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 2026-06-09 09:21:16 2026-06-09 08:59:18

文档预览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法考分科真题:刑诉_法考真题相关_真题(02-26)_历史分科真题_客观分科真题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6.241 MB
文档页数
118 页
上传时间
2026-06-09 08:59:18

文档内容

2022法考 分科真题 前 言 过法考就像复原魔方的过程,是智力、努力、方法、运气综合作用的结果,刚开始知识点如同一个打乱顺 序的魔方,混乱不堪,除非你有超高的智商,不然仅仅靠努力可能永远没法复原,所以只有掌握魔方复原的技 巧和口诀,然后加之以练习,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原魔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是如此,只有掌握方法并努 力练习,才可能顺利通过。 我们的复习模式是将整个复习过程凝结在一份薄而全的笔记上,然后反复背诵并加以练习。所以各位考生, 开始复习的时候一定就要有这种意识,一定要将复习的所有过程、所有笔记、所有标记落实到这份资料上。这 样学习才有效果,理解也会逐渐加深,要知道,把书先读厚再读薄,并不是体现在书的薄厚程度变化上,关键 在于你对知识的理解,所以无需每个阶段都各用一本书,将学习过程记录在不同的书上,效果适得其反。 本册分科真题包括了 2013-2017 年司考真题,以及 2018-2021 年法考回忆版真题,自 2019 年开始,法考 客观题分两批进行测试,因此存在两套试卷。题序号的含义,如20130101,代表2013年卷一第1题。由于2018- 2021年试题均为回忆版,因此题序号并不准确。 如何高效利用分科真题呢? 首先,至少学习完一章的内容再做对应的分科真题,因为法考很多知识点都是串联在一起的,一道题会考 到多个知识点,甚至是跨章节的,对于跨章节的真题,我们原则上将该道题放在靠后的章节中; 其次,做题的过程中建议使用铅笔答题,做错的题做好标记,第二次刷题时,可以把做错题的答案擦掉, 然后重新做一遍错题,这样才更有针对性; 最后,对于做错的题,一定要找到笔记中对应的知识点,想想自己为什么做错了,然后在笔记中做好标记, 要将做题的效果落实到笔记中去,因为你后期背诵的是笔记,不是真题; 检验你复习好的唯一标准是把真题做好,但是做题的过程是比较辛苦的,也许第一次做分科真题你会错的 一塌糊涂,但是没关系,第一次做分科真题的目的主要是理解和运用知识点,而不是检验你到底有没有复习好, 因此不用过于在意正确率,后期再做真题时才能检验你是否复习到位。2022法考分科真题 目 录 第三章 回避 .......... 16 【20150226】 ....... 33 前 言 .................... 0 【20200108】 ....... 16 【20140227】 ....... 33 目 录 .................... 1 【20190106】 ....... 16 【20140228】 ....... 34 刑诉真题(2013-2021) ...... 4 【20150268】 ....... 16 【20140293】 ....... 34 第一编 概论 .............. 4 【20130228】 ....... 17 【20130268】 ....... 35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 4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 17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35 【20210123】 ........ 4 【20210107】 ....... 17 【20210113】 ....... 35 【20190101】 ........ 4 【20200105】 ....... 17 【20210114】 ....... 35 【20190102】 ........ 4 【20200112】 ....... 18 【20200118】 ....... 35 【20180173】 ........ 5 【20200115】 ....... 18 【20190115】 ....... 36 【20170222】 ........ 5 【20190107】 ....... 18 【20190116】 ....... 36 【20160264】 ........ 6 【20190108】 ....... 19 【20190117】 ....... 37 【20150222】 ........ 6 【20190109】 ....... 19 【20180174】 ....... 37 【20140222】 ........ 6 【20190110】 ....... 20 【20170227】 ....... 37 【20140224】 ........ 7 【20180143】 ....... 20 【20170271】 ....... 38 【20140264】 ........ 7 【20180145】 ....... 20 【20170272】 ....... 38 【20130222】 ........ 7 【20170225】 ....... 21 【20160231】 ....... 38 【20130223】 ........ 8 【20160225】 ....... 21 【20160232】 ....... 38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 【20160227】 ....... 22 【20160270】 ....... 39 则..................... 8 【20150269】 ....... 22 【20160293】 ....... 39 【20210101】 ........ 8 【20130229】 ....... 22 【20150227】 ....... 40 【20210102】 ........ 8 【20130238】 ....... 22 【20150229】 ....... 40 【20170264】 ........ 8 第五章 刑事证据 ...... 23 【20140230】 ....... 40 【20150264】 ........ 9 【20210108】 ....... 23 【20140231】 ....... 41 【20140265】 ........ 9 【20210109】 ....... 23 【20130231】 ....... 41 【20130264】 ........ 9 【20210110】 ....... 24 【20130267】 ....... 41 【20130274】 ....... 10 【20210111】 ....... 24 【20130269】 ....... 41 第二编 总则 ............. 10 【20210112】 ....... 24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 42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 【20210116】 ....... 25 【20190118】 ....... 42 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 10 【20210119】 ....... 25 【20190119】 ....... 42 【20200102】 ....... 10 【20200110】 ....... 26 【20170228】 ....... 43 【20170265】 ....... 10 【20200113】 ....... 26 【20160271】 ....... 43 【20170266】 ....... 10 【20200117】 ....... 26 【20150230】 ....... 43 【20170267】 ....... 11 【20200125】 ....... 26 【20140232】 ....... 44 【20160265】 ....... 11 【20190111】 ....... 27 【20130232】 ....... 44 【20150265】 ....... 11 【20190112】 ....... 27 【20130295】 ....... 44 【20150266】 ....... 12 【20190113】 ....... 28 第八章 期间、送达 .... 45 第二章 管辖 ........... 12 【20190114】 ....... 28 【20170229】 ....... 45 【20210105】 ....... 12 【20180176】 ....... 28 【20160266】 ....... 45 【20210106】 ....... 12 【20180177】 ....... 29 【20140233】 ....... 45 【20210118】 ....... 13 【20170226】 ....... 29 【20130233】 ....... 46 【20200111】 ....... 13 【20170270】 ....... 29 【20130270】 ....... 46 【20190103】 ....... 13 【20170292】 ....... 30 第三编 立案、侦查、起诉 . 46 【20190104】 ....... 13 【20170296】 ....... 30 第一章 立案 ....... 46 【20190105】 ....... 14 【20160229】 ....... 30 【20210104】 ....... 46 【20180135】 ....... 14 【20160230】 ....... 31 【20210115】 ....... 46 【20170224】 ....... 14 【20160267】 ....... 31 【20180134】 ....... 47 【20160292】 ....... 15 【20160269】 ....... 32 【20170230】 ....... 47 【20140266】 ....... 15 【20150223】 ....... 32 【20160233】 ....... 47 【20130265】 ....... 16 【20150225】 ....... 33 【20160272】 ....... 48 1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50232】 ....... 48 【20210124】 ....... 65 【20140229】 ....... 83 【20130234】 ....... 49 【20210126】 ....... 65 【20140269】 ....... 83 第二章 侦查 ........... 49 【20180144】 ....... 65 【20140271】 ....... 83 【20210117】 ....... 49 【20170233】 ....... 66 【20140272】 ....... 84 【20200124】 ....... 49 【20170274】 ....... 66 【20130239】 ....... 84 【20190120】 ....... 49 【20160222】 ....... 66 【20130266】 ....... 84 【20190121】 ....... 50 【20150235】 ....... 67 【20130292】 ....... 84 【20190122】 ....... 50 【20130226】 ....... 67 【20130293】 ....... 85 【20180136】 ....... 50 【20130237】 ....... 67 【20130294】 ....... 85 【20180142】 ....... 51 【20130273】 ....... 67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 85 【20170223】 ....... 51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 68 【20210135】 ....... 85 【20170231】 ....... 52 【20210125】 ....... 68 【20210136】 ....... 86 【20170269】 ....... 52 【20210127】 ....... 68 【20190141】 ....... 86 【20170273】 ....... 52 【20210128】 ....... 68 【20190142】 ....... 87 【20170295】 ....... 53 【20210129】 ....... 69 【20180178】 ....... 87 【20160234】 ....... 53 【20210130】 ....... 69 【20180179】 ....... 88 【20160235】 ....... 53 【20210131】 ....... 70 【20170293】 ....... 88 【20160268】 ....... 54 【20210132】 ....... 70 【20170294】 ....... 88 【20160294】 ....... 54 【20210133】 ....... 71 【20160238】 ....... 89 【20160295】 ....... 55 【20200101】 ....... 71 【20160273】 ....... 89 【20150224】 ....... 55 【20200106】 ....... 71 【20150231】 ....... 90 【20150228】 ....... 55 【20200107】 ....... 72 【20150238】 ....... 90 【20150294】 ....... 56 【20200109】 ....... 72 【20140236】 ....... 90 【20140234】 ....... 56 【20200114】 ....... 72 【20140237】 ....... 91 【20140270】 ....... 56 【20200119】 ....... 73 【20140238】 ....... 91 【20140292】 ....... 57 【20200122】 ....... 73 【20140267】 ....... 91 【20130225】 ....... 57 【20190126】 ....... 73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 92 【20130230】 ....... 57 【20190127】 ....... 73 【20210140】 ....... 92 【20130235】 ....... 57 【20190128】 ....... 74 【20200104】 ....... 92 第三章 起诉 ........... 58 【20190129】 ....... 74 【20180138】 ....... 93 【20210103】 ....... 58 【20190130】 ....... 75 【20170236】 ....... 93 【20210120】 ....... 58 【20190131】 ....... 75 【20160239】 ....... 93 【20210121】 ....... 59 【20190132】 ....... 76 【20150296】 ....... 94 【20210122】 ....... 59 【20190133】 ....... 76 【20140239】 ....... 94 【20210134】 ....... 59 【20190135】 ....... 76 【20130275】 ....... 94 【20200103】 ....... 60 【20190136】 ....... 77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 95 【20200116】 ....... 60 【20190137】 ....... 77 【20210138】 ....... 95 【20200126】 ....... 60 【20190139】 ....... 78 【20210139】 ....... 95 【20190123】 ....... 61 【20180141】 ....... 78 【20200123】 ....... 96 【20190124】 ....... 61 【20180198】 ....... 79 【20190144】 ....... 96 【20190125】 ....... 62 【20170234】 ....... 79 【20190143】 ....... 96 【20180175】 ....... 62 【20170235】 ....... 80 【20170275】 ....... 96 【20170232】 ....... 63 【20160226】 ....... 80 【20160274】 ....... 97 【20150233】 ....... 63 【20160228】 ....... 80 【20150239】 ....... 97 【20150270】 ....... 63 【20160236】 ....... 81 【20140275】 ....... 98 【20140223】 ....... 64 【20160237】 ....... 81 【20130240】 ....... 98 【20140235】 ....... 64 【20160296】 ....... 81 第五编 执行 ............ 98 【20130236】 ....... 65 【20150236】 ....... 82 【20210137】 ....... 98 第四编 审判 ............. 65 【20150237】 ....... 82 【20210141】 ....... 98 第一章 刑事审判概述 ... 65 【20150272】 ....... 82 【20210142】 ....... 99 2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90145】 ....... 99 【20190148】 ...... 105 【20150293】 ...... 112 【20190147】 ...... 100 【20190149】 ...... 105 【20140225】 ...... 112 【20180137】 ...... 100 【20190150】 ...... 106 【20140240】 ...... 113 【20180197】 ...... 101 【20180139】 ...... 106 【20140241】 ...... 113 【20170237】 ...... 101 【20180140】 ...... 107 【20140242】 ...... 114 【20170238】 ...... 101 【20180199】 ...... 107 【20140273】 ...... 114 【20160223】 ...... 101 【20170239】 ...... 108 【20140294】 ...... 114 【20160240】 ...... 102 【20170240】 ...... 108 【20140295】 ...... 115 【20150240】 ...... 102 【20170241】 ...... 109 【20140296】 ...... 115 【20150241】 ...... 102 【20160241】 ...... 109 【20130242】 ...... 115 【20150295】 ...... 103 【20160242】 ...... 109 【20130241】 ...... 116 【20140226】 ...... 103 【20160275】 ...... 110 【20130271】 ...... 116 【20140274】 ...... 104 【20150242】 ...... 110 【20130272】 ...... 116 【20130224】 ...... 104 【20150271】 ...... 110 第七编 涉外刑事程序与司法 第六编 特别程序 ........ 104 【20150273】 ...... 111 协助制度 .............. 117 【20200120】 ...... 104 【20150274】 ...... 111 【20190151】 ...... 117 【20200121】 ...... 105 【20150275】 ...... 112 【20170242】 ...... 117 32022法考分科真题 刑诉真题(2013-2021) 【答案】BCD 【20190101】 第一编 概论 效率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之一,下列表述体现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效率的有 【20210123】 A.对于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下列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和刑事审判模式的说 B.对于交通肇事的行为,适用不逮捕而直接起诉 法,正确的是: C.对于一起涉黑案件,为了保证证人安全,法庭 A.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中立,形成了控辩审 在庭前核实了证人身份,在庭审中说明了这一情况 三方的诉讼构造 D.第一审宣判前,法庭发现案件量刑部分争议太 B.法官在开庭前阅卷,体现了职权主义的色彩 大,在宣判之前重新开庭就量刑部分组织辩论 C.我国庭前审查由实体性审查向程序性审查的转 【解析】 化,体现了当事人主义改革的思路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效率和公正是刑 D.证人出庭少,主要是以宣读证人证言的方式质 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之一,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 证,说明我国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处于发展阶段 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 【解析】 数量的比例。效率意味着速度、快捷,这时就可能和 A 项错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构造和刑事审判模 公正产生矛盾。效率与公正应当并重,当效率与公正 式。我国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检察院和犯罪嫌疑人两 发生冲突时,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方,即只有控辩两方构造,不具有控辩审三方的构造。 A 项,解题关键词是“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 故A项错误。 不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的体现,有利于提高诉讼 B项正确。按照“九大本”刑事诉讼法教材,职权 效率。换言之,对未成年人本可以起诉,通过一审、 主义审判模式,又称审问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在审 二审等程序对其定罪。但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对一部 判程序中居于主导和控制地位,而限制控辩双方积极 分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分流,终结于起诉阶段,不再进 性的审判模式。法官的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主要表现 入审理程序,故而提升了诉讼效率。A正确。 在这个方面:一是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向法院 B 项,解题关键词是“不逮捕而直接起诉”。对 随案移送案件的券荣材料,以伸法官开庭前对案件事 于交通肇事行为,考虑到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 实有所了解和制定庭审计划;二是可以主动询问证人、 素,无需逮捕直接起诉,由于节省了审查批捕的程序, 鉴定人,主动出示并核实证据;二是案件的审理范围、 提升了办案效率,B正确。 审理方式、证人出庭、进程安排等均由法官决定。本 C 项,解题关键词是“庭前核实”、“庭审中说 题B项中法官在开庭前阅卷,体现了法官的中心地位 明”。庭前核实证人身份,庭审中就不用再核实了, 和主导作用,这是职权主义色彩的表现。故B项正确。 节约了庭审时间,提升了审判效率,C正确。 C 项正确。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又称对抗制审 D 项,解题关键词是“重新开庭”。经过审理本 判模式、抗辩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陪审团)居于 应作出判决,但由于案件量刑问题争议过大,遂在宣 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进行由控方的 判前重新组织法庭辩论,这是为了实现公正而牺牲效 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的一种审判模式。 率的做法,D错误。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法官消极中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 ABC。 立,法官对于案件事实的调查持消极态度,即不主动 【答案】ABC 查明案件事实。其态度的消极和地位的中立主要表现 【20190102】 在两个方面:是在开庭审理前不接触证据,起诉方起 控诉、辩护和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三大诉讼职 诉时不移送卷宗材料,以免法官形成预断;二是法官 能,下列选项中关于诉讼职能的表述,正确的是? 不主动出示证据、询问证人、调查事实,尤其不参与 A.被害人在公诉和自诉案件中都承担着控诉的职 证据的收集。本题项中,我国庭前审查由实体性审查 能 治程序性审查的转化,这样可让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发 B.检察院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了侦查机关 挥积极、主动作用,体现了当事人主义改革的思路。 通过刑讯逼供方式获取的证据属于控诉职能的表现 故C项正确。 C.证人出庭作证陈述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言属于 D项正确。我国实践中,证人出庭少,主要是以宣 行使辩护职能 读证人证言的方式质证,说明我国控辩式庭审方式改 D.检察院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证据属于行使 革处于发展阶段,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只有证人出庭 控诉职能 作证,控辩双方对证人进行询问,才能真正发挥控辩 【解析】 双方的积极、主动作用。故D项正确。 本题考查考生对刑事诉讼职能的理解。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传统诉讼理论认为,刑事诉讼有三种基本职能, 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即控诉、辩护和审判。控诉职能指向法院起诉并出庭 D.网上远程视频开庭 支持控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因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追求诉讼效率的基本理念。 事责任,由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自诉 诉讼效率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 人行使,被害人则在公诉案件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 设备等)与所取得的诉讼成果的比例关系。追求诉讼 由于侦查是公诉的必要准备,是追诉活动组成部分, 效率,要求投入一定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 因而从广义上将侦查视为控诉职能;辩护职能相对控 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 诉职能,指提出对被控诉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 进程,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 被控诉人的合法权益,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 “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的内容,而且还从诉 辩护人协助行使。审判职能指通过审理确定被告人是 讼期限、轻罪不起诉和简易程序等多方面体现诉讼效 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 率的理念。A 选项,集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 罚,由法院行使。 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 A项,解题关键词是“被害人”、“控诉”。我国 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其要求法庭成员不可更换,集 公诉案件中承担控诉职能的主体是检察院,自诉案件 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庭审不中断并迅速做出裁判。 中承担控诉职能的主体是自诉人。被害人是公诉案件 集中审理原则有利于实现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 中的主体,被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称 目标,有利于实现被告人的迅速审判权,故该原则体 为自诉人不叫被害人。是故,被害人仅在公诉案件中 现了诉讼效率原则。A选项正确。B选项,速裁程序是 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在自诉案件中不存在被害人, 面对轻微犯罪案件数量増多,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 自然不存在被害人行使控诉职能。A错误。 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 B项,解题关键词是“排除”、“属于控诉”。检 増加的比简易程序更为简化的审判程序。适用速裁程 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排除非法证据系程 序审理案件,一般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 序监督而非指控犯罪嫌疑人有罪。且非法证据被排除, 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这是典型的提高 有可能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被排除,有可能导致 诉讼效率的体现。B选项正确。C.选项,认罪认罚案件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因此,检察院排除非法证据不 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方式,对于认罪认罚的当 是控诉职能的体现,B错误。 事人,量刑上将从宽,程序上从简。在看守所派驻值 C 项,解题的关键词是“证人”、“对被告人有 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能够使犯罪嫌疑 利”、“辩护职能”。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 人、被告人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自愿认罪认 情况的人,证人的功能是向公安司法人员就自己了解 罚,有效提高诉讼效率。C选项正确。D.选项,网上远 的案件情况进行客观陈述,证人不具备控诉、辩护或 程视频开庭突破了传统的庭审方式,使辩护人不需提 者审判功能,C错误。 前赶往法院,在当地看守所就可参加庭审,也无需法 D项,关键词是“检察院”、“对被告人有利”、 警押解被告人往返看守地与法院,不但方便了诉讼参 “控诉职能”。在公诉案件中,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 与人参加诉讼,降低了被告人押解风险,而且缩短了 公诉权,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秉持 庭审周期,节约了司法资源,助推审判工作提高诉讼 客观、公正义务,履行控诉职能。虽然,检察院有时 效率。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会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证据或者建议法院对被告 【答案】ABCD 人从轻处罚,但也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仍在指 【20170222】 控被告人有罪,属于控诉职能的体现。检察院是不可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能履行辩护职能的,辩护职能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人及其辩护人。是故,D正确。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答案】D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20180173】 【解析】A 项错误,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 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 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在诉讼 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刑事诉 中居于主导地位。职权主义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 讼法在保障公正优先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办理刑事案件 专门机关。在我国,虽然自诉案件开始的主动权是当 的效率。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做法有哪些体现效率 事人,但是推动诉讼的主动权还属于国家专门机关。 原则? 即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在我国都适用职权 A.集中审理原则 主义构造,只是在不断的吸收当事人主义构造的因素。 B.速裁程序 被告人认罪并不会改变控诉、辩护、审判的基本 C.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诉讼格局,认罪案件中也会存在控辩双方对事实认定 帮助的认罪认罚案件 及法律适用问题的辩论。B项错误。 52022法考分科真题 侦查阶段没有审判方的参与,只有侦查机关和犯 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罪嫌疑人两方参与,所以侦查阶段无控辩审三方构造。 【答案】ABD C项错误。 【20150222】 审查起诉阶段只有控、辩关系,没有审判方的参 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 与。D项正确。 的? 【答案】D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20160264】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具有影响刑事实体 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法实现的功能。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功能?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 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 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时从轻处理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 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不 之义 足不起诉的决定 【解析】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 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 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 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 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诸项内容,其中每 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 项内容又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法的价值之一— 选项A.D说法正确。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 —独立价值。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 核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 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主要表 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既包括通过惩治犯罪实现社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 会正义,也包括对犯罪惩罚本身的公正性;程序公正 则、结构、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 是指程序本身符合特定的公正标准,如近、现代刑事 治、人权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 诉讼理论所主张的裁判者中立,诉讼参与人尤其是当 文明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事人权利的充分保障,在法律关系上最大限度实现权 二、刑事诉讼法具有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 利、义务的平等及在诉讼中各方当事人机会对等,强 刑事实体法的功能;三、刑事诉讼法具有影响刑事实 制措施的适用应当适度,等等。 体法实现的功能;依据刑事诉讼法定和正当程序的理 选项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 念,刑事实体法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实施。然而,刑 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 事诉讼法并非实施刑事实体法的被动的“服务器”,而 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 是在启动和终结实施刑事实体法活动方面扮演着十分 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维护社会秩序 积极的角色。比如,依照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没有控 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 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 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国家 刑事实体法;当出现某种法定情形时,就要结束适用 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刑事实体法的程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 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秩序、公正、效益价 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 值是通过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一方面, 结果可能不同。 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 A 选项中通过程序上达成刑事和解影响了法院在 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 量刑上的实体处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具有影响刑事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序、公正、 实体法实现的功能,当选; 效益价值,这称为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B 选项中因为口供被排除而导致检察院作出不起 【答案】C 诉的决定,使案件终结,不能到达审判阶段,法院无 【20140222】 法作出实体处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具有影响刑事实 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 体法实现的功能,当选; 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 C 选项中追诉期限属于刑事实体法的规定,对于 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是刑法本身的规定,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 实质是刑法本身的实现,因此体现不出刑事诉讼法具 能实现实体公正 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C选项不正确,不当选;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 D 选项中,为了打消被告人上诉的顾虑,法律规 作用 定了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 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直接影响刑法内容的实现, 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也体现了刑事诉讼法具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 62022法考分科真题 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造会抑制控制犯罪功能的发挥因而存在弊端。 【解析】选项A错误。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 【答案】C 障,但程序公正并非实体公正的充分条件,实体公正 【20140264】 的实现还有赖于其他方面要素的进步与提高。 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 选项B正确。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是程序公 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的体现,使得刑事程序能够得到充分和完善的监督, A.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 使刑事诉讼程序依法进行,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 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用,从而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 B.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 选项C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将会损害 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 程序公正,但是在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 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对于某些虽然违反法定程序收 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集得到的证据,若其违法性能够得以纠正,则也应当 C.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 认可其证据效力,确保不因机械地强调程序公正而损 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害实体公正。因此,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并非一 D.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 律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只要其非法性经依法确认即应 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一律排除,不但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也不能作为批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 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根据。对于非法取得的物证、书 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有关 证等实物证据,只有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且无法补正 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在宪法条文中的重要地位。这 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予以排除。 些体现法治主义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 选项D错误。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 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的繁简分流,正好有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对于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 案情简单的案件规定较为简易的程序,使得充分的时 挥着重要的作用,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 间、精力、人力、财力得以应付情况较为复杂的案件, 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 使得刑事诉讼程序有轻有重,使司法资源得到最大化 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 的利用,充分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 【答案】B 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 【20140224】 规定的精神。 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C正确。国家要确保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权利,非依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刑事诉讼直接涉及公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 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自由,所以必须对国家在刑 因素形成的 事诉讼中的权力予以限制。刑事诉讼法就是调整和平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衡国家打击犯罪和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相互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关系的法律,从而承担防止司法权滥用而保障公民人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构造集中体现为 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任务。 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 选项D错误。在《刑事诉讼法》第二条重申和强 间的法律关系。立法者总是基于实现一定刑事诉讼目 调了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宪法尊 的的需要,设计适合于该目的实现的诉讼构造;刑事 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具体化。宪法的许多规定,一方 诉讼目的的提出与实现,也必须以刑事诉讼构造本身 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另一 所具有的功能为前提。选项A应表述为刑事诉讼目的 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另外, 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还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法、 选项B错误。“二战”后,日本在职权主义背景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来保障实现。 大量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从而形成了以当事人主义 【答案】ABC 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补充的混合式诉讼构造。 【20130222】 选项C正确。当事人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 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 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 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 而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 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 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选项D错误。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并 A.正当程序主义 非是完全矛盾的,只是单纯采取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构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72022法考分科真题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造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有赔偿能力而不赔偿损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失,则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见,本题的B 【解析】所谓正当程序主义,是指刑事诉讼的目 项正确。 的不单是发现实体真实,更重要的是以公平与合乎正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 义的程序来保护被告人的人权。而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4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 是指刑事诉讼将真实设定为诉讼程序之外的客观实在, 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 并谋求通过诉讼程序内的活动来接近它,刑事诉讼, 人对量刑建议有异议且有理有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强调在给定的程序范围内将以此认定的事实视作真实。 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 所谓积极实体真实主义,是指凡是出现了犯罪,都应 法院认为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 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而消极实体 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 真实主义则是指刑事诉讼应力求避免处罚无辜。可见, 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故D项正确,C项 本题应该选D。 的错误在于,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无需经法院同意。 【答案】D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三项。 【20130223】 【答案】ABD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 【20210102】 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 某检察院认为某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在 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庭审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关于这一做法的表述,正 A.职权主义 确的是: B.当事人主义 A.体现了检察监督原则 C.纠问主义 B.体现了程序的独立价值 D.混合主义 C.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解析】本题涉及的知识点在2013年三大本第二 D.有助于实现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卷第275页:“当事人主义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 【解析】 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 选项A正确。本题综合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 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另外, 则。本题中的做法体现了检察院对法院审理程序的监 在三大本第二卷第 423 页指出:“当事人主义审判模 督,故A项正确。 式,是指法官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独立价值之一,体现在 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 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结构、原则、制度、程序, 的一种审判模式。故本题选B。” 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权精神。本题中检 【答案】B 察院对法院审理程序的监督,体现了程序违法可能会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体现了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 【20210101】 值,故B项正确。 甲涉嫌集资诈骗罪,其认罪认罚,检察院对甲提 选项C正确。本题中检察院对法院的监督,体现 出从宽的量刑建议。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了公检法三机关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中 A.甲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不影响对其认罚的认 的“互相制约”,故C项正确。 定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 B.甲认罪认罚,但隐匿、转移财产,则不能适用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C.检察院需经法院同意后,才可调整量刑建议 这一条文规定了严格遭守法律程序原则,本题中检察 D.检察院在庭审后调整量刑建议,法院认为调整 院对法院的监督,有助于法院更好地遵守法律程序。 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 故 D 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CD 四 【解析】 项。 选项A正确。本题考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于 【答案】ABCD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 【2017026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程序选择权,不同意适用 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 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故本 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 题的A项正确。 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 选项 B 正确。《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 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 见》第7条第2款还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 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 表示'认罚’,却暗中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 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 82022法考分科真题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 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 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 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 C.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 原则 D.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则 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倡导性、指引性 【解析】选项A错误。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是 【解析】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 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体现,并没有代替公安机关 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 行使侦查权,该案享有侦查权的主体仍然属于公安机 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 关。因此,并没有违反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 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了人民法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 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着深厚的法 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题目中检察院提前 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未经人民法院 介入侦查,既是积极履行自身职权的表现,同时又是 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确定 对公安侦查工作的一种配合和制约的表现。 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 选项C正确。人民检察院是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 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原则所体现的理念 机关,依法享有法律监督权。题目中检察院提前介入 和内涵为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纳,也体现了刑事审判活 侦查,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监督,体现 动的基本规律。 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必须由法律 选项D正确。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是指人民法 明确规定。刑事诉讼原则可以由法律明文规定,包括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 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联合 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 国文件,某些区域性组织的文件等,也可以体现于刑 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题目中检察院的做法, 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 有助于引导侦查工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进行。 之中。 所以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 【答案】BCD 大类:一类是一般原则,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 【20150264】 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准绳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 之一 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具有较普遍的指导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意义。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和调整整个刑事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诉讼程序的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或主要 【解析】选项A正确。程序法定原则是现代刑事 阶段,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 诉讼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方面的 都应当遵守。 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 【答案】ABC 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 【20130264】 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 选项B正确。在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法定原则与 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 罪刑法定原则共同构成法定原则的内容。 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 选项C错误。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程序法定原 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则具体表现为正当程序原则。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 选项D正确。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以法律为准绳”等项规定来看,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可以说,我国法律已基本确立了刑事程序法定原则。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 【答案】ABD 推定原则 【20140265】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刑诉法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 92022法考分科真题 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根据三大本对此原则 仲裁员和公证员。”由此可见,检察官兼任政协委员并 的解析,该原则确立了由法院统一行使定罪权,故 A 不为法律所禁止,故选D。 正确。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定 【答案】D 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 【20170265】 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故B正确。我国只 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 是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完全的无 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高级 罪推定应该表述为“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之前,应假定 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 为无罪”,故C错误。疑罪从无与人民法院享有排他的 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取下 定罪权没有关系。我们可以从无罪推定推出疑罪从无, 列哪些措施? 但是从人民法院专属定罪权原则可以推出疑罪从无的 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如 结论过于牵强。D错误。 何审理提出意见 【答案】AB 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和 【20130274】 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事 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 实、证据进行审查 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何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发表意见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 【解析】选项A错误。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与 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被监督的关系。各级法院依照职权独立地进行审判,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 上级法院不应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作出决定, 改判无罪 指令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也不应将案件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 在判决之前报送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审查批示。 审理该案 选项B 错误。根据《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 【解析】《刑诉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 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通过召开审判业务会议的方式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 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 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但是对于还 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 未判决的案件不能就实体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影响 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 司法独立。 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选项C、D正确。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 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 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 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高法解释》第295条:“被 级人民检察院做出命令、指示。 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 【答案】CD 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 【20170266】 告人无罪。”故本题选AB。 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 【答案】AB 员属于诉讼参与人?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 第二编 总则 人员 第一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20200102】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可以兼任下列哪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 一职务? 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A.行政机关职务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08条第(四) B.审判机关职务 项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D.政协委员 A 项:翻译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A 项正确。 【解析】 B 项:法医为鉴定人,属于诉讼参与人,B 项正 《检察官法》第23条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 确。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 C 项:说明取证合法性的侦查人员,是专门机关 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职务,不得兼任企业或者 的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C 项错误。 其他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D 项:有专门知识的人,是指为了核实鉴定意见, 102022法考分科真题 控辩双方申请的有关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发表意见。有 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专门知识的人不是在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 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这 诉讼义务的人,因此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属于诉讼参与 一原则的重要内容 人。D 项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 【答案】AB 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 【20170267】 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 诉讼参与人通过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对刑 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 事诉讼的进程和结局发挥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作用, 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 保证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利、有效地进行。保障诉讼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 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保障人权的具体要求。刑事诉讼 的权利 中的保障人权,应当从三个层面去理解:第一个层面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 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权利,防止无罪 出控告的权利 的人受到刑事法律追究,防止有罪的人受到不公正的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 处罚;第二个层面是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第 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三个层面是通过对犯罪的惩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 利不受犯罪侵害。据此,A选项和 C选项正确,当选。 权利 因为刑事诉讼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 【解析】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 自由乃至生命这三项最基本的宪法权利的限制或剥夺, 的诉讼权利按照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为防御性 体现出最尖锐的公民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冲突。而且犯 权利和救济性权利。防御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 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是被国家追诉的对象, 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消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 其作为孤立的个人在诉讼中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加 诉讼权利。主要包括:1、辩护权;2、拒绝回答权; 之其人身自由可能会受到限制或剥夺,其合法权益最 3、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4、被告人在开庭 容易受到有关机关的侵犯,这就要求保障诉讼参与人 前10日内收到起诉书副本;5、参加法庭调查权;6、 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 参加法庭辩论权;7、最后陈述权;8、反诉权。救济 利,特别是辩护权。据此,B 选项正确,当选。 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 公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起诉形式,但是, 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予以审查并作 考虑到那些罪行比较轻微、案情比较简单、主要损害 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1、申请复议权; 个人利益的犯罪由被害人或有关个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2、控告权;3、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权;4、申诉 更有利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有助于案件 权;5、上诉权。 的及时审结,解决冲突,我国刑事诉讼法把较为轻微 A 项: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 的犯罪交由自诉权人自主决定是否起诉,据此,保障 无罪的权利,属于犯罪嫌疑人的防御性权利。A 项说 受犯罪侵害的人在自诉案件中的起诉权是保障诉讼参 法错误。 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的重要内容。但是,公诉案件的 B 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审判人员、检察人 起诉权仍然专属于检察院。此外,保障自诉案件中被 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 害人的上诉权,是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体 权提出控告。B 项属于犯罪嫌疑人的救济性权利,说 现,但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虽然具有当事人的诉 法正确。 讼地位,但是法律并没有赋予其上诉的权利,这主要 C 项: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 是考虑到一旦赋予被害人上诉权利,可能会导致权利 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体现的是犯罪嫌疑 滥用的情形。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 人对自己权利的救济,属于救济权,说法正确。 其请求抗诉的权利。据此,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 D 项:被告人上诉,属于救济性权利,说法正确。 诉权和上诉权,是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这一表述不完 【答案】BCD 全准确,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20160265】 【答案】ABC 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下列哪些 【20150265】 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 A.是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 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权的具体化 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 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 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 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 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 112022法考分科真题 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 丙死亡,甲在D市被抓获。下列关于该案管辖的说法, 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 正确的是 回抗诉 A.应当由A市基层法院管辖 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 B.应当由C区法院管辖 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 C.可以由B市中级法院管辖 下级法院审理 D.可以由D市中级法院管辖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解析】 五条第二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刑事诉讼法》第 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 25 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 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 选项B.C正确。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 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甲涉嫌盗 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在理论 窃和交通肇事,犯罪地包括A市和B市C区。故D市 上又被称为检察一体化。据此,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 不是犯罪地,D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无管辖权,D项不正 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 确。 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 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如 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 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 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按 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照《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和《刑法》第 选项D错误。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 133 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二罪数罪并罚,也不 督的关系,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该案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 行使审判权,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 案件。依据《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无权干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 第3条的规定,该案属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形,可以并 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 案审理故本案“可以”由A市基层法院或者C区法院 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 管辖,而不是“应当”由A市基层法院或者C区法院 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 管辖。故A、B两项不正确。 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据此可知,上级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 不能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 【答案】ABC 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 【20150266】 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 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 级人民法院审判。”C区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B市中级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法院,所以,此案可以由B市中级法院管辖,故C项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正确。综上,本题符合题意的选项是C项。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答案】C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20210106】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居住于我国A省的甲在我国海域内乘坐从B省大 【解析】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共同享有的权利包 江市到大河市的轮船,在途经大海市时,在轮船卫生 括: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申请回避权;控告 间内拍摄淫秽视频,到达大河市后,乘坐交通工具到 权;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向证人发问并质 达大山市,在大山市的酒店内把淫秽视频上传到网络。 证,辨认物证和其他证据,并就证据发表意见,申请 甲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立案侦查。下列哪些法院 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和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勘验或 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者鉴定,互相辩论等;申诉权。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 A.大江市人民法院 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以下诉 B.大河市人民法院 讼权利:申请复议权;申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 C.大海市人民法院 利;自诉权;申请抗诉权。据此可知,被害人没有撤 D.大山市人民法院 回起诉、提起上诉的权利。 【解析】 【答案】BD 本题考查地域管辖。《高法解释》第4条规定:“在 第二章 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刑事案件,由犯罪 【20210105】 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人居住 甲在A市某超市门口盗窃乙的摩托车,被乙发现 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 后逃跑,乙一直追到B市C区甲将行人丙撞倒后逃离, 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属于在中国内水内实施的犯罪, 122022法考分科真题 大海市属于犯罪预备地,大山市属于犯罪实施地,都 A.某省委办公厅机关的公务员 系犯罪地,有管辖权。大河市属于登陆地,也有管辖 B.某市监察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 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C.国有企业财务人员 【答案】BCD D.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 【20210118】 单位的人员 下列关于监察机关办案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 A.检察院在侦查甲徇私枉法案时,发现甲还涉嫌 由《监察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可知,中 受贿罪,检察院应当将徇私枉法案和受贿案的线索一 国共产党机关中的公务员、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公务 并移送监察机关 员都属于监察对象,当然包括省委办公厅机关中的公 B.上级监察委可以管辖下级监察委管辖范围内的 务员。将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包括国家监察 案件 委员会机关中的公务员纳入监察范围,是为了实现监 C.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应经上一级 察的全覆盖,故 A、B 项均正确。由《监察法》第 15 监察机关批准 条第(3)项的规定可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属 D.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犯罪中可告知被调查人在 于监察的对象,而不是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故C项 审查起诉后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错误。由《监察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可知, 【解析】 并不是公立的科教文卫体等单位的所有人员都属于监 A 项错误。本题考查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 察对象,只有“从事管理的人员”才属于监察对象。 检察院和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竞合的处理。《高检规则》 事业单位中普通的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由于并不 第17条第1、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 行使公权力,不属于监察对象,故D项错误。 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 【答案】AB 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经 【20190103】 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 检察院侦查一起司法工作人员孙某的非法搜查罪 察院应当将案件和相应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机 过程中,发现其还触犯了贪污罪和暴力取证罪,关于 关;认为由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管辖更为适宜 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察机关管辖的相应职务犯罪 A.贪污罪应当由监察委员会调查 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犯罪 B.暴力取证罪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案件继续侦查。”故A项的错误在于,该情形下,检察 C.经检察院和监察委员会协商,认为由检察院侦 院与监察机关沟通后,可能将徇私枉法案和受贿案的 查更为合适的,可全案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线索一并移送监察机关,也可能将受贿案线索移送监 D.本案一般应当由监察委员会为主调查 察机关,检察院继续侦查徇私枉法案。 【解析】 B项正确。《监察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上级 首先,监察委员会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 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 赂犯罪等案件立案调查,故而孙某利用职权实施的贪 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 污罪应当由监察委员会管辖,A正确。 内的监察事项。”故B项正确。 其次,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 C项错误。《监察法》第43条第1款规定:“监察 取证人证言的犯罪,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B正确。 机关采取留詈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 最后,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孙某还涉嫌贪污 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 罪,应当将案件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对于孙某涉嫌 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 的贪污罪、非法搜查罪和暴力取证罪,一般应当以监 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本题C项的表述过 察委员会为主调查,检察院予以协助。故D正确。需 于绝对,存在例外。该项错误。 要注意,检察院发现孙某涉嫌贪污罪时,只能将案件 D项错误。依据《监察法》第31条的规定,涉嫌 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不可以自行侦查,检察院对贪 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具有法定情形之 污、贿赂犯罪没有管辖权。是故,C项说经协商,本案 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 由检察院立案侦查是错误的。 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D。 的建议。这就意味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认罪认罚也 【答案】ABD 可以从宽处理。故D项错误。 【20190104】 【答案】B 甲居住在A市,在家中通过网络散布B市某地铁 【20200111】 站将发生恐怖袭击的不实信息,引起B市民众巨大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列选项中列举 慌。B 市公安机关对甲立案侦查,甲聘请了辩护律师 的人员属于监察范围的是? 乙。案件随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下列表述正 132022法考分科真题 确的有? 诉时效。虽然1998年2月和12月赵某和钱某分别到 A.本案可由A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但后因证据不足被释放。这句话最具迷惑性,题 B.本案可由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目只说将二人释放,但并未说对本案撤销案件,案件 C.若本案由 B 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 市公安机 仍然处于侦查状态。因此,2018年7月,孙某在服刑 关可以请求A市公安机关协助取证 期间被发现三人于1996年共同实施犯罪时,三人均未 D.若本案由 B 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 市公安机 过追诉时效。因此,AB选项说应当对赵某、钱某法定 关请求 A 市公安机关协助取证,A 市公安机关应当协 不起诉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案件 助取证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当不起诉。但本案没有过追 【解析】 诉时效期限,不适用法定不起诉。此外,本题在D项 本题考查网络犯罪的管辖及协助调查取证,难度 中,其实漏出了一条线索,D 项说应将孙某“单独” 不大。 移送到中院审理,潜台词是,赵某和钱某也应当被起 AB项,甲利用网络散布恐怖信息,属于利用网络 诉,只是要不要和孙某一起的问题。如果赵某、孙某 实施犯罪,应当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 都被法定不起诉了,对孙某一个人起诉即可,选项中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 无需再说“单独”了。 犯罪地可以包括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 关于C项,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还有漏罪的,原 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 审地法院、服刑地法院和犯罪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故 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 C 项说只能在服刑地管辖是错误的。需要区分,如果 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由服刑地法院管辖。 时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本案中, 关于D项,孙某、赵某、钱某于1996年实施共同 甲在A市家中通过网络散布B市某地铁站将发生恐怖 犯罪,且孙某属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形,本案应当将孙 袭击的不实信息,A市属于犯罪地,也属于居住地,A 某、赵某、钱某一并移送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而不能 市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此外,B 市民众系通过电 仅将孙某一人移送至某市中级法院。是故,D项错误。 脑或者手机等终端了解信息、遭受侵害,B市属于“被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 B 市也属于犯罪地,B 市公 【答案】ABCD 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是故,AB项正确。 【20180135】 CD项,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取证或者查询 甲、乙为中国人,居住在A市,两人一同前往日 犯罪信息、资料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协查并 本留学。在留学期间,甲伙同外国人丙绑架了乙,并 反馈。本案中,B 市公安机关可以请求 A 市公安机关 以此要挟乙的家属赎金。案发后,甲和丙在中国B市 协助调查取证,A市公安机关应当提供协助,CD项正 进入中国国境,并居住C市。乙从D市入境。本案中, 确。 对甲和该外国人的犯罪行为,哪一法院没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A.A市法院 【答案】ABCD B.B市法院 【20190105】 C.C市法院 1996年,孙某、赵某、钱某三人在某市A区故意 D.D市法院 伤害李某致李某死亡,A 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8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特殊管辖的内容。《刑诉解 年2月和12月赵某和钱某分别到案,后因证据不足, 释》第8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公安机关释放了赵某和钱某,二人一直在A区务工。 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2018年7月孙某因在某市B区抢劫被捕,后被判处无 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 期徒刑并在某市B区服刑,服刑期间发现其和赵某、 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9条规定:“外国人在中 钱某在1996年的共同伤害案,经过侦查,检察院对赵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 某、钱某、孙某审查起诉,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 A.对赵某应当法定不起诉 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 B.对钱某应当法定不起诉 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是中国 C.孙某只能由服刑地法院审判 人甲与另一外国人对中国人乙实施的犯罪,因此,对 D.若孙某数罪并罚可能被判处死刑,应将孙某单 甲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有 B 市法院、A 市法院。对 独移送到中院审理 该外国人犯罪而言,有权管辖的法院有B市法院、C市 【解析】 法院以及A市法院。综上,本题答案为D。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和管辖,难度较高。 【答案】D 本题的破解关键在于,孙某、赵某、钱某于1996 【20170224】 年实施犯罪被立案侦查,这意味着对三人无需计算追 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 1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 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 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 规定,由于甲一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拘禁罪, 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而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因此全案由 的? 中院审理。A选项错误。 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 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 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高法解释》第2条规定, 【解析】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15 日内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本案 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 中的非法拘禁罪发生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 案件涉及王某不是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因此 B 区 中,因此A市和C市都是犯罪地,因此对非法拘禁案 法院不能裁定不予受理,A 项说法错误。 都有管辖权。B选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的管辖。 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宜行 根据《高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 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找最初连接点,即由该 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 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 他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是中院院长涉案,B 区法院 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涉及的故意杀人案是发 不宜管辖,应当请求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B 项正确。 生在公海捕鱼时的中国渔船上,案发后首泊于 M 市 B 回避针对的主体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市港口,因此B市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根据 员等,王某作为法院院长,并未参与到该案件的审理 此B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C选项正确, 过程中,不存在回避问题。C 项说法错误。 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是BC。 王某为中院院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但是不能 【答案】BC 要求中院及其下辖的法院法官整体回避,D 项说法错 【20140266】 误。 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 【答案】B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 【20160292】 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 确的? 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 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 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 续在县法院审理 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 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 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 审理 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 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 于A市靠岸后案发。 刑,可不同意移送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 A.故意杀人案和非法拘禁案应分别由中级法院和 察院 基层法院审理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B.A市和C市对非法拘禁案有管辖权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 C.B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 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 D.A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 上级人民法院管辖。《高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审判管辖。刑事诉讼中的 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 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范围,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特殊管 选项B错误。《高法解释》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 辖等内容。 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 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 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条的 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 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 人共同犯罪案件,由不同人民法院或者不同审判组织 徒刑、死刑的案件的一审由中院管辖。根据《高法解 分别审理的,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审判组织应当互相了 释》第15条的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 解共同犯罪被告人的审判情况,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 据此可知,对未成年被告人可分案处理,不予移送。 15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C、D正确。《高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 理、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 定,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 有关规定,其回避问题由院长决定。”因此B项错误。 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 C 项,复议的机关应为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原决 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 定机关而非上一级机关,C项错误。 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第3 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 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 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 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 检察院。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 D 项错 【答案】CD 误。 【20130265】 【答案】A 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 【20190106】 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 沈某为A省B市C区法院副院长,后调任B市中 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 级法院任B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沈某因 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 故意伤害邻居杨某被 C 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 C 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 区检察院向C区法院提起公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A.沈某应当在C区法院受审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杨某可以申请C区法院所有法官回避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C 区法院和 B 市中级法院应将案件层报 A 省高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级法院指定管辖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D.B市中级法院应指定C区法院以外的法院管辖 【解析】《刑诉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 【解析】 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 本题考查回避及管辖。 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A项,解题关键词是“沈某”、“C区”。沈某原 管辖。”《高法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针对或者主 系C区法院副院长,后调任B市中级法院任审委会专 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 包括用于实施 职委员。可见沈某身居领导岗位,存在影响案件公正 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 处理的可能,显然不适宜在C区法院受审,A项错误。 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及其管理者所 B 项,解题关键词是“所有法官回避”。我国没 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网络系 有整体回避制度,当事人可以申请认为与案件存在利 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 害关系的某一具体法官回避,但不能申请法院全体人 遭受损失地等。”故本题选ABCD。 员回避,B项错误。 【答案】ABCD C项,解题关键词是“层报A省”、“指定管辖”。 第三章 回避 沈某曾在C区法院和B市中级法院分别任领导职务, 【20200108】 显然由C区法院与B市中级法院(有可能成为本案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回避 二审法院)审理均不合适。本案应当在B市以外的法 的说法正确的是? 院审理才合适,能够跨市指定管辖的唯有A省高级法 A.陪审员和鉴定人都可成为回避的对象 院了,是故,C 区法院和 B 市中级法院应将案件层报 B.书记员和翻译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合 A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C项正确。 议庭成员的回避,由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D项,解题关键词是“B市中院”、“C区法院以 C.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外”。沈某曾在 B 市中级法院任领导职务,B 市中级 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的机关是作出驳回申请 法院不宜管辖。若案件由B市中级法院指定C区法院 回避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以外的法院管辖,则案件仍然没有脱离B市,若其他 D.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应当 区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沈某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 暂停对案件的侦查 引起二审,仍然会由B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显然可 【解析】 能影响司法公正。是故,本案不能由B市中级法院指 本题考察的是回避的对象与程序问题。 定管辖,D项错误。 A 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和第32 条的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 规定可知,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 【答案】C 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都是回避的对象,其中审判人员包 【20150268】 括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陪审员,故A项正确。 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 B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条规定:“法官助 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 1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 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 A.黄某 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见,辩护律师可向被 B.袁某 害人调查取证,而非律师的辩护人无权向被害人调查 C.袁某的儿子 取证,故A项的错误在于,小乙作为非律师辩护人, D.小付的父亲 无权向被害人丙核实案情。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辩护律 十一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回避的人员包括:当事人及 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 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本题中,黄某 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 是辩护人,袁某是当事人,袁某的儿子属于诉讼代理 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本题中,小乙 人,小付的父亲属于法定代理人,都有权要求回避。 作为非律师辩护人在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乙,需经法 【答案】ABCD 院同意,故B项正确。 【20130228】 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97 条规定“犯罪嫌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 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 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 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此条中的辩护人既包括辩护律 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师,还包括非律师的辩护人,故张律师和非律师辩护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 人小乙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C项正确。 当驳回申请 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 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 当驳回申请 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 为辩护人。”本题中,小乙不是律师,其不得在侦查阶 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段担任乙的辩护人,也就不得在侦查阶段会见乙,故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 D项不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BC 【解析】《高法解释》第35条第2款:“当事人及 【20200105】 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 胡某涉嫌参加恐怖活动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 侦查期间胡某委托刘某、马某作为其辩护人,关于胡 十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 某、马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申请复议。”回避申请的提出时间,法律并未加以限制, A.刘某、马某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 故B错误。对于回避决定,不可上诉,也不可以抗诉, 和委托书有权会见在押的胡某 故C错误。本题赵某的回避理由并非法定理由,因此 B.刘某、马某会见胡某时,可以就参加恐怖活动 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故D错误。但 的有关证据与胡某进行当面核实 需要指出的是,A答案也不严谨,应由法庭当庭驳回, C.看守所对于刘某、马某和胡某的往来信件,可 而非由法院院长当庭驳回。 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 【答案】A 信件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D.刘某、马某可以单独会见胡某 【20210107】 【解析】 甲和乙涉嫌共同诈骗丙,甲委托张律师担任其辩 本题主要考查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护人,乙委托其在检察院担任检察官的儿子小乙担任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危害 辩护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 A.张律师和小乙都可以向丙核实案情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 B.小乙在审判阶段会见乙,需经法院同意 可。故A项错误。 C.张律师和小乙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B 项,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人才可 D.小乙在侦查阶段可以会见乙 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故B项错误。 【解析】 C 项,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 A 项错误。本题考查辩护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的 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 区别。《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 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 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 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 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灭证据等情 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形的除外,故C项错误。 172022法考分科真题 D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辩护人的,辩 B.涉案人员只有到了审判阶段,法院才有义务为 护人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辩护律师可以 其提供法律援助 带1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故D项正确。 C.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 【答案】D 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20200112】 的律师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侦查阶段会见其辩护律师张某 D.被告人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 时,声称自己在讯问时被刑讯逼供。下列属于张某可 的,法院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采取的正确做法的是? 【解析】 A.可向检察院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 35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嫌疑 B.应向检察院提供涉嫌刑讯逼供的人员、时间、 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 地点、方式等材料 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C.可向检察院申请调阅讯问笔录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 D.检察院对于张某提出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不 为其提供辩护。因此A项错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答复,张某可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 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 【解析】 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 A 项,由《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及 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 其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 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 证据,故A项正确。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 B 项,由《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师为其提供辩护。涉案人员不是只有到审判阶段,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可知,犯罪嫌疑人被 院才有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综上可知,A、B、C项 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提供涉嫌 均错误。 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 【答案】D 索或者材料,故B项正确。 【20190107】 C 项,由《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职责的表述,正确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的规定可知.辩护律师自人 的是? 民检察院对于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 A.值班律师是法律援助的新发展,值班律师与辩 复制讯问笔录、提讯登记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侦查措施 护律师的权利义务一致 的法律文书等证据材料。因此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 B.值班律师有权提出量刑意见 无权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调阅讯问笔录,故C项错误。 C.值班律师属于刑事诉讼主体 D项,由《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第 D.值班律师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程序 42条可知,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认为办案机关及其工 适用建议 作人员的下列行为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 【解析】 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1)未依 本题考查值班律师制度。设置值班律师的目的是 法向律师履行告知、转达、通知和送达义务的;(2) 实现刑事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 办案机关认定律师不得担任辩护人,代理人的情形有 的新发展。申言之,除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了 误的;(3)对律师依法提出的申请,不接收,不答复 辩护人以及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了辩护人之外,国家 的;(4)依法应当许可律师提出的申请未许可的;(5) 保障其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享有律师帮助的权 依法应当听取律师的意见未听取的;(6)其他阻碍律 利。但是,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仅仅享有一定的法 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本题中,如果存在检察 律帮助权,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 院对于辩护律师依法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不答 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因 复的律师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故 而,A 项说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权利义务一致是错 D项正确。 误的。B 项中,既然值班律师可以对案件处理提出意 【答案】ABD 见,值班律师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 【20200115】 立功等量刑情节时,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意见属于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 “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的应有之意,B正确。D项, 的说法正确的是? 值班律师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程序适用建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 议,D正确。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此外,在我国,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刑事诉讼 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活动的国家专门机关及诉讼参与人。具言之,刑事诉 182022法考分科真题 讼活动中的国家专门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 C 项,解题关键词是“委托了辩护律师”、“之 关和审判机关。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 前”、“认罪认罚具结书”、“无效。”犯罪嫌疑人 与人。其中,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需要值班律师在场,主要目的 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 是保证犯罪嫌疑人签署文书的自愿性。既然系犯罪嫌 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疑人自愿签署,该文书自然具有法律效力。至于随后 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值班律师不是辩护 是否委托辩护人,不影响之前自愿签署的认罪认罚具 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更不属于国家专门机关,因 结书的效力。是故,C错误,虽然王某在审判阶段委托 而值班律师不是刑事诉讼主体。故而,C错误。 了辩护律师,王某之前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D。 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仍然有效。 【答案】BD D 项,解题关键词是“值班律师”、“申请取保 【20190108】 候审”。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 王某、李某因聚众斗殴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施,王某被逮捕羁押,值班律师可以帮其申请取保候 并被逮捕羁押于某县看守所,后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 审,D正确。 起诉。王某、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D。 没有为他们指派律师,某县看守所告知王某、李某有 【答案】BD 权约见值班律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90109】 A.同一名值班律师为王某提供法律帮助后,不可 下列关于值班律师的表述,正确的有? 以再为李某提供法律帮助 A.被害人有权申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B.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 B.在审判阶段,值班律师可以出庭进行辩论 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要求阅卷的,检察 C.值班律师提供程序选择建议主要是针对犯罪嫌 院应当允许 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等方面 C.在审判阶段,如果王某委托了辩护律师,王某 D.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可以对检察院提 之前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出的量刑建议提出意见 归于无效 【解析】 D.值班律师可以帮王某申请取保候审 本题考查值班律师的权利。 【解析】 A 项,解题关键词是“被害人”、“申请值班律 本题考查值班律师的权利。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 师”。我国确立值班律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为犯 不受制于辩护人的相关规定。值班律师的主要工作是 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值班律师仅为犯 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 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不会为其他诉讼参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与人提供法律服务。故A项说被害人有权申请值班律 A 项,解题关键词是“同一名值班律师”、“不 师提供帮助是错误的。 可以再为李某”。值班律师可以为同案犯提供法律帮 B项,解题关键词是“值班律师”、“可以出庭”。 助。首先,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无需遵守辩护人关 值班律师的定位是法律帮助者,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 于不得为两名以上同案犯或者关联犯提供辩护的规定。 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辅助性法律帮助,值班律师不是 其次,在看守所等单位派驻的值班律师一般人数有限, 辩护人,也无权出庭进行辩论,B错误。 而看守所中羁押的同案犯则可能不少,这一点在涉黑 C 项,解题关键词是“程序选择建议”、“认罪 犯罪、传销犯罪等案件中尤为明显。如果值班律师不 认罚”、“速裁程序”。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 得为同案犯提供法律帮助,将导致大量犯罪嫌疑人、 提供程序选择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而言,程序选择主 被告人无法获得律师帮助。最后,有考生担心值班律 要是指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如 师为同案犯提供法律帮助会不会帮助串供?可能性是 果认罪认罚会在程序上获得什么好处。因此,值班律 有的,但很低。值班律师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一般 师提供程序选择建议主要是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 不会轻易让自己“立于危墙之下”。是故,A错误,值 认罚,以及适用普通程序或者速裁程序等方面进行, 班律师可以为王某和李某提供法律帮助。 C正确。 B 项,解题关键词是“审查起诉阶段”、“值班 D项,解题关键词是“认罪认罚”、“值班律师”、 律师”、“阅卷”。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 “量刑建议提出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自检 值班律师可以对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提出意见供犯 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 罪嫌疑人、被告人参考,方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 材料,了解案情。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查阅案卷材 出是否认罪认罚的决定,D正确。 料提供便利。本项中,值班律师要求阅卷的,检察院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D。 应当允许,B正确。 【答案】CD 19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90110】 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涉嫌贩毒被A省B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律师乙 A.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 接受委托担任甲的辩护人。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 证据 现乙也可能涉嫌犯罪,关于对乙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 B.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可以查阅侦查机 正确的是? 关的起诉意见书 A.如乙涉嫌在B市D区逃税,可由B市公安局下 C.辩护律师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明 属D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的, B.如乙涉嫌协助甲转移赃款,可由B市公安局立 可以向检察院申请调取 案侦查 D.法院在开庭前7日给辩护律师送达起诉书副本, C.如乙涉嫌在B市D区伪造甲案证据,可由B市 辩护律师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出庭辩护 公安局下辖D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辩护律师在不同阶段的诉 D.如乙涉嫌在A省C市向甲案办案人员行贿,可 讼权利。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4款规定: 由C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 【解析】 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 本题考查辩护律师涉嫌犯罪的管辖问题,难度较 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 高。 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A项,解题关键词是“D区逃税”、“D区公安分 可见,辩护律师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向犯罪嫌 局立案”。甲涉嫌贩毒被A省B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疑人核实证据,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 乙是甲的辩护律师。此时,B 市公安机关的目的是侦 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 办甲的犯罪行为,乙的目的是保护甲的合法权益,换 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言之,B 市公安机关和乙处于“对抗”状态。此时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 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若由B市 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可见,辩护律师行使阅 公安机关及其下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对乙打击报 卷权的起始时间为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在 复的嫌疑。需要注意的是,B 市公安机关及其下辖公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不享有阅卷权,在侦查终结前不 安机关不能立案侦查的前提是,乙实施的是“干扰诉 能查阅起诉意见书,故B选项错误。需要指出的是, 讼活动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在A项中,乙涉 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不享有阅卷权,但是按照《六机 嫌逃税,这与甲案没有任何关联,不属于干扰诉讼活 关规定》第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可以向 动的行为,因此犯罪地D区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 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A正确。 具体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当时己查明的该 B项,解题关键词是“协助甲转移赃款”、“B市 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 公安局立案”。《刑诉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 措施的情况以及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 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人认为 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 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 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 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 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 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据 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 此,C 选项正确。D.选项,《律师法》第 32 条第 2款 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 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 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因此,B 市 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 公安机关及其下辖公安机关均无管辖权,B 错误。同 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 理,C错误。 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D项,解题关键词是“C市”、“向甲案办案人员 据此,辩护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只有三种情形:一是委 行贿”、“C市公安局立案”。如乙涉嫌在 A 省C 市 托事项违法;二是委托人利用辩护律师提供的服务从 向甲案办案人员行贿,乙涉嫌行贿罪,根据《监察法》 事违法活动的;三是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 的相关规定,行贿罪应当属于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要事实的。本案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故辩护律 故而乙应当由C市或者C市下辖的监察机关监管,而 师无权拒绝辩护。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不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错误。 【答案】C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 【20180145】 【答案】A 张某涉嫌诈骗罪被甲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人 【20180143】 员在3日内讯问了张某两次,但只在第二次讯问时才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下 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亲友等人担任辩护人。张某遂 202022法考分科真题 委托了王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王律师向甲县公安局提 【20170225】 出了会见张某以及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请求。关于本 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 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 A.甲县公安局在第二次讯问张某时告知其有权委 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 托辩护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对于王律师的会见请求,甲县公安局批准其会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见张某并派员在场,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表现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 C.甲县公安局告知张某有权委托亲友担任辩护人, 情况告知钱乙 充分保障了张某的辩护权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若甲县公安局以妨碍侦查为由拒绝告知王律师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 本案的有关情况,则侵犯了王律师的诉讼权利 审理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辩护的内容。A、C 选项,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 《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2款规定:“犯罪嫌疑 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 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钱乙是钱甲的非律 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 师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钱乙可以为钱 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 甲申请取保候审。 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公安 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 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 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 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 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 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 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 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钱乙不具有 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 律师身份,在侦查阶段不得担任钱甲的辩护人,公安 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机关也无须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其要求。”据此,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时就应当告 选项C错误。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检察人员讯 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而且在侦查阶段,只 问犯罪嫌疑人时辩护律师在场。 能委托律师而不得委托非律师的人员担任辩护人,故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551条第一款规定, A、C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2、 对分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 3 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 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同一 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 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审理。故检察院对钱甲 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 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是“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而不是“可并案审理”。 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 【答案】A 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 【20160225】 事先通知看守所。”本案只是普通的诈骗案,辩护律 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 师仅凭三证即可要求会见,无须批准。此外,《刑事诉 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 讼法》第39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 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 护人 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不被监听”包括办案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 机关不得派员在场。据此,B选项错误。D.选项,《刑 护人 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 护人 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 【解析】根据《高法解释》第 41 条第 2 款的规 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因此,了解案件有 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 关情况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 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案件有关情况,故D选项正 系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据此, 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时,奇谋可以 【答案】D 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A选项错误。 根据《高法解释》第43条第2款的规定,一名辩 212022法考分科真题 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 影响诉讼进程的重要力量,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 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法律只是禁止一 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 名辩护人同时担任两名以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选项B错误。有效辩护原则的内容之一是,允许 的辩护人,并没有禁止都是律师的夫妻二人担任同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B选项错误。 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 根据《高法解释》第43条第1款的规定,一名被 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据此可知, 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齐某和洪某可以 有效辩护原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整个诉讼过程,并不 同时接受委托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C 选项 是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 错误。 选项C正确。有效辩护原则要求犯罪嫌疑人、被 根据《高法解释》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审判人 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 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 有充分的辩护权。 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 选项D正确。根据有效辩护原则,国家应当保障 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本案中齐某已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 辞职,不属于任职情况,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 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选项正确。 【答案】ACD 【答案】D 【20130229】 【20160227】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 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并被 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 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法是正确的?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 差的证据 某辩护人 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 的证据 护人 【解析】本题考查了辩护人的义务之一特定证据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 展示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辩护 辩护人 人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证据仅限于 【解析】基于利害关系的考虑,在共同犯罪案件 以下三类: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 中,我国法律对辩护人的辩护设定限制性条款。《高法 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 解释》第43条第二款:“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 据,对于辩护律师收集到的其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 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 证据,不是必须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本题中只有 的被告人辩护。”故本题选A。 C 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需要告 【答案】A 知公安机关、检察院,C选项正确。 【20130238】 【答案】C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 【20150269】 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 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 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 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 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 当准许拒绝辩护 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 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 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 【解析】《高法解释》第311条规定:“被告人在 原则 一个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人一般不得超过两次。被告 【解析】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 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 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 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 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 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 选项A正确。有效辩护原则有助于强化辩方成为 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 222022法考 分科真题 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 【答案】ABCD 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 【20210109】 继续进行。”故A正确。BD均错误。“重新开庭后,被 顾某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在第一次讯问时拒 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 不认罪,侦查人员第二次讯问顾某时,采用殴打、威 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 胁等方式获得顾某的有罪供述。此后的两次讯问中顾 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 某均作出了与第二次相同的有罪供述。下列关于顾某 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 供述的说法正确的是: 故C错误,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本题 A.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阶段讯问顾某时,告知顾 选择A。 某诉讼权利及认罪的法律后果,由此获得的与侦查阶 【答案】A 段相同的有罪供述可作为定案根据 第五章 刑事证据 B.庭前会议中,检察院可主动撤回侦查人员第二 【20210108】 次讯问顾某所得的有罪供述 甲盗窃乙收藏的一批限量版黑胶唱片,侦查机关 C.庭前会议中,法院可排除第三、四次讯问所得 从甲的住处缴获被盗的黑胶唱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供述 A.乙家防盗门上的划痕是原始证据 D.法院在审判阶段排除侦查阶段的重复性有罪供 B.丢失的黑胶唱片清单是实物证据 述,应在判决书中写明理由 C.丢失的黑胶唱片是间接证据 【解析】 D.侦查阶段询问证人的录音录像是传闻证据 A 项正确。本题考查重复性供述排除规则、非法 【解析】 证据排除的程序。《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 A 项正确。本题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和传闻证据 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 规则。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 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 证据材料,是原始证据。凡是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 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 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一) 证据。A项的划痕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 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 属于原始证据,该项正确。 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 B 项正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 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 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 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二)审查逮捕、 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 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 见辨认笔录。凡是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 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自愿供述的。”由此可见,A项中的重复性供述符合该 是实物证据。本题B项的清单是书面文件,表现为实 条第(二)项的规定,不需要排除,该项正确。 物的形式,属于实物证据,该项正确。 B项正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C 项正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 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 可以决定撤回有关证据,撤回的证据,没有新的理由, 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 不得在庭审中出示。”故B项正确。 就是说,某一项证据的内容,无须经过推理过程,即 C项错误。《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可以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及其 所实施。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 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按照法律规 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本 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召开庭前 题C项的唱片是物证,其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 会议。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出示有关证据材料等方式, 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有针对性地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法院 属于间接证据,该项正确。 可以核实情况,听取意见。”由此可见,法院不得在庭 D 项正确。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 前会议中排除非法证据,故C项错误。 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 D项正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证据收 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 集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结论,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 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传闻证据包括庭外的陈述和庭上 并说明理由。”故D项表述正确。 的转述两种,D项的录音录像属于证人在庭外的陈述,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三项。 属于传闻证据,该项正确。 【答案】ABD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四项。 23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210110】 闻证据。故B项正确。 李某和张某抢劫,下列关于该案证据种类的说法, C项正确。《高法解释》第91条第3款规定:“经 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 A.张某说,李某之前还实施过盗窃,张某的陈述 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 是供述 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本题中,甲的妻子的 B.李某说,抢劫是张某策划的,李某的陈述是辩 庭前的证言若真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故C项正 解 确。 C.李某说,我与张某一起去抢劫,李某的陈述是 D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59条第2款规定:“法 供述 庭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的,发问顺序由审判长根据案 D.李某说,在抢劫中张某拿走了一半的钱,该陈 件情况确定。”故D项的错误在于,对甲的妻子询问的 述是证人证言 顺序,是由审判长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而不是应当由 【解析】 公诉人、被害人依次发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项错误。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犯罪嫌疑 BC两项。 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 【答案】BC 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 【20210112】 通常称为口供。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 下列关于证据运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 A.甲涉嫌爆炸,其身份证上的年龄已满12周岁, 本题A项中,李某之前实施的盗窃与张某无关,所以, 但还有证据表明其未满12周岁,应以其身份证上的年 张某的该陈述对李某盗窃而言,是张某的证人证言。 龄为准 该项不正确。 B.乙涉嫌故意杀人,侦查机关对乙进行四次讯问, B项正确。B项中李某的陈述可证明张某罪轻,属 第二次采取了刑讯逼供,之后乙的两次供述不得作为 于张某的辩解。该项正确。 定案根据 C 项正确,李某的陈述,是李某承认抢劫的有罪 C.丙涉嫌盗窃,在搜查过程中扣押的赃物,未附 供述,该项正确。 笔录或者清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D 项错误。李某的陈述能证明李某罪轻,属于李 D.某价格评估部门出具的价格认定书经查证属实, 某的辩解,而不是证人证言。该项不正确。综上,本 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解析】 【答案】BC A项错误。本题考查证据排除和认定问题。《高法 【20210111】 解释》第146条规定:“审查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 涉嫌盗窃,甲将盗窃的犯罪事实告诉其妻子。法 时或者审判时是否达到相应法定责任年龄,应当根据 院依职权通知甲的妻子出庭作证,甲的妻子在法庭上 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文件、学籍卡、人口普查登记、 讲述了甲盗窃的过程。下列关于该案的表述,正确的 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证明被告人已 是: 满十二周岁、十四周岁、十六周岁、十八周岁或者不 A.甲的妻子没有作证的义务 满七十五周岁的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 B.甲的妻子在法庭上的证言是直接证据和传闻证 的认定。本题A项中,在认定被告人的年龄的证据有 据 矛盾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即认定被告 C.甲的妻子若不出庭作证,其庭前的证言也可能 人不满12周岁。该项错误。 作为定案根据 B项错误。《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D.在法庭上,应由公诉人先对甲的妻子发问,接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 着由被害人对甲的妻子发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 【解析】 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 A 项错误。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证据的理论分 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一) 类、事证据规则。《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 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 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 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 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 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 人,不能作证人。”本题A项中的甲的妻子知道案情, 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二)审查逮捕、 有义务作证,该项表述不正确。 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 B 项正确。甲的妻子的证言能直接肯定甲实施犯 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罪,是直接证据。传闻证据包括“庭外的陈述”和“庭 自愿供述的。”本题 B 项中乙的最后两次供述若是受 上的转述”,甲的妻子在法庭上转述甲的陈述,属于传 到第二次讯问中刑讯逼供影响而作出的,才应当排除。 242022法考分科真题 故B项错误。 提取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笔录,记录案由、对象、内 C项错误。《高法解释》第86条第1款规定:“在 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 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 并附电子数据清单,注明类别、文件格式、完整性校 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 验值等,由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签 作为定案的根据。”故C项只有达到“不能证明赃物来 名或者盖章;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无法签名或 源的”的程度,该赃物才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该项 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由见证人签名或 错误。 者盖章。有条件的,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故C D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100 条规定:“因无鉴 项正确 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指派、聘 D 项错误。该选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全程录 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 像,而是“有条件的,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关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前款规定的报告的审查与认定, 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 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具报 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 告的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有关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 据。”本题D项中,价格认定书属于有专门知识的人出 证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 具的报告,若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该项正确。 人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像。针对同一现场多个计算机信息系统收集、提取电 【答案】D 子数据的,可以由一名见证人见证。”可见,D项的另 【20210116】 一个错误在于,见证人在场存在例外情形。 甲涉嫌集资诈骗多人,被K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公安机关收集了该案相关的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 【答案】C 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10119】 A.公安机关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电子数据,不得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冯某放任企业排污,造 作为定案的根据 成重大环境污染,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留置。下列 B.发现电子数据存在篡改痕迹,应当先确认是否 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属于瑕疵证据 A.环保局在行政执法中询问污染企业所做的询问 C.侦查人员检查甲的手机银行,应制作检查笔录 笔录不能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 和清单 B.检察院应对冯某职行为造成环境损害承担举证 D.侦查人员在调取电子数据时,应当有见证人在 责任 场并全程录像 C.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可对监察机关的留置进行监 【解析】 督 A项错误。本题考查电子数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D.监察机告知冯某在移送检察院后认罪认罚可从 《高法解释》第113条规定:“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 宽处理 程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 【解析】 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 A项正确。本题考查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 的根据:(一)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二)笔录或者 证明责任、证明对象、检察院与监察机关的关系、认 清单上没有调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 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 提供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三)对电子数据的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 名称、类别、格式等注明不清的;(四)有其他瑕疵的。” 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 本题A项的电子数据符合该条第(一)项的情形,属 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本题 A 项中的环保局制作的 于瑕疵证据,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询问笔录不属于该条中的四种证据,不能作为刑事诉 故A项错误。 讼中的证据使用。该项正确。 B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114 条规定:“电子数 B 项正确。因为冯某的渎职行为造成环境损害, 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 属于冯某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属于对其定罪的事实, 系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二)有增加、删 检察院应当证明该要件事实,故B项正确。 除、修改等情形,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三)其他 C 项错误。依据《监察法》第 4 条第 2 款规定: 无法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情形。”本题 B 项中的电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 子数据若存在篡改痕迹。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该项 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不正确。 可见,检察院不得对监察机关的留置进行监督。故 C C项正确。《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 项不正确。 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收集、 D项错误。依据《监察法》第31条的规定,涉嫌 252022法考分科真题 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具有法定情形之 B.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 C.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证人的证言 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 D.经过剪切的视听资料 的建议。由此可见,监察机关调查期间,被调查人认 【解析】 罪认罚,即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而不是在移送检察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90条规定:“下列证据 院后才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故D项不正确。综上, 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当事人的陈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两项。 述;(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AB 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 【20200110】 的证言;(3)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 王老太今年 65 岁,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根深蒂 的证人陈述的证言;(4)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 固,得知其儿媳妇产下一名女婴后,一直想抱孙子的 数据;(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王老太趁儿媳午睡之时,将女婴偷出投入村头小河之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B、D 项证据都需要其他证据 中,女婴溺水而亡。对于王老太杀婴一案,下列事实 补强其证明力,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必提出证据证明的是?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A.王老太今年65岁的年龄 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 B.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 C.女婴不会游泳 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 D.王老太和检察机关都没有异议的杀婴基本犯罪 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 事实 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 【解析】《刑事诉讼规则》第401条规定:“在法 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1)为 因此C项正确。 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3)法律、法规的 【答案】C 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 【20200125】 事实”B项属于上述规定的第3项,C项属于上述规定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的第1 项,A、D 项属于需要证明的对象,故 B、C项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 正确。 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答案】BC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 【20200113】 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A.甲故意伤害案中,辩护人提交了甲不在案发现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 场的证据,其对该事项承担证明责任 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 B.乙侵占案中,乙提交了被侵占的财产是属于自 以排除 己占有的证据,其对该事项承担证明责任 【解析】 C.丙故意杀人案中,丙提出排除在看守所之外讯 A、B 项,《刑事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法庭审 问所获得的供述,检察院对侦查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承 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6条规定的 担证明责任 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 D.丁因盗窃戊的财物,被提起公诉,戊对被盗窃 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 的财物归其所有承担证明责任 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 【解析】 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 我国法律规定下,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首先是控 关线索或者材料。”据此可知,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诉机关和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即公诉案件中的公 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 诉人和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刑事诉讼法》第51条 启动。当事人等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 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 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因此A、B项正确。 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 C项,《刑事诉讼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在对 承担。”A 项中的辩护人、B 项中的被告人、D 项中的 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 被害人都不需要承担责任,故A、B、D项均错误。 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因此 C 项正 【答案】ABD 确。 【20200117】 D项,《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于经过法 下列哪些证据不需要补强其证明力? 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56条规定的以 A.当事人陈述 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62022法考分科真题 据此可知,在两种条件下可以排除非法证据:第一, 当排除,C正确。 能确认有非法情形;第二,不能排除非法情形的存在。 D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若不能证明”、“应 因此D顼错误。 当排除”。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没有能力证明是否存 【答案】D 在非法取证行为,应当由公诉人承担侦查人员取证合 【20190111】 法性的证明责任,若公诉人无法证明,使法官确认存 甲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某县公 在非法取证行为或者不能排除存在非法取证可能性的, 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拘留羁押于某县看守所。在刑事 法院应当依法排除相关证据。因此,D正确。 拘留期间,甲受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申请排除非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D。 法证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BCD A.在拘留期间,甲只能向某县公安机关申请排除 【20190112】 非法证据 下列关于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说法,正确的有? B.甲只能说清遭受殴打的时间,但无法说清侦查 A.戴某因涉嫌逃税罪在某县法院受审,税务稽查 人员的姓名,甲属于提供了相关的线索 部门在查办戴某逃税时制作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C.甲被殴打后作出了有罪供述,甲有权申请排除 使用 因遭受殴打出于恐惧作出的与该有罪供述相同的后续 B.赵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供述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吴某时,忘了让吴某在证言笔录上 D.若甲在审判阶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法庭开展 核对签名,待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侦查人员让吴某 调查,检察院若不能证明取证合法性,应当排除相关 在证言笔录上补充签名,该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 证据 据 【解析】 C.李某因涉嫌抢夺罪在某县法院受审,法官发现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侦查人员收集被抢财物时没有制作笔录和清单,无法 是历年考试的必考重点。 证明财物来源,遂要求侦查人员对相关证据进行补正 A项,解题关键词是“拘留”、“向某县公安”。 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在侦查阶段,能够进行非法取证的是侦查人员,如果 D.韩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某县法院 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无异于 受审,法官发现侦查人员提取的韩某编制的计算机病 “与虎谋皮”,非法证据能被排除的可能性很小。因 毒有被篡改的痕迹,遂将该电子数据依法排除 此,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向法律监督机关, 【解析】 即检察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在我国,为了防范在诉 本题综合考查证据的审查判断。 讼活动中出现侵犯人权现象,检察院在看守所中设有 A 项,解题关键词是“税务稽查部门”、“可以 驻看守所检察室,犯罪嫌疑人若遭受了非法取证行为, 作为证据”。行政机关收集的实物证据在刑事诉讼活 可以随时向本所检察室的检察官申诉、控告。因此, 动中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但收集的言词证据,譬 A错误,甲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如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供述等,在刑事诉讼活动 B项,解题关键词是“无法说清”、“姓名”。一 中需要侦查人员重新收集、固定。本题中,税务稽查 般来说,犯罪嫌疑人遭受刑讯逼供后,很难拿出遭受 部门属于行政执法单位,收集的证言不能在刑事诉讼 刑讯逼供的证据。譬如殴打后伤口已经痊愈或者不让 诉讼活动中直接作为证据使用,A错误。 吃饭,犯罪嫌疑人该怎样证明自己曾遭受过殴打?该 B 项,解题关键词是“证人吴某”、“忘了”、 怎样证明是侦查人员不让自己吃饭而不是自己绝食? “核对”。证人没有在证言笔录上签名,相当于没有 因此,犯罪嫌疑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只要能够提 对证言进行核对,该证言笔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此 出相关的线索或者材料即可。本题中,甲不能说清殴 时,证据已经排除,不存在再进行补正或者解释的可 打的人员(假设对甲蒙面殴打或指使陌生人殴打),但 能。本题中,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吴某时,忘了让吴某 可以说清遭受殴打的时间,相关部门就可以审查该时 在证言笔录上核对签名,该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间段有没有讯问的录音录像来确认是否存在非法取证 侦查人员在审判阶段让吴某在证言笔录上补充签名无 行为,甲虽未能提供遭受殴打的证据,但属于提供了 法恢复该证言的证据能力,B错误。 相关的线索,B正确。 C 项,解题关键词是“没有制作笔录和清单”、 C项,解题关键词是“后续供述”。侦查阶段,侦 “无法证明财物来源”、“补正”、“合理解释”。 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进行多次讯问。若对犯罪 物证、书证的收集,如果缺失笔录或者清单,无法查 嫌疑人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因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 清来源,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本题中,法官发现侦查 而违背意愿作出有罪供述,在后续讯问中,犯罪嫌疑 人员收集被抢财物时没有制作笔录和清单,无法证明 人在这种恐惧的支配下,又作出了内容基本相同的 财物来源,该财物应当被依法排除,不能允许重新进 “重复供述”,应依法排除。是故,甲的重复供述应 行补正或者解释。是故,C错误。 272022法考分科真题 D项,解题关键词是“病毒”、“篡改”。对于电 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不承担 子数据,需要保持完整性、真实性,因此,只要电子 举证责任,D项错误。 数据出现被篡改、修改、新增、删除等改变,不能证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明其真实性的,应当依法排除。简言之即“一改就死”。 【答案】B 本题中,侦查人员提取的韩某编制的计算机病毒有被 【20190114】 篡改的痕迹,如此必然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法官依 下列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需要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 法排除该证据是合法的,D正确。 有?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A.公诉人 【答案】D B.自诉人 【20190113】 C.自诉案件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 下列关于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表述,正确的 D.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有? 【解析】 A.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辩护人发现案发 本题考查证明责任分配原理。 时被告人在外地的证据,应当向法庭承担被告人不在 在我国公诉案件中,一般而言,公诉人承担证明 犯罪现场的证明责任 责任,被告人及辩护人不承担证明责任。只是在少数 B.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遭受刑 持有型犯罪中,由被告人承担一定的提出证据的责任, 讯逼供并向法庭提供了被打掉牙的X光片,检察院应 但主要的证明责任仍由公诉人承担。因此,A正确。 当向法庭承担侦查机关没有对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的 在我国自诉案件中,主要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 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一般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被 C.被告人申请法庭排除自己的供述,声称在羁押 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但如果被告人提出了反诉,此 期间,侦查人员将自己带出看守所进行讯问并实施了 时被告人即拥有类似于自诉人的地位,具有诉讼主张, 刑讯逼供,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承担自己遭受刑讯逼供 应当承担证明责任,是故,BC均正确。 的证明责任 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奉行谁主张、谁 D.自诉人向法院起诉被告人犯侵占罪,被告人提 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一般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出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承 人承担证明责任。因此,D正确。 担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证明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解析】 【答案】ABCD 本题考查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理。证明责任,是 【20180176】 指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在无法证明其主张时应当承担 张某涉嫌抢劫罪被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 不利诉讼后果的责任。至于其分配,在公诉案件中, 阶段收集到以下证据,其中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 一般而言,证明责任专属于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 定案依据的证据有哪些? 不承担证明责任。 A.侦查人员陈某与李某对张某采用强光持续照射 A 项,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属于公诉案 眼睛的方式进行讯问获取了张某的供述,之后,二人 件,应当由公诉人承担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换言 再次对张某进行合法讯问,张某作出了与第一次供述 之,若公诉人无法证明被告人有罪,应当承担不利诉 相同的供述 讼后果,即法庭会判决被告人无罪。本案中,辩护人 B.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威胁张某,称若不如实供述, 发现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有义务告知办案机关,但 就将张某逃税漏税的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张某遂作 不能因此认为应当由辩护人承担证明责任。换言之, 出了承认抢劫的供述 被告人是否在犯罪现场以及是否实施了强奸行为应当 C.侦查人员在凌晨抓获张某后对其连夜审讯至天 由公诉人证明,即便辩护人无法证明被告人不在犯罪 亮而获得的张某的供述 现场,若公诉人也无法证明被告人在犯罪现场,证明 D.侦查人员对张某非法拘禁,张某因害怕而作出 失败的不利后果应当由公诉人承担而非辩护人承担, 的有罪供述 即法院会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裁判。因此,A 项说由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2017 辩护人承担被告人不在场的证明责任是错误的。 年 6 月 27 日“两院三部”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 BC项,在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中,应当由公诉人 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属 证明取证合法性,被告人及辩护人无需承担证明责任, 于2018年新増法律法规,本题的考查体现了新増法律 是故,B项说由检察院承担证明责任正确,C项说由被 法规必有考题的规律。A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 告人承担证明责任错误。 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 D项,《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 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 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 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 282022法考分科真题 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据此,要排除一 列情形除外:(1)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 个年幼的人作证的资格,必须还得符合"不能辨别是非、 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 不能正确表达"才行。在本案中,虽然 4 岁的小刘年 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 幼,但其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符合其智力水平, 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 因此可以作为证人,其证言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A选 的;(2)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 项正确。B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58条规定:“为 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 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 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据此,A选项中张某 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 的两次供述都应当予以排除,A选项正确。B选项,《关 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据此,不管年 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龄大小,只要是被害人,都是辨认的主体。B 选项正 第3条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 确。C.选项,《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 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 题的规定》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 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当予以排除。”B 选项中虽然采取了威胁的方法,但 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主持辨认的侦查人 该威胁未达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的程度,故张某的供述 员少于2人的;(2)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 不排除,B选项不正确。C.选项,《关于建立健全防范 的具体特征的;(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 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8条规定:“采用 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 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 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4)辨认记录过于 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 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5)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 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 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 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 的真实情况的。”根据该条第2款第(3)项,C选项 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据此,疲 错误。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1款规定: 劳审讯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需要指出的是,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据此, 连夜审讯至天亮要构成疲劳审讯,必须以该犯罪嫌疑 尽管小杨的母亲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但其也有作证的 人在白天被抓获的为前提。C 选项中,犯罪嫌疑人是 义务,其证言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故D选项错误。 在凌晨被抓获的,立即讯问并审讯至天亮并不属于疲 综上,本题答案为A、B。 劳审讯,故C选项不正确。D.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 【答案】答案:AB 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 【20170226】 “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 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D选 A.传闻证据规则 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D。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答案】AD C.关联性规则 【20180177】 D.意见证据规则 某幼儿园老师甲因4岁的小朋友小杨午休期间吵 【解析】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 闹而用针扎了他。同是4岁的小刘目睹了小杨被针扎 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证明 的过程。小刘放学后把小杨被老师针扎的事情告诉了 力的有无及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 自己妈妈。小刘妈妈随即报警。甲因涉嫌犯罪被公安 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 机关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格。从内容上看,证据规则包括两类:一类是调整证 A.因小刘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符合其智力 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 水平,其证言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另一类是调整 B.4 岁的小杨作为被害人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甲进 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行辨认 因此,本题答案为C。 C.由于小杨的辨认笔录没有见证人的签名,该辨 【答案】C 认笔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20170270】 D.小杨的母亲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 作为定案的依据 正确的?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了证人的资格、证据的审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 查判断以及辨认等知识点。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 明主体 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 292022法考 分科真题 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C.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据,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解析】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 D.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他 诉讼当事人。选项 A 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选项 B 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中的反诉人(即反诉案件中的自诉人)都是当事人, 【解析】选项A正确。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既有 是证明主体。选项C中的警察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 另外两名女生被害的经过,也有自己被害的经过。因 不是证明主体。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 此,既属于被害人陈述也属于证人证言。 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 选项B错误。补强证据要求有独立的来源,许某 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 的证言来自于甲,因此不能作为甲陈述的补强证据。 其他诉讼参与人。证明主体包括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 选项C错误。传闻证据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 当事人,因此,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无法定理由,任 【答案】ABD 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 【20170292】 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甲的证言是转述从别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 人那里听到的情况,因而属于传闻证据。但是,在我 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 国,如果该证据具有真实性,是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 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 据的。 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143条规定,下列证 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 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1、 刑3年和1年。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 A.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 B.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 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2、与被 清单是书证 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 C.甲将部分销赃所得 10 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 于被告人的证言。本法条中并没有涉及到年幼。因此 是物证 D选项说法不正确。 D.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 【答案】A 材照片是物证 【20160229】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物证与书证的区分。物证 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 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指 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 以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 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 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选项A中的侦查机关制作的 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 失窃药材清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 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录,不是书证。选项B和选项C中均是以记载的内容 的? 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都属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于书证。选项D中在法庭上出示的照片,是以内容证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明案件真实情况,因而属于书证。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 【答案】B 证据也应排除 【20170296】 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 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甲向 不予排除 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查人 【解析】本题考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物证、 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 书证排除的条件。 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生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6 条第 1 款的规定,物 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亵的 证、书证应当予以排除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 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杨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可能严重影响 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许 司法公正;三是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只是符 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 合其中条件之一,不能予以排除,据此,A选项和B选 正确的是? 项均错误。 A.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 在西方国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排除以非法 也是证人证言 方法收集的证据,而且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 证据为 B.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陈 线索进一步收集到的证据,后者被称为“毒树之果” 述的补强证据 理论。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把非法证据 302022法考分科真题 排除规则写入了法典,并在第 56 条中明确规定了排 持有论。需要指出的是,此两类案件中说服责任仍然 除的范围,然而,对于“毒树之果”是否排除则没有 由控方承担。据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任何规定。也就是说,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以非法 【答案】D 取得的证据为线索进一步衍生的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 【20160267】 不排除。C 选项错误。 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虽然 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报警称甲驾车撞倒乙。急救中, 非法取证,但能够做出合理解释的,证据不予排除。 乙曾短暂清醒并告诉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医生将 本题中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 此话告知警察,并称从甲送乙入院时的神态看,甲应 不予排除。D 选项正确。 该就是肇事者。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答案】D 的? 【20160230】 A.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 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下列 性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属于直接证 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 据 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C.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辆 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举 撞倒,属于传来证据 证”的法则确定 D.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属于符合一般生活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 经验的推断性证言,可作为定案依据 D.非法持有枪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责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了证据的属性和证据的分 任 类。证据的属性又称为证据的特点,按照我国学界的 【解析】本题考查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刑事 主流观点,证据的属性包括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又称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 客观性又称为真实性,是指证据所表达的内容或证据 过程中,由控辩双方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 事实是客观存在,不以办案人员的意志为转移,不是 责任,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 主观想象、臆断或虚构的。根据《高法解释》第 88 条 规定的要求,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在刑事 第二款的规定,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 诉讼中,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证明责任的 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 分配主要依据是无罪推定的要求以及被告人的特殊地 合事实的除外。本案中,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 位之考虑。该原则主张任何人在未经法院生效判决确 是根据其所看到的甲送乙如愿时的神态看的,不属于 定为有罪之前均应推定无罪,而推翻这项推定的责任 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的情形,属于推断性的证言,不得 在控诉方,如果控诉方不能举出证据并达到法定的证 作为定案依据。D 选项错误。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 明要求,被告人将被判无罪。据此,在公诉案件中, 性,是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上的内在联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处于控方的地位,检 系性,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关联性最常见的表现为 察机关(其代表为公诉人)负有向法庭提出证据证明 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甲 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自诉案件中收集证明被告人有罪 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本身不存在任何因果关 的证据的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被告人无论在公诉案件 系,二者不具有关联性,A 选项正确。证据的分类是 中还是在自诉案件中都不负举证责任,即不承担提出 理论上按照不同的标准将刑事证据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据此,A 选项和 B 选项均 这种划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 错误。 可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凡来自原始出处,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包括提供证据的责任和说 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即通常所讲的一 服责任。提供证据责任,又称推进诉讼的责任,是指 手证据,就是原始证据。通过转手、摘抄、复制、转 在诉讼中控辩双方提出某项证据使某一问题成为争议 述而来的证据,即通常所讲的二手证据、三手证据, 点的责任,这是一种控辩双方都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就是传来证据。本题中,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 说服责任是指由控方提供证据说服裁判者裁判己方主 知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这是转述自乙的陈述,属于 张为真的责任。在一般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举证权 传来证据,C 选项正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 利,但无举证责任,无论是提供证据的责任还是说服 证明关系的不同,可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责任均由控方承担。但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以及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 非法持有型犯罪的案件中,存在控方负证明责任的例 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外情形。在该两类案件中,被告人要承担提出证据的 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 责任,即提出证据证明财产差额部分的来源或者其持 据。在理解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 有是合法的,否则差额部分或持有以非法所得或非法 点:第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跟原始证据 312022法考分科真题 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没有关系,不能将直接证据与原始 法院的审理有五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 证据等同起来;第二,直接证据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 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 与否定的直接证据。肯定性的直接证据的内容必须同 判;(6)影响执行的事实,例如,《刑事诉讼法》第265 时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并能指出谁是实施者这两个要 条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条件规定;(7)其他需要证 素;否定性直接证据只要一项证据足以否定上述两个 明的程序事实。 要素中的任意一个,就是否定性直接证据。本案中, 此外,最高检《规则》第401条规定:“在法庭审 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不能指出谁是实施 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1)为一般 者,因此不是直接证据,B 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 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 确答案是 AC。 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3) 【答案】AC 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 【20160269】 所应当知晓的事实;(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程序事实;(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6)自然规律 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 或者定律”。据此,A选项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 的事实 正当利益属于犯罪构成事实,需要证明,应当选;B选 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 项中被告人亲属代为退赃的事实属于量刑事实,也需 C.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的 要证明,应当选。C选项,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 事实 检材是否被污染的事实”属于“证据事实”,对于该 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 证据本身是否真实,需要进行审查判断,而不需要用 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 其他证据进行证明,因此不是证明对象,因此C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D 选项属于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属于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又称待证事实,主要是指公安 免证事实,不是证明的对象。本题答案是 AB。 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予 【答案】AB 以证明的事实情况。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刑 【20150223】 事证明对象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公安部《规定》 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第 65 条对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范围做了规定,《高 的? 法解释》第 64 条对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范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 围也做了规定。具体而言,刑事证明对象的范围包括 位出具 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其中,实体法事实包括: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 (1)犯罪事实是否存在;(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身份情况(包括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是否有前科、住址等);(3) 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4)犯罪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 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包括是否已满14 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 周岁,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 为定案根据 己行为的时候涉嫌犯罪的行为);(5)犯罪嫌疑人、被 【解析】选项A错误。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均为 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6)犯罪嫌疑人、 自然人提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鉴 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时间、 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 地点、手段、后果和其他情节;(7)是否为共同犯罪 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8)作为从重、从轻、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 减轻 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理由的事实;(9)有无《刑事 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 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0) 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 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并非所有的程序事实都 的人,不能作证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 需要证明,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程序事实包括: 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鉴定人员不但要求有完全行为 (1)关于管辖的事实;(2)关于回避的事实;(3)耽 能力,还要求有专业资质。据此可知,生理上、精神 误诉讼期限是否有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而生理上有缺 的事实;(4)影响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例如,犯罪 陷的人也可能作为鉴定人,例如,某鉴定人是哑人但 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是否是正在怀孕、 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做出鉴定意见。 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将涉及是否能采取逮捕这一强 选项 C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 制措施;(5)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例如,《刑事诉讼 一、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 法》第23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 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 322022法考分科真题 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 处属于无罪证据。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 选项D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甲转卖电脑时 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 出具的现金收条,仅能证明甲存在出卖电脑的事实, 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 但对电脑的来源等事实无法证明。 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答案】C 据。据此可知,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证人等没有必要出 【20150226】 庭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无须出庭。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证人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 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 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 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其他证据印 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 其庭前证言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 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 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 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 酒”的证言 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 【解析】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 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 是书面传闻证据,即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 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 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 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 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二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 的根据。 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 【答案】D 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 【20150225】 定犯罪事实的根据,这就是传闻证据规则。 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 选项A错误。专家辅助人就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 可以认为是协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质证, 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 不属于传闻证据。 于直接证据? 选项B正确。根据传闻证据规则,证人证言必须 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 当庭陈述,没有当庭陈述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 指纹 据。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 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本题中,乙没有当 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 庭陈述,乙的证人证言属于传闻证据。 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 选项C错误。丙所作的说明是在法庭上就自己亲 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属于传闻证据。 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 选项D错误。丁的证人证言是在法庭上陈述的, 【解析】原始证据是指来自原始出处,直接来源 是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是向法庭转述他从 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即第一手材料。传来证据是 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不属于传闻证据。 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 【答案】B 源获得的证据材料。 【20140227】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件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 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关系 选项A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在乙储物柜的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只能证明甲接触过该储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 物柜,但不能证明甲存在盗窃行为。 小 选项B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丙偶然拍下的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但不能证明甲拿走的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关联性也称 是乙的电脑,也不能直接证明该行为属于盗窃。 为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 选项C属于原始证据、直接证据。丁的证言属于 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反之,与本案 第一手材料,属于直接证据,同时丁的证言可以直接 无关的事实或材料,都不能成为刑事证据。(1)关联 证明该电脑为甲所有,所以,甲的行为不是盗窃,此 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 332022法考分科真题 或者强加的联系,而是根源于证据事实同案件事实之 性,其具有独立的来源,是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 间的客观联系。(2)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形式是 具有证据能力。 多种多样,十分复杂的。其中最常见的是因果联系, 【答案】D 即证据事实是犯罪的原因或结果的事实;其次是与犯 【20140293】 罪相关的空间、时间、条件、方法、手段的事实。它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 们或者反映犯罪的动机,或者反映犯罪的手段,或者 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 反映犯罪过程和实施犯罪的环境、条件,或者反映犯 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 罪后果,还有反映犯罪事实不存在或犯罪并非犯罪嫌 确的是? 疑人、被告人所为等。(3)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证明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 力的原因。所谓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 得作为定案证据 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 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 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 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 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 也较大。选项A“仅指”表述绝对。 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选项B错误。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仅仅具备关 【解析】选项A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联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具备合法性和客观性。 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辨认经过和结果, 选项D错误。类似行为是否具有关联性应当先判 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 断该行为与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联系。英美证据法 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据此可 一般认为,被告人在其他场合的某一行为与他在当前 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像不是强制性规定,只是在必 场合的类似行为通常没有关联性。 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像。选项A的说法于法无 【答案】C 据。 【20140228】 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关于办理死刑案 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 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办理死刑案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件证据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侦查机关组织的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 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 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 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 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 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 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解析】补强证据,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 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五)辨认中给辨认 的证据。一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件有重要意义的证 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第三十条第二款 据,称为“主证据。”而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 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 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条件:(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补强证 (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二)没有向 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3)补强 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 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补强证据与补强对象之间 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 不能重叠。 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 选项A错误。同步录像是讯问过程的影像记载, 章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 和讯问过程属于同一来源,无法担保补强对象的真实 (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 性。 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选项B不 选项B错误。侦查人员出具的说明材料不属于《刑 属于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的法定情形。选项 C 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之列,故不具有证据 违反上述规定第二款(二)项,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 能力。 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 选项C错误。该项表述中所获取的证据源自于被 用。选项D对应上述规定第二款第(五)项,通过有 告人的供述,并不存在独立的来源。 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 选项D正确。该书证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与被害人 以作为证据使用。 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做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 【答案】D 34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30268】 C两项分别属于上述第(2)和(1)项的情形,系法院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 可以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当选。 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 《高法解释》第170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 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 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 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二) 脚离地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三)被告人被羁押的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 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四) 进来” 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本题的B和D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 项分别属于上述第(二)和(四)项的情形,系法院 你关进来” 应当立即释放但也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故 【解析】《刑诉法》第56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 B、D两项当选。 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两项。 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答案】BD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对证 【20210114】 人不可采用威胁手段,故D排除。《解释》第123条规 关于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 定:“采用下列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 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排除:(一)采用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故A必须排除。刑诉法 C.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修改将原来的威胁、引诱、欺骗用“等”字概括,意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即一般性的威胁、引诱和欺骗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再排 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除,故B不排除。 【解析】 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 AD,但根据 2017 年出台的 《高法解释》第169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 定》第三条: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 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 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 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 养人。”A项中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和B项中 予以排除。C选项也应当排除。 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的情形均属于“可以变更” 【答案】AD 而非“必须变更”的情形,故A项和B项均正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高法解释》第170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 【20210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法院应当立即释放但也可以 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 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二) 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其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 怀有身孕 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三)被告人被羁押的 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四) 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直接适用此法 C.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重 条,可知CD两项分别属第(四)、(二)项规定的应当 疾病 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 故C、D两项不符合题意。 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 【答案】AB 期限内审结 【20200118】 【解析】 在甲县居住的雷某在乙县自驾游期间因涉嫌危险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变更和解除。《高法解释》第 驾驶罪被乙县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 169 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说法是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1)患有严重疾病、生 A.因为雷某涉嫌的是危险驾驶罪,所以对其不适 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用逮捕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本题的A和 B.如乙县公安机关决定对雷某取保候审,可以要 352022法考分科真题 求雷某不得离开乙县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变化,相应调整强制 C.如乙县公安机关决定对雷某取保候审,可以要 措施的适用种类。譬如可以从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 求雷某上交驾驶证件、身份证 审,从拘留变更为逮捕,从逮捕变更为释放等。本题 D.乙县公安机关拘留雷某后,至迟不超过24小时 中,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逮捕措施变更为释放, 应当将雷某送看守所羁押 体现了可变性原则,C正确。 【解析】 D项,必要性是指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谦抑、谨慎, A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 避免强制措施的滥用。本题中,为了方便讯问而逮捕 79条第3款(现第81条第3款)的解释,对于被取 属于强制措施的滥用。因为,通过拘传、取保候审、 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 监视居住等措施都可以实现方便讯问的目的,而为了 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 方便讯问即采用最严重的逮捕措施有违强制措施的必 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予以逮捕,因此对于雷某并 要性原则,D正确。 不适用逮捕。因此A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CD。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被取 【答案】ACD 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 【20190116】 县。本题中的雷某是在甲县居住,故B项错误。 张三系某恐怖组织成员,意图在A区某商场放火, C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公安 张三联络家住A区的李四协助实施,李四在为张三购 机关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的人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 买汽油等放火工具时被 A 区公安局抓获。A 区公安机 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但不包括身份证,故C项错 关经过侦查发现,李四犯罪情节轻微,属于从犯,不 误。 需要拘留或者逮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D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的规定,拘留 A.李四构成放火罪(未遂) 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 B.李四只能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24小时,故D项正确。 C.A 区公安机关若认为在李四家中监视居住,可 【答案】D 能会导致张三逃跑,有碍侦查,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 【20190115】 批准,可以在指定居所对李四监视居住 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性质,表述正确的有? D.由于李四在A区有固定住处,对李四不可以在 A.对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体现了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制措施的法定性原则 【解析】 B.对在住处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发现可能妨 本题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结合出题,体现了未来 碍侦查而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现了比例原则 的出题趋势,即将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监察法、行政 C.侦查阶段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 法等综合考查,难度较高。 降低,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体现了变更性原则 AB项,李四帮助张三购买汽油等用于恐怖活动的 D.检察院为了更方便讯问犯罪嫌疑人而批准逮捕 犯罪工具,属于“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危险物 违反了必要性原则 品或者其他工具的”情形,可以构成准备实施恐怖活 【解析】 动罪。同时,张三意图实施放火,李四协助张三放火 本题考查强制措施的特征,难度适中。 并在购买犯罪工具的犯罪预备阶段时被抓,李四又构 A 项,适用强制措施需要具有法定性,对不符合 成放火罪的预备状态。这意味着,李四的一个行为同 强制措施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适用。 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竞合犯,应当依照处罚较重 在我国,逮捕必须具备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和危险性 的规定定罪处罚。是故,A项错误,李四不属于未遂状 条件,若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不得适用 态。B项错误,李四属于竞合犯,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 逮捕措施,A正确。 况在放火罪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之间从一重罪处, B 项,比例原则指的是适用何种强制措施需要与 不能说只能构成某一罪。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成正比。譬如,对 CD项,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处,原则上应当 于涉嫌比较轻微的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取保 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恐怖活 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而对于涉嫌比较严重的故意杀人 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会有碍侦查,经过上一级公 罪犯罪嫌疑人,较为适宜适用逮捕。本题中,对犯罪 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本案中, 嫌疑人适用监视居住,不论在住处监视居住还是在指 李四虽然在A区有家,在李四涉嫌恐怖活动犯罪,且 定居所监视居住,都属于监视居住措施,这没有体现 在家中监视居住可能导致同案犯逃跑,若经过A区公 出不同强制措施之间的选择适用,也没有体现出强制 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对李四在指定居 措施的比例性原则,B错误。 所监视居住。是故,本题C项正确,D项错误。 C 项,变更性是指可以根据案情发展情况或者犯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 36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C 居住,对李某未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起诉到法院后, 【20190117】 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5年,钱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 严某以零食夹藏毒品的方式将100克甲基苯丙胺 3年,孙某免予刑事处罚,李某无罪。一审判决下来之 自A区邮寄至李某在 B区的住所。由李某卖给吸食人 后,检察院对本案提起抗诉。 宋某,交易中宋某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关于本案 法院对他们四人强制措施的变更,正确的是? 的侦查,正确的是? A.对赵某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 A.B区公安机关赴 A区抓捕严某时应当通知A区 B.对钱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公安机关协助抓捕严某 C.对孙某变更为取保候审或释放 B.B 区公安机关在没有取得拘留证的情况下对李 D.对李某应当予以释放 某先行拘留,2日后书面通知其家属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强制措施的变更。《刑诉解 C.B区公安机关对李某的住处进行查封 释》第170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 D.即使李某有固定住处,B 区公安机关仍然可以 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 对李某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变更强制措施:(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 【解析】 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本题综合考查强制措施与侦查措施,难度适中。 的;(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 A项,解题关键词是“赴A区”、“应当通知”。 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3)被告人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通知被抓捕人所在地的 被羁押的时间己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 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故B区公安 限的;(4)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机关赴 A区抓捕严某时,应当通知A区公安机关协助 本案中,赵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属于“应 抓捕,A正确。 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故A选项错误。钱某被判 B项,解题关键词是“先行拘留”、“2日后”。 处缓刑,法院应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故B选项 首先,对李某先行拘留合法。拘留一般需要持有拘留 正确。孙某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应当在宣判后 证实施,但公安机关对于正在实施犯罪的现行犯,可 立即释放,故C选项错误。李某被判无罪,法院应当 以无证先行拘留。本案中,李某将毒品卖给吸食人宋 在宣判后立即释放,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 某,公安机关在交易中将宋某与李某抓获,此时李某 为B、D。 属于正在实施犯罪的现行犯,可以先行拘留。其次, 【答案】BD 2 日后书面通知李某家属不合法。公安机关应当在拘 【20170227】 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李某的家属。当然并不绝对,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察 如果:(1)客观上无法通知,或者(2)李某涉嫌危害 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 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 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案中,李某涉嫌贩毒,不存在上述不通知家属的例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外情形,因此公安机关在将李某拘留2日后书面通知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李某家属不合法。综上,B项前半句正确,后半句不正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 确,综合评价为不正确。 情况 C项,解题关键词是“住处”、“查封”。公安机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长 关若认为李某的住处可能隐藏毒品,与犯罪事实相关, 批准 有权进行查封并对相关物品进行扣押。C正确。 【解析】选项 A 错误。根据《高检规则》第 575 D 项,解题关键词是“有固定住处”、“指定居 条之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 所”。监视居住原则上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执行, 办理。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或者犯罪嫌疑人涉嫌 选项B错误。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 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4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 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 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但 的居所执行。本案中,李某有固定住处,而且李某涉 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除外。 嫌贩毒,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本案并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以 公安机关只能在李某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D项错误。 公开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C。 选项C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 【答案】AC 件规定(试行)》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 【20180174】 必要性审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审查犯罪嫌疑 赵某、钱某、孙某与李某四人涉嫌共同抢劫被立 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二) 案侦查。侦查期间,赵某和钱某被逮捕,孙某被监视 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 372022法考分科真题 意见;(三)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 捕是正确的,但先行拘留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而不 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四)听取现阶段办 是法院。 案机关的意见;(五)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人民 的意见;(六)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 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 况。C选项符合第四项规定。 对于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 选项D错误。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 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 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2条的规定:对于无理由 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或者经人民检察院审查 选项D正确。《高检规则》第575条:负责捕诉的 后未提供新的证明材料或者没有新的理由而在此申请 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的,由检察官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本 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 题中,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检察官就可以决 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 定,无需检察长批准。 施。因此,法院决定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以主动 【答案】C 启动对乙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70271】 【答案】ACD 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下列哪 【20160231】 些情形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 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伤,甲被刑事拘留期 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拘 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甲 留 取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下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罪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 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先 B.不得与乙接触 行拘留 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 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 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 【解析】本题考查了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的法 【解析】变更性原则是指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 定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71条的规定,被取 随着诉讼的进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案件情况的 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包 变化及时变更或解除。选项A和选项C属于强制措施 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的变更。D 项属于强制措施的解除。都符合强制措施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 适用的变更性原则的要求。选项B中只是改变了取保 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 候审的保证方式,并没有改变强制措施种类或者解除 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 强制措施。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D.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答案】ACD 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 【2017027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的酌定义务包括以下一项或 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审。本案提起公 者多项:(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 诉后,法院认为对甲可继续适用取保候审,乙因有伪 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造证据的行为而应予逮捕。对于法院适用强制措施,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存。据此,本题中A、B、D选项属于被取保候审人应 A.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当遵守的酌定义务,C 选项为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 B.决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 法定义务。C选项为正确答案。 C.逮捕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答案】C D.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押 【20160232】 必要性审查 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 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 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 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 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 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而且,公安司法机关 部门办理 可以根据案情对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进行变更。 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 人的意见 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 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故B项中法院决定逮 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 382022法考分科真题 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 根据《高法解释》第170条的规定,被逮捕的被 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 【解析】本题考查了当年新增法律法规《人民检 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第一审人民法 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内容。 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体现了新增法律法规必考的规律。 的;(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 《高检规则》第575条: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 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三)被 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 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 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期期限的;(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 综上所述,选项A、C属于“可以”变更的情形,选项 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 B、D属于“应当”变更的情形。本题答案为B、D。 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负 【答案】BD 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收到有关材料或者发现不需要 【20160293】 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 甲、乙(户籍地均为 M省 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 诉的部门。据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 注册于 A 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 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A 选项错误。根据《人 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 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14 首泊于 M省 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 A市。从 条的规定,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 B市起航后,在途经 M省 C市航行至 A市过程中,甲因 开审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 A市 的案件除外。本案是涉嫌猥亵儿童案,涉及个人隐私, 靠岸后案发。 不应当公开审查。B选项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 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7、11条的规定,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 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审查既可以依申请 通知甲的家属 进行审查,也可以依职权进行审查。C选项正确。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试行)》第 18 条第 11 项的规定,经羁押必要性审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 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 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拘留和逮捕的程序。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 《刑诉法》第85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 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而不是“应当”。D 选 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 项错误。 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答案】C 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 【20160270】 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 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上述规 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怀 定,拘留甲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该 有身孕 24 小时以拘留为标准,而不以送看守所羁押为标准。 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A选项错误。 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33条规定,对于有证据 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严 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重疾病 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异 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额,应当提请批准逮捕。 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审 本案中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且有证 期限内审结 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符合应当逮捕的条件,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逮捕的变更。逮捕只是一 B选项正确。 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28条的规定,对被拘留 被告人如果出现法定情形,应当予以变更或解除。 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C选项正 根据《高法解释》第169条的规定,被逮捕的被 确。 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0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 施:(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 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 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的唯一扶养人。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 392022法考分科真题 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案件的特殊情况 B.11 月 18 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 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 住措施的。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虽有证据证明乙 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参与故意杀害了丙,但乙生活已无法自理,符合监视 D.12 月 10 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 居住的条件,可监视居住,D 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审查 BCD。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答案】BCD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 【20150227】 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 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 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 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此可知, 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 10 月 14 日,检察院尚未批准逮捕王某,所以检察院 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 不需要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正确的? 选项B错误。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不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前提。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高检规则》第575条 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规定: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 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 的小区 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 【解析】《监察法》出台后,本题答案发生变化。 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 报复陷害罪应当由监察委立案调查,此类犯罪不会出 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 现侦查程序,因此本题的大前提不复存在。以下仅答 收到有关材料或者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 案忽略本罪名,仅探讨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据此可知, 选项A错误。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论在什么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均为负责捕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 诉的部门。本题受到新《高检规则》的影响,已无正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 确答案。 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 【答案】无答案 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保与保 【20140230】 证金保。 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 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 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 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 的? 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 元保证金 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机关保存。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 选项D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 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 一款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任 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据此可知,郭某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 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变动住址,但应当在二十四小时 决定 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条 【答案】C 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 【20150229】 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 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年 证与保证金保证。 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月17 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 月 5日被移送检察院 对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责令其提出一至 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名保证人:(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二)未成年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三)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被告人。 40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候审措施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 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 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 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选项D错误。《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2款规定:“提 六条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 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 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 专门账户。”可见,保证金不应由决定机关收取,而 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 是应当由执行机关收取,故 A 错误。第 67 条规定: 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 【答案】B 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 【20140231】 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误的? 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 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 少审前羁押 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 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 取取保候审的。”可见,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只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要采取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同样可以适用取保 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 候审,因此,B错误。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 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 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 羁押 交纳保证金。”可见,保证人和保证金不可同时适用,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应当遵 故C正确。第71条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 循必要性原则和相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只有在 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方能采取,若 故D错误。本题选C。 无必要,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故基于强制措施适 【答案】C 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20130267】 选项B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强制措施是 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 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罚性措施,即适用强制措施的 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 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九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 36 小时以后将其送 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 交看守所羁押 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 【解析】《高检规则》第28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据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 此可知,检察院只有建议权,无权直接释放或变更。 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 选项 D 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 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 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 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 (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五)犯罪嫌疑人认 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 罪认罚的;(六)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七)犯 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 或者监视居住。 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本题ABCD四选项 【答案】C 均符合本条规定,故本题答案为ABCD。 【20130231】 【答案】ABCD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20130269】 的? 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 法的规定? 行的专门账户 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 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检 412022法考分科真题 察院 B 项,解题关键词是“不予受理”。附带民事诉 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 讼赔偿物质损失,但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 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 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刑讯逼供,因此造 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视 成的物质损失只能通过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得到弥补, 居住的理由和处所 不允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甲妻提起附带民事 【解析】我国尚未明确赋予律师讯问在场权,故 诉讼,某县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合法的,B正确。 A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不选。《刑事诉讼法》 C 项,解题关键词是“甲对交警认罪”。行政机 第9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 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到的实物证据可以在刑事诉 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 讼活动中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行政机关收集到 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 的供述、陈述、证人证言等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活 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动中不能直接作为证据使用,需要侦查机关重新收集、 故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公安机关 固定。本题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是交警制作的讯 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 问笔录,属于行政证据,不能直接在刑事审判中作为 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证据使用,更谈不上成为定案根据。甲被移送某县公 故C错误,当选。《刑诉法》第75条规定:指定居所 安局刑警大队后,侦查人员对甲进行讯问,该讯问笔 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 录在刑事审判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是故,C错误。 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根 D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刑讯逼供”、 据这一规定,侦查机关必须将监视居住的情况通知嫌 “立案侦查”。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具有侦查、起诉、 疑人家属,但没有规定必须告知原因及处所。故D没 审判、监管职责)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非法拘 有违反法律规定,不当选。 禁、暴力取证等犯罪,检察院有权立案侦查。本题中, 【答案】BC 侦查人员利用职权对甲刑讯逼供,若检察院认为符合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立案标准,有权立案侦查,D正确。 【20190118】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D。 甲酒后驾车被某县交警拦截盘查,经过检测,甲 【答案】BD 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0毫克,属于醉酒驾车。 【20190119】 面对交警的盘问,甲承认喝了半瓶白酒。三日后,交 某化工厂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涉嫌犯罪, 警将甲移送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 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依法审 查,甲拒不认罪,侦查人员对甲进行了殴打,甲对犯 理。鉴于某化工厂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当地民众的公共 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随后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 利益,检察机关决定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某 提起公诉,甲的妻子认为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行为, 化工厂承担附带民事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下列表 A.第一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应当由污染环境、 述正确的是? 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 A.甲的妻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B.某县法院对甲妻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栽定不予 B.经过审理,法院作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后 受理 应当判令被告人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 C.公诉人提出甲对交警认罪的讯问笔录,可以作 C.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检察院可对附带民事公 为本案的定案根据 益诉讼的判决提起上诉 D.若某县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确实存在刑讯逼供 D.法院可以判令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行为且符合立案标准,有权立案侦查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从涉及 本题综合考查附带民事诉讼,证据审查判断和立 到的法条来说,本题 需要用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案管辖。 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A项,解题关键词是“甲的妻子”。一般来说,能 的解释》,属于超纲法条。从涉及到的考点来说,本题 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是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 考查检察院为社会公共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属于 的被害人自己。但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 常规考查。 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才可以提起 A项,解题关键词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 附带民事诉讼。本题中,甲遭受了刑讯逼供,但题目 级以上”。根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 中没有介绍甲是否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此时 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 甲的妻子作为甲的近亲属,还不能直接代甲提起附带 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 民事诉讼,故而A错误。 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本案刑事部分由 422022法考分科真题 某县法院审理,因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也应当由 【20160271】 某县法院审理,A错误。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 B 项,解题关键词是“向检察院交付”。对于检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 于本案,下列 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一般应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 A.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 出赔偿。但本案中,遭受损失的是当地广大民众、公 原告人 共利益,法院应当判令其向公益诉讼起诉人,即检察 B.甲、乙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对故 院交付赔偿款,该赔偿款当然不能由检察院据为已有, 意伤害丙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是应当上缴国库,用于整治、修复当地的环境污染。 C.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 是故,B正确 。 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C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上诉”。本案 D.如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准许并可作 中,检察院系公益诉讼起诉人,相当于附带民事诉讼 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原告人地位,对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不服,有权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内容。 上诉,C正确。 根据《高法解释》第175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 D 项,解题关键词是“赔礼道歉”。法院经过审 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 理可以判令某化工厂承担相应的附带民事责任,根据 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 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要求其停止损害, 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本案中,该化工厂严重污染环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 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可以判令其通过公开 第108条的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 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D正确。 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本案中被害人丙长期昏迷,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D。 丧失行为能力,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作为近亲属有 【答案】BCD 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选项正确。 【20170228】 根据《高法解释》第183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 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 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 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 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甲以滥用职权罪被 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 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据此,本案中,由于 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乙案发后潜逃,不在案,因此,乙不应列为附带民事 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诉讼被告人。B 选项把甲、乙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 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不 被告人的做法是不正确的。B选项不正确。 予受理 《高法解释》第192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 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 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 【解析】《高法解释》第17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 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 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 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 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 法申请国家赔偿。甲涉嫌滥用职权罪,该罪属于国家 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实施的犯罪。因此,A、B 丧葬费等费用。据此,C 选项中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 选项错误,C正确。 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并非犯罪行为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288条规定,下列公 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赔 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 偿范围,C选项正确。 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 《高法解释》第180条第2款规定:附带民事诉 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 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根据上 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 述规定,D 选项中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可以 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 准许,D选项中“应当准许”说法错误。被答案是AC。 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 【答案】AC 罪案件。甲涉嫌的犯罪属于渎职犯罪,因而不能适用 【20150230】 刑事和解程序。故乙和丙的近亲属不得与甲达成刑事 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 和解。 讼案件? 【答案】C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432022法考 分科真题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失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 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 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 情节考虑。据此可知,对手机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 致的物质损失 责令退赔,不可以就手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六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 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 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 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 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 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 【答案】D 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20130232】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 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 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于该 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A.不予受理 选项C、D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 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 施 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另外,对于非国家工 【解析】《高法解释》第189条规定:“人民法院 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搜查案,侵犯的是他人的隐私权, 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 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 【答案】B 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 【20140232】 的财产。”可见,法院可以受理诉前财产保全,A 错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 误。B正确。 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 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 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可见,C错误。“有 是正确的? 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 全措施。”D错误。故本题选B。 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B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五 【20130295】 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 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 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 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 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 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 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 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A.张一、李二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姊妹。据此可知,其祖父母不属于近亲属范围,不可 C.张一父母、王三 以作为原告。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选项B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解析】《高法解释》第180条:“附带民事诉讼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 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 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 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 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 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 44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算以及审查起诉特殊情形的处理。 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 A 选项正确。《高检规则》第18 条第2款规定: 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本案中由于张一是未成年 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人,所以张一的监护人,其父母负有赔偿义务。由于 还实施其他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 李二在开庭前死亡,所以其没有赔偿义务,但是其遗 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 产继承人父母有赔偿义务。王三在本案中属于未被追 民检察院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 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所以也有赔偿义务, 本题上,挪用公款案与重婚案均是田某一人实施的, 故本题应当选D。 属于一人犯数罪的情形,检察院可并案侦查。 【答案】D B选项错误。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51条规定, 第八章 期间、送达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 【20170229】 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并报 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16年9月21日一审宣判, 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其中,“另有重要罪行” 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 9 月 30 日将上诉书交给 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 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事务直至10 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本案中, 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日寄到法院。 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虽然重婚与挪用公款属于不同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的犯罪,但是重婚罪属于即可公诉也可自诉的案件, 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 不是重大犯罪,因此,不符合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某 的条件,不能重新计算。 时,上诉期间中止 C选项错误。根据最高检《规则》第366条规定, 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 负责捕诉的部门对于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起诉的 复 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情 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形的,应当退回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解析】A 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本案中,田某涉嫌的重婚案是由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 门进行侦查的,也是由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负 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 责捕诉的部门审查起诉的,发现田某不构成重婚,检 日起算。上诉抗诉期满之日判决、裁定生效。30 日当 察院的做法应当退回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建议撤销 天判决还没生效。A 项说法错误。 案件,而不是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BC 项:上诉期间不存在适用中止的情形;法定期 D 选项正确。根据《高法解释》第 1 条的规定, 间的耽误必须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所导致或者具备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 了其他正当的理由导致耽误期限。本题中,上诉书于 刑事案件,包括重婚案等,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自 10 月 8 日寄出,该上诉仍然有效,并没有耽误期限。 诉。本案中,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BC 项说法错误。 没有对重婚罪提起公诉,重婚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 D 项:期满之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 起自诉。 第一个工作日,上诉书 10 月 8 日寄出了,在上诉 【答案】AD 期内寄出,文书在途的时间不算在期限内,因此寄到 【注意】本题在《监察法》出台后,正确选项变 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D 项说法正确。 为了CD。A选项中检察院对于挪用公款已经没有了侦 【答案】D 查权,因此 A 选项错误。C 选项中,检察院原先对于 【20160266】 题目中重婚罪的处理办法是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 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 撤销案件。现在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 经上一级检察院的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项是正确的? 【20140233】 A.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查 A.重新计算期限包括公检法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 B.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自发现其涉嫌重婚之 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两种情况 日起重新计算 B.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在期满前已交邮的不算 C.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田某构成挪用公款而 过期,已交邮是指在期间届满前将上诉状或其他法律 不构成重婚,应当对重婚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文书递交邮局或投入邮筒内 D.如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重 C.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比如有关诉讼 婚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 文书材料在公检法之间传递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了并案管辖、期间特殊计 扣除 452022法考 分科真题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在羁押场所 【解析】《高法解释》第204条第三款规定:“收 以外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医治 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 的时间,应当从法定羁押期间内扣除 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 【解析】选项A错误。重新计算期限,是指由于 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 发生了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间归于无效,而 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 从新发生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间。仅适用于公检法的办 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 案期限,不适用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的情形。 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故本题答案为ACD。 选项B错误。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 【答案】ACD 交邮的,不算过期。上诉状或其他文件是否在法定期 限内交邮以当地邮局所盖邮戳为准,并非“递交邮局 第三编 立案、侦查、起诉 或投入邮筒内”的时间。 第一章 立案 选项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20210104】 第三款的规定,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有关 下列哪一案件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诉讼文书材料在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过程中的时间, A.某海警工作站站长刘某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询问 也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予以扣除。 证人苏某,对苏某进行殴打,致其重伤 选项D错误。该项表述的期间若从法定羁押期间 B.某县副县长张某隐瞒自己发热的事实参加打牌 内予以扣除,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之后量刑时折 并致使多人感染新冠肺炎 抵刑罚的期限便会减少,相比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保外 C.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某在办公大楼建设招标 就医期间计入服刑期限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 人明显不公。 D..警察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境外刺探国家情报 【答案】C 【解析】 【20130233】 选项A正确。本题考查立案管辖。《刑事诉讼法》 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第19条第1、2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 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 的非法拘林、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 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计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入执行刑期 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 208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侦查”本题A项中的刘某涉嫌暴力取证致人重伤,属 【解析】《刑诉法》第76条规定:“指定居所监 于检察院管辖的第一类案件,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 也可以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A项当选。 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 选项 B 错误。B 项中的张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 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故A错误。《刑诉法》第 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项不当选。 268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 选项C错误。依据《监察法》第11条的规定,监 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 察委员会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 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 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 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故BC正确。根 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本题C项中的周某涉嫌 据刑法规定,羁押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故D正确。 受贿罪,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该项不当选。 【答案】A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 【20130270】 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 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题D项中的王某 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 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该罪系危害国 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家安全的犯罪,属于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A.邀请见证人到场 该项不当选。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答案】A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20210115】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市和谐家园小区发生多起入室盗窃,被害人向甲 4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市公安局报案,下列哪些情形下,符合立案条件? 申请后3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 A.几家住户的门锁有被撬痕迹 政执法机关。”由此可见,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B.从某住户门口提取到陌生人指纹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但不 C.某住户被盗100元老年券 能申请复核。据此,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本题 D.某被盗单元的监控录像显示形迹可疑的陌生人 答案为C。 进人该单元,但看不清该人的面部特征 【答案】C 【解析】 【20170230】 本题考查立案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 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 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 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 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 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项是正确的? 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请复议。本题A、C、D三项均表明有盗窃的犯罪事实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立案条件当选。B 项则 通知书 并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不符合立案条件,不当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 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三项。 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 【答案】ACD 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 【20180134】 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张某发现甲企业在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于是向 A 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 县质量监督局举报。A 县质量监督局受理后经过调查 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 发现甲企业已经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将案件 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 移送给 A 县公安局立案侦查。A 县公安局审查后作出 议。因此,立案不需要知道遗弃婴儿的原因,只需要 不予立案的决定。关于张某与A县质量监督局的诉讼 符合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可。 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B错误。控告的主体只能是被害人,马某是 A.张某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 报案人,而非控告人,无权申请复议。 复议 选项C错误。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属于第 B.张某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 三人,不是被害人,只有被害人才可以进行控告。 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 C.A 县质量监督局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 安机关申请复议 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 D.A 县质量监督局可以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 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 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立案监督的内容。《公安部 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 规定》第179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 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以内向作出决 【答案】D 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 【20160233】 请后30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 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搡, 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 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立 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 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件, 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 30 日以内作出决 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权利, 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机关应当执行。”据此,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 A.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定不服的,可以先复议后复核。本案中,张某并不是 B.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复 控告人,因此不享有控告人的复议复核权。据此,A、 核 B选项错误。《公安部规定》第181条规定:“移送案 C.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 D.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3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 【解析】本题考查的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权利。 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 根据《高法解释》第1、317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 472022法考分科真题 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 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 监控等措施。据此,监听属于技术侦查措施。又根据 事自诉。如果被害人死亡而无法告诉的,其法定代理 公安部《规定》第 263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 人、近亲属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 甲侵犯乙的人身权利,且公安局已撤销案件,在乙已 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可见,监听只能在立案后才能 经死亡的情况下,乙的近亲属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自 采用。本案只是处于立案前的初查阶段,不能采取监 诉。同时,《刑事诉讼法》第101条和《高法解释》第 听措施。A 选项错误。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175 条第 1 款均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并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追 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 捕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5 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 条的规定,通缉的对象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 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 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有立案后才可能出现犯罪嫌疑 案被害人乙已经死亡,其近亲属有权直接向法院对甲 人,由此可见,通缉的适用前提必须是刑事案件已经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综上,D 选项正确。 被立案。本案只是处于立案前的初查阶段,还没立案, 法律并没有对撤销案件的救济作出明确规定,但 因此不能采取通缉措施。D 选项错误。本题的答案是 明确规定了对不立案的复议、复核权。根据公安部《规 BC。 定》第179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 【答案】BC 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 【20150232】 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 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 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对不 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 予立案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复核的主体仅限于控 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 告人,而不包括近亲属。以该规定为参照,撤销案件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的救济也不可能有近亲属。A、B 选项均错误。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 同上所述,法律没有对撤销案件的救济作出规定; 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同时,根据新《高检规则》,检察院立案监督部门为负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 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最高检《规则》第557条第 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1 款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 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 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第558条规定,人民 【解析】选项 A 错误。《高检规则》第 557 条规 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 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 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 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 应当根据事实、法律进行审查。综上,C选项错误。 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 【答案】D 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20160272】 受理并进行审查。 公安机关获知有多年吸毒史的王某近期可能从事 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 毒品制售活动,遂对其展开初步调查工作。关于这一 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 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 的? 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A.监听 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 B.查询王某的银行存款 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 C.询问王某 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D.通缉 选项C错误。本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普通刑事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进行初步调查可 案件,检察院无权直接立案侦查。只有对于公安机关 采取的措施。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74条的规定, 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 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 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 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根据上述规定,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 B选项与C选项正确,当选。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64条的规定,技术侦查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 482022法考分科真题 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 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批准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 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 【答案】D 内有效。本题D项的错误在于,监听措施“从批准决 【20130234】 定签发之日”而不是“立案时”起3个月以内有效。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 【答案】BC 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200124】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发现其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 骗所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选项 关侦查 正确的是?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 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 议公安机关立案 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检 合 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 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 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 合 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 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 【解析】 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 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本题选 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A。 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机关 【答案】A 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 第二章 侦查 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 【20210117】 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 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公安机关对吴 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 某和于某的电话进行监听。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 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 是? 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 A.监听获得的个人隐私不得用于该案的审判 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 B.监听获得的个人隐私与案件无关的必须及时销 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本 毁 题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依法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C.在对吴某和于某适用监听后,需要对与犯罪关 但是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巨额财产三分之二为诈骗所 联的周某适用监听,应重新报批准 得.三分之一为盗窃所得,而诈骗案件、盗窃案件依法 D.监听从立案时起3个月内有效 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于全案没有检察院可以管 【解析】 辖的内容,所以检察院不能再继续侦查,应将案件移 A项错误,B项正确。本题考查技术侦查。本题中 送公安机关。 的“监听”属于技术侦查措施。《刑事诉讼法》第152 【答案】D 条第 2 款规定:“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 【20190120】 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黄某涉嫌贩毒,而且居无定所,经常流窜作案。 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 一次黄某在A区某宾馆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宾馆服务 及时销毁。”本题中,监听获得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员小花看见,小花偷偷用手机拍下黄某长相后向公安 而不是不能用于该案的审判。故A项错误,B项正确。 机关报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C 项正确。《公安部规定》第 267 条规定:“采取 A.公安机关在初查时,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可以 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对象和期限执行。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 B.公安机关在初查时,可以对黄某实施监听 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 C.公安机关在初查时,可以对宾馆地形进行勘验 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本题C项中,在对吴 D.公安机关在初查时,可以扣押小花的手机提取 某和于某适用监听后,需要对与犯罪关联的周某适用 其中的黄某照片 监听,属于变更技术侦查适用对象,应重新办理批准 【解析】 手续。故C项正确。 本题考查立案中的初查。初查是侦查人员在立案 492022法考 分科真题 前对犯罪事实的初步了解和调查,在初查过程中,只 【20190122】 能适用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辨认等任意 张三系出租车司机,吸毒,为了满足需要便以贩 性措施,而不能适用讯间、查封、冻结、搜查、扣押、 养吸,经常贩卖少量毒品。某县公安机关侦查员李四 技术侦查、通缉等强制性措施。 伪装成买毒品的人与张三接触,表示希望购买毒品。 本题中,A项说初查时可以技术侦查,B项说初查 经过约定,张三开着出租车在指定地点与李四见面进 时可以监听,以及D项说初查时可以扣押都是错误的, 行交易。在交易时,张三被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表述 技侦、监听、扣押均属于强制性措施,初查时不能适 正确的是? 用。C 项说初查时可以勘验正确,因为勘验属于任意 A.李四隐匿身份与张三交易,属于诱人犯罪的不 性措施。 合法技术侦查措施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 B.某县公安机关在张三、李四交易时,可以实施 【答案】C 控制下交付 【20190121】 C.某县公安机关在张三、李四交易时,若实施控 下列关于技术侦查的表述,正确的有? 制下交付,应当经过某县公安机关局长决定 A.检察院可以对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 D.某县公安机关在交易现场先行拘留张三时,若 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实施技术侦查 认为其出租车内可能还藏有毒品,没有搜查证可以对 B.为了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 其出租车实施搜查 疑人,经过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 【解析】 术侦查措施 本题考查侦查行为中的技术侦查与搜查。 C.公安机关只能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A 项,侦查人员可以通过隐匿身份的方式实施技 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实施技 术侦查,替如卧底、化妆侦查、诱惑侦查等。但不论 术侦查 如何实施,不得诱人犯罪。需要注意,诱人犯罪指的 D.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 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意图,侦查人员通过各种方式 关的材料,应当保密 引诱犯罪嫌疑人产生犯意进而实施犯罪行为。如果犯 【解析】 罪嫌疑人本身有犯罪意图,侦查人员只是迎合犯罪意 本题考查侦查行为中的技术侦查。 图进而促使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则属于合法的 A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实施”。检察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的技侦行为。本案中,张三具有贩 院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 卖毒品的犯意,李四只是迎合其犯意促成交易,这不 犯罪案件,若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 属于诱人犯罪,A错误。 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可见,若没有经 BC项,控制下交付是指侦查机关发现了犯罪,可 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不能技侦。此外,检察院只能决定 以不当场抓获,而是对其加以充分的监控,让其在监 技侦,实施应当交由有关机关。因此A项说检察院直 控下继续实施,当犯罪行为又触及到其他有关犯罪嫌 接实施技侦是错误的。 疑人时,再将其捕获的侦查方法。简言之,就是为了 B项,解题关键词是“在逃"、“可以”。追捕被 实现更大的侦查利益,暂时对犯罪嫌疑人能抓却放, 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速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欲擒故纵。对于毒品犯罪,根据侦查需要,经县级以 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本案 B正确。 中,张三、李四交易毒品时,经过某县公安局局长决 C 项,解题关键词是“只能”。公安机关在立案 定,可以进行控制下交付,暂时允许交易而不惊动张 后,不仅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 三。显然,BC正确。 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可以采取技术侦 D项,搜查,原则上应当带有搜查证。但如果在执 查措施,对于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一般是 行逮捕或者拘留时,若出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 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也可以采取 证进行搜查。这里的紧急情况简单记忆就是:凶(随 技术侦查措施。因此C错误。 身携带凶器)(危险物品)隐匿(藏人或者藏物)。本 D项,解题关键词是“无关”、“应当保密”。通 案中,某县公安机关在先行拘留张三时,若认为其出 过技侦手段获取的材料,若涉三密(国家秘密、商业 租车内可能还藏有毒品,可以没有搜查证实施搜查, 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若与案件无关,应当销 D正确。 毁。因此,D项中侦查人员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D。 应当销毁,而非保密,D错误。 【答案】BCD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20180136】 【答案】B 赵某在甲省乙市贩卖毒品,张某为自己吸食而从 赵某处购买毒品。赵某涉嫌重大毒品犯罪被乙市公安 502022法考分科真题 局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D.张某所进行的检验属于勘验、检查的一种形式 A.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可对张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检验以及检验报告的性质。 查措施 A选项,《刑诉解释》第100条第1款规定:“因无鉴 B.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对赵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 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 的规定,指派、聘 措施,实施后三个月内发现须将技术侦查措施变更为 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 行动监控的技术侦查措施,需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据此,尽管检验人是具有专门知 C.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疑难,对赵某实施的通信 识的人,且接受聘请,但案件中检验人并非鉴定人的 监控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延长三个月,需要经过批准手 身份。故A选项错误。需要指出的是,《刑诉解释》第 续 87条第2款规定:“对前款规定的报告的审查与认定, D.若本案需要隐匿真实身份实施侦查,应报甲省 参照适用本节的 有关规定。”而该解释第98条规定: 公安厅负责人批准 “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技术侦查措施。A 选项, 据…(二)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 《公安部规定》第264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指 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由此可以推 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 知,检验人属于回避的对象。B选项,《刑诉解释》第 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 100 条第 3 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具报告的 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有关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据此,技术侦查 故B选项正确。C.选项,根据《刑诉解释》第100条 措施的适用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 第1款的规定,检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C选 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本案中,张某从赵某处购买毒 项正确。D.选项,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 品吸食,属于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对其可以 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查和检验的一 实施通信监控等技术侦查措施。A选项正确。B选项, 种侦查行为。二者的适用主体都只能是侦查人员,且 《公安部规定》第267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和尸体;而检查则是针对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活人的身体。而本案中的检验主体并非侦查人员,不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 属于勘验、检查的一种,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 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256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 答案为B。 手续。”据此,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应当重新办 【答案】BC 理批准手续。B选项正确。C选项,《公安部规定》第 【20170223】 266 条第 3 款规定:“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 1996 年 11 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 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 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 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 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 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 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 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故此,C 选项正 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确。D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71条第1款规定:“为 A.不得侦查本案 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据此,采取隐匿身份实施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侦查,只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即可,D选 【解析】本题主要考察核准追诉的含义。《关于办 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4条规 【答案】D 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 【20180142】 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 某建设工程公司总经理王某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 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 故罪被立案侦查。侦查机关聘请某省工程质量监督检 准追诉的案件在核准之前,侦查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 测中心进行检验,检验人张某出具的检验报告认为, 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 该建设工程公司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是 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关于本案,下列说法 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 正确的是? 求侦查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A.张某在本案中是鉴定人身份,属于应当回避的 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因 对象 此,在核准追诉之前可以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只是 B.经法院通知,张某需出庭作证 不能提起公诉。本题正确答案为B。 C.张某出具的检验报告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答案】B 51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70231】 查,应当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录像,并 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设备 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 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应当制作电子数据备份,对备 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 份进行检查;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且无法制作备份的, 房屋 应当注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选项B正确。 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器进行辨认 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规定,对侵入、非法控制 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辨认犯罪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无法 嫌疑人 直接展示的电子数据,应当附电子数据属性、功能等 【解析】A 项:辨认是指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 情况的说明。对数据统计量、数据同一性等问题,侦 时让被害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 查机关应当出具说明。因此,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 品、文件、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没有犯罪 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选 嫌疑人辨认被害人的规定,A 项说法错误。 项C正确。 B 项:辨认是指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时让被害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人、证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 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规定,电子数据的收集、 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因此,盗窃案中,犯 提取程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 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的房屋是符合法律规定 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 的,B 项说法正确。 定案的根据:(一)未以封存状态移送的;(二)笔录 C 项:几个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 或者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 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因此不能被害人和犯罪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三)对电子数据的名称、类 嫌疑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C 项说法错误。 别、格式等注明不清的;(四)有其他瑕疵的。因此, D 项:《高检规则》第226条规定:辨认时,应当 如果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 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 U 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选项 D 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 正确。 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答案】ABCD 照片不得少于十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 【20170273】 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因此,被害人在 4 张照片 在朱某危险驾驶案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查看 中辨认犯罪嫌疑人数量不符合法律规定,D 项说法错 了侦查机关录制的讯问同步录像。同步录像中的下列 误。 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答案】B A.后续讯问的侦查人员与首次讯问的侦查人员完 【20170269】 全不同 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 B.朱某请求自行书写供述,侦查人员予以拒绝 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 C.首次讯问时未告知朱某可聘请律师 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 D.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14个小时 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A 项:在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必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 2 人,法律没有规定讯问的侦查人员不得更换,因此 进行录像 A 选项的没有违法法律规定,A 项说法错误。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 B 项:《刑诉法》第122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 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 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 【解析】《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 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 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一款规定,收集、 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 提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 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B 选 应当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 项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B 项正确。 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本题中的U盘属于原始存储 C 项:《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 介质,应当扣押并制作笔录。选项A正确。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 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检 护人。首次讯问时未告知可聘请律师的,违法法律规 522022法考分科真题 定,C 项说法正确。 C 中所描述的情形不属于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 D 项: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伤风化的行为。因此,选项C正确。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80条第一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题目中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 没有说明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那么最长时间不得 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 超过 12 小时,说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 14 个小时违 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 反法律规定。D 项正确。 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 【答案】BCD 认等 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 【20170295】 关 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许某和杨某之间存 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甲向 在着利害关系,不能担任见证人 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查人 【答案】AC 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的经 【20160234】 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生乙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 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亵的 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 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杨 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许 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 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关于本案侦查措施,下列 4 套同类工具 选项正确的是? 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 A.经出示工作证件,侦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甲 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B.询问乙时,可由学校的其他老师在场并代行乙 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 的诉讼权利 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C.可通过侦查实验确定甲能否在其所描述的时间、 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地点看到杨某猥亵丙 【解析】本题考查了侦查行为之辨认。公安部《规 D.搜查杨某在学校内的宿舍时,可由许某在场担 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 任见证人 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 一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 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 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据此, 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题目 根据《高法解释》第105条的规定,辨认笔录不 中,学校属于现场,因此,经出示工作证件,侦查人 得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包括:(一)辨认不是在调查人 员可在学校询问甲。 员、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 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81 条第一款规 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 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 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 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 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五)辨认中给辨 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 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 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本题中 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 辨认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以及没有见证人在场不属于 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 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B选项和C选项错误。 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 【答案】A 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由此可知,只有到场的法 【20160235】 定代理人才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的诉讼权利。学校的其他老师属于其他合适成年人, 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本 不能代为行使乙的诉讼权利。 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35条第一、三款 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 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 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 并提起公诉 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选项 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 532022法考分科真题 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 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B选项当选。 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 《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 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 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 【解析】本题考查了审查起诉中特殊问题的处理。 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 A选项为错误的迷惑性选项,于法无据,不当选。 证据使用。根据上述规定,行政证据用作刑事证据仅 B 选项错在忽视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管辖的分 限于实物证据,C 选项中的询问笔录属于言词证据, 工。诈骗犯罪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检察院无 不能用作刑事证据,因此,不得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 权侦查,只有当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在 依据。C选项当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才可以自行补充侦查。B 选项错 根据《高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被害人陈述强 误。 制排除的情形包括:(1)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根据最高检《规则》第34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 (2)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3)询问聋、 院对已经退回监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 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 (4)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 罪事实,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 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本案中,侦查人员在办案场 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本案已经 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不属于 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发现甲曾实施了另一 上述情形,因此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D选项不当选。 起诈骗犯罪,对于新发现的诈骗犯罪应当移送公安机 本题答案为BC。 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甲乙共同实施的抢劫犯罪, 【答案】BC 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据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0160294】 【答案】D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 【20160268】 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 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 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 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 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 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 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 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 于A市靠岸后案发。 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 本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关于侦查措施,下列选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行 项正确的是: 为时的询问笔录 A.讯问甲的过程应当同步录音或录像 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 B.可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法拘禁 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案的被害人的陈述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审查判断。 C.在该船只上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邀请见证 《高法解释》第91条第3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 人在场 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 D.可查封该船只进一步收集证据 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侦查行为。根据公安部《规 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只有证人没有正当 定》第208条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理由拒不到庭且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 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 该证人证言才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如果证人有正当理 录音录像。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由于甲涉嫌故意杀 由拒不到庭,如证人是被告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 人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因此对甲进行讯问的过程 情形,或者虽然证人拒不到庭,但是法庭通过审查其 是“应当”同步录音录像,而不是“可以”,A 选项 证言笔录能够确认其证言的真实性的,该证人证言仍 正确。 然能够作为定案依据。A选项不当选。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02条和210条规定,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59条和60条的规 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均应当个别、分别 定,当事人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 进行,而不能同时进行。据此,B选项错误。 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当事人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9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 后,检察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对于经过 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 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刑诉法》第五十 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删除了应当邀请 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 见证人的规定,据此,C选项正确。 应当予以排除。根据上述规定,B 选项中因为公诉人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28条的规定,在侦查过 不能证明讯问合法,因此被告人的庭前供述应当予以 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 5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机 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 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书。据此,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 【答案】ACD 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20160295】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关 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 活动录像 情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 D.对电子数据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可 面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 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内,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 【解析】选项A错误。《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 机关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 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一款规 乙男提供了二人之前的网络聊天记录。关于这一 定,询(讯)问异地证人、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 网络聊天记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 A.属电子数据的一种 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询(讯)问并制作笔录。 B.必须随原始的聊天时使用的手机移送才能作为 选项B错误。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收集、提取 定案的依据 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封存原始 C.只有经甲女核实认可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 D.因不具有关联性而不得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依 态,由侦查人员、原始存储介质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据 持有人无法签名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电子数据以及电子数据的 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有条件的,侦查人员应当对 审查判断。证据的种类,也称证据的法定形式,是指 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法律规定的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 选项C错误。该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收集、提取 第50条第2款规定:“证据包括:(一) 物证;(二) 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笔录,记录案由、对象、内容,收 书证;(三) 证人证言;(四) 被害人陈述;(五) 犯 集、提取电子数据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电子 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 鉴定意见;(七) 数据的清单、规格、类别、文件格式、完整性校验值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 视听资 等,并由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的侦查人员签名或者盖 料、电子数据。”其中,电子数据是指以电子形式存 章。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当说明原因,有条件的, 在的、用作证据使用的一切材料及其派生物。具体来 应当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通过数据恢复、破解等方 说,在当今网络社会经常使用的电子邮件、电子数据 式获取被删除、隐藏或者加密的电子数据的,应当对 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 恢复、破解过程和方法作出说明。 名、域名、电子公告牌记录、电子资金划拨记录、网 选项D正确。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对电子数据 页等文件均属于电子数据。据此,A 选项正确。 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 根据《高法解释》第114条的规定,电子数据具 鉴定意见,或者由公安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系篡 【答案】D 改、伪造或者无法确定真伪的;(二)有增加、删除、 【20150228】 修改等情形,影响电子数据真实性的;(三)其他无法 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 保证电子数据真实性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网络聊 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 天记录不一定要提供原始的聊天记录,只要经审查确 是正确的? 定为真的,即可作为定案的依据,B 选项错误。电子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数据虽然需要经甲女核对,但甲女认可不是作为定案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依据的条件。只要经审查确定为真实的即可作为定案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 依据,C选项错误。 行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 上的联系性,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乙男提供的网络 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聊天记录与双方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具有客观联系, 【解析】选项A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对证明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具有关键作用,可以作 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紧急情况下, 为本案的定罪量刑依据,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是A。 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 【答案】A 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 【20150224】 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据此可知,先行拘留的, 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哪一 可以补办手续。 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 552022法考分科真题 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 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 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 送。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应当 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 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 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 【答案】ACD 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 【20140234】 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 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 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但是,拘留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 章某后,在 24 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因此对于这 24 的证明文件 小时内、送交看守所之前,侦查机关可以不在看守所 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 进行讯问,比如公安局的审讯室。 师进行 选项 D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 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 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 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可以进行搜查。 八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 【答案】D 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 【20150294】 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 余克,B省A 市中 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 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 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检察院 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是侦查机关,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侦查机关。 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选项 C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 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 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 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 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 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 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 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 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 员在庭外予以核实 进行。注意这里是医师而非女医师。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 选项 D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 三条第二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 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 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 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高法解释》第八十 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九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 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 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 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 作为定案的根据。 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 【答案】B 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 【20140270】 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 A.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一律不得对其进行讯 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问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B.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可在送看守所羁押前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进行讯问 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 C.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送看守所之后,讯问应当在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看守所内进行 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D.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一百 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 二十条规定,依法采取技术调查、侦查措施收集的材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采取技术调查、 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5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 张某分别辨认,符合程序的规定。选项C,被辨认对象 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 少于七人,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 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 选项D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 中注明。据此可知,拘留之前是可以讯问的。 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 选项B、C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二款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 【答案】ABD 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法第一百一十 【20130225】 八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 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 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据此 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 可知,送看守所羁押前可以进行讯问,但送交之后, 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 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 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 内补充侦查完毕 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 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证据材料 关的证明文件。据此可知,并未要求在指定的居所进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 行讯问。 关提供协助 【答案】BC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 【20140292】 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 【解析】本体考察审查起诉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 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简 组织辨认。 称《高检规则》)第34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 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退回监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 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 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 辨认对象 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查清 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 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本题选D。 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答案】D 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 名被辨认人员中的 4 【20130230】 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 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 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 认 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 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 错误的? 份的情况下进行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公安机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辨认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 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 证人丁 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解析】本题涉及询问证人的地点,考察法条为 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 《刑诉法》第124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 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 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 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 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 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 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 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 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 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 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 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使用“通知”的方式 照片。。选项A,由于对尸体进行辨认,陪衬物不受数 进行,B中使用了“传唤”,故B错误。本题选B。 量限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的行 【答案】B 为合法。选项 B,辨认犯罪嫌疑人赵某时,在 2 名侦 【20130235】 查人员的主持下,被辨认的人数多于七人,且由王某、 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 572022法考分科真题 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故C项正确。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对于D项,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审查认罪认罚情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况,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 性和合法性,确保认罪认罚制度正确实施。该项正确。 决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四项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 【答案】ABCD 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20210120】 【解析】此题是一道理论性的题目,出题依据在 李某涉嫌贪污罪,在监察机关对其留置期间认罪 三大本卷二侦查章节中的侦查司法控制。事前审查即 认罚,积极退赃。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检察院通知 在侦查机关做出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行为之前进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下列 行司法审查。接受事前审查的侦查行为主要有逮捕、 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羁押和搜查等强行性侦查错误,故AB均错误。事后审 A.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该案需要指定审判管辖 查主要针对的是侦查机关可以独立作出决定的事项, 的,应当协商同级法院办理指定管辖事宜 一般此类行为称为任意性侦查措施。故C错误。本题 B.监察机关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可直接决定取 正确答案为D选项。 保候审,留置自动解除 【答案】D C.李某拒绝值班律师提供帮助的,法院应通知法 第三章 起诉 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 【20210103】 D.监察机在移送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某地影响较大的一起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 需经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全面审查移 【解析】 送材料,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收集相关证据,提出 A 项正确。本题考查指定管辖、留置与强制措施 该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最终被公安机 的衔接、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辩护、认罪认罚从宽制 关接受。对检察官的以上办案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正 度。《高检规则》第329条规定:“监察机关移送起诉 确? 的案件,需要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管辖的, A.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察机关移送起诉二十日前协商同 辩护权及律师诉讼权利 级人民法院办理指定管辖有关事宜。”故A项正确。 B.检察官坚持正确意见,体现了“坚持担当精神, B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0条第2 款规定: 强化法律监督”的职业道德准则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C.依据事实和证据查明罪与非罪,收集证据,体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 现检察官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 动解除。”因此,B项的错误在于,对监察机关留置的 D.检察官审查认罪认罚情况,有助于了解犯罪嫌 案件,检察院应当先行拘留,而不是取保候审。 疑人真实意愿,确保认罪认罚制度正确实施 C项错误。《法律援助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 【解析】 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程序、检察院的立场、检察 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官的职业道德。 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一)未成年 对于A项、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听取辩护律师的意 人;(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三)不能完全 见,不仅保障了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还有助于实现 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该项正确。 死刑的人;(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对于B项,本题中的做法体现了检察院对公安机 (六)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七)法律法规规定的 关的监督权,体现了检察官“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 其他人员。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 律监督”的职业道德准则,该项正确。 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 对于C项,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以事实为根据, 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本题中,李某不属于应当法 以法律为准绳,乘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检察官既是犯 律援助的对象,其拒绝值班律师提供帮助的,法院不 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客观公正立场要求 是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辩护,故C项错误。 检察官作为检察院的代表在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不能 D项正确。《监察法》第31条规定:“涉嫌职务犯 单纯站在公诉人或追诉者的立场一味地考虑如何追诉 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 犯罪,而应当既注重不利于被追诉者的内容,又注重 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 有利于被追诉者的因素。本题中检察官的做法表明, 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检察官依据事实和证据查明罪与非罪,收集证据,体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 现检察官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 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 582022法考分科真题 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 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 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故D项 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 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两项。 不起诉决定。”本题A项中的“被害人轻微擦伤”属于 【答案】AD 《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但是 【20210121】 危险驾驶构成犯罪,故不得作出法定不起诉。该项错 因受贿被 K 市监察委留置,在调查结束后,K 市 误。 监察委移送K市检察院,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 B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82条第1 款规定: 的是?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 A.K市监察委应当决定拘留,并通知甲的家属 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 B.经监察机关商请,检察院可以派员介人K市监 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 察委办理案件 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C.监察机关办案由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进行监督 不起诉。”故B项的错误在于,不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 D.K 市检察院若退回 K 市监察委补充调查,可以 准,而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对乙作出特别 将甲重新送回K市监察委留置 不起诉。 【解析】 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7条第2 款规定: A 项正确。本题考查监察机关与检察院办案的衔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接。《高检规则》第142条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 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 由此条文可知,被害人谅解不是酌定不起诉的必要条 理案件后,及时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拘留决定,交公安 件,故C项不正确。 机关执行。执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高检 D 项正确。《高检规则》第 367 条规定:“人民检 规则》第144条规定“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 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 院应当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 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 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故A项正确。 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 B项正确。《高检规则》第256条第2款规定:“经 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监察机关商请,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介人监察机关办 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 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故B项正确。 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D C 项错误。《监察法》第4条第2 款规定:“监察 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 【答案】D 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故检察院 【20210134】 刑事检察部门不能对监察机关办案进行监督。C 项不 下列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 A.苏某故意杀人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 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未规定检察院退回监察 关发现该案已过追诉期限,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 机关补充调查时,犯罪嫌疑人重新送回监察机关留置, 诉前,不得对苏某拘留和起诉 这就意味着,“案件”退回补充调查,但是,“人”不 B.检察院对张某抢劫案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 退回监察机关留置。故D项不正确。 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两项。 C.公司总经理沈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检察院起 【答案】AB 诉,法院认为H公司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建议 【20210122】 检察院对H公司追加起诉 下列关于不起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D.公司因走私普通货物被立案侦查,该公司偷税 A.甲涉嫌危险驾驶,致被害人轻微擦伤。检察院 500万元,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对该公司的700万 应对其作出法定不起诉 存款予以冻结 B.乙涉嫌伪证罪,其如实供述且有重大立功,经 【解析】 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不起诉 本题考查核准追诉的程序、不起诉、单位犯罪案 C.丙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害人未谅解丙检察院不 件诉讼程序。 得对丙作出酌定不起诉 A 项错误。《高检规则》第 321 条规定:“须报请 D.监察机关对丁渎职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核准之 察院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 前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报 起诉条件,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 【解析】 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 A项错误。本题考查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 批准逮捕,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期间不 592022法考 分科真题 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 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提出申诉,C错误。 得对案件提起公诉。”本题A项中,在最高人民检察院 D 项,酌定不起诉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的,人 核准追诉前,对苏某可以拘留,但不得起诉。该项错 民检察院应当复查,D错误。 误。 【答案】B B 项正确。《高检规则》第 367 条规定:“人民检 【20200116】 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 小明因贪污被K市监察委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 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 移送K市检察院,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故B项正确。 A.K 市检察院若认为该案证人证言、小明的供述 C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340 条规定:“对应当 和辩解的内容主要情节一致,个别情节不一致的,可 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 以自行补充侦查 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追 B.K 市检察院若认为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需要 加起诉。”故C项正确。 补充鉴定的,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D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341 条规定:“被告单 C.K 市检察院若退回 X 市监察委补充调查,以二 位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 次为限,补充调查完毕移送起诉后,K 市检察院重新 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 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封、扣押、冻结。”《高法解释》第342条规定:“为保 D.K 市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的案件, 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 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 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本题D 定 项看上去冻结的数额 700 万元超出了违法所得数额 【解析】 500万元,但是,该案会判处罚金,所以,为了保证判 A、B 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344 条 决的执行,可以冻结违法所得以外的财产。故D项的 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 做法正确。 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自行补充侦查:(1)证人证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 【答案】BCD 情节一致,个别情节不一致的;(2)物证、书证等证 【20200103】 据材料需要补充鉴定的;(3)其他由人民检察院查证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可能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 更为便利、更有效率、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形。 问题,同时,检察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作出不起诉 自行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当将相关证据材料入卷,同 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时抄送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的,可以 A.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案件立案管辖出现 商请监察机关提供协助”。因此A、B项正确。 错误,不应当由检察院自侦而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 C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6条规定: 查,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 “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 B.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作出存疑不诉不以补充 案件,均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 侦查为前提 补充调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调查、补充侦 C.被害人和被不起诉人都可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 查完毕移送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 的检察院提出申诉 限。”因此C项正确。 D.酌定不起诉的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检 D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67条规定: 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 【解析】 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 本题考查不起诉制度中的不起诉种类及对不起诉 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 决定的救济。 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 A 项,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案件立案管辖 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调查或 出现错误,不应当由检察院自侦而应当由公安机关进 者补充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 行侦查,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直接起 决定。”因此D项错误。 诉,A错误。 【答案】D B 项,存疑不起诉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种在进行 【20200126】 补充侦查之后,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方可作出存 甲公司生产一款治疗肾病的药品“妖妖灵”,因前 疑不诉的决定,第二种在排除非法证据之后,发现证 期市场宣传和广告力度大,上市后众多消费者购买服 据不足的,可以直接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B正确。 用,不久众多患者服用后均由不同程度的肾脏损伤症 C 项,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向作出不起 状。经检测,该药品成分系掺杂各种动物皮质构成, 诉决定的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被不起诉人则向作 属于假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602022法考分科真题 A.经依法公告,若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检察院 权决定留置,需要某县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集体研究 可提起公益诉讼 决定并报上一级监察委员会批准。A错误。 B.检察院一旦提起公益诉讼,不允许撤回起诉 B项,解题关键词是“应当”、“先行拘留”。对 C.甲公司可在诉讼中提反诉 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 D.若检察院对甲公司已提起刑事诉讼,则不可再 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 提公益诉讼 除。是故,B正确。 【解析】 CD项,若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 A项,《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13条规定:“人民 疑人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证明其社会危险 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性很高,应当对其依法逮捕。此外,检察院在审查起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 诉阶段,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有权决定 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 逮捕,交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本案中,某县检察院经 告,公告期间为30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 过审查若认为有证据证明徐某实施了贪污行为且可能 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 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权径行决定逮捕徐某, 提起诉讼。”因此A项正确。 同时将徐某交某县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故,C正确, B项,《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19条规定:“民事 D错误。 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 实现而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此B项错 【答案】BC 误。 【20190124】 C项,《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16条规定:“人民 甲因涉嫌盗窃乙800元现金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 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以反诉方式 侦查并被逮捕羁押于某县看守所,侦查终结后移送某 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 C 项错 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最高司法机关发布了新的司 误。 法解释,将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数额调整1000 D项,《检察公益诉讼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 元以上。检察院遂对甲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表述正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 确的有? 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 A.某县检察院对甲所作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 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 B.若乙不服某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可以向某 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 县法院提起自诉 理。”因此D项错误。 C.若甲不服某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可以向某 【答案】BCD 县检察院申诉 【20190123】 D.若检察院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认为符合起诉 徐某因涉嫌贪污被某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某 条件的,可以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 县监察委员会对徐某采取留置措施。调查终结后移送 【解析】 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本题考查不起诉制度中的不起诉种类及对不起诉 A.对徐某留置需要由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决定 决定的救济。 B.某县检察院应当对徐某先行拘留 A 项,甲涉嫌盗窃 800 元被立案侦查,但随后的 C.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若认为有证据证明徐某实 司法解释将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数额调整至 1000 元 施了贪污行为且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权 以上,根据刑法中“从旧兼从轻”的处理原则,检察 径行决定逮捕徐某 院对甲不起诉。需要注意,这里的不起诉属于法定不 D.在C中,某县检察院有权对徐某执行逮捕 起诉,因为甲的行为本身达不到犯罪的构成标准。某 【解析】 县检察院不可以对甲作酌定不起诉决定,因为酌定不 本题考查监察法中监察机关职权及与检察院审查 起诉的前提是甲的犯罪情节轻微,即甲的盗窃数额需 起诉时的程序衔接。 要达到1000元以上,只是不严重,检察院可以结合甲 A 项,解题关键词是“留置”、“某县监察委员 的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酌情对甲不起诉。本案中 会主任决定”。监察法中剥夺被调查对象人身自由的 甲盗窃800元,检察院对甲酌定不起诉是错误的,A错 方式与刑事诉讼法不同,没有拘留、逮捕制度,而是 误。 适用留置。留置,意味着可能会较长时间地关押被调 B项,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查对象,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侵犯人权,采取留置措 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既可以向上一级 施需要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此外,市级 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以下监察机关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上一级监 本案中,乙系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察机关批准。是故,本案中,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无 某县法院提起自诉,B正确。 612022法考分科真题 C 项,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D 项,解题关键词是“监察委员会不服”、“上 的,被不起诉人有权申诉。这是因为,酌定不起诉也 一级检察院”、“复议”。监察机关认为检察院的不 被称为相对不起诉,虽然属于不起诉,但却是以犯罪 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 情节存在为前提的。被不起诉人可能觉得自己没有犯 D项正确。 罪事实,应当是法定不起诉,不该是酌定不起诉,因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CD。 而会不服,并有权向检察院申诉。需要注意的是,根 【答案】ACD 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酌定不起诉的人有权申 【20180175】 诉,被法定不起诉或者证据不足不起诉的人,对不起 张某因涉嫌受贿罪被F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诉决定没有申诉权利。本案中,甲被法定不起诉,即 在调查过程中,F 市监察委员会对张某采取了留置措 检察院认为甲虽有盗窃的违法事实,但没有犯罪事实, 施。案件调查终结后,F市监察委员会将案件移送F市 因而不起诉,甲没有申诉权利,C错误。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说法正 D项,《高检规则》第3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 确的是? 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证据不足不起 A.由于F市监察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对张某采取 诉)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 了留置措施,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人民 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而本案中的不起诉为法定不 检察院可以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起诉,故不能对甲重新提起公诉。 B.F 市监察委员会在《监察法》生效前对张某留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置6个月,在《监察法》生效后被调查人被判处有期 【答案】B 徒刑3年。该留置的6个月折抵刑期6个月 【20190125】 C.对于经过两次退回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的案件, 甲因涉嫌贪污罪被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甲 F 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认为仍然事实不清,证 闻风而逃,不知所踪。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据不足,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A.若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甲,应报国家监察委 D.F 市监察委员会认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 决定发布通缉令 错误的,有权向F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B.某市监察委员会可以直接限制甲从该市国际机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监察法》的内容。《监察 场出境 法》是2018年新増法律法规,体现了新増法律法规必 C.若某市监察委员会当案件调查终结移动某市检 有考题的规律。A选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 察院审查起诉,应当将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某市检察院 款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己采取留置措施 D.若某市检察院对甲不起诉,某市监察委员会不 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 服,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 置措施自动解除。”所以这里是应当拘留而非可以, 【解析】 A错误。B选项,《监察法》第44条第3款规定:“被 本题考查监察委员会的相关职权,近年来《监察 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 法》的考察比较频繁,但难度不高,请重点复习。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 A 项,解题关键词是“全国范围”、“国家监察 役、有期徒刑一日。”据此,B选项中被调查人被判处 委决定”。若决定对调查人通缉,监察机关可以决定 有期徒刑 3 年,留置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B 选项 在本行政区域内通缉。但若通缉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 正确。C、D选项,《监察法》第47条第2、3、4款规 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监察机关决定。本案中, 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甲闻风而逃,不知所踪,若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甲,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 某市监察委员会无权决定通缉,只能层报国家监察委 出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 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决定通缉,A项正确。 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 B 项,解题关键词是“某市监察委员会”、“可 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 以直接限制”。监察机关若要对被调查人限制出境, 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 需要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 是故,本案中某市监察委员会无权直接限制甲从该市 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 国际机场出境,应当首先报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 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 B项错误。 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据此,F 市人民检察院 C项,解题关键词是“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而 监察机关有权处分违法取得的财物,但无权处分犯罪 不能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C选项错误。同时,F市 所得的财物。对于犯罪所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 监察委员会认为F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 民检察院。是故,本案中某市监察委员会应当将甲的 应当向F市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涉案财物一并移送某市检察院,C项正确。 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62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B 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20170232】 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叶某涉嫌飞车抢夺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移送审 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人。 【解析】选项A.B错误。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不起诉。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 A.检察院可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 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 机关撤销案件 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法定不 B.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应作 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 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人 C.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院 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十 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决定视为自动撤销 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 D.如最高检察院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错 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 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 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解析】选项 A 错误。《高检规则》第 365 条规 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 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调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 查或者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 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 由,将案卷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并建议重 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新调查或者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认为实施该抢夺 本题中,甲已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乙的犯 行为的另有其人属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 罪情节轻微,且存在自首情节,属于酌定不起诉的情 的情形,此时检察院不能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 形。 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院若认为需要重新侦查 选项C错误。甲、丙、丁的盗窃案件虽经过两次 的,应当在做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 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但是丙和乙实施的盗窃行 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为符合立案标准,应当起诉。 选项B错误。《高检规则》第367条规定,人民检 选项D正确。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 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 诉。存疑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 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 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 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 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 出不起诉决定。选项B中少了一个“认为证据不足, 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前提条件,因此,选项B错误。 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 被害人在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不服向人民 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中,对于丁的 法院提起自诉的,法院受理后,并不会导致不起诉决 犯罪事实,检察院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 定的自动撤销。选项C错误。 证据不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选项D正确。《高检规则》第第三百八十九条条规 【答案】D 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 【20150270】 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 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 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结合上下级检察院的关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系和本法条的规定,最高检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 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确有错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的决定。 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 【答案】D 关补充侦查 【20150233】 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 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 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 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 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 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 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 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 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 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 2 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确的?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 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 632022法考分科真题 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 【答案】A 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0140235】 选项C正确。《高检规则》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 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 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 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 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 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 错误的? 充提供证据。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 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 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 【答案】ABC 机关的属性 【20140223】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 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包 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 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 原则? 起诉等种类。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 (1)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刑事诉讼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 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 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 (2)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刑事诉讼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 决定不起诉 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 (3)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刑 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 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 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 (4)附条件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 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 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 选项A正确。涉案金额未达到刑法要求的起刑点,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不构成犯罪,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选项A说法正确。“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 选项B错误。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机认为情节 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此时,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是存在疑问的,因此是存疑不起诉。 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处理;而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 选项B说法错误。《高检规则》第七十三规定,人 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 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对该证据 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要注意二 应当予以排除,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 者在适用条件上的区别。 罪行为的,应当不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已经移送起诉 选项C错误。作出无罪判决是通过开庭审理案件 的,可以依法将案件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或者退回 所作出的裁判,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被排除的 的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非法证据应当随案移送,并写明为依法排除的非法证 选项D错误。检察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诉(证据不 据。可见法律并非要求必须退回补充侦查后方可作出 足的不起诉),是指在现阶段搜集到的证据不足以支持 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对丁提起公诉,不是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在 选项C说法正确。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 日后搜集到足以证明其有罪的证据仍可以提起公诉, 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检察院排除刑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六种不追究刑 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侦 事责任的情形。 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 64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D说法正确。《高检规则》第三百六十九条规 开庭前,将相关权利和义务告知人民陪审员,并为其 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 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可见,在开庭前,人民陪审员可 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 以阅卷。故C项正确。 件时,可以提起公诉。 D项正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 【答案】B 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案件审结后, 【20130236】 人民法院应将裁判文书副本及时送交参加该案审判的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 人民陪审员。”故D项正确。 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CD A.起诉便宜主义 【20210126】 B.起诉法定主义 某故意杀人案庭审结束后、评议前,合议庭成员 C.公诉垄断主义 甲不能继续履行审判职责,法院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 D.私人诉追主义 重新开庭审理。下列关于这一做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所 A.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 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 B.法院应更换全体合议庭成员 排除被害人自诉,所谓私人诉追主义,是指刑事案件 C.体现审判的亲历性的要求 一律由私人追诉。而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 D.意味着之前的审理程序均归于无效 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起 【解析】 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 A 项正确。本题考查集中审理原则、审判的亲历 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 性、合议庭成员不能履行审判职责的处理。集中审理 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故本题选B。 原则的要求之一是,法庭成员不可更换,若更换法庭 【答案】B 成员,应重新审理,但更换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 补陪审员的除外。故A项正确。 第四编 审判 B 项错误。不是更换全体合议庭成员,而是更换 第一章 刑事审判概述 不能继续履职的合议庭成员。 【20210124】 C 项正确。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 人民审员闵某是某故意杀人案的七人合议庭成员 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 之一,关于闵某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故C项正确。 A.经审判长许可,闵某对证人发问 D 项正确。法院在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后重新开 B.在评议时,闵某可对法律适用发表意见 庭审理,这意味着原来的审理程序失去效力。故D项 C.在开庭前,闵某可以阅卷 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项。 D.案件审结后,法院应将裁判文书副本及时送交 【答案】ACD 闵某 【20180144】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 A项错误。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关于适用 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制度改革的意见》第 14 条规定:“完善当庭宣判制 第11条规定:“庭审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依法有权向 度,确保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诉讼参加人发问,审判长应当提示人民陪审员围绕案 案件,除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一律当庭宣判; 件争议焦点进行发问。”本题A项的错误在于,人民陪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 审员闵某对证人发问,无需审判长许可。 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规范定期宣 B项正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 判制度。”下列关于该规定的理解,错误的是? 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七人合议庭 A.法庭当庭宣判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评议时,审判长应当归纳和介绍需要通过评议讨论决 B.法庭当庭宣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迅速审判权 定的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并列出案件事实问题清单。 C.法庭当庭宣判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加合议庭评议,对于事实认定问题, D.法庭当庭宣判是审判公开性和终局性的体现 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在共同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解析】本题直接考查对法庭当庭宣判制度的理 对于法律适用问题,人民陪审员不参加表决,但可以 解。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其中一项 发表意见,并记录在卷。”故B项正确。 要求是,在庭审结束后,应迅速做出裁判并予以宣告, C项正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 故A选项正确。迅速审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 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人在受到刑事指控后,有权获得及时审判的权利,故 652022法考分科真题 B选项正确。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当庭宣判,适用 现了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 普通程序提高当庭宣判率,都是体现了对效率价值的 方向。A 项说法正确。 追求,故C选项正确。当庭宣判与审判公开性是审判 B 项:完善法庭辩论有利于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 制度的两个范畴,且当庭宣判并不体现终局性,故 D 法庭,更有利于保证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 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B 项说法正确。 【答案】D C 项:这一规定,体现的是法庭辩论,确保控辩 【20170233】 意见发表在法庭,没有体现刑事审判公开性规定。C 项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说法错误。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D 项:《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 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改革的意见》第 13 条规定,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有 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辩论应该围绕定罪、量 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刑分别进行,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主要围绕量刑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 行。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 核准后生效 人以及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D 项说法正确。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 【答案】ABD 判决 【20160222】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是我国两审终审制有例 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 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 其判决、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 项是正确的? 启动二审程序的问题。(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3)地方各级法院法定刑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以下判处刑罚的,需要最高院核准。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A 项:调解不是审判形式,不属于两审终审制度 【解析】本题考查了刑事审判的原则和特征。 的例外。A 项说法错误。 选项A中的刑事诉讼职能,可分为控诉、辩护和 B 项: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没有上诉、 审判三种。如果一个人(或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直 抗诉的期满生效,不属于两审终审的例外,只是没有 接目的是不利于被告人的,那么这个人(或机关)行 在法定期限内启动二审程序。B 项说法错误。 使的是控诉职能。反之,则是行使辩护职能。如果一 C 项: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需要最高院核准, 个人(或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解决纠纷, 属于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C 项说法正确。 行使裁判权,那么这个人(或机关)行使的是审判职 D 项: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能。 为纠错程序,针对二审生效判决的按照二审程序再审, 选项B中的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与言词原 不属于两审终审的例外,D 项说法错误。 则。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 【答案】C 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言词原则 【20170274】 是指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 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 选项C中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表现为审判中立、 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 不偏不倚、审判公开等。 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 选项D中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又叫对抗制 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审判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是指法官(或陪审 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 团)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判的机型 的发展方向 由控方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制的一种审判 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 模式。控辩式庭审方式有三个基本特征:(1)法官消 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 极中立;(2)控辩双方积极主动和平等对抗;(3)控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辩双方共同控制法庭审理的进程。2012年《刑事诉讼 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 法》修改沿着控辩式庭审方式进行改革,如完善了辩 进行 护制度,特别是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扩大了强制法 【解析】A 项:我国刑事诉讼从历次修改上来看 律援助辩护的适用范围,强化了辩护律师的会见权、 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同时,本规定也体 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等;修改了证据制度,建立 66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证人保护制度、建立了证 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人作证补偿制度;完善审判程序,完善了证人出庭作 【解析】我国陪审员制度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协助 证的条件,增设专家辅助人制度等。本题中“让审理 法院完成审判任务,也可以发挥对其制约作用,因此 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表述要求审理者亲自接触 A 错误。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 证据,由其直接听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体现了直接 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陪审团和法官则分别负 言词原则中直接原则的要求,故选项B是正确答案。 责定罪与量刑工作,故B正确。《陪审员法》第十一条 选项A虽然有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刑事诉讼职能,但并 规定,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 没有体现刑事诉讼职能的细化与完善,故选项A 错误。 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选项 C、D并没有直接体现,故错误。本题答案是选 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 项B。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 【答案】B 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 【20150235】 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可见,人民陪 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 审员的选任也可以由其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基层 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组织推荐,而不是从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故C错。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陪审员法》第十七条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 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人民陪 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可见,是否适用人民陪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 审员制度并非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是由法院 委会讨论决定 决定;在西方,一旦案件选择辩诉交易的方式加以解 【解析】选项A错误。《陪审员法》第十条规定, 决,也不适用于陪审团,因此D错。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 【答案】B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 【20130237】 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 委员会任命。 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 选项B错误。《高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 合议庭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 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 案件时,由其本人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 A.职权主义原则 时,行使与审判长相同的职权。可见人民陪审员不能 B.证据裁判规则 够担任审判长。 C.直接言词原则 选项C错误。《刑诉法》第183条规定,人民法院 D.集中审理原则 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 【解析】A 项,职权主义原则是指法官在审判过 议庭进行。可见人民陪审员不能参加二审案件。 程中居于主导和控制地位,控辩双方的发言需要服从 选项D正确。《陪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议 法官指挥的审判原则。职权主义不是我国的审判原则。 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 B 项,证据裁判规则是指对于诉讼中的案件事实的认 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 定,只能依据有关的证据进行;没有证据,不得认定 入笔录。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 案件事实。“证据裁判”与“自由心证”是我国两大 审员或者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 证据原则而非审判原则。C 项,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 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个人事务,该陪审员就无法直接参与审理,无法直接 【答案】D 审查判断证据,无法直接询问控辩双方,显然违背的 【20130226】 是直接言词原则。D项,集中审理原则强调“不换人、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 不换庭、不中断”,本案中,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 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人事务,合议庭没有换人,合议庭也没有庭审仍在继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 续没有中断,故没有违反本原则。 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答案】C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 【20130273】 官存在职权分工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 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判的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 672022法考分科真题 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 故C项错误。 排除后而改判的 D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28条第2款规定:“庭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 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开展附带民事调解。”故D项 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 错误。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的 【答案】B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 【20210127】 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 甲以投毒的方式杀害乙,公安机关分别对甲的精 审的 神状态、毒物的化学成分、乙的死因进行鉴定,作出 【解析】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 了三份鉴定意见。甲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丙出庭对鉴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 定意见发表意见。乙的妻子和戊是该案的证人。下列 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 关于该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A.甲申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不能超过两人 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 B.由控方先对有专门知识的人发问 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对法律理解和 C.该案的证人戊拒不出庭作证,法院院长签发强 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 制证人出庭令,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 D.法院可以强制乙的妻子出庭作证 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 【解析】 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 A项错误。本题考查有专门知识的人和证人出庭。 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 《高法解释》第250条第2款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 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 的人出庭,不得超过二人。有多种类鉴定意见的,可 回重审的;(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 以相应增加人数。”本题中有三种鉴定意见,甲最多可 任的情形。”根据第三项,A不承担责任,根据,第二 申请六个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A项错误。 项,B不承担责任,根据第五项,D不承担责任。本题 B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97 条第 4 款 应选ABD。 的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 【答案】ABD 定。因此,甲申请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由甲先发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问,而不是控方先发问。故B项错误。 【20210125】 C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255 条规定:“强制证 关于庭前会议的下列表述,哪一选项正确? 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由法警 A.对庭前会议中没有异议的证据,不再质证 执行。必要时,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故C项的错 B.控方申请庭前会议,法院认为无需召开庭前会 误在于,不是公安机关执行,而是法警执行。 议,仅告知控方 D 项正确。《刑诉法》第193 条第1款规定:“经 C.经审判长委托,由法官助理召集控辩双方举行 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 庭前会议 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在庭前会议进行调解, 子女除外。”可见,法院不能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 法院以庭前会议审查程序事项为由,拒绝调解 子女出庭作证,但是,法院可以强制被害人的配偶、 【解析】 父母、子女出庭作证。本题D项中,法院可以强制被 A项错误。本题考查庭前会议。《高法解释》第229 害人乙的妻子出庭作证,这一表述是正确的。 条规定:“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 【答案】D 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20210128】 故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不再质证”,而是“可以简 甲涉嫌盗窃,在移送审查起诉时认罪认罚,检察 化举证、质证”。 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4年,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 B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227 条规定:“控辩双 认为量刑建议适当,但发现遗漏了甲的其他盗窃犯罪 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提出申请应当说 事实,遂通知检察院,但检察院未作出书面答复,下 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庭 列关于法院的做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前会议;决定不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故B项正 A.判处有期徒刑4年 确。 B.就新事实自行调查 C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30条第1款规定:“庭 C.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前会议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其他审判员也可以主持 D.宣布进行法庭调查 庭前会议。”由此可见,法官助理不能主持庭前会议, 【解析】 682022法考分科真题 本题考查法院在审理时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处理。 院应决定休庭,该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297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 C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606 条规定:“人民法 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 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 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 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 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 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前款所称'有证据证明被告人 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 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包括案件事实清楚,证 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 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形,以 出判决、裁定。”本题中,在检察院未作出书面答复的 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形。”本题C项 情形下,法院依据指控的盗窃事实作出裁判,本案属 的情形下,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该项正确。 于认罪认罚的案件,法院认为量刑建议适当,即采纳 D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规定:“在法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有期徒刑4年,故A项正确。B、D 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 两项的做法均违反不告不理原则。《高法解释》第368 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 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 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 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 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 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 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本题 D 项属于该条第 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 (一)项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 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 是裁定中止审理。故D项错误。 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本题中的情形不属于该条中的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答案】BC 的情形,故 C 项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20210130】 项。 赵某和陈某共同在网上侮辱周某,损害周某的名 【答案】A 誉。周某对赵某向法院提起自诉未对陈某提起自诉。 【20210129】 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审理程序中断的处理,正确的是: A.周某经法院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A.甲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其因患新冠要隔离治疗, 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B.周某无法收集在网上被侮辱的证据法院可以要 B.乙故意伤害案,其以法定理由当庭申请公诉人 求公安机关协助收集 回避,法院决定休庭 C.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赵某还对周某诈骗法院应当 C.内强奸案,其在审理中自杀身亡,法院查明其 一并审理 构成犯罪,裁定终止审理 D.周某告知法院放弃对陈某提起自诉法院可追加 D.丁盗窃案,其在审理中申请重新鉴定法院裁定 陈某为第三人 中止审理 【解析】 【解析】 A项正确。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高法 A 项错误。本题考查审理程序中断的处理方式。 解释》第331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 《刑事诉讼法》第 206 条第 1 款规定:“在审判过程 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 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 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本题中,自诉人周某经法院 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 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裁定按撤诉处 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 理。故A项正确。 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 B项正确。《高法解释》第325条第2款规定:“对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本题A项属于该条第(一)项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被害人向人民 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而不是决定延 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 期审理。故A项错误。 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本案属于网络侮辱案,被害人 B项正确。《高法解释》第36条规定:“当事人及 周某无法收集在网上被侮辱的证据,法院可以要求公 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 安机关提供协助。故B项正确。 应当区分情况作出处理:(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 C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324 条规定:“被告人 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应当决定休庭, 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 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尽快作出决定;(二)不属于刑事诉 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 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应 用本章的规定。”本题C项中,若检察院对赵某诈骗周 当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本题B项属于以《刑 某提起公诉,法院“可以”而不是“应当”一并审理, 事诉讼法》第29条、第30条规定情形申请回避,法 该项错误。 692022法考分科真题 D项错误。《高法解释》第323条第1款规定:“自 程序,只能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该项错误。 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 C 项错误。本题 C 项中的“控辩双方对适用法律 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 有重大争议”的情形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 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 程序,所以,法院不是“应当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项错误。 故D项的错误在于,周某告知法院放弃对陈某提起自 D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377 条规定:“适用速 诉,法院不得将陈某追加为第三人,否则,就违反了 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 不告不理的原则。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发回原审人民法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两项。 院重新审判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适用第一审普通程 【答案】AB 序重新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 【20210131】 项的情形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故 D 下列关于审理程序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项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两项。 A.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甲盗窃案时发现该案事 【答案】AD 实不清,应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20210132】 B.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乙危险驾驶案时,发现 大山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森园律师事务所 乙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可转为简易程序重新审理 的秦律师担任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杨某是大山公司 C.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丙故意伤害案时,控辩 的实际控制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该案的诉讼 双方对适用法律有重大争议,应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 代表人和辩护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理 A.杨某可以委托森园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担任 D.法院对丁诈骗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后,判处丁 自己的辩护人 有期徒刑一年,丁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该判决事实不 B.秦律师可以同时担任杨某的辩护人 清,应当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应适用普通程 C.秦律师担任诉讼代表人,可由大山公司委托, 序重审 也可由检察院指定 【解析】 D.秦律师行使辩护职能 本题考查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 【解析】 A项正确。《高法解释》第375条规定“适用速裁 A 项正确。本题考查单位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刑 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 事诉讼职能。尽管杨某和大山公司之间有利益冲突, 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一)被 但杨某和大山公司可分别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 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担任辩护人、诉讼代表人。故A项正确。 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告人 B项错误。《高法解释》第336条第3款规定:“诉 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案件疑难、复杂或者对 讼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被告单位或者被指控为单位犯 适用法律有重大争议的;(五)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 罪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人员的辩护人。”本题中,大山 的情形。”在该条的情形下,究竟转为简易程序还是普 公司的诉讼代表人秦律师不得担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程序,还要看能否适用简易程序,若不能适用简易 杨某的辩护人,故B项错误。 程序,只能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刑事诉讼法》第214 C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336条第 12 款规定: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 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 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 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 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 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 议的。”由此可见,在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形下,不符合 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故A项只能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 该项正确。 证义务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的, B项错误。《高法解释》第368条第1款规定:“适 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 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有下列 代表人。”《高法解释》第337条第1款规定:“开庭审 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 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 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 庭;诉讼代表人不符合前条(即第336条)规定的, 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 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从上述条文可知,被 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 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的委托和确定有先后顺序,“被告 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依据此条文, 人单位委托”和“检察院确定”二者不是选择关系, 本题B项中“乙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能适用简易 故C项错误。 702022法考分科真题 D 项正确。所谓行使辩护职能,就是为犯罪嫌疑 察院指控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罪名有 人、被告人提出无罪、罪轻的辩解、主张和理由。按 错误,可在判决时直接自行将罪名更改为生产、销售 照《高法解释》第338条的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 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罪。故C项正确。 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D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 本题中,被告单位大山公司行使辩护职能。秦律师是 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 大山公司的诉讼代表人,代大山公司行使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 其也行使辩护职能。故D项正确。 民法院管辖。”由此可见,刑事案件的管辖地是犯罪地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两项。 和被告人居住地,没有被害人居住地,故本案的管辖 【答案】AD 权不包括B市。因此,D项错误。 【20210133】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赵某系A市某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明知本公司 【答案】BC 生产的胶囊有违禁成分仍大量销售,A 市检察院以生 【20200101】 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赵某提起公诉,关于本 法院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也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的情形是? A.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应追加起诉该生物公司,可 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直接指定赵某为诉讼代表人 B.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B.赵某可申请法院通知专业医师出庭就鉴定意见 C.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罪名、量刑建议 说明该违禁成分对人体的益处 有异议的 C.法院在判决时可直接自行将罪名更改为生产、 D.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 销售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罪 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D.由于受害者大多数在 B 市,A 市检察院可将案 【解析】 件移送给B市检察院管辖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 【解析】 根据《高法解释》第36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本题考查单位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地域管辖、专 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2)有重大社会影响 家辅助人。 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 A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340 条规定:“对应当 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以及《高法解释》第370 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4)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追加起诉。”可见,法院不能主动追加起诉该生物公司, 的……(6)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 而且,《高法解释》第336条第1款规定:被告单位的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 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 的……”综上所述,A、C、D项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但 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B 项既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也不 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 能适用简易程序。所以答案选择B项。 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 【答案】B 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 【20200106】 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某贩卖毒品案件审理时,法院进行了以下活动: 依据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单 ①宣布庭前会议中对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情况;②宣读 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高 起诉书;③控方证人出庭作证;④被告人对公诉方出 法解释》第337条第1款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 示的毒品进行辨认并发表意见;⑤讯问被告人;⑥辩 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 方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对上述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 人不符合前条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 正确的是? 从上述条文可知,诉讼代表人由被告单位委托,检察 A.①②⑤③④⑥ 院确定,而不是法院指定。因此,A项错误。 B.②①⑤③⑥④ 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97条第2 款规定: C.②①⑤③④⑥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 D.①②⑤④③⑥ 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 【解析】 见提出意见。”本题B项中,被告人赵某可申请专业医 本题考查一审程序的庭审顺序。 师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违禁成分的鉴定意见提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 出意见,故B项正确。 的规定》第28条规定:“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法庭 C 项正确。本题中未提到新的事实,法院认为检 应当宣布开庭审理前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审查及处理 712022法考分科真题 情况。”由此可见,②应在①的前面。《刑事诉讼法》 C.某县检察院对刘某诈骗秦某一案提起公诉,县 第191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 法院在庭前审查时,发现刘某的行为仅构成侵占罪, 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 秦某没有告诉,该县法院遂决定不予受理 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D.某县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进行法 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 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 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因此,⑤应在② 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 ①之后。在法庭调查阶段,先人证后物证,所以③应 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县法院遂宣告赵 在④的前面。在法庭调查阶段,先由控方出示证据, 某无罪 再由辩方出示证据,所以③④应在⑥的前面。因此 C 【解析】 项正确。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程序。 【答案】C A项,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而非不 【20200107】 立案,故A错误。 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 F 市检察院提起公诉,F 市 B项,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没有犯罪事实,《刑 中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张某无罪。一年后, 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 F 市检察院发现新的证据,能证明张某构成故意杀人 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 罪,应如何处理? 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B项错误。 A.F 市检察院建议 F 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无罪 C 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19条第1 款规定: 判决后,再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 B.F市检察院直接提起公诉 情形分别处理:(2)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 C.F市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告 D.F市检察院建议F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再审 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同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 【解析】 诉;……”C项的正确做法是“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 D 项,《刑事诉讼法》第297 条第1款规定:“被 A项,根据《高法解释》第298条规定:“对依照 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 本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受理的案件, 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中写明被告人曾被人民检察院提 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因此D项正确。 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被人民 【答案】D 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况;前案依照刑事诉讼法 【20200114】 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作出的判决不予撤销。F 市检察 检察院就张某聚众打砸抢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关 院应当直接向F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故A项错 于该案的庭前会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误。 A.由于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应召开庭前会议 B 项,根据《高法解释》第 219 条:人民法院对 B.庭前会议应通知张某参加 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 C.对庭前会议中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可不 理:……(4)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第3项规定宣 再举证、质证 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 D.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在庭前会议中 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故B项正确。 调解 C、D项,再审针对的是生效的错误裁判,F市中 【解析】 级人民法院原作出的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在当时是没 本题考查庭前会议的相关程序。 有错误的,所以不得适用再审程序进行纠正,故C、D A 项,《高法解释》第 226 条规定:“案件具有下 两项错误。 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1)当事 【答案】B 人及其辩护人公,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2) 【20200109】 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3)社会影响重大 刑事诉讼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不同的司法机 的;(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据此,符合 关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条件的庭前会议是“可以”召开,而不是“应当”召 A.某区公安机关在侦查该区影星范某逃税案过程 开,故A项错误。 中,发现范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遂作出不立案 B项,由《高法解释》第230条第3款规定可知, 的处理 庭前会议准备就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B.某区检察院对王某涉嫌盗窃犯罪案审查起诉过 或者准备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的意见的,应当通 程中,认为王某没有犯罪事实,该检察院作出撤销案 知被告人到场。而题目中并未提及此次庭前会议是否 件的处理 排除非法证据,故B项错误。 722022法考分科真题 C 项,由《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28 条第2 款规 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 定可知,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 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 议庭进行。”因此C项正确。 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对双方无异议的 D 项,《刑事诉讼法》第183 条第3款规定:“最 材料只是可以简化举证,质证,而不是可以省略,故 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 C项错误。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 D 项,由《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228 条第3 款规 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不能由人民陪审员参加。 定可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 因此D项错误。 事诉讼的可以调解,故D项正确。 【答案】C 【答案】ABC 【20190126】 【20200119】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 意见》第11条规定:规范法庭调查程序,确保诉讼证 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 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对此,下列哪 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 些理解是错误的? 代表人? A.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 A.被告单位 据,都应在法庭上出示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B.对定罪量刑的证据,控辩双方存在争议的,应 C.人民检察院 单独质证 D.法院 C.对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证据庭审中 【解析】 可不再举示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7条规定:“开庭审理单 D.对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没有出示的证据庭审中 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不得举示 诉讼代表人不符合前条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 【解析】 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 本题综合考察第一审程序,重点考察庭前会议。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 A 项,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 的证据与被告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属于确定被告 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 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均需要在法庭上出 或者下落 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 示,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A正确。 代表 人;(二)诉讼代表人系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 B项,对定罪量刑的证据,若控辩双方存在争议, 人民检 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因此c项正确, 法庭应当组织控辩双方存在争议,法庭应当组织控辩 A、B、D项错误。 双方对该证据进行专门的质证,以查清该证据是否具 【答案】C 备可采性。B正确。 【20200122】 C 项,在庭前会议中,法庭可以组织控辩双方展 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示证据,对于没有异议的证据,在后续的庭审中,举 A.张某盗窃案,某县法院审理时,可以由审判员 证、质证程序可以简化,但不可以不举示证据。这是 五人组成合议庭 因为,虽然庭审中也许因为思想改变或者出现新的事 B.秦某故意杀人案,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时, 实而产生争议,出于司法公正的考虑,应当对相关证 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五人组成合议庭 据组织举证、质证,C错误。 C.高级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 D 项,在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没有出示的证据, 民陪审员七人组成合议庭 若在庭审中提出,即出现了新的证据,法庭经过审查 D.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时,可以由审判员 若认为有必要出示的,应当同意,允许控辩双方进行 和人民陪审员七人组成合议庭 质证。D错误。 【解析】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D。 A、B项,《刑事诉讼法》第 183条第1 款规定: 【答案】CD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 【20190127】 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 张三系退伍军人,因涉嫌抢劫、杀人被某市公安 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 机关立案侦查,张三没有委托辩护人。某市公安局认 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为张三可能被判处死刑,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张三 因此A、B项均错误。 提供法律援助。案件随后由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 C 项,《刑事诉讼法》第183 条第 2款规定:“高 院提起公诉。下列表述正确是的有? 732022法考分科真题 A.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公职律师李四接受法律 为本案是单位犯罪,建议某县检察院补充起诉,某县 援助中心的指派可以为张三提供法律援助 检察院后将大西洋公司法定代表人乙补充公诉,下列 B.在侦查阶段,李四提出了口头辩护意见,侦查 选项正确的是? 机关要求李四必须出具书面辩护意见 A.某县法院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讯问甲时,乙不 C.庭审中,李四因违反法庭纪律被法警强制带出 得在场 法庭,法庭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B.某县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向法院提出延期 D.庭审中,李四因违反法庭纪律被法警强制带出 审理建议,若某县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入 法庭,法庭应当为张三重新提供法律援助 审理期限 【解析】 C.乙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本题综合考查辩护制度,涉及辩护意见的形式, D.法庭辩论结束后,乙有权做最后陈述 法律援助及庭审程序中的辩护。 【解析】 A 项,解题关键词是“公职律师”、“指派”、 本题考查单位犯罪中的诉讼代表人及一审程序中 “提供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活动中,提供法律援助 的延期审理。 辩护的应当是具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公职律师也 A 项,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对被告人的讯问应 是律师,当然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在我国,公职律师 当分别进行。被告人供述之间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法 是指具有律师资格,占国家行政或事业编制,为弱势 庭可以传唤有关被告人到庭对质。本案中,某县检察 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现职人员。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既 院补充起诉了乙,法院在审理中,某县检察院应当分 是原单位在编人员又是律师,其行政隶属关系仍在原 别讯问甲和乙,故A正确。需要注意,如果题目中说 单位,享受国家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人 甲乙的供述之间存在明显的实质性差异,法庭才能要 员的待遇。从事法律援助的公职律师不得对社会提供 求甲乙进行对质。但题目中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对甲 有偿法律服务。本题中,李四系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乙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的公职律师,经过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为张三提 B 项,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 供法律援助辩护,A正确。 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 B项,解题关键词是“必须”、“书面辩护意见”。 期限,B正确。 一般来说,公、检、法实施的诉讼行为,多需书面形 CD项,被告人可以区分为自然人被告人和单位被 式。而诉讼参与人实施的诉讼行为,既可以口头形式, 告人,享有同样的诉讼权利。本案涉及单位犯罪,乙 也可以书面形式。在侦查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辩护意 系诉讼代表人,属于单位被告人。乙享有自然人被告 见的,可以口头形式,如果采用书面形式,侦查机关 人的诉讼权利,有权委托辩护人,也有权进行最后陈 应当将书面辩护意见附卷移送。侦查机关不能要求辩 述。故而,CD正确。 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必须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B错误。 【答案】ABCD CD项,C项解题关键词是“应当”、“延期审理”。 【20190129】 D 项解题关键词是“应当”、“重新提供”。在庭审 李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向 中,若辩护人因违反法庭纪律被强行带出法庭,若被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召开 告人主张自行辩护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但如果被 了庭前会议,李某申请法庭排除其供述。三天后,某 告人系应当法律援助对象的,不能在没有辩护人的情 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法庭调查阶段,请 况下继续审理,法庭应当休庭。休庭后有三种可能的 对以下程序进行排序:①公诉人讯问李某;②公诉人 情形:其一,对被带出的辩护人进行处罚后,仍由其 宣读起诉书;③李某辨认公诉人提出的毒药并进行质 担任辩护人;其二,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其三, 证;④被告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⑤法庭宣布庭前会 由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本题中,张 议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审查情况。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A.②①⑤③④ 李四被强行带出法庭后,法庭应当决定休庭而非延期 B.②⑤①③④ 审理,若李四不再适宜担任辩护人,且张三没有另行 C.⑤②①④③ 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张三重新提供法 D.②⑤①④③ 律援助,是故,CD错误。 【解析】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调查顺序。 【答案】A 该顺序可以总结为三步,法官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 【20190128】 第一步,说一说。控辩双方分别陈述各自主张或 大西洋公司总经理甲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者意见。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在庭前申 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 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此时法庭应当宣布对该申请及处 742022法考分科真题 理情况。案件若有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宣读附 定案根据”。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说明情况,若鉴定 带民事起诉状。法官分别听取被害人和被告人对指控 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犯罪事实的看法。 道理很简单,鉴定意见高度专业,若鉴定人不出庭进 第二步,问一问。控辩双方分别向被告人发问,以 行解释说明,法官、当事人很难理解或者信服,自然 查清案件事实。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 不具可采性。当然,若鉴定人系因正当理由或者不可 实向被告人发问。发问后,如果案件中有被害人,被 抗力无法到庭的,法庭可以视情况延期审理或者组织 害人可以补充发问。若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也可 重新鉴定。是故,B正确。 以向被告人发问。辩护人一方可以在公诉人、被害人 C项,解题关键词是“3名”。对同一种类的鉴定 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控诉一方)发问完毕后向 意见,最多可以聘请两名有专门知识的人提出意见, 被告人发问。 故本案中秦某向法庭申请3名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是 第三步,看一看。控辩双方向法庭举证,并接受 不合法的,C错误。 对方质证。控诉一方可以向法庭举证,包括通知证人、 D 项,解题关键词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属 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证据。被告人、辩护人可 于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的主要作用是对鉴定 以进行质证。在控诉一方举证后,被告人、辩护人可 意见发表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不是诉讼参与人,其 以提请审判长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出示 提出的意见也不是鉴定意见,一般只作为法官酌情参 证据。控诉一方可以进行质证。 考的材料。故,D 项说有专门知识的人发表的意见属 可见,本题中,法庭调查的顺序应当是:公诉人宣 于鉴定意见不正确。 读起诉书——法庭宣布庭前会议中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 的审查情况——公诉人讯问李某——李某辨认公诉人 【答案】AB 提出的毒药并进行质证——被告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0190131】 即②⑤①③④,选B。 甲一直行为古怪,甲父大甲带甲在某省人民医院 【答案】B 进行检查,经过检查,诊断为处于发病期的精神分裂 【20190130】 症。一周后,甲在路上持刀将乙捅伤,某县公安机关 某钢厂长期将废水排入河流,严重污染环境,某 以故意伤害罪对甲立案侦查,随后案件由某县检察院 县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开展立案侦查,将某钢厂负 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法院 责人秦某抓获,指派鉴定人黄某对污水进行鉴定,秦 聘请专家丁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甲具有刑事责任 某委托了辩护律师张某。案件随后由某县检察院向某 能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下列 A.在案发前一星期某省人民医院所做精神病诊断 表述正确的有? 证明属于鉴定意见 A.若某县法院发现鉴定意见中没有写明鉴定的水 B.在案发前一星期某省人民医院所做精神病诊断 的来源,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证明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B.若某县法院认为有必要,通知黄某出庭,黄某 C.大甲对法院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聘请了有专门 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 知识的人丙,若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通知丙出庭对 据 鉴定意见发表意见 C.张某不认同该鉴定意见,可以向法庭申请3名 D.法院通知鉴定人丁出庭说明情况,若丁无正当 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理由拒不出庭,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D.若法庭同意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有专门知识 【解析】 的人发表的意见属于鉴定意见 本题综合考查鉴定意见、鉴定人与有专门知识的 【解析】 人,难度不高。 本题综合考查鉴定、鉴定人出庭、有专门知识的 AB项,鉴定人是指案发后,接受公安司法机关指 人出庭,难度不高。 派或者聘请,对案件中的专门事实提出专业意见的具 A项,解题关键词是“鉴定意见”、“没有写明”、 有专门知识的人。本案中,医生开具的精神病诊断证 “不得作为定案根据”。鉴定意见由鉴定人运用专业 明,从时间上看,发生于案发前。从委托主体上看, 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问题发表专业的意见,专业化程 系接受甲父大甲委托进行诊断,因此该诊断证明不是 度非常高,因此只要鉴定意见的形成过程存在不合法 鉴定意见,A错误。不过,该诊断证明可以证明甲的精 的情形,即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本案中,鉴定人黄某 神状态,与甲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密切相关,可以 对污水进行鉴定,但鉴定意见中却没有注明污水的来 作为书证使用,因此B项说诊断证明不得作为证据使 源,这就使得该鉴定意见与本案丧失关联性,不得作 用是错误的。 为定案根据,A正确。 C 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主要功能是对鉴定意见 B 项,解题关键词是“拒不到庭”、“不得作为 提出意见,控辩双方若聘请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 752022法考分科真题 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同时,《高法解释》 【20190133】 新增第251条规定:为查明案件事实、调查核实证据, 黄某、张某在 A 省 B 市组建“P2P”网贷公司进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 行非法集资,B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群众举报,侦 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因此 查人员将黄某抓获,张某逃窜至C省D市躲藏。下列 本案中,法庭可以依职权通知丙到庭,C正确。 表述正确的是? D项,鉴定人具有专业知识,若经法庭通知,应当 A.若需通缉张某,B 市公安局应当报请公安部发 出庭进行解释说明,否则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 布通缉令 据,D正确。当然,若鉴定人不出庭的原因系不可抗力 B.B 市公安局将黄某侦查终结后移送 B 市检察院 或存在正当理由,法庭可以视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 审查起诉,由于本案系共同犯罪案件,B 市检察院需 重新鉴定。 要等张某到案后一并审查起诉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C.B 市公安局将黄某侦查终结后移送 B 市检察院 【答案】D 审查起诉,B市检察院可以将黄某、张某组建的“P2P” 【20190132】 网贷公司列为单位犯罪嫌疑人 下列关于刑事第一审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D.若B市检察院对黄某向B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A.审判长对于公诉人向被告人的不当讯问,可以 在审理过程中张某到案,B 市检察院对张某追加起诉 制止 需要经过B市中级法院同意 B.审判长应当保持中立,对于公诉人向被告人的 【解析】 讯问,不应当打断 本题综合考查通缉、审查起诉和追加起诉程序。 C.若公诉人与法官对案件认定的罪名存在争议, A 项,解题关键词“B 市公安局”、“报请公安 可以召开庭前会议讨论并确定罪名 部”。通缉应当符合管辖规则,即公安机关有权在自 D.法院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若认为可能构 己的管辖区内发布通缉令,如果犯罪嫌疑人脱逃,超 成犯罪,可以先行拘留 出自己管辖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 【解析】 发布通缉令。本题中,张某在A省B市实施犯罪,逃 本题综合考查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的庭前会议 窜至C省D市躲藏,由于张某属于跨省逃窜,应当由 及法庭调查。 A省、C省的共同上级单位J公安部,决定通缉。因此 AB项,在我国的刑事庭审中,由法官组织、指挥 B市公安局报请公安部发布通缉令是正确的。 庭审,控辩双方应当服从审判长对程序的控制。审判 B项,解题关键词是“等张某”、“一并”。审查 长认为控辩双方的讯间、发问方式不当,有权制止。 起诉遵循效率理念,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部分 是故,A正确,B错误。 犯罪嫌疑人在案,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进行 C 项,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判断应当在正式 审查起诉。对其他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待到案后 的庭审中进行,为了防止庭审的迟延,可以在法定情 再由侦查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本题中,B 市公 形下(申排非,证据多,影响大),在庭审开始前召开 安局将黄某侦查终结后移送 B 市检察院,B 市检察院 庭前会议,由法官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处理一些程 应当依法对黄某进行审查起诉,无需等张某到案后一 序事项,但庭前会议不能审查和处理事实、证据问题。 并审查起诉,是故,B项错误。 本案中,公诉人与法官对案件认定的罪名存在争议, C 项,解题关键词是“公司”、“单位犯罪嫌疑 而罪名的确定需要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官不可以 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 在庭前会议中讨论该罪名涉及的事实和证据问题,C 是单位。本题中,若检察院认为黄某、张某组建的“P2P” 错误。 网贷公司属于单位犯罪,可以将该公司列为单位犯罪 D项,法院可以决定逮捕,不能决定刑事拘留。刑 嫌疑人,C项正确。 事拘留通常是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强制手段。本案中, D项,解题关键词是“张某到案”、“追加起诉”、 法院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若认为构成犯罪需要 “法院同意”。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若发现起诉 刑事拘留,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 中遗漏了同案被告人或者罪名的,可以向法院补充或 关立案侦查并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拘留。是故,D 错 者追加起诉,无需经过法院同意。本题中,B市检察院 误。当然,实务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法院虽然没有 对张某追加起诉不需要经过 B 市中级法院同意,D 项 权力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先行拘留,但却可以决 错误。 定并实施司法拘留,也能达到将其控制的目的,若认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C。 为构成犯罪,再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答案】AC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 【20190135】 【答案】A 张三涉嫌盗窃罪、抢夺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 查,张三委托了辩护人李四。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某 7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法错误的是? A.在侦查阶段,张三的妻子王五向某县公安机关 A.法官经过审理认为案情复杂,决定择日宣判 控告张三对其长期虐持,某县公安机关应当接受 B.指派值班律师帮助张三进行辩护 B.在A中,某县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决定不立案, C.法官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 王五又向某县法院起诉,某县法院要求公安机关调取 件,决定改用合议庭继续审理 王五遭受虐持的证据 D.若张三构成危险驾驶罪,本案审理期限应当是 C.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张三盗窃罪事实清 10日 楚,但抢夺罪事实不清,某县检察院应当将抢夺事实 【解析】 查清后再一并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 本题考查速裁程序。 D.某县法院审理张三盗窃罪过程中,李四申请某 A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应当当庭宣判。A项中, 县法院调取一份书证,某县法院同意调取的,可以在 若法官认为案情复杂,可以转为简易程序甚至普通程 调取时通知李四到场 序重新审理,但只要适用了速裁程序,就应当当庭宣 【解析】 判。故选项中说择日宣判错误。 本题综合考查自诉案件审理程序,审查起诉程序 B 项,如果张三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 和调查取证。 也没有为张三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可以由值班律师为 A项,解题关键词是“虐待”、“应当接受”。从 其提供法律帮助。但本题中,一方面,张三是否符合 立案管辖的角度来说,虐待罪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 值班律师帮助的条件未交待。另一方面,即便应当为 亲告罪,若没有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程度,应当 张三指派值班律师,值班律师的功能也仅是为其提供 由自诉人赴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但 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不能算是为张 是,对于公安机关而言,面对公民的报案、控告、举 三进行辩护。故B错误。 报,都应当先接受下来,然后再进行审查,如果发现 C 项,速裁程序只能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法官 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再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本题 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应当将 中,王五向某县公安机关控告张三对其长期虐待,某 案件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重新审理,而不是改 县公安机关应当先接受,A正确。 为合议庭继续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C错误。 B 项,解题关键词是“法院”、“要求公安机关 本题最具迷惑性的选项是D项。适用速裁程序的 调取”。自诉案件主要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 审理期限一般为10日,若认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 证责任分配规则,应当由自诉人举证并证明被告人有 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是不是感觉D错误了? 罪。当然,若自诉人以自己的能力无法调取证据,可 这就掉进了出题人的陷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经过审查若认为有必要的, 法修正案(九)》第八条的规定,因醉酒驾车构成危险 应当调取。但是,即便法院为自诉人调查取证,也应 驾驶罪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可见,本题中对张 当由法官自行调取,法官不能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三不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故而对张三适 是故,B 项中某县法院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王五遭受虐 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审限只能是10日,不能延长至 待的证据是错误的。 15日。D项正确。 C 项,解题关键词是“抢夺罪事实不清”、“查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 清后再一并”。提起公诉应当保证办案效率,对于一 【答案】ABC 人犯数罪的,部分罪行已经查清事实,但其他罪行无 【20190137】 法查清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事实提起公诉,其他罪 甲醉酒驾车,将经过路口的乙撞伤(轻伤),自己 行随后查清的,再补充或者追加起诉。本题中,某县 冲撞上路边隔离带致半身瘫痪。某县公安机关对甲以 检察院发现张三盗窃罪事实清楚,抢夺罪事实不清, 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甲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案件 应当将盗窃罪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无需待抢夺罪查 随后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适 清事实后再一并起诉。是故,C错误。 用速栽程序进行审理,判处甲危险驾驶罪,拘役六个 D 项,解题关键词是“李四申请”、“通知李四 月。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到场”。辩护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同意的, A.本案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至法院受理案件后 在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显然, 15天 D正确。 B.由于甲已经半身瘫痪,行动不便,法官可以到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D。 被告人家中开庭 【答案】AD C.由于甲已经半身瘫痪,甲在审查起诉阶段无需 【20190136】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张三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某县法院受审, D.若乙对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且拒绝调解,法院 法院决定用速栽程序进行审理,下列关于速裁程序说 不得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772022法考分科真题 【解析】 诉,某县检察院可以在陈某上诉的同时提出抗诉 本题综合考查速裁程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难 【解析】 度适中。 本题综合考察速裁程序。 A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审限为10日,若 A 项,解题关键词是“抢劫罪”、“不能适用速 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超过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 裁”。不能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包括:(1)盲精 以延长至15日。本案法院对被告人判处拘役六个月, 未:被告人系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 审限为10日,不得延长至15日,A错误。 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2)大影响: B项,在我国,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为 社会影响重大;(3)有异议: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 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 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进行巡回审判,就地 裁程序有异议;(4)未赔偿: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 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从法理上看, 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其中,不包含审理 法官能否赴被告人家中开庭,关键在于对开庭地点的 认定罪名与指控罪名不一致的情形。虽然检察院指控 理解。一般认为,开庭审理主要在法院,但也可以在 的罪名与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但如果法院认 其他适宜的场所设置法庭。因此,本案法官可以到被 为犯罪事实清楚,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 告人家中开庭,这是方便诉讼、司法为民的体现,B正 判决,不妨碍适用速裁程序。本题中,检察院指控抢 确。 夺罪,法院审理认为构成抢劫罪,法院可以适用速裁 C 项,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如果自愿认 程序直接判决陈某构成抢劫罪,A错误。 罪认罚,同意程序适用,应当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B 项,解题关键词是“定期宣判”。速裁程序与 但是,若犯罪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 简易程序不同。简易程序一般应当当庭宣判,但速裁 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亦或系未 程序必须当庭宣判。本题中,某县法院定期宣判是不 成年人且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 合法的,B错误。 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简 C项,解题关键词是“上诉”。虽然适用速裁程序 单的口诀即:盲聋哑、精神病、大人不同意。本案中, 的前提是被告人认罪认罚,既然已“认”,按理说对 犯罪嫌疑人因危险驾驶致半身瘫痪,不属于上述无需 一审判决应当服判,不该上诉。但是,上诉权是刑事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定情形,是故,C 项说甲在 诉讼法赋予被告人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不应因为被 审查起诉阶段无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错误的。 告人认罪认罚而受限,更何况,被告人上诉,除可能 D 项,适用速裁程序的前提之一是对附带民事赔 对定罪量刑(实体)不服,也有可能对一审适用的程 偿问题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否则不得适用速裁程 序不服,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序。这是因为,其一,若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有可能 是故,本题中陈某有权上诉,C正确。 是因为被告人拒绝积极赔偿,这就可能不能认定被告 D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院”、“抗诉”。上诉 人“认罚”,进而不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其二, 权与抗诉权不冲突。被告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可以上 若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在速裁程序审理过程中就要对 诉。检察院不服第一审判决,也可以抗诉。上诉与抗 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而附民部分的审理会导致刑 诉可以同时存在,只不过,若既有上诉,又有抗诉, 事审判部分的迟延,庭审就速裁不了,违背速裁程序 被告人将不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保护,第二审法院 追求效率的设计初衷。是故,若乙对甲提起附带民事 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本题中,某县检察院可以再 诉讼且拒绝调解,法院不得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是 陈某上诉的同时提出抗诉,D正确。 正确的。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D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C。 【答案】CD 【答案】AC 【20180141】 【20190139】 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 陈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起 事与李某(15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执,赵某殴打 公诉,某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下列表述正 李某致其轻伤。李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赵某 确的是? 的刑事责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A.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则 A.法院受理李某的自诉案件后,李某自愿撤诉, 不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2 个月后,李某又以同一事实对赵某提起自诉,法院 B.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件复杂,可以在庭 应当受理 后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定期宣判 B.赵某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其可以同时担任赵某 C.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 的辩护人 诉 C.李某的母亲可以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 D.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 D.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进行调解 782022法考分科真题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程序要求。A选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审理。A、B选 项,《刑诉解释》第320条第2款规定:“具有下列情 项,《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 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 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定的案件的;(2)缺乏罪证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 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 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据此,A、B选项正确。C.选项, 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 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根据上述规定 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中的(6),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3 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 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 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据此,简 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 易程序的适用前提是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即可, 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 并不要求对指控的罪名也没有异议,故C选项错误。 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据此,赵某的父亲 D.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 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且具备律师身份,是可以担任 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赵某的辩护人的,B选项正确。C.选项,《刑事诉讼法》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 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 半月。”D 选项中,甲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符合延 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 长至一个半月的情形,并没有超期。故D选项错误。 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 综上,本题答案为A、B。 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 【答案】AB 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 【20170234】 代理人。”本案中,李某是自诉人,其母亲作为法定 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C选项正确。D. 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 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 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 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 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10条 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第 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 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 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 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 作无罪辩护 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 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据此,法 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 院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 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 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本案是故意伤害案(轻伤),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刑,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 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本案可以 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 进行调解,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 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 【答案】A 易程序。 【20180198】 《高法解释》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甲犯合同诈骗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审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的;(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A.本案开庭审理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B.法院若认为本案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 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 C.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 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七)其 异议,但认为本案构成诈骗罪,而非合同诈骗罪,法 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院于是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A 项: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属于危害 D.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对本案开庭审判,于 国家安全的犯罪,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的,不能适用 2018年10月12日判决甲有期徒刑5年,则本案已超 简易程序。A 项说法错误。 过法定审判期限 B 项:乙抢劫案,可能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792022法考分科真题 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法院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 理,检察院没有建议不影响简易程序的适用。B 项说 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 法正确。 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看守所对姜某 C 项:丙可能不构成犯罪,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 与郭某的往来信件即可进行必要的检查,也可扣留。 理。C 项说法错误。 B选项错误。 D 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不能适用简易程 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 序。D 项说法错误。 八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 【答案】B 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 【20170235】 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书 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 面提出有关申请时,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 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 明理由;辩护律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 A.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 头答复。据此,法院说明理由并非一定以书面形式说 的 明,C选项错误。 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三 C.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 十五条规定,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以当庭就量 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 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量刑辩护意见。 D.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 据此,辩护人可以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 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 护意见。D选项正确。 【解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庭审中发现,法 【答案】D 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A 项说法错误。 【20160228】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 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 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 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处理。B 项说法错误。 A.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造成危害结 人参加 果的,法院应当判决不负刑事责任。C 项说法正确。 B.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 被告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 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经查明的证据能够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判决宣告无罪。 C.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 不能确认其无罪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D 项说 开庭审理 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 D.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了特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20160226】 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讯 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 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 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 参加。A选项错误。 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 A.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 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理协助会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 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 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选项正确。 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由于聋哑人属于强制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必须 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 要有辩护律师在场为聋哑被告人提供辩护,因此,辩 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护律师必须到庭,否则无法充分保障聋哑被告人的诉 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 讼权利。据此,C选项中即使王某同意,辩护人也不能 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不到庭。在辩护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决定开庭审理 【解析】《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 是错误的。C选项错误。 7 条第 4 款中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的规定,独 助会见’而A中说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 任审判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 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错误。A选项错误。 序的案件。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 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不适用简易程序,D 选项中虽 三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 然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但本案属于聋哑人犯罪案件, 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因而不能实行独任审判。D 选项 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 错误。 80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B 《高法解释》第35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20160236】 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 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 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 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 品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定。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 A.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 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 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 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对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被告人 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及其辩护人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前款 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规定处理;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通知人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特 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上述规定,适 殊情形的处理。 用简易程序可由检察院提出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高法解释》第297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 申请,也可由法院自己决定适用。A选项错误。 院发现新的事 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 《高法解释》第36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 案件,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 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 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 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 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 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 据此,B 选项错误。 作出判决、裁定。本题中,法院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 根据《高法解释》第365条的规定:···(4)控辩 时发现胡某还有向他人出售毒品的新事实,所以法院 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 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C选项正确。 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根 根据《高法解释》第295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 据上述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并不是全部案件都不需要 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下列情形应当作出变更罪名 调查证据,而只是针对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 的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才能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 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按 刑问题进行审理。C选项错误。 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根据该规定,法 《高法解释》第 367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院作出变更罪名的有罪判决的情形仅限于起诉的范围, 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据此,D选项正确。 且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也就是说, 【答案】D 如果有新的事实,则不能作出变更罪名的有罪判决。 【20160296】 本题中由于法院发现了新的事实,因此不能直接改判。 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 A选项和B选项均错误。 情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 由于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要求法院处于消极、 面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 中立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得主动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内,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 但基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考虑,《高法解释》第 机关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 277 条第 1 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 本案后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选 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根 项正确的是: 据上述规定,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情形仅 A.应当不公开审理 限于“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情形。本案中被 B.甲女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的费用, 告人并没有提出新的立案线索,因此法院不得建议检 法院应给予补助 察院退回补充侦查。D选项错误。 C.甲女可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乙男赔偿 【答案】C 因受侵害而支出的医疗费 【20160237】 D.公诉人讯问乙男后,甲女可就强奸的犯罪事实 甲犯抢夺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向乙男发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一审程序的要求。根据《刑 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 事诉讼法》第188条和第285条的规定,下列案件不 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料, 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 则无需再当庭询问其对指控的意见 隐私的案件;(3)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人申请不 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 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4)审判时未满18周 题进行审理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案中,由于乙男采用胁迫 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 手段与甲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案,涉及个人隐私,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审理特点。 应当不公开审理。 A选项正确。 812022法考分科真题 根据《高法解释》第254条的规定,证人出庭作 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证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人民法院应当 【答案】C(新高法解释出台后,C项情形由可以 给予补助。根据此规定,经济补偿权是证人独有的权 建议变为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本题无正确答案) 利,被害人不享有经济补偿权。本案中,甲女出庭作 【20150237】 证,但其不具有证人身份,而是当事人身份,因此 B 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 选项不正确。 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高法解释》第175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 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 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 位的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 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 是正确的? 讼。本案起诉到法院后,甲女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其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 人身权利受到乙男侵犯而造成的医疗费属于物质损失, 某参加 有权要求乙男赔偿。C选项正确。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根据《高法解释》第242条的规定,在审判长主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 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 护 人。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附带民 【解析】选项A.D错误。《高法解释》第226第二 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 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 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定代理 告人参加。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 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就某 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 一问题讯问、发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据此,甲女 人席并列。据此可知,齐某享有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作为被害人也可以就犯罪事实向乙男发问, D选项正 在召开庭前会议时,可以通知齐某参加,而不是应当 确。本题答案为ACD。 通知参加。被告人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齐某同样享 【答案】ACD 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20150236】 选项B错误。《高法解释》第337条第二款第一项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 规定,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 一选项是正确的? 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 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 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 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本案中, 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 齐某既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主要负责人,所以不 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 适用拘传。 变更起诉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 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 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 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 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解析】选项 A 错误。《高法解释》第 329 条规 【答案】C 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0150272】 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 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 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 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 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B错误。《高法解释》第295条第一款第二项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 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选项C正确。《高法解释》第297条规定,审判期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 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可简化 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 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 第228条第一款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控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 第四项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 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 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 不公开审理;(四)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五)是 822022法考分科真题 否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六)是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 确的? 验;(七)是否申请收集、调取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 A.可指派专人对被害人甲的人身和住宅进行保护 轻的证据材料;(八)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有 B.证人乙可申请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 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 息 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九)是否对涉案财 C.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丙出庭说明讯问的合法性, 物的权属情况和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建议有异议;(十) 为防止黑社会组织报复,对其采取不向被告人暴露外 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据此可知,庭前会议不是正 貌、真实声音的措施 式庭审,只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所以不能决定是 D.为保护警方卧底丁的人身安全,丁可不出庭作 否排除非法证据。 证,由审判人员在庭外核实丁的证言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228条规定,庭前会 【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刑事诉 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开展附带民事调解。 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229条规定,审判人 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 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 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 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 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 【答案】AB 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 【20140229】 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 关于鉴定人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 A.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 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 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据此可知,丙是侦查 B.鉴定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中止审 人员而非条文中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此 理,另行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不属于证人保护对象。 C.经辩护人申请而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 选项 D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 向鉴定人发问 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 D.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受到意见证据规则 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 的规制 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析】选项A、B错误。《高法解释》第99条规 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 定,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 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 【答案】ABD 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20140271】 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鉴定人无正当理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由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或者有关部门。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 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 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 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向鉴定人发问是有专门知识的人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 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的重要方式,所以具有专门知识 单进行讨论 的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226条第二 选项D错误。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 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 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 告人参加。据此可知,只能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通知被 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我国将证人和鉴定人予以 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并没有主动参加庭前会议 区分,鉴定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作为某一方 的权利。 面专家的鉴定人的意见可以作为诉讼中的证据。所以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175条及228条第二 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因其具有的特殊 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 性,在审查和认定时,不受意见证据规则的规制。 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答案】C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根据《高法解释》第 【20140269】 228条第一款第四、八项的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 某地法院审理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人员可以就“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 组织罪,关于对作证人员的保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的人的名单有异议、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向控辩 832022法考分科真题 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但“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起诉罪名 应在正式审理阶段作出。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答案】BD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20140272】 【解析】《高法解释》第295条第二项规定“起诉 方某涉嫌在公众场合侮辱高某和任某,高某向法 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 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当的,应当依据法律和审理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 的? 故本题选B。 A.如果任某担心影响不好不愿起诉,任某的父亲 【答案】B 可代为起诉 【20130266】 B.法院通知任某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的法律 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 后果,任某仍未到庭,视为放弃告诉,该案宣判后, 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 任某不得再行自诉 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 C.方某的弟弟系该案关键目击证人,经法院通知 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 D.本案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审理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317条第一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 款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 犯罪 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 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 法院一并审理 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 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可知,“担心 个罪名重新起诉 影响不好”不是可代为起诉的理由。 【解析】《高法解释》第297条规定:“审判期间,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323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 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 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 否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 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 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 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 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 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 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法院只能建议检察院补 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 充起诉,而不能主动追究遗漏罪行和遗漏被告人,故 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 A错误。《高检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 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 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 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 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 偶、父母、子女除外。本题中,方某的弟弟不属于强 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 制出庭排除范围,因此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可 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 以强制其到庭。 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327条规定,自诉案 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 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故BC正确。《高检 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参照适用公诉 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据此可知,必须满 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 足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题 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 没有说明具体情形,不能确定是否符合简易程序的条 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 件。 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 【答案】BC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 【20130239】 龄,不负刑事责任的;(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 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 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七)其他不应当 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 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显然,发现遗漏罪行和被告 选项是正确的? 人,不属于撤回起诉的情形,故D错误。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 【答案】BC 劫罪定罪 【20130292】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 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 8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 【20130294】 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 (接上题)如迅辉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下列 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 变故,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可以作为迅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A.公司被撤销,不能免除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的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刑事责任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B.公司被注销,对单位不再追诉,对主管人员继 C.保管员韩某 续审理 D.公司副经理李某 C.公司被合并,仍应将迅辉公司列为被告单位, 【解析】A 选项错误。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由于 并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 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不能作为迅 D.公司被分立,应将分立后的单位列为被告单位, 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A 项不符合题意,不 并以迅辉公司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 当选。 【解析】《高法解释》第345条规定:“审判期间, B选项正确。《高法解释》第336条规定:“被告 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 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 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 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故C正确,D错误。 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 《高法解释》第344条规定:“审判期间,被告单位 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 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但尚未完成清算、注销登 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 记的,应当继续审理;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的,对 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 的除外。”职工王某经过单位委托可以作为迅辉公司 当继续审理。”故B正确,A错误。本题选BC。 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B项符合题意,当选。 【答案】BC C 选项错误。公司保管员韩某不能作为诉讼代表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人,一是没有经过公司委托,二是本人直接参与了逃 【20210135】 税行为,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C项不符合题 刘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大江市龙平区法院判处有期 意,不当选。 徒刑2年,刘某提出上诉,龙平区检察院以量刑畸轻 D 选项错误。公司副经理李某未参与违法行为, 为由抗诉,大江市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 但是其没有经过公司委托,因此不能作为诉讼代表人。 由,发回龙平区法院重审。龙平区法院重审后,改判 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故选B。 挪用公款罪,维持有期徒刑2年。刘某提起上诉,大 【答案】B 江市中级法院在第二次二审时,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20130293】 A.若大江市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应要求龙平区 (接上题)对迅辉公司财产的处置,下列选项正 检察院撤回抗诉 确的是: B.若大江市中级法院发现龙平区法院重审时违反 A.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 回避制度,应再次发回重审 应当追缴 C.大江市中级法院不得改判刘某重于有期徒刑 2 B.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 年的刑罚 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 D.大江市中级法院曾参与本案审判的合议庭人员 C.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迅辉公司财产,法院 应回避 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 【解析】 D.如果迅辉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财产也可以 本题考查二审抗诉的撤回、二审的处理方式、回 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避。 【解析】《高法解释》第341条:“被告单位的违 A项错误。《高检规则》第589条第2款规定:“上 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 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听取下级人民 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 检察院的意见。听取意见后,仍然认为抗诉不当的, 押、冻结。”故AB正确。《高法解释》第342条规定: 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 察院。”本题中,大江市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应当听 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 取龙平区检察院的意见。听取意见后,仍然认为抗诉 故 C 错误,是“可以”而不是“应当”。D 正确。本 不当的。应当向大江市中级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 题选ABD。 龙平区检察院,而不得要求龙平区检察院撤回抗诉。 【答案】ABD 故A项错误。 B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406 条规定:“第二审 85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人民法院发现原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判过程中,有刑 审判决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 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违反 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 并审理。”依据该条文第(二)项的精神,故A项正确。 新审判。”本题C项中违反回避制度,即属于《刑事诉 B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408 条规定:“刑事附 讼法》第2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故大江市中级法院应 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 再次发回重审。因此,B项正确。 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 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37 条规定:“第二 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 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 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 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项正确。 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 C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410 条规定:“第二审 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 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 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 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题 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 中,龙平区法院重审维持有期徒邢2年,之后,只有 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故C项正确。 刘某提出上诉,没有检察院抗诉,大江市中级法院不 D 项错误。关于 D 项,因为,增加赔偿数额不是 得改判刘某重于有期徒刑2年的刑罚。C项正确。 加刑的体现,故A省高级法院可以在二审中增加甲的 D项错误。《高法解释》第29条规定:“参与过本 赔偿数额。D项表述不正确。 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监察、侦查、检察人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三项。 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答案】ABC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 【20190141】 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 马某因贩卖毒品被逮捕并提起公诉,但始终辩称 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 在其车中查获的毒品系被栽赃陷害,一审法院经过审 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 理发现毒品的来源不明,不能排除合理怀疑,遂宣告 罚的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 马某无罪。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并在二审开庭前取得毒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 品来源的关键性证据,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 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本题中, 是正确的? 大江市中级法院曾参与本案第二审程序的合议庭成员 A.因本案出现新证据,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 可以参加该案第二次的二审,无需回避。故D项不正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确。 B.检察院取得的新证据应当由法院通知辩方查阅、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摘抄或复制 【答案】BC C.一审法院作出无罪判决不违反全面贯彻证据裁 【20210136】 判规则的要求 勒索钱财,绑架乙之女并将其杀害,A 省 B 市中 D.一审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马某,检察机关可以 级法院一审判处甲死缓,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对其另行适用取保候审 乙人民币35万元。B市检察院未抗诉,甲和乙对附带 【解析】 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说法正确 本题综合考查第二审程序。 的有哪些? A项,解题关键词是“事实不清”、“应当发回”。 A.省高级法院应将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 第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审理 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将案件撤销原判、 B.审审结前可暂缓将甲送监执行 发回重审。是故,A 项说应当将案件发回重审是错误 C.二审期间,乙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法院可以调 的。 解 B 项,解题关键词是“法院通知”。在第二审程 D.省高级法院不得增加甲的赔偿数额 序中,检察院提出新的证据,辩方若对该证据不了解, 【解析】 无法形成有力的辩护观点,不利于控辩双方平等对抗。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 故而,法院应当通知辩方对检察院提出的新证据进行 A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409 条规定:“第二审 阅卷。B正确。 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 C项,解题关键词是“无罪判决”、“不违反”、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并按 “证据裁判”。本案中,新证据是在进入第二审程序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 后由检察院收集到的,这意味着,第一审法院在审理 无不当的,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二)第一 时,新的证据并未出现,第一审法院是在当时已收集 862022法考分科真题 的证据的基础上作出判决,符合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 事部分已然生效。D项错误。 C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CD。 D 项,解题关键词是“检察机关”、“另行”、 【答案】ABCD “取保候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 【20180178】 果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是故,本 关于刑事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的在案财物的 案中,一审法院判决马某无罪后,应当立即释放马某。 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此外,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检察机关无权决定对其适 A.张一盗窃案,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将盗窃的 用取保候审,D错误。 电视机返还被害人陈某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 B.王二贩卖毒品案,本案关键证据海洛因应当随 【答案】BC 案移送当庭出示质证 【20190142】 C.李三受贿金条案,金条未随案移送。法院作出 赵某因琐事故意伤害李某,李某向某县法院对赵 生效判决后,公安机关将该金条上缴国库 某提起自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某县法院经过 D.黄四受贿案,黄四在审查起诉期间自杀身亡, 审理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李某 检察机关应当通知银行将冻结的黄四的存款、汇款上 三万元,李某不服,认为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过重,提 缴国库 出上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扣押、冻结的在案财物的 A.某县法院立案后,发现李某缺乏罪证,某县法 处理 A 选项,《刑事诉讼法》第 245 条第 1 款规定: 院应当说服李某撤回起诉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B.在一审程序中,李某要求撤回自诉,某县法院 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 应当准许 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 C.在二审程序中,赵某针对自诉提出反诉,法院 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 可以进行调解 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 D.李某对刑事部分不服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电视机属于被害 后,附带民事部分也不生效 人陈某的合法财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返还,A 选项 【解析】 正确。B选项,《刑诉解释》第441条规定:“对实物 本题综合考查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中对自诉 未随案移送的,应当根据情况,分别审查以下内容: 案件的处理。 (1)大宗的、不便搬运的物品,是否随案移送查封、 A项,解题关键词是“立案后”、“应当说服”、 扣押清单,并附原物照片和封存手续,注明存放地点 “撤回起诉”。法院对自诉案件立案后,若发现自诉 等;(2)易腐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查封、扣 人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服其撤 押机关变卖处理后,是否随案移送原物照片、清单、 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某县法院立案后 变价处理的凭证(复印件)等;(3)枪支弹药、剧毒物 发现李某缺乏罪证,法院还可以直接裁定驳回起诉, 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违禁品、危险物品,查封、 A项错误。 扣押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后,是否随案移送原物照 B项,解题关键词是“撤回自诉”、“应当准许”。 片和清单等。上述未随案移送的实物,应当依法鉴定、 在判决宣告前,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但法院需要审 估价的,还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鉴定、估价意见。对查 查撤诉的自愿性,若发现自诉人并非出于自愿的,不 封、扣押的货币、有价证券等未移送实物的,应当审 予准许撤诉。是故,在一审程序中,李某要求撤诉, 查是否附有原物照片、清单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据 法院不能直接准许,B项错误。 此,毒品属于违禁品,依法不移送原物,B选项错误。 C项,解题关键词是“二审”、“反诉”、“可以 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4款规定:“人民 进行调解”。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 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 诉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是故,赵某提出反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 诉,法院无需调解,应当直接告知赵某另行起诉。C项 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 错误。 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受贿所得金条属于应追缴 D 项,解题关键词是“刑事部分不服”、“进入 的违法所得,应上缴国库,C选项正确。D.选项,《六 二审”、“附带民事部分”、“不生效”。被告人对 机关规定》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审刑事部分不服上诉,对附带民事部分服判的,案 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 件过了上诉期后,附带民事部分生效。反之亦然,被 财产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现第四章) 告人对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不服上诉,对刑事部分服判 规定的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 的,案件过了上诉期后,刑事部分生效。是故,李某 所得的申请。”据此,检察机关不能直接通知上缴, 对刑事部分不服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附带民 得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予以没收,故D选项错 872022法考分科真题 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 【答案】AC 乙发问 【20180179】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和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甲被指控故意杀人一案进行 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了第一审审理,判处甲无期徒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轻,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 【解析】选项A正确。丙作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确的是? 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因此 A.如果甲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口头方式提起上诉 单位诉讼代表人有权委托诉讼代表人参加法庭审理。 B.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选项B 正确。《高法解释》第242条规定,在审 C.二审法院仅就甲的量刑问题进行审查 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 D.第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 问被告人。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不足,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二审的审理程序。A选项,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自 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 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 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 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 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 告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发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 意,可以提出上诉。”据此,被告人上诉既可以书面 丙是被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公诉人讯问之后, 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A选项正确。B选项,《刑事 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176条规定,被告人 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 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 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 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 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 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虑。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本案属于检察院抗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368条规定,适用简 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故B选项错误。C.选项, 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 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 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 (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 据此,二审法院审理案件遵循全面审查原则,不仅针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 对量刑进行审查,而且针对事实部分等进行审查,C选 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因 项错误。D.选项,《刑诉解释》第394条规定:“上诉、 此,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不会导致转为普通程序审 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 理。 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的 【答案】AB 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 【20170294】 不开庭审理。”据此,D选项正确。但本题B、D选项 (接上一题) 存在矛盾,在选项设置上有模糊之嫌,鉴于18、19年 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真题为回忆版,建议考生不必过多纠结,掌握解析中 甲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 列出的法条即可。综上,本题答案为A、D。 选项正确的是: 【答案】AD A.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 【20170293】 卷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 B.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 1 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 起盗窃事实 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 C.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 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 D.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刑3年和1年。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项正确 【解析】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 的是? 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 88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A 项表述为受理案件后, 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 说法错误。 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 一审未认定的盗窃事实,二审法院不能直接认定, 重被告人的刑罚。《高法解释》第401条明确规定了上 不符合审级利益要求。二审受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 诉不加刑的具体要求:(1)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 制,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B 项说法错误。 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 《刑事诉讼法》第 237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原判认定的罪名不 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 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 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一审判处乙 1 年 行产生不利影响;(3)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 有期徒刑,二审法院不得改为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2 改变罪数,并调整刑罚,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 年,C 项说法错误。 或者对 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4)原判对被告人宣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 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 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 原判没有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 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 原判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 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因此,甲可以另行委托 期限;;(6)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 辩护人为其辩护的说法正确。 减刑、决定终身监禁的,不得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 【答案】D 禁;(7)原判判处的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 【20160238】 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 龚某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一审法院 处的刑罚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根据上述 3年内从事食品加工行业。龚某以量刑畸重为由上诉, 规定,C选项正确。B选项中可以维持有期徒刑5年的 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判决,但不得将职业禁止的期限变更为 4 年,B 选项 的? 错误。 A.应开庭审理 D 选项中,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的 B.可维持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并将职业禁止的 前提是有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补充起诉,但题干并 期限变更为4年 未提供本案有新的犯罪事实的任何信息,故D选项错 C.如认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二审法院可在维持 误。本题正确答案是C选项。 原判刑罚不变的情况下改判为生产有害食品罪 【答案】C D.发回重审后,如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生产有 【20160273】 害食品罪,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 某基层法院就郭某敲诈勒索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二审的方式以及上诉不加 判处郭某有期徒刑4年。对于一审中的下列哪些情形, 刑原则。二审的方式包括开庭审理与不开庭审理两种。 二审法院应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根据《高法解释》第393的规定,下列案件应当开庭 A.未在开庭10日前向郭某送达起诉书副本 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 B.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 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 C.公诉人没有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 D.应公开审理但未公开审理 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 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被告人被 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 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 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 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 龚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其只是不服量刑,对一审 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 认定的事实、证据并没有提出异议,且检察院未抗诉, 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不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可以不开庭审理。A 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 项错误。 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题中,郭某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二审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 虽然适用简易程序,但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不符合 方上诉引起二审程序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 独任审判的条件,只能由合议庭审判,B 选项由一名 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 审判员独任审理不合法,因此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 款明确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 B 选项当选;D 选项应当公开审理但未公开审理违反 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 了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因此应当发回重审,D 选项 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 当选。本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身在程序上可 892022法考分科真题 以进行相应简化,选项A和选项C不属于违反法定程 【答案】B 序的情形,没有影响公正审判,不符合发回重审的条 【20150238】 件,因此不当选。本题答案是 B、D。 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答案】BD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 【20150231】 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 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 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 正确的? 量刑畸轻为由于 6 月 12 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 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关 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 A.6月9日 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 B.6月17日 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6月19日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 D.6月20日 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解析】《高法解释》第386条规定,在上诉、抗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 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 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 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 审理期限 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 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 诉机关之日起生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 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 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日起算。该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开始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 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本题中,撤回上诉、抗诉 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发生在上诉期满前,所以一审判决自上诉期满之日(6 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 月19日)起生效。 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 【答案】C 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 【20140236】 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 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前款规 亲历性要求? 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 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 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次的重大犯罪。据此可知,“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 不属于“另有重要罪行”。 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 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 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 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 进行审理 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解析】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 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 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 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 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选项A符合亲历性要求。《高法解释》第253条规 选项 D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 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 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 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一)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 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 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 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 通极为不便的;(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四) 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 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 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 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理期限。 选项B不符合亲历性要求。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 902022法考分科真题 征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根据集中审理原则,在法 当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答案】B 庭审判中,法庭成员(包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始终 【20140238】 在场参加审理。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 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 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 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 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 判。若合议庭成员因病不能参加审理,应该由始终在 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场的候补陪审员参加审理,而不是由任意的陪审员继 A.可不开庭审理 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选项C符合亲历性要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 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 辩护 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高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 法解释》第79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核实证据,必要时,可以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393条第二 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 上述人员未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选项D符合亲历性要求。《高法解释》第400条规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399条第一款第(三) 定,第二审案件依法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 项规定,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 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 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 庭全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传唤到庭。 【答案】B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392条第二款规定, 【20140237】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 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 A.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案 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 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 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B.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告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403条规定,被告人 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 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人民 C.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反 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 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 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 D.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第 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一审裁判 【答案】B 【解析】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 【20140267】 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 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 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 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 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 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 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 项是正确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 A.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 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 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宣判。选项A,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 B.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 羁押的,与普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未被羁押 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选项B,不论是在一 C.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 审还是在二审程序中,在判决宣告前,当事人都可以 回避 进行和解。 D.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412条规定,第二审 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 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 自行回避 行起诉。 【解析】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411条规定,对第二 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 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 条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 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 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依照本解释第 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 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应 亲属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 912022法考分科真题 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 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 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 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 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 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本题B项中,只有甲 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 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既不得加重甲的刑罚,也不能加 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 重乙的刑罚,故该项错误。 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 C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407 条规定:“第二审 姻亲关系的亲属。《高法解释》第二十三条也有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 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 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 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本 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本题 C 项的错误在 规定第一条至第三条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 于,无需将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 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D 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选项C错误。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是黄某的忠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 读者,不会导致他在审理过程中偏向黄某一方从而影 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罪犯在被 响案件公正审判,不属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 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29条第二款规定, 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不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 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负责组织进行。”本题D项 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 中乙因病在交付执行后适用监外执行,则不适用该条 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人民法院 文,不是由法院负责组织进行病情诊断,故D项表述 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 不正确。 罚的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 【答案】A 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款规定的限制。 【20200104】 【答案】AB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2021014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共同故意杀人案,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 A.如死缓判决系高级人民法院自己做出,则无需 乙有期徒刑10年,甲和乙对被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人民 另行核准 币10万元。下列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B.在核准时认为原判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 A.最高法院复核该案时,发现原判决引用法律条 误,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审 文有瑕疵,在纠正后核准甲的死刑 C.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 B.若甲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发现-审对乙判处 应当查清以后改判 的刑罚过轻,可对乙加重刑罚 D.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案件,可以将死缓改判 C.若甲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二审法院发现附带 为死刑立即执行 民事判决不当,应当将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 【解析】 审理 本题考查死刑缓期执行的核准程序与处理结果。 D.乙在服刑期间因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由法院 A 项,根据《高法解释》第 424 条规定,中级人 负责组织对其进行病情诊断 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 【解析】 院核准,因此,如死缓判决系高级人民法院自己做出, A项正确。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上诉不加刑、 则无需另行核准,A正确。 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监外执行。《高法解释》第429 B 项,根据《高法解释》第 428 条:高级人民法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 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 情形分别处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 分别处理:…(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 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 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因此B项发回 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 重审做法错误。 定;……”故A项正确。 C项,根据《高法解释》第428条:(5)复核期间 B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401 条规定:“审理被 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 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 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 案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作出实质不利的改判,并 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此种情形 922022法考分科真题 有两种处理方式,C项中“应当”说法错误。 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S市中级法 D 项,根据《高法解释》第 428 条:复核死刑缓 院是本案一审法院,由其重审应当按照一审程序重新 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D项错误。 审判,故应当开庭审理,C选项正确。D.选项,由于S 【答案】A 市中院是本案一审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20180138】 S 市中院按照一审程序重审,重审后的判决是一审判 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H省S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决,故可以上诉,D选项正确。 立即执行,甲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人民 【答案】B 法院经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20170236】 分,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 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 发回重审。关于本案的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 A.S 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应当先报 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 请H省高级法院复核后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 B.最高人民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的, 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S市中级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确的? C.最高人民法院发回S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的,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S市中级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D.S 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后,甲如果不服判决结 C.应开庭审理 果的,可以上诉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 判决 发回重审的程序要求。A选项,《高法解释》第423条 【解析】依据《高法解释》第 432 条的规定,最 第1款第(1)项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 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中级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是,最高 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以“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 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 证据”或者“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 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 死刑”为由,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则 出裁定后10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认为原判认 不是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本题是以原判认定事 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 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 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 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高院不是应当另行组 准的判决、裁定;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 成合议庭审理的,A 项说法错误。 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本案中,甲未上诉, 发回高院,高院按照二审程序重新审判的,由审 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故在上诉、抗诉期满的 10 日以 判员 3 人至 5 人组成。而不是应当由审判员 5 人 内,由S市中级法院报请H省高级法院复核后再报请 组成合议庭,B 项说法错误。 最高法院核准,故 A 选项正确。B 选项,《高法解释》 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不经开庭 第43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 审理直接改判。但是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 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 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本题是 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429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 量刑过重发回的,不是应当开庭。C 项说法错误。 案件除外。”而该解释第429条第4项、第5项规定 最高院复核死刑案件,发回高院重审的,高院可 的内容是:“(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 以直接改判死缓 2 年执行。按照二审程序重审的,该 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判决为终审判决。 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 【答案】D 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 【20160239】 以依法改判。”据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 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 应当判处死刑发回重审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另行 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 组成合议庭审理,故B选项错误。C.选项,《高法解释》 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43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 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 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 效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 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 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 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 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 932022法考分科真题 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院不再另行复核 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 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死刑复核程序。根据《刑 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事诉讼法》第236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 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 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 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 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 A 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 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维持原判。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 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据此,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 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裁定作出后,生效的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裁定。本案 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 中乙被判无期徒刑后上诉,高院维持原判,对乙生效 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的是二审的裁定,而非判决,A选项错误。 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 《高法解释》第423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进行。 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四百三十四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 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上述规定,高级法院审 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 理二审案件维持死刑立即执行原判的,应当直接报请 制作笔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因 最高法院核准,而无须先复核。B选项错误。 此,在死刑复核期间,并非必须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根据《高法解释》第429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 选项 D 正确。《高法解释》四百三十条第一款规 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 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 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 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 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 新审判。 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 【答案】ABD 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20140239】 (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 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 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 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 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 项是正确的? 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本题中,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 【解析】旧《高法解释》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 未查清,属于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应当 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 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而不能查清 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 的基础上改判,C选项错误;且文书只能用“裁定”, 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 D选项正确。 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 【答案】D 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 【20150296】 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 余克,B省A 市中 核准死刑的判决。据此可知,本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 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甲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乙可不立即执行,最高 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院对乙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 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 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答案】B(注:新《高法解释》删除此条规定,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 没有做出其他说明,对于此题无需过多纠结) 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 【20130275】 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 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 省高级法 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 942022法考分科真题 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 见 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解析】 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 A项正确。本题考查申诉的审查和处理。《高法解 错误的? 释》第45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本题A项中,甲的妻子是甲 刑判决予以改判 的近亲属,可以由甲的妻子中诉。故A项正确。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 B 项正确。《高法解释》第 454 条规定:“最高人 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终审人民法院以外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的人民法院对申诉进行审查。被指定的人民法院审查 【解析】《高法解释》第42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 后,应当制作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最高人 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 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本题的终审法院 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 是 K 市中级法院、甲向 K 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K市 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 中级法院可以指定F区法院对申诉进行审查。故B项 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 正确。 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C、D项正确。《高法解释》第456条规定:“对立 (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 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听取当事人和原办 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四)复核期间出现 案单位的意见,也可以对原判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和 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 新的证据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进行听证。”由此可 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 见,C、D两项均正确。 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四项。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 【答案】ABCD 也可以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 【20210139】 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乙诈骗罪被A市B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发回重新审判。旧《高法解释》第351条第1款规定: 5 年和 3 年,该判决生效 4年后,在一次执法检查活 “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 动中,B 区法院发现该案原判决认定事实有误,甲系 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 为丙顶罪,且分担了乙部分实施的犯罪行为,B 区法 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 院对甲决定再审。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 A.B区法院再审中可对乙加重刑罚 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 B.B区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 C.B区法院再审时可对甲决定中止执行 核准死刑的判决。”本案为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 D.B区检察院可对乙决定逮捕 刑的数罪并罚案件,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 【解析】 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 A项错误。本题考查再审的审理程序。《高法解释》 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本题正确做法是D选项, 第469条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 错误做法为ABC。 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 【答案】ABC(注:此项所涉及法条已被删除,暂 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 未提出其他处理方式,对于此题无需过多纠结) 告人的刑罚。”本题中,B区法院对甲决定再审,未对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乙决定再审,因此,不得加重乙的刑罚。故A项错误。 【20210138】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人民法 盗窃罪被K市F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 甲提出上诉,K 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驳回 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故B项正确。 上诉。甲向K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下列关于申诉的 C项正确。《高法解释》第464条规定,再审期间 说法,正确的是: 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 A.可以由甲的妻子申诉 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 B.K 市中级法院可以指定 F 区法院对申诉进行审 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 查 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本题中, C.法院对申诉立案后,对侦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可 甲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因此,法院可以决定对甲中 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 止原判决的执行。故C项正确。 D.法院审查申诉时,可以听取甲及其辩护人的意 D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57条第1 款规定: 95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 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可以启动再审。对于检察 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院来说,某县法院的上级检察院,即市检察院、省检 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 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向同级法院抗诉的方 检察院依法决定。”本题是由法院启动再审,故由法院 式启动再审。 决定对乙逮捕。故D项错误。 ABC 项,检察院发现法院的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无需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而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 【答案】BC 序向法院抗诉。需要注意,是抗诉,而非重新起诉。 【20200123】 因此,AB错误,C正确。 某区法院对宋某抢劫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裁 D 项,某县检察院若发现某县法院生效裁判确有 判,一审后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高某,只对附带民事 错误,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具言之,某县检察院 诉讼部分提出了上诉,刑事部分生效后,二审法院在 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即 审判过程中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 市检察院,向市中级法院抗诉。故,D项说由某县检察 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院向某县法院抗诉是错误的。 A.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 B.二审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判决,对刑事部 【答案】C 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20190143】 C.法院应当只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 李某涉嫌诈骗罪被某县法院判决无罪。李某没有 再审 上诉,某县检察院也没有抗诉,案件生效。一年后, D.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 某县检察院发现了李某实施诈骗的新证据,下列选项 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正确的是? 【解析】 A.某县检察院通知某县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09条规定:“第二审 B.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某 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 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 县法院撤销原判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 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并按 C.某县检察院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抗诉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 D.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某 并无不当的,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 (二) 县法院改判 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 【解析】 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 本题考查检察院如何通过抗诉启动再审。与终审 分一并审理。”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法院同级的检察院若发现该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答案】D 自已无权启动再审抗诉,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 【20190144】 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本案中,案件由某县法 佳佳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县检察院起诉至某县法院, 院作出判决后,没有上诉,没有抗诉,案件已经生效。 经过审理,某县法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某县检察院一年后发现该案确有错误,此时只能报请 判决佳佳无罪。佳佳没有上诉,某县检察院也没有抗 上一级检察院即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再审抗诉。 诉,案件生效。一年后,某县检察院收集到了新的认 可见,本题应当选C。至于向法院提出再审的通知、建 定佳佳构成诈骗罪的证据,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议等,没有法律根据。 A.某县检察院应当先向某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要 【答案】C 求法院撤销无罪判决,然后再向某县法院起诉 【20170275】 B.某县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某县法院重新起诉 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C.某县检察院不得向某县法院重新起诉 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 D.某县检察院可以向某县法院抗诉 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 【解析】 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破题的思路是,若要改 A.乙市中级法院 变一个已经生效的判决,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启动 B.甲省高级法院 再审。本案中,案件已经在某县法院生效,若检察院 C.甲省检察院 随后收集到了新证据认定被告人有罪,只能通过审判 D.最高检察院 监督程序进行纠正。对于检察院或者法院而言,启动 【解析】作出生效裁判的各级法院法院院长对已 审判监督程序的口诀是:生效法、及以上;上对下,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 同级抗。申言之,对于法院来说,本案的生效法院是 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委会处理。审 某县法院,因此某县法院,及其上级市中级法院、省 委会经过讨论作出本院再审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 9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 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是在坚持惩罚 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犯罪的同时,原则性地规定了“一般”不得加重原审 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原判决、 被告人的刑罚,这正是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 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案件疑难、 基本理念平衡后的结果,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 复杂、重大,或者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情形的, 体真实与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据此,A 选项 也可以提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 与B选项正确。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 C 选项错误,根据《高法解释》第469条的规定, 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 再审不加刑原则是指“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 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刑罚。有“一般”就有例外,由于我国审判监督程序 抗诉。 坚持的是“有错必纠”理念,哪怕检察院没有抗诉, 本题中判的死缓两年执行,需要经过高院复核, 由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特殊情形下也可以加重原审被 生效裁判为高院作出,乙市中院无权启动审判监督程 告人的刑罚。这体现了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但该规定 序。A 项说法错误。 并没有体现上诉不加刑有例外。据此,C选项错误,D 死缓经过高院复核,高院对自己作出的生效裁判 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BD。 发现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有权启动 【答案】ABD 审判监督程序。B 选项说法正确。 【20150239】 甲省检察院无权对甲省高院的生效裁判抗诉。再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审抗诉为上级检察院抗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C 项说 确的? 法错误。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 最高检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和裁定有权抗诉,D 项说法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 确答案为 BD 项。 接审理 【答案】BD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 【20160274】 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 诉讼法>的解释》第 386 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 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关于这一 【解析】选项A错误。《高法解释》第453条第一 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款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 A.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 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 的平衡 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B.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当 选项B错误。《高法解释》第453条第二款规定, 程序两方面的目的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 C.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 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 D.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存 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 在例外情形 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再审不加刑原则的理解。 选项C错误。《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 再审不加刑原则,是指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 意见(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 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过去,我国传统诉讼 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 价值观念追求绝对实体真实,要求诉讼活动不枉不纵, 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 以刑事实体法准确惩罚犯罪,再审程序长期坚持“有 回的申请再审或申诉案件,一般不予受理。但再审申 罪必纠”理念,因而没有“不加刑”之说。随着人权 请人或申诉人提出新的理由,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保障理念的兴起并被写入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要求正 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确地贯彻审判监督程序的相关规定与再审制度,保障 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被告人充分行使申诉权。如果申诉后反而加重了被告 法》第六十二条及本规定第七、八、九条规定条件的, 人的刑罚,恶化其处境,就可能使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以及刑事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可能被宣告无罪的除外。 理人、近亲属对申诉产生顾虑,即使认为已生效的判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455条规定,对死刑 决不正确,也不敢申诉,惧怕再审,客观上导致限制 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 了被告人行使申诉权的结果,使再审制度流于形式。 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制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作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 讼法>的解释》第469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 审查处理。 97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D 题选D。 【20140275】 【答案】D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 第五编 执行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20210137】 B.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 甲涉嫌贩卖毒品罪和盗窃罪,法院在审理时确认 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其犯罪事实成立,但甲突发心脏病死亡。关于该案的 C.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 做法,正确的是? 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A.公安机关可将扣押的赃物直接上缴国库 D.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 B.对未随案移送的被害人的财物,公安机关可以 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 决定返还被害人 【解析】选项 A 错误。《高法解释》第 451 条规 C.检察院未将毒品移交法院,而将毒品的照片和 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 清单作为证据移送法院 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 D.公诉人发现审判长应当回避而没回避,可以当 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 庭提出纠正意见 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解析】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据此可知,除了当事人、 A 项错误。本题考查涉案财物处理和检察监督。 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以外,案外人也能就已经发生法 依据《六机关规定》第3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 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466条规定,原审人 他涉案财产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规定的 民法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 程序,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 另行组成合议庭。 申请。因此,公安机关、检察院不得直接将查封、扣 选项C正确。《高法解释》第464条规定,对决定 押、冻结的物品上缴国库。A项错误。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 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45条第1 款规定: 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就意味着, 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 对未随案移送的被害人的财物,公安机关可以决定返 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 还被害人。B项正确。 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 C项正确。该条规定:“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 视居住措施。 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461条第二款规定, 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 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人 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 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 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 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 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 【答案】BCD 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本题C项中的毒品属于违禁 【20130240】 品,不宜移送,应将毒品的照片和清单随案移送。该 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 项正确。 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 D 项错误。《高法解释》第 315 条规定:“人民检 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 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在庭审后 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 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认为正确的,应当采纳。”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故D项的错误在于,检察院不得“当庭提出纠正意见”,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 而应“在庭审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加以改判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答案】BC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20210141】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居住于A市的甲、乙共同诈骗。甲在侦查阶段, 【解析】《高法解释》第473条规定:“原判决、 被监视居住。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甲、乙有期徒刑 5 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 年3年。乙因怀孕,在交付执行前,被监外执行。下 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列关于该案诉讼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更正。”故本 A.可以对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982022法考分科真题 B.甲应当将护照交公安机关保存 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 C.对乙的监外执行,由法院决定 扣押、冻结的事实。”本题中,对侦查机关查封的房产, D.乙在监外执行期间死亡,应当及时通知监狱 法院执行中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 【解析】 手续。故A项错误。 A项错误。本题考查监视居住、监外执行。《刑事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 诉讼法》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 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 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 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 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 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 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本题中甲涉嫌的是诈骗罪, (四)罚金;(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 该罪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而且 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 甲有固定住处,故不得对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A 项 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表述不正确。 本题中,银行的抵押权属于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其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监视 优先于退赔被害人损失,故B项错误。 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 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 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 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 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 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财产刑 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 由第一审法院执行,本案中的第一审法院是K市北区 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 法院,故C项错误。 存。”本题B项符合该条第(六)项的规定,被监视居 D 项正确。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第一审法院可 住人甲应当将护照交公安机关保存,故B项正确。 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法院执行,本案中的被执行财 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65 条规定:“在交 产在南区,所以,北区法院可以委托南区法院执行。 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故D项正确。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 【答案】D 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本题中,乙在交付执行前被监 【20190145】 外执行,该监外执行由法院决定,故C项正确。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D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68 条规定:“罪犯 以下正确的是? 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 A.确认刘某的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执行, 监狱或者看守所。”故D项正确。 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三项。 B.确认齐某怀孕 6个月,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 【答案】BCD 回重审 【20210142】 C.确认唐某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应当改判 周某因诈骗罪被 K 市北区公安局立案侦查,K 市 D.确认王某另犯有抢劫罪需要追诉的,应对抢劫 北区公安局将其位于K市南区的一处房产查封,该房 罪作出判决后合并执行死刑 产此前已被银行抵押。周某被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解析】 三年并处罚金。周某提出上诉。K 市中级法院裁定维 本题考查死刑执行的变更,难度不高。 持原判。关于该案执行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项,罪犯的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判决、裁定 A.北区公安局出具解封手续后,法院才可以处置 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死刑,A正确。 该房产 B项,确认罪犯怀孕的,应当改判,而不应当裁定 B.若银行主张优先受偿,应在退赔被害人损失后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错误。 予以支持 C项,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改判的,应当裁 C.由K市中级法院处置该房产 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选项中 D.南区法院可受委托处置该房产 对罪犯改判是错误的。 【解析】 D 项,确认罪犯另有犯罪需要追诉的,应当裁定 A项错误。本题考查财产刑的执行程序。《最高人 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选项中直 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 接对王某涉嫌的抢劫罪作出判决后合并执行死刑是错 5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 误的。 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择A。 99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A 乙出庭作证 【20190147】 D.D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的,应当由甲提供 陈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陈某在 其确有悔改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某市监狱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某市监狱向某市中级法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减刑的程序。A选项,《最 院提出了假释建议,某市中级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下 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列表述正确的是? 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 A.陈某出席假释庭审时有权委托律师黄某进行辩 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 护 件,应当开庭审理:(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 B.某市中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减刑的;(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 C.某市中级法院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应当提讯 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3)公示期间收 陈某 到不同意见的;(4)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5)被报请 D.某市中级法院若采取开庭审理方式,证明陈某 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 表现积极的同监室罪犯李某应当出庭作证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 【解析】 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 本题考查执行中的假释程序。 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6)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 A 项,在我国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第一次 审理的。”本案中,甲所犯的贷款诈骗罪属于金融诈 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被 骗犯罪,应当开庭审理,故A选项错误。B选项,《刑 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可见,辩护人是为犯罪嫌 诉解释》第538条规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 疑人、被告人服务的。本案中,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 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 段,陈某不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陈某是罪犯。 件应当开庭审理:(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 目前法律中没有罪犯有权委托辩护人的规定,A错误。 刑的;(2)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 B 项,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只有基层法院适 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3)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 用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审理时,可由一名法官独任 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 审理,其他审理程序都需要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此本 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 案中,某市中级法院审理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 诈骗罪犯的;(4)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 庭,B正确。 (5)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6)人民检察院提出 C 项,假释程序可以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若 异议的;(7)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据此, 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为了防止错误裁判,应当提讯被 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不能独任审判,故B选项错 报请假释的罪犯。本案中,陈某被报请假释,法院采 误。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 取书面审理方式,应当提讯陈某,C正确。 程序的规定》第11条第2款规定:“庭审过程中,检 D 项,法院若开庭审理假释案件,同级检察院应 察人员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 当派员出庭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派员出庭说明情 以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被报请减刑、假释罪 况,被报请假释的罪犯应当出庭进行陈述。简言之, 犯及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对 检察院的人、执行机关的人、被报请假释的罪犯应当 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审判长许可后,可以出示证 到庭,而证人、鉴定人等可以到庭,并非必须到庭。 据,申请证人到庭,向证人提问并发表意见。”据此, 本案中,李某系证明陈某表现积极的证人,并非必须 经审判长许可后,甲也可以申请证人到庭,故C选项 到庭,D错误。 正确。D选项,《刑诉解释》第535条规定:“受理减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 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 【答案】BC 括下列内容:(1)减刑、假释建议书;(2)原审法院 【20180137】 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甲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在 D 市 (3)证明罪犯确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具体 监狱服刑。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事实的书面材料;(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确有悔改表现,在刑罚执行 4 年后,D市监狱向D 市 等;(5)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关于本案的减刑程序, (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履行情况;(七)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移送的其他材料。 A.D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书面审理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意见的,执行 B.D 市中级人民法院可由审判员李某一人独任审 机关应当一并移送受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人民法 判 院。经审查,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 C.在审理过程中,甲对报请理由有疑问的,在经 假释的执行机关在三日以内补送;逾期未补送的,不 审判长许可后可以申请能够证明其有悔改表现的证人 予立 1002022法考分科真题 案”据此,不是由罪犯甲提供证明材料,而是由 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监狱提供证明材料,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 为C。 罚金;(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 【答案】C 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 【20180197】 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因此, 李某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 八万元的执行顺序,应分别是医疗费、银行贷款、财 处李某盗窃罪并对其盗窃所得的赃款赃物进行追缴。 产损失、罚金。 以下哪些赃款赃物依法应当予以追缴? 【答案】A A.李某将盗窃所得的价值 100 万元却以 10 万元 【20170238】 卖给古玩店的古董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 B.李某赠予其女友的价值一万元的金项链 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 C.李某通过网络二手买卖平台将价值 8000 元而 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 以6000元转卖他人的智能手机 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 D.李某用于偿还赌债的4万元盗窃赃款 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赃款赃物的追缴。最高人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第11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 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 区矫正 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1)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2)第三人无偿或 【解析】罪犯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 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3)第三 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 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 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因此本题张某 的;(4)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的暂予监外执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 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而非 A 区法院决定。A 项 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 说法错误。 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据此,A、B 罪犯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 两个选项属于“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 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 格取得涉案财物的”,D 选项属于“第三人通过非法 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因此本题张某的暂予监 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应当 外执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 予以追缴。而C选项,网络二手买卖平台转卖,属于 上公安机关批准,B 项说法错误。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不予追缴。综上,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由设区矫正 本题答案为A、B、D。 机构负责。C 项说法正确。 【答案】ABD 《刑诉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 【20170237】 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 甲纠集他人多次在市中心寻衅滋事,造成路人乙 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 轻伤、丙的临街商铺严重受损。甲被起诉到法院后, 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因此,只有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 乙和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6年, 外执行的罪犯予以收监的才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本 罚金1万元,赔偿乙医疗费1万元,赔偿丙财产损失 案中应当由具体批准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收监。综上 4 万元。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查明甲除 1 辆汽车外 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 无其他财产,且甲曾以该汽车抵押获取小额贷款,尚 【答案】C 欠银行贷款 2.5 万元,银行主张优先受偿。法院以 8 【20160223】 万元的价格拍卖了甲的汽车。关于此8万元的执行顺 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 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的? A.医疗费→银行贷款→财产损失→罚金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 B.医疗费→财产损失→银行贷款→罚金 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C.银行贷款→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 D.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银行贷款 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 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 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 1012022法考分科真题 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20150240】 【解析】本题考查了国家专门机关中监狱的职权。 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 《刑诉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 正确的? 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 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 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 选项A中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 机关的顺位相同 监管人,可以由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选项A错误。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8条的规定,对罪犯在 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据此,监狱只负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 责侦查罪犯在监狱内的犯罪,对于罪犯在被发现判决 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因为不是在监狱内的犯罪,不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 能由监狱进行侦查,对于该犯罪,只能移交有管辖权 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5条:刑事审判或者执行 的机关进行侦查,而不能由监狱一并侦查。选项B错 中,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人 误。 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行查封、扣押、冻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在交付执 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 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 封、扣押、冻结的顺位相同。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 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 冻结的财产,人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 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 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 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据此,选项C答案错误。 关查封、扣押、冻结的事实。由第1款可知,B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的规定,被判处管 由第 2 款可知,A 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 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 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6条第1款: 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 涉案财物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 裁定。据此,选项D答案正确。 细列明的,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可见,C说“涉 【答案】D 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错误。 【2016024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 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若干规定》第2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区 的同级人民法院执行。可见D说“应由与一审法院同 矫正机构执行 级别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错误。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 【答案】A 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0150241】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 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查的执行主体。《刑事诉讼法》第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264 条第 2 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 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 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 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 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第 269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 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 【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 负责执行。第270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简称《关于减刑、假释案 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规定,无罪、免除刑事 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处罚的执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执行以及财产刑的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 执行均由法院执行。根据上述规定,A选项、C选项以 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 及 D选项均错误,B选项正确。 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 【答案】B 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102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B正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 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 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 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 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 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 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开庭审理的案件。 选项C错误。《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 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 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 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 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 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 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 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 现报请减刑的;(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 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 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三)公示 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 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五) 理期限。该案,二审应开庭审理,所以人民检察院应 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 当派员出席法庭。 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 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 款第三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 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 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 应当开庭审理的。丙属于职务犯罪,所以对丙的假释, 别处理: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 应当开庭审理。 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 选项D错误。《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 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 定》第十条规定,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 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 长主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判长宣布开 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 庭,核实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基本情况;(二)审 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 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检察人员、执行机关代表 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 及其他庭审参加人;(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假 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四)检察人员发表检察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 意见;(五)法庭对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确有悔改表 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据此可知, 现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的事实以及其他影响减 该案不具有可以发回重审审判的情形。 刑、假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六)被报请减刑、假 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 释罪犯作最后陈述;(七)审判长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 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 并宣布休庭评议。该解释中并没有规定,律师到庭发 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 表意见,选项D缺乏法律依据。 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 【答案】B 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 【20150295】 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 余克,B省A 市中 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答案】A 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20140226】 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 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 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 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 检察院 是: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A.二审应开庭审理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 监 庭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法院申请复议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六十七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 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 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 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 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 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1032022法考分科真题 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 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答案】AD 选项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20130224】 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 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 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 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 责执行。 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 C 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 市中 选项C说法正确。根据《高法解释》第516条第 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 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未经批 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 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 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 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 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 A.A市中级法院 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B.B市中级法院 选项D说法错误。《高法解释》第517条规定,人 C.C市中级法院 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D.乙省高级法院 【答案】D 【解析】一般而言,死刑的执行是“第一审人民 【20140274】 法院执行”,但是《高法解释》第499条第2款规定: 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下列哪些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选项是正确的? 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A.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故本题选B。 B.法院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 【答案】B 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C.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 第六编 特别程序 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20200120】 D.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 【解析】选项 A 正确。《高法解释》第 519 条规 讼程序? 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 A.甲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的 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 第三年,又涉嫌敲诈勒索张一,数额较大。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 B.乙为出租车司机,在车上捡到乘客王二的新款 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 iPhone手机后拒不交还。 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 C.丙为某监狱狱警,在押送犯人李三回监狱的过 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程中,由于饮酒昏睡,致使犯人脱逃。 选项 B 错误。《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 D.丁虐待自己的父亲赵四,致其身体残疾,经鉴 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 定为重伤二级。 十六条规定,负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罪犯的 【解析】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 《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 原所在单位或者住地的群众,宣布其犯罪事实、考察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 期限,以及考验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据此可知,应 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 当由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等进行宣布,而不是法院。 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 但本规定已于2016年废止,考生了解即可。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542条规定,罪犯在 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 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 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 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 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 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 本章规定的程序。”盗窃罪刑满释放第三年再次涉嫌敲 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据此可 诈勒索的故意犯罪,此时对敲诈勒索罪来说.这属于在 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应 五年之内曾经故意犯罪的情形.不适用当事人和解的 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不是由原审法 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因此A项错误。乙涉嫌侵占罪。 院作出裁定。 侵占罪是纯自诉的罪名.不可能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545条第二款规定, 诉案件诉讼程序”。因此B项错误。丙涉嫌失职致使在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缓刑、假释 押人员脱逃罪。即使考生不知道此罪名,仍能判断, 建议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的裁 其一,丙为过失;其二丙为渎职犯罪。而按照前述法 1042022法考分科真题 条第2款的规定,渎职犯罪不可以适用和解程序。因 A.检察院在对小蔡和蔡某审查批捕时必须进行讯 此对丙不能适用和解程序。因此C项错误。《刑法》第 问 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 B.如对小蔡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以要求其在监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 督考察期间不得进入娱乐场所 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 C.如对小蔡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征得蔡某的同意 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 D.如本案分案起诉后应由不同的审判组织审理 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因此D项正确。 【解析】 【答案】D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重点考察附条 【20200121】 件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立案侦 A 项,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 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某提出与被害人张某就伤 人。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形则应当讯问,口诀是:逮面 害赔偿等问题进行和解。关于和解的程序,下列说法 重认盲精未。具体来说包括:(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 错误的是? 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4)案 的,不适用这一程序 情重大疑难复杂的;(5)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6) B.检察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 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7)犯罪嫌疑人是盲、聋、 事人和检察人员签字,但不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C.法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 的精神病人的。本案中,蔡某不存在这六种应当讯问 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的情况,检察院可以不讯问蔡某。但小蔡系未成年人, D.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 检察院应当讯问小蔡。是故,A 项说检察院必须讯问 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 小蔡和蔡某是错误的。 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B 项,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成年犯 【解析】 罪嫌疑人在考察期间遵从“禁止令”,即不得进入特 A 项,《刑事诉讼法》第 346 条规定:“下列公诉 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的活 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 动。显然,本案中,检察院可以要求小蔡在监督考察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 期间不得进入娱乐场所,B正确。 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 C 项,附条件不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无需征得他 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 人同意。但出于尊重,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 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 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 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 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需要注意,“听 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取”并非“听从”,故而本案中,检察院对小蔡适用 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因此A项正确。 附条件不起诉应听取其法定代理人蔡某的意见而无需 B 项,《高检规则》第498条第3 款规定:“和解 征得蔡某同意,C错误。 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可以写明和解协议书 D 项,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如 系在人民检察院主持下制作。检察人员不在当事人和 果检察院分案起诉,出于方便掌握案情,提高审判效 解协议书上签字,也不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因此B 率考虑,法院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故D项说 项错误。 应由不同的审判组织审理是错误的。 C 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592条第2 款规定: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 【答案】B 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因此C项正确。 【20190149】 D 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 595 条规定:“被害 2018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了适用于贪污贿赂犯 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 罪案中的缺席审判程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 A.是追求刑事诉讼效率的体现 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因此D项正 B.是刑事诉讼控审分离的例外 确。 C.是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 【答案】B D.是刑事审判具有终局性特征的例外 【20190148】 【解析】 未成年人小蔡涉嫌在其父蔡某教唆下贩卖淫秽物 本题考查缺席审判程序的特征。 品牟利,小蔡被取保候审,蔡某被批准逮捕。下列哪 A 项,刑事庭审,本应在被告人到庭的情况下进 一选项是正确的? 行,但缺席审判程序允许在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况下进 1052022法考分科真题 行审理,如此节约了办案时间(如抓捕、讯问等时间) 察院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与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A正确。 【解析】 B 项,控审分离是指控诉职能和审判职能必须分 本题综合考查缺席审判程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 别由专门的诉讼主体来承担,而不能把两种职能集中 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由一个诉讼主体来承担。换言之,公诉人和法官不能 A 项,对于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国家安全 沉滔一气,联合起来对付被告人,应当各司其职,客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检察 观、公正地办理案件。缺席审判程序是在被告人不在 院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可以缺席审判。本案中, 案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甲涉嫌受贿与滥用职权两个犯罪。其中,受贿罪可以 被告人的近亲属没有代为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 适用缺席审判程序,而滥用职权罪不适用缺席审判程 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进行辩护,法官在庭审 序。故而A错误。 中会组织控辩双方进行辩论,依法作出判决,缺席审 B 项,甲涉嫌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对于滥用职 判程序仍然遵循控审分离的要求,B错误。 权罪而言,由于甲已经出逃,存在查不清犯罪事实的 C项,司法亲历性,是指司法人员(主要指法官) 可能。对于受贿罪而言,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 应当亲身经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接接触和审查各 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种证据,特别是直接听取诉讼双方的主张、理由、依 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因此,某市检察院可以就受贿 据和质辩,直接听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言词陈述,并 罪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法审判。待甲 对案件作出裁判,以实现司法公正。在缺席审判程序 被抓捕归案,滥用职权罪查清后,再对甲补充或者追 中,虽然被告人未到庭,但仍会有辩护人维护其合法 加起诉。是故,B错误。 权益。法官可以直接听取控辩双方的主张和辩论,直 C 项,若确定甲已经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 接接触案件证据,不违背亲历性要求,C错误。 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某市检察院可以向 D 项,刑事审判具有终局性,是指刑事审判是刑 某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启动违法所 事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法院的生效裁判对于案件的 得没收程序,C正确。 解决具有最终决定意义。需要注意,对终局性的认识 D 项,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 不能局限于判决一旦生效,就不能重新审理。譬如, 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 世界各国基本都存在审判监督程序,允许在法定条件 不能到案,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 下推翻终审裁判,重新审理,但这不影响刑事审判具 涉案财产的,可以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本案中, 有终局性特征。缺席审判程序在我国虽然属于特别程 甲逃往境外不足一年,且不知道对甲是否已经通缉, 序,但也属于审判程序,具有审判程序的基本特征— 此时检察院还不能向法院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局终性。有同学可能会想,如果被告人到案可能导 D错误。 致重新审理,是不是意味着“不终局”了?不是的。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C。 如果被告人到案,应该意味着“不缺席”了,就不能 【答案】C 再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了,这不妨碍缺席审判程序 【20180139】 对于被告人在缺席状态下作出的裁判具有终局性,故 孙某将李某杀害,经鉴定孙某系精神病人,甲县 D错误。 检察院遂向甲县法院申请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 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A A.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甲县检察院可以对孙 【20190150】 某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甲涉嫌受贿与滥用职权被某市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B.甲县法院受理检察院的强制医疗申请后,可由 调查终结后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甲适 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用取保候审措施,甲趁机逃匿境外,不知去向。下列 C.甲县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孙某 选项正确的是? D.经审理发现孙某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 A.若某市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向某市中级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直接判处孙某故意杀人罪 法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法院可以对甲的受贿罪与滥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强制医疗程序。A 选项, 用职权罪缺席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3款规定:“对实施暴力 B.某市检察院必须等甲被抓获归案后才能向某市 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 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据此,有权采 C.若甲在外逃期间死亡,需要追缴其违法所得, 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是公安机关,而不是检察院, 可以对甲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 故A选项错误。B选项,《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1 法所得没收程序 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 D.若甲逃往境外后,超过半年没有到案,某市检 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据此,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 1062022法考分科真题 不能独任审判,而只能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故B选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 项错误。C 选项,《刑诉解释》第 635 条第2 款规定: 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 “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 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为公诉案件,作为被害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据此,C选项正确。D选 人的 B,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诉 项,《刑诉解释》第637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疗的 讼代理人。故B选项错误。C选项,《刑诉解释》第595 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 (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302条规定的强制医疗条 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 件的,应当作出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的决定;(2)被 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申请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不符合 故C选项错误。D.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 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 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规定: 被申请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责令其家属 “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 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3)被申请人具有完全 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 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量刑的情节:(1)案件起因;(2)被害人有无过错及 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 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3) 院依法处理。”可见,根据上述规定(3),法院若认 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4)被告人平 为应当追究孙某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 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5)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申请的决定,并退回检察院依法处理。由于法院要遵 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循不告不理原则,甲县法院能否判孙某故意杀人罪, (6)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既有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 要取决于甲县检察院是否向其提起公诉,故D选项错 又有从重处罚等情节的,应当依法综合相关情节予以 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考虑。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情 【答案】C 节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据此,尽管张某哥 【20180140】 哥协助抓获张某并非法定量刑情节,但属于酌定量刑 张某因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慎将行人A撞 情节,法院应当予以审理,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 成重伤,且把B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撞毁了。张某因 题答案为A。 害怕承担责任在肇事后逃逸。S 区公安局在张某哥哥 【答案】A 的协助下将张某抓获归案。S 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 【20180199】 对张某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未成年人甲(17 周岁,还有两个月满 18 周岁) A.张某就民事赔偿问题与A没有达成和解,而与 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被A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达成了和解,法院应当对张某从轻处罚 A 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两日后甲 B.B 只有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才能委托 满18周岁。A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 诉讼代理人 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甲犯新的盗窃罪,A区人民 C.B 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张某与 B 达成 检察院对甲作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向A区 和解,但张某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S 区法院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诉讼程序,下列说法 应当制作附带民事和解书 正确的是? D.对张某哥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的行为,因 A.A 区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公开审判,但不得组 为不是法定量刑情节,法院可不予以审理 织人员旁听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当事人和解程序。A选项, B.A 区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应当征得他 《刑诉解释》第596条规定:“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 的父亲同意才能适用 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 C.本案中A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是 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 违法的 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 D.A区人民法院立案时甲未满20周岁,本案应当 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 由少年法庭审理 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 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 序。A选项,《刑诉解释》第557条规定:“开庭审理 平衡。”据此,只要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 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 不管是与部分被害人还是全部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 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 法院均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A选项正确。B选项, 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到场代 《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 表的人数和范围,由法庭决定。到场代表经法庭同意, 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工作。对依法公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 107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人员旁听;有旁听人员的,应当告知其不得传播案件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B县继续上 信息。”本案中,甲在移送审查起诉两日后己满18周 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岁,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本案依法应当公开审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表 判。另外,《刑事诉讼法》第286条第1款规定:“犯 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解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作出附条件 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本案中,由 不起诉决定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释放或者变更强 于甲犯罪时不满18周岁,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因 制措施的决定。A 项说应当释放小周,说法太绝对, 此,公开审理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A选项正确。B 不正确。 选项,《刑诉解释》第566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 考验期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考 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 验期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B 项说法正确。 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 未成人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 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未 迁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 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仅要征得 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函告作 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还得征得辩护人的同意才能适用。 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C 项说改由 B 县 据此,B选项错误。C.选项,《刑事诉讼法》第282条 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说法不正确。 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 考验期为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考验期的长短 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 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 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 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 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 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 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缩短或者延长。因此缩短或者延 害人的意见。”本案中,甲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涉 期都只能在法定期限范围内,不能限缩短为 5 个月, 嫌故意伤害罪(轻伤),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D 项说法错误。 罚,可以对其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故C选项错误。D.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 选项,《刑诉解释》第46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少年 【答案】B 法庭审理:(1)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 【20170240】 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2)被 董某(17岁)在某景点旅游时,点燃荒草不慎引起 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 大火烧毁集体所有的大风公司林地,致大风公司损失 案时不满二十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 5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 共同犯罪案件。其他共同犯罪案件有未成年被告人的, 选项是正确的? 或者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 A.如大风公司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代 理,由院长根据少年法庭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 为提起,并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本案中,尽管甲在犯新的盗窃罪时已经满了18周岁, B.董某与大风公司既可就是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 但其在实施故意伤害罪时未满18周岁,且法院立案时 分达成和解,也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 未满20周岁,本案是针对甲故意伤害罪撤销附条件不 C.双方刑事和解时可约定由董某在1年内补栽树 起诉决定而提起公诉的,符合少年法庭审理的条件, 苗200棵 由少年法庭审理。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上述规定,虽 D.如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院经法院同意可撤 然司法解释并没有使用“应当”二字,但根据共同犯 回起诉并对董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罪案件及其他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由少年法庭审 【解析】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且受损失 理由院长决定可以推断,前面符合条件的案件是“应 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 当”由少年法庭审理的。据此,D选项正确。综上,本 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提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 题答案为A、D。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A 项说列大风公司为附带民事 【答案】AD 诉讼原告人说法错误。 【20170239】 《高检规则》第 495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就 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 县检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 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 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 察期限为6个月。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 确的? 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检法职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 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董某和大风公司只能就民事 日起中止 赔偿达成和解,不能对涉及公权力的定罪量刑进行和 1082022法考分科真题 解。B 项说法错误。 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 和解协议中可以约定赔偿损失,就履行方式、期 和解 限等进行约定,因此可以约定董某在 1 年内补栽树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 苗。C 项说法正确。 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 达成和解协议的,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 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 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 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D 项说撤诉于法无据, 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 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 项。 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 【答案】C 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 【20170241】 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 甲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行为,经鉴定为不负刑事 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责任的精神病人,被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甲父对决 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同时,公安部《规定》第334 定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驳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 回申请,维持原决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 的犯罪案件:(1)雇凶伤害他人的;(2)涉及黑社会 是正确的? 性质组织犯罪的;(3)涉及寻衅滋事的;(4)涉及聚 A.复议期间可暂缓执行强制医疗决定,但应采取 众斗殴的;(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6)其他 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不宜和解的。本案中,A 选项中在5年内曾经故意犯 B.应由公安机关将甲送交强制医疗 罪,不能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不当选;B 选项中涉 C.强制医疗6个月后,甲父才能申请解除强制医 嫌寻衅滋事,不属于民间纠纷,不能适用当事人和解 疗 程序;D 选项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属于刑法 D.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向市中级法院提出 分则第四、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也不能适用。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05 条第二款、 C 选项中过失致人重伤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 《高法解释》第 642 条的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 此外,《高法解释》第5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系无 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 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第二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 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据此,C选项正确。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 【答案】C 决定。A 项说暂缓执行是错误的。 【20160242】 依据《高法解释》第 64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决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 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向公安机 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 哪一选项是 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 正确的? 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B 项说 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法正确。 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 《高法解释》第645条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 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 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 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 为发表意见 并非六个月后才能申请,只是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 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C 项说法错误。 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当向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法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强制医疗程序。强制医疗 院提出,而非市中院。D 项说法错误。 程序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增设的一种特别程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B 项。 序,是这几年的高频考点。 【答案】B 《高法解释》第635条第2款规定:审理强制医 【20160241】 疗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 理人的意见。据此,A选项正确。 讼程序? 《高法解释》第634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 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 应当通知被 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 害致人轻伤 申请人或 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通知未到场的,可 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 以通知 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其他近亲属到场。被申 被害人表示同意 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自受理 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 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之日 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起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 师担任其诉讼 1092022法考分科真题 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根据上述规定,强制医 【答案】ABC 疗案件属于强制法律援助代理案件,被申请人没有诉 【20150242】 讼代理人的,法院是“应当”通知法援机构指派,而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 非“可以”,B选项错误。 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高法解释》第636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要 确的? 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 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 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根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 出庭的,应由其本人发表意见。C选项错误。 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根据《高法解释》第637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 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 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处理:(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的强制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医疗条件的,应当作出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的决定;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 (二)被申请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 但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 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请的决定;被申请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同时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 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三)被申请 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 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 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 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 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 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所以,D项错误。 疗的决定。据此可知,强制医疗的启动程序可以分为 【答案】A 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检察院的申请启动方式;二是法 【20160275】 院的决定启动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人民法院在 未成年人小天因涉嫌盗窃被检察院适用附条件不 审理过程中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显然案件已经 起诉。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可以附带的条件,下列哪些 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六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A.完成一个疗程四次的心理辅导 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 B.每周参加一次公益劳动 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 C.每个月向检察官报告日常花销和交友情况 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据此 D.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 可知,被申请人可以不到庭参加审理。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二款 疑人应当遵守的义务。《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 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案件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 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 院申请复议。此处申请复议,并不是启动二审程序。 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六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的活动情况;(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 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 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 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 矫治和教育。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 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据此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 可知,强制医疗程序也区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 教育:(一)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 【答案】B 处遇措施;(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 【20150271】 (三)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 信,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 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 道歉等;(五)接受相关教育;(六)遵守其他保护被 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 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 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检察院作 根据上述规定,A、B 选项属于按照考察机关的要 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 求接受矫治和教育的情形,当选;C 选项属于按照考 级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这一解 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的情形,当选。根 释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据上述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离开 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须报经考察机关批准。D 选 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 项错误。本题答案是 ABC。 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1102022法考分科真题 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行法治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其法定代理 【解析】选项A正确。解释强调在作出附条件不 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或者教师、辅导员等参与有利于感 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 化、挽救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邀请其参加有关 害人的意见,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活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 选项B.C正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本应进入 行法庭教育,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律师邹某作为辩护 刑事诉讼程序的刑事案件转向为非刑事诉讼的方式处 人属于诉讼参与人,可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 置的非司法化,一些国家称之为转向处置。我国附条 教育。 件不起诉制度正是在合理吸收转向处置核心要素的基 【答案】ABD 础上,结合司法实践和对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的现实需 【20150274】 要,创造性地设立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非司法化制度。 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 这一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使 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 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从刑事司法程序中脱离出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利益。选项D错误。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 刑事公诉独占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 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断,排除被害人自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 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即在对刑事犯罪实行国家 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追诉的同时,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 【答案】ABC 场 【20150273】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 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 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解析】选项A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 的? 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犯罪 A.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 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年人到场, 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但应当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 B.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 人到场。 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 C.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 一、二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 D.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 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 的法庭教育 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 【解析】选项A正确。《高法解释》第568条第一 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未成年被告人性格 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 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 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 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 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 辩护人提交的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上述情况的书面材料, 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 法庭应当接受。 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566条规定,对未成 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 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 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 者向他宣读。据此可知,只有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 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 使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乙的伯 知,律师邹某若反对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只能适用普 父不能代乙行使控告权。 通程序。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五百五 选项 C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81 条第四款规 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 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 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 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据此可知,这 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 里有权补充陈述的是法定代理人,律师邹某无权补充 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 陈述。 关情况记录在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576条规定,法庭辩 件,适用前两款的规定。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 论结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和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判决未 【答案】AC 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 111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50275】 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 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 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 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 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 计入审理期限。 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一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 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 和解 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 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 容可分期履行 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 【解析】选项A正确。《高法解释》第190条第一 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 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 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 参加诉讼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犯罪嫌疑人、被 法律效力。 告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供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系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190条规定,人民法 的证明材料,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明其对违法 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 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主张权利的证据材料。利害关系 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人在公告期满后申请参加诉讼,能够合理说明理由的,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由此可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 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满后申请参加诉讼, 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 能够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申请没收的财产系其 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可知,此处并未 所有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要求立即履行完毕,因此可以约定分期履行。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 选项C正确。《高法解释》第587条规定,对符合 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 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 【答案】ABD 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 【20140225】 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 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 选项D错误。《高法解释》第593条规定,和解协 是正确的? 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时履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 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 有权获得补助 原则的除外。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 【答案】ABC 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20150293】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 【解析】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 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 落不明。 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据 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此可知,应为自“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 理人。 加诉讼 选项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第一款规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 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 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 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据此可知, 1122022法考分科真题 获得补助是证人的权利。 《高法解释》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符合刑事诉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第二款 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 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 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 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最先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 院申请复议。《高法解释》第六百四十二条规定,被决 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 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第二日起五 《高法解释》第五百八十九条规定,被告人的近 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 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 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选项A错误。若被告人甲在押,其近亲属需经甲 选项D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 同意才可与被害方进行和解,而不能自行与被害方进 款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 行和解。 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 选项B错误。被害人乙已死亡,其近亲属是以自 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该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己名义参与和解,而不是代为和解。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 选项C正确。甲的辩护人可参与和解协商。乙已 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 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则近亲属的诉讼 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代理人可以参与和解协商。 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 选项D错误。被告人的近亲属需要经被告人同意, 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 才能代为和解,并且赔礼道歉等事项只能由被告人本 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 人履行。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 【答案】C 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0140241】 【答案】D A 市原副市长马某,涉嫌收受贿赂 2000 余万元。 【20140240】 为保证公正审判,上级法院指令与本案无关的B市中 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 级法院一审。B 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马某突发心 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 脏病不治身亡。关于此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 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的? A.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和 A.应当由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再由检察院 解 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由于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 B.应当由B市中级法院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没 C.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 收违法所得继续进行审理 解协商 C.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马某妻子不服的,可 D.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由 在5日内提出上诉 其近亲属代为履行 D.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 【解析】刑事和解有着特定的适用条件。《刑事诉 的,有权上诉 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高 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 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属 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 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 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 同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高法解释》第六百二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 十六条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或者脱 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 逃,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章规定的程序。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人民 《高法解释》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对符合刑事 检察院可以按照缺席审判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 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 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法所得申请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据此 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 可知,应首先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商以达成和解。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 后,才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 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 选项C、D说法正确。《高法解释》第六百二十二 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条规定,对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犯罪 1132022法考分科真题 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 两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是合法的。 检察院可以在五日以内提出上诉、抗诉。 选项B正确。《高法解释》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 【答案】B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20140242】 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 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 选项C错误。《高法解释》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具 案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 A.刘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从其住处搜出的管制 盲、聋、哑人;(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 刀具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三)案件有重大社会 B.赵某贪污案赃款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 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 C.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装置使用的 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所在单位的仪器和设备 (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D.周某贿赂案受贿所得的古玩 (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解析】旧《高法解释》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实 选项D正确。《高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 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认定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 及其他涉案财产”。新《高法解释》删除了此条,没 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 有进一步定义,以上解释只做参考。对于此题无需过 予以否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 多纠结。 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选项A正确。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答案】ABD 选项B正确。属于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 【20140294】 孳息。 黄某(17周岁,某汽车修理店职工)与吴某(16 选项C错误。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 周岁,高中学生)在餐馆就餐时因琐事与赵某(16周 装置使用的所在单位的仪器和设备,并非本人所有而 岁,高中学生)发生争吵,并殴打赵某致其轻伤。检 是其所在单位所有,不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察院审查后,综合案件情况,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 选项D正确。属于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 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本案审查起 【答案】C 诉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40273】 A.应当对黄某、吴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监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 A.甲涉嫌持枪抢劫,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 B.在讯问黄某、吴某和询问赵某时,应当分别通 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乙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法院只有在征得乙 C.应当分别听取黄某、吴某的辩护人的意见 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同意后,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D.拟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应当听取赵 C.丙涉嫌诈骗并对罪行供认不讳,但辩护人为其 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做无罪辩护,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解析】选项A错误。《高检规则》第四百六十一 D.丁涉嫌故意伤害,经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 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 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 六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 考。据此可知,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调查。 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 选项B正确。《高检规则》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 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本题 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 中,甲涉嫌持枪抢劫,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务。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人的诉讼权利,代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未成年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 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 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 本条第二款至第五款的规定。询问应当以一次为原则, 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 避免反复询问。 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 选项C正确。《高检规则》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 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因此,由 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未成 11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年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 (二)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情节,可能被判处一年有 据此可知,在对黄某、吴某的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 期徒刑以下刑罚;(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应当分别听取其的辩护人的意见。 分,符合起诉条件;(四)具有悔罪表现。《刑事诉讼 选项D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 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 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 笔录附卷。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 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据此可知,作出附条件 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时,不需要必须达成和解。 【答案】BCD 选项B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0140295】 的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被附 (接上题)关于对黄某的考验期,下列选项正确 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下列矫治和教育: 的是( )。 (一)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 A.从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计算 措施;(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三) B.不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 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 C.可根据黄某在考验期间的表现,在法定范围内 事特定的活动;(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适当缩短或延长 (五)接受相关教育;(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全 D.如黄某违反规定被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提 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 起公诉,已经过的考验期可折抵刑期 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C正确。《人民检 款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 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四十条规定, 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验期。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 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 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本 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计入案件审 案中,应由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 查起诉期限。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考察,而不是移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 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 选项D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 的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 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缩短或者延长。 具体程序参照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五条规定办 选项D错误。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黄某 理。本法条仅对不起诉的情况作出了规定,而没有对 并未被剥夺人身自由,若对黄某提起公诉时,已经过 附条件不起诉进行规定,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是不 的考验期不应折抵刑期。 同概念,不应混同。 【答案】BC 【答案】B 【20140296】 【20130242】 关于本案的办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 A.在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作出 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 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达成刑事和解 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 B.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 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 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可要求他们向赵某赔礼道歉、赔 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偿损失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 C.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可将黄某移 意见 交有关机构监督考察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D.检察院对黄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吴某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均应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予以 诉 封存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解析】选项A错误。《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 【解析】《刑诉法》第305条规定:“人民法院经 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时已满 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 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下列条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 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 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 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 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152022法考分科真题 由于强制医疗是以决定形式作出,故不可上诉、抗诉, 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何某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 只能复议,故 C 错误。《高法解释》第 648 条规定: 神病人,属于六,公安机关需要撤销案件。B正确。关 “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 于C项,《刑诉法》第303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 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二十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 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 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 内作出决定。”故 A 正确。《高法解释》第 642 条规 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 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 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第 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 二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 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 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故 BD 正确。本题选 C。 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 【答案】C 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 【20130241】 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可见,公安机关发现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的 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 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 见书,移送检察院,而非“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 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 进行诊断评估”。C 项错误。由于对实施暴力行为的 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 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可见临时性约束措施 强制医疗申请 不以“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为条件。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 D错误。 疗 【答案】B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20130271】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 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 【解析】A项,《刑诉法》303条规定:根据本章 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 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 哪些条件? 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 罚 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 【解析】《刑诉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双方当 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 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可见,“公 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 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 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故A正确。 强制医疗意见书”。《刑诉法》302条规定:实施暴力 《刑诉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 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 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 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 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 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简言之,精神 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 病人只有同时具备“暴力”行为、危害“公共人身”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 安全、经过“鉴定”、有“继续”危害可能性的,才 处罚。此处的不起诉为酌定不起诉,要求犯罪情节轻 可以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在本案中,并没有体现出 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故B正确。 何某“有继续危害可能性”这一条件,故而公安机关 《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 不需要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A 错 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 误。B 项,《刑诉法》第 1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程序。C正确。 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需要考虑公安机关 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 是否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故D错误。本题 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 选ABC。 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 【答案】ABC 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20130272】 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 1162022法考分科真题 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 D 项,公安机关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若发现犯 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罪嫌疑人不通晓中文的,公安机关应当为他翻译。换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 言之,如果犯罪嫌疑人通晓中文的,则无需提供翻译。 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本案中,A 县公安机关在没有提供翻译的情况下进行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 讯问,但不清楚汤姆是否通晓中文。若汤姆不通晓中 追诉的 文,其供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D项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 错误。 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AB。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答案】AB 【解析】考察法条《刑诉法》第284条:“被附 【20170242】 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 W 国人约翰涉嫌在我国某市 A 区从事间谍活动被 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 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 定,提起公诉:(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 选项是正确的? 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二)违反治 A.约翰可通过W国驻华使馆委托W国律师为其辩 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 护 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故 BCD 正确。对于 A,因为 B.本案由A区法院一审 附条件不起诉本身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如果有证 C.约翰精通汉语,开庭时法院可不为其配备翻译 据证明其不是未成年人,当然不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人员 故A当选。 D.给约翰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应为中文本 【答案】ABCD 【解析】外籍当事人如欲委托律师辩护或代理, 第七编 涉外刑事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 【20190151】 业证书的律师,不允许委托外国律师。A 项说法错误。 外国人汤姆一家在华旅游,汤姆因涉嫌猥亵儿童 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该中院管辖。 被A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于A县看守所, B 项说法错误。 案件遂后由A县检察院向A县法院提起公诉。下列表 司法机关在涉外诉讼中,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 述正确的是? 供翻译。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 A.汤姆委托自己的父亲担任辩护人,A 县法院可 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 以准许 本人出具书面声明。C 项说法错误。 B.A县法院可以限制汤姆离境并扣押其护照 司法机关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制作的诉讼文书为中 C.汤姆的哥哥可以向A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 文本。外国籍当事人不通晓中文的,应当附有外文译 赴看守所会见汤姆 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D 项 D.在侦查过程中,汤姆在没有翻译在场的情况下 表述为判决书应为中文本说法正确。 所作的供述,应当依法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D 项。 【解析】 【答案】D 本题考查涉嫌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兼顾考查委托 辩护及证据的审查、判断。 A 项,外国人原则上不得担任辩护人,但如果该 外国人要保护自己的近亲属,被告人愿意委托的,法 院可以准许。本案中,汤姆打算委托自己的父亲担任 辩护人,鉴于父子的近亲属关系,A县法院可以准许, A项正确。 B 项,外国人持外国护照,有可能随时乘飞机或 者船舶离境,为了防止其逃跑,办案单位有权限制其 出境并扣押护照等出入境证件。故本案中,A 县法院 可以限制汤姆离境并扣押其护照,B项正确。 C 项,外籍被告人若在押,近亲属有权向受案地 高级法院申请会见。本案由A县法院管辖,若汤姆的 哥哥申请会见汤姆,应当向管辖A县法院的省高级法 院提出申请。故,汤姆的哥哥向A县法院的上一级法 院申请会见是错误的。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