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体现:
A : 在法院判决有罪之前,任何人都不得称为罪犯
B : 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方承担
C : 第一审中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法院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D : 被告人都不需要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为贯
彻这一原则,刑事诉讼法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1)区分犯罪嫌疑人与刑
事被告人。公诉案件在提起公诉前将被追究者称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始称为刑事
被告人。(2)控诉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不得因被告人
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推定其有罪。(3)疑案作无罪处理。明确规定在审判阶段,对于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
无罪判决。故本题的ABC三项均属于“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原则的体现,D项则不是该原则的体现。D项本身表述不正确,因为在少数持有类的特定
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负有提出证据的责任。
2 、 单选题
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一天车间被盗,单位领导怀疑李某有盗窃嫌
疑,于是决定将其监禁,并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 )
A :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B : 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C : 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诉讼原则
D :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专门机关职权。《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
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
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
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3 、 单选题
在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此时法官的哪种
做法是错误的?( )
A : 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B : 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C : 告知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D : 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人
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
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可知,ABD选项正确。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
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本条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
章“任务和基本原则”部分,表明了认罪认罚从宽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贯穿于刑事诉讼程序的始终,因此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也可适用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选项C错误。
4 、 单选题
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
是:( )
A : 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 : 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 : 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监督
D : 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
布指示或命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上下级法院的关系。我国刑事审判中的法院独立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官个人独
立,是指审判机关即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保持独立,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
预,因此A、B两项是错误的,不应选择。C选项具有迷惑性,实际上法院独立行使职权
不能排除监督,监督不同于干预,相反,法院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受到监督。D选项正
确,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
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
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5 、 单选题
2018年9月27日,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依法提起
公诉。请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角度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本案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张某的辩护权
B : 本案张某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其在法院工
作的姐姐担任辩护人
C : 如果张某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公、检、法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
其指派律师辩护
D : 人民检察院自接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之日起,应当告知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E : 本案张某如果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其辩护,法院应当同意
正确答案: A
解析:
选项A,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我国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辩护权,并在制度和程序上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任何情
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其辩护权。选项A正确。
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可知,侦查阶段张某只能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选项B
错误。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
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
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
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可知,本案张某可能被判
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检、法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
师为其提供辩护。选项C错误。
选项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
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
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
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
达其要求。选项D错误。
选项E,根据《刑诉解释》第50条的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
护,坚持自已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
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
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法
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本案,张某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法
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才应当准许。选项E错误。
6 、 单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甲是少数民族人,在某案件中是证人,法官应当用少数民族的语言询问
B : 乙是少数民族人,在石家庄故意伤害他人,当地法院应当为其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的
判决书
C : 汉族人丙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犯罪,法官应当用汉语讯问他,以保障他顺利参与
刑事诉讼
D : 汉族人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证明戊凶杀案件,法官应用当地的通用语言询问他,并
为丁提供翻译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
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
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的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
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即国家机关不管对谁都
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诉讼参与人不管在哪里也有权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参加
到诉讼中来。不能沟通时,国家机关有义务为其提供翻译。
7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有哪些:
A : “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意味着法官、
合议庭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独立行使审判权
B : 我国法院的独立是指整个系统的独立,上下级法院并不独立,上级法院可以对下级
法院的工作进行领导
C : 我国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可以改变下级检察院做出的错误决定
D : 艾尼瓦尔系维吾尔族人,在长沙实施抢劫时被抓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艾
尼瓦尔时,应当使用维语进行审理,而且应制作维语版的判决书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都是独立的,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故A选项不正确。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
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与检察系统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
被监督的关系。因此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
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
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故D项的错误在于,长沙市中院审理艾
尼瓦尔,可以使用普通话审理,不是应当使用维语进行审理和制作维语版的判决书,如
果艾尼瓦尔不懂普通话,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8 、 多选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以下哪些条件可以从宽处罚?( )
A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B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指控的事实
C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愿意接受处罚
D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放弃辩护权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认罪认罚从宽的前提条件。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15条:“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
处理。”
9 、 多选题
2017年8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将“杭州保姆纵火案”移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
诉。2017年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被告人莫某提起
公诉。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莫某一审被判死刑。请从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角度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 2018年2月9号之前,应当推定被告人莫某无罪
B : 2017年8月11日之后,方可称莫某为刑事被告人
C : 莫某的辩护人如果做无罪辩护,需要就其无罪主张承担证明责任
D : 如果本案对莫某能否适用死刑的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原理,应当宣告其无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
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选项A,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
无罪推定作为宪法原则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已为世界多数国家的刑事程序所采用。
但是我国并未确定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
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仅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选
项A错误,当选。
选项B,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区分犯罪嫌疑人与
刑事被告人。公诉案件在提起公诉前将被追诉人称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后始称为刑
事被告人。因此2017年8月21日以后,方可称莫某为被告人。选项B错误,当选。
选项C,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控诉方承担举证责
任,被告人不负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不得因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推定其有罪。
选项C错误,当选。
选项D,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对于证据不足、不
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但
是,选项D中仅仅是量刑证据不足,因此根据疑案从轻的原理,本案仅仅是不能确定莫
某死刑,但是并不影响有罪的成立。
选项D错误,当选。10 、 多选题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张某侵占案,被害人李某没有起诉
B : 王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C : 被告人李某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在被抓获前畏罪自杀身亡
D : 犯罪嫌疑人陈某和被害人何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要求不追究
陈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
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
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的。A项中侵占是自诉案件,属于第4种情况;C项属于第(5)种情况。
11 、 多选题
某厂员工王某因有暴力犯罪前科,在公安机关侦办该厂内发现的一起强奸杀人案时被列
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因为社会舆论带来的破案压力,公安机关与当地检察机关联合侦查
此案并通过疲劳审讯等方式取得了王某的有罪供述。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证据不足,而经媒体报道与该地有关领导建议却对王某判处死刑立
即执行。本案中,违反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
A :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
B :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C : 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D :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基本原则。首先,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对
于本案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但是公安局却与检察机关联合
侦办此案,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其次,
违反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其基本的含义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知个人
的干涉,而在本案中,社会媒体以及当地领导对案件的审理提建议,干涉法院对案件的
审理,法院也最终听从了领导与舆论的要求,违反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刑事
诉讼基本原则。
12 、 多选题《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以下
哪些选项未违反这一规定所确立的原则?
A : 张某强奸案的庭审中,审判长开庭时发出指令:“下面请法警带人犯张某到庭。”
B : 李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审判长黄某要求李某说明财产的来源,李某未予说明
而被法院最终定罪
C : 龙某故意伤害案中,检察院鉴于龙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而作出不起诉处
理
D : 卢某走私案中,法院认为检察院提出的证据不足,最终宣判卢某无罪释放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①我国没有人犯这一称呼,人犯具有有罪意味,因此违反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
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因此A选项违反了这一原则,不当选。
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李某具有提出证据的责任,李某未予说明而被法院最终定罪
未违反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因此B选项未违反这一
原则,当选。
③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作
出不起诉处理(酌定不起诉)。因此C选项未违反这一原则,当选。
④疑案作无罪处理:第一审阶段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
此D选项未违反这一原则,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13 、 多选题
下列关于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含义理解错误的是:( )
A : 刘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审理
B : 狱警高某在监狱猥亵罪犯贾某,该案应当由监狱负责侦查
C : 罗某贪污案应当由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和审查起诉
D :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
行使审判权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办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各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
分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
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
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选项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由国家安全机关来立案侦查,但是并不能由国家安全
机关来审判,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选项A错误,当选。
选项B,监狱侦查的案件是罪犯在监狱内的犯罪,选项中狱警高某并不属于罪犯,因此
该案不应由监狱侦查。选项B错误,当选。
选项C,监察机关对于贪污贿赂犯罪行使监察权,有权对贪污贿赂犯罪立案调查,但是
任何刑事公诉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选项C错误,当选。
选项D,审判只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审判权,在审判权上不存在法律特别规定。选项D错误,当选。
14 、 多选题
王某因不堪忍受张某对其的多次诽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王某又与张
某进行了“私了”,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A : 王某和张某的私了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
行使”的基本原则
B : 法院应充分尊重自诉人的意愿,经审查王某确系自愿的,应准予其撤诉
C : 本案应当遵循“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D : 法院应判决宣告张某无罪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的含义主要有三个方面:办理刑事案件的
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各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明确的职权分工;专门机关
必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本题中,自诉人王某和被告人张某私了,并未
违反刑事诉讼中“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基本原则。故A选项不
正确。《刑诉法解释》第329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
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故B选项表述正确。《刑事
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
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
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
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的王某撤诉,属于上述第(4)种
情形,所以,应当遵循“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C选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故D选项错误。本
题的正确答案为BC两项。
15 、 多选题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盗窃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均为维吾尔族人(不懂汉
语),那么对于法院审判过程中所使用的语言,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使用维吾尔语进行审判
B : 使用普通话进行审判
C : 为两被告提供翻译
D : 判决书采用维吾尔语发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
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
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
和其他文件。该案中,上海通用的语言是汉语,并非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
区,所以审判和判决书的发布依然是使用汉语。同时,两被告不懂汉语,因此需要为二
者提供翻译。因此,本题错误的选项是AD。
16 、 多选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哪些情形的,不予
立案?
A :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 : 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C : 孙某已经死亡
D : 王某先辱骂孙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不起诉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
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
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过错以及与加害人的近亲属关系并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7 、 多选题
关于程序法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 : 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 : 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 : 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
讼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
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故A项正确;在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
原则共同构成法定原则的内容。也就是说,法定原则既包括实体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也
包括程序上的程序法定原则,故B项正确;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具体表
现为正当程序原则,故C项错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中,前半句是
对实体方面的要求,后半句是对程序方面的要求,即程序法定原则,故D项正确。18 、 多选题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21条规定:“推进案件繁简分
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速裁程
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B : “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控辩对抗的弱化
C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味着,对认罪认罚案件在程序上的从简,但被告人最基本的诉
讼权利不可克减
D :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是矛盾
的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①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要求强化控辩双方的作用。题干中并没有强调发挥控辩双
方的作用。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以审判为中心要求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
法庭。并没有说以审判为中心意味着控辩对抗的弱化。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意味着,对认罪认罚案件在程序上的从简,但并不是说对被告人最
基本的诉讼权利克减。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调侦查,起诉,审判中以审判的标准为标准。而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强调控辩审三方。两者并不矛盾。因此D选项说
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19 、 多选题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关于
这一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 : 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 : 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 : 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这一原则明确规定了确定
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人民
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
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因此A项和B项正确;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
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但并不表明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C项错
误;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在审查起诉和第一审程序中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精神,从《刑事
诉讼法》第12条中无法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D项错误。20 、 多选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
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有哪
些?
A : 某公安局在接到群众举报黑社会老大李某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线索后,认为需要进
行初查以确定是否立案,在初查阶段,公安机关查询李某的银行账户、监听李某的电话
B : 某法院在审理一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附带民事被告人
的存款账户进行冻结
C :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诈骗案时,为了对控辩双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实,搜查了
张某的别墅,扣押了张某的轿车,并对其存款账户进行冻结
D : 某法院在对一起单位犯罪案件进行审判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先行扣押该
单位的一辆小轿车、冻结被告单位的存款账户
正确答案: B,D
解析:
①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
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
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因此在初查阶段,公安机关不得监听李某的电话
(采取技术侦查)。因此A选项属于违法行为,不当选。
②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因此B选项不
属于违法行为,当选。
③法院可采用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但无搜查权;必要时,可
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庭调查权)。因此C选项
属于违法行为,不当选。
④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
位提出担保。(单位犯罪涉案财物的处理)。因此D选项不属于违法行为,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
21 、 多选题
以下关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上下级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
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B : 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
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C : 最高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制定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发布参考性案例、召开审
判业务会议、组织法官培训等形式,对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
导
D : 高级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应当经院长批准,最高法院发现高级法院制定的审判
业务文件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应当予以撤销正确答案: A,C,D
解析:
①公安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关系。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
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可以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上一级检察院在上诉、抗诉期限内,发现下级检察院
应当提出抗诉而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因此B选项
说法正确。
③最高法院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对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高级法院通过发布参考性案例对地方各级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因
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高级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应当经审委会讨论通过。最高法院发现高级法院制定的
审判业务文件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相抵触的,应当责令纠正。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D。
22 、 多选题
《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此,下列说
法正确的有:
A : 这种监督贯彻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
B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C :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在被执行死刑时,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官临场监督
D :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在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中有违法行
为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种监督贯彻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根据《高检规则》
第602条、647条、655条,BCD均正确
23 、 多选题
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权具有广泛性,可以覆盖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阶
段
B :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权具有法定性,监督的程序应由法律明确规定
C :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权具有强制性,被监督的机关应当服从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要求
D :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职权具有全面性,对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都可以立
案侦查
正确答案: A,B
解析:知识点: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可以贯穿各个诉讼阶段。A正确。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职权必须严
格依法,不可以随意监督。B正确。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权多表现为“建议
权”“通知权”,而非“决定权”,被监督的机关可以提出异议。C错误。
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主要由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只有少量的公职人员职
务犯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D错误。
24 、 多选题
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
列关于程序违法的情形,处理正确的是:( )
A :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程序公开审理了刘某强奸案,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
重审
B : 最高院在核准死刑时,发现高某故意杀人案二审未开庭审理,但是死刑判决没有错
误,于是裁定核准死刑
C : 人民法院发现公诉机关提供的指控被告人罗某故意杀人案的凶器的搜集程序违法,
直接决定对该证据予以排除
D : 被害人殷某不服强制医疗决定提起复议,上一级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向某没有诉
讼代理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于是撤销原决定,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更不得侵害各方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程序严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
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
院重新审判:①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②违反回避制度的;③剥夺或者限制
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④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⑤其他违
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选项A中,二审法院发现一审程序公开
审理了刘某强奸案,违反了公开审判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选项A正确。
选项B,根据《刑诉解释》第429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
情形分别处理:①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
定核准;②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
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③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④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
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
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根据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⑥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
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选项中,二审未开庭审理死刑
案件,属于程序违法。根据上述第6项的规定,最高院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发回重新审判。选项B错误。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
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
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可知,物证的搜集程序违法并非直接排除。还可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选项C错误。
选项D,根据《刑诉解释》第643条的规定,对不服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申请。上一级人
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1个月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复议决定:①被决
定强制医疗的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②被决定强制
医疗的人不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撤销原决定;③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
响公正审判的,应当撤销原决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选项D正确。
25 、 多选题
在一场街头斗殴中,参加者甲被多人围攻,拳打脚踢,情急之下甲拿出怀揣的水果刀,
将离其最近的乙捅伤。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讨论,仍对甲的行为是否构成
正当防卫存在较大分歧,遂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
A : 若上级检察院认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县检察院不起诉,则县检察院可以不服从
B : 若上级检察院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则县检察院
必须服从
C : 若本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合议庭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则审判委员会的讨论
结果,合议庭可以作为主要参考
D : 若本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经县法院审理宣判,则上级法院可以直接要求县法
院进行二审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由于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实行不同的领导体制,因此它们独立行使职权的主体范围有所不同。人民法院
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审判监督
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故D项错误。就每个
人民法院内部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相关规定,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成员
对一般刑事案件有独立判决权,但是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
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
庭应当执行,而并非参考,故C项错误。与人民法院不同的是,人民检察院的上下级之
间是领导关系,全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
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工作作出指示,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服从。故A项
错误,B项正确。
26 、 多选题
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始试点推进“捕诉合一”机制,湖南某基层检察院在试点中,撤销
了该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分设刑事检察一、二、三局,其中刑事检察一局和
二局以罪名来分工,同一案件的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都由一名检察官负责,刑事三局则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立案、执行监督业务。以下关于该做法的说法,哪
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该做法违反了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B : 该做法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C : 该做法违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D : 该体现了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指检察院作为一个整体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而捕诉合一说的是检察院内部的分工问题,未违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指的是侦查权由侦
查机关行使,检察权由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由法院行使,捕诉合一说的是检察院内部的
分工问题,未违反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指的是公检法三者之间的关系,捕诉合一说的是检
察院内部的分工问题,未违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因此C选项表述错
误。以审判为中心指的是侦查、起诉、审判三种活动以审判为中心,捕诉合一说的是检
察院内部的分工问题,未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7 、 多选题
检察院、法院对下列情形的处理方式,错误的选项有哪些:
A : 检察院对甲故意伤害案审查起诉时,认为甲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16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做出不起诉决定
B : 在审判中,被告人乙自杀身亡,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C : 在审判中,被告人丙突发精神病,法院判决宣告其不负刑事责任
D : 法院经过审判,发现公诉案件被告人丁不构成盗窃罪,应当构成侵占罪,法院直接
以侵占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审理程序的中断和判决方式。《刑事诉讼法》
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
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
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A项中甲系犯罪情节轻微,而不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所以,A项中的不起诉决定属于酌定不起诉,不是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做出的。B项中尽管乙自
杀身亡,若能查清乙无罪的话,应当宣告乙无罪,否则裁定终止审理。C项正确的处理
方式是裁定中止审理,而非宣告其不负刑事责任。D选项正确的方式是终止审理。故本
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四项。
28 、 不定项选择题
黄某因在广州市诈骗,被白云区公安机关抓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 若黄某系少数民族,侦查人员应当用少数民族语言讯问他B : 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若发现黄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应当作出撤销案件
的决定
C : 在起诉阶段,检察人员若发现黄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规定可以
免除刑罚的,可以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D : 在审判阶段,若审判人员发现黄某已经被特赦令免除刑罚,可以判决宣告无罪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知识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本题的法条根据是《刑诉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
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
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A中,黄某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回答问题,但侦查人员应当使用当地通用语言进行讯问。
广州市的通用语言是汉语,侦查人员应当用汉语讯问黄某,若黄某听不懂,为其提供翻
译即可。A错误。“犯罪情节轻微”与“情节显著轻微”不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
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侦查机关才应当决定撤销案件,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不
可以撤销案件。B错误。检察机关可以对黄某酌定不起诉。C正确。特赦令免除刑罚只能
裁定终止审理,而不能判决宣告无罪。D错误。
29 、 不定项选择题
乌日,男,蒙古族,56岁,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某研究所所长。2005年,乌日多次利用职
务之便,将掌握的国家秘密文件非法倒卖给境外组织,情节较轻。
侦查过程中,乌日以自己不会说汉语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辩护,同时也拒绝回答侦查人
员的讯问,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 侦查机关有义务为乌日请一位汉语翻译,以保障侦查的进行
B : 乌日不能拒绝律师的辩护,从而放弃行使辩护权
C : 本案的侦查人员应当采用蒙古族语言进行讯问
D : 乌日有“如实供述”的义务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
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
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
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
文件。由此可知,由于本案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故本案应适用蒙古族语言文字,而无
须为乌日聘请汉语翻译。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保障诉讼参与人
的诉讼权利”等基本原则可知,辩护权是乌日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由其行使,其当然
也可以选择放弃(注意:此处还需要结合强制辩护的有关知识进行考虑),而其权利的
放弃,并不必然导致其可以不承担诉讼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相关规定,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所以答案为AB。30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
B : 只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通用的原则才能作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
C : 刑事诉讼法应当坚守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基本原则
D : 刑事诉讼法应当秉持证据裁判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知识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能够贯穿刑事诉讼的全部诉讼阶段,但也有例外。譬如,两
审终审原则、公开审判原则、陪审原则由《刑诉法》第10、11、13条规定,属于刑事诉
讼法基本原则,但仅适用于审判阶段。A项说“必须”,太绝对,错误。刑事诉讼法规
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
(1)一般原则,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
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审判公开原则;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等。(2)独
有原则,即专属于刑事诉讼法所特有的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
法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可见,除了三大诉讼法通用的
原则,刑诉法也有自己的独有原则。B错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是刑事诉讼活动
的指导思想或者方针政策,而非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C错误。证据裁判原则与自由
心证原则是刑事证据原则,不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D错误。
31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公安机关的活动领域在立案、侦查和执行阶段,检察机关的活
动领域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审判机关的活动领域在审判和执行阶段
B :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要求刑事司法行为独立,指的是公安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侦查
权、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C : 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被告人获得辩护,对其他被告人没有义务
保障其辩护权
D :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原则体现了不得强迫自证其
罪的精神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知识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检察机关的活动领域跨越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个诉讼阶段。A错误。司法机关独立主要指的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独立,不包括公安机关。B错误。
人民法院有义务保障任何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C错误。“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一原则体现了无罪推定的精神,与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没有
关系。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