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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25讲-41建筑工程建设相关规定_2026年一级建造师_2026年一建建筑_2025年一建建筑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王树京

  • 2026-03-01 12:35:55 2026-02-12 0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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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25讲-41建筑工程建设相关规定_2026年一级建造师_2026年一建建筑_2025年一建建筑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王树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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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0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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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2025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考点精讲 第25讲-4.1建筑工程建设相关规定 【课前学习建议】 本节主要讲了建筑工程相关规定的内容: ①理解城市地下水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规定; 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需了解归档文件质量要求、归档要求等内容; ③施工许可管理规定:需了解申领施工许可证需具备条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内 容; ④了解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了解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要求。 第2篇建筑工程相关法规与标准 第4章相关法规 4.1建筑工程建设相关规定 4.1.1城市道路、地下水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1.城市道路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中规定: 1)城市道路行驶方面的相关规定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8超 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 7 1 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4 9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8 3 (2)机动车不得在桥梁或者信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微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系相关规定 联 (1)未经市政工程行题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 押 掘城市道路。 准 精 (2)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 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3)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4)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应当及 时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2.城市地下水管线管理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 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7水8文观测资料,相邻建 1 9 4 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施8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 3 信 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微措施。 系 (2)《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36联号)中规定: 一 ①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唯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 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 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GB/T50328—2014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1.基本规定 (1)工程文件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形成,不得事后补编。 (2)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电子档案签 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竣工图除外),对于数字化扫 描形成的电子文件,实行纸质、电子双套制移交。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1 页 共 3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 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 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5)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应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环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可实行“验收+ 承诺”或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移交等方式。 (6)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2.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1)归档的纸质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标准的规定。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应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5)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 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7)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采用电子签名等手段,所载内容应真实和可靠,内容必须与其 纸质档案一致。 8 7 1 【课中知识拓展】 4 9 8 3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信:“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 微 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系总监理工程师。 联 3.归档要求 题 押 准 (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精 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任务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 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档 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归档文件完整 、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 单位移交。 (4)工程档案的编制不得少于两套,一套应由建设单位保管,另一套(原件)应移交当地城建 档案管理机构保存。 8 4.1.3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1 7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 建 设部令第18号)规 信 定3 8: 4 微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系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 工程用地一 联 批准手续。 唯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 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有效的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承诺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 制订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 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相关管理规定 (1)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 证。 (2)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 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 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3)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2 页 共 3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栏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 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4)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 施工单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也不得将上 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4.1.4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 1.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 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2.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 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 8 7 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1责任。 9 4 8 3.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 信 3 微 (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系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 联 购、施工、试运行管理以及题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 押 合管理能力。 准 精 (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 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 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 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 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8 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 德。 1 7 9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 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信 3总8 4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负责人。 微 系 (4)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 包。但以 联 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 一 唯 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 围且 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 法招标。 (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 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6)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7)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 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8)工程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 行保修责任。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3 页 共 3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