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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前 言
过法考就像复原魔方的过程,是智力、努力、方法、运气综合作用的结果,刚开始知识点如同一个打乱顺
序的魔方,混乱不堪,除非你有超高的智商,不然仅仅靠努力可能永远没法复原,所以只有掌握魔方复原的技
巧和口诀,然后加之以练习,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原魔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是如此,只有掌握方法并努
力练习,才可能顺利通过。
我们的复习模式是将整个复习过程凝结在一份薄而全的笔记上,然后反复背诵并加以练习。所以各位考生,
开始复习的时候一定就要有这种意识,一定要将复习的所有过程、所有笔记、所有标记落实到这份资料上。这
样学习才有效果,理解也会逐渐加深,要知道,把书先读厚再读薄,并不是体现在书的薄厚程度变化上,关键
在于你对知识的理解,所以无需每个阶段都各用一本书,将学习过程记录在不同的书上,效果适得其反。
本册分科真题包括了 2013-2017 年司考真题,以及 2018-2021 年法考回忆版真题,自 2019 年开始,法考
客观题分两批进行测试,因此存在两套试卷。题序号的含义,如20130101,代表2013年卷一第1题。由于2018-
2021年试题均为回忆版,因此题序号并不准确。
如何高效利用分科真题呢?
首先,至少学习完一章的内容再做对应的分科真题,因为法考很多知识点都是串联在一起的,一道题会考
到多个知识点,甚至是跨章节的,对于跨章节的真题,我们原则上将该道题放在靠后的章节中;
其次,做题的过程中建议使用铅笔答题,做错的题做好标记,第二次刷题时,可以把做错题的答案擦掉,
然后重新做一遍错题,这样才更有针对性;
最后,对于做错的题,一定要找到笔记中对应的知识点,想想自己为什么做错了,然后在笔记中做好标记,
要将做题的效果落实到笔记中去,因为你后期背诵的是笔记,不是真题;
检验你复习好的唯一标准是把真题做好,但是做题的过程是比较辛苦的,也许第一次做分科真题你会错的
一塌糊涂,但是没关系,第一次做分科真题的目的主要是理解和运用知识点,而不是检验你到底有没有复习好,
因此不用过于在意正确率,后期再做真题时才能检验你是否复习到位。2022法考分科真题
目 录 【20190202】 ....... 11 【20130346】 ....... 27
【20190203】 ....... 12 第六章 期间和送达 .... 27
民诉真题(2013-2021) ...... 1 【20190204】 ....... 12 【20200205】 ....... 27
第一编 概论 .............. 1 【20180284】 ....... 12 【20180248】 ....... 27
第一章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 【20180299】 ....... 12 【20150341】 ....... 28
方式 ................... 1 【20170336】 ....... 13 【20140342】 ....... 28
【20170395】 ........ 1 【20160377】 ....... 13 【20130339】 ....... 28
【20140336】 ........ 1 【20160378】 ....... 14 第七章 调解 .......... 28
第二章 基本原则 ........ 1 【20160396】 ....... 14 【20190211】 ....... 28
【20200203】 ........ 1 【20160397】 ....... 14 【20190212】 ....... 29
【20200204】 ........ 1 【20150377】 ....... 14 【20180245】 ....... 29
【20180239】 ........ 2 【20150395】 ....... 15 【20160342】 ....... 29
【20140335】 ........ 2 【20140378】 ....... 15 【20160385】 ....... 30
【20140337】 ........ 2 【20140396】 ....... 15 第三编 审判程序 ........ 30
【20130345】 ........ 3 【20130379】 ....... 16 第一章 一审程序 ...... 30
第三章 诉的基本理论 . 3 第四章 民事证据 ...... 16 【20210201】 ....... 30
【20190201】 ........ 3 【20210205】 ....... 16 【20210208】 ....... 30
【20150337】 ........ 3 【20210206】 ....... 16 【20210209】 ....... 30
【20130377】 ........ 3 【20190206】 ....... 17 【20210211】 ....... 31
【20130337】 ........ 4 【20190207】 ....... 17 【20210213】 ....... 31
第二编 总论 .............. 4 【20190208】 ....... 17 【20200208】 ....... 31
第一章 基本制度 ........ 4 【20180281】 ....... 17 【20200219】 ....... 32
【20200201】 ........ 4 【20180297】 ....... 18 【20190213】 ....... 32
【20180242】 ........ 4 【201802100】 ...... 18 【20190216】 ....... 32
【20160335】 ........ 5 【20170339】 ....... 19 【20190217】 ....... 33
【20150336】 ........ 5 【20170379】 ....... 19 【20190218】 ....... 33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人 .. 5 【20170380】 ....... 19 【20180241】 ....... 33
【20210202】 ........ 5 【20160339】 ....... 20 【20180243】 ....... 33
【20200207】 ........ 6 【20160340】 ....... 20 【20180282】 ....... 34
【20200216】 ........ 6 【20160341】 ....... 20 【20170342】 ....... 34
【20190205】 ........ 6 【20160380】 ....... 21 【20170343】 ....... 34
【20180298】 ........ 6 【20150340】 ....... 21 【20170381】 ....... 35
【20170340】 ........ 7 【20150379】 ....... 21 【20170398】 ....... 35
【20170378】 ........ 7 【20150396】 ....... 22 【20170399】 ....... 35
【20170396】 ........ 7 【20150397】 ....... 22 【201703100】 ...... 35
【20160336】 ........ 7 【20140338】 ....... 22 【20160346】 ....... 35
【20160337】 ........ 8 【20140345】 ....... 23 【20160381】 ....... 36
【20160338】 ........ 8 【20140347】 ....... 23 【20150335】 ....... 36
【20160379】 ........ 8 【20140348】 ....... 23 【20150348】 ....... 36
【20150338】 ........ 9 【20130340】 ....... 24 【20150382】 ....... 36
【20150339】 ........ 9 【20130350】 ....... 24 【20150384】 ....... 37
【20150378】 ........ 9 【20130385】 ....... 24 【20140340】 ....... 37
【20140381】 ........ 9 第五章 保全与先予执行 25 【20140341】 ....... 37
【20140395】 ....... 10 【20210207】 ....... 25 【20140343】 ....... 37
【20130338】 ....... 10 【20190209】 ....... 25 【20140379】 ....... 38
【20130342】 ....... 10 【20190210】 ....... 25 【20140382】 ....... 38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 10 【20180283】 ....... 25 【20130335】 ....... 38
【20210203】 ....... 10 【20150380】 ....... 26 【20130336】 ....... 39
【20210204】 ....... 11 【20150381】 ....... 26 【20130341】 ....... 39
【20210210】 ....... 11 【20140397】 ....... 26 【20130343】 ....... 39
1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30344】 ....... 40 【20190224】 ....... 51 【201503100】 ...... 62
【20130380】 ....... 40 【20180246】 ....... 51 【20140349】 ....... 62
第二章 二审程序 ....... 40 【20180247】 ....... 51 【20140385】 ....... 62
【20200217】 ....... 40 【20170347】 ....... 51 【20130398】 ....... 63
【20190214】 ....... 40 【20170348】 ....... 51 【20130399】 ....... 63
【20190219】 ....... 41 【20170383】 ....... 52 【201303100】 ...... 64
【20170344】 ....... 41 【20170397】 ....... 52 第五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 64
【20170345】 ....... 41 【20160382】 ....... 52 【20140339】 ....... 64
【20170346】 ....... 41 【20160383】 ....... 53 【20140342】 ....... 64
【20170382】 ....... 42 【20150343】 ....... 53 【20140345】 ....... 65
【20160344】 ....... 42 【20150345】 ....... 53 【20140384】 ....... 65
【20160345】 ....... 42 【20150347】 ....... 54 【20130342】 ....... 65
【20160347】 ....... 43 【20150385】 ....... 54 【20130347】 ....... 66
【20150344】 ....... 43 【20140344】 ....... 54 第六编 仲裁制度 ........ 66
【20150383】 ....... 43 【20140346】 ....... 54 第一章 仲裁协议 ...... 66
【20140383】 ....... 44 【20130383】 ....... 55 【20190228】 ....... 66
【20130348】 ....... 44 【20130384】 ....... 55 【20180249】 ....... 67
【20130378】 ....... 44 第四编 执行程序 ......... 55 【20170395】 ....... 67
第三章 审判监督程序 ... 44 【20210214】 ....... 55 【20130395】 ....... 67
【20200206】 ....... 44 【20210215】 ....... 56 第二章 仲裁程序 ...... 68
【20200210】 ....... 45 【20210216】 ....... 56 【20210219】 ....... 68
【20200218】 ....... 45 【20210217】 ....... 56 【20170337】 ....... 68
【20190215】 ....... 45 【20200212】 ....... 57 【20160350】 ....... 68
【20190220】 ....... 45 【20200213】 ....... 57 【20160399】 ....... 68
【20190221】 ....... 46 【20200215】 ....... 57 【20140377】 ....... 69
【20190222】 ....... 46 【20190225】 ....... 57 【20140398】 ....... 69
【20180240】 ....... 46 【20190226】 ....... 58 【20140399】 ....... 69
【20180250】 ....... 47 【20190227】 ....... 58 第三章 司法与仲裁 .... 70
【20160378】 ....... 47 【20180244】 ....... 58 【20210218】 ....... 70
【20150342】 ....... 47 【20170338】 ....... 59 【20180280】 ....... 70
【20150346】 ....... 48 【20170341】 ....... 59 【20180285】 ....... 71
【20140350】 ....... 48 【20170349】 ....... 59 【20170335】 ....... 71
【20140380】 ....... 48 【20170377】 ....... 60 【20170350】 ....... 72
【20130349】 ....... 48 【20170384】 ....... 60 【20170385】 ....... 72
【20130381】 ....... 49 【20160343】 ....... 60 【20160395】 ....... 72
【20130382】 ....... 49 【20160348】 ....... 60 【20160398】 ....... 73
第四章 非讼程序 ....... 50 【20160349】 ....... 61 【201603100】 ...... 73
【20210212】 ....... 50 【20160384】 ....... 61 【20150350】 ....... 73
【20200211】 ....... 50 【20150349】 ....... 61 【201403100】 ...... 74
【20200214】 ....... 50 【20150398】 ....... 61 【20130397】 ....... 74
【20190223】 ....... 50 【20150399】 ....... 62
22022法考分科真题
民诉真题(2013-2021)1 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
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据此可知,对确有错误的生
第一编 概论 效调解书,法院有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第一章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 选项B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解决民事纠纷
【20170395】 的方式之一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主要有人民调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 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
与居住在 B 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 B 市北城区 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
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 选项C中的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法院调解要以当
林剑借款 20 万元,月息 1%,2017 年 1 月 20 日前连 事人自愿为前提,而当事人自愿则指无论是法院的调
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 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
议,可向 B 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 2017 年 2 人自愿的基础上。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无法确
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 定被告人是否愿意调解,法院擅自为被告人指定代理
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 人进行调解的行为,违背了当事人自愿原则。
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 选项D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人民调解法》
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
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 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答案】C
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第二章 基本原则
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0200203】
【解析】 中国公民在M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其申请财产
选项A、B正确,平等主体之间发生争议的解决途 保全的权利受到限制,中国法院于是也对该公民在我
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其中和解、调解在 国的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加以限制,这一
各个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如调解委员会调解 做法体现了什么原则?
失败,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要求 A.对等原则
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B.平等原则
选项C错误,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 C.辩论原则
在县和未设区的市不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本题借款 D.同等原则
合同约定“可向B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协 【解析】
议无效。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则当事人不能通过仲 《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法院对
裁解决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
选项D正确,基于C选项得出的仲裁协议无效, 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
则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因此
【答案】ABD A项正确,B、C、D项错误。
【20140336】 【答案】A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 【20200204】
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 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
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
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论权的一种表现
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
纷 现
【解析】 D.督促程序适用辩论原则
选项A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 【解析】
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 辩论权之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的整个审判程序中,
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即贯穿于从当事人起诉到诉讼终结的整个过程,不限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1 已根据2022年最新《民诉法解释》进行了校对。
12022法考分科真题
故A项错误。辩论的表现形式及方式是多样化的,辩 A.检察监督原则
论既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进行,也可以运用书面形式表 B.诚实信用原则
达,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就是在行使辩 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论权,故 B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2 条规定: 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解析】
据此可知,辩论权行使的主体是诉讼当事人,证人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
是诉讼当事人,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在履行作证义务, 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之一。其
而非行使辩论权,故C项错误。辩论原则是指当事人 基本内涵是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权享受法
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进行对质和辩论。督促程序 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是一种非讼程序,它不解决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中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
的争议。在整个程序过程中,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对质, 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
不存在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的争议,也就没有辩论原 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
则适用的余地。因此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故 D 律上一律平等。该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
项错误。 则的内涵。
【答案】B 【答案】C
【20180239】 【20140337】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6年10月签订《房屋租赁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
合同》一份,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该合 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
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 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10月29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1.8万元,装修免 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
租期为五个月,逾期支付租金需按日租金千分之五支 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
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出租方可 予采信
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支付违约金11.8万元。合同 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
签订后,乙公司自 2017 年 7 月起拒不履行支付租金 【解析】
的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2018年2月诉至法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
院,要求支付自 2017 年 7月 30日起至2018年2 月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该原则主要表现在当事人的诉讼
28 日止的房屋租金 70.8 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 行为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判决,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70.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 (1)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陈述案件事实时应当符
款的利息3600元,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关于法 合真实案情,不得虚构事实。
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得实施迟延或拖延诉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 讼行为,或干扰诉讼的进行,应协助法院有效率地进
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行诉讼,完成审判。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 (3)要求当事人不得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的诉
分原则 讼状态,从而获得不当法益。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公 (4)禁止当事人反言。
开审判制度 (5)要求当事人不得恶意或无根据地行使诉讼权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两 利,防止当事人以此获得不当法益。
审终审制度 除此以外,诚信原则对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法官在
【解析】 诉讼中的行为,也有约束。一方面,它要求其他诉讼
本题是对处分原则的考查。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 参与人也应当本着诚实和善意的心态来实施诉讼行为。
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 例如,证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的证言;鉴定人不得故
权利和诉讼权利。本案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 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鉴定意见;翻译人员不得故意作
要求支付租金,并没有提出利息和解除合同的诉求, 出与诉讼主体的意思不符的翻译;诉讼代理人不得滥
法院判决进行了超判,违反了处分原则。故B项正确。 用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等等。另一方面,法官在行
ACD错误。 使民事审判权的过程中也应当公正、合理。具体来说:
【答案】B 法官在运用自由裁量权认定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时,
【20140335】 应当本着诚实、善意的理念,不得滥用司法裁量权;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 在审查证据、认定事实的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客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 观中立,不得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加以取舍和否
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定;应当切实充分地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益,
22022法考分科真题
不得进行突袭裁判。 【解析】
【答案】C 首先基于反诉的独立性,反诉独立于本诉而存在,
【20130345】 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所以郑某撤回起诉后,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 对于林某提出的反诉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故一审法院
正确的? 裁定驳回林某反诉的裁定是错误的。对不予受理、驳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 回起诉、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上诉,故林某对一审法
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 院驳回起诉的裁定(裁定驳回反诉其实是一审法院对
则 反诉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可以提起上诉,此时一审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 驳回起诉裁定错误,即一审法院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
了处分原则 故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驳回起诉裁定,指定原审
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 法院继续审理,故本题答案为D。
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 【答案】D
诉讼请求 【20150337】
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
诉原则 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
【解析】 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
选项A错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之 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间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同等原则是指外国人、无国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籍人在我国进行民事活动,享有与我国当事人相同的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权利承担与我国当事人相同的诉讼义务,与平等原则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无关。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选项B错误。根据辩论原则,对于当事人无争议 【解析】
的事实,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本题当 选项A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
事人自认的事实应当是无争议的事实,法院一般应当 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
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否则就是违反辩论原则。 的作出特定裁判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
选项C正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允许任意变更,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
53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 变更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刘
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 某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并未同时发生变
定不一致的,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变更诉讼请求 更。
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原
新指定举证期限。此时,法院在履行告知义务之后, 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
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不变更诉讼请求, 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据此可知,原告有权变
当事人对此仍然存在选择权。因此,变更诉讼请求确 更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允许。
系处分原则的体现。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
选项D错误。本题考查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的区 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
别。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在受害人起诉过程中,有关 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
单位、组织提供了各种帮助,最终起诉的仍是当事人。 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
而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后,环保组织本身即 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
作为原告。 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对诉的分类
【答案】C 的判断应看原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变更之后刘某的诉
第三章 诉的基本理论 讼请求为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是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20190201】 为给付之诉。
郑某起诉林某,审理过程中林某提起反诉,后郑 【答案】D
某撤回起诉,法院以原告撤回起诉为由裁定驳回了林 【20130377】
某的反诉。林某对该裁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
应当如何处理? 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
A.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
B.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C.二审法院撤销驳回反诉的裁定,同时发回重审 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D.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同时指定原审法院审理 B.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32022法考分科真题
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D.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当事人都有
【解析】 处分权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本案一个原告,两个 【解析】
被告。且根据《民诉解释》第66条:“因保证合同纠 《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
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 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
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 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
被告……”可知,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必要共同诉讼,是指 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 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
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 请人。”由此可知,A项正确。两审终审制不仅只有
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诉讼。本案,只有一 非讼案件这一种例外,除此之外,还包括(1)最高
个基础法律关系,即甲和大恒银行间的借款法律关系。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2)调
保证合同从属于借款合同,大恒银行和乙之间的保证 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3)一般的裁
合同关系,也是基于借款关系的存在,其不是独立的 定一审终审,不得上诉;(4)小额诉讼程序。故B
法律关系。所以本案不存在诉讼标的同种类的问题, 项错误。独任制不等于简易程序,独任制还可以是特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除外)、督促程序、公
【答案】AC 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但简易程序一定是适
【20130337】 用独任制的。因此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37条的规定可知,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包括: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 (1)依职权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
于确认之诉 人隐私的案件;(2)依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涉
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 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只有当事
属于变更之诉 人申请不公开的,才可以不公开审理,故D项正确。
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 【答案】B
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20180242】
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 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冯某
1000元增加为2000元,属于给付之诉 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
【解析】 案件,决定由法官张某和人民陪审员乔某、吉某组成
选项A错误,本项属于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的特 合议庭,张某任审判长。刘某得知陪审员乔某是被告
别程序案件,并不存在争议,不是诉,谈不上诉的分 的表弟,便要求其回避,但回避申请被张法官当场拒
类问题。 绝。法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选项B错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是对婚姻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系效力的确认,如果婚姻关系无效,根本无法变更 A.刘某申请回避理由成立
其效力,确认效力的案件只能是确认之诉。 B.乔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其是否应当回避审判长
选项C正确,原告张某向被告王某主张离婚损害 有权决定
赔偿,即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属于给付之诉。 C.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刘某可以提出上诉
选项D错误,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 D.发回重审后,应当由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为2000元,其诉讼请求属于 且合议庭组成人员中不得有人民陪审员
变更原抚养法律关系的内容,属于变更之诉。 【解析】
【答案】C 审判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故A项
第二编 总论 正确。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乔某作为人民
第一章 基本制度 陪审员,也属于审判人员,其回避由院长决定,故 B
【20200201】 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申请人
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对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
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 本案的工作。”故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1
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律 条第3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实行两审终审制 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按照第一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 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而一审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
4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人员中仍然可以有人民陪审员,故D项错误。本题答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规定,
案为A。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
【答案】A 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
【20160335】 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据此可知,在案件开始审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 理后才得知回避事由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回避申请。因此,许某在得知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 亲兄弟时,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
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 的除外。据此可知,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丙
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院长
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
【解析】 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
《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发回重审 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据此可知,应由
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 院长(而非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合议庭。”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
《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4款规定:“审理再审 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
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 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
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
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B选项说法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
错误。 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
《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据此可知,许某对回避决定不服的,可
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 申请复议一次,但不能提出上诉。
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 【答案】A
必须是单数。”《民事诉讼法》第 41 条第 1 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 第二章 民事诉讼中的人
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因此,适用普 【20210202】
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合议,C选项说法错误。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某纠纷起诉至法院,二审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 过程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关于本案,
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 A.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对丁公司有实质的既判力
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综上 B.乙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换丁公司为诉讼当事
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人
【答案】D C.法院可依职权更换丁公司为诉讼当事人
【20150336】 D.法院继续审理,作出的判决对丁公司有拘束力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 【解析】
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 当事人的“死亡、终止、分立、合并”都会导致
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 原来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此时,不得不更换当事人。
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 所以,当事人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更换,法院也可以
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 依职权更换丁公司作为新的当事人(甲公司已经不存
说法是正确的? 在),如果法院置之不理,直接以甲公司作为当事人进
A.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 行判决,将违反程序规则。但若是判决作出后,甲公
提出回避申请 司和丙公司才合并成为丁公司,此时才能认为法院以
B.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 甲公司作为当事人作出的判决对于丁公司具备拘束力。
案审理 至于A选项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二审审理过程中),自
C.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然对任何人都没有实质的既判力。
D.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答案】BC
【解析】
5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200207】 则王五可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解析】
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 《民诉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
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当事人适 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
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 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而言的 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
B.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 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
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标准,但在某 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些例外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主体,也 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
可以作为适格当事人 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所以法院直接追加
C.清算组织、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是适格的 王五为原告是不对的,原则上不予更换,故A项错误。
当事人,原因在于根据权利主体意思或法律规定对他 按照上述规定,原则上王五不参加诉讼,生效的法律
人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 文书对王五生效。法院应直接追加王五为本案的无独
D.检察院就生效民事判决提起抗诉,抗诉的检察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错误的,故B项错误。王五申请
院并不是适格的当事人 参加诉讼,法院视情况,可以更换其为原告,如果不
【解析】 同意变更其为原告,可追加王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
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有无权利资格以自己的 三人,故C、D项正确。
名义成为诉讼当事人。当事人适格是当事人就具体案 【答案】CD
件有资格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并受法院裁 【20190205】
判约束的资格。前者是抽象的主体资格,后者中当事 张老头有一套房屋,张老头死后,张甲和张乙因
人是否适格则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件去判断,法律无法 遗产继承纠纷,张甲将张乙诉至法院,诉讼中,邻县
预设每一个案件。故A选项正确。原则上本案所争议 张老头的女儿张丙向法院主张继承遗产,下列表述正
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为本案适格当事人,但也 确的是?
有一些主体并非本案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 A.张甲是原告,张乙是被告
是仍然可以成为本案适格当事人,主要有如下三类: B.张甲、张丙是原告,张乙是被告
(1)确认之诉中对诉讼标的有确认利益的人;(2) C.张丙是原告,张甲、张乙是被告
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法律规定,依法对他人民事法律 D.张甲是原告,张乙是被告,张丙是有独三
关系或民事权利享有管理权的主体;(3)公益诉讼 【解析】
中,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组织,虽然不是争议的 解题思路一:首先判断本案原告是张甲,被告是
实体侵权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但基于民事诉讼法的 张乙,法律关系是法定继承。其次张丙是基于法定继
特殊规定,可以作为适格原告提起公益诉讼。故B选 承关系主张权利,故张丙也是本案张甲、张乙争议的
项正确。《民诉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 法定继承的一方当事人,故张丙应当是共同原告或者
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被告,而不是有独三或者无独三。显然,张丙是主张
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 权利,故应当为共同原告。故本案应当以张甲、张丙
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由此可知,清算组织不再 为共同原告,张乙为被告。
具有当事人资格,故C项错误。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 解题思路二:当然本案可以直接根据司法解释得
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要求法院行 出答案,遗产继承纠纷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
使民事裁判权的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广义)包 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可
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但不包括检 以得知张甲、张乙以外的其他继承人张丙应当作为共
察院等国家机关,故D项正确。 同原告参加诉讼。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答案】C 【答案】B
【20200216】 【20180298】
张三诉李四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进行中,张三将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
合同转让给王五,王五欲参加诉讼,下列对当事人表 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
述正确的是? 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
A.法院直接更换王五为原告 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
B.法院应直接追加王五为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 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
第三人,生效的法律文书对王五生效 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
C.王五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更换其为原告 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
D.王五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不同意变更其为原告, 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张某应当以谁作为被告提
62022法考分科真题
起诉讼才是正确的? B.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A.应以蒋某作为被告 C.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B.应以杨某作为被告 D.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
C.应以蒋某和杨某作为共同被告 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D.可以蒋某或杨某作为被告 【解析】
【解析】 A 选项正确,王强主张对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此
根据《民诉解释》第56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 时无论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还是被告胜诉,都将损害第
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 三人的合法权益,说明其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因此,张某应当起诉雇主蒋 B 选项错误,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
某,A项正确。 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合并审
【答案】A 理并作出统一判决的诉讼形式。本案王强不同意李立
【20170340】 或陈山任何一人对诉讼标的物的所有产权,是以独立
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 第三人的身份参加到李立与陈山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
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 中,而不是与李立或陈山形成共同诉讼。
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 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37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
A.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 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
明责任 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
B.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 诉讼继续进行。
证明责任 【答案】AD
C.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 【20170396】
证明责任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
D.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 与居住在 B 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 B 市北城区
案的证明对象 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
【解析】 林剑借款 20 万元,月息 1%,2017 年 1 月 20 日前连
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证明责任。本案薛某雇杨某料 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
理家务,杨某致乔某损害,故本案属于提供劳务致人 议,可向 B 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 2017 年 2
损害,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提供劳务致人损害的,由 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
接受劳务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实体法的规定,这一 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
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存在如下两方面意义:首先关于 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
当事人,既然接受劳务方是赔偿义务人,故诉讼中应 如调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
当以接受劳务方为被告,正如《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达成如下协议:2017 年5月15 日之前,钟阳向林剑
57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受害人提 返还借款20万元,支付借款利息2万元。该协议有林
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方为被告。故本案应当以接受 剑、钟阳的签字,盖有调解委员会的印章和三位调解
劳务方薛某为适格被告,提供劳务方杨某不能作为本 员的签名。钟阳未按时履行该调解协议,林剑拟提起
案被告,故本题A、B选项错误。其次关于责任形式, 诉讼。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该规定中接受劳务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故在证明 A.应以调解委员会为被告
责任的分配中应当由原告乔某证明行为、结果、因果 B.应以钟阳为被告
关系三要件,被告薛某证明免责事由。因为本案是无 C.应以调解委员会和钟阳为共同被告
过错责任原则,故过错不是本案侵权的构成要件,不 D.应以钟阳为被告,调解委员会为无独立请求权
是本案证明对象,无需证据证明,无需讨论证明责任。 的第三人
故本题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 【解析】
案为D。 《民诉解释》第61条,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
【答案】D 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
【20170378】 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
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答案
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 为B。
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 【答案】B
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60336】
A.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精神病人姜某冲入向阳幼儿园将入托的小明打伤,
72022法考分科真题
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商赔 为C项。
偿事宜无果,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当事人的 【答案】C
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0338】
A.姜某是被告,朱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
B.姜某与朱某是共同被告,向阳幼儿园是无独立 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
请求权第三人 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
C.向阳幼儿园与姜某是共同被告 丁爽继承的遗嘱。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
D.姜某、朱某、向阳幼儿园是共同被告 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
【解析】 继续进行诉讼。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判断问题。关于原告方,小明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同时是实体侵权法律关系的受害 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
人,应当作为适格原告,仅仅是因为小明没有诉讼行 进行
为能力,不能亲自参加诉讼,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 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
参加诉讼。故本案应以小明为原告,其父母为法定代 讼继续进行
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关于被告方,首先,无、限制民 C.丁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
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他人侵害的,应当由侵权 讼继续进行
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责任的,应当承 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
担补充责任。故本案应当以侵权人为被告,如果权利 讼继续进行
人主张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同时, 【解析】
侵权人姜某是精神病人,根据《民诉解释》第67条规 本案本诉为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诉讼
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应当以其本 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独立的诉状,不同意丁一或
人和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故本案应当以侵权人姜某 丁二任何一人对遗产享有继承权,主张应由自己继承
以及姜某的监护人朱某为被告,如果权利人主张向阳 系争的遗产,故丁爽为有独三,其提起的诉讼事独立
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本案题目表 于本诉的参加之诉。《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有
述“小明的父母与姜某的监护人朱某及向阳幼儿园协 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
商赔偿事宜无果”表明小明的父母向幼儿园主张权利, 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
故本案应当以幼儿园、姜某,以及姜某的监护人为共 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
同被告。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续进行。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D 【答案】B
【20160337】 【20160379】
小桐是由菲特公司派遣到苏拉公司工作的人员,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
在一次完成苏拉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时,失误造成路 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
人周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周某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A.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
B.起诉苏拉公司时,应追加菲特公司为无独立请 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求权第三人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
C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共同被告 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 起诉菲特公司时,应追加苏拉公司为无独立请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
求权第三人 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解析】 【解析】
《民诉解释》第58条规定:“在劳务派遣期间, 《民诉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
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 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
即原则上,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可以单独承担责 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
任,其无论如何都要作被告;而劳务派遣单位只在若 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当事人主张时作为被告。本案如果仅起诉苏拉公司, 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
不需追加菲特公司。但是如果要起诉菲特公司,则应 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BCD选项说法
当以苏拉公司和菲特公司为共同被告。本题正确答案 正确。
82022法考分科真题
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在法院 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
裁定变更当事人之前,不会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 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
格和诉讼地位,程某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以准许。因 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
此,A选项说法正确。 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可知,本案适格的被告是徐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某和李某。
【答案】ABCD 【答案】B
【20150338】 【20150378】
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 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向法院提
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 交下列哪些材料?
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 A.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
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 B.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律师的执业证
A.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D.律师事务所的证明
B.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 【解析】
第三人 《民诉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诉讼代理
C.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
D.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解析】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
选项A错误,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 料。”
共同诉讼当事人的区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 【答案】BCD
主张对本诉的诉讼标的有属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必要 【20140381】
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原告)是指对于本诉的诉讼标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
的,其与本诉原告之间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也 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与本诉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A.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销的法人可以自己的名义
本案诉讼标的是刘某和陈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赵某和陈某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赵某不存在与 B.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自己的名义
刘某对陈某承担的共同的权利义务。所以赵某不是共 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同原告。本诉中,赵某作为共有人,对商铺有独立请 C.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依法可以自己的名
求权,且其提出的请求为反对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 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
即是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共有权,其可见 D.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当事人,
赵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赵某参加诉讼的方式应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
是起诉,选项AC错误,D正确。 【解析】
选项B错误,本案赵某若以刘某侵权起诉,法院 选项 A 错误,《民诉解释》64 条规定:企业法人
经将第三人参加之诉和本诉合并,陈某为本案共同被 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告。 未经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
【答案】D 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即法人终止的标志为注销
【20150339】 而不是解散、撤销。依法解散、依法撤销的法人应当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 分情况看待是否可以作为当事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 选项B正确。自然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
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 于死亡,无论其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其均具有诉讼权
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 利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 选项C正确。不是民事主体的非法人组织,如果
本案的适格被告? 符合一定条件(如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其他组
A.李某 织)仍然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李某和徐某 应诉。
C.李某和该中心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污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
【解析】 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
《民诉解释》第五十九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 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自己的
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 名义作为当事人,对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提起
92022法考分科真题
公益诉讼。 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据此,有清算组织但并未
【答案】BCD 被注销的,应当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
【20140395】 【答案】BD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 【20130342】
峰公司 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
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 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
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 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
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A.许某是原告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
B.葛某是被告 有效
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
【解析】 国公民
《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股 【解析】
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 《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
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 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
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据此可知, 意见。”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
在许某提起的解散公司的诉讼中,许某是原告,云峰 《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
公司是被告,葛某为第三人。 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
【答案】A 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
【20130338】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
关于当事人能力和正当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一 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
选项是正确的? 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
A.一般而言,应以当事人是否对诉讼标的有确认 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可见,
利益,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B选项是正确的。
B.一般而言,诉讼标的的主体即是本案的正当当 《民诉解释》第89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
事人 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
C.未成年人均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
D.破产企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享有管理权, 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可以该企业的名义起诉或应诉 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
【解析】 《民诉解释》第526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
当事人适格又称为正当当事人,是指能在具体案 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
件中以自己名义作为原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的资 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
格。当事人是否适格,一般而言,应当以当事人是否 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
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 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
格与否的标准。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A选项是错误 豁免。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的。 【答案】B
选项C错误,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诉讼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行为能力,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诉讼行为能 【20210203】
力。根据《民法总则》,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A区的甲与B区的乙签订合同后又签订补充协议,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 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后由合同履行地C区法院管辖。后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经乙同意,甲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D区的丙,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 但丙对补充协议毫不知情。其后,乙、丙又约定因履
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行合同发生纠纷由D区法院管辖。后丙诉请乙履行,
源的,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乙主张转让合同的行为无效。本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选项 D 正确,根据《民诉解释》64 条:“企业法 A.A区
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 B.B区
人;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 C.C区
102022法考分科真题
D.D区 款2000万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一致决定支持
【解析】 A公司诉求,撰写判决书期间,A公司变更诉讼请求,
原来当事人是甲乙,债权让与后,当事人变成丙 请求 B 公司支付货款加违约金共计 3500 万元。关于
和乙,二者之间的协议管辖约定也从最开始的约定改 本案,丙区法院应如何处理?
变成了由新的法院管辖。在协议管辖这个问题上,尊 A.法院应裁定移送管辖
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相当于用新约定修改了旧约定, B.继续判决原告A公司胜诉,其可以获得3500万
因此,对请求履行合同和转让行为效力的问题,也属 元货款和违约金
于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应由D区法院管辖。 C.按照2000万元的诉讼请求直接进行裁判,把判
【答案】D 决结果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20210204】 D.询问B公司意见,在管辖权异议期内先中止审
王某向张某借款,双方约定因借款产生的纠纷由 理
王某所在地甲地法院管辖,后张某又与刘某就该借款 【解析】
合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就保证合同产生的纠纷,由 本题依次考查了两个考点分别是:变更诉讼请求
刘某所在地乙地法院管辖。后王某未归还借款,则张 的要件、管辖权恒定。
某应如何救济? 首先,本题中有一个关键信息,“法庭辩论终结
A.若起诉王某和刘某,甲地法院有管辖权 后”当事人才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应该在法庭辩论
B.若起诉王某和刘某,乙地法院有管辖权 终结前变更。这就说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时候
C.若只起诉王某,甲地法院有管辖权 已经过了法定的时限,那么,法院可以不允许变更诉
D.若只起诉刘某,乙地法院有管辖权 讼请求,直接按照原诉讼请求进行判决即可。C 选项
【解析】 正确。
要顺利解答本题,就要搞明白两个前提。①关于 值得说明的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在辩论终结前变
保证人的保证形式对于诉讼形态的影响;②债权合同 更请求为给付3500万元,因为是当事人主观原因导致
与担保合同关系对管辖的影响。 的变更,会使得该基层法院丧失管辖权,则必须移送
首先分析,本案中没有约定保证的形式。依照《民 管辖给上级法院。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参照《民诉解
法典》第686条的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 释》第39条和第232条。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 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
本案应认定为属于一般保证。 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
其次,既然是一般保证,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王 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
某,此时,应由王某住所地甲地法院管辖。 C选项正 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
确。如果一并起诉刘某和王某的话,两个被告住所地 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
不是同一个地方,此时,从随主走,应按照主合同确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
定管辖。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21条,主 【答案】C
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对约 【20190202】
定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无管辖权。债权 甲省M市A区的李某在位于乙省N市B区的张某
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 电商平台上购买了货物,购物条款约定发生争议由乙
管辖法院。债权人依法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且仅起诉 省N市B区法院管辖。发生纠纷后,李某向甲省M市
担保人的,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确定管辖法院。本案中 A区法院起诉,张某以有管辖协议为由提出管辖异议,
存在两个协议管辖,都是有效的。那么,起诉二者时, 李某认为,因乙省N市已成立互联网法院,管辖协议
就应按照约定由甲地法院管辖。既然是一般保证。则 无效。M 市 A 区法院认为管辖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
不允许单独起诉保证人刘某。事实上,如果单独起诉 至N市B区法院,问N市B区法院如何处理?
刘某,是可以向乙地法院起诉。但后续的程序操作是 A.报N市中院指定管辖
通过释明追加王某进人诉讼。此时,又变成两个被告, B.逐级报最高院指定管辖
那么,乙地法院就没有管辖权了。乙地法院还是要移 C.退回M市A区法院
送管辖给甲地法院。据此可以排除D选项。 D.将案件移送N市互联网法院
【答案】AC 【解析】
【20210210】 本题考查两个知识点,首先是互联网法院的集中
甲省规定超过3000万元的财产纠纷由中院管辖, 管辖,属于新考点;其次是移送管辖,属于常规考点。
A 公司在甲省乙市丙区法院起诉 B 公司,请求支付货 首先关于互联网法院的集中管辖,根据《关于互联网
112022法考分科真题
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规定》,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B.长山县法院
该市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合 C.峻南县法院
同纠纷权侵权纠纷等,简而言之,首先根据正常的合 D.顺富县法院
同或者侵权纠纷的管辖权判断思路确定纠纷的管辖法 【解析】
院,然后判断如果该纠纷属于发生在互联网上,且该 首先确定本案当事人,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
市有互联网法院,则纠纷属于互联网法院管辖。如本 成立,终于终止,终止的标志为注销,故虽然进入破
案中,首先根据管辖协议确定本案应当由N市B区法 产程序,但利民公司尚未注销,故利民公司具有诉讼
院管辖,同时属于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合同纠纷,N 市 权利能力,本案应以利民公司为原告,即利民公司起
设有互联网法院,故本案应当由N市互联网法院管辖。 诉青松公司追索租金。其次判断关系,本案是不动产
现在M市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给N市B区法院,而本 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故本
案应当由N市互联网法院管辖,故M市A区法院移送 案应当由该仓库所在地长山县法院专属管辖。本案虽
错误,但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法院认为本 然有管辖协议约定由合同签订地顺富县法院管辖,但
院没有管辖权,不能将案件退回,也不能再移送,只 是该管辖协议违背专属管辖而无效。综上,本题选择
能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本案受移送的N市B区法 B。
院应当裁定将案件报请其上级法院即N市中院指定管 【答案】B
辖。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20180284】
【答案】A A 区公司的货车在 C 区与另一辆小汽车相撞,经
【20190203】 查,肇事小汽车在B区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肇事司
A想在乙区买一个店铺,和甲县的B签居间合同, 机甲负全部责任。甲住所地在D区,该车车主为E区
和乙区的C签店铺买卖合同。C不肯交房并办理过户。 的乙,甲系向乙借用。现该公司欲起诉赔偿,请问对
A将B、C起诉到甲县法院要求交付店铺办理过户,甲 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县法院判决C交付办理过户,以B不是适格被告为由 A.A区
判决驳回 A对 B 的诉讼请求。C 不服上诉,认为既然 B.B区
B 不是适格被告,那么 B 的住所地甲县法院就没有管 C.C区
辖权,故而在二审中提管辖权异议。二审法院应当如 D.D区
何处理? 【解析】
A.二审法院应移送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
B.二审法院应指定管辖 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管辖。"侵权行为地为C区,有管辖权。另外分析本案
D.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中的被告。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
【解析】 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
本题考查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根据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
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 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
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且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法院取 1213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
得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本案 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
中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甲县 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
法院取得应诉管辖权,故被告C在二审中不能再提出 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
管辖权异议,所以二审法院对被告C提出的管辖权异 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议不予审查,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综上所 侵权人赔偿。本案中涉及到司机甲和机动车所有人乙,
述,本题答案为C。 但是案情中并未交代乙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因此本案
【答案】C 的适格被告应为甲及保险公司,故此被告住所地B区
【20190204】 和D区也有管辖权。本题答案为BCD。
住所位于东岭县的利民公司依约将长山县的仓库 【答案】BCD
租借给住所位于峻南县的青松公司使用,每年租金30 【20180299】
万。双方还约定,因该租赁合同发生的纠纷均应由合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
同签订地顺富县法院管辖。利民公司因经营不善申请 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
破产,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为追索青松公司 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
拖欠的租金向法院起诉。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
A.东岭县法院 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
122022法考分科真题
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 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而是因为甲公司的应诉行为
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 而取得了管辖权。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合同约
法院提起诉讼。 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
张某向A市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区人民法 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
院认为由甲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更为便利,于是把案 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件移送至甲区人民法院。甲区人民法院却认为由乙区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
人民法院审理更适宜,不同意接送移送。则以下说法 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合
正确的有: 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
A.甲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 的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D县法院本没有管辖权,但
权 因为甲公司的应诉行为,D县法院取得了管辖权。
B.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 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应诉
诉讼 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
C.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没有
D.甲区人民法院可以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为由, 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
再行移送 有管辖权,但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本案
【解析】 中甲公司在乙公司诉至法院后,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
本案是侵权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 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就案件的实体内容——争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 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D县法院取得了管辖权。
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乙区的人民法院、被告 当事人在二审中再以管辖权异议上诉,此时早已超过
住所地甲区的人民法院都对本案有管辖权,故A项正 法定期间,对此异议二审法院不予审查,应裁定驳回
确。张某可以任意选择向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异议。
讼,故 B 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37 条的规 选项C错误。只有一审判决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
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 序或者认定事实不清时,二审法院才可以发回重审,
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 本案不存在发回重审的情形。
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 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329条规定:“人民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乙区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 受理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
误的,故C项正确。受移送的甲区人民法院认为受移 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有一审判决违反专
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 属管辖以及级别管辖规定的,二审法院才撤销原裁判,
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故D项错误。 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ABC 【答案】B
【20170336】 【20160377】
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乙 A 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 A 市西县刘某结婚,
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为D县。合同 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
签订后尚未履行,因货款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 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
诉至D县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 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
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 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
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 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
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
确的? 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
A.D 县法院有管辖权,因 D 县是双方约定的合同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履行地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裁定驳回异议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
重审 有管辖权的法院
D.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 【解析】
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
【解析】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选项 A 错误。D 县法院有管辖权不是因为 D 县是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32022法考分科真题
《民诉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 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
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 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
人民法院管辖。”“可以”说明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 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
辖权。A市东区为原告住所地,A市南县为被告经常居 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
住地,均有管辖权。因此,A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 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
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人民法院发 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 如相关机构确认仲裁条款无效,甲公司欲与乙公
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 司达成协议,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关于双方可以协
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 议选择的管辖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 A.H省K市L区法院
送。”移送管辖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法院认为受移送 B.F省E市D区法院
案件自己也没有管辖权的,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市C区法院
不得再次移送。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 D.W省Z市Y区法院
题正确答案为AB。 【解析】
【答案】AB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
【20160378】 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 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 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 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H省K市
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L 区法院、F 省 E 市 D 区法院为原告住所地与被告住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 所地;B 市 C 区法院为合同签订地;W 省 Z 市 Y 区法
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院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均可以选择。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 【答案】ABCD
定提起上诉 【20160397】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 如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又无法
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达成新的协议,甲公司欲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关于对
【解析】 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民诉解释》第1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A.H省K市L区法院
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 B.F省E市D区法院
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C.W省Z市Y区法院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B市C区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解析】
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因此,提管辖权异 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议是向受案法院提,A 选项说法正确,B 选项说法错 《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
误。 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
选项C正确。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 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
异议、驳回破产申请这四个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合同实际履行,且
以上诉。 有明确约定的履行地,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约定的合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管辖错误”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F省E 市 D 区法院为被告住
不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基于应诉管辖)。 所地,W 省Z市Y 区法院为合同履行地,两地有管辖
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 权。因此,BC选项说法正确,AD选项说法错误。
理由的规定,也可知并无管辖错误的情形,即当事人 【答案】BC
不得以管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20150377】
【答案】AC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法
【20160396】 院对专利纠纷案件享有管辖权?
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 A.知识产权法院
E 市 D 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 B.所有的中级法院
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 C.最高法院确定的中级法院
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 D.最高法院确定的基层法院
142022法考分科真题
【解析】 D.居住地为丁市 H 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 G
《民诉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专利纠纷案件 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落不
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 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
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CD 【解析】
【20150395】 选项A中法院的做法违法。《民诉解释》第38条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 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
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 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
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 法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管辖恒定的要求。管辖恒
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 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其中,地域管
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 辖恒定,是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
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 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变动,如管辖
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 依被告住所地确定后,被告住所地发生了变更,受诉
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 法院的管辖权不因此受到影响。选项 A 中,A 区法院
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 的做法违反了管辖恒定的要求。
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 选项 B 中法院的做法违法。《民事诉讼法》第 37
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 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
的法院包括: 当受理。据此可知,法院移送案件的前提是自己没有
A.A县法院 管辖权,而在选项 B 中,本案属于侵权诉讼,乙市 B
B.B县法院 区是该案件的侵权行为地,该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C县法院 因此,乙市B区法院不能将案件移送给乙市C区法院。
D.D县法院 选项C中法院的做法违法。丙省高院规定,中院
【解析】 的级别管辖标准为1000万到5000万,本案诉讼标的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 为5005万,超出了中院级别管辖标准,应该由高院管
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辖。根据民事诉讼法,本该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民事案件,下级法院不得报请上级法院交其审理,故
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中院不得向高院报请审理本案。但是,本案如果高院
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诉解释》 认为确有必要交中院审理,可以报请自己的上级法院
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 (即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裁定将本案的管辖权转
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 移给该中院。
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原告所在地与合同签订 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合法。本案属合同纠纷,尽
地均属与案件争议有实际联系地。五环公司与四海公 管不能确定合同的履行情况,但一般应当由合同履行
司在管辖协议中约定了由这两个地点的法院管辖,管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丁市G区为被告住所地,
辖协议有效,五环公司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K 区为合同履行地)。关于丁市 H 区法院,《民事诉讼
【答案】AC 法》第23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
【20140378】 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 民法院管辖。孙溪与赵山之间的诉讼属于违约之诉,
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与身份关系无关。因此,丁市H区法院作为原告住所
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 地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根据该法第 122
李河居住在甲市 A 区。A 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 条的规定,起诉必备的条件之一是“受诉人民法院有
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管辖权”。该法第126条规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
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 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据此可知,丁市H区
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区法院 法院应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 【答案】ABC
送乙市C区法院 【20140396】
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 E 市中院 峰公司 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
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 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
报请审理该案 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
152022法考分科真题
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依据法 院,这属于协议管辖,而非选择管辖。选择管辖是指
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
A.甲县法院 院起诉。
B.乙县法院 【答案】ABCD
C.丙县法院 第四章 民事证据
D.丁县法院 【20210205】
【解析】 张某诉王某借款纠纷一案,庭审中,王某承认借
《公司法解释(二)》第24条第一款规定,解散 过张某钱,但称已经返还,并出示张某书写的载明“收
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到王某返还借款10万元”的收条复印件。关于本案中
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 的收条复印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 A.不具有证据能力
辖。《民事诉讼法》第27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 B.属于反证
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 C.属于直接证据
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对本案享有管辖 D.不具有证明力
权的法院是丙县法院。 【解析】
【答案】C 收条复印件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且对证明案件
【20130379】 事实有帮助,当然可以作为证据并具备证明力。A、D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错误。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间接证据指不能直接单独证明待证事实,需与其他证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 据结合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判断直接证据和间接
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证据时,不考虑证据的来源、形式、证明力等因素,
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 仅看其能否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即可。本案争议的事实
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 是是否已经还钱,那么该收条复印件已经足以证明借
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款已经返还,因此,该收条复印件应属于直接证据。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 本证是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
选择管辖 能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证据材料;反证是对证明待证事
【解析】 实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该事实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 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证据,是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
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 予以否定的证据。本证与反证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无
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关,不能简单地认为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
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 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判断本证反证的步骤包括:①
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只有涉及“身份关系” 该证据的待证事实是什么?②对该待证事实应当由谁
的此类诉讼才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承担证明责任?③该证据是由谁提出的?本案对于还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因船 款事实,是王某主张成立的事实,属于合同已经履行
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 完毕的事实,应由王某负证明责住。那么王某提供的
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 应由其负证明责任的事实成立的证据,就都是本证,
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因海 B选项错误。
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 【答案】C
有管辖权。但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因共同海损提 【20210206】
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 陈某起诉要求任某还钱,任某主张已经归还所有
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共同海损案件, 欠款,并目提供有陈某签名的还款凭证,陈某主张该
被告住所地是没有管辖权的。 签名是任某伪造的。关于本案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下
选项C错误。管辖权转移是指将案件从有管辖权 列说法正确的是
法院转到无管辖权法院,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对级别管 A.陈某应对签名是伪造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
辖的一种变通。移送管辖是指将案件由无管辖权的法 B.任某应对签名是真实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
院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对管辖错误的纠正。本 C.由任某对还款凭证的真实性承担证明责任
案甲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 D.由陈某对还款凭证的真实性承担证明责任
给有管辖权的甲市中院,属于移送管辖。 【解析】
选项D错误。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 本题是一道考查证明责任双重含义的经典题目。
1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其实本案中争议的就只有一个事实——还款凭证的真 A.法院承担证明责任
伪问题。如果签名是伪造的,就等于它是假的,如果 B.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签名是真实的,就等于它是真的。签名是否是伪造的 C.由季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和还款凭证是否是真的其实是同一个事。 D.由夏某证明季某有过错
对于一个争议事实,双方都应提供证据对自己的 【解析】
主张加以证明,但只有主张成立的一方对此事实负证 本题考查证明责任分配。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
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害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自
即谁主张积极事实,谁承担证明责任;主张消极事实 己无过错举证。因此,应当由原告证明行为、结果、
的人不承担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存在、变更、消 因果关系,被告证明免责事由和无过错。本案争议事
灭、受到妨碍的一方,应当对存在的事实,引起变更、 实是季某是否存在过错,显然,应当由被告季某对自
消灭的事实,受到妨碍的事实举证。如果是真是假无 己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故本案C选项表述正确,D选
法判断。事实陷入真伪不明,则应由主张真实的当事 项表述错误。证明责任应当由当事人承担,法院不承
人负“证明责任”。 担证明责任,故A选项错误。本案搁置物致人损害,
【答案】ABC 并非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人季某有过错是本案侵权
【20190206】 构成要件,是本案的证明对象,所以B选项错误。
甲向法院起诉乙,提交了一张银行转账的凭证,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证明自己借给了乙50万元,在诉讼中,乙主张甲借款 【答案】C
给自己是为了偿还自己以前借款给甲的事实,下列说 【20190208】
法正确的是? 巨星公司开发的软件屡遭盗版,遂派公司人员假
A.甲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直接证据 扮消费者与盗版商磋商,请公证处人员手机秘密拍摄
B.甲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间接证据 磋商全过程,公证处制作公证书,巨星公司据此向法
C.乙对甲曾经向自己借款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院起诉索赔,关于公证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D.甲应对借款给乙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A.假扮消费者有违公平原则,有损经济秩序,该
【解析】 公证书应当排除
本题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和证明责任。首先,关 B.公证处只应当公正合法法律行为,该公证书有
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其区分要点在于内容 瑕疵,应当排除
的完整性,在内容上能够完整证明待证事实的是直接 C.该公证书是原始证据
证据,在内容上只能证明待证事实的一个部分一个片 D.该公证书是书证
段的证据是间接证据。甲向法院提供了银行的转账凭 【解析】
证,该证据的待证事实是自己借给乙50万,显然,该 本题考查证据,主要涉及到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
转账凭证只能证明自己向乙转款50万,但并不能完整 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只能排
证明借款事实,是间接证据,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 除“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
正确。其次,关于证明责任,甲主张借款事实成立, 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本
故应当对借款事实的成立承担证明责任,故D选项正 题中巨星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假扮消费者与盗版商磋商
确。C选项为干扰选项,证明对象是证明责任的前提, 并秘密拍摄磋商过程的行为并未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
故分析证明责任应当首先确定该事实是否是本案的证 益,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且未严重违反公序良俗,
明对象,如果是本案证明对象则需要讨论由谁承担证 所以该秘密拍摄的录音录像不属于非法方式收集的证
明责任,如果不是本案证明对象则无需证据证明,无 据,无需排除,故A、B选项错误。公证处制作的公证
需讨论证明责任。本案中争议的事实是乙是否曾经向 书是对该取证行为以及所取得的录音录像这一证据进
甲借了50万,有没有归还,而甲是否曾经向乙借款与 行监督和确认,属于传来证据,故C选项错误。公证
本案无关,不是本案证明对象,无需证据证明,故无 书通过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述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属
需讨论证明责任。故C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 于书证,故D选项正确。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公证书的
案为BD。 证据效力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72条规定,经过
【答案】BD 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
【20190207】 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
夏某在回宿舍的楼道里,被季某堆放在楼梯过道 明的除外。即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为免证事实,但可
的衣柜不小心绊倒受伤,夏某向法院起诉季某,要求 以通过相反证据推翻。综上,本题答案为D。
损害赔偿。在诉讼中本案被告季某是否存在过错产生 【答案】D
争议,关于该争议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表述正 【20180281】
确的是? 贾某因家里突发急事、急需用钱,向好友艾某借
17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了30万元,并承诺下月还钱,因是朋友关系,再加上 B.该对账单是传真件,没有单位盖章,不能作为
很快就会归还,艾某也就没有让贾某打借条。过了半 证据使用
年之后,贾某仍未归还该笔欠款。正好赶上艾某家里 C.该对账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官可以综合案
有事用钱,就打电话给贾某尽快还钱。电话中,艾某 件情况对该事实进行认定
要求贾某归还欠款 30 万,并要求贾某支付逾期利息 D.该对账单是伪造的,该事实举证证明责任应该
3000 元。贾某承认借款 30 万元,但请求艾某免除利 由甲公司承担
息。后双方没有协商成功,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贾 【解析】
某归还欠款及支付利息。艾某将其与贾某打电话时私 根据《民诉解释》第104条规定:“能够反映案件
下偷录的电话录音,剪辑之后提交给了法院。关于本 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
案证据的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对账
A.电话录音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不能作为证据使 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
用 第73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
B.电话录音虽然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依然可以作 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为证据使用 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
C.电话录音经过了剪辑,存有疑点,不能作为证 译本。”又根据《民诉解释》第111条规定:“民事诉
据使用 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
D.贾某对借款事实的承认构成了自认 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
【解析】 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
根据《民诉解释》第106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 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
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 的;(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五)
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 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
件事实的根据。该录音并不属于上述表情形,可以作 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前款规定情形,
为证据使用,故 A 项错误,B 项正确。根据《证据规 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
定》第90条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不 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B
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故此录音存有疑点 项错误,C 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91 条规定:
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依据,但是这只是说明其证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
明力比较弱,而不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此C项说 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
法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 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
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 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
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 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
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 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账单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 是伪造的主张是甲公司提出的,故应当由其承担举证
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故自认的场合是在法 责任。故D项正确。
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中的认可才 【答案】CD
构成自认。因此贾某的承认不构成自认。D项错误。本 【201802100】
题答案为ACD。 居住在A市甲区的蒋某在A市乙区某住宅楼拥有
【答案】ACD 住房一套。为了能够顺利出租,蒋某雇佣住在A市丙
【20180297】 区的杨某进行保洁处理。在工作过程中,杨某不慎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长期代销产品合同,2015年 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来,将从
至2017年,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货款660万,乙公司 住宅楼下经过的张某(女)的脸严重划伤。张某被送
供货后开具590万的增值税发票。2018年1月,甲公 到医院紧急治疗后,与蒋某以及杨某进行交涉,但是
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差款价额70万元,乙公 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取得任何结果。张某于是向人民
司辩称发票少开是对方同意的,但是确实给甲公司提 法院提起诉讼。
供了价值660万元货物,并提供了双方2017年12月 若本案最终由甲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则下列关
合同期限结束时的对账单,对账单写明了双方以先送 于双方当事人证明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货后付款的方式发生了660万元的业务并全部结清。 A.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上是谁主张,谁举证
甲公司辩称该对账单是传真件,是对方伪造的。关于 B.本案属于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应当由被告承
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担举证责任,张某无须承担证明责任
A.对账单只是对账簿记录审核、对照形成的会计 C.蒋某否认侵权事实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
凭证,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责任
182022法考分科真题
D.蒋某否认自己存在过错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 时在场的还有何翔的弟弟何军(11岁)。法院审理时,
举证责任 何军以证人身份出庭。关于何军作证,下列哪些说法
【解析】 不能成立?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 A.何军只有11岁,无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证人
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诉解释》第 90 资格,故不可作为证人
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 B.何军是何翔的弟弟,应回避
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 C.何军作为未成年人,其所有证言依法都不具有
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证 证明力
明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A项 D.何军作为何翔的弟弟,证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
正确。《民法典》1192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 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 【解析】
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接受劳务一方实际上采用 AC 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75 条:凡
的是无过错责任,其对外承担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 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故蒋某是否存有过错,不需要证明,D项错误。但是其 即证人不论年龄、利害关系,只要其知道案件相关情
他侵权要件,仍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即张某应 况均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作出
当对侵权行为、侵权结果以及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 与其心智和年龄相吻合的证言。B 选项错误,证人不
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故B、C项错误。本题答 适用回避制度。D选项正确,根据《证据规定》第90
案为A。 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无
【答案】A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
【20170339】 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 【答案】ABC
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 【20170380】
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
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 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复
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 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
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 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
A.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
B.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
C.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
D.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
【解析】 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选项正确,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谁主张谁 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
举证”,王某则承担钱某向其借款的事实的证明责任。 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 选项正确,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 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
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的收条,说明钱某 的传来证据
承认向王某借款的事实。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根 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据证据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明作用可以将证据 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分为本证和反证,本证是指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解析】
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为证明待证事实成立的证据。 A选项正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
反证,是指对证明待证事实不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 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
人提出的,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证据。本 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
案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钱某如果不想败诉,就对证 行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3条条规定,提交书
明借款关系不存在负有举证责任。钱某向法院提交的 证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民诉解释》第
收条,目的即在于证明借款关系已经消灭,即收条是 111 条,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
证明被告方待证事实成立的证据,属于本证。 交而拒不提交的,可以认定为提交书证确有困难。《民
【答案】C 诉解释》第112条,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
【20170379】 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
杨青(15岁)与何翔(14岁)两人经常嬉戏打闹, 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对方当事人无
一次,杨青失手将何翔推倒,致何翔成了植物人。当 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
192022法考分科真题
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向其借款5万元的内容并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借款事实
B 选项正确,根据证据来源不同,可以将证据分 的成立,属于间接证据。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错
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指直接来源于案 误。
件事实的证据,也称第一手证据。传来证据:指经过 D项:战某提供的10万元借条复印件,证明的是
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间接来源于案 另一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并不能证明牟某向其借款 5
件事实的证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 万元的事实不能成立,因此,不属于反证。综上所述,
C 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112 条,书证 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 【答案】B
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 【20160340】
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 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
方当事人提交,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 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诉讼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
D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诉讼参与 造成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
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 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出售的化肥有质量
审理案件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关于本案刘月所受
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 损害与使用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
诉解释》第113条的规定,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 A.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 B.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讼法第114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C.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
【答案】ABCD D.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
【20160339】 【解析】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 本题是侵权纠纷,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 应当由原告-受害人证明侵权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损
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 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被告——侵权人证明免责
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 事由,且不属于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故A选项错
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 误,因果关系由刘月证明,但刘月提供的生效判决书
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关于这 已经证明了因果关系的存在,故因为该生效判决书,
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因果关系对于刘月属于免证事实。B 选项正确,对该
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 免证事实(因果关系),法律规定可以有力证据推翻,
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故除非甲公司能够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不存在因果关
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 系,否则侵权责任就属于甲公司,所以B选项正确。
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 C、D选项错误,证明责任由谁承担是由法律和司法解
接证据 释预先确定的,而不是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而且
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 在诉讼中也不存在证明责任在原、被告之间转移的问
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 题。
是直接证据 【答案】B
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 【20160341】
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 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 10 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属于反证 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王某
【解析】 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
A 项: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但该转账凭证并 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
不能直接证明借款事实,属于间接证据。因此,A选项 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
说法错误。 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
BC项:《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电子数 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
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 正确的?
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显然,手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机短信与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但战某表示要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
202022法考分科真题
采纳该证据 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
【解析】 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
AD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民诉解释》 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 对方当事人提交。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
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予以训诫、罚 本案遗嘱原件在王武手上,法院通知王武提交,但王
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 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法院可认定王文所主张的该
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关于逾期 遗嘱能证明的事实为真实。
举证,立法规定了不同的法律后果,法院不是一律不 D 选项说法错误,王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遗嘱
予采纳。收条这份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 原件,法院只可认定王文所主张的该遗嘱能证明的事
当采纳,王某声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属于非因故 实为真实,而不能据此支持王文所有的请求。
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法院在对王某训诫后,应当采 【答案】AC
纳该证据。 【20150340】
如果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 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视为未逾期,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C 选项可以采纳 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的说法不准确。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供的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 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据,法院应当采纳,只不过采纳的对价是故意重大过 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失逾期的要给予训诫、罚款,非故意重大过失逾期的, 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
要给予训诫。D 选项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说法 明的事实不符
不正确。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 【解析】
答案为B。 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92条第一款规定,
【答案】B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
【20160380】 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
哥哥王文诉弟弟王武遗产继承一案,王文向法院 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提交了一份其父生前关于遗产分配方案的遗嘱复印件, 选项B错误。《民诉解释》第107条规定,在诉讼
遗嘱中有“本遗嘱的原件由王武负责保管”字样,并 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
有王武的签名。王文在举证责任期间书面申请法院责 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
令王武提交遗嘱原件,法院通知王武提交,但王武无 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正当理由拒绝提交。在此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下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92条第二款规定,
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
A.王文可只向法院提交遗嘱的复印件 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
B.法院可依法对王武进行拘留 定。据此可知,有关收养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的
C.法院可认定王文所主张的该遗嘱能证明的事实 规定。
为真实 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92条第三款规定,
D.法院可根据王武的行为而判决支持王文的各项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20150379】
A 选项说法正确,本案遗嘱原件在王武手上,王 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殴打,
文可以只向法院提交遗嘱复印件,并申请法院责令王 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
武提交遗嘱原件。 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
B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113 条的 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
规定,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 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
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 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
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 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
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王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遗嘱 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提
原件,并没有毁灭该遗嘱原件,因此,法院只能认定 供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王文所主张的该遗嘱能证明的事实为真实,并不能进 关于本案,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合法的?
行拘留。 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
C选项说法正确。《民诉解释》第112条规定:书 请
212022法考分科真题
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 【20150397】
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 (接上题)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付某参加(参
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与)诉讼,在诉讼中所居地位是:
【解析】 A.共同原告
选项A合法。《民诉解释》第117条第一款规定, B.共同被告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提出。据此可知,张志军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的申 D.证人
请,法院准许的做法合法。 【解析】
选项B、C、D合法。《民诉解释》第119条第一款 《民事诉讼法》第75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
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 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
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 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在本案中,法院通知付
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某来参加诉讼是为了让其来证明与案件有关的一些事
该解释第 120 条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 实。因此,其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证人。付某不是
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本案的诉讼标的主体,其不是共同诉讼人,本案诉讼
【答案】ABCD 结果和其也没有利害关系,所以其也不是无独立请求
【20150396】 权的第三人。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 【答案】D
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 【20140338】
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 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
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管辖。现五环公司起诉 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
要求四海公司支付货款。四海公司辩称已将货款交给 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五环公司承认付某是本公司业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
务员,但认为其无权代理本公司收取货款,且付某也 法院应批准
没有将四海公司声称的货款交给本公司。四海公司向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法庭出示了盖有五环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证明付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某有权代理五环公司收取货款,但五环公司对该授权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书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根据案情,法院依当事人的申 【解析】
请通知付某参加(参与)了诉讼。 选项A正确。一方当事人申请出庭的专家辅助人
本案需要由四海公司承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包括: 是帮助本方当事人进行陈述、质证,对其不适用回避
A.四海公司已经将货款交付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 制度。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
付某 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条的规
B.付某是五环公司业务员 定,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回避,适用《刑事诉讼法》《民
C.五环公司授权付某代理收取货款 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中有关鉴定人回
D.付某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司 避的规定。该规定应当限定于检察机关聘请的有专门
【解析】 知识的人适用回避,本案不属于该情况。选项B错误。
AC 选项符合,《民诉解释》第 90 条第一款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
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据此可知,袁某在法庭上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海公司主张已将货款交付 的陈述是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说明,并非独立的法定证
给了五环公司业务员付某,且认为付某有五环公司的 据种类。其目的是为了使该专业问题通俗易懂,从而
授权,就应当提出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提高诉讼效率。特别说明,并没有“具有专业知识的
B 选项不选,付某是否是五环公司业务员,对此 人陈述”这种法定证据种类,但是专业知识的人做的
五环公司已经自己承认,对方自认的事实,四海公司 陈述属于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不需要再证明。此外,付某是否是五环公司的业务员 种类。
不是问题核心,四海公司要证明的核心在于付某是否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4条规定,
是有权代理,或者构成表见代理。 审判人员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
D 选项不选,付某是否将收取的货款交到五环公 许,当事人可以对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据此可
司不是四海公司的证明义务。 知,被告可以对袁某进行询问。
【答案】AC 选项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2条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
222022法考分科真题
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
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 后改判
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 【解析】
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据此可知, 选项A错误。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不会因二审发
袁某出庭的费用,应由原告承担。 回重审而解除。
【答案】C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
【20140345】 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
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9 条规定,关于发回重审案件举证期限问题。发回重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审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在重新审理时,可以结合
和间接证据 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发回重审的原因等情况,酌情确定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举证期限。如果案件是因违反法定程序被发回重审的,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 人民法院在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可以不再指定举证
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 期限或者酌情指定举证期限。但案件因遗漏当事人被
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发回重审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处理。如果案件是因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 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
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要求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者酌情指定举证期
【解析】 限。据此可知,二审法院因事实不清发回重审的案件,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经过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或者酌
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 情指定举证期限,而非必须由法院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 选项C错误。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
明的除外。经过公证的文书与间接证据或者传来证据 序审理。另外,《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
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无法进行比较。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
选项B错误。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一般属于免 另行组成合议庭。据此可知,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
于证明的事实,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当 审判人员不得参加重审。
事人应当举证予以说明。 选项 D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77 条第二款规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在中 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 据此可知,重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乙不服再次上诉的,
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 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只能查清事实后改判。
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 【答案】D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 【20140348】
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
才具有效力。 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
选项D错误。证明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是由 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
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在诉讼中不存在 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原告与被告之间相互转移证明责任的问题。 A.书证
【答案】C B.鉴定意见
【20140347】 C.勘验笔录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 D.电子数据
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 【解析】
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 选项A错误。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 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本题中,
是正确的? 光盘内存储的电子照片不是书面材料。因此,该照片
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 不属于书证。
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选项B错误。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
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 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
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所作出的结论。本题中,交警不是鉴定人,照片也不
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 是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结论,而是
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对客观情况的再现。因此,该照片不属于鉴定意见。
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 选项C错误。勘验笔录,是指勘验人员对被勘验
232022法考分科真题
的现场或物品所作的客观记录。根据《民事诉讼法》 A.丙鉴定中心在鉴定过程中可以询问当事人
第83条第一款的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 B.丙鉴定中心应当派员出庭,但有正当理由不能
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 出庭的除外
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据此可知,本题中的交警并 C.如果燕教授出庭,其诉讼地位是鉴定人
非人民法院所指派,也未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因此, D.燕教授出庭费用由乙公司垫付,最终由败诉方
其拍摄的数码照片不属于勘验笔录。 承担
选项D正确。电子数据,是指随着计算机及互联 【解析】
网络的发展,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因电 《民事诉讼法》第80条第1款规定:“鉴定人有
子化数据交换等产生的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本题中 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
的照片是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被拷贝在光盘里,需要 当事人、证人。”所以,A选项正确。
通过计算机交换系统才能展示并观看。因此,该照片 《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
属于电子数据。 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
【答案】D 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
【20130340】 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
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 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本题中,当
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 事人对鉴定意见书存在异议,鉴定中心必须派员出庭
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作证,没有例外。因此,B选项错误。
被法院驳回。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 《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
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 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
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 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因此,燕教授不是
时限的相关规定? 鉴定人,而属于有专门知识的人,C选项是错误的。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民诉解释》第122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
B.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 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
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
D.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
【解析】 见。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
《民诉解释》第99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 请的当事人负担。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 【答案】A
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 【20130385】
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
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
故,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且期限无时 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
间限制,只要法院准许即可,可见,AB选项是合法的。 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
《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 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
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 些选项是正确的?
申请。可见,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时限内申请延长举证 A.再审质证应当由高某、张某和检察院共同进行
时限,C选项不合法。 B.该录音带属于电子数据,高某应当提交证据原
《民事诉讼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逾期 件进行质证
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 C.虽然该录音带系高某偷录,但仍可作为质证对
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 象
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 D.如再审法院认定该录音带涉及商业秘密,应当
款。因此,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也 依职权决定不公开质证
是可以组织质证的,D选项是合法的。 【解析】
【答案】C A 选项错误,质证由当事人进行。检察院并非本
【20130350】 案的一方当事人,不参加质证。
甲公司诉乙公司专利侵权,乙公司是否侵权成为 B 选项错误,录音带属于视听资料,而非电子数
焦点。经法院委托,丙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 据。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录音才是电子数据。
认定侵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某大学燕教授出 《证据规定》第11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庭说明专业意见。关于鉴定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 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
正确的? 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
242022法考分科真题
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施,被保全的财产是水果,属于季节性商品、鲜活、
C 选项正确,《民诉解释》第 106 条规定:“对以 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不能直接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 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应当对其进行变价处理后保
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 存其价款,即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后由法院保存其价
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谈判过程中偷录的录音带, 款,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变卖后保存价款,所以B选
并未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项错误。关于C、D选项,考查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和
是可以作为质证对象的。 受理案件的法院不一致的处理,根据司法解释规定,
《民诉解释》第103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 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当事人向采取保全措施之外的
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 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法
得公开质证。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法院,诉前保全的
【答案】CD 裁定视为受移送法院作出的裁定,所以C选项正确,
第五章 保全与先予执行 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
【20210207】 【答案】AC
甲无业,居住在舅舅乙家,乙嫌弃甲不思进取, 【20190210】
就经常辱骂他。甲向法院申请禁令,禁止乙辱骂,法 施某从事个体运输业务,在行车过程中,因闯红
院准许。乙可如何救济? 灯将正常过马路的肖某撞伤住院治疗,在肖某住院期
A.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间,因施某拒不垫付医疗费,肖某起诉施某。关于肖
B.向作出禁令的法院申请再审 某可向法院申请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C.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A.申请对施某采取强制措施
D.向作出禁令的法院申请复议 B.申请公开审理
【解析】 C.申请先予执行
本题考查《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禁令制度。《民法 D.申请财产保全
典》第997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 【解析】
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 逐一分析选项,关于A选项,民事诉讼中强制措
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 施仅仅适用于妨碍诉讼和执行的行为,在本案中施某
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 并未实施妨碍诉讼、执行的行为,不能对其采取强制
施。这就是学术界常说的人格权禁令。既然是“申请 措施;且针对妨碍诉讼和执行的行为适用强制措施应
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那么可以把它 当由法院依职权采取,不存在当事人申请适用的问题,
纳入行为保全的范畴。根据《民诉解释》第171条的 故 A 选项表述错误;B 选项,关于公开审理原则,民
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 事诉讼原则上应当公开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
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 隐私和其他案件法定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和离婚案
请复议。因此,乙对于行为保全的裁定,就可以通过 件依申请不公开审理,本案不存在法定不公开以及依
向本院,即作出禁令的法院复议来进行救济。 申请不公开的问题,应当依法公开审理,不存在申请
【答案】D 公开的问题,B 选项表述错误。关于 C 选项,对于追
【20190209】 索赡养、扶养、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追索劳动
位于A省B县的甲公司和A省C县的乙公司订立 报酬,以及其他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当事
水果买卖合同,甲公司付款后,乙公司迟迟不发货, 人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本案属于追索医疗费,故
甲担心乙的发货能力,于是向水果仓库所在地D县法 权利人肖某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表述C正确;对
院申请保全,法院采取相应保全措施后,甲向C县法 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
院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对方当事
A.甲公司应当提供担保 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保全,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B.D县法院应当冻结这批水果 故肖某可以申请法院对施某进行财产保全,D 选项正
C.C县法院受理案件后,D县法院应当将保全的财 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
产一并移送C县法院 【答案】CD
D.C县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将案件移送D县法院 【20180283】
【解析】 H地的刘某创作了歌曲《沙漠骆驼》,B地的罗某、
本题考查诉前财产保全。首先关于担保,诉前保 展某未经过刘某同意演唱了该首歌曲,一炮而红,并
全中,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不提 计划在C地开演唱会。刘某拟申请诉前禁令,关于本
供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保全申请,故在诉前保全中, 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担保是必须的,所以 A 选项正确。B 选项考查保全措 A.刘某可以向H地、B地、C地法院申请诉前禁令
252022法考分科真题
B.刘某应在申请诉前禁令后的 30 天内去提起诉 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
讼 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
C.刘某申请诉前禁令时应当提供担保,且应当提 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据此可知,法院对
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 两块名表采取扣押措施时,一般由某小额贷款公司保
D.罗某、展某可在收到保全裁定之日起5日内提 管,且该公司不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对两块名
出异议,收到异议后,法院应当撤销原裁定,禁止令 表的质权。
失效。 选项C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人
【解析】 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
根据《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 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申请诉前行为保 受偿权。据此可知,某小额贷款公司不会因法院采取
全,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具有相应知识产权纠纷管 保全措施而丧失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选项D说法正确。法院对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出。当事人约定仲裁的,应当向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 后,对某小额贷款公司享有的质权及优先受偿权无影
申请行为保全。”故刘某住所地H地没有管辖权,A项 响。因此,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无需经该小额贷款
错误。 公司同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申请人在人 【答案】ABC
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 【20150381】
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故B项说法正 甲公司生产的“晴天牌”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
确。 场第一,乙公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
根据《民诉解释》第152条第2款规定:“利害关 成“清天牌”,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使消费者难以
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 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
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 诉前禁令,禁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
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A.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故C项前半句正确,后半句错误,行为保全并不要求 并应当提供担保
提供等额担保。 B.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
根据《民诉解释》第171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 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 C.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 并应当在30天内起诉
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 D.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自动
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解除
故被申请人提出异议后,法院还需要进行审查,并不 【解析】
是直接裁定撤销。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选项A、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第一、
【答案】ACD 二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
【20150380】 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
李根诉刘江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李根申请 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
财产保全,要求法院扣押刘江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 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
时质押给该公司的两块名表。法院批准了该申请,并 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
在没有征得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对此, 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
A.一般情况下,某小额贷款公司保管的两块名表 行。
应交由法院保管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04
B.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 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
对两块名表的质权 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
C.某小额贷款公司因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而丧失了 当解除保全。据此可知,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的,保
对两块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全措施应由法院来解除,并非自动解除。
D.法院可以不经某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对其保管的 【答案】ABC
两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20140397】
【解析】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
选项A.B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154条第二款 峰公司 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
262022法考分科真题
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 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责任,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 【答案】D
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 第六章 期间和送达
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0205】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 李某和赵某的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法
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院判决作出后,向双方送达文书时,下列送达哪一项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是正确的?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 A.向李某送达时,李某不在家,由赵某代为签收
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 B.向赵某送达时赵某拒不开门,法院将文书贴在
【解析】 赵某家门口,拍照录像后产生送达效力
解散公司之诉的目的是消灭公司存在的法律关系, C.通知双方到法院领取文书,到达法院后李某拒
是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因此A错误。《公司法解释 不签字,视为送达
(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 D.多次送达未果,法院工作人员到李某常去的朋
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 友王某家找到李某,李某仍然拒绝签署,法院拍照录
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 像后视为直接送达
以保全。”股东担保是此类诉讼申请保全的要件,因此 【解析】
CD正确,B错误。 一般情况下,同住的成年家属可以代为收受法律
【答案】CD 文书,但离婚诉讼中不能将诉讼文书交由在身份上既
【20130346】 是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又是另一方当事人的
甲县吴某与乙县宝丰公司在丙县签订了甜橙的买 人签收,故A项错误。留置送达必须见到受送达人,
卖合同,货到后发现甜橙开始腐烂,未达到合同约定 否则不产生送达效力,故B项错误。直接送达的情况
的质量标准。吴某退货无果,拟向法院起诉,为了证 下,如果是在法院进行的,当事人不签字的,产生直
明甜橙的损坏状况,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关于 接送达的效力,故C项正确。在受送达人在住所地以
诉前保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外,可以对其进行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李某仍然拒
A.吴某可以向甲、乙、丙县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 绝签署,法院拍照录像后视为留置送达而不是直接送
全 达,故D项错误。
B.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15日内裁定是否保全 【答案】C
C.法院在保全证据时,可以主动采取行为保全措 【20180248】
施,减少吴某的损失 王某与吴某是同学关系。2010年2月王某因结婚
D.如果法院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可以免除吴某 需购买住房向吴某借款20000元,口头约定年底归还。
对甜橙损坏状况提供证据的责任 后无力偿还借款。吴某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于
【解析】 2012 年 2 月 7 日诉诸法院。2 月 28 日开庭时,王某
《民事诉讼法》第84条第2、3款规定:“因情况 辩称此前已还了10000元借款,但未向法庭提供证据。
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庭电子邮件通知双方决定于
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 2012 年 3 月 8 日就该案进行宣判。王某因事无法走
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开,委托其妻子到庭代为签收判决书。宣判之日,王
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 某妻子发现判决王某败诉,并没对10000元还款事实
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1)本案的证据所在地是 予以认定,当即表示不认可判决结果,并拒绝在送达
甲县。(2)被申请人住所地是乙县。(3)本案作为买 回证上签字。
卖合同纠纷,其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 审判人员、书记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了送达情况
其中被告住所地是乙县。关于合同履行地,本题中有 并签名。关于本案的送达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货到后”的表述,说明本案系采用送货方式,故合 A.构成留置送达
同履行地是甲县。可见,本案的管辖法院是甲县与乙 B.构成直接送达
县法院,丙县没有管辖权。综上所述,丙县法院不能 C.构成委托送达
采取诉前证据保全。A选项是错误的。 D.构成电子送达
B选项错误,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解析】
诉前保全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而不能由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31条规定:“人民法
依职权主动采取,C选项是错误的。 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
采取证据保全之后的法律后果在于,就该证据能 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
予以证明的争议法律关系中的相关事实,可以免除有 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27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送达情况并签名。”故B项正确。 向海斯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但开庭之前法院一直未
【答案】B 收到海斯的回复。这表明海斯的电子邮件地址不能够
【20150341】 确认收悉,所以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海斯送达
张兄与张弟因遗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张兄 诉讼文书。所以,CD选项错误。
胜诉。张弟不服,却在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路上被撞 【答案】AB
昏迷,待其经抢救苏醒时已超过上诉期限一天。对此, 【20130339】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律上没有途径可对张弟上诉权予以补救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
B.因意外事故耽误上诉期限,法院应依职权决定 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顺延期限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
C.张弟可在清醒后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 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准许,由法院决定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
D.上诉期限为法定期间,张弟提出顺延期限,法 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院不应准许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
【解析】 据保全裁定书
《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 【解析】
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 《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
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 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
院决定。 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
【答案】C 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
【20140342】 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
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 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
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 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可见,留置
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 送达的前提是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所以A选项的
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 留置送达是正确的。
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 B 选项错误,在送达回证没有寄回或者送达回证
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 上记载的日期与挂号信回执上记载的日期不一致的情
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 况下,应当以挂号信回执上记载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些做 期。
法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送达日期。”可见,委托送达只能适用于不同法院之间,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而不能委托当事人所在单位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解析】 C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的规定,经受 《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
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 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
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 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
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 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
民法院应当提供。法院向张某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 当提供。注意,2021年民诉法修改之后,只要经当事
并开庭之前收到了张某的回复。这表明张某的电子邮 人同意,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内的各类诉
件地址能够确认收悉,所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讼文书均可电子送达。因此,D选项正确。
向张某送达各类诉讼文书。注意,2021年民诉法修改 【答案】AD
之后,只要经当事人同意,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 第七章 调解
解书在内的各类诉讼文书均可电子送达,所以A、B选 【20190211】
项正确。 朱某起诉刘某离婚,在诉讼中二人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民诉法第274条第7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对 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法院通知朱某和刘某到法院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 取调解书,朱某到法院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刘某一
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七)采用传真、电 直未领取调解书,后朱某反悔,不愿意离婚,下列说
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法院 法正确的是?
282022法考分科真题
A.朱某可以反悔,法院依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张某发现法院调解书上关于房屋
B.朱某可以反悔,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制 部分的内容错误,将调解协议中约定都归她所有的两
作判决书 套房屋写成了周某和张某一人一套,遂提出异议。关
C.朱某不能反悔,因为其已经签收调解书 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D.朱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A.调解书已经生效,不能提出异议,可以违反自
【解析】 愿原则为由申请再审
本题考查调解书的生效。首先,关于朱某能否反 B.调解书不生效,法院收回调解书,重新制作后
悔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调 再送达给双方
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 C.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及时作出判决
院应当及时判决。即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前可以通 D.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作出裁定予以补
过拒绝签收调解书等方式反悔,表达对调解协议以及 正
调解书内容的不认可,但本案朱某已经签收调解书, 【解析】
应当受其签收调解书这一行为的约束,不能反悔,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
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同时关于调解书的生效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
问题,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本案刘某一 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
直没有领取、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尚未生效,本案尚 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
在诉讼中,故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本题D选项原告朱 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故D项正确。
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的表述正确。综上所述, 【答案】D
本题答案为CD。 【20160342】
【答案】CD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
【20190212】 支付货款28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
甲乙因纠纷诉至法院,诉讼中甲乙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
并签收,后甲发现调解书中内容与调解协议不一致, 280万元本金,另支付利息5万元。为保证协议履行,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同意。
A.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但丙公司反悔拒绝签
B.甲可以申请法院裁定补正调解书的内容 收。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调解书因违反调解协议而无效 A.调解协议内容尽管超出了当事人诉讼请求,但
D.甲应当重新提起诉讼 仍具有合法性
【解析】 B.丙公司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可以采取留
本题考查调解书内容与调解协议内容不一致的处 置送达
理方式,是司法解释的原文规定,也是实践中的常见 C.因丙公司反悔,调解书对其没有效力,但对甲
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 公司、乙公司仍具有约束力
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 D.因丙公司反悔,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起异议,人民法院审查 【解析】
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 根据自愿原则和处分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
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即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因此,A选项正
应当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 确。
签收后生效。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认为人民法院制 《民诉解释》第133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
作的调解书内容与调解协议不一致的,应当如何处理? 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
显然,调解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故应当以 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因此,B选项
调解协议内容为准,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人民 说法错误。
法院补正调解书的内容,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
应当作出裁定对调解书的内容予以补正,故本题答案 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
为B。 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
【答案】B 当准许。案外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
【20180245】 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
周某(男)与张某(女)婚后因感情纠纷,诉至 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当事人或者案外人
法院,请求离婚。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 提供的担保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时生效。担保人丙
个孩子由女方抚养,两套房屋均归女方所有,男方每 公司反悔,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月支付抚养费1万元,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对担保人生效和他是否签收无关,而是在符合
292022法考分科真题
民法典担保制度规定的条件时才对其生效。因此,CD 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
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 不予准许。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
【答案】A 作出判决。C、D 选项错误。第 12 条规定,人民法院
【20160385】 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
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 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
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本案的 的判决。B选项正确。
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
A.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20210208】
B.法院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因咨询合同纠纷起诉乙,请求乙支付咨询费用
C.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法院 2 万元。法院经审理发现,咨询合同中约定咨询费用
应当予以准许 为20万元,遂询问甲。甲明确表明,因乙方的违约行
D.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字即 为违反诚信原则,要通过分 10 次起诉的方式来惩罚
发生法律效力 乙。针对该情况,法院应如何处理?
【解析】 A.直接判乙支付20万元,不违反处分原则
《民诉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 B.判乙支付2万元,既判力客观上及于2万元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 C.判乙支付2万元,既判力客观上及于20万元
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 D.法院要询问乙的意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决
事人。”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应当”予以 定是否按照20万元的诉讼请求来进行裁判
准许的说法不是很准确。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 核心的问题是,如果将来甲真的分 10 次来起诉
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送达意味着当事人已 乙,法院到底应该不应该受理呢?这就得按照重复诉讼
经签收,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的判断标准来进行判定。法律依据是《民诉解释》第
根据《民诉解释》第151条的规定,根据《民事 247 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
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 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
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重复起诉:①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②后诉与
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 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③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
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 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
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理解该法条注意两点:(1) 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
需要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生效是协议不制作 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前后诉
调解书的前提;(2)调解协议计入笔录或者协议附卷, 都是甲诉乙,都是同一个咨询合同纠纷,诉讼标的相
要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都签字后发生效力。 同。而第一次起诉的请求和第二次起诉的请求都是一
因此,D选项说法不正确。 样的,要求支付咨询费。严格来说,应将请求相同,
【答案】ABC 理解为请求权相同,就是本案中第一次主张和第二次
第三编 审判程序 主张的是同一笔债权。因此,构成重复起诉。同时,
第一章 一审程序 由于处分原则的限制,当事人提什么诉讼请求应由当
【20210201】 事人说了算。所以,A选项中当事人只主张了2万元,
向某和表姐高某自愿登记结婚,向母不同意,以 法院是不可以直接判决给付20万元的。D选项的操作
二人系近亲为由向法院起诉确认婚姻无效,但向某坚 也于法无据。那么,法院就应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判
持要和高某在一起,向母无奈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 决给付2万元。但是也不得再就剩余债权起诉了。这
应如何处理? 就是C选项的内容。
A.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C
B.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 【20210209】
C.可以调解结案 王某和某一公司打官司,被气得脑梗。变成植物
D.准予其撤诉申请 人。针对此官司,王某的父亲老王主张撤诉,王某的
【解析】 老婆张某主张继续进行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08条第3款的规定,立 A.裁定追加张某为原告,继续审理
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缺乏起诉状需记明的事 B.裁定诉讼中止
项的,裁定驳回起诉。本题无此情况,A选项错误。 C.裁定张某为法定代理人,由张某继续进行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D.根据老王的申请裁定准予撤诉
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人民 【解析】
302022法考分科真题
王某变成植物人,丧失行为能力,此时其监护人 【答案】D
尚未确定,父亲和妻子对于诉讼程序如何进行产生争 【20210213】
议。首先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 外国人汤姆通过网络平台向中国人买了一件衬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二)一方当事人丧 因衬衫质量问题产生纠纷,遂起诉至某互联网法院。
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即应先把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诉讼停下来,裁定诉讼中止。等待后续确定法定代理 A.可以决定线下审理
人后,再由其代理王某从事诉讼活动,决定程序是撤 B.电子送达判决书
回还是继续。所以,B选项正确。 C.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答案】B D.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
【20210211】 【解析】
因一家工厂排放污水,造成河流严重污染,绿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
环保组织对此提起诉讼,要求赔偿100万元。法官经 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
审查,发现100万元远远不够治理河流,建议绿友环 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
保组织改成要求赔偿1000万元。最后法院判决绿友环 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上完成。
保组织胜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
A.公益诉讼案件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决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既然是互联网法院,
B.法官建议将赔偿请求从 100 万元改成 1000 万 当然必须在互联网上审理,不允许线下审理。虽然根
元,违反了处分原则 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互联网法院可以决
C.环境污染案件的公益诉讼存在前置程序,环保 定在线下完成部分诉讼环节,但也仅限于部分环节,
组织在起诉前要先告知环保主管部门 而非线下审理。A选项错误。
D.本案管辖法院为中院 《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经受送达人
【解析】 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
本题以一个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为载体,考查了公 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
益诉讼的相关规则。 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
A选项错误。一审终审的案件范围包括:(1)最高 当提供。注意,2021年民诉法修改之后,只要经当事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2)调解书;(3)特别程序、 人同意,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内的各类诉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4)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讼文书均可电子送达。B选项正确。
管辖权异议之外的其他裁定;(5)小额诉讼程序。环 《民事诉讼法》第16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下
境污染公益诉讼由中院管辖,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 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二)涉外案件”,
不属于一审终审的案件。此外,环境公益诉讼涉及公 因本案当事人为外国人,有涉外因素,不得适用小额
共利益,应当具有更强的程序保障力度,一审终审难 诉讼程序进行审理。C选项错误。
以满足。 《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
B 选项错误。根据《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人民法院认 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
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
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害、修复生态环境 任审理。”案情简单采用独任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符
等诉讼请求。这是法院释明权的行使,释明即法院告 合程序规定的,所以,D选项正确。
知原告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但是否增加、 【答案】BD
变更诉讼请求仍由原告决定,所以释明并未侵犯原告 【20200208】
处分权。 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
C选项错误。《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 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人民法院受理环境 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
民事公益诉讼后,应当在十日内告知对被告行为负有 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
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起诉后告知即可, 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
告知不影响环保组织行使诉权。 求。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D 选项正确。根据《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第一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审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法院管辖。 【解析】
312022法考分科真题
不告不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 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
法院审理民事纠纷的范围(诉讼内容与标的)由当事 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品尚公司要
人确定,法院无权变更、撤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 求高某支付拖欠租金,其前提是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合
审理过程中,法院只能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事实和 同关系,因此品尚公司应承担高某租赁其铺面事实的
主张进行审理,对超过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部分不得主 证明责任,故D项正确。
动审理。本题中,法院就王某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 【答案】D
理,没有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故A项错误。“驳回原 【20190213】
告诉讼请求”应该用“判决”的形式,不能用“裁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乙公司起诉,法院判决甲
定”,故B项正确。题干中给出“……王某坚持己见”, 公司偿还乙公司货款300万。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对丙
由此可知,王某行使了辩论权,法院并没有违反辩论 公司有200万债权,且怠于行使,于是起诉丙公司。
原则,故C项错误。本题中“……王某坚持己见,不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正是王某对自己的权利进行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重复起诉
处分的体现,法院根据王某的处分作出相应的处理, B.乙公司不构成重复起诉
并没有违反处分原则,故D项错误。 C.乙公司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答案】B D.法院应不予受理,受理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
【20200219】 诉
2013年5月,高某租赁品尚公司商业铺面,约定 【解析】
租期1年,到期后支付租金。租期届满后,高某仅支 关于重复起诉的判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当事
付6个月租金。品尚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是高某的好 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
友,因此品尚公司一直未予主张。2017 年 10 月赵某 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离职后,品尚公司起诉高某要求支付剩余租金和逾期 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
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品尚公司并入金光公司。关 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
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
A.法院不应受理品尚公司的起诉 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在实
B.高某可反诉原告诉请超过诉讼时效 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本案中前诉乙公司基于买卖
C.公司合并后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 合同关系起诉甲公司偿还货款,裁判生效后乙公司基
D.原告应承担高某租赁其铺面事实的证明责任 于代位权法律关系起诉丙公司要求丙公司代位清偿
【解析】 200万。显然,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不相同,诉讼标的
《民诉解释》第219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 不同,后诉的诉讼请求与前诉的诉讼请求不同,亦不
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本案 存在后诉诉讼请求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问题。故不构
虽已过诉讼时效,品尚公司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故 A 成重复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本题A选项错误,
项错误。 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
反驳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案为BC。
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或部 【答案】BC
分否定。反驳与反诉最大的区别在于反驳并非向原告 【20190216】
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诉请超过诉讼时效属于时 某市环保协会提起诉讼,起诉某厂因生产工作极
效抗辩,并没有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属于“反 大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破坏。
驳”而非“反诉”,故B项错误。 甲因该厂的污染行为受到损害,也想参与本案的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 A.将甲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 B.将甲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 C.通知甲另行起诉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 D.将甲列为共同原告
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 【解析】
的。”诉讼终结仅适用于自然人死亡后,诉讼程序没 本题考查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的关系:人民法院
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的情形。法人合并或者分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提
立不会导致诉讼终结,只需要进行当事人更换即可。 起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人身、财产受到损
更换后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实施的诉讼行为 害为由申请参加诉讼的,告知其另行起诉。故本题答
对新的当事人有效,故C项错误。 案为C。
《民诉解释》第91条第(一)项规定:“主张法 【答案】C
32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90217】 销之诉中应当以原审原告甲和原审被告丙作为被告,
甲省A市庆安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下游B市严 而原审无独三乙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诉讼地位应当
重污染,A 市环保组织(符合起诉条件)向 A 市中院 视其在生效裁判文书中是否承担义务而定。原生效调
提起公益诉讼,A市中院受理案件之后,B市环保组织 解书约定的内容是“丙将一条价值 20 万的手链交付
(符合起诉条件)向B市中院也提起公益诉讼。关于 给甲”,显然,在该生效调解书中,无独三乙不承担
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责任,故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乙作为第三人,不能作
A.A市中院、B市中院均有权审理各自的案件,分 为被告。故本题答案为B。
别判决 【答案】B
B.B市中院应当把案件移送给A市中院 【20180241】
C.A市环保组织和B市环保组织可做共同原告 2013年4月23日,甲网络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企
D.如果对管辖权有争议,可报甲省高院指定管辖 业短消息发布业务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短消息合
【解析】 作协议书》)1份,约定甲网络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定向
本题考查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和管辖问题。 移动信息发布服务,单价为:普通短信0.04元/条,
首先关于诉讼地位,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法院受 小区定投0.1元/条,在移动信息服务执行中因考虑到
理公益诉讼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组织 时间、内容、区域、手机用户群体等随时调整的不确
可以在开庭前申请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故对庆 定性,发送时间、内容、区域、手机用户群体不作为
安公司超标排污案件,A市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后, 合同附件;乙公司应根据双方确认的《信息服务执行确
B 市环保组织可以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故本题 认单》所定的合同总金额向甲网络公司付款,乙公司
C选项关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 应于第二个月向甲网络公司支付已执行的信息费用。
其次关于管辖,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 至诉讼时,
所地中院管辖,故本案A市中院属于被告住所地和侵 甲网络公司已执行信息服务总金额计8.4万元,
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发生地),B市中院属于侵权行为 但乙公司未按约支付该费用,甲网络公司多次催讨未
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均有管辖权,根据司法解释规 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乙公司立即支付拖
定,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 欠甲网络公司信息服务费共计8.4万元;2.本案诉讼
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必要时由他们共 费由乙公司承担。关于本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故本案应当由最先立案的 A A.不予受理
市中院管辖,后立案的B市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A法 B.驳回起诉
院,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A、B市法院因为管 C.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辖权发生争议可以报请其共同上级法院,即报甲省高 D.判决将服务费收缴归国家所有
院指定管辖,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解析】
【答案】BCD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20190218】 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
甲对乙有20万债权到期,乙对丙有20万债权。 会公共利益。根据原被告的《短消息合作协议书》,双
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将乙列为第三人。 方在对所发送的电子信息的性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
诉讼中甲、丙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丙将一条价值20万 强行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商业广告,违反网络信息保护
的手链交付给甲,用于清偿该笔债务,法院依法制作 规定、侵害不特定公众的利益,所发送的短信应认定
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丁主张手链是自己的,欲提出第 为垃圾短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
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
A.甲、乙、丙为被告 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故双方合同为无效合同,法
B.甲、丙为被告,乙是第三人 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AB项错误,C项正
C.甲、乙是被告,丙为第三人 确。合同无效,视为自始不存在,因该合同获得的财
D.甲为被告,乙和丙是第三人 产应当予以返还,而不是收缴归国家所有。故D项错
【解析】 误。本题答案为C。
本题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问 【答案】C
题。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以起诉第三人为原告,原 【20180243】
审的原告、被告、有独三为被告,原审的无独三分情 温某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车回家,路上不慎撞倒黄
况讨论,原生效裁判中承担责任的无独三作为被告, 某,致其重度颅内损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
原生效裁判中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作为第三人。据此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约定温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医疗费、
分析本案,丁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丁为原告。原审 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4万元,此次事故一次性解
中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是无独三,故在第三人撤 决后了事。后黄某以欺诈为由诉请撤销该协议,并要
332022法考分科真题
求温某赔偿损失120万元。法院受理后,对该案进行 规定:“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
了开庭审理,但是在庭审结束后第二天,黄某又被电 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故D项不
动车撞倒,当场死亡。法院查明,黄某只有唯一一个 当选。本题答案为ABC。
继承人黄小明,现黄小明下落不明。法院应该如何处 【答案】ABC
理? 【20170342】
A.裁定撤诉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
B.裁定中止诉讼 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
C.根据庭审情况直接作出判决 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
D.裁定终止诉讼 上诉。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
【解析】 卖合同无效。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处理方式?
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 A.予以受理
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 B.裁定不予受理
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 C.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 D.按再审处理
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 【解析】
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 B 选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 247 条,当事
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 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
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按第(一) 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项规定,本案应当中止诉讼。故答案为B。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
【答案】B 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
【20180282】 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
2014年9月30日,吴某租赁王某建筑搭架设备, 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
使用结束后,经双方结算下欠王某 1000 元。2016 年 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同一个买卖
5 月29 日,吴某为王某出具了一张1000元欠条,后 合同法律关系,对甲公司的起诉,法院已经审理判决
经王某多次催要,吴某一直未还,王某诉至法院。法 生效,此后乙公司再起诉合同无效,实质上即要否定
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了双方小额诉讼 前诉裁判结果。构成重复起诉,根据“一事不再理”,
程序的特点。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法院确定了7天的 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答辩期,并指定了5天的举证期限。在答辩内,被告 【答案】B
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告知其小额诉讼程序不能提 【20170343】
管辖权异议。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中,法院做法正确的 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
有: 序审理。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
A.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 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对此,
B.法院确定了7天的答辩期 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C.法院指定的5天举证期限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法院告知其小额诉讼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解析】 C.裁定中止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 D.裁定驳回起诉
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解析】
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 D选项正确,《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人民法院
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 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
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
本案标的额为1000元,符合此条件,故A项正确。根 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
据《民诉解释》第275条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 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
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 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
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被告要求书面答 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
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到庭后表 起诉的条件要求有明确的被告。“明确”是指被
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 告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
庭审理。”故B、C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76条 与他人相区分的。本案,被告地址“有误”,法院经
3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属于被告不明 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
(不是下落不明),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已经受理案 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答案为D。
件,此时应当驳回起诉。 【答案】D
B 选项错误,公告送达的前提是用其他方式都无 【20170399】
法送达,且被告是明确的。 (接上题)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
【答案】D 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20170381】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
对张男诉刘女离婚案(两人无子女,刘父已去世), 撤诉申请
因刘女为无行为能力人,法院准许其母李某以法定代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理人身份代其诉讼。2017年7月3日,法院判决二人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离婚,并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了分割。该判决同日送 D.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达双方当事人,李某对解除其女儿与张男的婚姻关系 【答案】BCD
无异议,但对共有财产分割有意见,拟提起上诉。2017 【解析】
年7月10日,刘女身亡。在此情况下,本案将产生哪 《环境公益诉讼解释》第25条规定,环境民事公
些法律后果? 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
A.本案诉讼中止,视李某是否就一审判决提起上 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30日。
诉而确定案件是否终结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
B.本案诉讼终结 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
C.一审判决生效,二人的夫妻关系根据判决解除, 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李某继承判决分配给刘女的财产 本题选BCD。
D.一审判决未生效,二人的共有财产应依法分割, 【201703100】
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均有继承权 (接上题)对梁某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
【解析】 是:
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54 A.属重复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三)离婚 B.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公益环保组织请求给付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C.应予受理,但公益诉讼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不
2017年7月3日,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上诉期为15 得再次提出
日,2017 年7 月 10 日上诉期尚未届满,此时一审判 D.应予受理,其诉讼请求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决未生效,二人的夫妻关系未能解除。二人的共有财 【解析】
产应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李某不能按照一审判决继承 根据《民诉解释》第2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
分配给刘女的财产,而应由张男与李某对刘女的遗产 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
依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提起诉讼。答案为D。
【答案】BD 【答案】D
【20170398】 【20160346】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 某死亡赔偿案件,二审法院在将判决书送达当事
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 人签收后,发现其中死亡赔偿金计算错误(数学上的
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 错误),导致总金额少了7万余元。关于二审法院如何
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 纠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 A.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制作判决书
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 B.直接作出改正原判决的新判决书并送达双方当
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 事人
失。 C.作出裁定书予以补正
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D.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后作出裁定予以补正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解析】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对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补正,笔误是指法律文书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本案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正确,仅就死亡赔偿金计算错
【解析】 误,属于笔误,作出裁定书予以补正即可。
《民诉解释》第285条,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 【答案】C
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
35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60381】 请求全部实现,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应予准许。据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 市 N 区法院按照小 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
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287条第一款规定,
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 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
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 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
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 解。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D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86条的规定,
A.谭某应当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
B.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受害人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
C.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D.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答案】A
【解析】 【20150348】
根据《民诉解释》第424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 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
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 要求离婚。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
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 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关于本案,法院应作
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 出下列哪一裁判?
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 A.诉讼终结的裁定
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 B.驳回起诉的裁定
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 C.不予受理的裁定
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 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解析】
对于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再审,要把握以下几点: 婚姻关系自夫或妻一方死亡之日起自动消灭,张
(1)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2)只能由原审法院 丽与王旭之间的婚姻关系已于王旭死亡之日消灭。本
进行再审;(3)当事人以民诉法二百零七条规定为由 案离婚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无被告存在,根据《民
申请再审,法院所作再审判决,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诉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立案后发现不
当事人以原审不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由申请再审, 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据此可知,法院应
法院所作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4)对小额诉 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讼案件进行再审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答案】B
(5)再审合议庭允许陪审员参加,因为是按照一审程 【20150382】
序进行再审。因此,BC选项说法正确,AD选项说法错 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误。 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
【答案】BC 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
【20150335】 易程序重审此案。在答辩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
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 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
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 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
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 求,但以重审不可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 A.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院管辖 B.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 【解析】
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257条第(二)项规
【解析】 定,发回重审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发回
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283条第一款规定, 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 选项B正确。《民诉解释》第39条第二款规定,
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
选项B错误。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 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据此可知,
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负有环境保护 县法院重审时对李泳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的做法正
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告诉讼 确。
36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251条 当先行调解。
规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 选项B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适用普
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 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可以合并审理。据此可 第一审一律开庭审理,不存在书面审理的情况。
知,县法院不仅应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而 选项C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
且还应受理李泳提出的反诉,并将两诉合并审理。 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适用简易
【答案】BC 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
【20150384】 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 选项D说法正确。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
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答案】B
A.人身关系案件 【20140341】
B.涉外民事案件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海事案件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
D.发回重审的案件 执行
【解析】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
选项A.B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66条规定, 诉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二)涉外案件;(三) 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
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 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案件;(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五)当事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
人提出反诉的案件;(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 裁定和调解书
序审理的案件。 【解析】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273条规定,海事法 选项A错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不应当中止
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案 对原裁判的执行,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利用第三
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 人撤销之诉程序来实现拖延诉讼、转移财产、阻碍执
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 行等不正当目的。《民诉解释》第297条规定,受理第
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据此可知,海事案件可以适用小 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
额诉讼程序审理。 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257条第(二)项规 选项B错误。第三人撤销之诉成立的,法院应当
定,发回重审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 改变或者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因此,该
简易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 诉属于形成之诉,而非确认之诉。
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选项C错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是作出
【答案】ABD 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即原审法院,
【20140340】 而非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 选项D正确。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为已发生法
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错误的是? 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答案】D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 【20140343】
可书面审理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
C.应当庭宣判 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
D.应一审终审 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解析】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选项A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 B.租赁合同无效
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一款规定,下 C.自己无支付能力
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 【解析】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
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诉请求。反诉的特征之
(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一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
本题中,该案诉讼标的额较小,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 在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 B“租赁合同无效”构成反请
372022法考分科真题
求。选项A、D属于抗辩,选项C中的“无支付能力” 【20140382】
既不属于反请求,也不属于抗辩,是对自身偿债能力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裁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
的客观描述。 确的?
【答案】B A.判决解决民事实体问题,而裁定主要处理案件
【20140379】 的程序问题,少数涉及实体问题
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 B.判决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某些裁定可以口
合法有效的约定。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 头方式作出
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C.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允许上诉,
A.当事人约定“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 有的不能上诉
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 D.财产案件的生效判决都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
任 都没有执行力
B.当事人在诉讼和解中约定“原告撤诉后不得以 【解析】
相同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再受 选项A正确。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
理原告的起诉 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
C.当事人约定“如果起诉,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裁定解决的是
法院根据该约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
D.当事人约定“双方必须亲自参加开庭审理,不 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但少
得无故缺席”,如果被告委托了代理人参加开庭,自己 数裁定也涉及实体问题,例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
不参加开庭,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在对被告两次传唤后 裁定,就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问题。
对其拘传 选项B正确。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而裁定可
【解析】 以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选项A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 选项C错误。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都允许上诉,但最高
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风险负担。是指由法律或 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允许上诉。只有三种一审
者司法解释预先规定,某一待证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 裁定允许上诉,即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和管
据证明(行为责任),且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 辖权异议裁定。
由谁承担不利后果(结果责任)。证明责任由法律和 选项D错误。执行力只是针对给付判决而言的,
司法解释预先确定,当事人不可以对此进行约定。 没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不具有执行力。确认判决和变
选项B说法错误。《民诉解释》第214条规定,原 更判决不必执行,也不可能执行。但有关财产案件的
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 生效判决并非都是给付判决,因此,财产案件的生效
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判决并非都具有执行力;大多数裁定都没有执行力,
选项C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 但个别裁定具有执行力,法院有权依权利人的申请或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 依职权强制执行。如,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等。
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 【答案】AB
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 【20130335】
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
据此可知,法院可以依职权适用简易程序,当事人也 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可以约定适用。但当事人只能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而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
不能约定不适用,故该约定无效,对法院并无约束力。 理念
选项D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 团体
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一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
般是指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案件中的被告 会全面协调发展
和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以及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的案件的被告。另外,《民事诉讼法》赋予了诉讼代理 【解析】
人代理被代理人出庭应诉的权利,不能无故剥夺,且 公益诉讼是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规定
拘传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适用条件法律已 的一项制度。选项A正确,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
作出明文规定,不能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改变。 查。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
【答案】ABCD 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个人主张治
理国家。
38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 的顺序进行
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
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 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法院提起诉讼。”注意,该题背景是针对2012年修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
的《民事诉讼法》。此时,检察机关尚未被赋予提起公 或判决理由部分
益诉讼的权利。 【解析】
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切实保障社会公共 《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双
利益,可有效避免为追求个体利益而损害公益行为的 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
发生,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
选项D错误,提起公益诉讼并不要求造成实际损 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害,也可以针对给公众或者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潜在 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
威胁的的不法行为。 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它是在一审
【答案】D 普通程序基础上的程序简化,可以不完全按照普通程
【20130336】 序的庭审顺序进行,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 的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
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对于下列事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 项,应当详细记载:(1)审判人员关于当事人诉讼权
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利义务的告知、争议焦点的概括、证据的认定和裁判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 的宣告等重大事项;(2)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认、撤
先予执行裁定 诉、和解等重大事项;(3)当事人当庭陈述的与其诉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 讼权利直接相关的其他事项。”可见,C选项的表述是
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错误的,是应选的选项。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第3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
【解析】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
法官的释明权,是指为了明确当事人所主张的请 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1)当事人达成
求和事实,而促进当事人充分陈述或指挥其举证的诉 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调解书的;(2)一方当事人
讼指挥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 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或者部
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 分诉讼请求的;(3)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 争议不大的;(4)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案件,
行释明。”可见,A选项是错误的。 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人民法
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而不得依法院 院认为理由正当的;(5)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
职权,B选项是错误的。 判文书的。”所以,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C选项属于法官释明权的范围,是正确的。 【答案】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20130343】
定》,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包括依职权收集和依当事人申 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
请收集两个方面。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仅限于: 庭审理阶段?
(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 A.送达法律文书
涉及身份关系的;(3)涉及公益诉讼的;(4)当事人 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5)涉及依职 C.调解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
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 D.追加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事项的。D 选项并不符合上述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法定 【解析】
情形,是错误的。 送达法律文书,既可以发生在审前阶段(如向被告
【答案】C 送达起诉状副本),也可发生于庭审中(如向当事人送
【20130341】 达延期审理决定书),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 《证据规定》第60条第一款:“当事人在审理前
的? 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过程中发表过质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证意见的证据,视为质证过的证据。”该条规定实际上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扩张了质证的进行阶段,并不仅限于开庭审理阶段。
392022法考分科真题
因此B错误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 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是诉讼地位互换,即由本诉
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 的被告反诉本诉的原告。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 反诉属于诉的合并,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提
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 高诉讼效率,这也就是反诉的意义之所在。因此反诉
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 与本诉必须合并在同一种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B 选
同意,可以继续调解。延长的调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项是正确的。
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一审(普通、 《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
简易)、二审、再审的诉前、诉中均可调解。不仅限于 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
开庭审理阶段,C选项错误。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
《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二章第二节“审理前的准 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C选项错误。
备”中,第135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反诉与本诉之间必存在牵连关系,这种牵连关系
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可 可能是基于相同的法律关系,可能是基于相同的事实,
见,追加当事人可以发生在审前阶段,D 选项是错误 也可能是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D选项是
的。 错误的。
【答案】2019《证据规定》修订后选项B错误, 【答案】AB
此题无正确选项。 第二章 二审程序
【20130344】 【20200217】
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 甲和乙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一审
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 法院作出判决,甲对赔偿标准有异议,提起上诉。原
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审法院也发现赔偿金及利息的适用标准有错误,原审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法院将案件移交上级法院,甲没有按期缴纳上诉费,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A.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B.一审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解析】 C.继续审理
A 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 D.二审法院按撤回上诉处理
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 选项是正确 【解析】
的。 一审法院将一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发现裁判文
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 书错误后应当分情形讨论:如果是瑕疵(文字错误、
后果主要包括:(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2) 计算错误、笔误等),应当下达裁定书补正;如果是
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 实质内容错误则应当视当事人是否上诉而分别处理。
(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可见,C选项属于受理的法 当事人上诉的,报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在二审中纠正;
律后果,而非起诉的法律后果,C选项是错误的。 当事人不上诉的,则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纠正。本题中,赔偿金及利息的适用标准错误属于实
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 质内容错误,不能通过裁定书补正。当事人上诉后.没
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 有按期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应当按照上诉人撤回上
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 选项是错误的。 诉处理,即一审判决生效,此时成于生效的一审判决
当事人适格,是指能在具体案件中以自己名义作为原 有错误,故一审法院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错误
告起诉或者作为被告应诉的资格。在原告起诉时,并 的一审判决,故B、D项正确。既然甲未交上诉费,按
不意味着被告一定是适格的,被告是否适格需要法院 照撤回上诉处理,故二审法院不应当对案件继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予以查明。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也不应当对本案作出相应的判决、裁定,故A、C项错
【答案】A 误。
【20130380】 【答案】BD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90214】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李某起诉吉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A 市 B 区法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院判决驳回,李某上诉,在上诉状提交后第三天,李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某车祸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 A.A市中级法院应裁定诉讼终结
于同一法律关系 B.B区法院应裁定诉讼终结
402022法考分科真题
C.B 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通知李某继承人参 丁为原审原告
与诉讼 B.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
D.A 市中级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通知李某继承 告
人参与诉讼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
【解析】 告
首先本案当事人提交上诉状,一审判决未生效,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本案尚在诉讼中,故本案属于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 【解析】
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继续诉讼,故法院应当裁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17条:必要共同诉讼人的
诉讼中止,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问题在于本案应当 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由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作出诉讼中止的裁定。本案 (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
中当事人已经提出上诉,故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
应当由二审法院作出诉讼中止的裁定。当然,考生可 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
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中止的目的是等待继承人是 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
否继续诉讼,即是等待二审是否继续进行,故应当由 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
二审法院作出诉讼中止的裁定。故本题C选项错误, 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
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
【答案】D 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本
【20190219】 案“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即上诉人仅
甲乙故意伤害一案,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甲 对共同诉讼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则未上诉
胜诉乙支付甲费用。乙不服上诉,二审期间,甲乙达 的同一方当事人丙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丁、同一
成和解协议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二审法院经审 方当事人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答案为A。
查发现和解协议内容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一致,请 【答案】A
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20170345】
A.准许撤回起诉,一审判决生效 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
B.不准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 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
判决 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
C.不准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 选项是正确的?
回重审 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
D.准予撤回起诉,并且一并裁定撤销原判 院不应准许
【解析】 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
本题考查二审中的撤回起诉。二审中原审原告申 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
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社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
会、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同时应 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
当一并裁定撤销原判。故本案在二审中,原告申请撤 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
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应当一并裁定 某撤回起诉
撤销原判,故本题 D 选项正确,A 错误。题目中给出 【解析】
的二审法院发现和解协议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一致 B 选项正确,ACD 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 336
为干扰信息,试想,原告与被告都达成和解协议,撤 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
回起诉了,法院不再对案件行使审判权,那和解协议 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一致又跟法院有什么关系呢? 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
故B、C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 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撤诉系当事人的处分权,
【答案】D 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的,二审法院经审查可准许撤
【20170344】 回起诉。
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 【答案】B
要求赔偿3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 【20170346】
别赔偿2 万元、8000 元和2000元,三人承担连带责 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 86 万元借款及
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 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
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 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
正确的? 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
A.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
412022法考分科真题
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关于石山公司的做 案为AC。
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答案】AC
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20160344】
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
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
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
【解析】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选项错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 选项正确,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二审程序即 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告终结,同时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
C、D选项错误,既然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 人
决已生效,则本案已经经过实体审理,根据一事不再 【解析】
理,当事人不能再次起诉,也不能申请司法确认(获 《民诉解释》第317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
得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答案】B (1)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
【20170382】 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
朱某诉力胜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朱某要 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2)
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房屋质量问题,请 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
求被告修缮,费用由被告支付。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败 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
诉,认可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力胜公司不服令其支 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3)上诉对
付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一 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
审法院关于房屋有质量问题的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 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关于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这个知识点:第一,谁上
A.应针对上诉人不服违约金判决的请求进行审理 诉,谁就是上诉人,本案中,甲提起了上诉,故甲为
B.可对房屋修缮问题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改 上诉人;第二,针对谁上诉就是对谁不满,针对的就
判 是被上诉人(对谁不满是指要减少其权利或者增加其
C.应针对上诉人上诉请求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 义务),本案中,甲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
律适用进行审理 对丙和丁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显然是要减少丙、
D.应全面审查一审法院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 丁的权利,所以丙、丁为被上诉人;第三,没有提起
适用 上诉,又没有被上诉的,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甲
【解析】 的上诉并未针对乙(没有减少乙的权利,增加乙的义
本题考查二审范围,《民诉解释》第321条规定: 务),故乙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为原审原告。因此,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 D选项说法正确,ABC选项说法错误。
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 【答案】D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20160345】
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这一规定明确了二审范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
围,即原则上二审以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为限,当事 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
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以示对当事人处分权 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
的尊重;但例外情况是一审判决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 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
规定或者违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益的,二审法院应当依职权予以纠正,以确保国家审 A.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
判权的正确行使。结合本案,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朱 撤销一审判决
某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万,并修缮房屋的诉讼请求, B.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
被告力胜公司对其中5万元违约金问题不服提出了上 撤回起诉
诉,故二审法院应当围绕这一上诉请求所涉及的关于 C.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
违约金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审理,而上诉 解书
人没有提起上诉的修缮房屋的相关事实和请求不属于 D.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
本案二审对象,二审法院不能主动干预。故本题A、C 决书
选项表述正确,而B、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 【解析】
422022法考分科真题
B、C、D 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 336 条规定: 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324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 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 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
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 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
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本案中,“双方均将提起 回重审。据此可知,对于住房分割请求,二审法院可
之诉予以撤回”,即乙公司同意撤回上诉,甲公司同 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但不能一并裁判。
意撤回起诉。根据题意,本案不存在不予撤回上诉和 选项B、C错误。《民诉解释》第326条规定,在
起诉的情形。故法院应当裁定准许双方撤诉。 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
A 选项说法正确。既然原审原告已经撤回起诉, 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
则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
【答案】A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
【20160347】 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
王某诉赵某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赵某偿 一并裁判。据此可知,对于遗产分割请求,二审可以
还王某债务,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案外 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而非发回重审),经
人李某表示,愿以自己的轿车为赵某偿还债务提供担 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一并裁判。
保。三人就此达成书面和解协议后,赵某撤回上诉, 【答案】A
法院准许。一个月后,赵某反悔并不履行和解协议。 【20150383】
关于王某实现债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
A.依和解协议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
B.依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
C.依一审判决对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
D.依一审判决与和解协议对赵某、李某向法院申 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
请强制执行 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
【解析】 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
《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 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
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 进行审理
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在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 C.作出缺席判决
议撤回上诉的,法院准许撤诉后,一审判决发生法律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解析】
申请执行一审判决。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ABD选项 选项 A 合法。《民事诉讼法》第 160 条第二款规
说法错误。 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
【答案】C 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20150344】 据此可知,本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
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 序审理。
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 选项B合法。《民诉解释》第261条第一款规定,
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
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 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
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 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诉讼文书。据此可知,法院以
法是正确的? 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的做法合
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 法。
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选项C违法。《民诉解释》第261条第二款规定,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 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
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 席判决。据此可知,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违法。
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选项D违法。《民诉解释》第140条规定,适用简
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 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据此可知,法院采
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违法。
【解析】 【答案】CD
43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40383】 判断谁是被上诉人。上诉是对一审裁判内容不服,判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 断的关键在于看上诉人的上诉请求针对的是一审裁判
正确的? 中的谁,对谁不服。题中说一审判决丙应向甲给付10
A.二审既可能因为当事人上诉而发生,也可能因 万元,而丙的诉讼请求是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
为检察院的抗诉而发生 即丙上诉是认为甲无权请求自己履行债务,是对自己
B.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与甲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不服,不涉及到乙的权利义
C.二审调解书应写明撤销原判 务,所以甲为被上诉人。
D.二审原则上应开庭审理,特殊情况下可不开庭 综上所述,A选项是正确的。
审理 【答案】A
【解析】 【20130378】
选项A错误。二审只能因当事人的上诉启动,不 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
能因检察院的抗诉而启动。 求?
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第二 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
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 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
行审查。据此可知,二审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卢某提起上诉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第二 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
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 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曹某提起上诉
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 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后朱某反悔
判决即视为撤销。据此可知,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 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在第二审法院的调解书中,不 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
写“撤销原判”。 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尹某提起上诉
选项 D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76 条第一款规 【解析】
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 本题考查上诉。可以上诉的法律文书包括尚未生
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 效的一审判决书,以及管辖权异议、不予受理、驳回
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 起诉三个裁定书。再来看选项,A 选项中对执行管辖
不开庭审理。据此可知,二审原则上应开庭审理,特 异议的裁定不服,不能上诉,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殊情况下可不开庭审理。 复议;B 选项中,中院作出了驳回诉讼请求的一审判
【答案】BD 决书,可以上诉,高院对于其上诉应当受理;C选项确
【20130348】 认调解协议效力属于特别程序,特别程序一审终审,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 对其裁定不服,不能上诉;D选项中,根据原《婚姻法
于行使对丙的 15 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 解释(一)》第9条“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
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 发生法律效力”的规定已经删除,即有关婚姻效力的
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 判决不再适用一审终审,可以上诉。综上所述,本题
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 答案为AC。
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 【答案】AC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三章 审判监督程序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20200206】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甲和乙有纠纷,后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书,送达甲、乙签收。后来甲发现调解书和调解协议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有不同,违反甲的意愿,甲如何救济?
【解析】 A.申请法院再审
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 B.法院收回调解书重新制作
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 C.法院作裁定补正
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D.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重制作调解书
首先确认本案当事人各自的地位:甲为原告,丙 【解析】
为被告,乙为无独三。从案例中知本案无独三乙并不 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签收后,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
承担责任,故其无上诉权,不能成为上诉人。则有上 生效的调解书违反当事人的意愿,属于违反自愿合法
诉权的就剩下原告甲、被告丙。 原则,是当事人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事由之一,故 A
题中说丙提起了上诉,则丙为上诉人,难点在于 项正确。生效的法律文书作出后,为了程序的稳定性,
442022法考分科真题
不允许法院将文书收回重新制作,只能通过再审救济, 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
故 B、D 项错误。生效法律文书中的笔误等形式性错 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
误,法院才能通过裁定的方式补正。调解书违反自愿 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因此,该条第
合法原则,是法律文书中的实体性错误,不能通过裁 (3)项规定的就是离婚案件的终结问题,故 B 项正
定补正的方式救济,故C项错误。 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
【答案】A 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
【20200210】 申请再审。”而离婚诉讼除了解除婚姻关系部分,还
李一和王二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为20万 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对解除婚姻关系之外
元,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生效法律文书作出 的部分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因此C项错误。根据《民
后,李一欲申请再审,下列关于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可知,涉及国家秘密的案
A.李一可以发现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 件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B.李一可以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错误为由 范围,而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属于申请不
申请再审 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即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
C.法院裁定再审的,应当适用合议庭审理 审理,也可以公开审理。因此D项错误。
D.法院裁定再审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答案】AB
【解析】 【20190215】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 甲和乙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一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 法院作出判决,甲对赔偿标准有异议,提起上诉。原
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 审法院也发现赔偿金及利息的适用标准有错误,原审
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 法院将案件移交上级法院,甲没有按期缴纳上诉费,
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发现新证据并 A.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则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认为 B.一审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生效的法律文书有错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 C.继续审理
关规定启动再审.其中小额诉讼程序的判决作出后,相 D.二审法院按甲撤回上诉处理
对其他判决,多出了一个申请再审的事由,即以适用 【解析】
程序错误为由可以申请再审。因此A、B项正确。再审 本题融合了两个知识点,一是裁判文书错误的救
案件一律适用合议制审理,即使原审是简易程序或小 济方式,二是为缴纳上诉费的法律效果。
额诉讼程序审理的,也必须适用合议庭再审。小额诉 首先,甲提起上诉,但未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
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简化版,不可能用于再审,因此 应当按照甲撤回上诉处理,而不能进行实体审理,故
C项正确,D项错误。 D选项正确,AC错误。同时撤回上诉的效果是一审判
【答案】ABC 决生效。
【20200218】 其次,一审法院将一审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发现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 裁判文书错误后应当分情形讨论:如果是瑕疵(文字
婚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错误、计算错误、笔误等),应当下达裁定书补正;
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如果是实质内容错误则应当视当事人是否上诉而分别
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处理,当事人上诉的,报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在二审
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中纠正;当事人不上诉的,则在判决生效后启动审判
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 监督程序纠正。本案首先赔偿金及利息的适用标准错
案件范围 误属于实质内容错误,不能通过裁定书补正。当事人
【解析】 上诉后,没有按期缴纳上诉费,二审法院应当按照上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可知,对下落 诉人撤回上诉处理,即一审判决生效。此时属于生效
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的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故一审法院应当启动审判监督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程序纠正错误的一审判决。故本题B选项正确。综上
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 所述,本题答案为BD。
诉讼是最典型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当被告下 【答案】BD
落不明时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A项正 【20190220】
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元丰公司根据供货合同要求神木公司履行货款,
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 一审、二审神木公司均败诉,神木公司向法院申请再
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 审,上级法院认为事实不清,指定下级法院再审,再
452022法考分科真题
审期间元丰公司要求增加违约金,神木公司以货物质 列做法正确的是:
量不合格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继续再审
A.对于增加违约金,法院应调解处理 B.驳回再审请求
B.对于解除合同法院应调解处理 C.判决执行一审判决
C.对于增加违约金的要求,法院告知另诉 D.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D.对于解除合同请求,法院告知另诉 【解析】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00条规定法院在审查再审
本题考查再审范围有限原则。再审以原审范围为 申请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法院
限,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 应当裁定终结审查,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
于再审范围,故法院对于再审中新增的诉讼请求(包 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同时该司法解释第404条规
括原告新增独立诉讼请求或者被告提出的反诉)不予 定在再审审理期间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裁定终结再
审理,不进行调解,符合另行起诉条件的,告知当事 审程序。因为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程序、再审审查程
人可以另行起诉。故本题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序、再审审理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本题答案为CD。 意味着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处分了自己的权利,并
【答案】CD 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解决了原有的纠纷,此时法院没
【20190221】 有必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故应当裁定终结再审申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50 万并支付违 请的审查或者裁定终结再审程序。故本题答案为D。
约金10万元,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甲公司全 【答案】D
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0240】
该判决,乙公司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院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
认为理由成立,裁定本案再审。在再审审理过程中, 归还。杨某于 2018 年 10 月 21 日向高某住所地 A 区
甲、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 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
甲公司支付货款50万,甲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请求。该 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 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
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该调解书,甲公司应当通过何种途 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
径救济权利? 说法错误的是:
A.申请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 A.杨某向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
B.申请执行调解书 B.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
C.法院裁定对院判决书的执行 C.杨某向B区法院起诉,会导致支付令失效
D.就调解协议起诉 D.杨某未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
【解析】 令的效力
本题考查再审中的调解。再审中法院可以组织当 【解析】
事人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均属于诉讼程序,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债权人请求债务
可以组织调解),在再审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 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原判决、裁定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
视为撤销,此时生效法律文书为再审法院制作的调解 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
书。故乙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当事人应当申请执行 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
该调解书,本题选择B。 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因此向被告高某住所地
A 和 C 选项错误,依据在于“再审调解书送达后 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是正确的。
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故此时原生效判决书已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
不存在,不存在恢复对其执行的问题。D 选项也是错 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误的,既然就此案法院已经制作了调解书,本案已经 辖。及《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
存在的调解书实体解决了纠纷,自然不存在就本案另 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
行起诉或者就调解协议另行起诉的问题。 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
【答案】B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
【20190222】 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
张某诉李某,要求李某返还借款。一审法庭判决 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
李某败诉,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 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
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张某 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和李某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已经支付完毕。下 法院管辖。本案中对该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
462022法考分科真题
告高某住所地,和接受货币的一方即杨某所在地。故 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B项向B区法院起诉正确。 C.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
根据《民诉解释》第4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定提起上诉
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己发出支付 D.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
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 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 【解析】
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 本题考查管辖权异议。被告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的;(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 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故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起诉的,无论是否向发 法院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移送管辖,法院审查
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都会导致支付令失效。故C项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法院驳回其管辖
正确,而D项错误。 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提起上诉。A选项中,被告对
【答案】D 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
【20180250】 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表述正确。管辖
甲、乙因一幅字画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甲主张 权异议应当向受诉法院提出,而不是向上级法院提出,
该幅字画属于自己所有,起诉要求乙返还该幅字画。 所以选项B表述错误。
A 市 B 县法院判决乙交付字画给甲,双方均未提起上 选项C正确。对于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
诉。后因乙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甲申请强制执行。执 异议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行过程中,丙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该字画的所有权,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管辖错误”
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其异议。丙遂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 不再属于可以申请再审的法定理由(基于应诉管辖)。
再审,A 市中级法院在再审中发现该字画实为甲和丙 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
共同所有。关于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中正 理由的规定,也可知并无管辖错误的情形,即当事人
确的有? 不得以管辖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A.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审审理后直接 【答案】AC
作出判决 【20150342】
B.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驳回丙再审申请, 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告知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
C.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驳回其诉讼请求, 制作调解书
告知丙另行起诉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
D.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发回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
【解析】 议
根据《民诉解释》第420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
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 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 【解析】
条第八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101 条第一款规
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
除外。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 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
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 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
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 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当事
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本案 A 市中院再审属于提 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审,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故其应当进行调解,调 书,不得申请再审。
解不成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D项正确。 选项C错误。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并非仅
【答案】D 限于提出检察建议,还可以提出抗诉。
【20160378】 选项 D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第一款规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 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
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 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
A.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 者盖章。据此可知,执行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
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议的,不能制作调解书。
B.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 【答案】A
47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50346】 规定处理,即缺席判决。
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
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 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二款规
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 定,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
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 问,可以裁定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据此可知,申请
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 再审人不出席审理的,才裁定撤回再审申请。本案中,
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再审申请人是吴某,不是万某,因此万某未出席开庭
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审理的,不能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 【答案】D
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40380】
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 就瑞成公司与建华公司的合同纠纷,某省甲市中
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院作出了终审裁判。建华公司不服,打算启动再审程
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 序。后其向甲市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甲市检察院经
误的 过审查,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关于检察监督,下列
【解析】 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261条第一款规定, A.建华公司可在向该省高院申请再审的同时,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 请检察建议
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 B.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建华公司
事人。据此可知,法院采用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开 可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庭是合法的。 C.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
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十) 建华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项的规定,当事人以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为由 D.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中,可向
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据此可知,孙华的 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再审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当事 选项 A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16 条第一款规
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 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
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据此可知,当事人申
定的执行。据此可知,孙华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请再审的,需要等再审法院作出相应处理或不予处理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按照 后,才能申请检察建议,而不能在申请再审的同时就
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 申请检察建议。
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16 条第二款规
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 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
行。本案属追索医疗费的案件,法院可以裁定不中止 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
原判决的执行。 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
【答案】B 抗诉。据此可知,在甲市检察院驳回检察建议申请后,
【20140350】 建华公司不得再向该省检察院申请抗诉。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 选项C、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
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
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 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
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况。据此可知,甲市检察院在审查检察建议申请过程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中,可以向建华公司和瑞成公司调查核实案情。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答案】CD
C.裁定诉讼中止 【20130349】
D.缺席判决 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
选项A、C错误,选项D正确。万某是再审中的被 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申请人,其在再审中的地位相当于被告,其未出庭且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
未向法院说明理由的,应参照适用被告不出庭的相关 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482022法考分科真题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 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本题并未说明被告是否公民,A 选项说“周某只应向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 甲省高院申请再审”,完全排除了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 的可能性,是不准确的。
起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
【解析】 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
A 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 215 条规定: 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
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 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可
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见,针对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法院必须裁定再审,而
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 不能裁定驳回抗诉,B选项是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
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 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 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
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可见,检察建议只能是 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也就
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向自己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是说,再审程序开始,只是中止执行程序,原判决并
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甲县人民检察院只能向甲 没有被撤销。如果真需要撤销原判的,必须在经过再
县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不能向乙县人民法院提出 审审理之后。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确的
检察建议。 (本题不具备上述规定中的可以不中止执行的例外情
B 选项是错误的。通知重新仲裁只能由人民法院 形)。
向仲裁庭通知;检察建议的对象仅仅是法院及其工作 【答案】ABC
人员,检察院无权对仲裁委员会检察监督。 【20130382】
C 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15 条第 3 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
款: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 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
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 均胜诉。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
出检察建议。注意,该规定的可以提出检察建议的对 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
象,既包括对诉讼程序里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 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
察建议监督,也包括对非诉程序里审判人员的违法行 原判。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为进行检察建议监督,还可以对执行活动中执行员的 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行为进行检察建议监督。 B.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
D 选项是错误的。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
人的判决,属于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不能适用再审 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
程序,因此人民检察院也不能提起抗诉。 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
【答案】C 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20130381】 【解析】
周某因合同纠纷起诉,甲省乙市的两级法院均驳 《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
回其诉讼请求。周某申请再审,但被驳回。周某又向 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
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以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为由 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
提出抗诉,法院裁定再审。关于启动再审的表述,下 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
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
A.周某只应向甲省高院申请再审 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可见,本
B.检察院抗诉后,应当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审查后, 题中省高院可以提审,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民
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
C.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
D.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
【解析】 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 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 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 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
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 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492022法考分科真题
裁定。”本题中,如果提审则适用二审程序;如果指令 告,确定催告期间为60日,下列关于公告说法正确的
原审法院再审,由于原审法院是二审法院,所以也是 是?
适用二审程序。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A.公告是必经程序
C选项考查再审的范围,根据《民诉解释》第403 B.由审判员一人签发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 C.催告的期间应不少于60日,且必须在2016年
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 8月16日后届满
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 D.付款日届至,刘震作为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诉。再审的范围限于原审范围,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 其申报的期间为15日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范围(即再审范围 【解析】
有限原则),可见韩某超出原审范围变更的诉讼请求不 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公告是必经程序,故A项正确。
属于再审的范围,再审法院不予审查,所以C选项表 公示催告的签发公告由审判员一人签发.但除权判决
述正确。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故B项正确。《民诉解释》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 第447条规定:公告期间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
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 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 15 日。因此 C 项
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 正确。规定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不得早于票据付款后15
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 日的目的,就是便于让利害关系人在票据付款日届至,
定有明显错误的。”可见,D选项是正确的。 知道不能行使票据权利后,能有15日的时间向法院申
【答案】ACD 报权利,故D项正确。
第四章 非讼程序 【答案】ABCD
【20210212】 【20200214】
甲向法院申请作出支付令,支付令的内容是让乙 甲欠乙钱,丙为甲担保。到期后乙向甲发支付令。
支付欠款50万元和利息2万元。支付令作出后,乙主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自己已经偿还了30万元。关于甲的请求,下列可以 A.支付令仅对甲生效
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B.支付令对甲、丙均生效
A.要求乙归还20万元欠款和2万元利息 C.如果乙起诉担保人丙,支付令效力不受影响
B.要求乙归还20万元欠款 D.如果乙起诉担保人丙,则支付令效力失效
C.要求乙归还2万元利息 【解析】
D.应当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民诉解释》第434条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
【解析】 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
《民诉解释》第432条规定,债权人基于同一债 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
权债务关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请中向债务人提出多项 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债权人乙对债务人甲发的
支付请求,债务人仅就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请求提出异 支付令,对担保人丙没有拘束力。因此A项正确,B项
议的,不影响其他各项请求的效力。就是如果只对一 错误。如果乙起诉担保人丙,则对甲发支付令效力失
部分有异议,且这部分和无异议的部分是可以分开的, 效,而不是效力不受影响,故D项正确C项错误。
那么就只有有异议部分的支付令请求会失效,其他没 【答案】AD
异议的部分不会失效。但是问题是,本题的情况有点 【20190223】
复杂。因为本案中的本金请求和利息请求虽说属于多 林某与刘某因为交通损害赔偿纠纷经某人民调解
项请求,但二者之间具有牵连性。如果当事人认为本 委员会达成协议后,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某
金已经不欠那么多了,利息自然就会相应减少。所以, 区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相当于当事人也不认可自己欠2万元利息。故此,对 林某与刘某当即履行完毕。后林某认为该调解协议中
30万元本金部分和利息部分都有争议,这部分是不能 约定的残疾赔偿金额远远小于自己遭受的损失,刘某
依据支付令要求执行的。同时没有争议的20万元是可 可以何种方式救济?
以要求给付的。所以。支付令并非全部失效,也并非 A.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只能通过转为诉讼程序解决。还要注意。如果提出异 B.向该区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议部分和其他部分无法分开(不可分之债),支付令才 C.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会整体无效。 D.向该区法院提出异议
【答案】B 【解析】
【20200211】 本题考查对待特别程序所作判决、裁定的异议。
王杰申请法院发公示催告的公告,称遗失的票据 首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为特别程序,特别程序一审
到期付款日为 2016 年 8 月 1 日。法院依申请发了公 终审,对其判决、裁定不能上诉,也不能适用审判监
502022法考分科真题
督程序。其次,特别程序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故D项正确。
应当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的判决、裁定,即当事人、 【答案】D
利害关系人认为特别程序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 【20180247】
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 谢某与周某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一案,2016年2月
异议成立的,(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的判决、裁定 6 日,经 A县 B 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签
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 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书面申请司法确认。2016年3
回。故本题答案应当为D。 月 3 日,A 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确认该调解协议有
【答案】D 效。4 月 2 日,谢某按协议履行完了全部约定义务。
【20190224】 2016年7月5日,谢某以发现新证据、原调解协议内
大山公司欠五岳公司5000万,海伦公司提供抵押 容错误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当如何处理?
担保,因到期未支付,五岳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大山公 A.驳回再审申请
司发出支付令。支付令发出后,五岳公司将海伦公司 B.告知另行起诉
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问以下哪些选项 C.进行再审审查,如调解协议错误,裁定执行回
正确? 转
A.该支付令对大山公司有拘束力,对海伦公司没 D.告知可以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有拘束力 【解析】
B.该支付令对大山公司和海伦公司均有拘束力 根据《民诉解释》第378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
C.五岳公司对海伦公司提起诉讼,不影响支付令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
效力 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故A项正确。
D.五岳公司对海伦公司提起诉讼,支付令失效 【答案】A
【解析】 【20170347】
本题考查督促程序。《民诉解释》第434条规定, 李某因债务人刘某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刘某失踪。
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 法院经审理宣告刘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刘妻为其财产
人没有约束力。故 A 正确,B 错误。债权人就担保关 代管人。判决生效后,刘父认为由刘妻代管财产会损
系单独提起诉讼的,支付令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 害儿子的利益,要求变更刘某的财产代管人。关于本
起失效。故D正确,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D。 案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答案】AD A.李某无权申请刘某失踪
【20180246】 B.刘父应提起诉讼变更财产代管人,法院适用普
甲诉乙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甲胜诉。在执行 通程序审理
过程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 C.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变更刘妻的财产代管权,法
乙向甲偿还 100 万元人民币减少为 80 万,协议生效 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乙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了 D.刘父应向法院申请再审变更财产代管权,法院
相关义务。后甲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向法院申请再审, 适用再审程序审理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和解协议已履行完 【解析】
毕。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 选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90 条,公
A.应当裁定执行回转 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
B.应裁定驳回甲的再审申请 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李某是刘某
C.审查执行和解协议是否违反自愿与合法原则 的债务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刘某失踪(维
D.裁定终结对再审的审查 护自己的债权利益)。
【解析】 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
根据《民诉解释》第400条规定,再审申请审查 342 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失
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终结审查:(一)再审 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
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继者或者权利义 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
务承继者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二)在给付之诉中, 序进行审理。
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 【答案】B
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当事人达 【20170348】
成和解协议且己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 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
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四)他人未经授权 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
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再审的;(五)原审或者上一级人民 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
法院已经裁定再审的。(六)有本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 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512022法考分科真题
A.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 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
报 解成功,林剑与钟阳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
B.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 解协议,相关人员希望该调解协议被司法确认,下列
序 说法正确的是:
C.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A.应由林剑或钟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D.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B.应由林剑、钟阳共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解析】 C.应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申
公示催告期间届满,除权判决作出前,利害关系 请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人仍可申报权利,因此ABD错误。公示催告申请人申 D.对申请的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B 市西城
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 区法院、B市东城区法院和B市北城区法院
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符合形式条件的申 【解析】
报,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本题选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
项C也有一定瑕疵,但相较于ABD三项而言更准确。 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
【答案】C 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
【20170383】 法院提出:(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 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调解组织自行
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 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
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 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
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 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 提出。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应由林剑、钟阳共同
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 申请。C选项正确,申请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
些表述是正确的? 头方式。D选项正确,B市西城区法院、B市东城区法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院为当事人住所地基层法院,B 市北城区法院调解组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织所在地基层法院。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 【答案】BCD
产 【20160382】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 单某将八成新手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双
保财产 方约定:手机交付卢某,卢某先付款1000元,待试用
【解析】 一周没有问题后再付3000元。但试用期满卢某并未按
A 选项正确,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不能公告送 约定支付余款,多次催款无果后单某向M法院申请支
达。 付令。M 法院经审查后向卢某发出支付令,但卢某拒
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 绝签收,法院采取了留置送达。20天后,卢某向N法
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 院起诉,以手机有质量问题要求解除与单某的买卖合
不影响支付令效力。甲公司提起的诉讼,不影响督促 同,并要求单某退还1000元付款。根据本案,下列哪
程序进行,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 些选项是正确的?
的财产。 A.卢某拒绝签收支付令,M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是
D选项错误,《民诉解释》第434条,对设有担保 正确的
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 B.单某可以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力。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 C.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支付令当然失效
保财产。 D.因卢某向N法院提起了诉讼,M法院应当裁定
【答案】AC 终结督促程序
【20170397】 【解析】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 选项A正确。《民诉解释》第429条规定:“向债
与居住在 B 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 B 市北城区 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
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 可以留置送达。”
林剑借款 20 万元,月息 1%,2017 年 1 月 20 日前连 选项 B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三款规
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 定,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
议,可向 B 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 2017 年 2 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 C、D 选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
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 二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
522022法考分科真题
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民诉解释》 【答案】AC
第431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 【20150343】
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 甲县法院受理居住在乙县的成某诉居住在甲县的
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 罗某借款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成某出差归途所乘航
为未提出异议。据此可知,支付令的法定异议期是15 班失踪,经全力寻找仍无成某生存的任何信息,主管
日,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算。本案中,卢某未在法定 方宣布机上乘客不可能生还,成妻遂向乙县法院申请
异议期内提出异议。其在收到支付令20天后,向其他 宣告成某死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M法院也无需裁 A.乙县法院应当将宣告死亡案移送至甲县法院审
定终结督促程序。 理
《民诉解释》第43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B.借款纠纷案与宣告死亡案应当合并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 C.甲县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支付令自行失效:(一)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 D.甲县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二)人民 【解析】
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选项 A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191 条第一款规
(三)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只 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
有债权人起诉的,法院才需要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 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
付令失去效力,卢某作为债务人起诉,并不能终结督 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
促程序,支付令也未失去效力。因此,CD选项说法错 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据此可知,
误。 宣告成某死亡一案应由乙县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AB 选项B错误。本案中的借款纠纷与宣告死亡案件,
【20160383】 一个是诉,一个是非诉案件,适用的是不同的诉讼程
大界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 序,不符合(诉的合并)合并审理的条件。
告,法院经审查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55条
盘堂公司持被公示催告的汇票向法院申报权利。对于 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
盘堂公司的权利申报,法院实施的下列哪些行为是正 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
确的? 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
A.应当通知大界公司到法院查看盘堂公司提交 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据此可知,
的汇票 甲县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而非终结诉讼。
B.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 【答案】C
汇票一致,则应当开庭审理 【20150345】
C.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 李云将房屋出售给王亮,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
汇票不一致,则应当驳回盘堂公司的申请 经双方住所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
D.应当责令盘堂公司提供证明其对出示的汇票享 议,明确王亮付清房款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王亮。
有所有权的证据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约定向法院提出司法确
【解析】 认申请,李云随即长期出差在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选项A、C正确,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449 确的?
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 A.本案系不动产交易,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
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 司法确认申请
间查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 B.李云长期出差在外,王亮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
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应当裁定驳回利 法院可受理
害关系人的申报。 C.李云出差两个月后,双方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二、三款 法院可受理
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 D.本案的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确权,法院不予
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 受理
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可知,若盘堂 【解析】
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汇票一致,法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经依法设立的调
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 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
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汇票一致,则说明该票 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
据已经找到,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而不 人民法院提出:(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
是应当开庭审理。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调解组织
532022法考分科真题
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 【解析】
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27
法院提出。据此可知,选项A错误。双方可向当事人 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
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 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
司法确认申请。 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选项 B、C 错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450条第一款规定,
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而不能由一方单独提 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
出,且须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申请人应当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
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355条第一款第(五) 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项规定,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据此可知,甲公司若未提出除权判决申请,法院应终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本案中,调解协议的内容涉 结公示催告程序,而不能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
及物权确权,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452条规定,适用公
【答案】D 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
【20150347】 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据此可知,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 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 【答案】AD
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 【20140344】
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 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 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
议 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 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程序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 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效力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
【解析】 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431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
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 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 【解析】
支付令的效力。 选项A错误。特别程序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434条第一款规定, 选项B错误。汤姆是抵押人,因此本案的被申请
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 人应该是汤姆,而非甲公司。
人没有拘束力。据此可知,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4
没有拘束力。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
【答案】C 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
【20150385】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
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万元的汇票一 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 【答案】D
支付人A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 【20140346】
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 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
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 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
乙企业作为付款。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 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
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 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 发生效力
票无效的判决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
542022法考分科真题
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属于非讼案件,不应开庭审理。所以,C选项错误。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生效裁判所具备的对事的确定力,也叫既判力,
【解析】 是指裁判对当事人的争议能够从法律上进行定论,当
选项A错误。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 事人不得再行争执。可见,司法确认的裁定具有既判
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力。但是,调解协议本身只是具有合同效力,而无既
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二款规 判力。D选项是错误的。
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 【答案】ACD
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0130384】
选项C错误。陈某提出“借款已归还”,是针对债 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
权人的实体权利主张提出的,该异议构成有效异议, 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
支付令自行失效。 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
选项 D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224 条第二款规 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
定,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 是正确的?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答案】D B.终结督促程序
【20130383】 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
甲区 A 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 5000 万元的写字楼 的除外
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
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 公司在 1 个月内支付购 外
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 【解析】
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 本题中,债务人通过主张抵销而否定了租金的债
的? 务,属于债务人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
A.应由丙市中级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
B.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
C.应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 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
认申请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所以,B选项和
D.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 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力 调解只适用于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属于非讼程序,
【解析】 不解决纠纷,不适用调解。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2021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扩大了确认调解协 【答案】BD
议案件管辖法院的范围。第201条规定,经依法设立 第四编 执行程序
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 【20210214】
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 甲诉乙返还价值50万元的青花瓷,执行中发现青
下列人民法院提出:(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 花瓷已经被乙打碎了,甲、乙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内
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调解 容为乙偿还甲60万元(其中10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
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后乙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甲请求法院执行原先已经生
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 效的判决。法院应如何处理?
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 A.执行乙60万元的财产
人民法院提出。在新法背景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 B.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2021 年9 月17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 C.裁定终结执行
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本案标的额5000万 D.执行50万元的财产
元未达当前中院管辖的级别范畴,应当由基层法院管 【解析】
辖。甲乙区法院作为当事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拥有 本题中,原来执行的是一个特定的标的物,它灭
管辖权。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失了。但没关系,因为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就视为执行结束了。但问题
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 是,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正常的逻辑是可以就和
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 解协议另诉,要求对方给付60万元;也可以申请执行
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可见,原则上特别程序案件都是 原判决。但是问题是,原判决已经无法执行下去(标的
适用独任制的,调解协议确认案件应当适用独任制; 物没有了)。那就只能就和解协议起诉了,所以B选项
另外,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是正确的。和解协议本身不能作为执行的依据。
552022法考分科真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 C.物业公司没有主观上的恶意:不构成妨碍执行,
的规定(试行)》第41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 因此不应罚款
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被隐匿或非 D.罚款金额过高违法
法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交出。原物确已毁损 【解析】
或灭失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双方 本题实际考查的是执行程序开始的条件,除了极
当事人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终 个别情况外都必须“先发通知后执行”。《民事诉讼法》
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答案就是另 第247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
行起诉。 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
【答案】B 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中,法院没有依法发出执行通知,
【20210215】 因此不能对协助执行的物业公司处以强制措施。据此,
甲买了乙一幅画,约定先交10万元由乙保留所有 物业公司可以执行行为违法申请复议。
权,之后乙将该画交付给甲。乙因一纠纷涉诉,作为 根据《民诉解释》第188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被告败诉,法院欲执行该幅画,对该画采取了扣押措 第114条第1款第6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
施。甲该如何救济?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①在法律
A.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付清余款,并要求法 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
院解除扣押措施 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
B.可以提供担保要求解除扣押措施 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
C.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 无法执行的:②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
D.可以提出案外人异议 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③违反人
【解析】 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④有履行能力而拒
甲、乙就画作达成了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此 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时,因甲未付清尾款,所以,画作的所有权依然归属 务的:⑤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
于乙。因此,法院要执行这个标的物,是合法的。甲 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民诉解释》第495条
对画作不享有所有权,因此,没有阻止执行的权利, 第1款规定,他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
就不能提出案外人异议,当然也不能提出案外人异议 票证,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2款、第
之诉。毕竟案外人异议之诉是以案外人异议为前置条 3 款规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转交的,可以强
件。如果是债务人乙,确实可以按照B选项的做法, 制执行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118条规定
提供担保要求变更保全对象。但问题是,本案中,甲 处理。
本来就不是被执行人,他的财产本来就不应该被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
他为什么要提供担保呢?这不就相当于让他承担了他 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
本来不应承担的被执行的责任吗?所以 B 选项也不正 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
确。综上,只有A选项可选。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 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
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
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 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
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
的,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 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
押、冻结。甲要求付清余款,此时,所有权就可以转 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民法
移,他就有资格要求法院解除此时已经属于他的画作 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
上的执行措施。同时,乙的债权人可以继续执行甲交 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
付的价款,各方的利益都能得以平衡。 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
【答案】A 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根据第118条的规
【20210216】 定,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
法官要去某小区执行一辆汽车,物业公司以法官 元以下。本案罚款 120 万元,超出法定范围,D 选项
没有携带执行通知书且物业规定必须要通知业主为由, 正确。
不让法官拖走地库中的该车。后经法院院长批准,法 【答案】AD
官决定,对小区物业公司罚款120万元。该小区物业 【20210217】
公司可以以何种理由申请复议? 王某和顾某婚后育有一子顾某某,后法院判决两
A.因为法官没有携带执行通知书、物业公司没有 人离婚,儿子由王某抚养,顾某每月可探望两次。后
义务配合 顾某因多次探望被拒,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
B.法院的罚款决定没有经过听证程序,因此违法 院采取的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562022法考分科真题
A.可对王某拘留 出,必须在提出对执行标的异议,法院作出裁定后,
B.可对王某罚款 才能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因此A项借误。乙的父亲认
C.可将孩子带到指定地点探望 为执行标的房子是他的,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D,可将顾某带到王某住处探望 是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是和执行申请人甲争夺执
【解析】 行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不是针对执行法院的执行
本案中执行标的是行为而不是财物,即允许当事 行为不满,并且提起执行行为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
人探望。对行为的执行可以分为可替代的行为和不可 利害关系人,本案乙的父亲是案外人,故B项正确,
替代的行为。本案中“她许探望”这个目标行为就是 D 项错误。法院判决支持乙的父亲的请求后,就是确
不可替代的。这怎么替代呢?只能对义务人采取罚款、 认房屋是乙父的,那么乙不能用该不属于自己财产的
拘留的措施了。A、B选项正确,当选。《婚姻家庭编解 房屋来偿还甲的债务,执行法院应该解除对该房屋的
释(一)》第68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 查封措施。因此C项正确。
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 【答案】BC
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 【20200215】
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张三和李四争议自行车的所有权纠纷一案,法院
【答案】AB 判决归张三所有,进入执行程序后,现王五认为自己
【20200212】 是合法所有权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后,法院作出裁定, A.王五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向法院提供担保,
关于该裁定说法正确的是? 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A.该裁定不是终局裁定,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 B.王五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继续执行,王
再审,也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五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
B.该裁定是终局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C.王五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执行中又以案外
C.法院裁定的内容可以是中止执行,也可以是驳 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王五不能申请再审
回异议 D.王五在执行中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被驳
D.如果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且执行标的与原生效 回,之前未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只能申请再审,
法律文书无关,则申请执行人必须在15日内起诉,不 不能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起诉的,法院裁定解除对该标的的执行措施 【解析】
【解析】 《民诉解释》第297条规定:“受理第三人撤销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后,法院作出裁定, 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
如果执行标的与原生效法律文书有关的.应当申请再 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因此A项正确。第三人撤销之
审;如果执行标的与原生效法律文书无关的,应当另 诉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都是现行法律赋予王五
行起诉。因此 A 项正确,B 项错误。案外人对执行标 可以行使的合法权益,故B项正确。《民诉解释》第
的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如 301 条第 1 款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
果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异议,故C项正确。案外人 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
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 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提出的执行异
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起诉。人民法 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
院对执行标的裁定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法律规 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定的期间内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 因此C项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案外人对人民法
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解除对该执行标的采取的 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
执行措施。因此D项正确。 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
【答案】ACD 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
【20200213】 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D项正确。
法院判决乙向甲还债(金钱),执行了乙的房屋, 【答案】ABCD
乙的父亲站出来说该房屋是他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90225】
A.乙的父亲可以直接提起异议诉讼 顾某被法院判决偿还曹某借款320万元,曹某发
B.乙的父亲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现顾某有一处房产,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
C.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乙的父亲的请求后,执行法 院的执行过程中顾某之父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房屋归
院应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 自己所有。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下列说法正确
D.乙的父亲可以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的有?
【解析】 A.法院应该继续执行
乙的父亲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但不能直接提 B.法院应该裁定中止执行
572022法考分科真题
C.曹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第三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则不能对该第三人强
D.顾某的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制执行,法院无需审查该异议是否成立。显然,本案
【解析】 中第三人丙公司提出了异议,故不能对丙公司强制执
本题考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 行,故本题 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其次,关于案
在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可以提出案 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本案中,案外人丁公司的异
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 议与原生效判决无关,对裁定不服的应当提起执行异
定中止执行,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故 A 议之诉,故D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错误,B正确。 【答案】BD
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0190227】
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生效判决、裁定无 林某和吴某签订协议约定将吴某所有的一辆汽车
关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 卖给林某,约定林某向吴某支付一半车款后吴某将汽
诉。本案生效判决并未涉及作为执行标的的房屋的归 车交付给林某,但在林某付清全部车款前车辆仍然归
属,属于与原生效裁判无关的情形,不能申请再审, 吴某所有。林某向吴某支付一半车款后吴某将汽车交
故C错误。 付林某。邓某因为借款纠纷起诉吴某,诉讼中,邓某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裁 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申请法院扣押吴某的该辆汽
定中止执行,应当由申请人作为原告起诉案外人,被 车。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执行人作为共同被告或者无独三(视其态度而定), A.法院可以扣押该辆汽车
其诉讼的目的是希望法院继续执行,故诉称为“许可 B.法院不能扣押该辆汽车
执行之诉”;如果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的, C.林某向吴某交付余款后,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对
应当是案外人作为原告起诉申请人,被执行人作为共 汽车的扣押
同被告或者无独三(视其态度而定),其诉讼的目的 D.林某向法院交付余款后,法院应当裁定解除对
是希望阻止对该标的的执行,故诉称为“案外人异议 汽车的扣押
之诉”。本题中,法院认为异议成立,裁定中止执行 【解析】
之后,应当是申请人曹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许可执 本题考查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根据《查
行之诉),案外人顾某的父亲不能直接提起执行异议 封、扣押、冻结若干问题规定》第14条“被执行人将
之诉,所以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
【答案】B 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
【20190226】 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
某生效判决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 30 万元贷 续履行合同的,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
款。甲公司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发现乙公司没有可 除查封、扣押、冻结。”
供执行的财产,但是乙公司对案外人丙公司有30万债 据此分析本案,首先,被执行人吴某与林某签订
权,甲公司申请法院向丙公司发出了履行到期债务的 汽车买卖合同,作出了林某全部付清余款前车辆仍归
通知。丙公司收到通知后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笔欠 吴某所有的所有权保留,故车辆仍然属于被执行人吴
款已经归还。同时案外人丁公司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 某所有,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该汽车,故A选项正确,
经将该笔债权转让给自己了,自己是该笔债权的受让 B 选项错误。其次,林某支付余款后取得对该汽车的
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所有权,法院应当解除对该汽车的扣押,同时值得注
A.甲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对丙公司强制执行 意的是该汽车已经被扣押,林某应当向法院交付余款
B.甲公司不能申请法院对丙公司强制执行 而不能向被执行人吴某交付余款,所以C选项错误,
C.丁公司提出案外人异议被驳回后应当申请再审 D选项正确。
D.丁公司提出案外人异议后被驳回后应该提起执 综上所有,本题答案为AD。
行异议之诉 【答案】AD
【解析】 【20180244】
本题考查代位申请执行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 付某诉甲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法院主持作出调解
议。首先,关于代位申请执行的问题,被执行人不能 书:甲公司以其位于A地工业园区厂区内的所属地上
清偿债务,但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 附着物抵偿借款。因甲公司到期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
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可以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 定的义务,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
债务的通知。该通知送达第三人后,第三人应当在15 发现工业园区管委会已经拆除了甲公司在该园区建设
日之内向申请人清偿债务,或者在15日内向法院提出 的部分地上附着物,并允许其他企业入驻建厂。双方
异议。如果该第三人在15日内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 当事人就折价赔偿一事未能达成协议。法院此时应该
出异议的,法院可以裁定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如果该 如何处理?
582022法考分科真题
A.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另诉请求赔偿 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
B.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另诉请求赔偿 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C.法院按照原来的借款数额继续执行 本案由A市中级法院再审,属于提审,应适用二
D.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 审程序。故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可
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
【解析】 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本题选C。
根据《民诉解释》第492条规定:“执行标的物为 【答案】C
特定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确己毁损或者灭失的, 【20170341】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折价赔偿。双方当事人对折 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
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 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
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本案中,作为该园区建设 案外人谢某提出异议,称该财产是其借与王某使用的,
的附着物属于特定物,己被拆除,法院无法执行,故 该财产为自己所有。法院经审查,认为谢某异议理由
应当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另行起诉。故本题答 成立,遂裁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关于本案的表述,
案为B。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B A.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
【20170338】 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 B.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
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 A 市 B 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 C.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
A 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 县法院裁定将撤销 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诉讼并入再审程序。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 D.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
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A.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解析】
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 根据《民诉解释》第309条,案外人或者申请执
公司另行起诉 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
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 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
销原判发回重审 任。答案为B。
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恢复第 【答案】B
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20170349】
【解析】 钱某在甲、乙、丙三人合伙开设的饭店就餐时被
分析本案情形: 砸伤,遂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好安逸”饭店为
《民事诉讼法》第218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25万元。法院
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 经审理,判决被告赔偿钱某19万元。执行过程中,“好
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检察院抗诉的,接受抗 安逸”饭店支付了8万元后便再无财产可赔。对此,
诉的法院应当裁定再审。题中表明本案市中院因抗诉 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措施?
启动了再审。 A.裁定终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 B.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 C.裁定中止执行,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合伙人承
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由A市 担责任
中级法院再审,属于提审,应适用二审程序。 D.裁定追加甲、乙、丙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民诉解释》第299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 【解析】
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
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 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合伙企业不能
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故本案B县法院将本 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民诉解
院受理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并入了中院的再审程序。 释》第60条,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
《民诉解释》第300条,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 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民诉解释》第471条,其
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按照第 他组织在执行中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
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对该其他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
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二)按照第二审程 人或者公民个人的财产。
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 综上可知,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
592022法考分科真题
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为当然的债务被执行人,不需 意有效
要先裁定终结或中止执行,直接追加合伙人即可。答 D.龙前铭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案选D。 【解析】
【答案】D A选项错误,BCD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170377】 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 第12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
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看上了玉瓶,提出购买。汤 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
某以30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 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
后15日内交付玉瓶。毛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 以认定有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
拒绝交付。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 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
得到判决支持。汤某未上诉,判决生效。在该判决执 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行时,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对此,成某依法可采取 【答案】BCD
哪些救济措施? 【20160343】
A.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李某与温某之间债权债务纠纷经甲市M区法院审
B.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温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
C.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对李某的欠款。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履行期内,
D.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 李某发现温某正在转移财产,温某位于甲市N区有可
启动再审 供执行的房屋一套,故欲申请法院对该房屋采取保全
【解析】 措施。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选项错误,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认为对执行 A.此时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且未进入执行阶段,李
标的享有实体权利,申请再审需要以提出执行异议为 某不能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前提,对法院针对其提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 B.李某只能向作出判决的甲市M区法院申请保全
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才可以申请再审,不能直接 C.李某可向甲市 M 区法院或甲市 N 区法院申请
申请再审。 保全
B 选项正确,案外人认为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 D.李某申请保全后,其在生效判决书指定的履行
利,在执行过程中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甲县法院) 期间届满后1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提出书面异议(执行异议)。 措施
C 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59 条规定,第三 【解析】
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 《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
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 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
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该生效 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
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 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求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甲县法院 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
在案外人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其所有物作出了损 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关于执行前
害其物权利益的判决,成某可向甲县法院提起第三人 保全有三个知识点:(1)只能依申请;(2)向执行法
撤销之诉。 院申请,执行法院是一审法院或者与一审法院同级的
D 选项正确,本案判决系由甲县法院作出,案外 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3)申请保全后,要在能够
人虽然不能直接申请再审,但是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 申请执行之日起5天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解除
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自己启动再审纠错。 保全。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ABD选项说法错误。
【答案】BCD 【答案】C
【20170384】 【20160348】
龙前铭申请执行郝辉损害赔偿一案,法院查扣了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
郝辉名下的一辆汽车。查扣后,郝辉的两个哥哥向法 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
院主张该车系三兄弟共有。法院经审查,确认该汽车 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
为三兄弟共有。关于该共同财产的执行,下列哪些表 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
述是正确的? 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
A.因涉及案外第三人的财产,法院应裁定中止对 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该财产的执行 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法院可查扣该共有财产 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共有人可对该共有财产协议分割,经债权人同 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602022法考分科真题
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解析】 究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本案属于财产类案件,并未涉及到人身侵权,不
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债 存在赔礼道歉的问题。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 《民诉解释》第50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
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未提 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
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
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 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
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 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
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因此,C选项说
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 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 【答案】AC
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 【20150349】
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提存。因 甲乙双方合同纠纷,经仲裁裁决,乙须偿付甲货
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ABC选项说法错误。 款100万元,利息5万元,分5期偿还。乙未履行该
【答案】D 裁决。甲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
【20160349】 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一次性支付货款100万元,甲
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 放弃利息5万元并撤回执行申请。和解协议生效后,
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法院询问甲的继承 乙反悔,未履行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
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 是正确的?
人均表示放弃继承。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 A.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项是正确的? B.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A.应裁定延期执行 C.甲可以乙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起诉讼
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 D.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恢复执
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 行
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 【解析】
【解析】 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464条规定,申请执
《民诉解释》第47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 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
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 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
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 执行。据此可知,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可以裁
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 定终结执行(而非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的遗产。”本案中,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 选项B错误。和解协议是民事合同性质,故和解
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法院应裁定变更乙为被 协议没有执行力,甲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人。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ABD选项说法错误。 选项C、D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
【答案】C 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
【20160384】 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 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
钟某已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 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选项和D选项均正确。
使钟某遭受损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
法院受理后,责令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 规定》颁布之前只能够申请恢复执行,而不能够提起
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某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诉讼,因此当年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D,没有C。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CD
A.罚款 【20150398】
B.责令田某向钟某赔礼道歉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
C.责令田某双倍补偿钟某所受到的损失 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
D.责令田某加倍支付以钟某所受损失为基数的同 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
期银行利息 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
【解析】 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
《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 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
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 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
612022法考分科真题
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
对于宁虹的异议,乙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举证证明责任。据此可知,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
A.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
B.若异议理由成立,裁定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307条规定,申请执
C.若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
D.应当告知宁虹直接另案起诉 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据
【解析】 此可知,张山(被执行人)无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 【答案】BC
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20140349】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
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 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
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 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 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
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
【答案】AC 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
【20150399】 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接上题)如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A.林海是原告,张山是被告,宁虹是第三人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B.林海和张山是共同原告,宁虹是被告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C.林海是原告,张山和宁虹是共同被告 【解析】
D.林海是原告,宁虹是被告,张山视其态度而定 《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
【解析】 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
《民诉解释》第306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 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
行异议之诉的,以案外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申请 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
执行人主张的,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 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
执行人不反对申请执行人主张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 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
第三人。 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答案】D 院申请复议。
【201503100】 【答案】B
(接上题)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提 【20140385】
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 甲诉乙返还10万元借款。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
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乙表示自己没有现金,只有一枚祖传玉石可抵债。法
B.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 院经过调解,说服甲接受玉石抵债,双方达成和解协
C.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 议并当即交付了玉石。后甲发现此玉石为赝品,价值
任 不足千元,遂申请法院恢复执行。关于执行和解,下
D.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张山可以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A.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石抵债
【解析】 B.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无须再将和
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302条规定,根据民 解协议记入笔录
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 C.由于和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法院可裁定执行
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中止
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据此可 D.法院应恢复执行
知,林海应向乙县法院(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 【解析】
诉。 选项A正确。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申
选项B正确。《民诉解释》第308条规定,人民法 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经人民
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据此可知, 法院审查批准后,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因此,执行
乙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的,应适用普通程序。 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
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309条规定,案外人 但执行中不能调解,法院不应在执行中劝说甲接受玉
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 石抵债。
622022法考分科真题
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第一款规 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
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 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
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 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者盖章。 第 501 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 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
题的规定》第8条,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 执行人履行。“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答案】ABCD
选项 D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第二款规 【20130399】
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 (接上题)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
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 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列选项正确的是:
本题中,甲是因受欺诈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人民法院应根据甲的申请恢复执行。 B.暂缓执行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
【答案】AD 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
【20130398】 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 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
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某的其他财产
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 【解析】
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在
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
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 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
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 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可见,采
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 取执行担保之后应当是暂缓执行,而不能裁定执行终
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 结。
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
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 题的规定》第11条第1款规定:“暂缓执行期限届满
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 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
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 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
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 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
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
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 追加为被执行人。“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
发出履行通知 可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本题为新的司法解释
【解析】 出台后对原答案的修正,确实存在原题目对应不严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 的问题。本题解析中,实际上是将“担保期满”视为
规定》第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 一个对于期限的规定,因为“担保有期限的,暂缓执
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 行的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但
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 是此种理解并不严谨,如考生所言,将选项B换为“暂
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A选项是正确的。 缓执行期满后”更准确。对比其他机构的解析,对此
《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 选项态度及理由也各有不同。因此,对于本题,重点
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 在于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
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所以 B 选项 定》第11条第1款规定对《民诉法》238条和《民诉
是正确的。 解释》第469条的变动,即由“法院有权直接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 →“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同时,
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注意第13条的规定。
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 选项C、D正确。根据B选项,恢复执行后,既可
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 以执行担保财产,也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可见,C选项是 【注意】当年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为CD,没有B。
正确的。 但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
《民诉解释》第159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 定》颁布后,选项B正确。
63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BCD 或者标的物所在地在营区内的合同纠纷,当事人书面
【201303100】 约定由军事法院管辖,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专
(接上题)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 属管辖和专门管辖规定的,可以由军事法院管辖。据
确的是: 此可知,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并非都应由
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军事法院管辖。
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 选项B错误。涉外专属管辖规定仅仅指在中国履
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 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
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 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三种合同本
行标的异议之诉 身产生的纠纷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注意:以中外合
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 资经营企业合同为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
审 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
【解析】 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 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合同。
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因为这种合作合同产生的纠纷才属于专属管辖,即合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 同一方主体是中国的,另一方是外国的。而并非指中
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 外合资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都由中国法院专属
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 管辖。对于中外合资企业与其他主体之间的纠纷,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 果涉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管辖的规定还包括协
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议管辖、专属管辖、牵连管辖。
可见,A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C正确。由于专利纠纷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本题中,朱某对字画提出异议,主张自己对字画 较为复杂,因而一般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
的所有权,而原判案件属于兴源公司与郭某的钢材买 为了平衡案件负担,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
卖合同纠纷,因此案外人异议与原判无关,朱某可以 予一小部分具有专利纠纷审判能力的基层法院以初审
提出异议之诉,而不能申请再审。C选项是正确的,D 管辖权。
选项错误。 选项D错误。管辖恒定,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
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款规定: 不因确定管辖的相关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
“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 响其管辖权。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
行处分。”本题中,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辖,体现的是专属管辖的规定,而非管辖恒定原则。
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得处分。所以, 【答案】C
B选项是错误的。 【20140342】
【答案】AC 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
第五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
【20140339】 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
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
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 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
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 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
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 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
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 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
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 法是合法的?
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则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管辖恒定的原则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解析】 【解析】
选项A错误。专门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经受送达人
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诉讼,由军事法院管辖,只有一 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
方是军人的不是专门管辖。【扩展】《最高人民法院关 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
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 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
定,当事人一方是军人或者军队单位,且合同履行地 当提供。法院向张某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开庭之
642022法考分科真题
前收到了张某的回复。这表明张某的电子邮件地址能 A.本案的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
够确认收悉,所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张某送 B.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与琼斯可采取同
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在内的诉讼文书。所以A、 样的方式
B选项正确。 C.不服一审判决,李虹的上诉期为15天,琼斯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7项的规定,人 上诉期为30天
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 D.美国驻华使馆法律参赞可以个人名义作为琼斯
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七)采用 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 【解析】
达……法院向海斯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但开庭之前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本案
法院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这表明海斯的电子邮件 一方当事人是美国人,为涉外民事诉讼,法院审理不
地址不能够确认收悉,所以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受一审、二审审限的限制。据此可知,本案一审的审
向海斯送达诉讼文书。所以,CD选项错误。 理期限不一定是6个月。
【答案】AB 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
【20140345】 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
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可采用涉外方式送达。本题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中,李虹与琼斯自2012年登记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
和间接证据 B区直至2014年2月,因此,琼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领域内是有住所的。法院在送达诉讼文书时,对李虹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 与琼斯可采取同样的方式。
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76条规定,在中
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
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
【解析】 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
选项A错误。《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经过 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
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 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据此可知,在中国领域内没
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 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限是30日。本题中,琼斯在
明的除外。经过公证的文书与间接证据或者传来证据 中国领域内有住所,其上诉期限与李虹一样,都是15
不是一个范畴的概念,无法进行比较。 天,而非30天。
选项B错误。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一般属于免 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526条规定,外国驻
于证明的事实,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当 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
事人应当举证予以说明。 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在中 权。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答案】BD
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 【20130342】
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
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 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 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
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才具有效力。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选项D错误。证明责任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是由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
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预先确定的,在诉讼中不存在 有效
原告与被告之间相互转移证明责任的问题。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答案】C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
【20140384】 国公民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 【解析】
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 《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
居住在甲市 B区。2014 年2 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 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
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
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意见。”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
652022法考分科真题
《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 的外国法院管辖。B选项中,“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
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 的管辖法院”的表述是错误的,涉外民事诉讼和国内
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 协议管辖都只适用于合同或者其他权益纠纷。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 《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
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 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 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
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中
可见,B选项是正确的。 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并不等
《民诉解释》第89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 同于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未必
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 专属我国法院管辖。C选项是错误的。
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之规定,重大涉外案
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但是,这并非体现了
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 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而是基于重大涉外案件的重
《民诉解释》第526条,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 要影响,才提高了一审法院的管辖级别。因此,D选项
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 是错误的。
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 【答案】A
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 第六编 仲裁制度
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 第一章 仲裁协议
豁免。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20190228】
【答案】B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因为履
【20130347】 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可以向A市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 A 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 A 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
正确的?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A市分会。现在甲公司和乙公
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 司因为履行该合同发生争议,甲向A仲裁委申请仲裁,
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 乙在A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向A市中院申请确认仲裁协
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议无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 A.乙向 A 市中级法院申请仲裁协议无效,A 市中
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 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原则 B.A市中院应当裁定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 C.甲、乙公司如果协议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
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仲裁协议有效
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 D.A仲裁委应当继续仲裁
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效力。第一个问题,仲裁协议
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是我国涉外民 约定了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仲
事诉讼确定管辖时的一项基本原则。例如,涉外民事 裁机构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向其中一个仲裁
诉讼中的牵连管辖就是体现了该项原则。《民事诉讼法》 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的,当事人无法就仲裁机构的选
第272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故本案仲裁协议原则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 上无效,但当事人如果协议选择了其中一个仲裁机构,
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 则仲裁协议有效,故本题B、C选项正确。
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 第二个问题,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首先当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 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
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 出,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一方在仲裁
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 庭首次开庭前未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仲裁委
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 有权继续仲裁,本案甲公司向A仲裁委申请仲裁,乙
法院管辖。”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公司在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了异议,故仲
关于B选项,《民诉解释》第529条:涉外合同或 裁委不能继续仲裁,故D选项表述错误。其次,申请
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以及申请人住
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仲裁协议签订地和约定的仲
标的物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管辖,本案A市中院是约定的仲裁
662022法考分科真题
机构所在地中院,有权确认该仲裁协议效力,故本题 林剑居住地的街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A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C选项错误,《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
【答案】ABC 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20180249】 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
S市(直辖市)A区的甲公司与S市B区的乙公司 层层设立。本题借款合同仅约定“可向B市东城区仲
签订一份包含仲裁条款的室内装修合同,双方约定如 裁委员会仲裁”,B市东城区没有仲裁委员会。该仲裁
果产生争议,均提交S市C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 协议所选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因而无效,除非当事
签订后,甲公司被并入S市D区的丙公司。丙公司完 人就该仲裁协议达成补充协议,明确由某一具体的合
成室内装修任务后,乙公司认为其装修风格不符合自 法的仲裁机构仲裁,否则,本案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
己的要求,拒绝支付部分装修费。关于本案纠纷,下 决。
列解决办法说法正确的是: D 选项正确,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通过诉
A.丙公司可和乙公司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讼解决纠纷。
B.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答案】ABD
C.因变更主体,该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应当通过 【20130395】
诉讼解决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
D.因该案属于专属管辖,仲裁协议无效,双方应 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向B区法院诉讼解决 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
【解析】 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 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执的行为。和解几 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乎没有什么限制,故A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0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
条第1款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 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
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 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
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本 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
案中当事人约定的S市C区仲裁委员会根本不存在, 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此仲裁协议是无效的,而“无协议不仲裁”,该纠纷不 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能通过仲裁解决,B 项错误,该仲裁协议无效并不是 A.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
因为主体变更及属于专属管辖的问题,故CD项错误。 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答案】A B.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
【20170395】 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2015年4月,居住在B市(直辖市)东城区的林剑 C.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
与居住在 B 市西城区的钟阳(二人系位于 B 市北城区 用简易程序审理
正和钢铁厂的同事)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阳向 D.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
林剑借款 20 万元,月息 1%,2017 年 1 月 20 日前连 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本带息一并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 【解析】
议,可向 B 市东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至 2017 年 2 《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
月,钟阳未能按时履约。2017年3月,二人到正和钢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
铁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调 的效力。”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
解委员会委派了三位调解员主持该纠纷的调解。如调 B选项错误。《仲裁法解释》第2条,当事人概括
解委员会调解失败,解决的办法有: 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
A.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
B.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林剑居住地的街 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本案,兴源公司提出的
道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系因合同解除后,郭某一直未
C.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将合同预付款返还,属于约定的仲裁事项。
D.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五
【解析】 十六条,(1)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
A、B选项正确,平等主体之间发生争议的解决途 过人民币500万元,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其中和解、调解在 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
各个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如调解委员会调解 意的,或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
失败,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要求 程序。可见,简易程序的适用原则上并不取决于当事
672022法考分科真题
人的约定,C选项是错误的。 一选项是正确的?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A.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的选定只要求明确具体即可,不受当事人住所及案件 B.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是否具有涉外性质等影响,即双方可以选定任一仲裁 C.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委员会进行仲裁。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D.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答案】A 【解析】
第二章 仲裁程序 《仲裁法》第36条规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
【20210219】 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
甲、乙在民商事仲裁中达成调解协议,应如何处 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首席仲裁员不等于主任,因
理? 此,A选项说法错误。
A.如果甲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所在 《仲裁法》第37条规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
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
B.如果甲在调解时,就已经向乙履行了调解协议 或者指定仲裁员。”可见,仲裁员被回避后,只要重新
的内容,可以不制作仲裁调解书 指定仲裁员即可,合议庭无需重新组成。因此,B选项
C.仲裁委应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 说法错误。
D.仲裁委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调解书 《仲裁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因回避而重新
【解析】 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
本题考查仲裁调解的相关规则。仲裁程序中达成 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
调解协议的,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也可以 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因
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当事人可以选择,所以, 此,D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确的,是可以制作,而非 【答案】D
应当制作。但仲裁程序不可以以调解协议结案,必须 【20160399】
制作两种文书中的一种。只有诉讼程序才能以调解协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
议结案。另外,调解协议委身作为私文书,不具备强 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
制执行力,所以,AB错误。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
【答案】D 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
【20170337】 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马迪由阳光劳务公司派往五湖公司担任驾驶员。 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向仲裁委员会
因五湖公司经常要求加班,且不发加班费,马迪与五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经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
湖公司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在第一次仲裁开庭时,大亿公
关于本案仲裁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声称其又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A.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申请仲裁庭中止案件审理。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组织
B.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司为被 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
申请人 作了裁决书。后因大亿公司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C.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阳光劳 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
务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
D.马迪和阳光劳务公司为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 决。
申请人 双方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
【解析】 正确的结案方式是: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发生劳动 A.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 B.应当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裁决书
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 C.将调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题答案为B。 D.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答案】B 【解析】
【20160350】 《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 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
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 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
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AD 选项说法正确,BC
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 选项说法错误。
68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AD 【答案】AC
【20140377】 【20140398】
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 B 市的京发公司与 T 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
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 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
A 仲裁委员会仲裁。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 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
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 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
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 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
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 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
院申请证据保全 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 仲裁
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 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
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 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
全 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
可要求其提供担保 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
D.A 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 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
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
【解析】 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
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4条第二款规定, 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 S 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
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 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
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 裁决的申请。
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据此可知,在仲裁程序启动 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前,亿龙公司可以直接向甲县(被申请人佳华公司的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住所地)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选项B错误。《仲裁法》第46条规定,在证据可 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 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 【解析】
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据 《仲裁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
此可知,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欲申请证据保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
全的,应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 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
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第84条第三款规定, 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该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 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关规定。该法第103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 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据此可
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 知,本案仲裁庭的组成是合法的。
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据此可知,亿龙公司在仲裁程 【答案】ABCD
序启动后提出保证申请的,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 【20140399】
选项D错误。《仲裁法》第46条规定,在证据可 关于本案的裁决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 A.裁决书应根据仲裁庭中的多数意见,支持京发
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 公司的请求
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仲 B.裁决书应根据首席仲裁员的意见,驳回京发公
裁法》第68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 司的请求
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 C.裁决书可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但必须有首席
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本案不属于涉外仲裁案件,因 仲裁员的签名
此,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 D.无论蓟门公司是否签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
的基层人民法院,而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
【提示】本题中选项C设置存在瑕疵,如果亿龙 【解析】
公司是在仲裁程序启动前申请的证据保全,法院应当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仲裁法》第53条规
责令其提供担保,而非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 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
692022法考分科真题
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
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本案中, 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三名仲裁员中有两名仲裁员认为合同应解除,因此, 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第3项中仲
应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支持京发公司的请求。 裁庭组成和仲裁程序违法是两种情况。而本题中,显
选项C错误。《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 然属于没有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组成仲裁庭,属于仲裁
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 庭组成不合法。因此, B选项更为恰当。
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 至于A选项,完全没有这样的必须独任对独任的
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 规则;仲裁庭组成不合法也不是可以重新仲裁的法定
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 事由。故D选项也是错误的。
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据此可知,首席仲裁 【答案】B
员持不同意见时,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20180280】
选项D正确。《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 广东雅诗有限公司(住所地在广州)与浙江新地
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杭州)于2017年9月26日
【答案】AD 签订《代理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中双方约
第三章 司法与仲裁 定如产生纠纷,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后在
【20210218】 合同履行过程中,浙江新地贸易公司认为广东雅诗发
双方当事人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约定 送的产品不符合协议的约定,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向
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仲裁。后发生纠纷向约 雅诗公司发出通知解除《协议》。雅诗公司认为新地公
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标的额为50万元,该仲 司未能按照协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违反了协议的约
裁委员会规定100万元标的额以下的案件只由1名仲 定。不同意退还新地公司的50万元的保证金。新地公
裁员独任仲裁,遂由1名仲裁员进行审理后作出裁决。 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广州仲裁委员会
后一方欲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 作出仲裁裁决,支持新地公司请求。雅诗公司向法院
选项正确的是: 申请撤销仲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仲裁庭用1名仲裁员独任裁判,因此法院也 A.雅诗公司应当向广州市中院或者杭州市中院申
应适用独任制审理 请撤销仲裁裁决
B.可以以仲裁庭组成不符合约定为由申请撤销仲 B.如中院认定不应撤销仲裁裁决,可以直接作出
裁裁决 裁定
C.可以以仲裁程序违法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C.如中院认定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高院报
D.法院应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核,以高院审核意见为准作出裁定
【解析】 D.如中院认定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高院报
仲裁是当事人双方所同意的约定程序,只有以当 核,高院拟同意的,应当向最高院报核
事人双方真实意愿所组成的仲裁庭,按照当事人约定 【解析】
程序所作出的裁决才具有效力。仲裁机构在仲裁庭的 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
成立、仲裁员的选定、重组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裁裁决,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但其角色主要在于保障仲裁庭的公正性、独立性以及 故A项错误。
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从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方式的 根据《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
角度而言,应由当事人双方各指定 1 名仲裁员,第 3 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
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仲裁委员会指定。 人民法院办理非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经
而实际情况是,由于现实利益纠纷的存在,当事人双 审查拟认定仲裁协议无效,不予执行或者撤销我国内
方其实很难就仲裁庭的选择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 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
为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仲裁权的正当实现, 法院报核;待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方可依高级人民
第三名仲裁员往往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正如我国 法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根据《关于仲裁司法审查
《仲裁法》第32条所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没有在仲 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第3条规定,仲裁司法审
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 查案件当事人住所地跨省级行政区域,高级人民法院
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经审查拟同意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认定仲
所以,仲裁规则应与《仲裁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裁协议无效,不予执行或者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
我国《仲裁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了六类撤销仲裁裁 仲裁裁决,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核,待最高人民法
决的事由,包括:①没有仲裁协议的;②裁决的事项 院审核后,方可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核意见作出裁定。
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本题案件属于跨省的,应当报最高院审核,故C项错
③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伸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④ 误,B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702022法考分科真题
【答案】BD 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三
【20180285】 十日内提出。"本案中,乙方作为案外人,其合法权益
2010 年 3 月,甲方将某幕墙工程承包给了乙方, 有可能遭受损害,故其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乙方指派丙方为项目经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 故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D。
的两年,丁方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依据甲方、丙方、 【答案】BD
丁方签订的《关于补充协议的付款情况说明》向某仲 【20170335】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支付工程尾款900万元。 住所在M省甲县的旭日公司与住所在N省乙县的
2017年9月,某仲裁委仲裁以丁方系实际施工人为由, 世新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地为 M
裁决甲方支付给丁方工程尾款900万元。由于甲方没 省丙县,并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
有按时履行义务,丁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乙方知道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履
后,欲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关于本案说 行过程中,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世新公司拟
法正确的是: 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就在哪个仲裁机构进行
A.丁方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该仲裁裁决只能由相 仲裁,双方产生分歧。对此,下列哪一部门对该案享
应中院来执行 有管辖权?
B.如甲方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应组 A.北京仲裁委员会
成合议庭审查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乙方作为案外人,只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C.M省甲县法院
不能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 D.M省丙县法院
D.乙方作为案外人,既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答案】D
也可以提出不予执行仲裁申请 【解析】
【解析】 A、B选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仲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 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
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 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 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
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 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本案双方仅约定如合同履
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 行发生争议,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 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而北京有三个仲裁委:中
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贸仲)、中国海事仲裁委(海
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 仲)、北京仲裁委(北仲)。根据题中“就在哪个仲裁
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 机构进行仲裁,双方产生分歧”可知,双方不能就仲
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 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仲裁协议应为无效。
查处理;执行案件己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 此外,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条:仲裁协议仅
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 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
案审查处理。”因此,仲裁裁决的执行并不一定全部由 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
中院执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交给基层法院执行。 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仲裁协议中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故A项说法错误。 应明确、具体。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 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
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 裁协议无效。本案双方仅约定如合同履行发生争议,
裁裁决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围绕被执行人申请的事由、 在北京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案外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被执行人没有申请的事由 进行仲裁,且就在哪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双方产生
不予审查,但仲裁裁决可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分歧,即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从仲裁规则的约定上看,
"故B项说法正确。 仲裁协议也应为无效。综上,仲裁协议无效。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 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既然仲裁协议无效,根
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案外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 据《民诉解释》第28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应当提交申请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
以及证明其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
(一)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恶意申请仲裁或者 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二)案外人主张的合法 本案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地为M省丙县,
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尚未执行终结;(三)自知道或 故应为M省丙县法院专属管辖。答案为D。
712022法考分科真题
【20170350】 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
住所在A市B区的两江公司与住所在M市N区的 一方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的除外。所以 A
百向公司,在两江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H市J县签订 选项错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上一般无
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并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设 效。
在 W 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W 市有两个仲裁委员 B 选项正确,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
会)。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两江公司向W市的一个仲 仲裁委员会的授权。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百向公司拟 C 选项正确,乙公司对管辖的异议申请已经超过
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百向公司应向下列哪 了法定期间——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仲裁庭对乙公司
一法院提出申请? 的申请应予以驳回。
A.可向W市中级法院申请 D 选项错误,对于本案,北京市中级法院和天津
B.只能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 市中级法院均有管辖权,但乙公司却不得再向法院申
C.只能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 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具体分析如下:(1)按照2018
D.可向H市中级法院申请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
【解析】 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
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 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 被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 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
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 辖。”因此仲裁协议签订地天津市中院对仲裁协议效
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 力的确认有管辖权。(2)北京市中级法院是申请人和
辖。” 被申请人的住所地,也是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
本案申请人百向公司住所地M市中院、被申请人 在地法院,所以北京市中级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
两江公司住所地A市中院、仲裁协议签订地H市中院 认也有管辖权。(3)乙公司不得再向法院申请确认仲
以及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委所在地W市中院均有管辖 裁协议效力,是因为:题目中提到“在仲裁庭主持首
权。故AD正确,BC错误。 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
【注意】原《仲裁法解释》第12条关于仲裁协议 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既然仲裁
效力的确认的管辖规定不再适用,被《最高人民法院 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已经作出过了相关表示,乙
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公司就无权再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故 D
第1款替代。 选项“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
【答案】AD 的效力”的说法错误。
【20170385】 【注意】原《仲裁法解释》第12条关于仲裁协议
住所在北京市C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北京市H区 效力的确认的管辖规定不再适用,被《最高人民法院
的乙公司在天津市J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合 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H区 第1款替代。
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甲 【答案】BC
公司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并 【20160395】
向乙公司送达了甲公司的申请书副本。在仲裁庭主持 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
首次开庭的答辩阶段,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 E 市 D 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
异议。仲裁庭对此作出了相关的意思表示。此后,乙 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
公司又向法院提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予以认定的申请。 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
A.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仲裁协议原则有效 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
B.仲裁庭对案件管辖权作出决定应有仲裁委员会 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
的授权 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
C.仲裁庭对乙公司的申请应予以驳回,继续审理 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
案件 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D.乙公司应向天津市中级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 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公司可以向有关
的效力 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关于确认的机构,下列
【解析】 选项正确的是:
A选项错误,《仲裁法解释》第7条,当事人约定 A.丙仲裁委员会
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丁仲裁委员会
722022法考分科真题
C.B市中级法院 A.丙市中级法院应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D.B市C区法院 B.丙市中级法院不予受理
【解析】 C.仲裁庭在法院就仲裁协议效力作出裁定之前,
选项AB正确。《仲裁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对 应当中止仲裁程序
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 D.仲裁庭应继续开庭审理
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双方“约定如因合 【解析】
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B市有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
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 的批复》第3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
所以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均有权就仲裁协议 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
效力的确认管辖。 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案四个地方的中级 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
法院均有权就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管辖。分析如下: 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本
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申 题中,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了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
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法院提出确认申请。因此,BD选项
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 说法正确,AC选项说法错误。
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D
本案乙公司是申请人,乙公司所在的E市中院有 【201603100】
管辖权。乙公司所针对的甲公司为被申请人,甲公司 (接上题)
所在地K市中院有管辖权。“合同在B市C区签订, 大亿公司以调解协议超出仲裁请求范围请求法院
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所以B A.不支持,继续执行
市属于仲裁协议签订地,B市中院对于本案有管辖权。 B.应支持,并裁定不予执行
同时 B 市也是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B 市有两个仲 C.应告知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裁定中止
裁委员会,必须作出明确的约定才是有效的。由于确 执行
认仲裁协议效力的基层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 B 市 C D.应支持,必要时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区法院无权管辖。 【解析】
【注意】原《仲裁法解释》第12条关于仲裁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
效力的确认的管辖规定不再适用,被《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申请
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 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
第1款替代。 调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
【答案】ABC 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20160398】 也就是说,在执行过程中有三种文书是不允许被执行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 人提不予执行申请的:仲裁调解书、根据当事人之间
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 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调解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 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因此在本案中,无论大亿公司
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 以何种理由请求法院不予执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调
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 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法院都不予支持。因此,A选
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向仲裁委员会 项说法正确,BCD选项说法错误。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经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 【答案】A
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在第一次仲裁开庭时,大亿公 【20150350】
司声称其又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
申请仲裁庭中止案件审理。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组织 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
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 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 A
作了裁决书。后因大亿公司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
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 A 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
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 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A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
决。 本案。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大亿公司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大成公司见状,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
对此,正确的做法是: 议有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732022法考分科真题
A.A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B.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 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选项B错误。《仲裁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
D.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决 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
定 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但组成合议庭并不等于适用
【解析】 普通程序。法院审查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是否
选项A、B错误。《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 成立,是独立的司法审查程序,不是诉讼案件,而普
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 通程序是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应当适用的程序。
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选项C错误。《仲裁法》第58条第一、二款规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
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第3条规定,当事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
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机 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
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另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 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
认仲裁协议无效,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 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
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 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
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 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
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据此可知,仲裁条款是否有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
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答案】C 据此可知,“适用法律错误”不是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
【201403100】 事由,法院不能以此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B 市的京发公司与 T 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 选项D错误。《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
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
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 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本案中,仲裁委
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 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蓟门公司无正当理由
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 不到庭,仲裁委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法院不能以缺
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 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 【答案】A
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 仲裁 【20130397】
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
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 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 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
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 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 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
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 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
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
S 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 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
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 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裁决的申请。 假设在执行过程中,郭某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
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 本案并非合同纠纷,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纠纷范围。
确的是: 法院对该异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 A.裁定执行中止
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 B.经过审理,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同时裁
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 定终结执行
决 C.经过审理,可以通知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
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 D.不予支持该异议
裁委的裁决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郭某在执行中
选项A正确。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 提出本案不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可以约定仲裁的纠
742022法考分科真题
纷,是对仲裁事项可仲裁性的异议。《仲裁法》第 20
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
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法解释》第13条
规定,依照仲裁法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在仲
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
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
予受理。因此,A、B、C选项皆是错误的,D选项是正
确的。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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