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股票指数型QDII的募资说明
郭琪燕 整理
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新交所泛东南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境内托管行,花旗银行(Citibank N.A.)担任境外托管行,通过投资于标的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涵盖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
本基金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下同))、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含港股通标的股票);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本基金可以进行境外证券借贷交易、境外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有关证券借贷交易的内容以专门签署的三方或多方协议约定为准。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境内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限制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标的ETF与标的指数
本基金的标的 ETF,指由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并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南方东英新交所泛东南亚科技 ETF。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新交所泛东南亚科技指数。标的指数成分股的注册地为东南亚和新兴亚洲市场,包括印度、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和马来西亚。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的投资策略;4、衍生品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6、境内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7、境外回购交易及证券借贷交易策略。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标的 ETF 为股票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 ETF,紧密跟踪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新加坡证券市场上市的ETF,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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