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新生
入学资格审核










尊敬的2026级新生家长:
您好!
长春市南关区东四小学2026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于5月15日-5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等待学校通知,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

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二、户籍证件

(一)父母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户口簿全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双方均需要提供户口薄全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以下特殊情况,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现役军人需携带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有一方为农业户口,此农业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也需一并携带。如户口簿上无法证明是农业户口(即农业户口本上没有“农、农业户口、粮农、菜农”等字样),需提供土地确权证及村委会出具的农业户口证明。(附件1农村户口证明)。
3.父母有一方在外地工作(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以外地区。双阳区、九台区按外地划分),且工作地点与户口地址一致,则需提供此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附件2外地工作证明)若工作性质为外地个体经营,可提供学生家长本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无本市户口的,需要提供孩子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和孩子同一户口簿上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产证件

(一)已备案、已下产权提供:
1. 房产证或房地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房屋权利人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即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保证真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视为无效。
查询方式:打开微信“吉事办”小程序,主页面点击“更多”—应用服务—不动产—个人住房查询(无房证明)—开始认证—点击右上角三个点—保存到手机打印一份。
(二)未备案、未下产权提供:
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三)使用祖父母房产入学提供:
房屋产权为(外)祖父母的,既要有(外)祖父母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也要有父母双方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用于证明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房产。

特别提醒:

1. 所需提交的材料请一次性带齐。
2. 双(多)胞胎同年入学家长,请在资格审核时告知审核教师。
3. 所有复印件(A4)一份即可,顺序(由上至下)身份证件—户籍证件—房产证件。
4. 现场查验后,材料复印件上交,证件原件返回,请妥善保管。
5. 所有填写内容,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学校提供),保证字迹清晰,不可涂抹,确保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后签字确认。
6. 水费、电费、燃气费票据无需提供。
7. 学生监护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的,请代办人携带“代办委托书(附件3)”,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所有材料。
审核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四小学亚泰大街1955号(亚泰大街门)
招生咨询电话:17843359809
长春市南关区东四小学
2026年5月16日
初审:于志源
复审:林 頔
终审:张连峰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