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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施工质量管理)
Y I J I J I A N Z A O S H I
民 航 机 场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精讲课程(2024版教材)第12章 施工质量管理
12.1 民航机场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质量事故处理
12.1.1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 质量保证体系
1) 自检体系组成
(1)项目经理部下应设质量安全部,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工程质量
的检测、验收。
(2)工地试验室作为工程施工自检体系的核心部门,在质量检测科领导下工作。
(3)工程自检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责任工程师、质量检查人员、试验
人员、检测人员、记录人员和内业人员等。4)材料保证措施
(5)所有进场的水泥、沥青、钢材、砂、碎石及外加剂,必须索要原始材质化验单 ,
经工地试验室复试合格,并抽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试验中心检测合格后,方
可进场使用;同时还要定期、不定期地随机分批抽查。
(6)每批进场水泥验收时要做好抽查、检验记录。对不同时间进场的水泥分库、分罐
储存,设明显标识,遵循 “先进先用”的原则。
(7)对进场的砂、碎石等材料要按品名、规格分类堆放并设标识牌,填写现场验收记
录。当遇雨天或有其他不宜材料进场的原因时,暂停进料,防止污染。12.1.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重点及检测要求
1. 民航机场场道工程质量检查与检验
1)土基施工质量控制重点与检测要求
(1)施工质量控制重点:
土基密实度是土石方施工重点质量控制内容,
为了保障土基密实度达到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主要应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控制土壤的含水量,
碾压前应尽量使实际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合
理确定松铺土的碾压厚度;针对土壤及各类碾压
设备的特点,合理选择碾压设备。2)基层工程质量控制重点与检测要求
(1)施工质量控制重点:
① 材料选用与质量控制。
② 基层平整度和密实度。
③ 基层厚度控制。
④ 水泥掺量控制。
⑤ 基层的细部处理。3)面层工程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重点:
① 材料选择与验收。
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③ 施工工艺控制。
④ 浇筑质量控制。
⑤ 平整度和坡度控制。
⑥ 养护措施。机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施工质量控制重点主要包括:
① 材料选择与验收。
② 沥青混合料设计。
③ 摊铺工艺控制。
④ 厚度控制。
⑤ 压实控制。
⑥ 平整度和坡度控制。
⑦ 施工冷接缝控制。2. 民航空管工程质量控制重点及检测要求
空管工程质量控制包括空管工程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工程实施条件准备、进场设备和
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过程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飞行校验等。
1)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及空管工程实施条件准备
(2)空管工程实施条件:
③ 仪表着陆系统、气象自动观测站、常规观测站、航管雷达、气象雷达、卫星地面站
等需要向民航主管部门办理台址申请的,应当在台址批复下发后及时与施工图设计核对,
确认台址批复的台站位置是否与施工图设计位置一致,若不一致的,以台址批复为准,并
及时办理变更手续。3. 民航机场弱电系统工程质量控制重点及检测要求
机场弱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包括: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和工程实施条件准备、进场设备
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过程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
6)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项目和内容
(1)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 、
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和图纸、资料的移交。12.1.3 施工过程中的验收管理
1. 检验批验收管理
1)检验批的概念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
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2.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
1)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
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自检、开单、通知、验收、签证、后续施工。
(3)钢筋工程隐蔽验收的要点:
① 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② 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③ 钢筋锚固长度,箍筋加密区及加密间距。
④ 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长度、接头百分
率),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
位置(相互错开)数量 (接头百分率)。
3. 民航专业工程项目划分
此处内容翻阅2025版教材P375-P378,无需记忆,能够区分表格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即可。12.1.4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3.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1)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并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
(2)分析调查结果,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
(3)确定是否需要处理,若需处理,由施工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
(5)检查事故处理结果是否达到要求。
(6)事故处理结论。
(7)提交处理方案。12.2 民航机场工程投运前验收
12.2.1 工程竣工预验收
1. 竣工预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各参建单位与工程同步生成的文件资料齐备,并基本完成收集、分类、组卷、编目等归档工作;
(3)有工程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质量自评,并形成工程竣工报告。
(5)试验检测完成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如涉及)。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工程包括场道工程,助航
灯光监控系统,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安保设施设备,航油储罐、工艺管道及机坪管道,防雷工程等。
(6)完成验收工程竣工图的编制。3. 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交竣工预验收申请、工程
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图。
(2)监理单位对工程完成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满足验收条件的工程,制定竣工预验收组织
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审查通过后实施,通知建设、勘察、设计、试验检测、运营单位(如参加)相
关专业负责人,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参加竣工预验收。
(3)成立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运营单位(如参加)组成的验收组,分专
业设立专业验收组,明确验收组和专业验收组组长。
(4)召开验收组会议,明确验收日程安排、验收依据、验收范围、验收要求、验收组人员组成及专
业分组情况等。(5)各专业验收组对工程开展全面验收检查并进行实测实量,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6)召开验收组会议,各专业验收组向验收组汇报验收情况,验收组讨论并形成竣工预验收意见。
(7)召开验收情况通报会,通报各专业验收情况并宣读竣工预验收意见。
(8)验收组成员在竣工预验收意见上签字确认。
(9)监理单位印发竣工预验收意见。
竣工预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重新组织竣
工预验收。竣工预验收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出具竣工预验
收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 ,监理单位在竣工验收申请表上签署
审核意见。12.2.2 工程竣工验收
1. 运输机场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1)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各参建单位与工程同步生成的文件资料齐备,并基本完成收集、分类、组卷、编目等归档工作;
(3)竣工预验收合格;
(4)已完成飞行校验并形成飞行校验报告(如涉及),且导航设备完成飞行校验后,设备运行状态
和相关场地环境未发生变化;
(5)勘察、设计单位已分别签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施工单位已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保修书;
(7)监理单位已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涉及飞行校验的,飞行校验前与飞行校验相关的飞行区场道工程、助航灯光工程、地空通信工程、
导航工程、监视工程、气象工程等应当建成并通过竣工预验收。2)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各相关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竣工验收申请表;
(2)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保修书;
(4)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预验收报告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飞行校验报告(如涉及)。
2. 竣工验收的内容
(1)工程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
(2)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及规范;
(3)工程项目与合同约定及主要设备的技术规格与说明书符合情况;
(4)工程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情况;
(5)各参建单位与工程同步生成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安全,并是否基本
完成收集、分类、组卷、编目等归档工作;
(6)工程的概算执行情况;
(7)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和校飞问题的整改情况。3. 运输机场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建设单位对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制定竣工验收组织方案,在竣工验收前5个工作日向质
监机构提交竣工验收邀请函、验收条件符合清单和竣工验收组织方案,通知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试验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运营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验收。
(2)召开验收准备会,成立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运营单位组成的验收
组,分专业设立专业验收组,明确验收组和专业验收组长、各专业验收组的验收范围和工作要求。
(3)召开验收启动会,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试验检测等单位汇报);宣布竣工验收日程安排、验收依据、验收范围、验收要求、验收组人员组
成及专业分组情况等。(4)各专业验收组根据验收依据、验收内容开展验收检查,按照验收检查单进行抽查抽测,形成
书面验收意见。
(5)召开验收组会议,各专业验收组向验收组汇报验收情况,验收组讨论并形成竣工验收意见。
(6)召开验收情况通报会,通报各专业验收情况并宣读竣工验收意见。
(7)验收组成员在竣工验收意见上签字确认。
(8)建设单位印发竣工验收意见。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重新组
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质监机构,抄送民航
行政机关。4. 民航专业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施工单位编写民航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按下面的要求进行:
1)竣工资料的组成
竣工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
工试验记录与检测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记录等。
2)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1)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工程施工设计的内容和所采用的标准进行编制。
(2)竣工资料由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编制、收集、积累、保管、整理而成,在工程竣
工后,由项目总工审核,再由项目资料员整理装订成册。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做到分类标示、规格统一,便于查找,字迹清楚,图形规整,尺寸齐全,
签章完整,没有漏项,数据真实可靠。(4)竣工资料的编制和书写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用钢笔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墨水,应用碳素墨水。
(5)竣工图的绘制,凡施工中完全没有变更的图纸,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章后
作为竣工图;凡施工中变更不大的图纸,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将所改内容改在原蓝图上,并在蓝图醒
目处汇总示出变更单号,或在原蓝图上加贴修改通知单,加盖竣工章后作为竣工图;对于重大修改且
需要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竣工图时,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绘制,并在图的右下脚注明原图编号,经
审核无误后,加盖竣工章作为竣工图。
(6)所有的竣工图都必须由项目总工审核,包括重新绘制的竣工图。
3)民航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单
根据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民航质监字〔2021〕3号)中验收检查单和验收
资料样本规定,民航机场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检查单包括机场场道工程验收检查单;民航空管工程验收
检查单;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检查单;航站楼、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验收检查单
和航空供油工程验收检查单。12.2.3 工程行业验收
1. 工程行业验收条件
1) 运输机场工程申请行业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竣工验收合格;
(2)已完成飞行校验;
(3)试飞合格;
(4)民航专业弱电系统经第三方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5)涉及机场安全及正常运行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6)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准许使用或同意备案;
(7)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同意提交行业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空管工程申请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
(1)竣工验收合格;
(2)已完成飞行校验;
(3)主要工艺设备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
(4)竣工验收时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5)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合格、准许使用或同意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同意提交验收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 项目法人申请工程行业验收报送材料
1)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申请运输机场工程行业验收报送材料
(1)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概况;工程项目内容、
规模、技术方案和措施、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安装的设备等;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
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竣工验收结论;竣工验收项目一览表。)
(2)飞行校验结果报告;
(3)试飞总结报告;
(4)运输机场专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5)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准许使用意见或备案文件;
(6)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有关项目的检测、联合试运转情况;
(7)有关批准文件。2)运输机场建设项目法人申请空管工程行业验收报送材料
(1)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①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概况;② 工程项
目内容、规模、技术方案和措施、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安装设备等;③ 资金到位及投资
完成情况;④ 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⑤ 竣工验收结论;⑥ 工程竣工
项目一览表。
(2)飞行校验结果报告。
(3)空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4)环保、消防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准许使用意见或备案文件。
(5)主要工艺设备的检测情况。
(6)有关批准文件。12.3 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设备及助航灯光系统设施飞行校验管理
12.3.1 民航飞行校验有关内容
1. 飞行校验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是指为了保证飞行安全,使用装有专门校验设备的飞行校验
航空器,按照飞行校验的有关标准、规范,检查、校准和分析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以下统称校验
对象)的空间信号质量、容限及系统功能,并根据检查、校准和分析结果出具飞行校验报告的活动。
通信设备 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
导航设备 航向信标、下滑信标、全向信标、测距仪、无方向信标、指点信标、卫星导航增强系统地面设备
监视设备 一次监视雷达、二次监视雷达、多点相关定位系统、自动相关监视系统、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飞行校验工作的统一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的飞行校验工作,
飞行校验工作由民航局飞行校验机构和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具体实施。1)投产校验 投产校验是指校验对象新建、迁建或更新后,为获取校验对象全部技术参数和信息而进行的飞行校验。
2)监视性校验 监视性校验是指投产校验后的符合性飞行校验。
定期校验是指为确定校验对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满足持续运行要求,按照规定的校验周期对运行中
3)定期校验
的校验对象所进行的飞行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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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飞行事故调查需要确认设备是否持续满足运行安全要求的。
2. 设备大修、重大调整或重大功能升级时,包括设备的工作频率、天线系统、场地保护区域、电磁环
境等因素发生改变,或者设备主要参数发生变化、导航完好性监视信号基准发生改变以及其他可能导
致系统运行风险增大并无法通过地面测试调整进行有效控制的。
4)特殊校验
3. 导航设备停机超过3个日历月后重新入使用的。
4. 设备维护人员、管制人员、飞行人员等发现设备或信号有不正常现象,不能提供正常导航服务的。
5. 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因安全原因要求对校验对象进行特殊校验的。
6. 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特殊校验的。
飞行校验种类的优先次序由高至低依次为特殊校验,定期校验,监视性校验,投产校验。通信设备和监视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投产校验,投产使用后不进行监视性校验
和定期校验,必要时进行特殊校验。
导航设备在投产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实施投产校验,投产使用后应当进行监视性校验和定期校
验,必要时进行特殊校验。
特殊校验(3)应执行校验项目的总结
非设备、非场地原因
设备、场地原因
(如:因为施工导致的跑道暂时关闭造成设备停用)
3-6个日历月(不含) 6个日历月及以上
投产校验
定期校验 投产校验2. 飞行校验的实施
校验对象进行投产校验前,应当已经具备相应的投产校验条件。校验对象的
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在执行投产校验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校验机构提出校验需求,
校验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并合理安排投产校验。
校验对象的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在飞行校验实施前确保设备和场地满足飞行校
验的要求,并组织召开由校验机构、相关管制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
会议,确定飞行校验实施细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飞行校验的实施并及时通知
校验机构。校验对象在实施飞行校验期间不得提供使用,其运行管理单位应当
及时通知相关运行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所在地的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发布
航行通告。3. 飞行校验结论
合格 限用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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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是指校验对象的技术参数不 不合格是指校验对象的主要技术
合格是指校验对象的所有技术参 能在标准覆盖区域内全部符合有 参数不符合有关民用航空通信导
数均符合有关民用航空通信导航 关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 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标准中规定
监视设备飞行校验标准中规定的 行校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值和容 的标准值和容差,不能提供安全
标准值和容差。 差,但在部分区域内符合上述规 可靠的引导或存在安全隐患,信
定的标准值和容差。 号质量不可靠。空管设备飞行校验的科目汇总
空管设备类型 飞行校验科目
识别;航道结构;调制度和;航道宽度、对称性;余隙及覆盖;航道校直;航道校直告警;
航向信标(LOC)
航道宽度告警;功率告警等。
下滑角;下滑道结构;调制度和;下滑道半宽度、对称性;余隙及覆盖等;基准数据点高
下滑信标(GP)
度;下滑角下限告警;下滑宽度告警;功率告警等。
指点信标(MB) 覆盖;识别信号;音频调制频率
覆盖;识别;极化;径向;校直圆周;弯曲;抖动和摆动;调制度;监控器告警;接收机
甚高频全向信标(VOR)
地面检查点。
测距仪(DME) 覆盖;识别;测距误差。
无方向信标(NDB) 覆盖;识别;摆动;过台指示。
一次雷达(PSR) 水平覆盖;垂直覆盖;航路航线覆盖;定位点或覆盖点覆盖;顶空盲区。
水平覆盖;垂直覆盖;航路航线覆盖;定位点或覆盖点覆盖;旁瓣抑制;C模式高度编码;
二次雷达(SSR)
A模式代码测试;顶空盲区;紧急代码测试;S模式校验。目视助航飞行校验的科目汇总
目视助航设备类型 飞行校验科目
PAPI灯 水平覆盖、灯序、变色角度、与ILS的一致性、超障余度、亮度级别、可视距离和颜色过渡
进近灯光系统
灯光仰角、亮度级别、不可见灯光数量、可视距离、亮度一致性
跑道灯光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