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由越南公安部主持制定的若干规范性文件政策座谈会上,公安部网络安全与高科技犯罪预防局(A05)副局长赵孟松上校分享了关于《2025年网络安全法》实施细则的若干法令草案中的多项新亮点和突出规定。
赵孟松上校表示,目前利用人工智能(AI)或Deepfake技术制作虚假图像、虚假信息并在各平台上传播的行为十分普遍。2015年的《网络信息安全法》虽已对此问题有一些规定,但尚未真正调整或对这些应用的非法使用行为设定制裁。
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领域行政处罚法令草案预计将补充多项严厉规定,以处理利用AI、Deepfake技术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据此,创建AI生成的假冒视频、图像等产品以及传播、扩散这些内容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同时,草案还规定了数字平台在发生违规但未按规定进行核查、控制或应国家机关要求删除内容时的责任。特别是,对侵犯个人数据的行为,将按照国际惯例处以非常高的罚款。
关于社交网络群组管理以及管理员电子身份识别和认证要求,赵上校表示,这些内容规定在《关于预防和利用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和电子手段侵犯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行为的法令》草案中。此前,该草案按预防网络犯罪和高科技犯罪法令方向制定,并已在审核过程中由公安部提交政府修改名称。根据草案,社交网络群组的建立、运营和管理必须遵守具体的程序和机制。在运营过程中,群组管理员有责任按规定控制和批准发布内容,以防止利用群组发布负面信息、影响安全和秩序的行为。群组的创建者和运营者也必须对成员发布的、未能及时审核和处理的不良社会影响内容负责。
在电子身份认证(KYC)方面,法令将规定同步实施身份认证措施,以打击使用“垃圾SIM卡”和非本人银行账户的行为。从社交网络账户、银行账户到手机号码,都必须建立实名认证机制。草案还补充了跨境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各平台必须通过在线工具建立客户账户身份认证机制,并有责任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配合并向职能部门共享信息。特别是,平台必须在收到主管国家机关要求后24小时内删除有害信息,防止其在网络空间传播的风险。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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