院可以管辖,也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试
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法院同级 的其他法院管辖。本题中, 行)》第12条的规定,经初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
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 以,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 可能具有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情形之一的,检 察官应当
级人民法院指定管 辖,故B项正确。 制作立案报吿」5 .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 长批准后予以立
25. A【解析】本题考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主 体、移 案。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 的申诺,或者经人民检
送审查起诉的告知、讯问犯罪嫌疑人、分案起诉、 审理。对 察院审查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 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再次申
于A项,《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 请的,由检察官决定不 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由此可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见,对甲父的申请 决定不予立案,检察官就可以决定,无须
钱乙作为钱甲的非律师辩护人,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变更强 检察长批准, 故I)项错误。
制措施,故A项正确。《刑 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公安 28. C【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 告人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刑事和解的适用 范围。依
充分,并且写出起 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 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国家 机关工作人
同级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 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 构成犯罪,被害
疑人及 其辩护律师。本题中钱乙是不是律师,不得在侦查阶 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的,人民法
段担任钱甲的辩护人,公安机关也无须将案件移送情 况告知 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 法申请国家赔偿。甲涉嫌
钱乙,故B项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检 察人员讯问犯 滥用职权罪.该罪是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实施的
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故C项中武某不 得在场。因此C项错 犯罪,故乙不能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丙的妻子也不能提起附
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64条 第1款规定,对分案起诉 带民事诉讼。 因此A项、B项错误丄'项正确。《刑事诉讼
至同一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 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 法》第288 条第1款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
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 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 人真 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由少年法庭、刑事 审判庭审理,故D项错误在于,如检察院 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 解:
对钱甲和小沈 分案起诉,法院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而不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 规定
是“可并 案审理”。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彼刑以下刑罚的; (2)除
26. C【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证据规则、证据能力 和证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罚的过失犯罪
明力的问题。 案件。本题中甲涉嫌的滥用职权罪属于 渎职犯罪,因而不能
从内容上看,证据规则大体包括两类:一类是调整 证据 适用刑事和解程序,乙和丙的近亲 属不得与甲达成刑事和解.
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 则、意见 故D项错误。
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另一类是调整证 明力的规则, 29. D【解析】本题考查期间的计算和上诉期限。 《刑
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故本 题的C项中“关联 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 的期限为
性规则”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而传 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 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 日,从接到判决书、
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都是调 整证据能力的规则。本题的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事诉讼 法》第105条第2款、第
正确答案为C项。 3款、第4款规定,期间开始的 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
27. C【解析】本题考查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 查。依 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 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
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试行)》第
已经交邮的,不算 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
3条的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 关对应的同级人
假日后的第 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
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 理,侦查监督、公诉、侦
犯在押 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 予以配合,故A项错误。
故 本题中9月21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上诉 期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试
从9月22日开始计算•最后一日是10月1日,因为 10月1日
行)》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 押必要性
是法定节假日,上诉期限顺延至法定节假日 之后的第一个工
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作日即10月8日。看守所监管人员 3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
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本案是盗窃案, 不涉及国家秘密、商
该上诉仍然有效,故上诉书寄 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业秘密、个人隐私,故B项错误。
因此」)项正确。
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试
30. D【解析】本题考查立案监督、报案和控告的 区别、
行)》第1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 查,
立案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 法院、人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 需要
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和自首的材料,
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2)听取犯罪嫌疑人、 被告
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 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3)听取被害人 及其
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 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 解协议;
350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对被不起诉人起 诉的通知后,
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 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 应当终止复查,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依据 的有关案卷材料移
请复议,故A项的错 误在于,立案时无须确定遗弃婴儿的原 送人民法院。据此,法院受理被害 人的自诉后,不起诉决定
因,只需查清是 否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可。B项 并不视为自动撤销,检察院应 当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依据的
的错误在 于,马某是报案人,不是控告人.其无权申请复议。 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法 院(项错误。
C项的错误在于,控告的主体是被害人,第三人无权控 告,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9条规定, 最咼
只能报案或者举报。《刑事诉讼法》第U3条规定, 人民检 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 诉决定,上
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 立案侦查的, 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 起诉决定,发现
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 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 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 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 据此,选项D正确。
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 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 33. C【解析】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 的实
成立的,应当通知公 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 质是允许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也最 多只能经过
立案,故D项正 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选项。 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审级限制。但我国的 两审终审制有以下
31. B【解析】本题考查辨认。依据《公安部规定》 第 三种例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 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
251条的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 相类似 审,其判决、裁定一经作出•立艮卩 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
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 犯罪嫌疑人 启动二审程序的问题。(2)判处 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
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 疑人照片进行辨 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 死刑的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
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 品时,混杂的同类物 力,交付执行。(3)地方 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有
品不得少于5件。对场所、尸体等 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 关规定,在法定刑以下 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最高人民法
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 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 院的核准,其判 决、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故
的限制。本题的A项 中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一对 本题的正确 答案为C项。
一”的辨认,被辨 认的对象不符合规定,该项错误。B项辨 34. B【解析】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本 题的
认的对象是 现场,无须混杂辨认,该项正确。依据《公安部 A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
规定》第 259条第2款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 21条的规定,最低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简 易程序只有在
进行 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故C项中集体辨认是 基层人民法院才能适用,故该项不得适 用简易程序。《刑事
错误的,应当个别辨认。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 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 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
第226条的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 其他对象 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 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
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 其影像资料,不 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 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
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 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 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 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得少于7人,照片不得少于10 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 的时候,可以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得少于5件,照片不得少 于5张。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 由此可见,检察 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并不是适用简易程序
认人不愿公开进行 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 的必备条 件,故B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解
并应当为其保 守秘密。D项中的刑讯逼供案是检察院侦查的 释》第 2 9 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
案件, 被辨认的照片只有4张,不符合规定,该项错误。本 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2)被告人是尚未完金
题 的正确答案为B项。 丧失 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有重大
32. D【解析】本题考查审查起诉后的处理方式、 不起 社 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
诉。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5条第 2款规定, 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 新侦查的,应当 (6)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7) 不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 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 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本题的C项属于 上述第6
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据 此,选项A中检察院应当将 项的情形J)项属于上述第5项的情形,均不 适用简易程序。
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 建议其車新侦查而非建议其撤销案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件,A项错误。 35. C【解析】本题考查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 和适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条的规 定,人 用。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的规 定:“对
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 的案件,仍然 第一审公诉案件.法院审理后,应一当按照下列情 形分别作
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 察长批准,依法作 出判决、裁定:……(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 在不能辨认
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 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 不予刑事处罚的.
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 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 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八)犯罪已过追诉时
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 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 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 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
出不起诉决定,故 B项的错误在于,少了一个条件“认为证 定终止审理;(九)被告人死 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
据不足.不符 合起诉条件”。 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 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4条规定, 人民 判决宣告被告人无 罪。”由此可见,A项应适用裁定终止审
351理(项应适用 判决宦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D项应适用裁 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 予监外执行
定终止 审理。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4条第I款规定, 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机关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 庭 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准。本题中,张某被判处
准许中途退庭的,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故B项 应适用 有期徒刑,执行期间.张某需 要监外执行,应当由省级以上
裁定,而不是判决%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监狱管理机关或者甲市 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而不是法院,
36. D【解析】本题考査死刑复核程序。依据《刑 事诉 故A、B错误。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的规定,对被判
讼法解释》第35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 予核准死 处管制、宣 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
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另行组成合议 行社区 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
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条第1项、第5 项规定的案件除外 法》第3条第1款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 机构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50条 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 所承担社区
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 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 矫正日常工作。”故C项正确。《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
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 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 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第254条第5款、
裁定核准;(二)原判认 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 第257条第2款的解释》规定:“根 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
条款等存在瑕疵, 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 第2款的规定,对法院决定暂 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刑事诉
正后作出核 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 讼法第257条第1款规 定的情形,依法应当予以收监的,在
足的,应当 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法院作出决定后, 由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
(四)复核 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 款的规定送 交执行刑罚。”本题中,不是法院决定监外执行,
当裁定 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 因而也 不是法院决定收监执行,故D项错误。
认定 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 39. B【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人民检 察院
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 讼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4条规定,未 成年犯罪
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 撤销原 嫌疑人在押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人 民检察院应当
判,发回重新审判。”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是以 “事实清楚. 作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故 A项错误。
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为由发 回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5 条
重审,不属于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 理的情形,故A项错误。 第3款规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审查起 诉期限
高级人民法院是第二审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若发回高级人民 自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中 止计算,自考
法院重审,高级人民法 院将按照第二审重新审理.作出的判 验期限届满之日起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 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
决为终审判决,故 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4 定之日起恢复计算,故B项正确。
款规定,法院 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4 条
成合议 庭进行。也就是说,第二审的合议庭由审判员3人至 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或者迁
5 人组成,故B项表述过于绝对,B项错误°依据《刑事 诉 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 要求迁入地的
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 果函告作出附条件不
讼法解释》第35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 核准死
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据此, 本题中的监督考察机关应当
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 或者第一审
是A县检察院。在小周经 批准迁居B县后,A县检察院可以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的,应当开庭
要求B县检察院协 助进行考察,而不是改由B县负责监督考
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
察,故C项 错误。
过开庭查清爭实、核实证据或者 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
丿F虹小理。本题中,最高人 民法院是以“事实清楚,但M刑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 验期。
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 死刑”为由发回高级人民法院即第二
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 作出附条件不
审法院重审的,所 以,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时不属于应当开庭
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 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审理的情形, 故C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
37. A【解析】本题考查财产刑的执行程序。依据 《最
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 性的大小、一员表现及帮教条件等
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 规定》第13
相适应,根据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在考驼期的表现,可以在法
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 责任、民事责任,
定期限范围内 适当缩短或者延长。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法
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 执行:(一)人身损害
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 人的损失;(三)其他 定期限 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J)项的5个月少于法定期限,
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 产。债权人对执行标 故D项错误。
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 优先受偿的,法院应当在前 40. C【解析】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刑 事和
款第1项规定的医疗费用 受偿后,予以支持。”依据此法条 解程序。《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2条第1款、第2 款规定.
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 为A项。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 未提起附带民
38. C【解析】本题考查监外执行。依据《刑事诉 讼 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法
法》第265条第5款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 外执行 院应当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题 中A项错误在于,不是将大风公司
352列为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人,而是将检察院列为附带民事诉讼 赔礼道歉等方 式,这里的“等方式”就包括提供劳务的方式.
原告人。《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95条规定,双方 故C项正 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5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 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 对达成 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并 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 或 符 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
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 人依法 最低刑仍然过-E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 情节
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 证据采信、 轻微不需耍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故D 项表述错误
法律适用和定狀世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人 41. B【解析】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刑事诉 讼法
民法院»t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故B 项的错误在于,“是 解释》第536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 人及其法
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这是量刑 问题,不得和解。《刑事 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 以自收到决定
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 书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复议。复议期间不停
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 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 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故A项 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解
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 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释》第535条规定,法院决 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
……”由此可见,这 里的和解方式包括向被害人赔偿损失、 后5日内,向公安机关
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 机关将 C选项错误。
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故B项正 确。《刑事诉 关于D选项.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条
讼法解释》第540条规定,被强制医疗的 人及其近亲属申请 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 在国务院
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 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 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D选项正确。
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 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 44. B【解析】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39
回,6个月后再次提 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C项 条第1款第6项,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 形式通知
错误在于“解除 强制医疗的申请被驳回后”才是6个月后再 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因此不得以口头方式 通知,故A选项
次申请解 除强制医疗。D项的错误在于,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错误。
应 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即县人民法院而不是市中级人 民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46条:“处分 决
法院提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故而B选项 正确。
42. D【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依据 《刑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行政机
事诉讼法解释》第402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籍被 告人委托 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 月;
律师辩护,或者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自诉人委托律 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警告 处分
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 期间应为六个月,故C选项错误。
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故A项 错误O 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公务员 在受
《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 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 过、降级、
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 件; 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而在警告 处分期间是可以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本题中约翰 涉嫌 晋升工资档次的,故D选项错误。
间谍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 法院进行 45. C【解析】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8 条
一审,而不是区法院,故B项错误。 第1款:“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 的,应当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01条规定,人民法院 审判 于每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 向国务院报请
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 文字,应 立项。” A选项应该是国务院而非省政 府,故A选项错误。
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人民法院的诉 讼文书为中文本。 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第1款:“国
外国籍当事人不通晓中文的,应当 附有外文译本,译本不加 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部门报送 的行政
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 准。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 法规立项申请汇总研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拟订国务院
言、文字,拒绝他人翻 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应根 据国家总体工作
应当由其本人出 具书面声明,故C项错误,D项正确。 部署进行汇总研究,而不是根据有关 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汇
43. D【解析】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 总研究;是拟定而非确认年度 立法工作计划,还须报国务院
条例》第11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 立、撤销 审批,故B选项错误。
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 案,报国务院 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第2款:“列
决定。”故A选项错误。 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 下列要
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 条 求:(一)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C 选项正
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 设、撤 确。
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 案,报国务 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第3款: “国
院批准。”故B选项错误。 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予以调
关于C选项,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条 整。”从实际工作角度看,常常是“计划赶不上 变化”,也
例》第20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 定编制, 应当容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故D选项 错误。
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 机构解决。”故 46. C【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上源自法 国的
353一个最基本的理论概念,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 政相对人实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 民、
施的一次性发生法律效力、影响相对人行 政法上权利、义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四)法律
得失、变更的行政决定。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依据 《出境入境管
(1)挂横幅的提示是公安交管局针对所有潜在不 特定 理法》第64条第1款:“外国人对依照本 法规定对其实施的
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警示行为,具有抽象行政行为 的色彩; 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 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
(2)挂横幅的提示属于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 不以设定、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 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可见.
变更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为直接目的的行 政事实行为而非有 外国人对岀入境边检 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的复议决定不服
文号载体的、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 (3)就其“谨慎驾 的,不得再提 起行政诉讼。”故B选项错误。
驶”提示、示范、指引的作用功能而言, 还带有行政指导的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 民、
性质,故A选项表述的行为不具有 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行政
法律属性,所以不当选。 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 定;……”定期
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李某进行刑 事拘 考核评为不称职属于内部管理行为,不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
留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司法行为,不是具体行 政行为,故 围,故C选项错误。
B选项错误。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
区政府对王某房屋的征收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中的行 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一)认为行政机
政征收行为,故C选项正确。 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 特
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并非基于派出所单 方面行 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行 政
使权力而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 而只是一种 协议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选项正确。
规劝、示范、引导,是否接受并达成一致完 全取决于打架斗 50. A【解析】依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
殴双方当事人处分、让渡权利。因此 行政调解不属于具体行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 决宣
政行为的范畴,故D选项错误。 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 关。”朱某经
47. B【解析】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2、3 款: 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A选项正确。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 是.依法应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赔偿请求人 书
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 许可申请的除外。 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 头申请,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朱某可以口头申 请,故B选项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因 此公司可以不到办公场所 错误。
申请.故A选项错误。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5条:“有本法第3条或者 第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 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 行为影响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 对其 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 礼道歉;造成
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选项正确。 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 慰金。”第3条或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第4项,申请材 料 者第17条规定了人身权受侵害的情 形,所以计算精神抚慰
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 H内一次 金不仅要考虑限制人身自由的 时间长短,还要考虑人身权是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市规划局 应告知补正而非 否受侵害、侵害程度引起 的焦虑、痛苦以及社会影响评价的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故C选项错误。 降低等来认定是否 造成严重后果,故C选项错误。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行政机关提供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的,
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故D选项错误。 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办理
48. A【解析】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 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1条第1款规定: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A 选 “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规定 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
项错误。 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 年度;复议机关或者法院赔偿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 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 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
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 笔录; 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2016年3月15
……”B选项正确。 日,朱某申请国 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市检察院应当在两个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关 月的法定 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因此,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
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 的程序, 偿 决定的上一年度为2015年,故D选项错误。
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 选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23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 涉 51. ABCD【解析】《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
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 为无关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 的,在计
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D选项正确。 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 任代理,接受
49. 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2 款 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 赌场'。”选项A正
第3项,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属于 行政诉讼 确。
受案范围,A项应属于民事诉讼,故错误。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 作、
354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 甲应以抢劫罪论处。但是,由于乙并不 知情,不能认定乙是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不以牟利为 目的,利用 共同正犯,乙在丙昏迷的状态下取 走丙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
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 息,具有下列情形 盗窃罪。选项A正确,选项 B错误。若否定片面共同正犯,
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64条第1款的 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 则甲、乙二人仅对自己 实施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甲应构成
罪定罪处罚……”选项B正确。 故意伤害罪和盗 窃罪,择一重罪论处,乙无须对甲的故意伤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 害行为负 责,对乙应以盗窃罪论处。选项C、D正确。
题的解释》第11条第3款规定:“通过信息网络 向公众传播 55. ABCD【解析】《刑法》第69条第2款规定: “数
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 品、计算机软件 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 罪中有判
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 217条规定的'复制发 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 徒刑、拘役执
行'。”选项C正确。 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选项A、B正 确。《刑法》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 案件具 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 毕以前,发现被判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盗 用他人公共 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 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 信资费损失数额 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 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
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 盗窃罪定罪处罚。选 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 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
项D正确。 应当计算在新判 决决定的刑期以内。”选项C正确。《刑
52. ABCD【解析】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是指行 为人 法》第86条第1 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
对其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不符合实 际情况的错 期限内犯新 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
误认识。本题中,甲将刘某打昏后以为其 已死亡.遂将其尸 行数罪 并罚。”《刑法》第74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
体埋入雪沟.致使刘某被冻死,属于 事前的因果关系认识错 刑罚执行 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
误。通常认为在此种情况下, 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 犯的 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
因果关系并未中断,应 肯定第一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选 项D
且所发生的结 果与行为人意图实现的结果相一致。因此应以 正确。
故意杀 人罪既遂论处。选项A正确。 56. ABD【解析】缓刑适用的对象条件是被判处 拘役或
若行为人履行义务就可以阻止或者避免危害结 果,但行 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甲犯抢劫罪 所适用的是
为人未履行义务,使该结果发生,则该不作为 行为与危害结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刑法中的“以
果具有因果关系。选项B正确。 上”“以下”都包含本数,当甲的宣告刑为3 年时,可以适用
13岁的王某不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无法认识到 过量 缓刑。选项A错误。
吸食毒品造成的危害,丙向王某赠送毒品的行为 与王某死亡 乙犯故意伤害罪与代替考试罪,分别被判处6个 月拘役
结果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选项C正确。 与1年管制。管制不适用缓刑,但是拘役可以 适用缓刑。选
丁实施的杀害行为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导致周某 不得不 项B错误。
跳河求生,周某因跳河溺水死亡的结果与丁的 行为之间具有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
因果关系。选项D正确。 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 罪、黑社
53. AD【解析】具体符合说要求客观上发生的事 实和 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毕或者赦免以
行为人认识到的事实在具体层面完全一致。如果 具体不一致 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 以累犯论处。”对
的,不成立构成要件故意。法定符合说认 为行为人所认识的 于特别累犯,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
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 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 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一罪 被判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别累
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所谓打 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意欲侵 犯的成立。丙构成特别 累犯,不适用缓刑。选项C正确。
害的某一对象实施侵 害行为,由于失误而导致实际侵害对象 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以后5年以内 再犯判
与其本欲侵害 的对象不一致。选项A正确。 处有期徒刑的犯罪的,属于累犯,但是不满18 周岁的人犯罪
丙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非对象错误。选项B 错误。 除外。丁实施抢劫罪时为17周岁,刑满 后第4年再犯应被判
根据具体符合说,丙对乙没有正当防卫的故意,所 以丙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也不 构成累犯,可以适用缓刑。
对乙不构成正当防卫。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只要 以正当防 选项D错误。
卫的故意制止(伤害)了不法侵害的人就能成 立正当防卫。 57. AB【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 故意
所以,丙对乙能够成立正当防卫。C项错 误。丙以正当防卫 伤害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危及公共安全。甲故意非 法开启实验
的意图向正在杀人的甲开枪,其行为 构成正当防卫,而不构 室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容器,致使多名实验 人员遭受辐射,构
成故意杀人罪。所以无论采用何 种学说,丙对甲都不构成故 成投放危害物质罪。选项A正确。
意杀人罪未遂。I)项正确。 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 染病
54. ACD【解析】若承认片面共同正犯,甲知道乙 计划 病原体以及其他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乙的行 为构成投
前往丙家抢劫,为帮助乙取得财物,便暗中先赶到 丙家,将 放危险物质罪。选项B正确。
丙打昏后离去使丙受轻伤的行为应认定为片 面共同正犯,对 丙为制造社会恐慌将食品干燥剂粉末冒充炭疽杆 菌大量
邮寄给他人的行为,客观上不会造成危害公共 安全的结果。
355选项C错误。 D正确。
丁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易使人形成瘾癖的罂粟壳粉 末的行 61. ABCD【解析】《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
为属于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行 为,不构成投 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放危险物质罪。选项D错误。 并处罚金。”甲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构 成容留他
58. ACD【解析】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 规定, 人吸毒罪。选项A正确。
以非法占有目的,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后 又使用该卡 《刑法》第347条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
的,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选项A错误。 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刑事
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的行为, 处罚。”选项B正确。
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 用他人信用 运输毒品是釆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 通工
卡”的情形,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选项B 正确。 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选项C正确。
丁以牟利为目的容留刘某吸食毒品并向其出卖毒 品的行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 规定
为,同时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应 数罪并罚。
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 收后超过3
选项D正确。
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透支时没有非法占 有的目的,具有归
62. ABCD【解析】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 用自
还意思的不属于恶意透支。选项C 错误。
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其近亲属的 行为构成利
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 1款
用影响力受贿罪。选项A正确。
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信用 卡诈骗
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或职务 条件,
罪。选项D错误。
在他人有求于自己的职务行为时,并不打算为他 人谋取利益
59. BC【解析】甲长期用高倍望远镜偷窥邻居的 日常生
但收受财物后作虚假承诺,导致财物与所 许诺的职务行为之
活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不构成 侵犯公民个人
间形成了对价关系,构成受贿罪。 选项B正确。
信息罪。选项A错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 构成渎
乙将单位数据库中病人的姓名、血型、DNA等资 料,卖
职罪和受贿罪的行为属于侵犯不同法益的不同 行为,除刑法
给某生物制药公司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53条 第2款的规
有特别规定外,应该按照渎职罪和受贿罪 数罪并罚。选项C
定(该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 行职责或者提
正确。
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 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 物,视为
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构 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至于事后 是否已实际
选项B正确。
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选 项D正确。
丙将捡到的几本通讯簿在网上卖给他人用于电信 诈骗犯
63. AD【解析】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故
罪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53条第1款的规定 (该款规定:
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 定、处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 公民个人信息,
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
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 信息罪°选项C正
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省渔政总 队验船师郑某的行为
确。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了国家财产 的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
由于50年代的信封上公民的身份信息已经不具 有真实
罪。选项A正确。
性,将信封出卖给他人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 个人信息罪。
刑警曾某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
选项D错误。
疑人违反相关规定,应将案件移送起诉或变更 强制措施而未
60. ABD【解析】甲实施盗窃行为时误将李某当 作王某
移送起诉或变更强制措施,使犯罪嫌疑 人未及时受到追诉的
而将其打昏的行为,甲主观认识到的(打昏王 某)与实际发
行为属于一般的玩忽职守行为, 不构成徇私枉法罪。选项B
生的(打昏李某)二者不一致,打昏李某的 行为应单独评价
错误。
为故意伤害行为,不应认定为转化型 抢劫罪。选项A正确。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 国家保
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被发现以后,行为人为窝藏赃 物、抗
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 为。律师于
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若暴力 发生在户内
某作为马某的辩护人,不具有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的身份,于
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乙暴力抗拒抓捕 的行为发生于周
某在担任辩护人期间,将通过合法手 续获取的案卷材料让当
某卧室内。选项B正确。
事人亲属查阅,不构成故意泄 露国家秘密罪。选项C错误。
抢劫后逃离的行为致人重伤或死亡属于基本行为 以外的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 职责的
行为造成的所谓严重结果,不成立抢劫罪的结 果加重犯,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 便利,帮助
按照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并罚。选项C 错误。
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闫某为协警,属 于依法从事公务
丁抢夺张某财物后逃跑,为阻止张某追赶,出于杀 害故
的人员,其通风报信的行为构成帮助 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意向张某开枪射击的行为构成事后抢劫,在事后 抢劫中暴力
选项D正确。
行为导致抓捕者等人死亡的,应认定为抢 劫致人死亡。选项 64. BCD【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
则。《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 侦查、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由人民检察院负
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 批准逮捕、 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 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
356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这些权力。本题中.检察院 字进行诉讼; (2)辩护权;(3)拒绝回答权;(4)被告
提前介入侦查,是检察院法 律监督权的体现,并未侵犯公安 人有权在开庭前 10日内收到起诉书副本;(5)参加法庭调
机关的侦查权•也未违 反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 查权;(6)参加 法庭辩论权;(7)最后陈述权;(8)反
关依法行使的原 则,故A项错误。 诉权。所谓救济性 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
《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门机关所作的 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
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 机关予以 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救济性权利主
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本题中检察 院的做法体 要 包括:(1)申请复议权;(2)控告权;(3)申请变更、
现这一原则,故B项正确。 解除 强制措施权;(4)上诉权;(5)申诉权,故本题中B、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 事诉 C、D 三项正确,A项属于防御性权利。
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 机关,在刑 68. ABD【解析】本题考查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 监视
事诉讼活动中,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 查、法院的审判和 居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 人员提岀意
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 监督。这种监督贯穿于刑 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需要对 涉嫌特别重大贿
事诉讼活动的始终。本题中 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是检察院 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釆取指定居所监 视居住的,由办案人员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权 的监督,故C项正确。 提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报检察长审批后,连同案卷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要求,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 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检 察院侦查部门审查。对于下级人民
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 诉讼法和其 检察院报请指定居 所监视居住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
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 程序和规则,更不 当在收到案 卷材料后及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从上述条文
得侵害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 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 可以 看出,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
检察院的做法有助于严格遵 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故D项 居所监视居住,需要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本题 中,对
正确。 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 定。此外,依
65. CD【解析】本题考查上下级人民法院、检察 院的 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 327条第1款规
关系。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 律规定独立 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直 接受理立案侦查的
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 立行使检察权,不 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 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 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 审查决定,故对蔡某决定逮捕, 应当由上一级检察院即A省
院在上下级关系上有所不 同。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 检察院审查决定。因此, A项正确。
与被领导的关系, 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 《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3款、第5款规定,危害 国
民检察院作 岀命令、指示。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 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 件,在侦
检察 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在理论上称为 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 经侦查机关许
检察一体化。与检察系统不同,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 督与被 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 看守所。辩护律师同
监督的关系,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 程中独立行使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会见、通信,适用第1款、
审判权,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 法院无权干涉。上级 第3款、第4款的规定,故B 项正确。
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 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 在
如改变管辖、在第二审程序 中撤销错误的判决等。本题 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提供法
中.A、B两项的错误在于, 最高人民法院不得就尚未作出判 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 犯罪嫌疑人、
决的个案对高级人民 法院进行指导和监督。但是,最高检察 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时
院可以针对具 体案件对下级检察院作岀命令和指示,故c、 不被监听。本题还处于侦查阶段, 程律师不得向犯罪嫌疑人
l)两项 正确。 蔡某核实行贿人的口供,故 C项错误。
66. A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参与人的范围。依 据《刑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6条第2 款规
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 当事人、 定,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査起诉、退回补充侦查、 提起公诉、
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 人和翻译人 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 大程序性决定的,
员。诉讼参与人指的是专门机关以外的 人。本题中A项的翻 以及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 件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
译人员、B项作为鉴定人的法医, 都属于诉讼参与人。但是, 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 告知辩护律师,故D项正确。
C项的侦查人员是专门机 关的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D项 69. ABCD【解析】本题考查电子数据的收集、提 取、
的“有专门知识的 人”尽管参加诉讼,但不是诉讼参与人。 移送和运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 判断电子
本题的正确答 案为A、B两项。 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收 集、提取电子
67. BCD【解析】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 讼权 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 的,应当扣押、封存
利的分类。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 广泛的诉讼 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 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
权利。这些诉讼权利按其性质和作用的不 同,可分为防御性 故A项正确。
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两种。所谓防御 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据若干
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 控、抵消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 问题的规定》第16条第2款规定,电子数据检 查,应当对电
权利。防御性权利 主要包括:(1)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
357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录像,并将 电子数据存储介质 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 放证明,故C项正确。
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进 行检查;有条件的,应当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
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对备份进 行检查;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 行)》第11条规定,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本院批准逮捕 和
且无法制作备份的,应当 注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同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 依职权
故B项正确。 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人民检察院办理羁 押必要性审查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据若干 案件规定(试行)》第12条第1款规定, 经初审,对于犯罪
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对侵入、非法控制计 算机信息 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具有本规定第17 条、第18条情形之一
系统的程序、工具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无法直 接展示的电子数 的,检察官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 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
据,应当附电子数据属性、功能等情况 的说明。对数据统计 长批准后予以立案。本题 中,法院决定逮捕乙后,同级检察
量、数据同一性等问题,侦查机关 应当出具说明。本题中, 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 羁押必要性审查,故D项正确。
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币 并转卖他人,就属于本条规定 73. BCD【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部 规
的情形,所以应当附有该 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定》,在侦查屮可以更换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故A项 未违法。
故C项正确。 依据《公安部规定》第20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 请求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据若干 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 可以要求
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电子数据的收集、提 取程序有下 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犯罪嫌疑人应当 在亲笔供词上逐
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 采用;不能补正 页签名、捺指印。侦查人员收到后,应 当在首页右上方写明
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 根据:(1)未以封存 “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并签名, 故B项违法。
状态移送的;(2)笔录或者清单上没 有侦查人员、电子数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侦查机 关
据持有人(提供人)、见证人签名或 者盖章的;(3)对电 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 制措施的
子数据的名称、类别、格式等注明不 清的;(4)有其他瑕 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故C项违法。
疵的,故D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H9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持 续
70. ABD【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 刑事 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 采取
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 公安机关和 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 过24小
法院不是证明的主体。A项中的附带民事 诉讼原告人和B项 时。本案属于危险驾驶案件,不属于案情特别 重大、复杂,
的反诉人(即反诉中的自诉人)都是 当事人,是证明主体, 持续时间不超过12小时,故D项属于 违法。
故A、B都是证明主体。C项中的 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 74. ABD【解析】本题考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 制度改
不是证明主体,故(、项错 误。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 革、刑事审判的公开性、审判模式。《关于推进 以审判为中
事诉讼活动,在刑事 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 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强 调发挥控辩双方
国家专门机关 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 的积极主动作用,有助于弱化法官的 积极主动作用,促进控
机关和 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 辩双方的积极对抗,朝着控辩式 审判模式发展,故A项正确。
讼主体,故D项中的证明主体包括公诉机关和当事人, 都是 《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 民
刑事诉讼主体。D项正确。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 其他诉讼
71. ACD【解析】本题考查强制措施适用的变更 性原则。 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由此可见,在法
变更性原则是指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随着 诉讼的进展、犯 庭辩论中,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 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
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案件情况的变化而 及时变更或解除。本 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故B 项正确。
题的B项只是改变了取保候审的 保证方式,并没有改变强制
刑事审判的公开性是指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 法庭的
措施的种类或者解除,所 以,未体现强制措施的变更性原则。
大门永远是敞开的,除了为保护特定的社会利 益依法不公开
本题的A、C、D三 项符合强制措施变更性原则的要求。
审理的案件外,都应当公开审理,将审判 活动置于公众和社
72. ACD【解析】本题考查取保候审、逮捕及逮捕 后的
会的监督之下。即使依法不公开审 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也应
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人 民法院、
当公开。这是摒除司法不公 的最有力的手段。本题题干与刑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取保候审, 事审判的公开性无 关,故C项不当选。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 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7条第1款规定,对被告 人认
而且,公安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 情对保证方式进行变更,故 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书指控的犯罪 事实和罪名,
A项正确。 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 调查可以主要围绕
《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 审 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故 D项正确。
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先行拘 75. BD【解析】本题考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 体和
留,故B项中法院决定逮捕是正确的,但是人民 法院先行拘 权限。此题曾经考过三次。首先要搞清楚死缓的 案件,乙市
留是错误,应当由公安机关先行拘留,故B 项错误。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缓后,该死缓的判 决要报经甲省高
《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法院、人民检察院对 于 级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所以,本题 中甲省高级人民法院才
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 准逮捕的 是作岀生效裁判的法院。《刑 事诉讼法》第254条第1款、
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 问。在发现不应
358第2款、第3款规定,各级 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 C选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项1条第1款 规定:
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 向违反治安
律上确有错 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 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 定书。处罚决定书
各级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 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 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
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定,如果 送被侵害人。”
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 院再审。最高 D选项错误。根据前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 条,派
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出所对该行政处罚具有法定权限,所以应当以该 派出所为被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 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 告。
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 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 80. BCD【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
民法院提出抗诉。 本题中,只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甲省髙级 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 执行的,
人民法院才 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乙市中级人民法院是甲 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根据上
省高 级人民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述对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设定,行政强 制执行属于法律绝对
甲省检察院是甲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也无 权对甲 保留事项,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规 范性文件均不得设定,所以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 序。因此,本题 B、C、D项均无权设定。注 意行政强制措施称“种类”.行政
的正确答案为B、D两项。 强制执行称“方式”。
76. BC【解析】《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机关 81. AC【解析】A选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52 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 对专 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 的遗
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 政机关可
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前款 所列职位涉
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 政机关应当在
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所以B、C 正确。 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 处理。”
77. BC【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3 款 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条:“诉讼 期间
规定:“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吸收相关领域 的专家 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裁定停止执
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 位、社会组 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 告或者利害
织起草。”因此A项错误。《规章制定程序条 例》第16条规 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 政行为的执行会造
定:“……(三)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 实记录发言人的 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 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主要观点和理由……”因此B项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 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 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
例》第15条第1款规定:“起草规章, 应当深入调查研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 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
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 关、组织和公民的意 定停止执行的本选项中 并没有出现例外情况,所以并不停止
见……”因此C项正确。《规章制 定程序条例》第20条规定 执行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法公理,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拘
“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 束力、执行 力,一般情况下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
回起草单位:(一)制定 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 复议并 不停止执行行政行为。”
重大变化的……” 不是必须退回起草单位,还可以缓办。因 《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不 得
此D项错误。 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 情况紧急
78. ABCD【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 “有 的除外。”本题中的“紧急防汛期……”当属但 书的除外情
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 许可的注 形,应当可以实施强制执行。所以,C选项 正确。
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 D选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42条第1款规定:
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 丧失行为能力的;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 和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 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
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 法被吊销的;(五)因 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 的,可以减免加处
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 实施的;(六)法律、法规 的罚款或者滞纳金。”但题干中明确 说明“在紧急防汛期”
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 他情形「'A项符合第1项,B、 “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 无法清除”,可见,通过
C项符合第4项,1)项符 合第2项,所以A、B、C、D都属 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分阶段清 除的方式,显然与本题所述紧
正确选项。 急情形不相适应,在防汛 形势紧迫,且林某无法自行清除的
79. AC【解析】A选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 情况下,防汛指挥机 构应立即组织拆除。
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 机关决定 82. BCD【解析】A选项错误。本选项中的扣押 行为属
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 出所决定。 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 施不适用听
B选项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 法事 证制度。
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治 安管理处 B、C、D选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 规定
罚为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元以下罚 “行政机关作岀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
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所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事人有要求举行
以B错误。 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 机关应当组织听
359证。”公安机关作出3000元罚款属于 较大数额罚款。 品监督管理的单行法律、法规没有对复议必经 作出专门规定
83. ACD【解析】A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 条 的.当事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提起行政诉讼。
例》第3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 鉴定的, 85. ABD【解析】A选项止.确。《最咼人民法院关 于审
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 以申请行政复 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
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释》第2条规定:“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 制措施,包括
B选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 定,对 以下情形:(一)对没有实施妨害诉讼行为 的人釆取罚款或
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 机构认为必 者拘留措施的;(二)超过法律规定金 额釆取罚款措施的;
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是“可 以”而不是“应 (三)超过法律规定期限采取拘留 措施的;(四)对同一妨
当”。 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釆取罚款、拘 留措施的;(五)其他违法
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 复议 情形。”A项属于第4项,这也 符合法理上“一事不二罚”
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 说明理由, 的规则。
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 终止。” B选项正确。该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对判决、 裁定
D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 定, 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包括以下情形: (一)执行
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 事人或者 未生效法律文书的;(二)超出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数额和
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范围执行的;(三)对已经发现的被执行 人的财产,故意拖
84. ABC【解析】A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 12条 延执行或者不执行,导致被执行财产 流失的:(四)应当恢
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 部门的具 复执行而不恢复•导致被执行财产 流失的;(五)违法执行
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 部门的本级人 案外人财产的;(六)违法将案件 执行款物执行给其他当事
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 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 人或者案外人的;(七)违法 对抵押物、质物或者留置物采
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属于 垂直领导体制的机关。 取执行措施,致使抵押权 人、质权人或者留置权人的优先受
B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 定, 偿权无法实现的; (八)对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加行政 复议。 不履行监管职 责,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九)对季节性
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 定: 商品或者鲜 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 政复议机 取执 行措施,未及时处理或者违法处理,造成物品毁损或者
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机构有告知、 严重贬值的;(十)对执行财产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 的,
释明义务。 或者应当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而未依法评估,违法 变卖或者
D选项错误。本选项属于复议选择式,因为调整 食品药 以物抵债的;(十一)其他错误情形。”B项符 合第1项。
C选项错误。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因多种原 因造 金饰并非委托占有物。 由于刘某住在5楼,王某窃走金饰时
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根 据法院及 刚刚行至4楼,此 时刘某对于金饰仍具有紧密的占有状态,
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 生或者扩大所起 金饰仍为刘 某占有,不属于刘某的脱离占有物,王某此时从
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 抽油烟 机中将金饰窃走的行为破除了刘某的占有,应成立盗
发生也有过错的,国家应当在相 应的范围内减轻责任,而不 窃罪。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是不承担赔偿责任。 87. B【解析】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而非 侵占
D选项正确。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具有下列 情形 罪。选项A错误。王某窃取金饰的行为构成盗窃 罪的既遂,
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属于民事诉讼 法第 为了躲避刘某追查将赃物转移给李某。李 某明知金饰为赃物
105条、第107条第2款和第233条规定情形的; (二)申 而窝藏、转移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罪。选项B正
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标的物错误的,但法院明知 该标的物错误 确,选项C、D错误。
仍予以执行的除外;(三)人民法院依法 指定的保管人对查 88. AD【解析】李某明知金饰价值1万元,却以 欺骗的
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违法动用、隐 匿、毁损、转移或者变 方式向郭某谎称金饰价值5万元,致使郭某支 付价款,遭受
卖的;(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 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选项A正 确。王某为躲避刘
(五)因不可抗力、正当防卫 和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后果的; 某追查将赃物转移给李某。李某明 知金饰为赃物而窝藏、转
(六)依法不应由国家承 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D项符 移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 所得罪,之后出售的行为属于
合第5项。正当防卫 具有合法性,即便属于防卫过当致害最 事后不可罚的行为。选 项B错误。李某与王某共谋销赃均分,
多引起的是补 偿责任,也非赔偿责任。 李某销赃所获 的赃款具有违法性,王某对该项赃款不具有民
三、不定项选择题 法上的 返还请求权,李某的行为也不构成诈骗罪。选项C错
86. A【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 他 误。在犯罪及销赃构成中,李某将赃物卖得5万元的 行为王
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 为己有, 某并不知情,其所犯财产犯罪的犯罪数额为1 万元。选项D
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构成要件 主要包含对委 正确。
托物的侵占和对脱离占有物的侵占。事 实一中,刘某将抽油 89. C【解析】《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 条
烟机交给王某和李某带回修理的 行为中的委托物为抽油烟机, 第2款的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 员协助
360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 93条第2款规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 讼。单位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
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 诉讼权利和诉讼义 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故
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 理;……”村主任 A项、B项 正确。
王某、会计刘某以及村民陈某合谋伪 造申请材料骗取扶贫补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 有、
贴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共同 犯罪。王某拿到补贴款时虽然 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 赔。被害
已经离任,但是依然构 成贪污罪。选项A错误。刘某参与伪 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追 缴、退赔的情况,
造申请材料,其 贪污罪的犯罪数额应认定为15万元。选项B 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本案是盗窃 案,属于非法占有被害
错误。 陈某虽然为普通村民,但其参与王某和刘某的贪污犯 人财产的犯罪,故C项错误。
罪,起帮助作用,构成共同贪污。选项C正确。周某发 现伪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的
造的申报材料以后擅自侵吞补贴款,构成贪污罪, 其贪污数 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
额为15万元。选项D错误。 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 所犯罪行,
90. ABC【解析】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给国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 对适用简易程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 定,给予 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 的时候,可以建议人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 家规定,给予 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从此条可 以看出,适用简易程序无
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 费)的行为。周某 须得到被害人同意。《刑事诉 讼法解释》第298条第1款规
为谋取非法利益,向李某提供10万 元,意图请李某联系张 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
某帮助其获取土地征收款的行 为,构成行贿罪。选项A正确。 情形之一的,应当转 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
李某请托胡某帮忙联 系张某并送给胡某5万元的行为,构成 可能不构成犯罪 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行贿罪。选项B 正确。李某虽然未直接利用自身职务行为为 (三)被告人当庭 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周某谋 利,但是其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四)案件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
通 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 正 适用简易程序的 其他情形。”故D项错误。
当利益而收取财物的,构成受贿罪。选项C正确。 受贿罪不 94. D【解析】本题考查二审的审理程序和上诉不 加刑
以为他人谋取了非法利益为既遂条件,胡某 收受了李某的钱 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 察院提出
款以后,受贿罪已经既遂。选项D 错误。 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 公诉案件,同级
91. C【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 用职 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
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的,或者挪 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 察院查阅案卷,故A项的错误
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 用公款数额较大、 在于不是“受理案件后” 而是“决定开庭审理后”。
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周某挪用 村委会20万元购买玉器行 《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 当
贿不具有归还意思,主观上 不是挪用的目的而是非法占有的 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 查,不受上
目的,构成贪污罪。 选项A错误。周某将村委会20万元取出 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此条所述为在 第二审程序中,
后即构成贪 污罪的既遂,犯罪既遂以后不再有犯罪中止。选 法院“应当”而不是“可以”进行全面审 查,故B项错误。
项B 错误。刘某第一次帮助周某做假账的行为,与周某构 成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笫二审人民法院审 理被
贪污罪的共同犯罪,选项C正确。《刑法》第310条 规定: 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 案件,不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 助其逃匿 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 原审人民法院重
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 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犯前款罪,事 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 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
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刘某 第二次帮周某将假账做平 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 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故
的行为构成周某的犯罪的共 同犯罪而不构成包庇罪。选项D C项中加重了被告人 的刑期,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该项错
错误。 误。
92. B【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物证是 指证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16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 告
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指以 记载的内容 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 者另行委
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 材料或其他物质材 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 告人提岀上诉,
料。本题中A项是扣押清单,不是 书证。B项和C项均属于 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 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
书证。因此,A、C两项错误。 B项正确。D项中因部分失窃 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 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
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 上出示的药材照片,这种照片是以其 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故D 项正确。
内容证明案件真 实情况,因而属于书证,故D项错误。本题 95. AC【解析】本题考查询问被害人地点、其他 合适
的正确答案 为B项。 成年人到场、侦查实验、见证人。《刑事诉讼法》第 124条
93. AB【解析】本题考查单位被害人、讯问被告 人、 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 行,也可以
简易程序、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被害人一般是 指自然人, 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 进行,在必要的
但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单位被害人参 与刑事诉讼时,应 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 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刑事 诉讼。法定代表人也可以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 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
361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 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的,应
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本题A项中的“学校”是现场,所以 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 采用包括信
经出示工作证件,侦 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甲,故A项正确。 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 式确有困难的,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 案件 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
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 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据此,可以采用数据电文
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 不能到场或者法 形式提出公开申请,A选项正 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 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7条规定:“除行政机关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
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 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
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 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 履行行政管理 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
的法定代理人可以 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 条第二 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
讼权利。由 此可见,只有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才能代为行使未 息。”本案中,其因诉讼需要,有权利要求政府公开,B 选
成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此处的“学校的其他 项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规定: “政府
老师”是其他和合适成年人.不能代为行使乙的诉讼权 利, 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 姓名或者
故B项错误。 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的
《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第1款、第3款规定,为了 查 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 特征性描述;
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 以进行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 括获取信息的方
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 侮辱人格或 式、途径。”本案中的公开内容不属于 上述条文规定的政府
者有伤风化的行为。本题C项中“通过侦 查实验确定甲能否 信息,故不应当要求提供身份证 明,C选项错误。
在其所描述的时间、地点看到杨某 猥亵丙”,不会造成危险、 D选项考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根据《政府 信息
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 为,故可以侦查实验。因此,C 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不明确时,行政 机关应当
项正确。 给予指导和释明,D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7条第1款规定:“下列人 员 98. BC【解析】关于A选项,应以被告县环保局 所在地
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 上有 确定管辖法院,故A选项错误。
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 确表达的人: 关于B选项,《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处理的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应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 讼职权的公安、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岀。
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 员。”本题D项中,许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B选项正确。
某和杨某之间有利害关系,故不得 担任见证人。因此,D项 关于C、D选项,《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
错误。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 应当登
96. A【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传闻证 据规 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 起诉条件的,
则、补强证据规则、特殊人提供的言词证据的采 信。甲向公 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 面凭证,并在七日
安机关反映的既有另外两名女生乙和丙被 害的经过,也有自 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己被害的经过。所以,既是被害人陈 述,也是证人证言,故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 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
A项正确。 提起上诉。”《行政诉 讼法》第51条第1款、第2款规定:
补强证据要有独立的来源,许某的证言来自甲,不 能作 “人民法院在接到 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
为甲的补强证据,故B项错误。 应当登记立 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
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 除传 件 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 一规则,如 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 不予立
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 准备期间以外的 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
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 据。本题中,甲的证言 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所以(:项正确;。 项7日内仍不
虽属于传闻证据,但是,在我国, 该传闻证据仍然可能作为 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予立案,故错误。
定案的根据,故C项错误。 99. ABC【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 定: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9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 楚、权利
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釆信:(一)生理上、 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 序:(一)被
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 难,但 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 及款额二千元
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 被告人所作 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
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亲属 关系或者其他 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
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 言,或者与被告人有 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
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 人的证言。”此法条中未提 适用简易程序。”故A项 正确。
到年幼,所以D项表述错误。 依据《适用行诉法解释》第128条第1款、第2款 规定:
97. AD【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1 款 “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行政机关负 责人’,包括
362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应诉的, 2. B【解析】(1)依《民法典》第18条第2款的规 定,
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 人。”故B项正确。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 生活来源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被告对作出 的 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肖特 16岁便不再上
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 的证据和 学,但其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有 被视为完全民事行
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规定》第5条 为能力人的可能,而A选项“肖特尚 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
第1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 信息的,应当对拒 能力”的表达太过绝对,故排除 A选项。
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 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2) 依《民法典》第20条的规定,不满8周
故C选正确。 岁的未 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
《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5条第6款规定:•'被 施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中,肖特7岁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
告以政府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 要无 人。依《民法典》第14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实施
关为由不予提供的,法院可以要求原告对特殊需 要事由作出 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肖特7岁时受赠口 琴1个的行为属于
说明。”本案中,被告县环保局是以申请公 开的内容不明确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由此,本题选 项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
为由拒绝公开,而非以政府信息与申 请人自身生产、生活、 效”的说法正确,当选。
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为由不予公 开,所以环保联合会无须对 (3) 依《民法典》第19条的规定,8周岁以
其所申请的信息与其自身 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的相关性 上的未成 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
进行举证,D项错误。 其 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
100. CD【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中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 龄、智力
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 部门 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肖特在9岁时 和15岁时均属于
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 诉讼的案件;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民法典》第145 条的规定,限制民事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 大、复杂的案件; 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 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本案被 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
告为县政府,一审应当由市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A项错误。 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 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本题中,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86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 件, 肖特9岁时 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均
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 问当事人, 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 庭认为不需要开 故均为有效。由此可知,本题C、D选项的说法均不正 确,
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故本 案如果没有新的事实、 不选。
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 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 3. B【解析】(1)依《民法典》第149条的规定,第
庭审理。B项错误。 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实施的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87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 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 行为的,受欺
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 为进 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销。本题中,甲对乙
行全面审查。”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一审人民 法院的判 实施欺诈,使得乙信以为真,以 5000元买下齐某的石雕,故
决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所以C选 正确。 受欺诈方乙可向合同的另 一方当事人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
依据《执行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2款规定:“原 审 为,故A选项说法 错误,而B选项为正确选项。
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 为依法不 (2) 依《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一方以
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 求。”故D项正 欺诈手 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
确。 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题
中,甲曾因为被齐某欺诈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 一尊石雕,
试卷三
发现被骗后即和齐某交涉,故受欺诈方甲可 与其合同的另一
一、单项选择题
方当事人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故C选项说法错误。
1. D【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民法始 终,对
(3) 依《民法典》第152条的规定,当事人
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 基本原则,对
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受欺诈之日起1年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司法均有指导意 义。依我国《民法
故 本题中D选项中“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 2年
典》第4〜7条的规定,自愿原则是指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
内不行使则消灭”的说法错误。
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 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
4. A【解析】(1)依《民法典》第192条第2款的规
民事法律关系;公平原则是指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
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 诉讼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
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 得请求返
活动中的法律地 位一律平等;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
还。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 织工人到甲公
事活动,应 当遵循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题中,乙因琐事
司讨要,作为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 尽管是擅自以公司
与甲多 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
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 诺函,但该承诺函构成表
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 之感,
见代理,甲公司不得再主张诉 讼时效抗辩,故A选项说法错
这属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故D为正确选项。
363误,而D选项说法正确。 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A,未考虑小王 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此所谓简易交付。 本题中,庞
的行为可以构成 表见代理。 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借给黄某,在借给黄某 使用期间,又与
(2) 诉讼时效中断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 黄某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 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即
期间. 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就不再会发生中断,故本题中B 在该自行车所有权转让黄某前, 黄某已经依借用合同占有该
选 项中“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的说法错误。 车,所以自行车所有权自 庞某与黄某达成转让协议时庞某完
(3) 依《民法典》第193条的规定,人民法 成交付,黄某取得 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当然黄某此时对该自
院不得主 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由此可知本题C选项说法 行车也取得 处分权。由此可知,A、B选项说法均错误。
错误。 (2)依《民法典》第228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转让 时,
5. D【解析】(1)依《民法典》第226条的规定,动 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 该约定生
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 物权 效时发生效力,此所谓占有改定。本题中,黄
某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后,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 的价 互换、转让,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 记,
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 即该自行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该规定可知•土地承包经 营权的转
车所有权由黄某转移至洪某后,双方又约定 由出让人黄某继 让也是自转让合同生效后发生权利移转,登 记只是一个对抗
续占有该车,但自行车的所有权自双 方约定生效时就发生移 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本题中,胡某与 同村村民周某订立的土
转。由此可知,C选项说法 错误。 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虽然未 办理变更登记,但其转让合同
(3)综上,因为黄某将自行车转让给洪某是有权处 分, 生效和权利的移转均不 因登记而受影响,故本题中C、D选
而洪某由此也自黄某处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所 以庞某既 项说法均错误。
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 求权。D选项说 8. C【解析】由《民法典》147〜154条的规定,本 题
明正确。 中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不存在上述法条中 所述的有
6. B【解析】(1)依《民法典》第314条、316条、 关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事由,抵押权设立之 后出租抵押财产
317 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 并不必然导致租赁合同的无效,故本 题中A选项说法错误。
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 当妥 (2)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纠
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 毁损、灭失 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 定:“租
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悬赏寻找遗 失物的,领取遗 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 求房屋受让人
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题 中,甲遗失手链1条, 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下
被乙拾得,甲知道后要求乙返还, 乙有义务返还,但与此同 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
时,返还前乙应当妥善保管手 链,而乙却没有尽到保管义务, 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 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以致在桥边玩耍时手链 掉入河中被冲走,故乙应承担赔偿责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法 院依法查封的。”对于该条文,
任。由此可知,本 题中C、D选项的说法均错误。 有不同解释,但根据通常 的解释,本题中,在乙银行请求法
(2)依《民法典》第217条第3款的规定,拾得人侵 院委托拍卖实现抵押 权而由丁竞买取得所有权,发生所有权
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 权请 变动后,丙无权 再要求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相反,丁有权
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即拾得人构成侵占 的,即丧失 请求丙腾退 商铺,丙有权要求甲退还剩余租金。综上,本题
报酬请求权。本题中,甲承诺给付报酬,但 要求乙返还手链 中B、D 选项说法均错误,只有C选项为正确选项。
时却不同意给付,双方数次交涉无果 的情况下乙仍然继续占 9. C【解析】(1)第三人代为清偿有两种表现方 式,
有手链,乙的行为虽有不妥,但 尚不构成侵占,因而乙并不 一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即在没 有法定和
因此而丧失请求支付报酬 的权利。但是,该项链于乙在桥边 约定义务的情况下,第三人自愿作出向债权 人履行债务的行
玩耍时掉入河中被 河水冲走,即最终乙并没有归还甲项链, 为;二是第三人与债务人达成代其清 偿债务的协议,即订立
即没有完成甲 悬赏广告中指定的行为,因而也无权索要报酬, 债务履行承担合同,依该合同承 担人对债务人负有履行债务
故本题 中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人债务的义务。无论是哪 种形式,第三人都不具有合同法律
7. B【解析】(1)依《民法典》第333条的规定,土 关系债务人的主体 地位。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
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 记机构 司和丙以欠款 人的身份向债权人甲出具欠条,丙直接成为合
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林权证、 同债务 人之一,故本题中A选项说法错误。
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 经营权。由该规 (2)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
定可知,未办理确权登记不影响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同 提下,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
时,立法并未禁止处分未经登 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 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现象。 依原债
本题中,尽管村民胡某与 集体订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 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将债务承担分为免 责的债务承担
办理确权登记,土 地承包经营权也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 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免责的债务承担 中,由第三人取代原
效时设立, 且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即可以处分,故本题中 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全部债务,原债 务人脱离债务关系;在并
B选 项说法正确,A选项说法错误。 存的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并 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由第三人
(2)依《民法典》第335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债 务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共同承担债务。
364本题中,乙公司 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 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 同,恶
甲出具欠 条,此时丙也成为合同债务人之一,而原债务人乙 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 要事实或
公司 也没有脱离债务关系,故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构成 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 原则的行
并存的债务承担。由此,C选项说法正确。 为。”本题中,德凯公司在无真实交易意图的 情况下,佯装
(3) 依《民法典》第121条的规定,无因管 感兴趣并屡次向真诚公司表达将签署合 同的意愿,但均在最
理是指没 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 后一刻推脱拒签,这一行为明显属 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
而 进行管理。本题中,丙公司是与乙公司商议,由乙公司 行磋商。而真诚公司安排授 权代表往返卜余次,每次都准备
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岀具欠条的,所以丙在欠条 上签名 了详尽可操作的合作 方案,最终没有签署合同,真诚公司因
的行为不属于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进行 管理,故本题 此受到损失。而 德凯公司虽然在此过程中也付出了大量的工
中I)选项说法错误。 作成本, 但其损失是由自己造成。由此,本题中A、D选项
10. D【解析】依《民法典》第147条、第148条以 及 说法 均错误,B选项说法为正确选项。
第151条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为.行为 (2)依《民法典》第8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
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以欺 诈手段,使对 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无论合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受欺诈方 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 者不正当地
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撤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 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 的.应当承担损害
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 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 赔偿责任。本题中,双方当事人虽然 未订立合同,德凯公司
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 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也不应将缔约过程中知悉的真 诚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不当泄
销。本题中,陈 老伯在考察楼盘时,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 露,故本题中(、选项的 说法错误。
13. D【解析】(1)依《民法典》的规定,技术开发合
“轨道交通19 号线”,并未表述为“地铁”,不构成欺诈:
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 者新
陈老伯误以为 轨道交通19号线属于地铁,是误解,但这不
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本题 中,甲、乙两
属于对购 买房屋这个买卖行为的误解,不构成可以撤销合同
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 发费用,乙公司完
事 由中的认识错误;此外,尽管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
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 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
铁房.但题面并未提供销售方利用陈老伯缺乏判断能 力的情
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 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由
形,所以也不构成显失公平。综上,本题中A、 B、C选项说
此可知,甲、乙公司的协 议中关于出售设备的内容是在研发
法均错误,I)选项为正确选项。
之后的买卖合同中 确定,所以本协议内容不包括交付工作成
11. B【解析】(1)《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
果,本协议也 不属于买卖合同,故本题中A、B选项说法均
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 章第
错误。
三节 ”本题中,乙公司提供的协议格式条款中 载明“如甲单
(2)本题中,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作为设备的 所
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并注明该条款不 得更改),仅对
有人,和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不存在导致合同 无效的
孙某权利进行了约束,而从题面看不岀 对是否需达到何种服
事由。不过,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 产后没有依据
务效果、美容公司在无法达到服 务效果时是否应承担责任、
其和甲公司的协议订立买卖合同,将该 设备出售给甲公司,
美容公司在不能提供相应 服务时应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有规
而是卖与了丙,应向甲公司承担违 约责任。由此,C选项的
定。从协议来看, 作为消费者的孙某在预付了服务期内的所
说法错误,D选项的说法 正确。
有费用后, 即使对服务效果不满意,亦无法放弃接受服务。
14. B【解析】(1)依《著作权法》第19条的规定,
显然, 提供格式条款的美容公司并未遵循公平的原则来确定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 通过合
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故这属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 排除对
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 的,著作权属
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应归于无效,但该条款无效 不等于该美
于受托人。本题中,某电影公司委托王某 创作电影剧本,但
容服务协议无效。由此,本题中A选项错 误,B选项说法为
未约定该剧本著作权的归属,故剧本 的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
正确选项。
王某。依《著作权法》第17条 的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
(2)本题中.甲与乙公司订立美容服务协议,约定 服务
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 由制作者享有,故电影公司拍摄
期为半年,服务费预收后逐次计扣,而在协议订立 后,甲依
成电影后,电影作品的 著作权属于制片人电影公司。依《著
约支付5万元服务费,在接受服务1个月并发 生费用8()
作权法》第9条的 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
00元后,甲感觉美容效果不明显,单方放弃 服务并要求退款
权、保护作品完 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
在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情 形下,孙某单方提出终止
表演权、放映 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
消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 任,需要综合服务协议的履行程
权、翻译权、 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度、美容公司提供服务 的比例、孙某单方放弃服务的过错程
(2)依《著作权法》第42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 定,
度、约定的计价方 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而C\D选项的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 应当取得
说法太过 绝对。
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 他人已经合法
12. B【解析】(1)依《民法典》第5()0条的规定:
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 品,可以不经著作权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 成
365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 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 15条的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 注册的商标与
的不得使用。本题A选项 中,某音像出版社制作并出版该电 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申请人与该他人
影的DVD,属于使 用电影公司的电影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 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 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
应当取得 电影作品著作权人许可,故音像出版社侵犯电影公 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 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c《商标
司 的著作权,但不侵犯王某的著作权.故A选项不选。B 选项 法》第32条还规定,申 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
中.某动漫公司根据该电影的情节和画面绘制一 整套漫画, 先权利,也不得以 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
并在网络上传播,同时侵犯了电影公司和王 某的著作权,故 定影响的商 标。这些规定的目的即主要在于防止将他人已经
B选项当选。 在先 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更加有效地遏制频发的商 标
(3) 依《著作权法》第44条的规定,录音录 抢注现象。本题中,韦某开设了 “韦老四”煎饼店.在 当地
像制作 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 颇有名气,肖某就餐饮服务注册了“韦老四”商标, 显然是
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 利。被 违反上述规定的非法商标抢注行为,如肖某注 册“韦老四”
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 音录像制品. 商标后立即起诉韦某侵权,韦某并不需要 承担赔偿责任,故
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 付报酬。本题C选 A选项说法错误选项说法正确。
项中,某学生将该电影中的对话用 方言配音,产生滑稽效果, (2)依《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
并将配音后的电影上传网 络,侵犯王某的著作权,侵犯电影 如果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由商标
公司的邻接权.但不 侵犯电影公司的著作权,故C选项不选。 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河 以请求商标评
(4) 依《著作权法》第46条的规定,广播电 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再依 《商标法》第45条的
台、电视 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 法》第32条规定的,自
并 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可 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 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
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本题D选 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
项中,某电视台在“电影经典对话”专题片中 播放30分钟 商标所有人不受5 年的时间限制。由此可知.本题中(、、D
该部电影中带有经典对话的画面•属于著 作权法定许可范畴, 选项说法错误。
故D选项不选。 综上可知本题只有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5. D【解析】(1)依《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 17. D【解析】(1)依《民法典》第1051条的规定:
“对 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
力活 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止 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本题中,陈小
(四)动 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 美 以其双胞胎妹妹陈小丽的名义与高甲登记结婚,虽然 有
核变 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 姓名欺诈.但该婚姻有效,故A选项的说法错误。
或 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 第4 (2) 依《民法典》第1053条的规定.一方患
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 专利权。” 有重大 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
根据该规定,本题A选项中甲设计的新交通 规则,能缓解道 告 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 销
路拥堵,但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 法,不可以被授予专利 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提
权;本题B选项中乙设计的新型 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 出。高甲患有精神病,但是有的精神病是可 以结婚的,婚姻
心脏重新跳动,该起搏器属 于医疗器械,非疾病的诊断和治 并不因为高甲患有精神病而无效.故B 项说法错误。依《婚姻
疗方法,可以被授予专 利权,故B选项的说法错误;关于C 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 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选项,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 销该婚姻。本题中,髙甲并非受
对前款第4 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 胁迫而与陈小美结婚, 所以B选项的说法错误。
专利 权。可知关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只要符合 法 (3) 依《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
律的相关规定,是可以申请专利权的,故错误。 可以随 母姓。本题中.陈小美将一直由其抚养的高小甲户口
(2)依《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 迁往自己原籍,并将高小甲改名为陈龙,陈小美为高小 甲改
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 的技术 名的行为并未侵害高甲的合法权益,故D选项说 法正确,当
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 的形状、图案 选。
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所作岀的富有美感 18. C【解析】依《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
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实用新 型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外 条 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以及色彩)及其组合的设计。 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F以支持:(一)双方未 办
本题D选项中丁设计的 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 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确未共
美感,又能防止杯 子滑落,所以丁既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难的。适用
权,也可以申 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 条件。”本题中,刘
16. B【解析】(1)依《商标法》第7条的规定,申请 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 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
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商标 法》第 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 离婚,故本题中A、B、D选
366项的说法错误,只有c选项 的说法正确,当选。 买方是某公司,故张某和某公司均侵害了 孙某对其个人信息
19. CD(原答案为O 【解析】(1)依《民法典》第 享有的民事权益,需要承担民事责 任。由此可知,本题中D
1093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 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的说法 正确。
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 21. B【解析】(1)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 自
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依《民法典》第1094 条规 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 权。肖像权
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 护人; 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 可以对自己的肖像
(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 女的生 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 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
父母。”根据该两条的规定,亲生父母有特殊困 难无力抚养 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本题中.蔡某在社交媒体群中看到
子女时,才可以将子女送养,但根据《民法 典》第1099条 丁某的照片后,擅自 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摄影网站,
的规定,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 子女,可以不受本法 获得报酬若干, 其行为侵害了 丁某的肖像权,故本题中D选
第1093条第3项、第1094条第3 项和第1102条规定的限制。 项说法 错误。
本题中,由徐某的姐姐要 求收养小强即可不受《民法典》第 (2)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
1093条规定的限制, 故A项错误。 利。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
(2) 依《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 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 为。本
应当同时 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题中,李某为好友丁某拍摄了一组生活照后,李 某享有对这
(二)有 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 些照片的著作权。本题中,蔡某在社交媒 体群中看到这些照
在医学 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 片后,擅自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 利性摄影网站,该行为侵
养 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再 害了李某的著作权。
依《民法典》第1099条的规定,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 同 (3)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
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1098条第1项规 定的限制 整并支 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
故B项错误。 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本题中,蔡某在社交媒体群 中看到
(3) 依《民法典》第1108条的规定:“配偶 丁某的照片后,擅自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 性摄影网站.
一方死 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 获得报酬若干,其行为并未侵害丁某的身 体权。
先 抚养的权利。”本题中,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 综上可知,本题中A、(、、l)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
养小强,故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故C项正确。 的说法正确。
(4) 依《民法典》第1104规定:“收养人收 22. C【解析】(1)违约责任是合同法律关系中,违
养与送养 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的责任。本题中,姚某旅游途 中,前
的, 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本题中,小强现年9周岁, 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 只翡翠手镯,
所以收养须征得小强同意,故D项正确。(民法典施行 后,
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在唐某报价18 万元后姚某感觉价
征得被收养人同意的年龄由10周岁修改为8 周岁。)
格太高就急忙取下,双方并未订立 合同•不可能承担违约责
20. C【解析】(1)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 定的
任,故本题中A选项说法 错误。
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当民事主体从事某种行为 或因婚姻、
(2)《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
家庭关系而取得某种身份时享有。本题中 张某出售孙某的姓
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 本题中
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并 不会导致孙某身份权受
姚某不慎将手镯摔断,属于侵权行为;该手镯当 时的市场价
到损害,故本题中A选项说法 错误C 格为9万元,所以依据法律规定,姚某应赔 偿店家9万元的
(2)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 损失,故C选项正确。
得的客 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本题中张某出售 23. D【解析】本题中,刘婆婆回家途中,看见邻居 肖
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的行为并不 会导 婆婆带着外孙小勇和另一家邻居的孩子小囱(均为4 岁多)
致孙某的名誉权受到损害,故本题中B选项说法 错误。 在小区花园中玩耍,便上前拿出几根香蕉递给小 勇,小勇接
(3) 依《民法典》第111条的规定,自然人 过香蕉后和小囱分享,小囱吞食时误入气管 导致休克.经抢
的个人信 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 救无效死亡。对类似案件,最高人民法 院曾经认为,法律应
信 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 当鼓励民事主体积极地展开社会 交往,未成年人间无明显安
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 者 全隐患的食物分享行为不 能认定有过错。因此,整个事件中,
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本题中,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 信息被判 各方均无过错,属 于意外事件,不产生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
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 息也在其中, 由此可知,
本题中A、B、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的说法正确。 管饲养宠物狗期间,张某偷狗,被狗 咬伤。张某对于自己的
24. D【解析】依《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饲养 损害有重大过失,故而可以减 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 承担侵 由此可知,本题A、B、C 选项说法均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 或者重大过 25. D【解析】《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
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 题中,在戴某代看 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 关申请
367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 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请求其
由公司承担。”据此,分公司是公司的一个 组成部分,可以 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 予支持。公司
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责任 由公司承担。 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 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
《民法总则》第170条第1款规定:“执行法人或者 非 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 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以法人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 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 法人或者非法 已经承担上述责 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
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分公司的负责 人有权以公司名义 不予支持。” 据此,如果文某不履行其对甲公司的出资义务,
对外签约,如果事事都需要公司授 权,分公司事实上无法运 甲公司 有权要求其履行,故C项正确。乙公司既不是甲公司
转,故A项正确。 的股东,也不是甲公司的债权人,无权要求文某履行其 对甲
《公司法》第3条第1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 公司的出资义务,故D项错误。
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 财产对公 28. C【解析】《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是公司的组成部 分,分公司的 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 当通知
债务就是公司的债务,应当以(总)公司及 其所有分公司的 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 先购买权。其
财产清偿。据此,B、C两项正确,D项 错误。 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视
26. B【解析】《公司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本 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据此,在强制 执行公司股权时,应当
法第45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 股份 由法院通知其他股东而不是由 债权人通知其他股东,故A项
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法》第45条2款规定:“董 事任期 错误。B项,其他股东行 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是20天而不是
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 董事会成员低 1个月,故B项 错误。
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C项表述正确,公司股权在数额上可以分割,如果 汪某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虽然 所持股权的50%在价值上即可清偿债务,则永平 公司不得强
任期届满,但在董事会改选出新 的董事长之前,彭兵仍然是 制执行其全部股权。
公司的董事长,故A项错 误。B项,因为新的董事会成员尚 《公司法》第32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 的
未产生,原董事会成 员仍须履行董事职责,B项正确。 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 变更的,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的,不得对抗第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人。”据此,工商变更登记仅仅是股权 变动的对抗要件而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 中,公司董 不是生效要件。在股权强制拍卖的 情况下,因为法院事先已
事长彭兵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经通知了公司及其他股东,只 要法院作出股权拍卖的裁定,
但投资失败并非彭兵一个人的问题,不 能由彭兵承担全部赔 即发生股权变动的效果, 故D项错误。
偿责任,故C项错误。 29. C【解析】《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规定,当公司高管有违反 公司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 托一
忠实义务的行为时,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监事 会提起诉讼, 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 事务。”
在监事会消极不作为时才能提起股东代 表诉讼,故D项错误。 《民法典》第166条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 的代理人
27. C【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11条第1款
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
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 法
本题中,赵、钱共同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应当共同执行合
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 权由出
伙事务,故A项错误。孙单独以合伙 企业名义对外签约属于
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 权无权利瑕
无权代理,其所签合同效力待 定而非无效,故B项错误。C
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 股权转让的法定
项完全符合合伙协议的 约定,正确。
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 价值评估。”本题中,
《合伙企业法》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 执
虽然文某对甲公司的出资义务尚 未实际缴纳完毕,但其出资
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
义务按照甲公司章程规定 在2017年5月缴足即可。因而在
意第三人。”D项中,赵、钱违反合伙协议约定 对外签约,
2015年12月,文某 以其对甲公司享有的股权对乙公司出资
其所签合同未必无效;如果相对人善意,则 有效.故D项错
完全合法,并 不存在权利瑕疵,故A项错误。
误。
《公司法解释(三)》第15条规定:•'出资人以符合
30. C【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规定:
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 客观因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 其家庭
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 债权人请求
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 有财产对企业
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但是,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此,以家庭共有 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文 某以其对甲公司享有
担无限责任,并不表明家庭成员全 部成为合伙人,李甲所设
的合法股权对乙公司出资,其出 资因为客观因素而发生贬值,
立的企业依然是个人独资企 业,故A项错误。
文某不承担补足出资的 责任,故B项错误。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 资
《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1、2款规定:“股东
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 者聘用其
368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 理。”据此,李 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三)
甲可以委托他人(包括自己的儿子李乙) 管理个人独资企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四)本法规定的其他条
事务,不能因此认定李甲是以家庭 共有财产出资,故B项错 件。”据此,转换基金的运作方 式,需要报证监会备案而不
误。 是经证监会核准,故A项 错误。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解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8条规定:“开放式基金应 当
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 应承担偿 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
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 偿债请求的,该 赎回款项。基金财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 政府债券的具体
责任消灭。”据此,个人独资企业岀资人 対企业债务承担无 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定。”据此,“基金利
限责任的期限为企业依法解散后5 年内,故C项正确。 达”由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 金后,应当保持一定比例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 有 的现金或政府债券,故B项 正确。
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6条第3款规定:“基金份 额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 人决 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 的基金份
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 律、行 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但是,转换基金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在投资人死亡 后,如果有 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 托管人、提前终止基
人继承,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继续存在,故D 项错误。 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 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31. D【解析】《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据此,转换基金运作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 院申 方式应当由2/3以上的 表决权通过而不是1/2以上的表决权
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1条规 定: 通过,故C项 错误。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 应当裁定 D项没有法律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6条 规定了
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据此,甲申请重 整,不需要提 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公开财务状况与财 务报表,但基
供乙公司的投资承诺,故A项错误。同 时,法院可以独立裁 金份额持有人并无查阅或复制基金会计 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
断是否启动重整程序,不需要债权 人同意,故B项错误。 利,故D项错误。
《企业破产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在重整期间, 34. C【解析】《保险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在
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 监督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 险人
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据此,重整期间,管 理人继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 按照合同约
续履行管理职责,故C项错误。 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 合同的•应当将已
《企业破产法》第86条第2款规定:“自重整计划 通 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 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
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 院提出批 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 后,退还投保人。”据此,被保
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 合本法规定的, 险人违反了保险标的危险 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有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 批准,终止重整程序, 权解除合同,但不影 响保险合同的效力,故A项错误。保险
并予以公告。”据此,在法院批准 重整计划后,重整程序即 公司解除保险 合同时,应当将超过保险合同期限部分的保险
终止,D项正确。 费退还 给投保人,故D项错误。
32. C【解析】《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 《保险法》第5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未履行 前
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据此,承兑银行 应 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 增加而发
当承担票据责任,A项错误。 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 责任。”本题中,
《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 姜某因为夜晚载客,与人发生碰撞而导 致车损.该保险事故
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 者无 的发生应当属于“因保险标的的危 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
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 挂失止付通 保险事故”,故保险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故B项错误,C
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 在通知挂失止付后 项正确。
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 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 35. D【解析】《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
告,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据 此,当事人申请公示催告的 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当
原因是票据遗失,本题中五 悦公司在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他人 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 议无效。”
之后申请公示催告, 属于伪报票据丧失的违法行为,不受法 据此,旭日公司与世新公司所签订协议中约 定的仲裁委不明
律保护,故B项 错误(项正确。本案中,法院应当查明真相, 确目.无法达成一致,仲裁条款无效。 因此北京仲裁委与中
保护亿 凡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作岀除权判决,故D项错误。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该 案均不享有管辖权,所以A
33. B【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8条规定: 选项、B选项错误。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基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 定
金可以转换运作方式或者与其他基金合并。”《证 券投资基 的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不动
金法》第79条规定:“封闭式基金扩募或者延 长基金合同 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 起的诉
期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备 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 纷提起的
案:(一)基金运营业绩良好;(二)基金 管理人最近二年
369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 产所在地法院管 另有规定的除外:(1)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 人.应当对
辖。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8条 规定,《民事诉讼 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 责任;(2)主张
法》第33条第1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 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 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 的当事人,应当对该
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 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 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
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 证明责任。本案中,借款的 事实是由王某提岀,应由其承担
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 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 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明 责任,故A项正确,不选。
已登记的,以不 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 庭审
不动产未 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本 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 中,对于
案 纠纷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由工程地M省丙县 人民 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 无须举证证明。
法院管辖。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
36. B【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8条规定,合 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 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
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 地。…… 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 人民法院不予确认。钱某提交证据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 在合同约定的履 证明其已返还借款 的行为,构成对借款事实的自认,故B项
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 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 正确,不选。
虽然约定履行地在D县,但是合 同并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 依据与证明责任承担的关系,证据可分为本证和 反证。
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 因此D县人民法院无管辖权,故A 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证据是本证,不承担 证明责任的人
项错误。 提供的证据是反证。本案中,钱某应承 担其已还款事实,所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后, 以提供的证明其已还款事实所提 供的证据,为案涉还款事实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提出。人 的本证,故D项正确,不选; C项错误,当选。
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 议成立的,裁定 40. D【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57条规定,提
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当 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 以接
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 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 受劳务一方为被告。本案中,应由接受劳务一方 即薛某作被
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 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因此,二 告,受害人乔某应起诉薛某,而不应起诉提 供劳务的杨某,
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 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 故A项、B项错误。
属管辖而提出异 议,则属例外情况。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 在侵权关系中,主观过错的证明责任只发生在行 为人与
当事人在提 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在未违反级 受害人之间,薛某不是侵权行为发生的行为人, 其主观过错
别管 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D县人民法院基于应诉管辖 取 不应成为本案的证明对象,故C项错误,D 项正确。
得应诉管辖权且作出判决。因此二审法院对上诉人 提出的管 41. B【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11条规定, 案
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其异议,故B项 正确。 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 应当就其
37. B【解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 条规 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 益承担举证证明
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 议仲裁案件 责任。本案中,易某为申请执行人,谢 某为案外人,执行过
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 位与劳动者发生劳 程中,谢某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 定中止执行,申请人易某
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 位为共同当事人。本案中, 提起异议之诉时,由谢某承担 其对执行标的享有民事权益的
劳动者马迪被用人单位阳 光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五湖公 举证证明责任,故B项 正确,A项错误。王某为被执行人,
司,由于加班费问 题与五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 无权提起异议之 诉,故C选项错误、D项错误。
委员会申请 仲裁,故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 42. B【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7条规定, 当
务为被 申请人,故B项正确。 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 生效后再
38. 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3款规定, 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 诉:(1)后诉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 组成 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 讼标的相同;
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 审的,按照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 诉的诉讼请求实
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民事诉讼法 解释》第302条 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 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 理的,按照下列情形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
分别处理:(1)按照第一审程序审 理的.法院应当对第三人 除外。本案中,乙公司后向 法院提起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 判决可以上诉;(2)按照第 的诉和甲公司与乙公 司支付违约金的诉,当事人相同,诉讼
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可以 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 标的相同,后诉 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 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 构成重复 起诉,此时法院尚未受理。因此应裁定不予受理,
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本案中,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适用 故B 项正确。
二审程序审理。 因此,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 43. 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 程序
销原判,发回 重审,故C项正确,A项、B项、D项错误。 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 按照原告
39. C【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1条规定,人 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 法通知被告应诉
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 但法律 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 告提供了被告准确
370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 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 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 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
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 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 当事人之间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
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 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 法权益的, 不应准许。二审双方当事人可以撤回上诉,是否
达地址的,可以被 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本案中, 准许 由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
原告未能 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多方了解和查证 达成协议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可以允许当事人撤 回上诉,
也 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属于该条的第二种情况,应当裁定 故B项正确。
驳回原告起诉,故D项正确。 46. B【解析】和解协议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只 在当
44. A【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19条规定, 必 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可作 为执行依
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 列情形分 据申请强制执行,故A项错误。
别处理:(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分担有 撤回上诉的法律效果在于一审判决生效,所以当 事人可
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 当事人为被上诉 以申请执行一审判决,故B项正确。同时,基于 一事不再理
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 讼地位列明;(2)上 原则,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不得再另行起 诉,故C选项错误,
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 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 不当选。在民事诉讼法中,只有调 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
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 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 故D项错误。
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3)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 47. 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 规
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 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 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 踪的,
当事人均为被 上诉人。首先本案是必要共同诉讼,甲仅对共 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本案 中李某与刘某
同诉讼 人丙赔偿数额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因此 有债权债务关系,为利害关系人,故有权 申请宣告刘某失踪,
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 原审 故A项不正确,不当选。
诉讼地位列明,即乙为原审被告;对方当事人依原 审诉讼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44条规定,失踪人的 财产
位列明,即丁为原审原告,故A项正确。 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 的,比照民
45. 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338条规 定, 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 申请理由成立的,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 当事人同 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 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
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 合法权益的,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 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 并裁定撤销一审裁 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 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
判。当事人可以在二审中撤回起 诉,故A项错误。根据《民 为被告起诉,并按 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本案中法院指定刘某
事诉讼法解释》第337条规 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 妻子为财产
代管人,刘某父亲为失踪人刘某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故 刘某 故应当裁定追加合伙人甲、乙、丙为被执行人,执 行其财产,
父亲提起诉讼,申请变更代管的,应当以原指定的 代管人刘 故D选项正确。
某妻子为被告提起诉讼,按普通程序审理,故 B项正确。 50. D【解析】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仲裁协 议
48. 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50条规 定, 约定由某地仲裁机构仲裁的,若该地仅有一个仲裁 机构,则
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 权利的, 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若该地有两 个以上的仲裁
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 款规定处理 机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确定一个 仲裁机构,若无法达
本案中申请人家佳公司申报的时间在法 院作出除权判决作出 成一致则视为当事人未选定仲裁 机构。该案当事人约定地有
之前,应当适用本条规定。 两个仲裁机构,且双方当 事人并未就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 公示 达成协议,应当视 为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因此,当事人
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 系人的申报 向法院申请 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就不能向W市中级人民法院
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 请人和支付人。 提出 申请,故A项错误。又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2条的
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诉,故家佳公司向法院 规 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
申报权利后,法院应当裁定终结 公示催告程序。C选项正确. 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 案情,
49. 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 中变 H市为仲裁协议签订地A市为被申请人住所 地,两地的中级
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作为被 执行人 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从表述上 看,D项为正确项;
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 务,申请执行 而C项表述不完整,为错误项;M市 为申请人住所地,M市
人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的,人民法院应予 中级人民法院无管辖权,B项 错误。
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 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 二、多项选择题
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 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 51. ABC【解析】(1)依《民法典》第29条的规定,
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 人为被执行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 护人。
范围内承担责任 的,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余某与其妻婚后不育,依法收养了孤儿 小翠。不久
本案中,“好安逸”饭店为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 后余某与妻子离婚,小翠由余某抚养,故余 某可通过遗嘱指
的饭店,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法院判决支付给钱某的医 疗费, 定其父亲在其身故后担任小翠的监护 人,A选项当选。
371(2) 依《民法典》第33条的规定,具有完全 程中,黄逢等3人以 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
民事行 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 期3年的商铺 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付1。如果黄金
护 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 监 黄研究 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应由设立人黄逢、
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民事 黄 现和金耘共同承受,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黄金黄研究 会
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由此可知,本题 C选项说法正 成立,则债权人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 究会主
确,当选。 张,也可向金耘主张。由此可知,本题A选项说 法错误,B、
(3) 依《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父母是 C、D选项说法正确。
未成年子 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54. BC【解析】(D依《民法典》第305条的规定, 按
护 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份额,其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 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由此,立法并
担任 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不禁止按份共有人将份额转让。本题中, 乙与第三人戊约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再依《民 法 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虽 然没有通知甲、丙、丁 •
典》第30条的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 以协议 但乙戊之间的份额转让合同并 不因此而无效,故丙、丁不可
确定监护人。本题中,余某与其妻婚后不育,依 法收养了孤 仅请求认定乙与戊之间的 份额转让合同无效,故D选项说法
儿小翠,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该关系不因夫妻 错误。
离婚而受影响。余某前妻作为小翠的 养母,具有对小翠的监 (2) 再依《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3条
护资格,可以与余某协议确定监 护人,由此可知本题B选项 的规定, 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
说法正确°但是,在小翠的 养母有监护能力且未丧失监护能 张 根据《物权法》第1。1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
力的情形下,余某的 父母无权监护,故本题D选项说法错误 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 丁
52. ABC【解析】(1)《民法典》第51条规定:被宣 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甲与丙商定 将其份额
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 亡宣告 以10。万元转让给丙,此为共有人之间转让 共有份额,题面
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 行恢复,但是, 也并未有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 信息,所以乙、丁对甲
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 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的份额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由此 可知本题A选项说法错误。
由案件可知,乙在向法院申请 甲死亡后至甲返回K县期间, 而乙与第三人戊约定将其 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属于将
并未再婚;且案件中,乙 在甲返回K县后,并未向婚姻登记 共有份额转让给共 有人之外的人,所以其他共有人甲、丙、
机关书面声明不愿 意恢复和甲的婚姻关系,可以推知甲、乙 丁对乙的份额 享有优先购买权。由此可知本题B选项说法正
的婚姻关系自 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故A选项正确 确。
(2) 在甲经其妻乙请求被K县人民法院宣告 (3) 依《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14条的
死亡 后,因乙是甲唯一的继承人,所以可以继承甲的财产, 规定,两 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IT协商不成时,
故乙在继承财产后有权对财产进行处分,由此B选项 说法正 请求 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
确,当选。 持。所以,如甲、丙均对乙的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双 方可
(3) 依《民法典》第53条的规定,被撤销死 协商确定各自购买的份额。由此可知,C选项说 法正确。
亡宣告 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 55. ACD【解析】(1)依《民法典》第397条的规 定,
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 乙将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使用权一
家里的一辆轿车赠送给了弟弟丙,交付并办理了 过户登记。 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 上的建筑物一并
由于丙取得该轿车非依继承法取得,故甲 无权要求丙返还轿 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 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
车。由此,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为一并抵押。再依《民法典》第 417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
(4) 依《民法典》第49条的规定,自然人被 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 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
宣告死 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 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 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
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经商失败的 甲返回 与建设用地使 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
K县,为还债将登记于自己名下的一套夫妻共 有住房私自卖 押权人无 权优先受偿。本题中.甲公司以一地块的建设用地
给知情的丁,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 处分的行为效力未 使 用权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300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 记,
定,题面中也未给出判断该行为有 效或者无效的信息,但不 因为当时地上没有建筑物,所以,乙银行对建设用 地使用权
能绝对的表述为行为无效,故 D选项的说法太过绝对,不选。 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乙银行对 该住宅楼拍卖所
53. BCD【解析】依《民法典》第75条的规定,设 立 得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由此可知 本题A选项说法正确,B
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 承受;法 选项说法错误。
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 人为两人以上 (2)依《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
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 人为设立法人以自 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 支付价
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 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 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 性质不宜折价、
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本 题中,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 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 将该工程折价,也可
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 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过 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 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
372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 先受偿。本题中,住宅楼已竣工验 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应当根据《合同 法》第
收,但甲公司欠付丙 公司工程款1500万元,故而丙公司可 94条第4项的规定,予以支持。本题中,交付有 关单证资料
以与发包人协议 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 属于朱雀公司的从给付义务,如果其一直 拒绝交付有关单证
法拍卖;建 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 资料,属于从给付义务的违反,但因 此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
受 偿。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权 理车辆所有权登记和牌照,即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玄武公
问题的批复》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 理房地 司可主张购车合同解除。 由此可知本题中D选项说法错误,
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 法》第286 而C选项说法正确。
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 偿权优于抵押权 58. BD【解析】(1)依《民法典》的规定,因债务人
和其他债权;但是,消费者交付购买商 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 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的,
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 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 中,甲欠乙30
得对抗买受人。由此可知 本题C、D选项说法均正确。 万元到期后,乙多次催要未果。甲与丙 结婚数日后即办理离
56. BCD【解析】(1)依《民法典》第429330条的 规 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 将甲婚前的一处住房赠与
定•质权自岀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有权 收取质 知悉甲欠乙债务的丙,并办 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如果因为
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 定的孳息应 甲的赠与致使甲履行 不了其对乙的债务,乙可以行使撤销权,
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本题中.借款 当日,甲将自己饲 请求法院撤销 乙的赠与行为,依法撤销的,该赠与行为(条
养的市值5万元的名贵宠物鹦鹉质 押交付给乙,作为债务到 款)自始无 效,而非整个《离婚协议书》无效;如果甲证明
期不履行的担保。因此乙有 权收取鹦鹉的孳息。由此可知本 自己有稳 定工资收入及汽车等财产可供还债,法院应驳回乙
题A选项说法错误。 的 诉讼请求。由此可知本题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 法正
(2) 依《民法典》第432条的规定,质权人 确。
负有妥善 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 (2) 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的规定,
损、 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乙作为质押权人 债权人 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
应妥善照管鹦鹉.因乙照管不善致使鹦鹉死亡,乙需承 担赔 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法 院可
偿责任。由此可知本题B选项说法正确。 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本题中, 如乙仅以甲
(3) 依《民法典》第437条第1款的规定, 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被告,而非应当 追加丙为被告。
岀质人可 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 由此可知本题C选项说法错误。
质 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 (3) 依《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的规定,
产。由此可知本题中C选项说法正确。 债权人 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4) 依《民法典》第435条的规定,质权人 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 中,
可以放弃 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 如法院认定乙的撤销权成立,应一并支持乙提出的 由甲承担
权 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 免 律师代理费的请求。由此可知本题D选项说 法正确。
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 外。由此 59. ABC【解析】(1)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
可知本题中D选项说法正确。 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4条的
57. ABC【解析】(1)依《民法典》第224.225条的 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 或者建筑面积与
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 法律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
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 设立、变 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人。本题中. 3%以内(含3%),按照合 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
2016年底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司交付 了该小客车•虽然未 求解除合同的,不予 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
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合 格证等有关单证资料,致 人请求解除合 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由
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辆所 有权登记和牌照,但此时小客车 此可知本 题A选项说法正确。
的所有权已经移转于 玄武公司。由此可知本题A选项说法正 (2)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确。 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商
(2) 依《民法典》第599条的规定,出卖人 品 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 抵
应当按照 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 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
外 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本题中,朱雀公司依约向玄武公 司 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由此可知 本题B选项说法
交付了该小客车,但未同时交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合格 正确。
证等有关单证资料,致使玄武公司无法办理车 辆所有权登记 (3)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和牌照,故玄武公司有权要求朱雀公司 交付有关单证资料。 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
由此可知本题B选项说法正确。 因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 付
(3)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 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 人请求
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5条的规定,出卖人没有 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由此可知 本题C选项说
履 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 同
373法正确。 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由此 可知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说
(4)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 法错误。
合同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 (2)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纠
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 除 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 定,建设
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 在质量问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 格,承包人请
题,在保修期内,岀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 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 持;建设工程施工
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 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 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 合格的,且经修复后的
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 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 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担。由此可知本题D选项 说法错误。 的,不予支持。由此可知 C、D选项说法均正确。
60. BCD【解析】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是在2年 的使 63. BD【解析】依《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美术
用年限内,故甲乙签订的合同有效。所以A选项 错误;《最 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再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4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件具体应用法 的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 色彩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 定:租赁期限超过临时 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 的造型艺术
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 效。甲在使用期满后未办理延 作品。本题中,牛博朗研习书法绘画30 年,研究出汉字的独
长使用期限手续,又将 该房出租给丙,依据法律为无效合同, 特写法牛氏“润金体”。“润金体” 借鉴了“痩金体”,但
故B选项正确; 甲在使用期满后未办理延长使用期限手续, 在布局、线条、勾画、落笔以及比例 上自成体系,多出三分
无权处分 该房屋,所以无权将房屋继续出租给丙,故C选项 圆润,审美价值很高,具有独创 性,构成美术作品。由此可
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知A、C选项说法错误,B、D 选项说法正确。
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房屋租 赁合 64. CD【解析】(1)如果甲公司的专利有效,则丙 公
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 付房屋占有 司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甲公司的发 明虽然不
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甲无 权向丙收取该年租 构成侵权,但应当支付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 至专利权授予前
金,但有权参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请 求丙支付占有使用费, 使用该发明的适当使用费。由此,本 题中A选项的说法错误。
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 房屋占有使用费,属于返还原 (2)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 法
物的范畴,故D项正确。 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的侵犯
61. BD【解析】(1)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 资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 辩期间内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 规定,成 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 中止诉讼,但具备
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 赁合同将租赁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中止诉讼:
物从岀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 以承租人和岀卖人系 (一) 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
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 法律关系。本题中,甲融资 导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
租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 (二) 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
转让一套生产设备, 转让价为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200万 的;(三)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 或者
元.再租给乙 公司使用2年,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300万 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的;(四)人民法院认为不 应当中止
元。 由此可知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诉讼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本题中,如乙公 司在答辩期
(2)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甲公司的专利 权无效,因本领域
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 技术人员通过拆解分析该洗衣机,即 可了解其节水的全部技
借 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 术特征.属于上述规定中“被告 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
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 的技术已经公知”的情形・ 故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故B选
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是 项说法错误。
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 (3) 依《专利法》第75条的规定,在专利申
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由此可知C选 请日前 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
项说法错误。 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的•
(3) 依《民法典》第757条的规定,出租人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题中,甲公司于2013年6 月申请发明
和承租人 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 专利权,专利局于2014年12月公布其申 请文件,并于2015
归 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561条的规 定仍 年12月授予发明专利权。乙公司 于2013年5月开始销售该
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由此可 知本题D选 种洗衣机。因此,乙公司如 能证明自己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
项说法正确。 日之前就已制造相同 的洗衣机、且仅在原有制造能力范围内
62. ACD【解析】(1)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 继续制造,则不 构成侵权。由此可知C选项说法正确。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 条的规 (4) 依《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授予专利
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 资质等级的, 权的发 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本题中,乙企业 一直未取得建筑施 新 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
工企业资质,并非因该项目主体工 程已封顶完工而影响建设 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 请日以
374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 D选项说法正确。
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 件中;创造性,是指 65. AD【解析】(1)依《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 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 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
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 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 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 暴力;
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 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 错。”本
本法所称现有技 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 题中,后甲男发现乙女因不愿生育曾数次擅自 中止妊娠,为
技术。再 依《专利法》第67条的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 此甲男多次殴打乙女且致乙女住院,属于 家庭暴力。由此可
被控 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 知A选项说法正确。
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本题中,甲公 司和 (2)依《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的规定.夫以妻擅
乙公司的技术完全相同。因此"丙公司如能证明 自己制造销 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 法院不
售的洗衣机在技术上与乙公司于2013年5 月开始销售的洗衣 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 情确已破裂,
机完全相同,法院即应认定丙公司 的行为不侵权。由此可知 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
准予离婚。本题中,乙女擅自中止妊娠既不侵害甲男 的生育 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 1172条规定,
权,也不侵害甲男的人格尊严。由此可知B、C 选项说法均错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 害,能够确定责任大
误,D选项说法正确。 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 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
66. ABCD【解析】(1)依《继承法意见》第39条和 担责任。本题中,甲、乙分别 饲养山羊各一只,二羊走脱将
第42条的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 相反, 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 悉数啃光,非属于共同致害,故B选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 失或所有权 项说法错误,而C、 D选项说法正确。
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 被撤销;遗嘱人 68. AB【解析】《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 照
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 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 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 权优先
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 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 东约定不按照
遗嘱为准。本题中,韩某 在2014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 岀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 优先认缴出资的除
表示全部遗产由其 长子韩大继承。在2015年所立第二份自 外。”据此,公司的三位股东可以决 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
书遗嘱中,韩 某表示其死后公司股权和名人字画留给7岁的 认缴出资,A项正确。
外孙女 婷婷,实际上是由第二份自书遗嘱部分撤销了第一份 《公司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注
遗嘱的内容。由此可知A、B选项说法均错误,本题为 选非 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 资额。”
题,故A、B均当选。 2013年底公司法修订后,公司资本制度普遍采 行认缴制,无
(2) 《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因继承取得 论是公司设立出资还是公司增资,都可以 采取认缴制,故三
物权的, 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232条规定, 位股东在实际缴足增资之前即可完 成增资程序,B项正确。
处 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 要 根据《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中应 当
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民法典》 第 载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增值会引发公司注册资 本变化,
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 当然需要修订公司章程,故C项错误。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人另有约定外, 《公司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 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 记。”只
综上可知,C选项说法错误,本 题为选非题,故C均当选。 有完成了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才会真正产生 增资的法律效
(3) 依《公司法》第75条的规定,自然人股 果,故D项错误。
东死亡 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 69. ABC【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 定:
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婷婷能否取得某有限责 任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
公司股东资格,不能一刀切,而本题中D选项说法太 过绝对, 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 司、其他股东
本题为选非题,故D均当选。 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 请求被冒名登记为
67. CD【解析】(1)依《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 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 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 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据此,其他股东可以要求
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 意或者重大过 冒名出资的胡铭履行出 资义务,D项正确。
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题中,甲、乙分别 冒名股东与股份代持不同,在冒用他人名义出资 的情形
饲养山羊各一只。某日二羊走脱, 将丙辛苦栽培的珍稀药材 冒名者是负有出资义务的股东,而被冒名者与 公司没有任何
悉数啃光。由此可知丙的损 害应该由甲乙两人承担,且甲、 关系。因为姚顺并非股东,不享有股东 的任何权利,既不能
乙不能通过证明已尽到 管理职责而免责。由此可知A选项说 向贝达公司主张分配利润,也不能 参与贝达公司股东会,故
法错误。 A、B两项错误。因为姚顺并 非公司股东,所以不负有出资义
(2)《民法典》第117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 务,贝达公司的债权人 不能向其主张任何权利,故C项错误。
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 成全部 70. ABC【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规 定: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 东的行
375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 求认定该股东 72. ABCD【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0条规定: “有
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 作虚假财务会计 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 定的,适
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 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 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 企业及其合伙人
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 出资转出;(四)其他未 的规定。”《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 的入伙、退伙并无
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 为。”本题中,夏某将出资设法 特别规定,适用一般规定。《合伙企 业法》第43条第1款规
转出,已经构成抽逃出资 的行为。 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 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
《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1款规定:“股东抽 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 立书面入伙协议。”据此,在合
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 息、协 伙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 情况下,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需要经过
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者实际控制 其他全体合伙人 的一致同意而不仅仅是普通合伙人的同意,
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本题中,夏 故A项 错误。
某抽逃出资,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可以 要求夏某补足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 人
故A、C两项正确。 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为限承担
马某帮助夏某实施抽逃出资的行为,需要对夏某 补足出 责任据此。”三江公司应当以认缴的岀资额而 不是以实缴的
资承担连带责任,故B项正确。 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B项错误。
《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债 《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 解
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 司债务 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 业会计账
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 出资的其他股 簿等财务资料。”同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68条第2款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规定,有限合伙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 况,查阅有限合伙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 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 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不视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有限合 伙人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
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 求夏某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其债 簿的权利是受到限制 的,即只有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才
权不能获得公司清 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但债权人无权要 能够查阅,而不 能随意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故C项
求夏某补足 出资,故D项错误。 错误。
71. AB【解析】《公司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7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 营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 务;但是,
《公司法》第108条第4款规定:“本法第46条关于有 限责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D项错误。
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73. BC【解析】企业重整期间发生的债务为共益 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的职责之 一是“决定 从债务人的财产中随时清偿,而不是列为破产债 权,故A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 据经理的提名决 错误,B项正确。齐某与舜泰公司约定,如 借款1年内还清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就不计利息,说明超过1年还清则要 计算逾期利息。《民法
据此,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总经 理的聘任及其薪酬,故A项 典》第676条同样规定:“借款人 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
正确。 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 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本法第37条第1款关于 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 规定》第29条特别 规定了逾期利率的标准。据此,舜泰公
会。”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1款规定,有限 公司股东会 司逾期还款之 后,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
或者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并无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的职权,故 舜泰公 司逾期还款之时恰恰是其被宣告破产之时,逾期利息
D项错误。 刚要开始计算,舜泰公司就被宣告破产了,相关的逾期 利息
《民法总则》第170条第1款规定:“执行法人或者 事实上并未产生,所以齐某不能要求舜泰公司支 付逾期利息,
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以法 故C项正确,D项错误。
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 法人或者非 74. CD【解析】《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票必须
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王某作为公司 总经理,有权以 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
茂森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项 正确。 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
《公司法》第U3条第2款规定:“本法第49条关 于有 出 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
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 司经理。” 项之一的,支票无效。”同时,《票据法》第85条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49条规定,公司经理的职权 之一在于 “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 票,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而根据 不得使用。”据此,欠缺票据金额并不会导致支票无 效,只
《公司法》第46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之一在于“根 要在使用支票前补记金额即可。本题中,出票人 因为疏忽,
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经理、财务负责人及 未记载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使用之前补记 中文大写即可,
其报酬事项”。据此,王某受聘为 总经理后,无权决定财务 不影响支票的效力,故A、B两项错误, C、D两项正确。
总监的人选,只能提请公司董 事会任命其提名的人选,故C 75. BD【解析】《证券法》第63条第1款规定:“通
项错误。 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 其他
376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达到百分之 异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 国务院证券监督 理由成立 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
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通知该上市公司,并 定驳 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
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 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 可
”据此,持有某家上市公司股 份达到5 %的股东,应当向证 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据 此,在执
监会、交易所报告,并且发 布公告,甲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 行过程中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B选项正 确。根据《最
应该受到证监会处 罚。根据《证券法》第196条规定:“收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审判监
购人未按照本法 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 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 定,案外人对原判决、
约等义务 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 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执行标的 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
百万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 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
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 下的罚 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 请再审,而不能直接向原法院申请再
款。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上 市公司收购, 审。案外人可以 向原法院申诉,由原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程
给被收购公司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序,故D选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应
”该规定只是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的收购人进行行政处罚, 当先 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被驳回后方可提出申请再审,而
但并未禁止其继续购买目标 公司股票,故A项错误。C项同 不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再审,故A项错误。本题选B、 C、D。
样错误,收购人违反披 露义务,并不影响其股票买卖的效力。 78. 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 定,
《证券法》第65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 权的,有
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 人共同 权提起诉讼。本案中王强主张对该财产的部 分产权,可以作
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 十时,继续进 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起诉讼. A选 项正确。必要共同诉
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 东发出收购上市公 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 以上,诉讼标的同一,法院
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据 此,持股30%以上的股东 必须合并审理并且在裁判中 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王强既非
有强制要约收购的义务。本 题中,甲持股26%,并无强制要约 共同原告,也非共同 被告,而是反对李立和陈山两个人,所
收购义务,乙可以邀 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 以不是必要共同 诉讼人,B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
故B项正确。 第237条规 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
《证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 式 请撤 诉,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
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 公司的 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 进行,
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本题中,因为 甲对上市公 所以,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 强为原告、
司持股6%,不负有强制要约收购的义务, 所以甲可以采取协 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 行,故C选项错误.
议收购的方式进行收购,丁可以将 其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甲, D选项正确。
故D项正确。 79. AB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 是知
76. BD【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1款规定:“人 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 关单位的负
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李某作 为完 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 思的人,不能作证。
全行为能力人,有权指定其妻子为保险受益人,保 险合同合 据此未成年人能否做证人主要看 其是否能够正确表达意思,
法有效,故A项错误。 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未成 年人,即使无诉讼行为能力也可以
《保险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投保人为被保 做证人,故A选项错 误。证人不适用回避,B选项错误。未
险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被保 险人被 成年人作为证 人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当的证言只是证
宣告死亡后,当事人要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 约定给付保险 明力相 对较小,而非都不具有证明力,C选项错误。未成年
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保险人被 宣告死亡之日在保险 人 所作的证人证言能否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关 键
责任期间之外,但有证据证明下 落不明之日在保险责任期间 看证言内容与其内容、智力是否相符,与当事人存在 利害关
之内,当事人要求保险人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 系的人所作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 据,故D选项正
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在此,宣告死亡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确,不选。
所作的死亡 认定判决,判决的生效时间并不是下落不明人的 80. ABCD【解析】根据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据可 以分
确切 死亡时间。如果有证据证明李某在保险期间下落不 明, 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指不直接来源 于案件事实,
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B、D两项正确, C项错误。 而是通过转抄、转述、复制后所获得的证 据。因此本案中的
77. B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92 条的 复印件应属于传来证据,故B选项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
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调解书, 释》第112条规定,书证在对方 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6个月 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责
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令对方当事人提 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
成某在得知自己对玉瓶的所有权 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作出该 方当事人 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判决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 销之诉,故C选项正确。《民事诉 对方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
讼法》第227条:执行 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 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因此在汪某拒不提供 借条原
377件时,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复印件认定其主 张的借款内容 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 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
为真实,故A选项、C选项正确。同时该 司法解释第113条 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规定,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 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 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
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 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法院可 人民法院提出书 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
以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111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议又不履 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故
因此选项D 正确。 C选 项正确,1)选项错误。
81. B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 84. B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65 条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 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 下列情形
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 分别处理:(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 排除强制执
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 事 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2)案外人 对执行标的享
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 收 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 止执行。本案中车辆
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本案中,审理离 婚诉讼法 虽为共有,但郝辉还是对该车辆 享有部分利益.不享有足以
院于2017年7月3日作出判决,刘女作为离 婚诉讼中一方当 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故应 当驳回其异议。法院可以将车辆
事人于2017年7月10日死亡,符合 该条第3项规定,应裁 变现后,以郝辉享有 的部分权益向龙前铭清偿。根据《民事
定诉讼终结,故A选项错误,不 当选。B选项正确。一审判 诉讼法》第227 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的提
决上诉期未满,李某作为 刘女的法定代表人拟提起上诉,但 出书面异议 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
尚未提起上诉。因 此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C选项错误。因 查,理 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故利害关系人
判决尚未生 效,夫妻关系依然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应 当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应当直接裁定 中
妻一方 死亡,应按照法定继承,张男与李某作为第一顺位法 止执行,故A选项错误,不选。
定 继承人,对遗产享有继承权,故D选项正确。 《最咼人民法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
82. A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 定.第 财产的规定》第1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 共有的财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 用法律进行审 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 有人。共有
查。本案中上诉人力胜公司对支付5万 元的违约金不服提起 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 法院可以认定有
上诉,故应当围绕不服违约金判 决的请求,对该上诉请求所 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 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
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 用进行审理,故A选项正确,C选 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 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
项正确。尽管二审法 院认为房屋有质量问题,事实不清,证 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 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
据不足,受二审 审理范围的限制,也不得自行查清事实后改 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 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判,故B选 项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中二审应围绕当事人 依据本条规 定,法院可以查扣该共有财产,申请执行人龙前
上诉 请求进行,不适用全面审理,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 铭可对 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故B选项、D选项正确。
83. AC【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431条规定, 85. BC【解析】《仲裁法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 院可 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的,仲
以留置送达,故选项A正确。根据该解释第432 条,有下列 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 方未在《仲
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 序,已发出支付 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 的除外。本案中,
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1)人民法院受 理支付令申请后, 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 由仲裁委仲裁或向法院起
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 讼的;……同时第433 诉的条款无效,故A选项 错误。蜜蜂考资微信:f89082933
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 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 《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 有
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 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本案 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 院作出裁
中甲公司未在法定 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向发出支付令 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 请求法院作出裁
的法院,即A 市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A市C区法 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 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
院提起 诉讼,并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B选项错误。第 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此时已处于答辩阶段,仲裁
436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岀的支付 令, 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 驳回,继续审理案件,故C选项正
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乙公司申请法院向甲公司 发出支付令, 确。
该支付令对丙公司并没有拘束力。《民事 诉讼法》第216条 《仲裁法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 请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 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 机构所在
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首先,乙公司提出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时间不符合规定;其次,确认仲裁 协议 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 满足业
效力需向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约 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 位、车库的
定仲裁地在北京,不在天津,乙公司向天津 市中级人民法院 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 方式约定;占用
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不正 确,故D选项错误。 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 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
三、不定项选择题 主共有。本题中,小区地下停车 场设有的500个车位,非占
86. C【解析】依《民法典》第275.276条的规定, 建 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 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不属
378于业主共有•而是应 由开发商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岀租等方 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 约定甲公司以其
式确定,由此可 知本题中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 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
依《民法 典》第273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 抵押。显然这一抵押属于浮动抵 押,故本题中A选项说法错
的共 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 误。
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 有部 《民法典》第402条〜404条规定,以本法第395条 第
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我国 相关法律并 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 正在建造
未规定在小区其他业主出售车位时,无车 位的业主在同等条 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 权自登记时设立。
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也未规定小 区业主如出售房屋,其所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 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
购车位应一同转让。所以•本 题中B、D选项说法错误。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 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
87. ABC【解析】依《民法典》第279条的规定,业 主 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 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由此可知,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 营性用 本题中乙银行 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取得抵押权,但乙银行的抵
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 法律、法规以 押权不 得对抗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
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一致同意。依《关 财产的买受人,故本题中B、D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说 法错
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 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 误。
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 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 90. ABC【解析】依《民法典》第673条的规定,借 款
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 第77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 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停止发放
主”;建筑区划内,本栋 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 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故本题中 在甲公司违反
利害关系的,应证明 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 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办公用房时, 乙银行有权提前收回
到不利影响。 依该两条规定,本题中,小区业主田某将其位 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题面中并未 给出双方是否有约定违约金
于一楼的 住宅用于开办茶馆,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 的条款,如果有,乙银行也 有权请求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
约 外,应当经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同意;本栋建筑物 违约金。由此可知, 本题中A、B、C选项说法均正确。
之外的业主,主张与田某住宅用途的改变有利害关系 的,应 对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借款用于购买的办公 用房,
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 利影响。题 乙银行并不享有抵押权,故对甲公司所购办公用 房,乙银行
面没有给岀蒋某和田某是否为同一栋建筑 物的业主这样的信 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由此可知本题中D 选项说法错误。
息,但无论是否属于同一栋楼的业 主,本题中A、B、C选项 91. A【解析】依《民法典》第392条的规定,被担 保
的说法均正确,而I)选项说法 错误。 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 行到期债
88. D【解析】依《民法典》第286条第2款、第3 款的 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 形,债权人应当
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 排放污染 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债务人自己
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 侵占通道、拒 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 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
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 权依照法律、法规 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 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
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 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 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 证责f 1:-。提供担保的第二人承担
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 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 担保责任后,有权向 债务人追偿。由此可知,本题屮,在甲
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 公司未按期还款 时,在当事人未就担保实现顺位进行约定的
管部门应当依法 处理。由此可知,本题中A、B、C选项均属 情形下,乙 银行欲行使担保权利,须应先就甲公司的抵押实
于业主大会 和业主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现债 权,之后乙银行可选择就丁的质押或丙的保证实现债
要求 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行 权。由此可知,本题中A选项说法正确,B、C、D选项 说法错
为,而不属于业主有权提起诉讼的行为,业主只能对侵 害自 误。
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 中A、B、 92. ACD【解析】《公司法》第166条笫1款规定:
C说法均错误,只有D选项说法正确。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 列入
89. BD【解析】依《民法典》第396条的规定,企 业、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 注册资本的
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 有的生产 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同时, 《公司法》第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 行到期债务 166条第2款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 足以弥补以前年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 形,债权人有权就实 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
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此 为对浮动抵押的规定。依 当年利润弥补万损。”根据上述 规定,结合会计规则与实务,
《物权法》第420条的规定,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在公司存在往年亏损的情 况下,公司应当是先用当年利润弥
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 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 补亏损,然后再按照 弥补往年亏损之后的剩余利润计提法定
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 公积金,而不 是按照当年税后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如此,
情形, 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 公司 2016年税后利润7000万元,减去弥补往年亏损的 3000
受偿。此为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本题中,甲服装公 司与乙 万元.还有剩余利润4000万元,计提10%的法定 公积金.即如
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 0 0 万元,用于 ()万元,故公司应提取的法定公积金数额 为400万元,A项
379正确。 公司的股份。
《公司法》第166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 《公司法》第142条第3款规定:“公司依照第1款 第
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 可以 3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即公 司法强制 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的税后利润中支
要求公司提取的公积金数额为税后利润的 1()%,超过该数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 给职工。”据此,公司
额之外的公积金为任意公积金而非法 定公积金,所以不存在 为实施股权激励而回购股份的上 限为1()。0万股的5%,即
一次性提取法定公积金超过当 年税后利润10%的做法或者说 50万股,故A项错误。公司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是税后
法。至于累计提取的法 定公积金数额,如果超过公司注册资 利润而不能是公积 金,故B项错误。同时,公司回购的股份
本的50% (2500 万元)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但 应当在一年内 转给职工,故C项错误。
是不存在提 取法定公积金的数额不超过税后利润的50%这样 《公司法》第166条第6款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
的规 定,故R项错误。因为公司法对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数 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据此,紫霞公司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
额没有要求或者限制,公司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1 万元(项 票不得分配利润,故D项正确。
正确。 95. ABD【解析】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 通过说
根据《公司法》第166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 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 自愿达成调
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 本法第 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根据《人民 调解法》第26条
34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 的股份比例分 规定,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 的,应当终止调解,
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 比例分配的除外。”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 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
据此「公司在分配201(5年税后利润 700()万之前,应当 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 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
先弥补往年亏损3000万元.再计提 400万的法定公积金,如 致,共同申请人民调解委 员会调解,故B选项正确。本案中,
此还剩下36()()万利润可供分 配。同时,根据《公司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 定了仲裁条款.然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
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 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 式解决纠纷, 不可再依据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
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 者转为增力11公司资本。但是, 裁,而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 补公司的亏损o ”公司2016年底的
公积金余额为5万 兀•如果以该5万元公积金弥补往年亏损,
则公司2016 年税后利润中用来弥补亏损2995万即可,如此
弥补亏 损加上计提法定公积金之后的剩余利润为3605万元。
所以,公司向股东可分配利润的上限为3605万元,1) 项正
确。
93. BC【解析】《公司法》第168条第1款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 营或
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 于弥补公司
的亏损。”据此,公司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 公司日后经营中
的亏损,但是不可能用于弥补公司当 年的亏损,因为只有在
弥补了 2016年当年的亏损之 后,才有公司利润可言,才可
能提取公积金,不可能再 用公积金去弥补当年的亏损,故A项
错误。公积金可 以用于扩大生产,故B项正确。公积金可以
用于转增 资本,故(、项正确。
《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
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本题中,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为5000
万元,公司转增注册资本后其法定公积金留 存不得少于1250
万。因为公司2016年的法定公积金 数额只有405万元.少于
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故不能用于转增注册资本,D项
错误。
94. D【解析】《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公
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其他
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 东因
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据此,公司为了实施股权激励, 可以冋购本
380应当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故C选项错误, 不选。 诉讼请求是否 已经实现,故不应当准许撤诉,故B选项正确。
调解不成,可以告知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 自己的权利, 100, D【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88条规定,
故D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 条双方当事人可以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 受害人
自行和解。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 以以和解方式解决,故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因 此,公益组
选项正确。 织提起诉讼后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 人就该侵权行为向
96. B【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61条规定,当 法院提起诉讼•故选项A、B、C错 误,不当选;选项I)正确,
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 一方当 当选。
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的,
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本案中双方 当事人在调解委员会的
主持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钟 阳未按时履行协议时,林剑欲
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以 对方当事人,即钟阳为被告,不应
以调解委员会为被 告,A选项错误。调解委员会和钟阳非共
同被告,调解 委员会也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故C选项、
D选项 错误。因此本题B选项正确,当选。
97. B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申请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 法律,
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 织所在地基
层人民法院提出。因此,应当自调解协议 生效之日起30日
内,由林剑、钟阳共同向法院申请确 认调解协议,故A选项
错误,B选项正确。《民事诉讼 法解释》第355条规定,当
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 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
式。当事人口头申 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当事
人签名、捺印 或者盖章。因此,选项C正确。申请确认调解
协议,应 当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即正和钢铁厂人
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B市北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故D
选项错误,本题选B、C。
98. D【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87条规定. 法院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 机关和有关
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 诉讼。人民法院准
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因 此,在法院受理后,公益
环保组织乙也向法院提起诉讼 时应当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
组织列为共同原告,故 A、B、C选项错误,不当选;选项D正
确,当选。
99. 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 事诉
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 环境民事
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 和解协议后,法
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 于30日。公告期满
后,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 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 书。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
申请撤诉的,不予准 许。《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89条也对
此作出了相同规 定。因此A选项错误。据此,公益诉讼中,
当事人达成 和解协议后,因涉及公共利益,法院应当将和解
协议内 容予以公告,公告期满经法院审查,不违反社会公共
利 益的,应当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故C选项、 D
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诉讼 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负有环 境保护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 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
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于 准许。据此,在提起公益诉
讼后.若相关行政部门履行 职责而使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
原告申请撤诉的,法 院应当准许。本案中.并未提及原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