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独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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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入全新电脑后,电脑出现了画面卡顿、程序闪退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能否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呢?一起来看律师的解答。

花五千多元买的新电脑,本以为开机就能流畅使用,可消费者刘先生表示,新机刚到手就频繁卡顿、开机慢、软件无响应,甚至办公、追剧都受到影响,让他十分苦恼。刘先生能否依法退款?我们来看本期的案例。

这台电脑是刘先生在官方实体店购买的,出现问题后,他带着电脑来到店内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对电脑进行检测后发现,存在运行异常的情况,表示可以为刘先生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但刘先生担心再次出现类似问题,要求全额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贾殿军:本案中刘先生花费五千余元购买的全新电脑,存在着频繁卡顿、开机缓慢、软件无响应等性能故障,明显不具备全新商品应当有的正常使用性能,属于商品质量不合格规范,因此刘先生提出退款的诉求完全合理合法;商家单方面提出仅能换货、拒绝退款的要求,属于私自限制消费者法定权利的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具备任何合法的依据,同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电脑属于耐用消费品,自购买之日起六个月内出现质量瑕疵争议的,应当由商家举证证明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若商家无法举证,就必须依法履行退款、换货等法定的责任,刘先生可凭借购机凭证、设备故障记录等证据,与商家协商退款,协商无果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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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晓宇 李枫
本版编辑:王莹
初审:邓新辉
复审:毕富亮终审: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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