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模版)
本预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与编码》(GB6441-2025-)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
编制说明:
根据GB6441-2025-的基本事故类型判定规则,结合电梯事故的起因物、致害物和致害方式,本预案覆盖的事故类型包括:高处坠落(人员坠落井道)、起重设备致害(含挤压、剪切、部件坠落等机械类伤害)、触电(电气类伤害)、火灾(电梯起火事件),事故类型编码为WSA10011,按事故对人身伤害程度分重伤及以上事故情形对应编码为WSA20002/WSA20003,适用于公司电梯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公司现配置电梯2部:1部货梯为2层2站,1部客梯为5层5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2部电梯(1部2层货梯、1部5层客梯)在运行、检修、试验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电梯事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高处坠落(WSA10011)
人员从电梯轿厢、层门处坠落至井道底部,或从轿顶坠落至井道底部等高处坠落事故。判定依据:人员坠落高度达到或超过GB/T3608规定的基准面2米及以上时,归入高处坠落类型。【GB6441-2025-4.1.3.11】
2.起重设备致害(WSA10005)
电梯轿厢或对重挤压人员,电梯门系统剪切人员,轿厢或部件坠落打击人员,曳引绳、导向轮等机械部件运行中绞伤人员,限速器、安全钳误动作或失灵导致的事故,电梯运行中发生的碰撞、倾覆、倒塌和挤压等事故。判定依据:起重设备在安拆、检修、试验及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挤压、倾覆、折断、倒塌、部件坠落、吊具打击等事故。【GB6441-2025-4.1.3.5】
3.触电(WSA10007)
人员接触电梯电气系统的带电部位,或带电体与人体间发生放电,造成电击或电灼伤事故。判定依据: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或带电体与人体间发生放电造成的事故(电灼伤不归为灼烫,归为触电)。【GB6441-2025-4.1.3.7】
4.火灾(WSA10010)
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内的电气设备短路、过热或其他原因引发的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事故。判定依据: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造成的事故。【GB6441-2025-4.1.3.10】场景包括电梯机房电气设备起火,井道内电缆或润滑油起火,轿厢内装饰材料起火等。火灾引发的人身伤害不重复归类为灼烫,统一按照先发诱导性原因归为火灾。
二、事故风险分析
2.1风险分析
(1)高处坠落风险
电梯层门、轿门安全联锁装置失效,人员在层门外倚靠或撞击导致层门打开后坠落井道,或在轿顶检修作业时失足坠落井道(2层货梯坠落高度约3~4米,5层客梯坠落高度可达15米以上)。根据GB6441-2025-的判定规则,发生坠落时符合高处坠落事故类型的判定条件。【GB6441-2025-4.1.3.11】
(2)起重设备致害风险
电梯门系统联锁装置失效或安全触板失灵,人员进出时被轿门或层门夹持、剪切;轿厢意外移动(如制动器失效导致的开门走梯),将正进出轿厢的人员挤压或剪切;电梯冲顶或蹲底,冲击力造成轿厢内人员伤害;维修人员在轿顶或井道内作业时被对重、轿厢挤压或撞击;曳引绳断裂导致轿厢坠落,部件坠落打击人员;限速器、安全钳误动作导致急停伤害。上述情形中,由电梯设备本身造成的挤压、剪切、坠落、碰撞等事故,按照起因物归类原则归入起重设备致害,不归入物体打击或机械致害。【GB6441-2025-4.1.3.5】
(3)触电风险
电气设备老化、绝缘损坏、电气线路裸露,维修作业时误触带电部位,井道照明或控制线路漏电,未按规程断电作业等造成触电事故。根据GB6441-2025-的判定规则,触电造成的人身伤害归入触电,不归入灼烫或火灾。【GB6441-2025-4.1.3.7】
(4)火灾风险
机房内控制柜、变频器、制动电阻等电气元件过热或短路起火,井道内随行电缆老化短路起火,润滑油等可燃物被引燃,轿厢内部装饰材料被引燃等造成火灾事故。火灾发生时产生的烟雾沿井道上窜,可危及各楼层人员。【GB6441-2025-4.1.3.10】
2.2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后果和影响范围
电梯运行频率较高(尤其是客梯),设备长期处于启停、开关门等工况,机械部件磨损和电气元件老化的可能性较大。参照GB/T29639-2020附录A的风险评估要求,将高处坠落风险等级评定为较大风险(Ⅲ级),起重设备致害风险等级评定为较大风险(Ⅲ级),触电风险等级评定为一般风险(Ⅱ级),火灾风险等级评定为一般风险(Ⅱ级)。上述风险为常规运行状态下的评定,在检修、维保等特殊工况下风险等级将升高。客梯服务于5个楼层,涉及人员范围较广;货梯服务于2个楼层,主要用于货物运输。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职务 | 人员安排 | 主要职责 |
总指挥 | 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 | 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决定预案的启动与终止,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
副总指挥 |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 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不在时代行其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的具体协调和组织 |
抢险救援组 | 电梯安全管理员、维修班人员 | 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执行盘车放人操作,协助电梯维保人员开展技术救援 |
警戒疏散组 | 安保部人员 | 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引导和秩序维护 |
医疗救护组 | 办公室/人事行政人员 | 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及联系医疗机构转运 |
后勤保障组 | 财务部/采购部人员 | 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车辆、通信等保障工作 |
善后处理组 | 办公室/人事部人员 |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发布、家属接待安抚等工作 |
3.2应急值班制度
公司应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电话应张贴于电梯轿厢内及电梯层门显著位置。货梯和客梯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值班室或有人值守的监控中心保持可靠通信连接。
四、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接报
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填入具体号码]。电梯轿厢内设置紧急报警装置(警铃和对讲系统),确保与值班室可靠通信。事故发生后,接报人员应立即核实以下信息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1)报警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受困/受伤人员所在具体位置(楼层及电梯编号:货梯/客梯);
(3)受困/受伤人员的人数及身体状况,是否需要医疗救助;
(4)事故类型(高处坠落、起重设备致害、触电或火灾)及现场状况。
4.1.2信息处置与研判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作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的决策。对于人员被困但无伤亡的情形,可由值班负责人协调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现场处置,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对于发生人员伤亡、火灾或电梯设备严重损毁等情形,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国务院令第708号第十七条】
4.1.3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4.2预警
4.2.1预警启动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启动预警:电梯出现异常响动、异常振动、超速或运行不平层等故障征兆但尚未造成事故;电梯停电可能导致困人;电梯层门或轿门联锁装置出现异常;机房温度异常升高可能引发电气故障等。预警信息通过内部通信系统、办公系统或当面通知方式发布。
4.2.2响应准备
预警启动后,相关人员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检查应急工具(电梯层门专用钥匙、盘车手轮等)是否在位完好,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人员通报情况。
4.2.3预警解除
故障征兆消除且电梯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预警解除。
4.2.4电梯例行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各类电梯事故的发生,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法规要求,建立以下例行安全检查制度:
(1)每日巡检: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应对客梯和货梯各进行一次运行状态巡查,重点检查层门联锁装置、轿门安全触板或光幕、轿厢紧急报警装置、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工作,检查轿厢运行是否平稳无异响,并如实记录巡检情况。
(2)月度检查:每月由电梯安全管理员会同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保规程对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动器间隙、曳引钢丝绳磨损和张力、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功能、缓冲器工作状态、电气控制系统绝缘电阻、井道照明和通风设施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3)专项检查:雷雨季节前应对电梯机房的防雷设施和井道底坑的排水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防止雨水倒灌导致电气设备短路或触电事故;高温季节前应对机房通风散热设施和电气元件进行专项检查,防止过热引发火灾。
(4)检测维护:对电梯的供电系统、配电柜、控制柜内的电气元件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的导线和绝缘材料,确保电气绝缘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防止绝缘损坏引发触电事故。
以上各项检查、检测和维护均应做好记录,由检查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纳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4.3响应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研判结果确定响应级别,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立即开展以下程序性工作:
(1)召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救援任务;
(2)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3)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就位,调配救援资源;
(4)必要时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
4.4应急处置措施
4.4.1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
(1)总要求:发生困人事故后,公司应立即启动响应,迅速组织救援,同时通知签约电梯维保单位赶赴现场。
(2)现场安抚:救援人员到达后,应首先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喊话与被困乘客建立联系,告知乘客保持镇静、静心等待救援,不要强行扒门、踢门或采取其他危险行为,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如轿厢内有多名乘客,应引导乘客靠轿厢内壁站稳。
(3)确定轿厢位置:救援人员应到机房通过曳引绳标记、平层感应器指示或通过打开层门观察确认轿厢所停楼层位置,判断轿厢是否在平层区域。
(4)平层区域救援:确认轿厢停在平层区域(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高低差不超过±200mm)后,救援人员可使用电梯层门专用钥匙(三角钥匙)打开层门,直接将被困乘客从轿厢内引导疏散。
(5)非平层区域救援:当确认轿厢停于非平层位置时,必须通过盘车方式将轿厢移至就近平层后施救,严禁强行扒开层门组织乘客从非平层位置爬出或跳出。盘车放人的操作步骤为:
①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悬挂“正在救援,禁止合闸”警示牌;
②确认厅门轿门均已关闭,切断门机回路;
③安装盘车手轮并固定,一人握持盘车手轮,另一人操作抱闸扳手;
④两人配合:操作抱闸的人员先松开抱闸,盘车人员盘动手轮使轿厢缓慢移动,当接近平层时松开抱闸,利用惯性使轿厢平层;
⑤确认轿厢到达平层位置后,用层门钥匙打开厅门和轿门,疏散被困乘客。
(6)现场急救:被困乘客救出后,应检查其身体状况。如出现头晕、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或因被困导致心理恐慌,应立即安排其到通风良好的区域休息或送往医院检查。
4.4.2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人员坠落井道事故后,严禁盲目下井施救,应立即拨打119请求消防救援和120请求医疗急救,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赶到现场提供井道结构技术支持;
(2)确认电梯主电源已切断,并在配电柜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
(3)在消防救援和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后,由专业救援人员携带装备下井施救;
(4)配合急救人员对伤者进行骨折固定、止血处理,并协助转运至医院;
(5)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等待事故调查。
4.4.3起重设备致害事故(含挤压、剪切、碰撞等)应急处置
(1)立即按下最近处的电梯急停按钮或切断电梯主电源,防止二次伤害;
(2)对受挤压、剪切等机械伤害的伤者,应按照急救原则进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紧急处理,切勿生拉硬拽;
(3)如伤者被夹持在轿厢和层门之间、轿厢与井道壁之间或被对重挤压,应在电梯维保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反向盘车等措施扩大救援空间,使伤者脱离困境;
(4)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将伤者转运至医院救治;
(5)保护事故现场,保留相关监控影像资料。
4.4.4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发现人员触电,施救者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迅速切断电梯总电源或在机房配电柜处断开电路;
(2)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应使用干燥木棒、竹竿、绝缘手套等绝缘工具将伤者与带电体分离,严禁直接用手接触伤者;
(3)伤者脱离电源后,立即检查其意识和呼吸,如伤者意识丧失或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就地进行心肺复苏(CPR);
(4)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持续进行心肺复苏直至专业急救人员到达;
(5)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在配电柜上悬挂警示牌,通知电梯维保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查明漏电原因。
4.4.5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电梯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将电梯轿厢停于基站(通常为1层),引导乘客迅速撤离轿厢;
(2)使用机房或楼层配置的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严禁在未切断电源情况下使用水基灭火器;
(3)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告火灾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性质及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
(4)组织人员沿着疏散通道有序撤离,禁止使用电梯逃生,被困人员应通过消防通道疏散;
(5)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灭火和搜救工作,提供电梯井道结构图纸。
4.5应急支援
当事态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时,应按以下程序请求外部支援:
(1)拨打119请求消防救援(被困救援可优先拨打签约维保单位电话);
(2)拨打120请求医疗急救;
(3)通知电梯签约维保单位到达现场配合处置;
(4)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请求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支援;
(5)外部救援力量到达后,本单位应急指挥权按照"先属地、后专业"原则有序移交,由总指挥向外部指挥报告事故情况、已采取措施和现场态势,并为外部救援力量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技术资料支持。
4.6响应终止
当事故危害源已消除、受伤人员已全部得到妥善救治、现场安全隐患已排查完毕并经确认不影响电梯系统安全运行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安排人员做好以下后续工作:事故现场的封存和保护、受损设备的隔离和标识、相关影像和记录的保存。
五、后期处置
(1)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检修和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2)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如油污、烟尘残留、灭火剂残留等)进行妥善处理;
(3)本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4)对受伤人员及家属进行妥善安置和安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工伤保险赔付和民事赔偿;
(5)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六、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录,包括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梯维保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应急管理部门电话、消防(119)、急救(120)、属地市场监管部门(12345)等联系方式。电梯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和机房电话应保持畅通,定期测试通信功能。
6.2应急队伍保障
本公司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T证),熟悉电梯应急救援操作流程;签约电梯维保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能保证24小时应急响应,市区内30分钟内到达现场。
6.3物资装备保障
序号 | 物资/装备名称 | 数量 | 存放位置 |
1 | 电梯层门专用钥匙(三角钥匙) | 2把 | 机房/值班室 |
2 | 盘车手轮及抱闸扳手 | 1套 | 机房 |
3 | 对讲机 | 2台 | 值班室 |
4 | 绝缘手套、绝缘靴 | 1套 | 机房 |
5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2具 | 机房、值班室 |
6 | 干粉灭火器 | 2具 | 各楼层电梯层门外 |
7 | 急救箱 | 1个 | 值班室 |
8 | 警示牌(“正在救援”等) | 1套 | 机房 |
以上应急物资装备由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每月检查一次,确保齐全有效并建立台账。
6.4其他保障
(1)经费保障:公司应将应急救援经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确保应急物资购置、维保费用和应急演练经费充足到位;
(2)交通运输保障:公司公务车在应急状态下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调度使用,保证应急救援和伤员转运需要。
七、应急预案管理
7.1应急预案培训
公司应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卡应发放到有关部门、岗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基本结构原理、常见故障的应急处理流程、盘车放人操作方法、心肺复苏(CPR)急救技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7.2应急预案演练
公司应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内容应至少涵盖电梯困人救援。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三条】
7.3应急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并归档:【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十六条】
(1)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6)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参照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7.4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二十七条】
(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2)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或论证意见);
(3)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八、附则
8.1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3附件清单:
-附件1公司电梯基本信息表
-附件2电梯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3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附件4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联系方式
-附件5外部应急救援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6应急物资装备台账
-附件7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卡
-附件8公司地理位置图及周边医院路线图
-附件9电梯机房及井道平面布置图
-附件10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附件8 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卡
>说明:本应急处置卡应制作成便携卡片,放置于值班室、电梯机房和各楼层电梯层门附近,便于从业人员和值班人员携带和使用。
(一)电梯困人应急处置卡
序号 | 步骤 | 具体操作 |
1 | 接报 |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核实:电梯编号(客梯/货梯)、被困楼层、被困人数、人员身体状况 |
2 | 安抚 | 通过对讲机或手机告知乘客:“救援人员已出发,请保持镇静,不要扒门” |
3 | 通知 | 立即通知电梯安全管理员和签约维保单位,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
4 | 救援 | 确认轿厢位置→平层区用三角钥匙开门放人,非平层区盘车至平层后放人 |
5 | 善后 | 检查被困人员身体状况,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运行 |
关键提醒:严禁强行扒门或从非平层位置疏散乘客!
(二)电梯火灾应急处置卡
序号 | 步骤 | 具体操作 |
1 | 断电 | 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 |
2 | 灭火 | 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严禁用水) |
3 | 报警 | 拨打119,说明起火部位和燃烧物性质 |
4 | 疏散 | 引导人员从消防通道撤离,严禁乘坐电梯逃生 |
(三)紧急联系电话
单位/人员 | 联系电话 |
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 | [填入值班电话] |
电梯安全管理员 | [填入手机号] |
电梯维保单位 | [填入24小时维保电话] |
消防报警 | 119 |
医疗急救 | 120 |
应急管理部门 | [填入属地应急局电话] |
政务服务热线(市场监管局) | 12345 |
编制单位:[公司名称]
编制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