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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据合规与AI治理一周要闻——Temu整改方案获欧委会接受,纽约州签署儿童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6-11-02 21:40:58 最近访问:2026-11-02 21:40:59
全球数据合规与AI治理一周要闻——Temu整改方案获欧委会接受,纽约州签署儿童保护法
GLOBAL DATA COMPLIANCE & AI GOVERNANCE本期焦点 · Temu 整改方案获欧委会接受 | 纽约州签署儿童 AI 保护法本周,全球数据合规与 AI 治理呈现三条值得关注的主线:一是国内个人信息保护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与公安部分别通报84款、35款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移动应用,问题涉及告知同意、第三方共享、权限申请、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二是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延伸至 AI 交互与年龄核验,英国 Ofcom 为拟议中的16岁以下社交媒体限制提出四种高有效性年龄核验方式,纽约州则通过立法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不安全的 AI 陪伴功能;三是平台治理与数据安全仍是全球监管重点,欧盟接受 Temu 整改方案,加州与 Lyft 达成 CCPA 执法和解,韩国对两家违反安全措施义务的企业合计处以38亿8,500万韩元罚款,新加坡 PDPC 也公布两起涉及个人数据保护义务的裁决,澳大利亚 OAIC 则显示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呈上升趋势。01对照国内 App 通报问题清单,逐项自查隐私政策告知、第三方共享单独同意、权限申请、同意撤回、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及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响应机制;02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企业,提前评估年龄核验方案的准确性、可及性与隐私影响,并同步核查 AI 交互功能是否存在拟人化、情感依赖、自伤诱导等高风险设计;03将关联公司服务器、辅助性官网及第三方系统一并纳入数据安全排查,重点检查 Web 漏洞、补丁管理、访问控制、多因素认证、口令加盐哈希及安全告警响应机制。(2026年10月26日 — 2026年11月1日)01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发现84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02 公安部通报35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01 欧盟委员会接受Temu为终止其违反《数字服务法》行为而采取的纠正措施02 英国Ofcom公布四种高有效性年龄核验方式,为拟议中的16岁以下社交媒体限制提供支撑03 法国CNIL对FNAC两家公司处以700万欧元罚款,涉移动应用Cookie及其他跟踪技术违规01 美国纽约州签署儿童AI保护立法,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不安全的AI陪伴功能02 美国加州总检察长与Lyft达成180万美元和解,了结CCPA及不正当竞争法指控03 加拿大隐私专员对Navigate360启动调查,涉Crime Stoppers线索管理平台数据泄露04 加拿大Loblaw签署合规承诺函,承诺在数据泄露后加强安全措施01 巴西ANPD对费拉-德桑塔纳市政府采取纠正措施,涉1,200余人医疗数据泄露01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对两家违反安全措施义务的企业处以38亿8,500万韩元罚款02 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公布对KLP LLP的裁决,罚款17,500新元并附加整改指示03 新加坡PDPC公布对Courts (Singapore) Pte Ltd的裁决,罚款178,000新元04 澳大利亚OAIC最新统计显示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呈上升趋势1.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发现84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2026年10月26日,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发布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检测结果:检出84款移动应用存在一项或多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共涉十个方面:首次运行未显著提示隐私政策或非明示征求同意(16款)、隐私政策未列明第三方代码插件(45款)、向第三方提供未单独同意(11款)、未同意即收集或开启权限(1款)、更正删除注销功能缺失(5款)、权利申请受理机制缺失(1款)、撤回同意方式不便捷(3款)、未成年人专门规则缺失(3款)、未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12款)、无隐私政策(6款)。适用对象:在中国境内提供移动应用(含App、小程序等形态)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特别是医疗、出行、教育、金融、政务服务等高频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业主体。1检查隐私政策在首次运行时是否以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是否可便捷访问,并逐一列明包括第三方SDK、嵌入代码与插件在内的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2对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场景,补充接收方名称、联系方式、处理目的与个人信息种类的告知并取得单独同意,同时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途径;3核查收集行为是否发生在用户同意之后、权限是否随功能触发同步开启,并对未成年人专门处理规则、监护人单独同意机制,以及更正、删除、注销账号与权利申请受理渠道的可用性开展专项核查,留存处理记录。风险边界
本次通报属于专项检测及监管督促整改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应用已被监管部门列明具体违规问题,但是否进一步作出行政处罚,仍需结合实际情况、整改结果及主管部门后续处理决定判断。
资讯来源: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https://mp.weixin.qq.com/s/qNHcVarulyTHdRwPeX_DPw2.公安部通报35款移动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2026年10月30日,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发布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结果:检出35款移动应用存在一项或多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涉及未经同意收集使用(30款)、申请权限或收集敏感个人信息未同步告知目的(7款)、未充分披露第三方共享(4款),以及未完整准确告知、强制收集非必要信息、超范围收集、注销功能缺失、权利行使渠道不畅各1款。适用对象:面向中国用户提供移动应用的运营者,重点覆盖金融理财、证券基金、汽车、教育与生活服务类应用。1核查是否存在“启动即收集”“不同意即退出”等强制授权设计,确保收集行为发生在用户同意之后,并将同意范围限定为实现功能所必需;2核对隐私政策所告知的收集目的、方式与范围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并在申请权限或收集敏感个人信息时同步告知使用目的;3对照第三方共享清单补充披露接收方名称与联系方式,并实测注销、更正、删除及拒绝处理等权利入口是否真实可用。风险边界
本次通报属于专项检测及监管督促整改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应用已被监管部门列明具体违规问题,但是否进一步作出行政处罚,仍需结合实际情况、整改结果及主管部门后续处理决定判断。
资讯来源:国家网络安全通报中心https://mp.weixin.qq.com/s/QI0uvO_A--5wEPdsnjtEUg1.欧盟委员会接受Temu为终止其违反《数字服务法》行为而采取的纠正措施2026年10月2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接受Temu为终止其违反《数字服务法》(DSA)行为提交的整改行动计划,回应其违反DSA第34条系统性风险评估义务、未充分评估非法产品传播风险的认定。五项措施涵盖风险识别、缓释成效衡量、内容审核局限说明、算法对非法内容传播的放大作用分析,以及服务被操纵风险审查。数字服务委员会(Board for Digital Services)此前认为方案部分充分但细节不足。Temu须在四个月内实施,并接受独立外部审计。适用对象:被欧盟指定为VLOP/VLOSE的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其他电商平台可以参考本案完善平台风险识别、非法商品审核及算法推荐治理,但不因此当然承担DSA第34条规定的系统性风险评估义务。1按DSA要求重建风险评估文档,明确风险识别方法、数据来源、指标定义、评估周期与责任人,并说明推荐算法与审核系统对风险的影响;2为每类系统性风险设定可测量的缓释指标,保存评估、审核、投诉、下架与整改记录,以备监管机构核查;3提前规划独立外部审计的机构选聘、审计范围与时间表,明确审计发现的整改跟踪及向委员会反馈的机制。风险边界
委员会接受整改计划不等于违规状态已经消除,也不代表既有罚款或其他责任被免除;在计划完成并经验证前,相关违规认定仍然有效。整改要求基于个案确定,不宜直接套用于其他平台。
资讯来源:欧盟委员会数字战略官网https://digital-strategy.ec.europa.eu/en/news/commission-accepts-temus-corrective-measures-terminate-breach-digital-services-act2.英国Ofcom公布四种高有效性年龄核验方式,为拟议中的16岁以下社交媒体限制提供支撑2026年10月29日,英国通信管理局(Ofcom)发布快速评估报告,识别出四种可用于判断用户是否年满16岁的“高有效性”年龄核验方式:照片证件比对、数字身份服务、基于银行账户的核验、面部年龄估计。Ofcom指出16岁可用的高有效性方法少于18岁场景,面部年龄估计存在数年误差,建议采用“挑战年龄”方式并以年龄核验作为二次检查;基于在线行为的年龄推断不能单独作为年龄门槛,但可辅助发现绕过核验者。本次评估服务于英国政府拟议中的16岁以下社交媒体限制,相关措施预计2027年生效。适用对象:面向英国市场提供社交媒体服务、并可能被纳入16岁以下限制范围的平台。应用商店、设备及操作系统提供方目前不受《在线安全法》直接规制,属于未来可能被纳入监管范围的潜在受影响主体。1评估拟采用的年龄核验方式在技术准确性、稳健性、可靠性、公平性以及可及性、互操作性方面的表现,并保留供应商测试与验证证据;2设计“挑战年龄+二次核验”的组合方案,同步规划未成年人绕过核验的缓释措施与用户举报疑似未成年账号的便捷通道;3对核验过程中处理的个人数据开展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明确最小化收集、目的限制与用后删除安排,并与信息专员办公室(ICO)保持沟通。风险边界
本次报告属于年龄核验技术的快速评估,并非最终法规或正式行业指引。英国政府仍需公布具体实施法规,Ofcom后续将就行业指引开展咨询;企业应持续关注立法进展及正式合规要求,不能将本次列举的四种方式直接视为唯一允许采用的核验方案。
资讯来源:英国Ofcom官网https://www.ofcom.org.uk/online-safety/protecting-children/how-age-checks-at-age-16-can-work-to-underpin-uks-social-media-ban3.法国CNIL对FNAC两家公司处以700万欧元罚款,涉移动应用Cookie及其他跟踪技术违规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于2026年10月22日作出决定(10月29日公开),对FNAC两家公司合计处以700万欧元罚款,原因是其移动应用未遵守《信息技术与自由法》第82条关于在用户终端写入或读取Cookie及其他跟踪技术的规则。CNIL发现应用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API向第三方域名发送请求,携带用户标识符及浏览活动信息,用于个性化推荐与算法训练,认定该操作不属豁免情形。CNIL同时发出附每日逾期罚款的整改命令,要求一个月内证明新工具能取得同意,逾期按每日1万欧元计罚。适用对象:在法国及欧盟市场运营移动应用、通过SDK或第三方API开展行为分析与个性化推荐的处理者,以及零售、电商类应用运营方。1梳理移动应用中全部Cookie及其他跟踪技术、SDK的调用链路,逐项确认是否属于“严格必要”豁免,其余一律在用户作出选择前停止写入与发送;2梳理通过跟踪器取得的用户标识符、浏览历史及其后续用途(包括个性化推荐、算法训练),分别评估跟踪器事先同意要求与后续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确保用户拒绝或撤回同意后,相应跟踪行为及数据传输能够实际停止;3验证同意管理工具在App端与Web端的一致性,并保存第三方合同、调用日志与测试证据。风险边界
本案针对特定应用在特定时期的技术实现;是否适用豁免需结合具体功能、目的与必要性逐项判断,附每日逾期罚款的整改命令其履行期限与后果以官方送达的决定为准。
资讯来源:法国CNIL官网https://www.cnil.fr/fr/sanction-cookies-app-fnac1.美国纽约州签署儿童AI保护立法,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不安全的AI陪伴功能2026年10月28日,纽约州州长霍楚尔签署S.9051B/A.10379C,规制向未成年人提供不安全功能的AI陪伴产品,受规管对象还包括具自然语言交互、可自适应响应的生成式AI系统,保护对象限于运营者实际知悉为未成年人的用户。法律禁止七类不安全功能:冒充人类角色或宣称特定关系、诱导情感依赖、主动情绪互动、鼓励自伤与药物酒精使用、诱导保密与回避求助、牺牲安全机制优化参与度、涉及性露骨或儿童性虐待内容。年龄核验须提供不止一种方式,至少一种不依赖政府签发证件或可匿名完成判断,核验信息仅用于判断年龄并应即时删除;违规每项最高25,000美元。该法经签署时调整,2027年6月1日生效。适用对象:在纽约州向未成年人提供AI陪伴服务或符合该法定义的生成式AI交互服务的运营者。1逐项排查七类不安全功能——冒充人类角色或宣称与用户存在个人、职业或权威关系;以情感诉求、奉承等诱导情感依赖;主动提出超范围的情绪性问题或利用此前取得的健康、个人信息;鼓励自杀自伤、饮食失调或药物酒精使用;鼓励保密、自我隔离或回避求助;牺牲安全机制优化参与度;涉及性露骨或儿童性虐待材料——并对运营者实际知悉属于未成年人的用户默认关闭或屏蔽;2设计多路径年龄核验方案并确保至少一种不依赖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或允许用户在不披露身份的情况下完成判断;明确核验信息仅用于判断是否属于未成年人,并在完成一次判断尝试后立即删除;3对高风险表述建立内容安全测试与人工复核流程,保存版本、测试与处置记录,并准备面向用户与家长的说明材料;在2027年6月1日生效前完成产品改造与合规准备。风险边界
该法为纽约州立法,不构成联邦或其他州层面的统一规则;其保护对象以运营者实际知悉用户属于未成年人为限,具体义务范围、免责情形应以法案文本及州总检察长后续指引为准。该法经签署时调整,将于2027年6月1日生效;联网婴儿监视器条款属另一项独立法案,自签署后90天生效。
资讯来源:纽约州州长办公室https://www.governor.ny.gov/news/governor-hochul-signs-nation-leading-legislation-protect-kids-ai-chatbots-and-ensure-baby2.美国加州总检察长与Lyft达成180万美元和解,了结CCPA及不正当竞争法指控2026年10月29日,加州总检察长邦塔宣布与Lyft达成和解,了结其违反《加州消费者隐私法》(CCPA)及加州不正当竞争法的指控。总检察长指称,Lyft自2023年中期起出售或共享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在应用内投放定向广告,却未在应用内提供退出途径,消费者只能层层跳转至网页行使权利,且Lyft在已知用户身份的情况下仍要求其重新登录并提交更多个人信息。和解包含180万美元民事罚款,并要求其在应用内提供退出选项。这是加州司法部第九起CCPA执法行动。适用对象:以移动应用为主要服务入口、面向加州用户提供服务的企业,特别是涉及出售或共享个人信息用于定向广告的主体。1在用户实际使用的界面内提供“不出售/不共享个人信息”的退出入口,避免仅通过隐私政策链接或网页表单实现;2复用既有登录与身份信息完成权利请求,不得要求用户重复提交与行使权利无关的个人信息;3建立退出请求的端到端验证机制,确保用户在App内提出退出后,相关指令能够传递至广告合作方及其他接收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停止相关个人信息出售或共享;4核查应用内广告投放所涉的数据共享是否已履行告知义务、提供退出链接(如“Your Privacy Choices”)并以合同约束第三方。风险边界
和解针对Lyft的具体事实与产品形态,不等同于对同类企业普遍适用同一认定标准;退出方式是否满足CCPA要求仍需结合产品界面与适用规章逐案判断。
资讯来源: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https://oag.ca.gov/news/press-releases/privacy-rights-can%E2%80%99t-be-left-rearview-attorney-general-bonta-secures-18-million3.加拿大隐私专员对Navigate360启动调查,涉Crime Stoppers线索管理平台数据泄露2026年10月27日,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OPC)宣布,隐私专员已就一起涉及加拿大各地Crime Stoppers项目所共享线索的网络安全事件启动调查。调查对象是为Crime Stoppers各分部提供并管理线索管理平台的商业机构Navigate360,而非Crime Stoppers本身;调查将审查其在事件发生时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判断是否遵守《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法》(PIPEDA)。因调查仍在进行,OPC未披露更多细节。适用对象:为公共安全、执法辅助、举报平台等敏感场景提供信息系统与数据处理服务的商业技术供应商,以及依赖第三方平台开展业务的公共机构与非营利组织。1梳理向公共机构或执法相关项目提供服务的角色定位,明确自身是否因商业活动而属于PIPEDA等适用法律下的“组织”及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因最终服务对象为非营利组织而当然排除责任;2核查事件发生时的访问控制、日志记录、漏洞管理与异常行为监测能力,并保存可证明安全控制有效性的证据;3建立面向客户机构与监管机构的事件通报与协作机制,在调查期间妥善保全日志、处置记录与沟通凭据。风险边界
OPC启动调查不等于已认定Navigate360违反PIPEDA。Crime Stoppers作为非营利组织通常不属于PIPEDA的适用对象,但为其提供商业化平台服务的Navigate360仍可能因自身商业活动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承担相应义务,具体责任需以调查结论为准。
资讯来源: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https://www.priv.gc.ca/en/opc-news/news-and-announcements/2026/nr-c_261027/4.加拿大Loblaw签署合规承诺函,承诺在数据泄露后加强安全措施2026年10月26日,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OPC)公布,Loblaw Companies Ltd. 已签署合规承诺函,承诺在网络安全事件后加强安全措施。事件发生于2026年2月,黑客组织入侵其系统并获取客户账户信息,影响约200万加拿大人。Loblaw于同年3月控制事件,并通过网站公告及应用内消息发布通知、向OPC报告,近期已开始直接通知受影响个人。承诺函要求其采取额外措施履行PIPEDA义务,并聘请外部安全机构评估措施有效性。专员表示,调查将保持开放直至承诺履行完毕。适用对象:在加拿大经营、处理大规模客户账户信息的零售与会员忠诚度计划运营主体,以及集团内跨品牌共享客户数据的企业。1建立并演练数据泄露影响评估流程,明确受影响个人识别、通知范围核验与网站公告、应用内消息、直接通知的触发条件与内容要素;2对客户账户系统开展访问控制、凭证管理与异常行为监测的专项复核,并保留整改前后对比证据;3如与监管机构达成合规承诺类安排,应为每项承诺设定责任人、完成标准与验证方式,并准备接受外部评估。风险边界
合规承诺函属于专员推动的争议解决机制,并非认定违法的裁决,也不构成罚款;但其内容具有约束力,调查保持开放直至承诺履行完毕,具体义务仍取决于PIPEDA及个案事实。
资讯来源: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https://www.priv.gc.ca/en/opc-news/news-and-announcements/2026/nr-c_261026/巴西ANPD对费拉-德桑塔纳市政府采取纠正措施,涉1,200余人医疗数据泄露2026年10月26日,巴西国家数据保护局(ANPD)公布,已就费拉-德桑塔纳市政府泄露1,241名HIV感染及镰状细胞贫血患者信息一事完成制裁程序,作出警告与“公开披露违规”处罚,并施加纠正措施。事件发生于2025年9月:市政府依司法裁决在官方公报公布名单时不当披露了受益人的诊断信息,内容公开数小时后撤下。ANPD认定该发布违反《通用数据保护法》(LGPD)目的原则,且市政府既未通报安全事件也未回应监管问询,共认定六项违法;纠正措施包括在公报发布前设置影响评估环节、任命数据保护负责人、制定政策与响应计划,并须公示违规六个月。适用对象:在巴西运营的公共机构、受政府委托处理数据的服务商,以及处理健康等敏感个人数据的各类主体。1对官方公报、开放数据、信息公开等对外发布渠道建立发布前审查环节,核验是否夹带诊断、宗教、种族等敏感个人数据,并留存审核记录;2建立并演练安全事件通报流程,明确向ANPD及数据主体的通报触发条件、时限与内容模板,并指定专人负责回应监管问询;3指定数据保护负责人,制定隐私政策、信息安全政策与事件响应计划,并对涉敏感数据的跨部门共享流程登记留痕。风险边界
公共机构在LGPD项下不适用罚款,但仍须承担警告、公开披露违规与纠正措施等后果;具体义务与范围应结合LGPD、ANPD相关规章及个案决定判断。
资讯来源:巴西ANPD官网https://www.gov.br/anpd/pt-br/assuntos/noticias/anpd-estabelece-medidas-corretivas-a-prefeitura-de-feira-de-santana-pelo-vazamento-de-dados-medicos-de-1-200-pessoas1.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对两家违反安全措施义务的企业处以38亿8,500万韩元罚款2026年10月29日,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公布,对两家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安全措施义务的企业合计处以38亿8,500万韩元罚款。大教(Daekyo)被处32亿5,500万韩元:攻击者利用其关联公司网站文件上传漏洞植入Web Shell,从会员数据库泄露约65万人的姓名、出生日期、手机号码及CI(韩国用于身份识别的关联信息标识符),PIPC并认定其允许不必要的跨服务器访问且未及时阻断告警。荣勋医疗财团被处6亿3,000万韩元:攻击者利用医院网站SQL注入漏洞泄露18.8万余名会员的账号、密码与身份信息,该机构未部署Web防火墙、未开展漏洞检查,口令亦未加盐哈希。适用对象:在韩国运营、通过官网或关联公司系统处理会员、患者等个人信息的企业,以及依法设有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CPO)的各类处理者。1梳理包括关联公司服务器、辅助性官网在内的全部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绘制数据流向并关闭非必要的跨系统访问通道;2部署Web防火墙与输入值校验,建立针对Web Shell、SQL注入等已知漏洞的定期扫描、渗透测试与补丁修复流程;3口令采用加盐的强哈希算法存储,建立安全告警的分析、阻断与升级流程,并由CPO对内部管理计划落实情况开展可留痕的定期检查。风险边界
处罚针对个案事实与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具体要求,不等同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当然标准;是否构成违法及罚款数额需结合漏洞性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与整改情况判断。
资讯来源: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https://pipc.go.kr/np/cop/bbs/selectBoardArticle.do?bbsId=BS074&mCode=C020010000&nttId=126002.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公布对KLP LLP的裁决,罚款17,500新元并附加整改指示2026年10月26日,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公布对KLP LLP的裁决,认定其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项下的保护义务与问责义务:未对个人数据采取合理安全安排,也未制定并实施履行PDPA义务所必需的政策和做法,据此处以17,500新元罚款并发出整改指示。PDPC官网目前仅公布上述结论性摘要,尚未公开决定书全文,具体事实与整改指示内容有待后续公布。适用对象:在新加坡运营、持有或控制客户及员工个人数据的各类组织,特别是采用外部IT服务、共享系统或缺乏内部数据保护制度的专业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1组织管理层面:以书面形式固化数据保护政策、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指定可对外联系的数据保护官(DPO),开展员工培训并定期复核制度执行情况,避免仅有对外隐私声明而无内部制度;2技术控制层面:对照PDPC既往裁决反复指出的薄弱环节逐项核查,重点包括访问控制与权限定期复核、管理员账号及远程访问的多因素认证、漏洞扫描与渗透测试频次、补丁管理,以及日志监测与告警响应;3建立数据泄露事件评估与通知流程,对于经评估认定属于应通报的数据泄露事件,应在作出该认定后三个日历日内通知PDPC,并在可行情况下尽快通知受影响个人。风险边界
本裁决针对KLP LLP的具体事实,罚款数额与整改指示不构成为其他组织普遍适用的标准;“合理安全安排”应结合数据量、敏感程度与业务场景逐案判断。PDPC目前仅公布结论性摘要,具体事实与整改指示内容以官方后续公布为准。
资讯来源:新加坡PDPC官网https://www.pdpc.gov.sg/organisations/regulations-decisions/enforcement-decisions/breach-of-the-protection-and-accountability-obligations-by-klp-llp3.新加坡PDPC公布对Courts (Singapore) Pte Ltd的裁决,罚款178,000新元2026年10月26日,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公布对Courts (Singapore) Pte Ltd的裁决,认定其未对持有或控制的客户及员工个人数据采取合理安全安排,违反PDPA项下的保护义务,据此处以178,000新元罚款。该事件源于2022年9月发生的勒索软件攻击,导致公司操作系统一度不可用。Courts于同日发布官方声明确认上述罚款结果,并表示已开展取证与数据审查、监测暗网,目前无证据表明相关数据被外泄或对外公开。适用对象:在新加坡运营、持有大量客户与员工(含前员工)个人数据的零售、连锁及其他线上线下融合业务主体。1加强勒索软件防护,重点落实终端与服务器补丁管理、网络分段与最小权限,并对管理员账号与远程访问强制启用多因素认证;2建立备份的离线保存与定期恢复演练机制,验证恢复时间与恢复目标,确保在系统不可用时能够快速恢复关键业务;3预先确定事件取证、电子数据审查与暗网监测的外部资源与合同安排,确保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固定证据并判断数据是否被外泄,同时演练面向客户、员工及前员工的通知方案。风险边界
本裁决针对Courts个案事实,“无证据表明数据被外泄”不改变其未落实合理安全安排的认定;罚款数额不构成对其他组织的量刑基准,具体义务应结合PDPA及PDPC指引判断。
资讯来源:新加坡PDPC官网https://www.pdpc.gov.sg/organisations/regulations-decisions/enforcement-decisions/breach-of-the-protection-obligation-by-courts-singapore-pte-ltd4.澳大利亚OAIC最新统计显示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呈上升趋势2026年10月26日,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OAIC)公布最新“应通报数据泄露“(NDB)机制统计数据:2026年1月至6月共收到667起通报,较上一报告期的662起小幅上升,但影响人数较多的泄露显著增加——影响10万至25万人的由3起增至6起,影响50万至100万人的由0起增至3起,影响超过100万人的由4起增至11起。恶意或犯罪攻击仍是首要成因,联系方式与身份信息最常被泄露;医疗服务提供者通报最多(149起)。OAIC同时强调数据最小化的重要性。适用对象:受澳大利亚《隐私法》与NDB机制约束的APP实体,特别是医疗、教育、金融及会员制服务机构。1开展数据最小化审查,清理超出业务必要保留期限的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与身份信息,降低泄露后果的规模;2针对恶意攻击与人因失误两类主要成因,分别强化外部攻击面管理、多因素认证,以及员工操作复核与发布前检查机制;3在事件评估阶段同步判断受影响规模,建立大规模泄露的升级处置机制,确保在认定构成应通报泄露后及时通知OAIC与受影响个人,并保留评估记录。风险边界
统计数据反映报告期内的通报情况,受通报意愿、发现能力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宜直接解读为泄露绝对数量的全面增长;行业风险水平需结合自身业务与数据持有情况判断。
资讯来源:澳大利亚OAIC官网https://www.oaic.gov.au/news/media-centre/large-scale-data-breaches-on-the-rise,-latest-oaic-statistics-reveal炜衡(深圳)律所人工智能研究组-AI产品合规领域负责人欧洲注册信息隐私专家(CIPP/E)、中国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专精行业:电子商务及平台、TMT、AI、移动互联网、智能制造&IoT、云计算等数字科技⾏业。联系方式:电话-18826100095,邮箱-liunian@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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