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平常的棋牌室‘抽水’、指尖轻点的微信群‘房费’,或是披着‘六合彩’外衣的地下码单,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攸县人民法院特发布4起涉赌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钟长鸣,请务必守住底线,远离赌博!

利用微信群组、棋牌APP组织
赌博并收取“房费”的行为,属于
开设赌场罪中的“抽头渔利”的营
利方,构成开设赌场罪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6月,被告人李某伙同文某、曾某某利用微信设立赌博群组织参赌人员,在“闲逸斗地主棋牌APP创建“文明交友”俱乐部进行红黑胡、碰胡、跑得快等赌博活动,每局结束后,分数超过30分的收取6元的“房费”,李某、文谋、曾某某通过收取“房费”获利,按同等比例分成。截至案发,该群累计收取“房费”共计102426元,其中10000元左右分多次以微信红包的形式发给参赌人员作为福利,李某从中获利30000元左右。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棋牌游戏APP、微信等手机软件,在一段时间内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李某系初犯,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等从轻处罚情节,结合其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宣告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微信群组与棋牌APP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其本质上是利用网络平台搭建赌博场所、组织他人赌博的开设赌场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利用微信群组、棋牌APP组织赌博并收取“房费”的行为,属于开设赌场罪中的“抽头渔利”的营利方式,依法构成开设赌场罪。对该案被告人判处刑罚明确了此类披着“娱乐”外衣的赌博活动,并非合法文娱行为,切勿以“房费”、“服务费”等形式参与或组织赌博犯罪。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