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不下载App就不让入住酒店?律师: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近日,消费者刘先生载着一家人驱车两小时抵达提前预订好的酒店,却因拒绝下载一个App而被拒之门外。如此奇葩的“霸王条款”到底触碰了哪些法律红线?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事件
入住酒店被强制要求下载App
“不下载我们酒店的App,你就没法入住!”这话不是段子,而是酒店给消费者刘先生的强硬回复。2月11日,刘先生在社交平台上一顿吐槽:“他们以为自己是人工智能,结果就是个‘人工智障’!”
智能怎么就变“智障”了?原来就在几天前,刘先生带着老人和孩子,开车两个多小时赶到浙江宁波这家开元集团旗下的Ruby Bella瑰宝酒店。刘先生表示,自己花费近千元订了三间房,却在办理入住时被前台告知:必须下载百达屋App,否则无法入住。酒店工作人员称,这是开元集团统一要求,每间房至少得有一个人下载,没有其他任何备选方案。刘先生连忙解释,老人不会用智能手机。没想到店员却回怼:“五六十岁不会用手机,我觉得不合理。”甚至语出惊人:“不是我们不接受您,是您不接受我们。”
双方为此理论近40分钟,最后刘先生只得无奈退房,另寻他处。更离谱的是,事后刘先生投诉维权成功,酒店竟然只象征性地赔偿了一张“50元优惠券”。讽刺的是,想领这张券居然还得先下载App。这一顿操作下来,直接把刘先生给气笑了。
对于这家酒店的奇葩规定,无法理解的并不止刘先生一人。记者在百达屋预订平台上的用户评价中看到,很多网友都在吐槽:“太蠢了”“给1星都多了”。也有人和刘先生一样,无法接受老人小孩被这样强制“智能化”,直言遭遇过“大晚上退房,再跑去住别的酒店”的糟心事。
说法
酒店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多项权利
“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酒店定位如何,都无权强制消费者下载App,此举已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利。”省消委会顾问律师、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此事件中,消费者刘先生已通过线上渠道完成订房支付,酒店在缔约阶段并未告知“必须下载App”这一附加条件,这本身就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真实、全面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李凊认为,“不下载App就不能入住”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基本权利、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应认定为无效的“霸王条款”。
“此外,该酒店的做法还涉及歧视特定消费群体。”李凊补充说,这种强制数字化的操作,实质上剥夺了不擅长使用智能设备的老年人等群体的入住权利,涉嫌违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六条关于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规定。
提示
做好三点防止遭遇酒店“霸王条款”
消费质量报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订和入住酒店时,做好以下三点可以有效防止遭遇“霸王条款”,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一是预订阶段,仔细阅读条款,警惕“隐形”限制。
退改政策是重中之重,预订时务必仔细查看取消和修改规则,对“不可取消”“限时取消”等字样保持警惕,这类条款可能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尽量选择提供“免费取消”或宽松退改政策的选项。
确认入住所需凭证,留意预订页面或酒店确认信息中,是否提及特殊的入住方式,如“必须通过酒店App办理”。若页面中未明确说明,但消费者有疑虑,例如携带老人、儿童,或不希望下载额外软件,建议提前电话联系酒店确认,避免现场被动。
二是入住前后,明确自身权利,勇于对不合理要求说“不”。
拒绝强制捆绑,如酒店要求必须下载其App、关注公众号或购买额外服务才能入住,消费者有权拒绝。因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不能将技术便利变为强制性义务。
核实特价条件,对于“特价房”“促销房”,需确认其是否附带不合理限制条件。法律规定,除非是明确告知的瑕疵品,否则特价商品或服务同样享有基本质量保障。
三是权益受损时,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及时取证,遇到不合理条款或纠纷时,注意保留证据,如预订截图、支付凭证、与酒店沟通的录音、现场照片或视频。明确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此类“霸王条款”内容无效。选择有效维权途径,消费者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App小程序进行投诉。
消息来源:消费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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