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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204-第四节法的解释-193927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预测模拟_题目+解析

  • 2026-03-11 09:08:26 2026-01-29 06: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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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的解释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 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 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 属于法定解释 B : 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 C : 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 : 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根据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 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 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故A项正确。法律解释根据解释尺度的可以分 为:(1)限制解释,即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 窄的解释;(2)扩大解释,即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 面含义广的解释;(3)字面解释,即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 不缩小,也不扩大。该《解释》第2条超出了“开设赌场”的字面含义解释,故B项正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C项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 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要对历史事实及其与现 实情形的差异进行证成。该《解释》是针对新的情况——赌博网站,不涉及历史事实的 比较,故D项错误。 2 、 单选题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 “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 : 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 : 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 : 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 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存在 此种涵义,故A项正确。文义解释关注的是单个词句义,而不强调“关联理解”, 故“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不是文义解释方法。文义解释和立法者意图解 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 这两种解释方法,特别是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 证。故B项正确。注意,此种优先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 可以被推翻的。但这并不影响B项的正确性。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 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 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经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第三,该后果是不 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的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该后果在目前 的情形下不会出现;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认可。很显然,该解释方法 是“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相关”的,故C项表述不正确。 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 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此种“客观目的”主要有二:其一涉及被规整 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另一类是一些伦理性的原则。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 社会的伦理与道德要求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故D项正确。 主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立法者的意图,而客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社会理性目的,不是一 回事。 3 、 单选题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0年) A : “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 : 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 : 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 : 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 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存在 此种涵义,故A项正确。文义解释关注的是单个词句义,而不强调“关联理解”, 故“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不是文义解释方法。文义解释和立法者意图解 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 这两种解释方法,特别是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 证。故B项正确。注意,此种优先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 可以被推翻的。但这并不影响B项的正确性。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 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 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经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第三,该后果是不 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的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该后果在目前 的情形下不会出现;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认可。很显然,该解释方法 是“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相关”的,故C项表述不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 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此种“客观目的”主要有二:其一涉及被规整 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另一类是一些伦理性的原则。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 社会的伦理与道德要求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故D项正确。 主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立法者的意图,而客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社会理性目的,不是一 回事。 4 、 单选题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 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 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3年) A : 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 : 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 : 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 : 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 释。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李某的解释不 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项表述正确。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 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第1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B项表述正确。 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 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结合第2款的规定来解释第1款,显然运用的 是体系解释方法,故C项表述正确。 不同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存在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但该位阶关系是初步的,其所确定的 各种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 不过,法律人在推翻时,必须要充分地论证,提供更强的理由。故D项表述错误,应选。 5 、 单选题 关于法律解释的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 : 文义解释既不改善也不改变文本的字面内容 B : 比较解释,是指将历史上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与现行的某个法律规定进行比较,从 而实现对该现行法律规定的解释 C : 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 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D : 客观目的解释和立法者目的解释不是同一种解释方法 正确答案: B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B选项错误,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 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说历史解释是利用历史上已发生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解释结果,那 么比较解释是利用另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法律解释结果。 6 、 单选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效力低于《刑法》 B : 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 C : 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 D : 是学理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50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A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45条第1款,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 括刑法在内的所有法律均有解释权,故B项错误。该解释对《刑法》第158条、第159条 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限制,故C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不是学理解释,故D项错误。 7 、 单选题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 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 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 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 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 : 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 : 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 : 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 释。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李某的解释不 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项表述正确。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 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第1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B项表述正确。 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结合第2款的规定来解释第1款,显然运用的 是体系解释方法,故C项表述正确。 不同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存在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但该位阶关系是初步的,其所确定的 各种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 不过,法律人在推翻时,必须要充分地论证,提供更强的理由。故D项表述错误,应选。 8 、 单选题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 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 (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 A : 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 : 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 : 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 : 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所谓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解释。根据《立法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对 “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 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故A项错误。“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作者的目的或意 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其实是按照立遗嘱人王某的意图来解释。王 某已过世,其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的含义不明,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均 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故B项错误。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 的方法,在没有更强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故D项错误。王某遗 嘱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故C项正确。 9 、 单选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 “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 A : 效力低于《刑法》 B : 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 C : 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 D : 是学理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50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A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45条第1款,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 括刑法在内的所有法律均有解释权,故B项错误。该解释对《刑法》第158条、第159条 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限制,故C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不是学理解释,故D项错误。 10 、 单选题 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 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 (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 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 : 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 : 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 : 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 正确答案: C 解析: 所谓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解释。根据《立法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对 “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 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故A项错误。“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作者的目的或意 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其实是按照立遗嘱人王某的意图来解释。王 某已过世,其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的含义不明,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均 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故B项错误。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 的方法,在没有更强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故D项错误。王某遗 嘱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故C项正确。 11 、 单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 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 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4年) A : 属于法定解释 B : 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 C : 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 : 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根据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 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 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故A项正确。法律解释根据解释尺度的可以分 为:(1)限制解释,即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 窄的解释;(2)扩大解释,即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3)字面解释,即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 不缩小,也不扩大。该《解释》第2条超出了“开设赌场”的字面含义解释,故B项正确。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C项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 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要对历史事实及其与现 实情形的差异进行证成。该《解释》是针对新的情况——赌博网站,不涉及历史事实的 比较,故D项错误。 12 、 单选题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特定的 B : 法律解释往往由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 C : 行政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D : 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文义解释和立法者目的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 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C选项错误,正式解释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故而行政 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13 、 多选题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 : 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 : 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 : 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正确答案: B,D 解析: 从内容看,构成法的基本因素或元素,即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 念,其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统称为法律规范。法学学说并非法律规范,故A项错。非 正式解释,也称为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学者或者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 所作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学者对法律无正式的解释权,故B项对。 除了在民事案件中可以援引法学学说外,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可以援引法学学说, 故C项错。 法学,是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它研究各种法律规范、 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故参考法学学说 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D项对。14 、 多选题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 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 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2015年) A : 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 : 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 : 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 : 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对于特定国家和特定时期的法律人来说,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可预测性。而文义解 释方法使法律人在作出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解释方法,文义 解释方法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故A项对。扩张解释, 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法官对条 文的解释超出了字面含义,故B项对。 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这些目的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故 无论何种解释结果都不得违反立法目的。C项对。法律未出现漏洞时也可能需要法律解 释。比如,法律人为解决具体案件,就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该案件是否有意义。此时 也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解释。故D项错。 15 、 多选题 张法官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我国《刑法》中的“入户盗窃”中的“户” 进行界定。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一般而言,张法官应当首先使用文法解释的方法 B : 如果文法解释不能取得满意的解释,张法官还可以使用系统解释的方法和目的解释 的方法 C : 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关系并不固定 D : 由于解释方法不同往往带来解释结果的差异,所以在对法律进行解释的过程中,法 官往往只能选择一种方法进行解释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方法。 16 、 多选题 甲因盗窃网易公司游戏《大话西游Ⅱ》中价值4000多元的网络游戏“装备”,被检察院 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决构成盗窃罪。法官在判决书中认为,网络游戏中的游戏“装备”尽管属于虚拟财产,但却是游戏者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后获取的劳动成果。而 且该劳动成果可通过售卖的形式来换取显示生活中的货币,具备了商品的一般属性,属于 《刑法》第264条规定的“财物”,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 的有哪些?( ) A : 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法律条文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要将法律条文适用到具体 的案件事实,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B : 法官在此对法律条文进行了扩张解释 C : 借助于法律解释可以在不修改法律的前提下使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 D : 科技进步会对法律发展产生影响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法律与科技。该题的4个选项都是正确的。选项A叙述的是法律解释的必 要性,这是正确的。法官在本案中对“财物”这个概念的外延进行了扩张,属于扩张解 释,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D本身的表述都是正确的,也是从此案中能够直接推 导出来的,因此是正确的。 17 、 多选题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 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 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 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 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2012年) A : 任意解释 B : 比较解释 C : 文义解释 D : 法定解释 正确答案: A,C 解析: 任意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与法定解释(也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的区 别是解释主体和效力不同。所谓任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解释;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杨某对 “尸体”的解释,属于任意解释,不属于法定解释,故A项正确,D项错误。比较解释, 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 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杨某对“尸 体”的解释显然是按照日常生活中关于尸体的理解来解释,不属于比较解释,属于文义 解释,故B项错误,C项正确。 18 、 多选题 关于法律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 只有最高法与最高检才能作出司法解释 B : 审判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C : 立法解释相较于法律效力要低一级 D : 中央政府、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常委会可以 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C选项错误,立法解释与法律本身的效力相同。 19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自己制定的法律被称为立法解释 B : 司法解释包含审判解释与检察解释 C :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具体法律应用问题的解释发生原则分歧,需 要报请国务院解释或决定 D :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A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被称为立法解释。C选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具体法律应用问题的解释发生原则分歧,需要报请全 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20 、 多选题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 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 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 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 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 : 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 : 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 : 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 : 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的证成。在本案,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成, 是内部证成;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应当属于外部证成。故A项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 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 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参考其他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来对“公共场所”作出 解释,显然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而非历史解释方法,故B项错误,C项正确。 同一个术语在不同法律条文中含义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近亲属”在民事诉讼法、刑事 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上的范围是不一致的。故D项错误。 21 、 多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某民法专家在解释《民法总则》某条款时研究参照了当时的立法资料,这一专家的 解释为历史解释 B : 某律师在法庭上按照某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来解释该条文,这种解释属于文义解释 C : 某法学院教师探求某法律条文在当下所处具体情况下的需要,这种解释为目的解释 D : 某医生在解释《刑法》的分则条文时参照总则的规定,这一解释属于体系解释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 22 、 多选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规 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姓名权,故该解释属于宪法解释 B : 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具有同等效力 C :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 : 法院可在具体审判过程中针对个案对该解释进行解释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23 、 多选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规 定:“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姓名权,故该解释属于宪法解释 B : 与《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具有同等效力 C :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 : 法院可在具体审判过程中针对个案对该解释进行解释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24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解释的说法中,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法律解释需要将表达法律的语言文字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 B : 法律解释具有强烈的目的性 C : 客观目的解释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 D : 学理解释是非正式解释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 25 、 多选题 一辆外地面包车因违章行驶被A市交警拦下。驾驶员张某解释自己第一次来到A市,不熟 悉路况。张某还诚恳地说:“这里有些交通标志和信号在我们县城都没有见过。”交警 考虑到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作出免予处罚、教育后放行的决定。对此,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驾驶员张某不认识交通标志和信号导致违章,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B : 教育后放行的做法,是交警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C : 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对法律进行了扩大解释 D : 此事件反映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冲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交警在执行交通法规时合理运用了自由裁量权,并没有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因此,C 项错误。此事件交警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不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冲突,D 项错误。 26 、 多选题 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 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 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 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 A : 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B : 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C : 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D : 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 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故A项正确。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 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 关系来解释法律。法院认为,《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 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显然是结合《刑法》其 他条款来解释相关问题,故B项正确。C项显然正确,不赘。法院采用的解释方法不是文 义解释,而是体系解释。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 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但体系解释关注到单一条文在整部法律中与其他条 文的关系,故潜在地考虑解释结果的正当性,故D项错误。 27 、 多选题 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 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 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 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 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B : 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C : 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D : 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 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故A项正确。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 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 关系来解释法律。法院认为,《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 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显然是结合《刑法》其 他条款来解释相关问题,故B项正确。C项显然正确,不赘。法院采用的解释方法不是文 义解释,而是体系解释。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 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但体系解释关注到单一条文在整部法律中与其他条 文的关系,故潜在地考虑解释结果的正当性,故D项错误。28 、 多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 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 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 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 A : 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B : 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C : 具有法律约束力 D : 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该解释是抽象地对“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阐释,未结合具体个 案,故A项对。《立法法》第104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 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 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仅使用文义解释方法 (即关注语言问题),也使用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即关注解释结果是否公正、 合理),故B项错。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权进行司法解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27条第1款规定:“司法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作 为裁判依据的,应当在司法文书中援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普遍约 束力,能够作为法院裁判依据。故C项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或《立法法》第104条第2款)规 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 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该解释 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D项错。 29 、 多选题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 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 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 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 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 A : 任意解释 B : 比较解释 C : 文义解释 D : 法定解释 正确答案: A,C 解析: 任意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与法定解释(也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的区 别是解释主体和效力不同。所谓任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杨某对 “尸体”的解释,属于任意解释,不属于法定解释,故A项正确,D项错误。比较解释, 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 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杨某对“尸 体”的解释显然是按照日常生活中关于尸体的理解来解释,不属于比较解释,属于文义 解释,故B项错误,C项正确。 30 、 多选题 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 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 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 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 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 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 : “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 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 : “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 : 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在法律解释中,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 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 而要理解某一法律制度、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又需要以理解单个的用语、条文和制 度为条件。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既要关注《物权法》关于“物”的单个规定, 也要结合《物权法》的整体理解,故A项正确。社会传统、民众情感,体现了社会成员 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和要求,体现了共同理性,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B、D的表述 正确。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 德。”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公序良俗”不仅属伦理范畴(道德范畴),也是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也 可成立。故C项错误。 31 、 多选题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 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 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 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 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 : 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C : 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 : 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的证成。在本案,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成, 是内部证成;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应当属于外部证成。故A项正确。历 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 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 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参考其他法律、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来对“公共场所”作出 解释,显然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而非历史解释方法,故B项错误,C项正确。 同一个术语在不同法律条文中含义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近亲属”在民事诉讼法、刑事 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上的范围是不一致的。故D项错误。 32 、 多选题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 A : 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 B : 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 C : 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 D : 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 正确答案: B,D 解析: 从内容看,构成法的基本因素或元素,即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 念,其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统称为法律规范。法学学说并非法律规范,故A项错。非 正式解释,也称为任意解释、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学者或者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 所作的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学者对法律无正式的解释权,故B项对。 除了在民事案件中可以援引法学学说外,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可以援引法学学说, 故C项错。 法学,是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它研究各种法律规范、 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故参考法学学说 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D项对。 33 、 多选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 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 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 : 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 : 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A项监督是林某进行的,故属于社会 监督,A项不应选。司法解释的对象仅仅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故B项 错误。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解释,还包括最高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故C项错误。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 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 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据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司法解释无直接撤销权,故D项说法错误。 34 、 多选题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4年) A : 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 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 : 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 : 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 可以直接撤销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A项监督是林某进行的,故属于社会 监督,A项不应选。司法解释的对象仅仅是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故B项 错误。司法解释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解释,还包括最高检察院的检察解释,故C项错误。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 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 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据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司法解释无直接撤销权,故D项说法错误。 35 、 多选题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 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 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 A : 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 : 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 : 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D : 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责任自负原则其主要涵义包括:(1)违法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2)不 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3)要保证责任人受 到法律追究,无责任人受到法律保护,即不枉不纵,公平合理。该条规定“由可能加害 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责任人是可能加害人,而非实际加害人,显然是责任 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故A项正确。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法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 客观目的解释等。所谓法律解释方法位阶,就是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 该条显然未规定此种优先性关系,故B项错误。 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 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规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 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该条已经明确规定了补偿责任的承担条件和承担主体,故属于 确定性规则。C项正确。民事补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公平原则,由行为人或受益人依据各 方情形等因素对受害人进行适当补偿。故该条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但并非体现“司法 公正”原则。法律公正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其一是法律制定上的公正,可以称为立法 公正;其二是法律实施中的公正,包括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该条体现的是立法公正。 故D项错误。 36 、 多选题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 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 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 : 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 : 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 : 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责任自负原则其主要涵义包括:(1)违法行为人应该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2)不 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3)要保证责任人受 到法律追究,无责任人受到法律保护,即不枉不纵,公平合理。该条规定“由可能加害 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补偿责任人是可能加害人,而非实际加害人,显然是责任 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故A项正确。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法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 客观目的解释等。所谓法律解释方法位阶,就是各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 该条显然未规定此种优先性关系,故B项错误。 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 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规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 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该条已经明确规定了补偿责任的承担条件和承担主体,故属于 确定性规则。C项正确。民事补偿责任一般是根据公平原则,由行为人或受益人依据各 方情形等因素对受害人进行适当补偿。故该条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但并非体现“司法公正”原则。法律公正是由两个方面组成的:其一是法律制定上的公正,可以称为立法 公正;其二是法律实施中的公正,包括执法公正和司法公正。该条体现的是立法公正。 故D项错误。 37 、 多选题 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 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 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 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 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 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 A : 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 : “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 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 : “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 : 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在法律解释中,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 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 而要理解某一法律制度、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又需要以理解单个的用语、条文和制 度为条件。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既要关注《物权法》关于“物”的单个规定, 也要结合《物权法》的整体理解,故A项正确。社会传统、民众情感,体现了社会成员 事实上的共同情感和要求,体现了共同理性,可以成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B、D的表述 正确。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 德。”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公序良俗”不仅属伦理范畴(道德范畴),也是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也 可成立。故C项错误。 38 、 多选题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才属于工伤,遂诉至 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 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 A : 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 B : 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 C : 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D : 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对于特定国家和特定时期的法律人来说,首先理当崇尚的是法律的可预测性。而文义解 释方法使法律人在作出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解释方法,文义 解释方法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故A项对。扩张解释, 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法官对条 文的解释超出了字面含义,故B项对。 创制并实施法律是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这些目的就是法律解释所要探求的法律意旨。故 无论何种解释结果都不得违反立法目的。C项对。法律未出现漏洞时也可能需要法律解 释。比如,法律人为解决具体案件,就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该案件是否有意义。此时 也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解释。故D项错。 39 、 多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 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 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 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 B : 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 C : 具有法律约束力 D : 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该解释是抽象地对“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进行阐释,未结合具体个 案,故A项对。《立法法》第104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 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 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仅使用文义解释方法 (即关注语言问题),也使用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即关注解释结果是否公正、 合理),故B项错。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有权进行司法解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27条第1款规定:“司法解释施行后,人民法院作 为裁判依据的,应当在司法文书中援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具有普遍约 束力,能够作为法院裁判依据。故C项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或《立法法》第104条第2款)规 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 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该解释 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故D项错。 40 、 不定项选择题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 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 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 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 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 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交警部门的 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2011年) A : 属于司法解释 B : 属于行政解释 C : 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D : 运用了演绎推理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一般认为,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所谓审判解释,是指最 高人民法院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所谓检察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 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务院及主管部门对属于行政管理工作中的 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所进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均具有普遍 约束力,均属于正式解释。在中国,司法、执法人员在司法、执法过程中所作的法律解 释通常被认为是非正式解释。只有正式解释才具有普遍的法的效力。关于交警部门的推 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不是司法解释,也不是行政解释。故选 项A、B应选。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对象某些属性相似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可 能相似的推理形式。其适用的基本形式是:一个规则适用于甲案件,如果乙案件在实质 上与甲案件相似,那么适用于甲案件的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乙案件。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 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不存在上述类比推理的情形。C项错误,应选。 演绎推理在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大前提是那种概括了若干同类 个别事物中共性的普遍性判断;小前提是对某一个别事物属于大前提主词外延的一种说 明;结论表明该个别事物也具有在大前提中普遍性判断所揭示的属性。演绎推理的逻辑 结构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所有M是P,S是M;因此,S是P。在成文法国家,法律之适用 通常被认为系属于演绎推理形式之运用,即一般法律规定被认为是大前提,而具体生活 事实通过涵摄被归属于法律构成要件之下形成小前提,然后通过演绎推理之逻辑结构推 导出具体法律事实的法律后果。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显然 运用了上述演绎推理:《刑法》关于酒驾的规定是大前提,“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 其他人推车缓行”的事实是小前提,结论是:高经理等人不构成酒驾。故选项D说法正 确,不应选。 41 、 不定项选择题 某地发生过一起“一男娶两女”案,一名男子同时和两名女子举行婚礼。举办婚礼后, 这两名女子均以妻子的名义和身份与该名男子共同生活。对于该名男子行为是否构成重 婚罪,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刑法》第258条将重婚罪界 定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同时娶两女在字面上难以 归入重婚罪之列。而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刑法规定重婚罪的目的在于维护一夫一妻制, 而一男娶两女的行为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所以将该名男子的行为认定为构成重婚 罪。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第一种观点属于文义解释和严格解释 B : 第二种观点没有拘泥于文义,而是根据法律目的进行解释,因此属于目的解释C :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对于刑法条文不应该加以解释 D : 法律解释不应该仅考虑字面含义,还应该考虑法律目的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在本案中,第一种观点属于严格依据文义所做的解释;而第 二种观点则是依据法律目的所做的解释。法律解释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文义、目的、 历史、体系等多种因素。因此,选项A、B、D是正确的。而选项C的观点是错误的,罪 刑法定原则并不排斥对刑法条文的解释。 42 、 不定项选择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法律解释又称为立法解释。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 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的是:( ) A :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 : 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 C :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D : 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立法法》第45条规定。 43 、 不定项选择题 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 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 第125条第2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 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 B : 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 C : 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 D : 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 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 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的解释,显然是基于刑 法惩罚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目的出发的,故A项正确。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 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故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 个与法律适用紧密相关的过程。故B项错误。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 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 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据此,D项正确)的,而推论的有效 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 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对王某构成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的证成,属于内 部证成;对该内部证成的前提之一“何为非法买卖”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正 确。 44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中,可以成立的是:( ) A : 中国古人提出“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这种做法是类比推理 B :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中提出。《婚姻法》第3条规定的“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一解释属于限制解释 C : 李某趁王某外出时,潜入王某家中盗窃。王某回家后发现失窃,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李某盗窃王某财产的事实属于法律事件 D :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二这里的“法律”应 作扩充解释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第3条的解释并没有超出该条 字面的含义,因此应属于文义解释,而非限制解释。故选项B错误。 45 、 不定项选择题 2011年7月5日,某公司高经理与员工在饭店喝酒聚餐后表示:别开车了,“酒驾”已入 刑,咱把车推回去。随后,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其他人推车缓行。记者从交警部 门了解到,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 但交警部门指出,路上推车既会造成后方车辆行驶障碍,也会构成对推车人的安全威胁, 建议酒后将车置于安全地点,或找人代驾。鉴于我国对“酒后代驾”缺乏明确规定,高 经理起草了一份《酒后代驾服务规则》,包括总则、代驾人、被代驾人、权利与义务、 代为驾驶服务合同、法律责任等共六章二十一条邮寄给国家立法机关。关于交警部门的 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 A : 属于司法解释 B : 属于行政解释 C : 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D : 运用了演绎推理 正确答案: A,B,C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一般认为,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所谓审判解释,是指最 高人民法院对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 所谓检察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 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务院及主管部门对属于行政管理工作中的 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所进行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均具有普遍 约束力,均属于正式解释。在中国,司法、执法人员在司法、执法过程中所作的法律解 释通常被认为是非正式解释。只有正式解释才具有普遍的法的效力。关于交警部门的推 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是非正式解释,不是司法解释,也不是行政解释。故选 项A、B应选。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对象某些属性相似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可 能相似的推理形式。其适用的基本形式是:一个规则适用于甲案件,如果乙案件在实质 上与甲案件相似,那么适用于甲案件的规则也可以适用于乙案件。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 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不存在上述类比推理的情形。C项错误,应选。 演绎推理在结构上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大前提是那种概括了若干同类 个别事物中共性的普遍性判断;小前提是对某一个别事物属于大前提主词外延的一种说 明;结论表明该个别事物也具有在大前提中普遍性判断所揭示的属性。演绎推理的逻辑 结构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所有M是P,S是M;因此,S是P。在成文法国家,法律之适用 通常被认为系属于演绎推理形式之运用,即一般法律规定被认为是大前提,而具体生活 事实通过涵摄被归属于法律构成要件之下形成小前提,然后通过演绎推理之逻辑结构推 导出具体法律事实的法律后果。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显然 运用了上述演绎推理:《刑法》关于酒驾的规定是大前提,“高经理在车内掌控方向盘, 其他人推车缓行”的事实是小前提,结论是:高经理等人不构成酒驾。故选项D说法正 确,不应选。 46 、 不定项选择题 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 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 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 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 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 A : 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 B : 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 明。点 C : 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D : 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其实是依照契约主张其享有的权利,故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 契约精神,A项正确。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是不合理的,但仍主张必须履行,故B项说 法正确。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文义解释方法,而非历史解释方法。故C项错误。 安东尼与夏洛克关于“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的约 定,属于以侵犯生命健康权的方式追究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违反合理原则所要求的比 例原则,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相违背,故D项错误。47 、 不定项选择题 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 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 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 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 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 B : 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 明。点 C : 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D : 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其实是依照契约主张其享有的权利,故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 契约精神,A项正确。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是不合理的,但仍主张必须履行,故B项说 法正确。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文义解释方法,而非历史解释方法。故C项错误。 安东尼与夏洛克关于“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的约 定,属于以侵犯生命健康权的方式追究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违反合理原则所要求的比 例原则,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相违背,故D项错误。 48 、 不定项选择题 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 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 第125条第2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 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 A : 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 B : 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 C : 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 D : 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这里讲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 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 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的解释,显然是基于刑 法惩罚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目的出发的,故A项正确。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 过程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过程,即目 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故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 个与法律适用紧密相关的过程。故B项错误。 法律证成可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即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前 者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据此,D项正确)的,而推论的有效 性或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规律。后者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 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对王某构成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的证成,属于内 部证成;对该内部证成的前提之一“何为非法买卖”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正 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