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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_2026考公资料_(20)李梦娇_8梦娇《民法典》专项班

  • 2026-03-10 17:46:39 2026-02-05 02: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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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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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MB
文档页数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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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2:13:34

文档内容

品质源于责任 民法典 第三编 合同 主讲人:李梦娇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频考点 ........................................................................................................................... 1 【第一分编 通则】 ................................................................................................................................... 1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5 第二部分 牛刀小试 ........................................................................................................................... 7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一部分 高频考点 【第一分编 通则】 第四百六十三条 【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 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 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 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 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七条 【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 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 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六条 【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 1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 承诺有效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 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 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 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合同和网络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信 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 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五条 【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 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 约责任。 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 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 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 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零三条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 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 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 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 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2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 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 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一十四条 【金钱之债中对于履行币种约定不明时的处理】以支付金钱为内容 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 货币履行。 第五百一十五条 【选择之债中选择权归属与移转】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 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 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 【选择权的行使方式】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 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 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第五百二十二条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 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 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 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四条 【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 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 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 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 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 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 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 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 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二条 【提存通知】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 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 第五百七十四条 【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 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 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 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 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 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 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 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 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4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 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四十条 【试用期间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 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 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 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 任。 第七百六十一条 【保理合同定义】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 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 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五条 【无正当理由变更或者终止基础交易合同行为对保理人的效力】应 收账款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协商变更或者 终止基础交易合同,对保理人产生不利影响的,对保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乘运义务的一般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 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 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 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 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定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 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5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 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 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 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 【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 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 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 【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 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百八十二条 【管理人通知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 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第九百八十三条 【管理人报告和交付义务】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 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第九百八十四条 【受益人追认的法律效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 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 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善意得利人仅返现存利益】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 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 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 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6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品质源于责任 第二部分 牛刀小试 1.(单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 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 A. 违约责任 B. 侵权责任 C. 民事责任 D. 连带责任 2.(单选题)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保管合同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李某到某超市购物时,将物品放在该超市的寄存柜,视为保管 B. 紧急情况下,保管人可以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方法 C. 寄存人寄存有价证券,但未向保管人声明,此后该有价证券遭到损毁,保管人可按 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D.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后,保管合同即成立,无需通过保管凭证确认 3.(单选题)小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妻子重病借款医治,后买彩票中了500 万大奖,小张准备用这笔钱偿还债务,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一民间借贷公司借给小张30万,要求他按年利率50%还款,合同已有说明 B. 小陈见小张中了大奖,要求小张按年利率10%偿还债务,之前未做约定 C. 小张向银行贷款的期限为5年,现提前还款,不需支付剩余期间的利息 D. 小李中奖所得无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4.(单选题)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适用下列哪项规定?( ) A.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B.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C. 债务人债权人一起负担 D. 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5.(多选题)下列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A. 招股说明书 B. 寄送的价目表 C. 债券募集办法 D. 基金招募说明书 【答案】1.A 2.D 3.C 4.A 5.ABCD 7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8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