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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新亚外国语学校】2026秋季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教基[2017]8号)和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学校研学实践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将在10-11月份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现拟招募承接研学活动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踊跃报名参与投标。
一、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光大新亚外国语学校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主题 :
根据相关文件指引,可在以下相关主题中选择:
1. 国防与科技教育;
2. 红色革命传统教育;
3.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4. 劳动实践教育;
5. 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教育;
6. 国情教育。
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自主优化设计东莞市内及周边城市(约单程2小时车程内) 研学点线路。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方案必须融入相关有意义的教育教学课程。
(三)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目标
增强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对象:
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 (14个班,约500人)。
初中七至八年级学生 (5个班,约200人) 。
(五)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时间:
2026年10-11月份,小学一天、中学一天或两天 (暂定),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六)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收费项目及标准: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明确活动收费总额及费用明细。原则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的研学费用已包含完成研学活动的所有支出,投标人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第三方研学机构资质要求
1. 研学机构须取得旅行社或研学业务经营许可证,独立研发研学课程三年以上,经营注册时间五年以上。
2.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注册地为东莞市。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3年以上研学旅行操作经验且连续、成功组织过不低于1000人/批次学生团队的研学经历,在研学游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有专属部门和团队、有专职研学导师服务队伍。经验丰富的执行机构和旅行社优先考虑。
4. 在近五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经济纠纷。
5. 方案必须融入有相关有意义的教育教学课程,研学课程能够覆盖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历史教育、理想教育、现代化国情教育等方面。路线、时间规划合理得当。
6. 中标单位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中标项目转包情况。挂靠旅行社、非独立法人单位,谢绝参与。
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要求
1. 安全:出行前,第三方机构要做好安全应急方案,提前7天把运输公司的营运资质及租用的车辆、司机信息报所属镇街交通、交警部门备案和核查。
2. 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车况要求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 门票: 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附加费用。
4. 用餐:正餐应为约30元/人,用餐环境干净,饮食安全。
5. 导师: 每车配不低于一名全程陪同的研学导师。要求具有研学团队带队经验,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熟知研学目的地和研学项目,能协助学生完成研学课程。
6. 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7. 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游、午餐、门票、活动项目、活动用水、横幅和医务等。学生的研学费用,由第三方机构直接向家长收取。
8. 保险: 投标人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0万元,旅行社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应为学校购买责任险、为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意外险,意外险保险额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标书内容
投标文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请按以下顺序打包电子档发到指定邮箱:
1. 投标文件封面:需标注”东莞市光大新亚外国语学校”,封面须加盖研学机构公章。
2. 投标资质文件(需加盖研学机构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 企业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4. 近三年有组织不低于1000人/批次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成功案例的证明 (合同、学生保单等)。
5. 研学实践路线设计方案(包括研学主题、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研学手册、研学路线、交通方式、食宿安排、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等)。
6. 投标报价表(填报价格为不含税人民币价格)。
7. 其他有利于投标公司中标的合法资料。
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加盖研学机构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申请资格,造成影响与损失的,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研学实践教育招标时间与评审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
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发布方式: 东莞市光大新亚外国语学校公众号。
2. 标书递交时间
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3.提交方式
2026年9月30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以“研学单位+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投标资料"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竟标文件恕不接受)。
邮箱: 634280322@qq.com
联系人: 屠老师
电话:0769—22991482
评标概要
(一)投标第三方机构参照要求精心设计参评标书并投标。评标时,竞标单位需要到场陈述,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候学校电话通知。
(二) 评标办法
第一轮学校根据《指引》成立研学领导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公司资质、经验、服务水平、投标价格等因素,招标单位将确定三家中标候选人。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
第二轮成立包含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的工作组,其中评标小组家长代表不少于60%、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80%,学校组织评选出的三家竞选单位到学校进行现场陈述。工作组在竞选单位轮流陈述后采用现场投票、现场点票的方式从三家候选单位送选出本次研学活动的第三方承办机构。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
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 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 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3)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补充说明
此次招标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市光大新亚外国语学校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做最终解释。
东莞市光大新亚外国语学校
2026年9月23日



图文:校务办
初审:陈 鸿
复审:李丙杰
终审:古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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