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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

1.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填入具体服务大厦名称服务,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具体服务和相关工作的内容、范围、地点及要求等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1.2本合同目的:【填入合同目的】。

1.3即使本合同未对某项工作予以明确规定,但是,如相关工作系乙方提供同类服务时,通过执行良好的行业惯例应当预见和完成的工作,或属于为实现本合同

目的应当实施的工作,乙方应以符合本合同目的的方式实施该等工作,乙方无权要求调整合同总价或工作期限。

1.4乙方应执行良好的行业惯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维护甲方利益,不得实施任何违背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二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1.1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合同金额为 RMB填入小写金额】(大写:人民币填入大写金额】),增值税税率为【填入税率%,最终确定合同总价(包括增值税) RMB填入小写金额】(大写:人民币填入大写金】)。如果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合同总价自动调整,以保证不含税合同金额不变。合同总价的各分项价格和组成【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上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包含所有乙方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及税费等由乙方负责发放或缴纳。

1.2合同总价是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工作、完整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非根据本合同规定因工作变更或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引起合同总价调整外,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不受通货膨胀、利率、汇率、税费、成本及市场等因素变化的影响。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承担其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乙方确认,其同意合同总价前已经获得了所有信息并已考虑了所有可能影响成本和费用的因素。为避免歧义合同总价包括: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材料、供应品、备品备件等的费用;直接成本、间接成本、人力成本;履行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与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或有费用及合同没有列明但系为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需的工作和服务费用;乙方所有的风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中明确说明由乙方承担的成本和费用等。

1.3双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税费。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总价中扣除应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乙方应付税费,但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1.4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其

1.5付款进度:

(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填入百分比】,即 RMB填入小写金额

(大写:人民币填入大写金额】)

(2)合同总价的【填入百分比】,即 RMB填入小写金额】(大写:人民填入大写金额】)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且乙方完整履行质量保证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等质保金。

1.6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和进度,提前向甲方开具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发票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如乙方提供的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注明合同编号且抬头应为:【填入发票抬头】。如乙方未开具上述发票并提供相关支持文件,甲方有权拒付相关合同价款。如果甲方对乙方出具的该等发票和提供的相关支持文件无异议,应于收到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之日起【填入天数,如四十五45】日内向乙方付款。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全部或部分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修改并重新开具发票,该等情况下,付款期限从甲方收到该等重新开具的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1.7乙方账户

乙方应通过如下账户收取合同总价及其它款项,并通过该账户向甲方支付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款项:

乙方名称

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1.8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说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三条 作期

3.1工作期限:

3.2乙方应严格根据工作期限,提供合同项下的服务,完成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3乙方应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确保满足服务工作期限的要求。

第四条 方及乙方人

4.1一般要求:

(1)乙方应选聘、组织充足、适格、有经验的人员执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如工作对乙方人员资质有要求,在人员上岗前,乙方需要将人员名单、人员资质等资料报甲方备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员工的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食宿、交通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中。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建立并维系合法、适当的劳动关系,与其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

(4)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5)乙方应执行附件三供应商(承包商)廉洁从业承诺书和附件四安全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要求。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工作人员,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要求。 (7)其他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4.2乙方代表:

(1)工作期限开始日前,乙方应以书面方式任命一名有经验、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乙方代表,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更换乙方代表。

(2)乙方代表向甲方发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通知、请示、要求、批准和确认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文件。

(3)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

4.3乙方关键人员:

(1)乙方关键人员的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五】,该等人员应具备其职责要求的资质和能力。

(2)乙方关键人员的变更应获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乙方关键人员的变更不得对工作期限、工作质量或工作的执行产生不利影响。被更换的乙方关键人员应与新人员工作一段时间,以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3)甲方可要求更换乙方关键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

第五条 方代

5.1工作期限开始日前,甲方应以书面方式指定一名甲方人员担任甲方代表,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

5.2甲方代表向乙方发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通知、指示、要求、批准和确认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乙方向甲方代表发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通知、文件等视为向甲方发出。

5.3经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有权将其权限授予甲方其他人员,该等通知应注明授权的范围和期限。被授权的甲方人员无权再转授权给其他人员。

第六条 作设

6.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材料、器具等(“工作设施”)。

6.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工作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符合本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服务提供的缺陷,具备完成相关服务及其通常的用途。

6.3如甲方发现工作设施存在任何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理和更换,乙方不得因工作设施的修理或更换要求调整合同价款或延长工作期限。

6.4甲方提供供乙方人员工作使用,如发生丢失及故意损坏,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或建造价格赔偿。

第七条 督检

7.1甲方或其聘任的第三方有权(包括进入乙方工作场地)对乙方工作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7.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其聘任的第三方的监督检查,确保甲方及其聘任的第三方人员有权及时进入相关场地,并为该等人员提供足够的支持和便利。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或其聘任的第三方联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务计划、质量、存在的问题、预防及整改措施及其它服务信息。

7.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的工作存在任何缺陷、瑕疵、疏漏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和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更换人员、设备,调整倒班次数、服务时间等,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乙方无权就改进和补救措施要求调整工作期限或增加费用。如甲方认为乙方采取改进或补救措施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服务,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等费用。

第八条 作成果及验

8.1乙方于工作期限结束前应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及工作成果。双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工作及工作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验收标准、条件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8.2如验收过程发现工作存在任何缺陷、瑕疵、疏漏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排除该等缺陷、瑕疵和疏漏。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8.3甲方验收乙方工作并不减少、免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乙方对工作达到合同要求应承担的责任),乙方仍应对验收过程中甲方未发现的工作缺陷、瑕疵、疏漏承担责任。

第九条 质量保证

9.1乙方承诺,其任何工作和工作成果符合本合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良好的行业惯例的要求,不存在任何缺陷。

9.2质保期为自乙方工作和工作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填入月数】个月。

9.3如果乙方完成的工作或工作成果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属于本合同第 9.1 

规定的质量保证范围内的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等通知后

填入天数,如二(2)】日内予以回复,并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委派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实施相关工作(“整改工作”),直至消除该等缺陷。整改后的工作的质保期自修复或重新实施之日起重新计算。

9.4对于质保期内的任何整改工作,乙方应编制实施方案报甲方批准。相关工作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检验,并出具修复、检验报告。

9.5乙方应承担质保期内整改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十条 工作变更和工作暂停

1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工作变更通知,要求进行工作变更。

10.2收到变更通知后【填入天数,如三(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变更的实施方案以及变更的影响:

(1)变更对工作的影响;

(2)变更对工作期限的影响;

(3)变更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4)实施变更的要求和方案。

对于上述事项,乙方应提供适当的证明文件。

10.3乙方提交变更影响并经甲方评估后,双方应就工作变更及其影响进行协商。如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且甲方决定实施工作变更,双方将共同签署变更确认单或另行签署合同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如双方未能就工作变更事项达成一致,在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工作变更指令。乙方收到工作变更指令后,应立即实施相关工作。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工作变更。

10.5乙方造成的暂停:

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存在重大缺陷或与本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直至乙方采取措施消除该等缺陷。乙方消除相关缺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恢复工作。甲方对该等停工造成的损失不承

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要求调整合同总价或工作期限。

10.6甲方造成的暂停:

(1)无论基于任何原因,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暂停通知,要求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

(2)乙方接到暂停通知后,应根据暂停通知规定的时间及范围暂停工作,妥善保护已完成的工作,继续执行未暂停的工作。

(3)乙方收到甲方复工通知后应立即恢复执行工作。

(4)对于甲方要求的停工(因本合同第 11.1 原因导致的暂停除外),乙方有权根据暂停工作期限,要求对工作期限进行调整,乙方应尽量减少停工对工作期限的影响。

第十一条权利保证

11.1乙方保证,其执行工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其执行工作、提供的工作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及包含的全部专利、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均为乙方合法拥有或已获得第三方的有效授权。

11.2如乙方执行工作及提供的工作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确保工作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必要的措施获得相关的权利或对工作和工作成果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其履行本合同和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根据本款采取的措施不影响甲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措施。如因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而使甲方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诉讼、索赔、指控等,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11.3与工作和工作成果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及其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所有新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有,甲方享有全部权益,工作完成时应全部移交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和转让。

11.4乙方无权因本条的适用而延长工作期限或调整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 约责

12.1乙方发生下列任一违约行为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填入百分比】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超出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1)拒绝对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或工作成果进行改善以符合合同要求; (2)拒绝更换不适格的工作人员;

(3)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更换其关键工作人员;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进行分包;

(5)转包;

(6)不遵守甲方关于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规定; (7)乙方或其雇员对甲方实施欺诈行为;

(8)乙方或其雇员的行为损害了甲方的利益或声誉。

(9)违反 4.1(3)乙方的义务。

12.2就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甲方除有权依据本合同第 11.1 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有权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要求乙方进行更正或整改。如乙方收到该等通知后【填入天数,如十(10)】个工作日内未按照甲方要求作出更正或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超出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12.3乙方的工作或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作出更正或进行整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填入百分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超出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12.4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作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填入百分比】作为延期违约金。如延期超过【填入天数日,除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超出违约金数额的损失。

12.5如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作设备、设施等发生丢失及损坏,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或建造价格赔偿。

12.6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余额中直接扣除。

12.7如仅因甲方原因,甲方逾期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甲方应在收到该等通知后【填入天数,如三十(30)】日内付款,否则,即应自该等【填入天数,如三十(30)】日期间结束之日起,按【填入固定利率或利率种类,如 0.1%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并支付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利息,最高不超过相关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填入百分比】。双方同意,该等利息的支付是甲方就未能如期支付相关合同价款所需承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同的解除和终

13.1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经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明确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2)乙方破产、资不抵债、停业整顿、解散、被兼并、主要资产被查封; (3)乙方有其它严重违约行为,且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纠正;

(4)不可抗力持续超过【填入天数,如六十(60)】日。

13.2如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以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本合同项下同等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同等服务的差额费用(如有)。

13.3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经提前【填入天数,如十五(15)】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收到甲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工作,并对已履行的部分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要求后,应与乙方协商结算数额、因甲方终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的补偿款等事项。甲方因终止合同向乙方支付的补偿款以乙方为履行合同已实际发生的直接、合理费用为限。如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不足以涵盖该等费用,经乙方提供证明文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差额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该等补偿款系甲方根据本款规定终止合同时,乙方可获得的全部赔偿。任何时候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而引起的预期利润的损失或损害。

13.4如本合同根据本条第12.1、12.2、12.3款终止,对于合同终止前乙方完成的

工作成果,乙方应立即移交给甲方,甲方拥有相关工作成果的全部权益。

第十四条 康、安全和环

14.1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健康、安全及环保的规定:

(1)乙方应为乙方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其它相关项目的保险,如甲方要求,应在 7 日内提供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费的证明原件供甲方查验,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否则乙方不得开始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取消或变更该等保险。如乙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购买、维系相关保险,甲方有权代其购买并维持,乙方应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该等费用。乙方根据本条规定购买任何保险不得减少、免除乙方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修订其健康、安全及环保政策并将最新文件发给乙方以便遵照执行。

14.2乙方应保证其工作和工作成果符合国家要求的健康、安全及环保标准。因乙方未能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而在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4.3除上述要求外,乙方亦应遵守附件六中关于健康安全环保的其他的要求。

第十五条 让和分

15.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

15.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企业。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其关联企业。

第十六条 可抗

16.1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经合理努力仍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16.2如果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应立即(不迟于24 时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及不可抗力的影响,恢复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结束后48 时内,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延续时间、工作受影响的范围、补救措施等,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更新该等信息。

16.3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各自承担其人员和财产损失。一旦不可抗力停止或者影响消除,双方应立即履行其义务,合同的期限应该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填入天数】日,双方应该共同商议应对措施。

16.4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得减少、免除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6.5不可抗力的发生不能造成任何一方支付额外款项、赔偿或其它救济方式,双方放弃对任何此类事项进行索赔的权利。

第十七条 

17.1乙方及其人员、乙方代理或分包商及其人员(如有)因履行合同造成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损坏、人身伤亡或疾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应确保甲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支付任何赔偿时,乙方均应全额予以补偿。

17.2如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及其人员、乙方代理、分包商及其人员(如有)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装置、器材等,且无论该等财产属于自有、租用、租赁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发生毁损、灭失或其它损失,除非该等损失系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并应确保甲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

17.3如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乙方、乙方代理及分包商

(如有的人员发生人身伤亡或疾病,除非该等人身伤亡或疾病系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负责,并确保甲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时,乙方均应全额予以补偿。

17.4如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及其人员造成任何江、河、湖、海、陆地、大气及其它环境污染,乙方应单独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消除污染源、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承担污染产生的法律责任和污染造成的停工损失等,并应确保甲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因此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时,乙方均应全额予以补偿。

17.5乙方应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避免劳动纠纷及其他可能对工作质量、期限、方案及工作其它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如发生或者无法避免该等纠纷或事件,乙方一旦获知应立刻通知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将危害降至最低,并自行承担全部损失,且应确保甲方免于所有相关的索赔、损失、损害、费用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因此需要支付任何赔偿时,乙方均应全额予以补偿。

第十八条 

18.1除非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另行强制要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与合同无关的乙方员工和政府部门),亦不得将该等信息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用途。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技术信息、图纸、样本、资料等;甲方提供的或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或甲方有关的任何技术和商务信息。

18.2一方或其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该方还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十九条 计和反商业贿赂

19.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包括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包商进行的与分包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在分包合同中要求其分包商接受与本合同相同的审计要求,包括分包商应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包商进行的与分包合同相关的审计。

19.2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填入年数,如十(10)】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该等记录和账目。

19.3双方确认熟悉并了解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政策,并同意遵守这 些政策。实施商业贿赂的一方将承担所有不利的法律后果,且另一方有权以此为由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条 

20.1通知应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亲自递送、特快专递、传真等方式送达。通知在下列情况视为送达:

(1)如采用亲自递送方式,于签收确认之时; (2)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于收件人签收之时; (3)如采用传真方式,于确认传输之时。

20.2除非一方另行明确要求,双方可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进行通讯联系或传送文件。因不能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任何互联网电子邮件遗失、延误、被截取、破坏或修改的,通知发出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伤害或不便。

20.3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或双方另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交付资料和发送通知的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合同联系人:

乙方合同联系人:

姓名:

姓名:

职务: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上述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律适用和争议解

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填入天数,如六十(60)】日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2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后终止。

22.2本合同签署以前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提供和接受及相关事宜达成的所有口头和/或书面的声明、文件、信件及双方其它形式的通信在本合同生效后自动失效。

22.3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另一方的名称、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企业标志、商号或品牌。

22.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裁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条款或规定应视为被删除,本合同其它条款不受影响,仍继续有效。

22.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重组、合并、分立、重大股权或资产转让,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应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主体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主体安排履约担保。

22.6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合同项下关于保密、保证、责任、适用法律、争议解决和其它具有持续性效力的条款继续有效。

22.7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8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盖章后生效。

22.9本合同系双方协商、讨论的结果,合同内容非一方当事人单方拟定。本合同不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内容不属于格式条款。

22.10本合同正文、附件及其后的修改文件和补充文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附件及其后的修改文件和补充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11本合同一式【填入合同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持【填入合同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关于【】项目的盖章页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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