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可视门铃对着楼道,也算侵权?”“APP不授权位置就用不了,合规吗?”2025年版《民商事审判实务》明确: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已进入“精细化时代”!
一、隐私权:你的“私人领地”不容侵犯
什么是隐私?包括私人生活安宁、私密空间(住宅、酒店房间)、私密活动(夫妻生活、诊疗过程)、私密信息(病历、银行存款)(《民法典》第1032条)。
侵权典型行为:
线下:非法闯入住宅、在他人窗户装摄像头、偷拍裙底。
线上:未经同意收集通讯录、偷偷读取聊天记录、泄露私密照片。
特别注意:相关隐私要“双赢”!比如你在博客写“第三者故事”,不能泄露第三者的姓名、住址等隐私(《民法典》第1033条)。
二、个人信息:不是所有信息都算“隐私”
区别 | 隐私权 | 个人信息权益 |
|---|---|---|
客体 | 私密信息、私密活动、私密空间 | 所有可识别自然人的信息(包括公开信息) |
核心 | 禁止公开、禁止侵扰 | 个人对信息的支配、决定权 |
保护方式 | 事后救济为主 | 预防为主+事后救济 |
⚠️ 私密信息“双重保护”:既是隐私,也是个人信息,优先适用隐私权规则(《民法典》第1034条)。
三、人脸识别:这些红线不能碰!
《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规定》明确:
“单独同意”是硬指标:不能“一揽子授权”,必须单独弹窗提示“我们要用你的人脸信息”,你主动点击“同意”才行。
强迫同意无效:“不刷脸就不让进小区”“不刷脸就用不了APP”,统统违法!物业必须提供门禁卡、密码等其他验证方式。
举证责任倒置:你告平台“乱用人脸信息”,平台要自证清白——证明自己已征得同意、信息处理合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9条)。
四、APP乱要权限?这样维权!
拒绝“不授权就不用”:可向工信部12321举报。
信息被泄露致诈骗:可要求信息处理者赔偿(包括律师费、调查费)。
敏感信息(人脸、指纹、医疗记录):处理需“书面单独同意”,否则违法!
五、典型案例:可视门铃对着邻居家门,侵权吗?
顾某装可视门铃,镜头正对邻居赵某家门,能拍到赵某进出、访客情况。法院判决:构成隐私权侵权!理由是:门铃持续录制,会泄露赵某的私密活动(谁来了、什么时候走),且顾某未证明“必要性”。
你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是数字时代的“第二张身份证”。遭遇侵权时,记得:
✅ 第一时间截图、录屏固定证据;
✅ 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
✅ 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