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嘉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信业)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提升软信业企业竞争力和创新力,结合嘉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方向
1、支持企业集聚发展。加强各类软件和信息技术高能级企业引育,重点聚焦汽车、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业和互联网平台、动漫网游、数字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提供关系行业发展的基础支撑软件、应用开发软件和系统集成软件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对相关优质企业在落户、发展、产业基金等方面,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奖励支持。
2、支持企业参加软信专业标准评估或认证。对通过ITSS二级及以上评估、CSMM三级及以上评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支持。
3、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企业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30万元且未获得市级扶持的,按照不超过前3个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国产软件创新场景应用。鼓励企业运用国产化工业软件,打造创新应用场景,促进区域产业强链补链、经济循环,给予阶梯式应用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支持游戏产品研发运营。对企业当年度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的游戏版号并正式上线运营,每个版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支持重点软信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具备较强创新性、先进性和影响力的软信产业项目,根据项目的市场推广价值、行业示范作用、技术研发水平、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评审,按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7、支持企业主辅分离。鼓励非软信优质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软信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8、支持产业氛围营造。对于承接或举办市、区级软信行业活动,促进行业交流协作、资源共享,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带动产业集聚的,经认定,对组织单位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9、鼓励企业开展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完善海外服务布局,对新设境外服务机构并具有示范带动效应、业务和品牌明显提升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鼓励企业收购海外软件。鼓励软件企业为加速关键软件研发创新而进行海外软件收购,按实际出资额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附则
1、本政策按照《嘉定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企业在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存在重大违法、违纪和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将会同相关部门取消其当年度奖励资格。
3、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本市或本区颁布新政策,则按相关规定执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嘉定区经济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政策,另行发布。
4、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5、本政策由嘉定区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