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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说明问题的公告

【公告】关于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说明问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给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二、主动说明交代的重点问题范围

凡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尚未向组织如实说明交代的,均应主动说明交代:

1. 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问题;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或存在“四风”问题,包括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含“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购物卡等问题;

3.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人用人、擅自脱离组织等问题;

4. 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借贷、利益输送等问题;

5. 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监理验收、资金拨付、物资采购、征地拆迁、监管执法等环节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

6. 在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民生项目实施中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问题;

7. 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为官不为、作风不实、欺上瞒下、与民争利、家风不正等问题;

8. 违规侵占和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等问题;

9. 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

10. 其他违反“六大纪律”或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

三、主动说明交代要求

1. 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如实,本人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书面说明交代问题,不得隐瞒、漏报、谎报;

2. 对违规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主动登记、及时上缴;

3. 说明交代材料须本人亲笔签名,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管理权限报送。

四、主动投案认定

本人委托他人或者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投案,自己随后7天内到案的,视为主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告后将相关违纪人员送来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凡主动投案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五、上缴渠道

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祁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连支行

号:28-320001040009863

账户适用范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无法退回的礼金,以及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折价款。

账户存入方式:缴款人可在全国对应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或跨行转账存入缴款额。鼓励实名存入,备注“礼品礼金”,请妥善保管银行提供的缴款凭证。

六、政策把握与处理原则

1. 主动说明交代、彻底整改、主动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的,不分时段,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2. 主动投案人员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纪违法人员有立功表现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3. 逾期不说明交代、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或边说明交代边违纪,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对主动说明交代的问题,依规依法稳妥处置,严格保密,保护干部自查自纠积极性。

七、受理与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在立案审查调查时即向举报人兑现奖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主动说明交代问题及群众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来信来访举报:祁连县八宝镇东索路7号(祁连县纪委监委综合一室)

2.来电举报:12388;

3.主动说明交代问题受理电话:09708677580

4.网络举报:登录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点击“检举控告”栏目举报;也可通过扫描对应二维码进行举报。

END
来       源:清正祁连公众号

编      辑:李华春

一审一校:马文龙  

二审二校:万俊峰

三审三校:李光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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