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犯罪排除事由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 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 : 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属于合法行为
C : 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
不法侵害
D : 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正确答案: D
解析:
选项A,考查防卫时间条件。制服不法侵害人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又对其实施加害
行为的,属事后防卫;明知不存在不法侵害仍进行加害,是故意犯罪。
选项B,考查防卫时间条件。《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意见》第6条: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
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
进行。对其进行防卫也属正当防卫。
选项C,对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的理解,不法侵害指人的侵害。主人唆使动物侵害他人的,
动物是人利用的犯罪工具,是人的行为,系不法侵害。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人的
行为,不属防卫对象的不法侵害,但可能成立紧急避险。
选项D,对防卫起因不法侵害的理解,不法侵害指客观的侵害,也就是具备“客观不法--
主观责任”的第一阶层“客观不法”的行为,而不考查责任要素和责任形式。基于过失
而实施的侵害行为,具有客观违法性,属不法侵害。
2 、 单选题
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
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属于正当防卫
B : 属于紧急避险
C : 构成抢夺罪
D : 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正确答案: B
解析:
①本案中甲的行为是指“夺走丙的摩托车并致丙摔成骨折”以及“致使丙的摩托车被
毁”的行为,该行为侵犯了丙的利益,而丙是无辜的第三者,不属于不法侵害人,所以
甲的行为不可能是正当防卫。A选项错误。
②甲遭到乙追杀,面临正在发生的生命危险,为了避免这一危险,不得已损害了第三者
丙的利益,该行为尽管夺走、毁坏了丙的财物并导致丙受伤,但却保护了甲的生命,属
于紧急避险行为。B选项正确。
③既然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那么该行为就不具有违法性,也就不可能成立抢夺
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CD选项错误。
本题正确答案为B。
3 、 单选题
甲和乙商谈毒品交易,没有谈拢,起了冲突,甲试图伤害乙.乙反手把甲推倒在地然后
慌忙逃跑,甲追不上乙,于是掏出藏在衣服中的枪,瞄准乙开枪,不料准头太差,打中
了躲在稍远处角落的丙,丙死亡。其实角落里不只有丙,还有丙绑架的一个孩子,事发
时,丙正等待孩子的父母送赎金.孩子的嘴被丙用胶带缠住,丙还将一把刀抵在孩子的
脖子上。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需要有防卫认识。
③如果行为人对侵害对象没有认识错误,但由于客观因素导致错误的结果,将影响故意。
④同一构成要件间的打击错误并不阻却故意。
结论:
a).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甲对丙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但阻却违
法。
b).若不考虑丙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即使考虑到甲的行为
拯救了被丙绑架的孩子,甲也不是正当防卫。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
A : 观点②观点③与结论a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结论b对应
B : 观点①观点④与结论a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结论b对应
C : 观点①观点③与结论b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结论a对应
D : 观点②观点④与结论b对应;观点①观点③与结论a对应
正确答案: B
解析:
第一步,打击错误的问题。甲朝乙开枪,却不慎造成了丙的死亡.属于打击错误。(1)
按照③即具体符合说的观点,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对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想象
竞合。(2)按照④即法定符合说的观点,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对丙构成故意杀
人既遂,想象竞合。
第二步,正当防卫的问题。(1)如果认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也就是结果无
价值论的观点,甲的行为对丙构成正当防卫。结合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
遂,对丙由故意杀人既遂修改为正当防卫。(2)如果认为正当防卫需要有防卫认识,
即行为无价值论的观点,甲的行为制造了好结果,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也不是正
当防卫。结合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对丙虽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也不是正当防卫。4 、 单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 乙交通肇事致丙重伤后,待在原地不救助丙,路人甲暴力强迫乙抢救丙,致乙轻伤。
则甲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B : 彪形大汉乙与身材弱小的甲发生了争执,乙推操了甲一下,结果自己没站稳而掉入
水中。乙因不会游泳,向岸上的甲呼叫求助,甲担心乙上来继续打他,没有救助而径直
离去,后来乙被其他人救起来。甲不救助乙的行为属正当防卫
C : 乙持刀欲进入甲家行凶,甲赶紧紧闭房门。乙寻机欲从窗户翻入,高大的甲发现瘦
小的乙一条腿已跨进了窗户,遂用菜刀猛击其头部,将乙杀死。甲系防卫过当
D : 父亲甲撞见歹徒乙持刀抢劫女儿丙,遂上前与乙发生搏斗,夺过乙的刀后,乙仍想
夺回,最终甲将乙捅死,甲不构成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选项,考查防卫的起因条件不法侵害。不作为犯行为也属不法侵害,可以进行防卫。
B选项,考查正当防卫的体系地位,系不法的消极要素(违法阻却事由),需要在具备
不法的积极要素之后,再判断消极要素。乙落入水中的风险系其本人创设,与甲先前的
争执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甲无救助义务。亦即,甲因无作为义务,其不救助的行为不属
于刑法上不作为行为,没有实施危害行为。连危害行为都没有实施,就不用再考虑防卫
问题。
C选项,考查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特殊防卫。乙持刀行凶系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对其可以进行特殊防卫,造成死亡结果不属防卫过当。无须考虑高大、瘦小的对
比。
D选项,考查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特殊防卫。在时间条件上,乙刀虽被夺下,
但乙仍想夺回,客观上存在继续侵害的可能,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不属事后防卫。《最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6条:
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
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因不法侵害的性质是持刀抢劫,系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其可以进行特殊防卫,造成死亡结果不属防卫过当。故本选项属
正当防卫。
5 、 单选题
王某不幸沦为“黑砖窑”的苦力。为逃出“黑砖窑”,其在看管人员的饭菜中下了安眠
药。乘看管人员熟睡。王某逃走。不料其中一个看管人员患有特殊疾病,因安眠药的作
用,急性病发身亡。关于王某的刑事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B : 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 属于正当防卫
D : 属于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C
解析:王某投放安眠药的目的是使看管人员昏睡,以便自己逃走,恢复自己的人身自由。看管
人员死亡是由于患有特殊疾病,死亡结果的发生对王某而言属于意外事件,不可归责于
王某。因此,不得因为出现死亡结果,从而认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
害。王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6 、 单选题
位于二楼的甲家里着火了,甲想救婴儿,发现带着婴儿根本出不去,只会被烧死,无奈
之下将婴儿从二楼扔下去,自己再出来,导致婴儿受重伤。对于甲的行为的定性,以下
说法正确的有
A : 甲的行为创造了新的风险,构成故意伤害罪
B : 甲主观有伤害罪故意,但没有实施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C : 甲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构成犯罪
D : 甲的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以及刑法基本推理思维。在客观不法积极层面上,甲
扔婴儿的行为导致其重伤,在形式上可认定为伤害行为。但其是为了避免婴儿遭遇火灾
被烧死的危险迫不得已实施该行为,符合《刑法》第21条规定的紧急避险的条件。系违
法阻却事由,系合法行为,而不属不法行为。在主观责任上,其对伤害结果有认识,但
是出于避险目的,没有犯罪故意。也可以认为是推定承诺。故C选项说法正确。
A选项,后半句构成故意伤害罪说法错误。B选项,主观上有伤害罪故意说法错误。D选
项,本案是合法行为,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说法错误。
7 、 单选题
根据刑法理论,___是指客观上阻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的情
形;如果没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误以为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行为的,叫
作___;《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损害的,属于___,不负刑事责任。""___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
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
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___,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___,不负
刑事责任。"
上述空格,应当依次填入:
A : 偶然防卫-防卫不适时-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正当防卫
B : 防卫挑拨-防卫不适时-防卫行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防卫过当
C : 偶然防卫-假想防卫-正当防卫-防卫行为-正当防卫-防卫行为
D : 偶然防卫-假想防卫-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防卫行为-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D
解析:偶然防卫是指客观上阻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主观上没有防卫意识的情形。如果
没有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误以为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行为的,叫作假想防
卫。《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
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正确。
8 、 单选题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
的,均属防卫过当
B : 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
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
C : 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
D : 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对排除犯罪的事由的考查,涉及正当防卫、自损行为、义务冲突等问题。
A选项,考查对《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特殊防卫的理解。(1)特殊防卫是对
第1、2款一般防卫的提示性规定,亦即,特殊防卫完全符合一般防卫的条件,只不过对
限度条件进行提示性重申。(2)故而,并非只有特殊防卫才能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
一般防卫在必要限度内也可以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可以是正当防卫。(3)防卫过
当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以“必需说”限定必要限度,在必需的情况下
(如弱小女子遭受壮汉强制猥亵),可以造成重大损害以制止不法侵害,仍在限度之内,
系正当防卫。(4)《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意见》第18条:对于不符合特殊防卫起因条件
的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如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
卫,不负刑事责任。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1)“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并不限于刑法条文所列举的犯
罪。也不是根据罪名章节或主要法益的界定,而是看实际罪行的危险。(2)武装叛乱、
暴乱罪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可以实行特殊正当防卫。(3)参见
《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意见》第17条。故选项B说法错误。
C选项,(1)一般的自损行为只损害行为人个人利益时,对于个人利益受损的结果,认
定为自损,不具违法性。(2)但如果自损的同时危害他人或者社会合法利益,对该结
果不能认定为自损,可能构成犯罪。(3)本案“危害公共安全”可构成放火罪。故选
项C正确。
D选项,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义务
冲突(正当职务行为与保护隐私的义务冲突),不是紧急避险。故选项D错误。
9 、 单选题
甲在行走时突然听到有人惊呼“杀人了,快跑”,甲来不及细想,慌忙跑向路旁胡同,
不料撞倒一个轮椅上的老人,造成老人腿部骨折。后发现只是小孩子在恶作剧喊叫。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防卫过当
B : 紧急避险
C : 假想避险
D : 避险过当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甲并未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行为人善意地误以为存在
这种危险,因而实施了所谓紧急避险,属于假想避险。
10 、 单选题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
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 : 法令行为
B : 紧急避险
C : 正当防卫
D : 自救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自救行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依靠国家机关不可能或者明显
难以恢复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救济的行为。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
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区分是自救行为还是正当防卫,关键在于时间上的不同,实施自
救行为时法益已经受到了违法侵害,不论该侵害是刚刚结束还是经过了一定时间。在财
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认为不法
侵害尚未结束。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其所取得的财物藏匿至安全场所为止,追捕者
在此之前可以适用正当防卫。甲对于逃跑中的抢劫犯陈某的追赶,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
条件;同时,面对持刀犯罪人,甲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成立正当防卫。
综上,本题答案为C。
11 、 多选题
关于排除犯罪事由(违法阻却事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 甲制服现行犯乙后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扭送中因用力过猛致乙骨折的,成立正当防
卫
B : 甲在足球赛中为阻止对方前锋在禁区内射门而铲球,致其骨折的,属于正当业务行
为
C : 甲虽然为他人整容失败,但遵守了整容规章和与患者的约定,就属于合法的医疗行
为
D : 甲发现乙在毁坏自己三天前被盗的贵重财物,将乙打伤后夺回财物的,成立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B,C
解析:
①扭送时已经不存在不法侵害,此时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因此不能认定为正当
防卫。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甲的行为不符合足球比赛的相关规定,但是体育活动中正常比赛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属
于正当业务行为。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③整容失败,但是符合相应规章与约定,不存在侵害行为,应当认定属于合法的医疗行
为。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甲对于盗窃所得已经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占有关系,他人对甲占有的物进行毁损的,可
以认定是私力救济,属于自救行为,而非正当防卫。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
12 、 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甲在野外探险,遇到野兽,慌不择路闯入乙家,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B : 王某用铁棍打张某,张某拿起旁边丙的名贵折刀还击,折刀被打断,张某的行为属
于紧急避险
C : 甲的妻子急需输血,否则有生命危险,但甲妻血型特别,血库无此血型,甲万般无
奈,得知李四是此血型,向李四购买血液,李四拒绝。甲遂将李四打昏,抽出其血
液400毫升,这不属于紧急避险
D : 张某见其幼女落水,有能力救助却不救助,甲非常生气,使用暴力将张某打伤,迫
使张某救助幼女,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正确,属于动物侵袭的避险。
B正确,通过损害丙的利益保护其合法权益,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C正确,紧急避险所保全的利益必须大于所损失的利益。在进行利益权衡的时候,应当
根据社会规范,按照社会一般观念,进行相当性的衡量。如果无视社会伦理规范的制约,
单纯的利益权衡会得出许多荒谬的结论。例如,为了不让自己身上名贵的西装被雨淋湿
就夺过穿着破衣烂衫的穷人的雨伞,或者为了挽救重病患者的生命而强行从旁边经过的
第三者身上采血的场合,纯粹按照优越利益衡量说,都会得出紧急避险的结论,而这明
显是错误的。
D正确,对于不作为犯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13 、 多选题
甲被乙追杀,在逃跑过程中捡起一块砖头砸向身后的乙,把乙砸成重伤,并把正好经过
的丙也砸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 如果认为甲的行为的正当性并不因为导致第三者丙的重伤而丧失,则甲导致丙重伤
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B : 如果认为甲在遭受生命危险时,不得已将风险转嫁给第三者丙时,则甲导致丙重伤
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C : 如果认为甲在具有防卫意识的情况下,针对没有不法侵害的丙实施了"防卫"行为,
则甲导致丙重伤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
D : 如果认为甲在遭受生命威胁的紧急危险时,不能期待甲不侵害他人的权利,则即使
认为甲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也可以缺乏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BCD属于四种不同观点,均为正确。A选项属于正当防卫说。B选项属于紧急避险说。C
选项属于假想防卫说。D选项属于阻却责任说。
14 、 多选题
甲、乙共谋杀丙,同时向丙开枪,两发子弹同时击中丙的心脏致其死亡。事后发现,丙
正在杀丁;甲对此知情,而乙不知情。
学说:
①成立正当防卫不要求防卫意识
②成立正当防卫要求防卫认识,即要求防卫者认识到不法侵害的存在
③成立正当防卫要求防卫意志,即要求防卫者具有保护被害法益的目的
④成立正当防卫既要求防卫认识,还要求防卫意志
根据上述学说,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 按照学说①②,甲、乙都成立正当防卫
B : 按照学说③④,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
C : 按照学说①,乙才有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D : 按照学说②③④,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甲具有防卫认识,不存在防卫意志。乙没有防卫认识,也没有防卫意志。因此按照学
说①甲、乙都成立正当防卫。按照学说②甲成立正当防卫,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按照学
说③④,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
15 、 多选题
关于责任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 已婚妇女被拐卖后,与收买者建立起事实婚姻的,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成立重婚
罪
B : 误将自己盗窃的财物当作他人盗窃的财物而销售的,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不成立掩
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 : 误以为自己窝藏的是其他犯罪人,但实际上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儿子的,只要认为直
系亲属间的窝藏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行为人就不成立窝藏罪
D : 误将他人的犯罪证据当作自己的犯罪证据而毁灭的,缺乏犯罪故意,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被拐卖的妇女,客观上建立起事实婚姻,但是并不是行为人能够控制、阻止的,不具有
期待可能性,因而不构成犯罪。因此A项正确。
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是客观的判断,不是以行为人的认识为准,客观上是行为人自己的盗
赃物,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此B项正确。
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是客观的判断,不是以行为人的认识为准,客观上窝藏的是行为人自
己的儿子,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此C项正确。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要求帮其他人毁灭伪造证据,行为人没认识到是其他人的犯罪证据,
误以为是自己的,没有替其他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故意。而过失帮其他人毁灭伪造证
据的情形刑法是没有规定为犯罪。因此D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16 、 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 甲应派出所所长乙的要求而砸毁其警车的,乙承诺无效,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B : 甲应犯罪嫌疑人乙的请求而毁灭其有利证据的,乙承诺无效,甲成立帮助毁灭证据
罪
C : 医生甲在乙签字同意后为其婴儿做开颅手术的,乙承诺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 : 甲摘取乙(17周岁)的一个肾脏,无论乙是否作出承诺,甲都成立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对于公共财物,个人并无承诺的权利,因此承诺无效,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因此A
正确。
毁坏证据所侵犯的是司法活动,当事人没有承诺权利,承诺无效,甲成立帮助毁灭证据
罪。因此B正确。
本案中,婴儿没有承诺能力,其监护人为婴儿利益代为承诺的,承诺有效。因此C正确。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对于器官没有承诺能力,摘取不满十八周岁人器官的行为成立故意
伤害罪。因此D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17 、 多选题
甲骑摩托车抢夺乙的手提包后离开,前方丙听到乙的呼喊声,用木棒将甲所骑摩托车弄
倒,致使甲摔成轻伤。对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紧急避险
B : 正当防卫
C : 防卫过当
D : 与正当防卫行为无关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在财产性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
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18 、 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 甲为摆脱女友乙,谎称其父母反对自己与乙交往,并与乙约定自杀。在乙服下毒药
后,甲并未兑现承诺。由于乙认识到自杀的事实,其承诺有效,甲不成立犯罪
B : 乙进入电梯后,甲关闭电源,谎称停电,使得乙不能走出电梯的,乙的承诺无效,
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
C : 甲征得儿童的父母同意并收养儿童的行为,属于承诺有效的行为,不成立犯罪;甲
征得儿童本人同意并收养儿童的行为,属于承诺无效的行为,成立拐骗儿童罪
D : 甲诱使17周岁的乙出卖肾脏,许诺10万元,但在摘取其肾脏之后仅给予乙1万元的,
无论认定甲是否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但甲都成立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相约自杀,乙的承诺无效,甲仍然成立犯罪。B选项,非法拘禁的成立,不要求
被害人认识到自己被拘禁。C选项,儿童的承诺无效。D选项,通说认为成立组织出卖人
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择一重。故BCD均正确,A项错误。
19 、 多选题
丙正在杀丁,甲发现后对乙喊"快打死丙",随即二人拔枪射击丙,丙因心脏被两发子弹
击中而死亡,其中一发子弹还将丁打死。事后查明,甲当时知道丙正在杀丁,为阻止其
行为而开枪,但乙不知道丙正在杀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无论按照什么学说,甲打死丙的行为都成立正当防卫
B : 无论按照什么学说,甲打死丁的行为都成立正当防卫
C : 无论按照什么学说,乙打死丙的行为都不成立正当防卫
D : 无论按照什么学说,乙打死丁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甲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为了保护法益,实施的针对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无论
是防卫意识必要说还是防卫意识不要说的观点,甲都属于正当防卫。因此A选项说法正
确。
甲将丙打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甲的同一行为将丁打死,刑法理论上对该行为的评价
存在不同观点:观点一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因为甲的行为的正当
性并不因为导致第三者的死亡而丧失;观点二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属于风险转嫁
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观点三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成立假想防卫,不成立故意犯罪,原则上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因为甲在具有防卫意识的情况下,针对没有不法侵
害的丁实施了“防卫”行为。观点四认为,甲导致丁死亡的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因为
在丁遭受生命威胁的紧急危险时,不能期待甲不侵害实施该行为,故即使认为甲的行为
具有违法性,也缺乏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刑法理论上的通说是观点三,即认为甲打
死丁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乙打死丙,客观上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但乙没有意识到丙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缺
乏防卫意识,故乙打死丙的行为属于偶然防卫。如果坚持防卫意识不要说或者结果无价
值论的观点,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甚至成立正当防卫。如果坚持防卫意识必要说或者
行为无价值中二元论的观点,乙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由于丙正在实施杀人这一不法
侵害行为,其生命不受法律保护,乙缺乏结果无价值,乙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因
此C选项说法错误。
乙开枪将丁打死属于方法错误。一方面,如果认为乙打死丙属于正当防卫,则乙打死丁
的行为性质可能存在不同观点,有正当防卫说、紧急避险说、假想防卫说、违法但缺乏
期待可能性说,其中假想防卫说是通说,按照这一观点,乙打死丁不成立故意犯罪,但
可能成立过失犯罪。另一方面,如果认为乙打死丙属于违法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则
乙打死丁的性质存在不同观点:按照法定符合说,乙杀死丁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按照
具体符合说,乙杀死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与针对丙的故意杀人罪属于想象竞合
犯,从一重罪论处。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20 、 多选题
甲为精神病人,一日发病,闯入路旁乙家所开的小超市乱砸,乙阻拦不能遂将其打晕。
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正当防卫
B : 防卫过当
C : 故意犯罪
D : 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
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21 、 多选题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非法将丙所有的花瓶砸向乙的头部,乙用手或工具挡开花瓶,导致花瓶毁损(价
值10万元)。倘若要将乙的行为归入违法阻却事由,乙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
B : 在发生森林火灾之际,为了防止火灾蔓延,不得已砍伐树木形成隔离带时,根据当
时情况,只要有10米的隔离带即可,但甲却下令大量砍伐树木形成50米的隔离带。不管
采用何种观点,因为所保护的森林面积远远大于所砍伐的森林面积,所以避险行为没有
超过必要限度
C : 乙在盗窃丙的财物时,甲为了保护丙的财产而对乙实施暴力殴打,欲阻止乙的盗窃
行为。乙对甲实施了更为严重的暴力以反抗甲,甲又继续对乙实施暴力以制止乙的暴力。甲的前后两次暴力均成立正当防卫,第一次暴力防卫的对象是针对乙的盗窃行为,第二
次暴力防卫的对象是针对乙的暴力侵害
D : 甲、乙为某街道的商铺老板,某日,甲发现乙商铺出售的产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
商品,遂将其门店砸坏,以阻止乙商铺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甲不构成正当
防卫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A正确。花瓶虽然并非不法侵害人所有,却是甲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刑法不可能禁止
防卫人对不法侵害工具进行正当防卫。将这种情形认定为正当防卫可能不符合《刑法》
第20条关于“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规定,但防卫行为并不是必须造成不法侵害人
的人身损害,只需防卫人的行为表现为符合构成要件且客观上是可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
为,就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在于,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如何应对。如果是针对不
法侵害人本人的人身、财产实施反击的,成立正当防卫;如果是针对无辜的第三者,成立
紧急避险。本项中,乙的行为似乎损害了无辜第三者丙的利益,口能有人会认为成立紧
急避险。但是,丙的花瓶已经在甲的控制之下,属于甲的犯罪工具,已经属于“不法侵
害”的一个组成部分,乙是针对该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反击行为,应成立正当防卫。或者
说,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对甲)与紧急避险(对丙)的竞合。
B错误。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所引起的损害小
于所避免的损害,即凡是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时,就没有超过必要
限度。按照此种观点,甲的行为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但是,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
在所造成的损害不超过所避免的损害的前提下,足以排除危险所要限度。
C正确。乙是盗窃犯,乙对甲的防卫行为实施暴力不属于正当防卫行为,而是转化为抢
劫行为。此时甲再次进行防卫,针对的便不单单是盗窃行为,而是新的抢劫行为(或者
说,新的暴力行为)。
D正确。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仅限于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即
不法侵害原则上必须对人身或财产具有紧迫的侵害,主要是针对有具体受害人的不法侵
害。对于贪污贿赂、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等违法行为,完全可以
通过检举、揭发、举报等方式处理。故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综上,ACD当选。
22 、 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甲因装修房屋,在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时外出,居住在楼下的乙误以为甲家没有关
闭水龙头,为防止甲家的财产遭受损失而撬门进入甲家。乙不存在被害人推定的承诺,
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B : 店员暂时离开商店时,顾客甲按照标明的售价将现金置于柜台内,将商品拿走。就
甲付钱拿走店内商品而言,存在被害人推定的承诺
C : 甲的住宅发生火灾时,乙侵入甲住宅抢救甲卧病在床的父亲。乙侵入甲住宅的行为,
存在被害人(甲)推定的承诺
D : 乙明知卖淫女甲患有艾滋病,但依然不采取预防措施而与之性交,进而感染了艾滋
病。因乙的行为属于自己危险化的参与,甲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B,C,D解析:
A错误。在推定的承诺中,如果事后判明行为人的介入行为违反法益主体的真实意志,
就不能否认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本案中,由于甲家并没有遭受法益侵害的危险(财产遭
受损失),所以从一般人的观念看,甲事后不会承诺,甲对乙的行为不存在推定的被害
人承诺。因此,乙撬门进入甲家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观要件,
但甲没有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故意。故,甲不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退一步讲,推定被
害人同意(事后承诺),必须是被害人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才可能进行推定。例如,
被害人家中电灯未关,出门旅游了。你能去冲进被害人家中,帮他关灯吗 能推定被害人
会同意让你这样干吗 显然,不能作这样的推定。当然,本案这中,甲不成立非法侵入住
宅罪,是因为甲的行为犯罪的故意,而不是基于推定被害人承诺。
B错误。顾客按照标价拿走商品,属于一般的社会规则,对于这样的行为不需要认定为
推定的承诺,而应认定为现实的承诺。因此,本案中,甲付钱拿走店内商品的行为属于
现实的承诺,而不是推定的承诺。
C错误。在被害人承诺中,被害人只能承诺自己的可以支配的权益。本案中,甲没有同
意其父亲是否死亡的权利,也即甲无法支配其父亲的生命,因此,乙侵入甲住宅的行为,
不存在被害人推定的承诺。但乙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换言之,推定的承诺是指,为了
被害人的利益而侵犯被害人的权益,推定被害人会同意。而本案中,为了保护母亲的利
益,而侵犯甲的住宅,推定甲同意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这显然是错误的。本案中,虽
然乙的行为也可以认为不构成犯罪,但不是通过被害人承诺来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可以
认为乙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D错误。本题考查危险接受,其包括自己危险化的参与和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本案
属于自己危险化的参与,指被害人的行为(乙不釆取预防措施与甲性交)是导致侵害结果
(乙感染艾滋病)的直接原因,因此,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但甲成立传播性病罪,因
为对于侵害公法益的犯罪,不存在爲顏蚤面莓贏此,甲成立传播性病罪。
综上,ABCD当选。
23 、 多选题
甲是某驾校学员,乙是教练。甲驾车,乙坐在车上指导。行驶中,由于乙指示有误,甲
的操作酿成车祸,车祸导致乙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 甲对死亡结果不用负责
C : 乙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自己负责
D : 乙不是实行者,故不能让乙对死亡结果负责
正确答案: B,C
解析:
首先,危险的实行者是甲。其次,甲作为学员,对如何操作具有危险性或不具有危险性
没有明确认识,也没有控制能力。甲是听从乙的指挥而操作。因此,甲对乙的死亡不用
负刑事责任,甲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死亡结果只能让乙自己负责。故B、C项正确。
24 、 多选题
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甲
砍伤乙小臂,乙用木棒击中甲头部,致甲死亡。对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
的?( )A : 属于紧急避险
B : 属于正当防卫
C : 属于防卫过当
D : 属于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正当防卫只能发生在单方的犯罪过程中,是被害人针对犯罪进行的防卫行为。在双方互
相的伤害、聚众斗殴中是不能成立正当防卫的。两方都算犯罪,各自定罪。两人都是聚
众斗殴,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定故意杀人罪。
25 、 多选题
关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乙、丙三人持刀抢劫一对情侣丁和戊(女),抢劫后,三人将丁用皮带捆绑双
手,威逼戊脱光衣服和脱去丁的衣服,强迫丁对戊的生殖器进行口交。在口交的过程中,
丁趁三人不备,挣脱皮带跳入水库并呼叫救命,方才逃脱。丁对戊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
属于紧急避险
B : 家境贫寒的甲为保护给自己奄奄一息的儿子治病所历尽千辛万苦挣来的2000元不被
歹徒抢走,实施紧急避险时损坏了乙价值10,000元的花瓶。如果从情理上或是从社会
效果上来看,甲的行为也有认定为紧急避险的可能性
C : 警察甲在制止犯罪行为时被数名歹徒殴打、追杀,甲仅凭一人之力很难与数名歹徒
进行对抗,为避免无谓牺牲,甲跳上停放在路边的他人汽车开车逃走(开车逃走过程中
将车撞坏,损失3000元),准备回警局调用更多警力来现场。甲的行为可以认定为紧急
避险
D : 甲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2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07国道与锡林大街交叉路口南路
口处(火车站十字路口)时,为躲避右前方沿207国道右侧辅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向左
转弯的乙驾驶的车辆,慌乱中急忙向左打方向盘避免与其相撞。由于其车辆超速(轻
微)、超载,加之操作不当,导致该车辆向右倾翻,倾轧在左侧等待通行的被害人丙驾
驶的面包车上,造成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甲的行为构成避险过当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正确。丁被他人持刀威胁,要求其和戊性交,否则丁、戊会遭受生命威胁。丁在二人
生命受到急迫威胁,在没有其他方法避险的情况下不得已侵犯了戊的性权利,属于为了
避免造成较大合法权益的损害而侵犯他人较小合法法益的行为,系紧急避险行为,不构
成犯罪。
B正确。原则上,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应超过所避免的损害,并且,所造成的损害
也只是足以排除危险所必需的限度。但在极个别特殊情况下,即使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
害客观上稍大于所避免的损害,也可以以紧急避险论处。这种特殊情况是指,客观上的
损害虽然大于所避免的损害,但就避险人或受危险损害人的感受能力而言,所避免的损
害则大于所造成的损害。本题中甲的行为如不被认定为紧急避险,无论从情理还是社会
效果上都说不过去。当然,这种情况造成的损害必须岀自必要。
C正确。警察作为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于职务要求,在某些危险场合
必须坚决地与危险作斗争,而不得消极地躲避,更不能为保护本人而以损害他人的方式实行紧急避险。但这一情况不是绝对的,甲在积极地制止犯罪,顽强地与危险进行着抗
争,但甲面临数名穷凶极恶的歹徒,虽几经努力仍然无法排除危险,如不实行紧急避险,
不但本人的生命健康受到重大威胁,而且会进而导致危险的进一步扩大,造成对国家、
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更加重大的损害。且甲的避险行为对第三者权益的损害远远小于避
险行为所保护的利益。此时甲的行为应当以紧急避险处理,而不能机械适用《刑法》
第21条第3款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D正确。引起险情的乙在事发当初不顾由南向北方向有直行车辆正在通行的状态下,违
反交通规则强行左转逼近中行线,实属行驶不当给甲的正常行驶产生了现实的危险,但
甲的避险行为造成两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已经严重超出必要限度,构成避险过当,
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综上,ABCD当选。
26 、 多选题
赵某的次子乙,平时脾气暴躁经常打骂赵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赵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赵某对其拳打脚踢,并拿起身边的板凳欲砸赵某,赵某见状起身就逃,乙随
后紧追。赵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拿起身边的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
上。赵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于本案的分析,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B :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 : 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D : 赵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与犯罪行为的区别。A选项中,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甲已经将
乙打晕,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停止,赵某用砖头砸乙的行为就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也
就不存在防卫过当或事后防卫。B选项中甲将乙打晕是在乙的不法行为正在进行时制止
其不法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A、B项正确。
27 、 多选题
关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歹徒甲持枪射杀没有持枪的警察乙,警察乙为躲避闯入民宅。乙成立紧急避险
B : 甲交通肇事,导致自己的车损坏以及乙受重伤(有死亡的危险),甲为了送乙去医
院,强行将丙的三轮车骑走,到医院后,甲情急之下将三轮车停在一边,最终造成三轮
车丢失。甲对丙成立紧急避险
C : 某日凌晨,甲酒后回家,发现妻子乙突然倒地口吐白沫、昏迷不醒,甲随即让女儿
拨打120求救,120回复,附近没有急救车辆,要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不能确定。
因情况紧急,家人和邻居又没有驾照能开车,出租车一时也联系不到,甲只好自己驾车,
将乙送到了附近医院抢救。随后,甲被警方当场查获,经鉴定,甲血液中的酒精远超醉
驾标准。甲成立紧急避险
D : 甲驾驶农用车返回家中,途经320国道某公路收费站路段,甲在超速行驶时,突遇
乙从右向左横穿公路,甲为避免碰撞乙,即向左猛打方向盘,但由于当时甲的车速本身过快,且操作明显不当,车辆驶入左车道,与相对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司机丙受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成立避险过当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A正确。警察、消防人员,这些人在面临罪犯的不法侵害或危险时,一般认为,不能为
了自己的利益进行紧急避险,必须面对,这是基于其特定的职务、业务要求。但是,法
律不强人所难,如果面临太大、无法面对的危险,这类有特定责任的人,也可以实施紧
急避险。本案中,乙面对甲的射击,其生命安全正面临着紧迫、巨大的危险,因此其闯
入民宅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B正确。对于自己招致的针对他人的危险,允许紧急避险。本案中,甲虽然是因自己的
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乙受重伤,使乙的生命安全遭受危险,但甲为挽救乙的生命,骑走丙
的三轮车的行为仍成立紧急避险。
C正确。本案中,甲妻子突然摔倒,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生命权益正处于威胁之中,
可视作正在发生现实危险;当时医院一时间不能及时派出救护车,甲身边又无其他合法
驾驶人,且无法立即叫到出租车。甲认识到妻子正面临生命危险,迫秩序,形式上符合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实质上不构成犯罪。
D正确。本案中,甲为了避让突然横穿公路的乙而将驾驶的车辆驶入左车道,造成与相
对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导致交通肇事,其目的是为使他人的人身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符合紧急避险的特征。但其造成了丙死亡的严重后果,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
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属于避险过当。
综上,ABCD当选。
28 、 多选题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判断,以下选项正确的是(不考虑数额和情节)?
A : 沈某误以为自己的爱马患了致命疾病,要求兽医对其进行安乐死。事后查明,市面
上已经有了治疗该疾病的特效药。沈某的承诺无效
B : 城市居民张某收到乡下邻居的短信,问可否将乡下住宅的院墙拆除。张某本欲回
复“不可以”,但漏打了“不”字,乡下邻居遂将院墙拆除。张某的承诺有效
C : 杨某组织贩卖人体器官,与雷某约定以十万元的价格,将雷某的肾脏移植给他人。
雷某的承诺无效
D : 马某将马路灯光反射到室内光影,误认为是火光,情急之下找不到钥匙,恳求路人
周某破门灭火,周某照办。马某的承诺有效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被害人承诺的效力,可以类比于民法中的“授权处分合同”有效合法的条件,从承诺者
意思表示真实、国家认可两个角度把握。承诺者基于认识错误而作出承诺的效力,可从
民法中责任、风险分担的原理,分析造成错误的原因和责任,是否属于“重大误解”等。
另外,体现在被害人承诺有效的条件上,对于现实的承诺要素,可以采用“表象说”的
立场,亦即,出于被害人原因而作出错误承诺,可按一般社会公众立场对于作出的承诺
的含义进行理解,行为人在表面含义的范围内处置权益的,应认为是合法行为。
A、B、D三选项,均系承诺者本人的过错而导致认识错误,其中B选项是表达错误,行
为人均是按照承诺者作出的承诺的表面含义处置权益。从民法角度归责,应由承诺者本
人承担风险责任。故而,行为人对该错误承诺不应承担责任,应认为承诺有效,行为人无罪。
C选项,承诺者雷某意思表示真实,但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3条、《刑法》
第234条之一禁止器官买卖;同时,刑法也认为重伤承诺无效。从而承诺者虽意思表示
真实、但国家并不认可,承诺无效。行为人杨某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的行为,构成组织出
卖人体器官罪。
29 、 多选题
田某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病情发作时,用棍棒殴打李某。李某被迫反击,将田某打倒
在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田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B : 田某不负刑事责任
C : 李某构成紧急避险
D : 李某构成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
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田某虽是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但其是在病情发作时,实施的用棍棒殴打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田
某在为法益侵害行为时,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田某实施法
益侵害行为后,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这一犯罪构成的(主观)责任阻却事由,不构成
故意伤害罪,也就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田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不负刑事责
任。
C项错误,D项正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
的行为。第21条规定,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
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行为。二者的核心区别之一是,正当防
卫的行为对象是不法侵害人本人。本题中,间歇性精神病人田某病情发作时对李某实施
的具有法益侵害性的棍棒殴打行为,属于不法侵害行为,李某被迫反击针对的是不法侵
害人田某本人。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而构成正当防卫。
30 、 多选题
甲开车正常行驶,避让不及将快速跑过马路的乙撞成重伤。事后查明,当时乙正在追赶
前面的女青年丙,准备实施强奸行为。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正当防卫
B : 交通肇事罪
C : 一般的交通事故
D :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B
解析:甲不具有正当防卫意图,按照我国正当防卫的通说,甲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甲正常驾
车行驶,避让不及撞伤乙的行为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A、B项
错误,当选。
31 、 不定项选择题
甲与母亲、妻子出游,母亲、妻子同时落水,甲救助母亲而未来得及救助妻子,致妻子
溺水死亡。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 不作为犯罪
B : 故意杀人罪
C : 避险过当
D : 义务冲突行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其他犯罪排除事由。本题仅从判断甲与妻子的落水死亡结果来看,甲对妻子负
有救助义务,同时也有能力予以救助。这种情形从形式上构成不作为杀人罪。但考查当
时的客观情境,正因为存在义务冲突的情形,即母亲与妻子只能救其一,因而甲在作出
决定要救助母亲时,便不可能同时再救助妻子。故甲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故ABC均
错误,D项正确。
32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便衣民警甲带领联防人员夜间巡逻,见一卡车停在路旁,车上无人,遂上前查看,
恰逢该车司机乙回来,怀疑有人偷车,即手持棍棒喝令甲下车。甲误认为坏人袭击,即
开枪将乙打死。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B : 甲在故意枪击乙时,乙恰好正在持枪瞄准丙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甲对乙的行为一
无所知。甲开枪将乙打死。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C : 甲擦枪时无意间触动了扳机,却将正在杀人的乙打成重伤。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
正当防卫
D : 乙、丙、丁三名不法侵害人计划以暴力轮奸妇女甲,乙奸淫后,因为担心被他人发
现,乙、丙、丁三人强行将被害人甲带往另一地点,欲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在此期间,
被害人甲可以一直进行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关于A项。甲误认为有坏人袭击,随即开枪将乙打死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
件。须知,正当防卫以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为前提,如果客观上根本不存在不法侵害而
行为人主观自认为存在该不法侵害并进而进行所谓的防卫行为的,不是正当防卫,而是
假象防卫。因此,甲的行为成立假象防卫。故A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在偶然防卫的场合,根据命题人的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应作无罪处理。所
谓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客观条件的情况。本案即属于偶然防卫。本案中,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这是因为,虽然行为人甲主观上
具有犯罪故意,但其客观行为没有侵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相反刑法还允许以造成损害
的方式保护另一法益丙。可见,偶然防卫不成立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其缺乏法益侵害性。
故B项正确,当选。
关于C项。过失行为制止了不法侵害的,也成立正当防卫。本案即属于过失的偶然防卫。
故C项正确,当选。
关于D项。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在持续的不法侵害过程
中,即使表面上某段时间停止了不法侵害,但从整体上看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仍然可
以进行正当防卫。本案即属于这种情形。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答案是BCD。
33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乙。乙见甲形迹可疑,紧拽
住甲,要甲给5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乙左眼,致其
眼部受到轻伤,甲乘机离去。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B : 甲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与此时无关的路人乙一直追了甲1公里之后,终于将甲抓住。
乙紧拽住甲,要甲将5万元交给自己,并欲返还给主人。甲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
乙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甲乘机离去。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C : 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的认定,与紧急避险中危险是否"正在发生"
的认定相同
D : 甲某日深夜过地下道时,突然遇到乙持刀抢劫。甲本为国家级短跑健将,100米速
度在13秒之内,当时其本可迅速跑开,但甲仗着自己年轻气盛曾练过散打,故赤手空拳
与劫匪乙对抗,结果乙被其摔成重伤。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不负刑事
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关于A项。本案中,甲在盗窃5万元财物之后遭到乙的敲诈勒索,"离现场1公里"的表述,
说明甲的盗窃行为已经完全结束,乙的行为并不符合正当防卫所要求的"当场性"条件。
对于甲而言,乙的敲诈勒索行为具有紧迫性,其所实施的将乙打成轻伤的行为,自然应
认定为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害。故A项正确,当选。
关于B项。财产性犯罪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依然可以进行正
当防卫。对上述"现场",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被害人能够挽回损失的整个过程。据此,
本案符合"现场"这一要件。此外,乙的行为是合法行为。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
盗窃后,为了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成立事后抢劫。故B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C项。(1)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所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但尚未结束,否则即为事前防卫或事后防卫,统称防卫不适时。
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对上述"正在进行"应作扩大理解。换言之,在财产性不法
侵害(状态犯)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不法侵害的状态依然存在,在现场还
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现实危险
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所谓"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生或迫在眉
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法益正处于紧迫的威胁之中,否则即为事前避险或事后避险,
统称避险不适时。这里的"正在发生",只能作字面理解,不得随意作扩大理解。可见,
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正在进行",比紧急避险中危险的"正在发生",时间的范围更为
宽泛一些。故C项错误,不当选。
关于D项。D项,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所谓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
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面对持刀抢
劫行为,进行的反击行为,是典型的特殊正当防卫。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
34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能排除行为的违法性的有:( )
A : 武警甲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死刑犯乙枪毙
B : 甲在街上发现自己被盗的汽车后,强行拉着司机乙不让他开车走,并打“110”报
警,20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
C : 甲怀疑乙在自己的超市里偷了东西,在乙将要离开时将其拦下,带到一房间进行搜
查,发现乙确实盗窃了一件价值28元钱的物品,甲让乙打电话通知家人交来500元罚款,
1天后,乙的家人送来500元钱将乙领走
D : 乙得了难以治愈的重病,十分痛苦,请求甲将自己杀死以减少痛苦,甲按照乙的要
求将乙杀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中排除犯罪行为的种类。A项的武警是法令行为,行为不具有违法性。
B项的甲是自救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项的甲将乙扣留,并且没有将乙交给警察处理,
甲构成了非法拘禁,且非法拘禁时间超过了24小时,应认定该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D
项中,甲的行为虽然是按照乙的承诺实施的,但我国刑法并不承认按照承诺杀人排除刑
事违法性,即便是安乐死也是如此。
35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 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
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B : 乙刚实施完自杀行为,痛苦万分,生命垂危,甲不得已强行令司机丙开车将乙送往
医院就医,并挽救了乙的生命。本案中,甲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
C : 由于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这种犯罪一旦着手实
行便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应当允许防卫时间适当提前,即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
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也应允许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D : 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关于A项。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
物被毁坏的,对第三者而言,系紧急避险。但对于不法侵害人而言,依然成立正当防卫。
毕竟,正当防卫行为并不是必须要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损害,只要防卫人的行为表现
为符合构成要件且客观上是可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就可以成立正当防卫。故A项错
误,当选。关于B项。在他人自杀的情况下能否进行紧急避险,是值得研究的问题。(1)在他人自
杀的情况下,不得已损害其本人的其他法益挽救其生命的,应当排除违法性,成立紧急
避险;(2)不得已损害第三者的较轻法益挽救自杀者生命的,也可能成立紧急避险。
故B项成立紧急避险,不当选。
关于C项。特殊正当防卫的特殊之处有两点:(1)对象特殊,即仅限于行凶、杀人、抢
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2)限度条件特殊,即造成的损害
可以大于所保护的法益。换言之,特殊正当防卫没有限度要件,而一般正当防卫有限度
要件。除此之外,特殊正当防卫也必须要符合一般正当防卫的所有条件,如时间条件,
即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尚未结束。据此,当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处于预备阶段时,
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否则即为事前防卫。故C项错误,当选。
关于D项。紧急避险的成立,要求必须发生了现实的危险。对于行为人有意识地制造自
己与他人的法益之间的冲突,引起紧急避险状态的,可以认为制造者放弃了自己的法益。
既然如此,就不存在对自己"法益"的紧迫危险,因而不能允许制造者实施紧急避险。
故D项错误,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36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张三为有妇之夫,后又迎娶李四,长期与李四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原配的哥哥
甲不忍妹妹伤心,故痛殴张三,致其轻伤,甲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B : 甲遭乙骑摩托车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乙被摔骨折。甲的行为
只构成正当防卫,不构成紧急避险
C : 刘某看到王五的幼女掉入河中,但王五依然无动于衷,刘某喝令王五下水救助,王
五不听,刘某遂殴打王五。致其轻伤,王五无奈下河将幼女救上岸。刘某的行为属于正
当防卫
D : 李四见窃贼入室盗窃,遂大叫一声“谁”,窃贼闻声大惊,逃离现场,踩到香蕉皮
滑倒,摔成重伤,李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正确,对重婚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侵害,虽然可能属于不
法侵害,但只有这种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有密切关系,且对个人利益有紧迫
的危险时,才可进行正当防卫。
B错误,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不法侵害人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对于不
法侵害人的财物而言,这可能成立紧急避险,但是如果同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人身损
害,是可以成立正当防卫的。
C正确,对于不作为行为也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
D错误,如果损失不是行为人的行为所导致的,或者行为根本没有造成损失,那自然不
属于正当防卫。
37 、 不定项选择题
甲以为乙独居,欲人户抢劫,敲门后出来一人,甲一看对方是个彪形大汉(丙),便想
放弃,连忙说:“对不起,敲错门了”,但丙感觉甲形迹可疑便将其拉到屋内问其真实
身份,甲说出其真实意图后,丙将甲打成轻伤。对丙的行为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 假想防卫
B : 防卫不适时
C : 防卫过当
D : 特殊防卫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防卫不适时。甲的侵害行为尚未开始,属于犯罪预备阶段,丙对其进行的防卫
属于事前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情形的一种。
38 、 不定项选择题
张某为防盗,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晚,盗贼王某撬门潜入张某的
住宅后,触动了防卫装置,并被击为轻伤。对张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 故意伤害罪
B : 正当防卫
C : 防卫不适时
D :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
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
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
不法侵害入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为保护自己的住宅
而设置防卫装置,对不法侵害入王某正在进行的盗窃行为进行了制止,造成王某轻伤,
张某的这种行为既不是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事后防卫),又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
成重大损害而成立防卫过当,因此应为正当防卫,而且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行为,不成
立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