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审查,核心是确保其安全性、合规性、可操作性。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及相关规范,审查要点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 前置条件与判定标准
首先要判断该模板工程是否属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即“超危大工程”),这是启动后续严管程序的前提。
根据住建部规定,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属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支撑高度:搭设高度 ≥ 8m;
2、搭设跨度:搭设跨度 ≥ 18m;
3、施工荷载:施工总荷载 ≥ 15kN/m²;
4、线荷载:集中线荷载 ≥ 20kN/m。
审查方案中是否明确了上述参数,并判定其是否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若是,必须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二、 方案的编制与论证程序
审查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论证走过场的现象。
1、编制与审核:方案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专家论证:必须组织不少于5名的专家组进行论证。方案需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监理细则:监理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 方案内容的完整性
方案内容应详实,不能仅停留在理论计算上。依据《导则》要求,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四、 材料与构配件控制
审查是否对进场材料提出了具体的验收要求,杜绝劣质材料。
1、产品合格证:审查是否要求提供钢管、扣件、可调托撑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现场抽检:方案中应明确对承重杆件外观抽检(不少于30%)和扣件紧固力矩的检查要求(尤其是梁底扣件需100%检查)。
3、架体选型:部分地区(如广州)已明确要求优先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方案中需确认架体类型是否符合当地最新政策要求。
五、 施工与验收管理
审查方案中对搭设、浇筑、监测、验收及拆除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是否明确。
1、人员资质:搭设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方案中应包含劳动力计划及持证情况说明。
2、过程验收:审查是否明确了验收阶段(基础完工后、搭设中、搭设完成后)和验收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应参与“现场双确认”验收。
3、混凝土浇筑:必须包含“混凝土浇筑令”制度,明确浇筑顺序(先柱后梁板),并设专人观测支撑体系变形情况。
4、监测措施:对于超危大工程,方案中应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并设置预警值和报警机制。
5、拆除管理:需明确拆模强度要求(依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并规定拆除顺序(自上而下、严禁抛掷)。
六、 特殊地质与结构适应性
综合管廊通常为线性结构,且多处于地下或半地下状态,审查时还需关注以下特殊性。
1、防水节点:审查方案在变形缝、施工缝处的模板支设是否牢固,是否会影响止水带的安装质量。
2、廊体稳定性:对于宽度大、高度高的双舱或多舱管廊,审查方案中是否有防止模板体系侧移的专项措施(如对拉螺栓、斜撑的强度验算)。
七、总结
审查综合管廊高大模板方案时,应重点确认:是否经过了专家论证、计算模型是否贴合实际、架体构造是否满足规范、材料验收是否严格、混凝土浇筑及监测措施是否到位。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