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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核对身份时,当事人需要说明和确认哪些信息?

法官核对身份时,当事人需要说明和确认哪些信息?

民事案件立案或开庭时,身份核对没有一张全国统一、必须逐字回答的固定清单,通常,自然人需要确认姓名、本人参加诉讼的身份、身份证明以及到庭情况;法院为区分当事人,还可能询问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委托代理人出庭的,应说明代理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确认代理权限,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参加诉讼,一般还需核对组织名称、营业执照等主体材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以及受托人员的授权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诉讼服务材料明确,起诉时需提交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法院公开的庭审实务说明也指出,书记员和法官会核实基本信息及到庭情况,线上庭审还可能依平台要求完成人脸识别或实名认证。

更稳妥的理解是:核验目的在于确认“谁在参加诉讼、以什么资格参加”,而非公开背诵全部个人信息,对完整身份证号、详细住址等敏感信息,可按法庭要求必要提供,不宜在公开庭审中主动扩散,信息不一致或身份存疑时,应如实说明原因并补交证件、户籍材料或授权文件;身份核验通过只代表程序身份得到确认,并不等于证据被采纳,更不决定案件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