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全流程实操手册(附清单模板)
一、什么是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与法律依据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评审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以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适用情形(必须满足其一)
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条件(采购人须提前判断)
①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②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④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⑤ 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 不是"想用就用",必须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否则可能面临合规风险。
二、全流程八步走:每一步都有讲究
第一步:成立谈判小组
法律规定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须5人以上单数。
操作要点:
采购人代表(1人)+ 评审专家(≥2人)= 至少3人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项目的评审 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难抽到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自行选定
常见错误
❌ 由代理机构单独组建谈判小组(须有采购人代表)
❌ 专家人数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未从专家库抽取,采用熟人推荐
第二步: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是整个竞争性谈判的"宪法",必须完整、准确、清晰。
谈判文件核心内容清单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业绩要求等)
二、采购需求(货物/工程/服务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三、谈判程序(谈判轮次、时间安排、报价方式)
四、合同草案条款(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含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
五、评定成交的标准(价格最低?还是综合最优?须明确)
六、响应文件要求(格式、内容、封装、递交方式)
七、谈判纪律与保密要求
谈判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供应商名称、特定货物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条件(这是公平竞争的底线)。
典型违规
某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中指定了某一品牌设备的技术参数,被供应商投诉,最终被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三步: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
法律规定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邀请方式:
方式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 方式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方式三: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须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重要提示: 受邀请供应商数量必须≥3家,否则谈判无效。
第四步:发出谈判文件 & 接收响应文件
关键时间节点
• 谈判文件发出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少于3个工作日
• 响应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递交
• 响应期后递交的文件原则上无效(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
第五步:谈判
这是竞争性谈判区别于公开招标的核心环节——可以谈,可以改。
谈判规则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常见谈判形式:
两轮报价法(推荐)
第一轮:供应商提交初始响应文件
谈判: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谈判,可能涉及技术澄清、商务调整
第二轮: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通常为密封报价)
成交: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谈判。
常见错误
❌ 谈判内容涉及其他供应商信息(违反保密规则)
❌ 实质性变动未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
❌ 谈判过程未形成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第六步:最终报价与评审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成交原则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
评审要点:
报价最低不等于"价格最低"——前提是"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谈判小组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和响应情况 形成书面评审报告,载明评审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和金额
第七步:发布成交公告 & 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确定后: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结果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成交金额等
第八步:签订合同与归档
合同签订要点
• 采购合同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
• 合同条款不得改变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合同金额不得超出成交金额(原则上)
• 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在省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
归档清单(全过程留痕):
完整归档资料清单
① 采购预算批复/审批文件
② 谈判文件(含发出记录)
③ 供应商邀请记录/公告截图
④ 响应文件(各供应商)
⑤ 谈判记录(各供应商分别谈判的详细记录)
⑥ 最终报价文件(密封)
⑦ 评审报告(含评审意见、成交结论)
⑧ 成交公告截图
⑨ 成交通知书发出记录
⑩ 采购合同
⑪ 履约验收报告(如有)
三、竞争性谈判常见错误清单
代理机构常见错误(收藏避坑)
❌ 未核实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就直接采用
❌ 谈判小组组建不符合规定(人数、单复数、专家比例)
❌ 谈判文件缺乏关键条款(未明确成交标准、合同草案不完整)
❌ 谈判文件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限制性条款
❌ 向供应商透露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或报价
❌ 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未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
❌ 邀请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
❌ 响应期少于3个工作日
❌ 成交公告未在规定媒体发布或公告期不足
❌ 未按规定归档完整资料
评审专家常见错误
❌ 未按要求从专家库抽取(特殊项目未办理审批)
❌ 谈判过程中泄露其他供应商信息
❌ 评审报告未记录异常低价审查情况
❌ 未对供应商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即推荐成交
四、竞争性谈判 vs 竞争性磋商:关键区别
选择建议
金额较大、技术复杂、需要多轮深度沟通的项目,优先考虑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更能体现综合优势);情形简单、需求明确、价格主导的项目,竞争性谈判更高效。
五、一张图总结竞争性谈判全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图
成立谈判小组 → 编制谈判文件 → 邀请≥3家供应商 → 发出谈判文件(响应期≥3工作日)→ 接收响应文件 → 逐一谈判(保密原则)→ 最终报价 → 评审确定成交候选 → 发出成交通知书 → 发布成交公告 → 签订合同 → 归档
收藏这篇文章,下次做竞争性谈判项目时,对照清单逐项检查,不遗漏、不踩坑。
提示:本文内容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整理,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可能存在细则差异,实施前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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