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一年多,数次开庭,面对多份生效判决的夹击。今天,我们赢了。
🔹 案情速览2016年,王某把某小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给韩某,合同写明了:模板由韩某负责。2020年工地复工,韩某说“没钱买模板”。王某为了不误工期,自己垫了25.8万买模板送进工地,韩某的工人用了。后来工程又停工,王某授权韩某去找开发商要窝工补偿款。韩某拿到了215万(含工人补偿),钱却没发给工人。工人转头起诉王某,王某被迫赔了19.9万。
🔹 被告怎么说?“模板不是我让买的,谁让你买你找谁。”“钢筋工、木工不是我的人,生效判决都写清楚了,跟我没关系。”
🔹 我们的打法不跟他吵“有没有委托”,直接打 不当得利 + 受托人转交义务。✅ 证人出庭:合伙人、总工、模板老板、班组长,一条链锁死✅ 证据闭环:收据、转账、现场照片、开发商调查笔录✅ 法律精准:你没让我买,但你用了;你没直接雇工人,但你代领了补偿款——受托人拿钱不转交,就是违约
🔹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韩某支付:💰 模板费 258,352 元💰 窝工补偿款 90,000 元合计 34.8 万余元,诉讼费大头由他承担。
🔹 一点感想这个案子最难的不是事实不清,而是对方手里拿着几份“对他有利”的生效判决。但我们始终咬住一点:你不能一边用别人的模板,一边说跟我无关;你不能代领了工人的救命钱,装进自己口袋,让工人去告我。法律不复杂,复杂的是人心。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判,感谢当事人的不放弃。也感谢团队周阳律师、李元科律师的硬仗。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