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完善校园信息化教学设施,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我校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一批电脑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采购管理制度,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信创台式电脑,具体技术参数、品牌型号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电脑采购需求明细参数》。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已获批准,具体金额以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与文件获取:本公告即为询价文件。供应商可自行下载,如需进一步咨询,可在工作时间内联系项目联系人。
(二)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至少包括: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公告第二条要求);
4、针对附件1《电脑采购需求明细参数》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规格响应说明、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
5、报价单(须包含分项报价及总价,并加盖公章);
6、售后服务承诺方案。
(三)提交方式:响应文件需提供纸质版壹份及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四)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于2026年6月13日12时00分前提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1、纸质文件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8号,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
2、电子文件发送邮箱:1293568152@qq.com。项目联系人:吴老师(15177159130)、易老师(18154722431)
四、评审办法及中标原则
(一)评审小组:学校采购及工程项目三方询价审核小组将负责本次评审工作。
(二)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确、技术标准统一,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
(三)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评审小组将对所有按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2、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将依据附件1《电脑采购需求明细参数》,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需求做出了全部实质性响应。任何一项主要参数(品牌、型号、核心配置等)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价格评审: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对其报价进行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因此,本项目将在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推荐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四)特别说明:“最低价中标”并非绝对原则,其前提是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不得低于成本。评审过程将严格遵循此法律精神,综合考量供应商响应情况与报价的合理性。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成交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将在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校内进行公示,成交结果确定后,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15177159130)、 易老师(18154722431)
七、其他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欢迎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
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
2026年6月10日
END
图文 | 总务处提供
编辑 | 黄海清
一审 | 吴志成
二审 | 蓝标温
三审 | 黎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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