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工地上默认的规则:
板厚超过350mm或梁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51平米,就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工地上经典的三角关系:
甲方催工期。
监理卡质量、卡安全、卡程序。
施工方夹在中间两头受气,还都不能得罪。

最近刚刚经历的实战案例:顶板模板方案还没来及组织专家论证,监理直接发了通知单——"未经论证,不得施工"。
甲方项目经理当场就急了:"工期都滞后一个月了,还这么教条?"
先施工,后补程序。谁耽误干活儿就搞谁?
总监一句话怼回去:"方案没论证就干,出了事你能担得起?"
这事监理做得对吗?对。
甲方着急有道理吗?也有。
但问题是:专家论证是法定程序,不是可选项。住建部37号令写得明明白白。
甲方着急因为工期就是钱。
滞后一天节点考核全废,任务完不成,非但没有奖金,还要接受处罚。
最主要是耽误了预售节点,可是实打实的损失,也没人担待得起。
施工方停着吧,一天上百号人窝工,机械也得跟着趴窝,一天损失也不小。
这就很纠结了……
监理卡,不是找茬,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所有人。
甲方着急可以理解,但出了事,没人听你解释"我当时多着急"。
施工单位也不愿意停着工。
最后解决方案:
甲方出面协调,监理出了“内部”通知单,只要不出事“不上桌面”。
施工单位该干干,但必须在打灰前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方案未论证坚决不能打灰。
这事也算“圆满”解决了,施工单位不用窝工了,监理单位也“甩责”了,甲方也有工期了。
但总觉得还是有些不对劲儿。你觉得问题出在哪里?欢迎留言指出。
三石建见,一个在工地干了15年的工程人,关注我,多避坑、少走弯路。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