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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检测卷(十六)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
1.李某8岁时父母离婚,李某随母亲王某一起生活,随后其母王某与曾某结婚。后王
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一直将曾某视为生父并悉心赡养。时隔 10年,曾某因病亡故,李某遂
要求与继父生子曾甲共同继承遗产,期间曾甲将父亲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曾甲可以拒绝李某与其共同继承其父遗产的要求 ②曾甲与其表弟的转让合同因恶
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③李某为曾某的继子,故无继承权 ④李某可通过起诉向
法院提出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的请求
A.①②B.③④
C.②④D.①③
2.“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出自《孝经·三才》,意思是说,孝道
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天经地义,是人类最为根本首要的品行
我国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由此可见( )
A.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只会受到道德谴责
B.我国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C.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D.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遗弃老人应依法承担责任
3.李奶奶临终前留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了一直赡养和照顾自己的女儿,对于有赡
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之责的儿子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为此,儿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
产。儿子的做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
A.能,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
B.能,他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C.不能,他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D.不能,他只强调了自己的权利,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
4.老马在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其中写到将其唯一的房产留给长子甲。半个月后,
甲打架斗殴致他人重伤,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因为此事老马对长子甲十分失望,于是撕
毁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老马随即立自书遗嘱一份,其中写到将房产留给次子乙。半年后
老马突然生病,住在女儿丙的家里养病,女儿丙照顾十分周到,于是老马生病期间立了一份代书遗嘱,代书遗嘱中明确写到将房产留给自己的女儿丙。之后老马病重死亡。该房产
应归属于( )
A.乙B.甲
C.丙D.乙、丙
5.公民张某有一儿一女,还收养了一个侄子和他一起生活。父母、妻子早逝。张某因
病去世,留下遗产:6间房子和5万元钱。依照我国继承法。谁有权继承张某留下的遗产(
)
A.张某的儿子
B.张某的儿子和女儿
C.张某的儿子、女儿和侄子
D.谁对张某尽的义务多就由谁继承
6.刘某夫妇有一子4岁,2021年6月,两人离婚后儿子随母亲薛某一起生活,9月,
母亲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儿子的生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刘某因儿子改姓薛,已不是自己的孩子,故不应支付生活费
B.父母子女关系,因刘某夫妇离婚而解除,刘某不支付生活费有理
C.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刘某应付生活费
D.薛某让独生子改姓薛,理应由其一人抚养,但刘某与儿子的父子关系仍然存在
7.王华今年15岁,父母以其学习成绩不好为由,让他到城市的一家餐馆打工。对此
认识正确的是( )
A.学习不好就得好好干活
B.王华的父母对王华未尽到教育义务
C.王华已满15岁,能干与其年龄相应的活
D.王华只有靠自己的劳动才能走向独立生活的道路
8.宋某与陈某结婚8年未育,从福利院领养一个3岁的男孩,取名宋一。1年后,陈
某怀孕,生下女儿宋妞。长大后宋一和宋妞准备结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他们之间具有血亲关系,不能结婚
B.他们之间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C.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以结婚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9.王女士与丈夫陈某结婚前进行了夫妻财产公证,并书面约定,婚后如一方出轨,家
庭全部财产都归对方所有,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婚后双方感情不和,丈夫有了外遇,王女士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获得家庭全部财产,但其丈夫坚决不同意,要求法院分割
共同财产。对此,法院的判决应该是( )
A.家庭全部财产归王女士所有
B.陈某可取得婚前的个人财产
C.家庭全部财产由王女士与陈某均分
D.陈某可取得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
10.王某和董某婚后发明一项专利,后将该专利转让给某公司获 40万元收益。几年后
王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妻子董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受伤,获得赔偿 2万
元。董某受伤后,需要价值8000元的专用生活用品。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①转让专利获得的40万元收益 ②价值8000元的专用生活用品 ③获得的2万元意
外伤害赔偿 ④王某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11.严某与孔某系合法夫妻,婚后不久,严某携带其购买彩票中奖所得的 669万元离
家出走。严某不仅不照顾妻子和女儿严甲,还与另一女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生育
一女严乙,孔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涉案财产。本案中( )
①严某妻子孔某和女儿严甲可以取得全部彩票奖金 ②孔某对 669万元彩票奖金拥有
平等的处理权 ③严某的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结婚具体条件 ④严某的行为对其妻女
构成虐待,应追究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王某与李某在A市打工相恋,两人打算结婚,但两人的户籍都不在A市,他们要
办理结婚登记( )
①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②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办理登记 ③要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④可以委托双方亲属去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13.公民甲死后留有房屋一套与存款若干,甲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房屋归其子乙,存
款赠与其侄丙。直至遗产分割时,乙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对本案的
判断正确的是( )
A.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未明示接受,即应认为其接受遗产
C.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接受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放弃遗赠D.乙未明示放弃即为放弃继承,丙未明示接受即为接受遗赠
14.在西藏旅游的朱某因钱包遗失向旅伴张某借了 4000元钱,后因朱某去新疆旅游中
出现事故而去世,张某遂拿着朱某的借条向朱某的儿子讨债。对此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 )
A.如果朱某的儿子年满18周岁,就必须替父偿还债务
B.如果朱某的儿子未满16周岁,就无须替父偿还债务
C.朱某的儿子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后,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D.朱某的儿子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15.家住S县的八旬老人杨某,因为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
老人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
上的见证人。老人去世后,儿子前来要求继承老人房产,引起遗产继承纠纷,邻居张某向
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杨某的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的房产
B.杨某口头赠予张某房产口说无凭,张某无法获得老人的房产
C.杨某所立口头赠予有效,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
D.张某和杨某没有血缘关系,无权继承老人赠予的房产
二、非选择题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0年,小张与小洁登记结婚。但在结婚期间,两人因工作问题经常吵架,夫妻关系
紧张。2021年,小张与小洁分居,并独自开始做生意,获利28万元。2022年小洁到法院
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小张做生意赚取的 28万元在内的全部财产。小张同意
离婚,但认为,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完全属于个人努力经营所得,属于其个人财产,
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你认为小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遂与李女士签订合同,约定李女士和他生一个孩子,他支付给
李女士10万元。一年后,李女士生下了她和张先生的孩子,但张先生在孩子出生前夕因车
祸去世。孩子出生后不久,李女士手持合同找到张先生的妻子王某,要求其如约支付报酬
王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拒绝支付。李女士又提出孩子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王某称虽
然孩子是张先生的骨肉,但张先生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遗产怎么分配自己说了算。
从实体法上说,该孩子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老汉今年70岁,有一儿一女,30年前孙老汉就与子女分开,与老伴共同生活。去
年老伴去世,孙老汉因过度悲伤,终日卧床不起,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干
部多次找到孙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子女们都强调与孙老汉在 30年前就分
家了,长年无来往,实际上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孙老汉去世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
拒绝赡养。最后,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
运用有关法律常识,对孙老汉子女的行为进行分析。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 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
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获得资金100万元。他想
将大部分钱存起来,待市场好转再“杀”入,孙先生的妻子却觉得股市风险太大,想将这
笔钱用来购置房产,两人发生争执。孙先生认为,这是婚前个人资产的投资,只有自己才
有权支配。孙先生的妻子则认为,他们已经结婚,这笔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两人僵持不
下。
应如何分割这100万元资金?为什么这样分割?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先生离异,携幼女与李女士结婚。期间,张先生以个人名义向朋友王某借款 10万元,
用于家庭理财。翌年,张先生因车祸身亡,王某找上门来向李女士索要借款。李女士称该
借款本人并不知晓,借款合同无效,拒绝还款。在张先生遗产继承问题上,李女士在校读
大四的儿子小吴表示也可以继承张先生的遗产。张先生工作多年的儿子张强对此提出异议
产生纠纷,遂诉诸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先生和王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2)小吴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阶段检测卷(十六) 家庭与婚姻
1.C 在本案例中,李某随其母改嫁与曾某组成家庭合法,并且李某赡养养父,因此,
李某有权获得曾某的遗产,即与曾甲共同继承遗产,而曾甲将其父亲生前一副价值 20万元
的名画以2万元价格转让给了其表弟,因此,曾甲与其表弟的转让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
三人利益而无效,对此,李某可通过起诉向法院提出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的请求,②④
正确。曾甲可以拒绝李某与其共同继承其父遗产的要求以及李某为曾某的继子,故无继承
权的说法错误,①③错误。
2.C 本题考查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材料引用《孝经·三才》、我国相关
法律来强调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C正确。子
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A错误。材料未体
现我国法律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B不符合题意。材料未体现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
石,遗弃老人应依法承担责任,D不符合题意。
3.D 在该案例中,李奶奶的儿子对李奶奶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因此,他的请求不
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他只强调了自己的权利,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所以 D符合题意。
AB两项均认为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是错误的,排除。他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此外,遗
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他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要依照遗嘱继承,C排除。
4.B 六种遗嘱在并存的情况之下,法律效力最高的是公证遗嘱。如果想更改公证遗
嘱内容必须再次进行公证,不能以其他遗嘱形式去更改公证遗嘱的内容。本题中老马对长
子甲失望,欲修改遗嘱必须进行公证,撕毁公证遗嘱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都无法改变一
开始所立的公证遗嘱。另外长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不影响其继承权。B符合题意。A、
C、D该三项都不符合题意。5.C 根据法律规律,除了张某的儿子,他的女儿、收养的侄子也有权继承张某留下
的遗产,A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所以张某收养的侄
子也具有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B排除。依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和父母。另养子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因而有权继承张某留下遗产的
有张某的儿子、女儿和他收养的侄子,C符合题意。依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
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另养子和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不是根据谁对张某
尽的义务多就由谁继承的,D错误。
6.C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故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刘某应付生活费,C正确。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故A、D错误。根据民法典婚
姻家庭编,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B错误。
7.B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该案例中,王华的
父母让王华辍学打工,对王华未尽到教育义务,B正确。该选项表述本身错误,排除A。这
两项均与题意不符,排除C、D。
8.C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从材料来看,宋一和宋妞并不存在直
系或旁系血亲关系,可以结婚,A、B错误,C正确。根据材料与相关法律,宋一和宋妞可
以结婚,D错误。
9.A 王女士与丈夫陈某结婚前进行了夫妻财产公证,并书面约定,婚后如一方出轨,
家庭全部财产都归对方所有,出轨一方净身出户,这一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即约定财产
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所以,法院应该判决王女士取得全部家庭财产,不支持其
丈夫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A正确。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所以,法院
应该判决王女士取得全部家庭财产,不支持其丈夫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B、C、D错误。
10.A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王某和董某婚后的发明专利转让费4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王某父母过世留下的
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故董某受伤获得赔偿 2万元
以及价值8000元的专用生活用品,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③不符合题意。
11.C ①错误,案例中,669万元属于严某与孔某夫妻共同财产,若进行分割,严乙
系严某非婚生子女,享有对严某部分彩票奖金的分割权,严某妻子和女儿严甲不能取得全部彩票奖金;②正确,案例中,669万元属于严某与孔某夫妻共同财产,孔某对669万元
彩票奖金拥有平等的处理权;③正确,案例中,严某已结婚,还与另一女子按照农村习俗
举行婚礼,其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结婚具体条件;④错误,案例中,严某虽然不照顾
妻子和女儿严甲,但没有虐待妻女。
12.C 办理结婚登记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均可,不是必须到男方户
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①错误。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登记,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②③正确。结婚登记需要双
方亲自到现场申请,不能委托亲属办理,④错误。
13.C 本案中,乙依据甲的遗嘱继承遗产,丙依据甲的遗赠协议获得遗产,A错误。
遗嘱与遗赠协议的区别之一在于作出接受和放弃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
后,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
接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据此,B、D错误,C符合题意。
14.D 依题意知,在本案例中,4000元是朱某未偿还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作为
朱某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因此,A、B、C表述有误,D正确。
15.C 杨某因为儿子没有尽孝,在重病期间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了像亲人一样无微
不至照顾自己多年的邻居张某,并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据此可以判定杨某的儿子不能继
承杨某的房产,A错误。材料中老人杨某将自己的房产口头赠予张某,且有两个以上的见
证人,此赠予是有法律效力的,张某有权获得老人赠予的房产,B、D不选。C正确。
16.答案:能得到法院支持。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
方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等所获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并不是离婚,小张在分居
后做生意所赚的钱属于经营收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解析:本题要求考生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小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
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知识限定比较宽泛,属于中观考查。试题分为两步,第一步,判断
“能否支持”:能得到法院支持。第二步,说明理由,考生需结合试题情境与试题设问圈
定答题的角度:夫妻地位平等,然后运用这一知识要点结合材料分析,形成答案要点。知
识角度:联想主干知识:在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
生产、经营、投资等所获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合主干知识与试题材料分析法院支
持的原因:本案中,小张与小洁分居,但不是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小张在分居后做
生意所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时应当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17.答案:有。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张先生遗产
的权利。
解析:本题设问指向从实体法上说,该孩子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解答时首
先明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
同等的权利。然后调动运用上述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
女同样享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18.答案:①孙老汉子女的行为属于拒绝赡养和扶助父母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
②孙老汉不辞辛苦地养育子女长大成人,这份感情子女一生都难以报答。无论在道德上还
是在法律上,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孙
老汉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定期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
和照料;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③孙老汉去世之后,儿女不再继承其
财产,因此拒绝赡养,这是违法的。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
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必须履行。④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说服
教育其子女,也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解析:本题要求运用有关法律常识,对孙老汉子女的行为进行分析,本题属于分析说
明类试题。解答时认真分析孙老汉子女的行为,然后,对接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判断并说明
理由。由材料信息得知“孙老汉的子女以不再继承孙老汉的财产为由拒绝赡养孙老汉”,
该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赡养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继承遗产是
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以不再继承孙
老汉的财产为由拒绝赡养孙老汉”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此,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法
院可以进行调解,说服教育其子女,也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
19.答案:(1)孙先生分得90万元,其妻分得10万元。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
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孙先生婚前股票资金 80万元归他所有,婚后赚取
的2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得10万元。
解析:本题要求回答应如何分割这100万元资金?为什么这样分割?本题考查夫妻间
的财产关系。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要弄清这100万元钱中哪些是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哪些
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材料“孙先生一直热衷于炒股,婚前其股票资金已经达 80万元。婚后,他继续投资股市,又赚取了20万元。此时股市行情开始下滑,孙先生把股票出清,共
获得资金100万元”,可知,孙先生分得90万元,其妻分得10万元。之所以这样分割财
产,考生依据所学的知识,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即夫妻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在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并且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知识进行分析。
20.答案:(1)张先生和工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理由:张先生和王某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就借款意思表示一致,且没有违
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因而该借款合同有效。
(2)小吴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
承遗产的权利。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
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张先生与小吴并无抚养关系,不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故小吴
没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
解析:(1)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旦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就不会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根据上述依据,不难判定张先生和王某具有相应的民
事行为能力,双方就借款意思表示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因而该借款合同有效。(2)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
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虽然继父母和受其
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是本案中
小吴已经成年,张先生与小吴并无抚养关系,不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故小吴没有继承张
先生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