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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试题】公基常识试题及答案解析(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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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丝绸之路经济带”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组成部分,沿古陆上丝绸之路延伸。下列地点中,不属于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路线范围的是()。
A.洛阳龙门石窟
B.青海湖
C.敦煌莫高窟
D.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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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历史常识。
A项正确,洛阳龙门石窟所在的河南洛阳,是古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之一,属于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路线的覆盖范围。
B项正确,青海湖所在的青海省,为古丝绸之路“青海道”(又称“吐谷浑道”)的重要节点,属于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路线范围。
C项正确,敦煌莫高窟所在的甘肃敦煌,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和交通枢纽,属于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路线的必经之地。
D项错误,厦门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城市,不属于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路线的范围。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2.人民调解是解决基层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根据《人民调解法》,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的,正确的处理路径是()。
A.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强制当事人履行
B.再次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先行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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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乡镇人民政府无权就民事纠纷调解协议的履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更不能强制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是民事合同性质的文件,一方不履行属于民事违约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的方式介入民事纠纷。
B项正确,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一方反悔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承担违约责任。
C、D项错误,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又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可知,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调解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若调解协议已经司法确认,则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有多种救济途径可供选择,并非“必须”先起诉。
故本题答案为B。
3.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具有转折意义。下列关于八七会议核心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A.确立了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
B.纠正陈独秀右倾投隆主义错误,确定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总方针
C.决定立即发动全国范围的武装起义,夺取中心城市
D.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会议的唯一核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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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党的基本知识。
A项错误,确立毛泽东在党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是1935年遵义会议的重要成果,并非八七会议的内容。
B项正确,八七会议纠正了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转折意义。
C项错误,八七会议并未决定立即发动全国范围的武装起义并夺取中心城市,该提法与随后出现的“左”倾盲动错误有关,并非八七会议本身的正确决议。
D项错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毛泽东在八七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论断,但并非会议的唯一核心成果,会议还确立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
故正确答案为B。
4.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气候、农作物差异显著。下列关于我国地理与物产的说法错误的是()。
A.黄土高原土质疏松,当地传统民居多为窑洞,具有冬暖夏凉的特点
B.黑龙江是我国重要的糖料作物产区,甘蔗种植面积居全国前列
C.苏州地处长江三角洲,河网密布、土地肥沃,有“鱼米之乡”之称
D.甘蔗是热带、亚热带作物,我国主产区集中在广西、云南、广东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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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地理国情。
A项正确,黄土高原地区黄土层深厚、土质疏松且具有显著的直立性,为窑洞的开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质条件。窑洞作为该地区典型的传统民居,其建造利用了深厚黄土层的热惰性,能够有效隔绝外界温度变化,从而形成“冬暖夏凉”的室内微气候,是劳动人民因地制宜、顺应自然的智慧体现。
B项错误,黑龙江是我国重要的糖料作物产区,但主要种植的是甜菜,而非甘蔗。甘蔗是热带、亚热带作物,主要分布于广西、云南、广东等南方省份,黑龙江不属于甘蔗种植区。
C项正确,苏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太湖平原,该区域地势低平、河网密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水热资源充沛,加之土壤经长期耕作熟化后肥力较高,自古即为水稻主产区和淡水渔业集聚区,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D项正确,甘蔗是典型的热带、亚热带作物,其生长发育要求较高的活动积温、充足的水分和较长的无霜期。我国华南及西南热带、亚热带地区热量资源丰富,广西、云南、广东等省份因气候条件适宜,已成为我国甘蔗种植最集中的主产区。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5.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战略部署,下列关于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核心导向,说法正确的是()。A.立足当前,优先扩大基础研究投入规模
B.立足长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C.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以成果转化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
D.全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所有领域都要实现全球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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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A项错误,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实强调要“加强基础研究”,并将其置于“突出位置”,但这并非意味着“优先扩大基础研究投入规模”是科技发展战略的“核心导向”。科技自立自强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核心导向在于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根本性问题,而非单一地强调某一方面的投入规模。
B项正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这表明,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科技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战略导向,旨在从根本上保障国家发展和安全。
C项错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这强调的是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水平”,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而非简单地以“数量”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单纯追求数量容易导致形式主义,偏离科技创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初衷。
D项错误,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这体现了开放合作、对标先进的态度,但“所有领域都要实现全球领先”的表述过于绝对,不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科技发展战略强调的是在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安全的重点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和领先,而非不切实际地追求所有领域的全面领先。
故正确答案为B。
6.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下列执法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刘某殴打他人一案已被公安机关受理为治安案件,民警经核实后,未将刘某带回继续盘问,而是告知其接受后续处理
B.民警对怀孕三个月的违法嫌疑人适用继续盘问,并将其带至派出所,送入候问室看管
C.违法行为人逾期拒不缴纳行政罚款,办案民警采取继续盘问的方式催缴罚款
D.因文旅部门管辖的景区发生经营纠纷,辖区公安民警对纠纷当事人实施继续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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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解析:A项正确,D项错误,《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经营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不得适用继续盘问。
B项错误,《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一)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二)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已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对怀孕妇女可适用继续盘问,但不得送入候问室。
C项错误,《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严格依照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时限适用继续盘问,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五)将继续盘问作为催要罚款、收费的手段;······”
故正确答案为A。
7.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的是()。
A.同一犯罪嫌疑人跨时段、跨区域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B.多名行为人各自实施犯罪,案件事实互有牵连、证据相互关联
C.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另单独实施其他犯罪
D.不同犯罪团伙各自独立作案,作案手法、作案时段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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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在职责范围内并案侦查:(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的。”
A项正确,符合上述第(一)项的情形。
B项正确,符合上述第(四)项的情形。
C项正确,符合上述第(三)项的情形。
D项错误,不符合上述情形。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8.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警训练考核合格,方可按规定上岗、任职、晋升警衔
B.领导干部提任后最迟需在2年内补齐任职培训
C.所有复训不合格民警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D.普通岗位民警复训不合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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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解析:A项正确,B项错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上岗、任职、晋升职务或者授予、晋升警衔。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职务前未达到训练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训练。”
C、D项错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复训。入警复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其他复训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并根据有关规定不予晋升职务或者警衔。”
故正确答案为A。
9.王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另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如对王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实际执行的最长时间为()。
A.10日
B.15日
C.18日
D.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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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题干中王某存在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分别决定后合并执行。将行政拘留10日与8日相加共计18日,该数值未超过法定最高限额20日,因此实际执行期限应为两者之和。
故正确答案为C。
10.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其聘请的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郑某,该案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下列做法符合要求的是()。
A.公安机关可以任意拒绝律师的会见申请
B.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不得无故限制
C.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D.会见过程需由民警全程监听或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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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应当在送交执行时书面通知执行机关。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前款规定案件的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对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及时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部门。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A项错误,公安机关不得无故拒绝律师会见申请,无权任意阻拦。
B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48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C项错误,本案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律师会见无需许可。
D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保障会见顺利进行,并告知其遵守会见的有关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不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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