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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_2026考公资料_(20)李梦娇_8梦娇《民法典》专项班

  • 2026-03-09 06:40:59 2026-02-05 02: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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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_2026考公资料_(20)李梦娇_8梦娇《民法典》专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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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0.642 MB
文档页数
7 页
上传时间
2026-02-05 02:13:41

文档内容

品质源于责任 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主讲人:李梦娇 1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频考点 ........................................................... 1 第二部分 牛刀小试 ........................................................... 4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一部分 高频考点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 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 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 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 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 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 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 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 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 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六十条 【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 1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 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 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 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 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 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 婚。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 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 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 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 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 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 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二部分 牛刀小试 1.(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 )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A.三十日 B.一个月 C.六个月 D.九十日 2.(单选题)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 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提出。 A.半年内 B.一年内 C.二年内 D.三年内 3.(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 )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 原则。 A.哺乳期 B.不满一周岁 C.不满三周岁 D.不满两周岁 4.(单选题)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周 岁以上。 A.二十 B.三十 C.四十 D.五十 5.(单选题)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 )以上 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A.六周岁 B.八周岁 C.九周岁 D.十周岁 【答案】1.A 2.B 3.D 4.C 5.B 4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答案】1.A 2.B 3.D 4.C 5.B 1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