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手机号: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手机号: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车库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详细地址)的车库(以下简称“该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库仅用于停放车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2年月日起至202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车库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仅为车库使用费,不包含水电费、物业费、管理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所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逾期未付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车库。
四、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时收取租金,有权监督乙方合理使用车库,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抵押该车库。
2. 甲方需保证该车库无产权纠纷,能正常供乙方使用。
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严格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车库,不得损坏车库设施,不得在车库内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4.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车库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库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5. 租赁期满,乙方需结清所有自行承担的费用,将车库恢复原状后交还甲方,甲方验收无误后,双方终止合同。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按逾期金额的0.5%/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库,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转租、转借、改变车库用途或损坏车库设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库,已收租金不予退还,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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