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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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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2年)
A : 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
B : 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
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C :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
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D : 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
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选举法》第18条第1款规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
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故A项正确。该法第20条规定:“散
居的少数民族应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
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B项正确。该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聚居境
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
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故C项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
“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
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
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据
此,“可少于1/2”针对的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D项逗号之
前缺少“民族”两个字,故错误),且须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2 、 单选题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6年)
A : 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
B : 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 : 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
D :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正确答案: A
解析:
《选举法》第9条第1款第2句规定:“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
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故A项正确。《选举
法》第8条第2款第1句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
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B项错误。
《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
委员会的职务。”故D项错误。
《选举法》第3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故C项“省人大常委会”表述改
为“省人大主席团”才是正确的。
3 、 单选题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1年)
A : 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B :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
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C :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
导
D : 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选举法》第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
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
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
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
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选举法》第8条第1款“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的规定,选项A说法正确。
根据《选举法》第8条第3款中的“指导”二字,选项B“领导”说法错误。根据《选举
法》第8条第2款“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的规定,选项C说法正确。
《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
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
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根据该条中“选举委员会对申诉
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的规定,选项D说法正确。
4 、 多选题
某省人大选举实施办法中规定:“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本行政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平均人口数之
间相差的幅度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7年)
A : 是选举权的平等原则在选区划分中的具体体现
B : “大体相等”允许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间存在差别
C : “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是对前述“大体相等”的进一步限定
D : 不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选举权的平等要求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等各方面的平等。“大体相等”的规
定,是人人平等的体现,故A项正确。“大体相等”中的“大体”二字表明B项正
确。“大体”是个抽象概念,仍需限定,故C项表述正确。《选举法》第6条第1款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
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该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
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该法第18条第1款规
定:“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
会。”因此,上述关于“大体相等”的规定仍应遵守选举法的规定,保证各地区、各民
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故D项“不”字错误。
5 、 多选题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 : 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
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
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 : 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选举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
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预算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
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据此,选举列入应当由各级
国库分别开支,而非统一由中央统一开支,故A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第6条规定:“选举会议第一
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会议的提名,推选十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
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根据上述规定,B项正
确。
《选举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据此,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即可提出罢免案,C
项“三分之一以上”的说法错误。
《选举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
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据此,D项正确。
6 、 多选题
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
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
A : 乙县选民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
B : 乙县受贿的人大代表应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
C : 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行贿行为属于破坏选举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D : 在选举过程中,如乙县人大主席团发现有贿选行为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选举法》第52条第1款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
半数的选民通过。”故有权罢免受贿的该县人大代表的是选举该代表的原选区过半数选
民,而非笼统的“乙县选民”。从严格意义上讲,A项说法错误。但司法部公布的答案
认为A项是对的。根据《选举法》第54条第2款,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
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故B项“向其所在选区的选民提出辞职”错误。
《选举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
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
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故C项对。
《选举法》第58条规定:“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
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第3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故D
项对。
7 、 多选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 : 乡级人大接受代表辞职,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
B : 经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
乡级人大代表的要求
C : 罢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通过
D : 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正确答案: A,B
解析:
《选举法》第54条第2款:“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乡
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接受辞职,须经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接受辞职的,应当
予以公告。”据此,A项正确。该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
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据此,B项正确。
该法第52条第1款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
选民通过。”据此,C项“三分之二以上”的表述错误。
该法第56条第4款规定:“补选出缺的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可以多于应选代表的
名额,也可以同应选代表的名额相等。补选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据此,D项“必须多于”的表述错误。
8 、 多选题
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
A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B :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 : 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 : 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选举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
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
过一千名;(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
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三)不设区的
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
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
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
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
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根据上述第(1)项,A项正确;根据上述第(2)项,B项
正确;根据上述第(3)项,C项正确;根据上述第(4)项,D项正确。
9 、 不定项选择题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
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
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7年)
A : 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 : 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 : 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 : 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正确答案: D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
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
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
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
民。”王某虽长期在外务工,但户籍在甲村,只要王某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就应列入参
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故A项错误。“入户协议”因侵害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效。杨某的
户籍在甲村,故也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B项错误。杨某的户籍在甲村,其参加
选举不需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条第1项或者
第2项规定,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