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汉时期,帝国的经济重心是黄河流域,主要的粮食作物为粟(小米),其成熟期一般在农历八月前后,九月征收田租符合北方农业生产周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南方的自然环境优于北方、且战乱较少,北方人口南迁(衣冠南渡)充实了南方的劳动力、并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加上统治者推行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人民的辛勤劳动,南方的土地和资源得到了初步开发。
自晋氏迁流,迄于太元之世,百许年中,无风尘之警,区域之内,晏如也。……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会稽郡)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倾,亩值一金……荆城(荆州)跨南楚之富,扬部(扬州)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
(南朝)沈约:《宋书·卷五十四》

图:东晋时期人口南迁示意地图
唐朝前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南方经济在原先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具体表现之一便是农业生产地域差异的扩大——从南北朝至唐初,南方稻作区兴起。由于水稻的成熟期通常晚于粟,往往在农历十月至十一月才能收获。并且,江南地区的熟制多为一年两熟。因此,朝廷推迟了征缴期限并实行“随熟即输”。
此外,朝廷允许不产粟的地区根据当地稻、麦的实际成熟时间灵活缴纳,不必统一在固定月份——这实质上是承认并适应了江南地区作为独立农业区的发展现实。因此,C正确。
所有的田土归皇帝所有,各人只钦许而有使用权:每一男丁十五岁以上受田四十亩,妇人减半,奴婢及丁牛又有附加,以上系供耕种米麦之用,老免及身没归还政府。
(美)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庸),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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