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准备到南昌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一当事人。但听同行说,该所有个特殊的规定,不许带苹果电脑,其他品牌电脑可以。
我让我有点担心:我最近几年一直用的是苹果电脑。现在办案机关都实行无纸化办公,提供给律师的案卷材料大多是电子版,律师的办案材料也大多保存在自己的电脑里,禁止带苹果电脑会见,就等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

我知道,该所隔壁的南昌第一看守所却允许律师携带苹果电脑会见?显然,法律并没有禁止律师带苹果电脑会见。
2019年10月18日,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公监管〔2019〕372号)为律师可携带电脑会见开通了绿色通道。通知规定要加强制度硬件建设,满足律师会见需求。律师可以携带个人电脑会见,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见安全。
从上述通知来看,只要不利用电脑通讯、上网、录音、摄像的,即为确保会见安全。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将律师苹果电脑列为禁带品,视作洪水猛兽,我觉得没有必要。看守所无法联网,无法对外通讯,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可能会有极少数律师在会见时进行录音录像,但这完全可以通过事后的处罚予以防止。且这种处罚很有可能影响到律师的执业,甚至吊销律师执业证。我相信大部分的律师是绝对不可能会冒这么大的风险。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最近又出现,律师的携带的包过了安检机后,还要人为地搜包,有的安检人员还直接将手伸进律师的包里去翻来翻去,不搜包就不让会见。律师现场投诉和反映都无济于事。
对此,针对律师会见不准带苹果电脑;律师带的包通过了安检,还要搜包等问题,有律师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反映过,但得到的回复却是让律师找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反映相关情况。
这位律师哭笑不得:“皮球”又被踢了回来,问题估计很难解决。

我也去过省内其他看守所以及省外的看守所,从来没遇到过不让带苹果电脑会见的。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