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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关注恶搞孩子,拍短视频不能这样坑娃
让恐高的孩子站在玻璃栈道上,拍摄他们害怕露怯的窘态;用言
语刺激孩子,分享他们情绪崩溃哇哇大哭的瞬间……近日,一些“萌
娃搞笑视频”在部分短视频平台登上热搜。虽然这类视频容易吸
引眼球,但采用消遣孩子的方式来赚取流量并不可取。如不少网
友所言,这种做法“一点也不尊重孩子”。
分享亲子生活,博观众一笑,本没有什么不妥。不过为了获得关
注、获取流量,有意挑动情绪、逗哭孩子,难免对孩子的身心健
康造成危害。孩子正处于人格形成期,心灵相对脆弱,因为短视频拍
摄产生痛苦记忆,不仅有可能发展为童年阴影,形成精神创伤,而且
会影响到他们对自我的准确认知。而从短视频行业发展来看,恶搞
儿童视频的传播,让不少观众引起不适,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短视
频生态。其造成的负面效应,将给广大用户尤其是青少年用户带
来消极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个人隐私、身心健康不
受侵犯,需要凝聚社会合力。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
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职责,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
父母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
依法纠偏“教而无方、教而不当”。对于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
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根据情况予以训诫,可责令其接受家
庭教育指导。与此同时,也要继续推动和完善家庭、学校、社会协
1同育人,提高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依法带娃意识,形成
更多有地方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家庭
教育责任落实了,有助于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据统计,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超过 9.6 亿人。坚守法律、道德
底线,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应当是内容生产者和平台
方的共同职责。短视频平台上,有视频忠实记录孩子成长点滴,传递
着家庭幸福的美好与温暖;有视频分享、探讨育儿经验,帮助不少父
母避免进入带娃误区;还有视频展现自家“小能人”的爱好、特长,
给同辈人以激励和启发。这些具有正向社会价值的短视频,理应成
为短视频平台的主流,理应被更多用户看到。从这个意义上讲,与
其通过恶搞孩子来博取流量,不如尽快调整创作思路,围绕培养“健
康的心”、塑造“大写的人”,着力提高视频品质。内容生产者树立
向上向善的创作观,短视频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与引导,
确保以积极健康内容赋能短视频生态,相关视频创作才能实现高
质量创新性发展。
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依法带娃是家事也是国事。对一切
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都要坚决防
止和依法打击。把好短视频创作的导向关、内容关、质量关、传
播关,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机制,为未成年人
筑起全链条、全方位的网络保护屏障,定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
2护的层次和水平,以更加文明、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护航未成
年人健康成长。(via 人民网)
3家长拍孩子“虐心视频”消遣了什么
家长将孩子悉心照顾的宠物螃蟹煮了,递给孩子一只螃蟹腿,嘴
里说着“吃不吃,不吃我吃了”,孩子一边撕心裂肺地哭,一边接过
螃蟹腿,放进嘴里说“香”。这个画面出自近日流行于某短视频平台
的一条视频。类似的“萌娃搞笑视频”还有不少,只是下锅的宠物换
成了兔子、鸡、鸭、鱼等。为了获取流量,一些家长拍下孩子情绪崩
溃哇哇大哭的瞬间,甚至故意用言语惹怒孩子或杀了吃掉孩子小心呵
护的宠物。(1 月 3 日《法治日报》)
视频内,是“抓狂”的孩子,视频外,则是“抓狂”的家长。一
些家长刻意抓拍或制造“条件”,拍摄孩子情绪失控后的“窘态视
频”“出糗视频”“生气视频”等“虐心视频”,消遣孩子,拿孩
子取乐,或者把孩子当成吸引流量的营销噱头,暴露出家长法治
观念、教育理念的匮乏、错位。家长看似是在消遣孩子,实则消
遣的是家庭教育责任,是一种自黑、自虐。
家长拍摄孩子的“虐心视频”无论是出于纯搞笑目的,还是
带有营销的功利色彩,都会对孩子形成误导并造成伤害,不利于
孩子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儿童需要健康、理性、
安全的成长环境,需要负责、成熟、文明、靠谱的教育保障。如果家
长把恶搞孩子当乐事或商事,经常刺激孩子、折腾孩子或控制孩子,
很容易给孩子带来心灵创伤,给孩子的成长之路投下阴影。在这种环
境中成长的孩子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或障碍。
4即便孩子对家长的拍摄操作知情、同意,或者在家长发布视
频后被动地同意、分享,孩子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到扭曲的价值
观,心理容易变得功利、浮躁,还可能会产生认知困惑。实际上,
家长拍摄发布孩子的“虐心视频”,涉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并涉
嫌对孩子的人格尊严构成伤害。
家长拍摄孩子的“虐心视频”,违背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
规律,也背离了法定的家庭教育责任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我国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
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
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
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
身心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
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
庭暴力,不得有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
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依据这些法律标准和要求进行评判,家长
拍摄发布孩子的“虐心视频”,无疑是逾越法律要求的操作行为,
是不达标、不称职的教育监护行为。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教育课堂,家长既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也
是孩子的第一保护人。家长应该树立、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
5端正教育价值观,摒弃不良的行为和习惯,给孩子做好表率,营
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司法、教育等部门以及学校应该面向家长加
强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帮助家长认清拍摄孩子“虐心视频”等不良行为的危害,树立正
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
相关部门也可依法对一些行事荒唐、教育失范的家长进行训
诫或批评教育,并发布一些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短视频平台应
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内容的视频建立分级发布机制,针对各个年龄
段的未成年人建立视频信息发布“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加
强视频信息审核。一旦发现可能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
年人成长不利的视频信息,及时采取屏蔽、下架、限流等措施。
(via 北京青年报)
6粉笔说:
短视频流行的时代,身为家长的博主们绞尽脑汁,为了所谓的“流
量”恶搞孩子,拿孩子取乐,无疑是一种没有规则意识和禁忌精神的
炒作,说到底就是没有给予孩子足够的尊重,并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造成是非观、道德感和边界意识的模糊与迷失,必然会损害孩子的心
理健康。这种现象的背后,折射出了部分家长法律意识不强、教育观
念扭曲,而社会也在未成年人教育中存在缺位。构建新时代的未成年
人保护体系,应从家庭、学校、政府、网络平台等多个层面采取措施。
家长与学校要积极开展家校共育,家长执法守法,学校提供多样的教
育服务模式;网络平台要增强底线意识,平衡好利益、盈利和保护未
成年人投入三者关系,建立符合未成年人视频信息的内容分级标准,
7加强短视频审核。政府部门要定期进行相关法律宣传,并加强网上巡
查,规范网络行为,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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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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