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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模拟预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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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陈某今年9岁,系蓝天小学的一名学生,父母离异后被判给父亲,因陈某的父亲经常出
差,陈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 : 陈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亲、爷爷、奶奶
B : 陈某放学路上与同学打闹,伤到同学并产生治疗费用,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但治疗费用应先从陈某财产中支付
C : 陈某在其所上小学附近的文具店购买了10只铅笔,陈某无钱支付的,文具店可以要
求其监护人付款
D : 陈某的父亲因自身病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陈某的监护人
正确答案: A
解析: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陈某的父母为陈
某的法定监护人,选项A不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造成他人
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限制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
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选项B正确。《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
律行为。选项C中,陈某购买铅笔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其购买铅笔的行为有
效,如果无钱支付,文具店可以要求其监护人付款。《民法总则》第29条规定,被监护
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
2 、 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宪
法规定的国家主席职权。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职权?( )
A :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B : 外交权
C : 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权和管理权
D : 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正确答案: C解析:
考查国家主席的职权。C选项不属于国家主席的职权,是国务院的职权。
3 、 单选题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关于政治权利和自
由,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是一种普选权
B : 言论自由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在法定范围内不应由于某种言论而承受不利后果
C : 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是多个公民共同行使,属于集合性权利
D : 我国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政治权利。《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
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D项说法不妥。
4 、 单选题
甲向其好友乙借款100万元,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偿还20万元,期限为借款后满一
年之日,第二期还款40万元,期限为借款后满两年之日,第三期还款40万元,期限为借
款后满三年之日。但甲一直未依约支付上述任一期款项并在还款期满两年之后三年之内,
乙要求甲还款,甲以第一期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为由拒绝还款。现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甲可不还第一期款项
B : 法院应当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制度
C : 甲第一期诉讼时效应当届满
D : 如果甲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法院应支持乙的全部还款请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分期履行的债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依照《民法总则》第188、189、193
条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如果同一期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计算,且法院不得主动援引诉讼时效制度。据此,本题中,乙对甲的债权自
最后一期开始计算,仍处在3年中,所以均未过诉讼时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5 、 单选题
在现代的法治社会,人们总是要求法律决定具有高度的可预测性,同时具有高度的正当
性。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对于特定时期特定国家的法律人而言,法律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
B : 法律的可预测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C : 法的可预测性意在实现法律的安定性、确定性
D : 法的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存在紧张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法律适用的目标。B选项错误,法律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正当性是实质
法治的要求。
6 、 单选题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人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
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
后,十分气愤。王某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 : 王某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B : 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C : 王某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D : 王某的父母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第29条
的规定可知,本题中,王某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但不得单独
就损害赔偿提出主张,也无权请求配偶之外的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近亲属也不
是合格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7 、 单选题
甲外出访友,亲同村亲戚乙见甲所养的狗无精打采,遂将自家隔夜的剩饭用于喂狗。不
料,甲养的狗系名贵犬种,在吃过乙的饭后就因急性肠胃炎死亡。请问,乙的行为应如
何认定?( )
A : 无权代理
B : 侵权行为
C : 无因管理
D : 应受道德谴责的行为,但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无权代理、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以及道德行为的辨认问题。代理行为须为民事
法律行为,喂狗不属于代理行为,故无权代理无从谈起。无因管理行为系为他人管理事
务的合法行为,其后果客观上对本人有利,若事实上造成本人损失的行为,构成不法管
理。本题中,乙未经甲之同意擅自代其喂狗,其主观上存有过错,其行为之客观造成甲重大损失,故乙之行为已属不法管理,应认定为侵权行为,而不为无因管理和道德行为。
本题正确选项为B。
8 、 单选题
甲、乙、丙三人在其父死后,按照遗嘱共同继承了其父的古画两幅。三人约定,由甲保
管这两幅古画。2017年3月1日,甲发现其中一幅古画画轴有破损,遂将该古画送至丁处
进行修缮。同年4月5日,甲擅自以共有人的名义将该古画出质给戊。就此,下列理解正
确的是:( )
A : 甲、乙、丙三人对这两幅古画是按份共有
B : 甲、乙、丙三人对这两幅古画是共同共有
C : 甲的修缮行为无效
D : 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物处分或重大修缮问题。本题中,甲、乙、丙三人从其父处共同继承了古
画两幅,甲乙丙三人对这两幅画的共有形式应当是共同共有,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物权法》第97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
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
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擅自将古画出质的行为属于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应当经
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故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
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这里的管理指的是以防止共有物的灭失、损毁或者权利丧失、限制等目的,而维持现状
的行为,又称为共有物的保存。本题中,甲将古画送去修缮的行为不属于《物权法》
第97条规定的重大修缮,而应当属于第96条规定的管理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因此,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9 、 单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
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系口头约定融资租赁协议,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未成立
B :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
C :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该合同虽成立但效力待定
D :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因此合同已成立且已生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问题。《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本题中,甲租赁公司已购买并交付该设备,乙工厂已使用并支付租金,双方当事
人均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且为对方接受,应认为该合同成立。《合同法》第4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
可生效,故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10 、 单选题
我国宪法中规定了住宅权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的权利,但权利有其边界。下列关于国
家机关限制公民这些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 公安机关根据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搜查公民住宅
B : 检察院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检查公民通信
C : 法院在审理国家安全案件或重大刑事案件时,可以依法调查公民通信
D : 检察院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可依法搜查公民住宅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我国公民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公安机关、检察院为刑事侦查需要可以依法搜
查。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依法检查公民信件,法
院没有这两项权力。
11 、 单选题
曾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曾某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该公司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
的真实内容的情况下,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假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巨额资金的,归
个人使用。对曾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集资诈骗罪
B : 非法经营罪
C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集资诈骗罪的具体认定。根据《刑法》第192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该罪。
12 、 单选题
甲系某国有企业财务部负责人,故意捏造曾给他提过意见的单位职工乙有偷盗行为,并
在单位中散布,对乙造成极坏的影响。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报复陷害罪
B : 诬告陷害罪
C : 诽谤罪
D : 侮辱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诽谤罪的具体运用。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行
为人必须要有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本案中甲某故意捏造事实并予以传播诽谤他人,
情节严重,可以构成诽谤罪。
13 、 单选题
彭某为某国有企业职工,其妻因做生意欠债很多,债主经常上门讨债。彭某为帮妻子还
债,在未与其他公司领导商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借为名,挪用公款6万余元,
超过3个月未还。关于彭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挪用资金罪
B : 挪用公款罪
C : 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D : 贪污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
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程某作为
国家工作人员,以写借条方式挪用单位公款,用于替家人清偿债务,数额较大,超过3
个月未还,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14 、 单选题
1996年7月12日,李某(男,18岁)和不满14岁的幼女赵某发生性关系;2008年12月10日,
李某又和杨某打架,致杨某轻伤。2014年9月17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2015年3
月18日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李某应以下列哪一罪名追诉?( )
A : 强奸罪
B : 故意伤害罪
C : 强奸罪与故意伤害罪
D : 均已过时效期间,不得追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李某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赵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李某行为对应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
诉期限是15年,即到2011年7月12日止。因为李某在追诉期限内致杨某轻伤,又犯新罪,
李某强奸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限都从2008年12月10日重新计算。结合《刑法》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李某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期限为5年。所以,强奸罪追诉
到2023年12月10日、故意伤害罪追诉到2013年12月10日;到2014年9月17日公安机关
将李某抓获时,故意伤害罪已经超过追诉期限,而强奸罪没有超过追诉期限,
15 、 单选题
甲乙公司因供销合同纠纷向仲裁委提起仲裁并获得仲裁裁决后,甲公司以仲裁裁决事项
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超裁部分
与其他裁决事项可分,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 : 法院应裁定撤销甲乙之间的仲裁裁决,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B : 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超出甲乙之间仲裁协议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
执行
C : 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甲乙之间的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
D : 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超出甲乙之间仲裁协议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
执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根据《民诉解释》第477条第1款的规定,仲裁机构裁决
的事项,部分有《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
对该部分不予执行,故D项正确。
16 、 单选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 :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 :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
C :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 :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和指定管辖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
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
人民法院审判。故选B。
17 、 单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为普通租赁,乙工厂租用甲租赁公司的淀粉加工设备,后
乙工厂厂房遭逢地震导致厂房坍塌,淀粉加工设备毁损,则:( )
A : 乙工厂应承担设备毁损的责任
B : 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 : 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 : 乙工厂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租赁的淀粉加工设备因地震发生倒塌,损失应由出租人甲租赁公司承担,因为地震属于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毁损风险应由设备所有人即甲租赁公司承担。由于设备
毁损导致承租人乙工厂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工厂
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由于毁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不得请求损害赔偿。故
本题答案为B。
18 、 单选题
张某于2017年2月10日将自己的小提琴出售给李某,但二人约定,由张某继续使用该小
提琴直至张某参加完将于2017年3月1日举行的某国际大赛。2017年3月1日晚,张某在
大赛结束后电话通知李某,要求李某到张某的住所取走该小提琴。但在李某到达前,该
小提琴就因张某的住宅发生大火而被烧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张某与李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张某不能履行该合同项下交付小提琴的义务
B : 小提琴的损失应由张某承担,因为小提琴尚未实际交付
C : 小提琴的损失应由李某承担,因为小提琴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李某
D : 张某和李某都不应承担小提琴的损失,因为小提琴是因意外事件而损毁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占有改定和买卖合同中的风险分担问题。本题中,张某与李某以占有改定的方
式买卖小提琴,该合同是有效的,故A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7条的规定,以
占有改定方式交付动产的,动产所有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转移。故本题中小提琴的所
有权在2017年2月10日就从张某处转移到了李某处。又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
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转移。此处的交付是与物的所有权转移同意。故C项说法正
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19 、 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正确的是:( )
A : 人民法院应当对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进行审查
B : 情况紧急的,可以不制作抗诉书C : 应当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D : 再审审理期间,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抗诉的程序。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
诉书不需法院的审查,而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12条的规定,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必须制作抗诉书;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0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需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备案;D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06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
程序: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
20 、 单选题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
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
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
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后,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
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本案应由哪个法院负责
执行?( )
A : A市B县人民法院
B : A市中级人民法院
C : A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B县人民法院执行
D : 既可以由B县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也可以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此题考查执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的规定作答。
21 、 单选题
关于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甲提供玉石,由乙雕刻成玉雕。玉雕完成时,甲即取得玉雕的所有权
B : 甲配齐材料,由乙为甲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房屋完成时,甲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C : 甲在乙蛋糕店订制生日蛋糕一个,蛋糕完成时,甲即取得蛋糕的所有权
D : 甲将珍藏的国画交给乙提供材料装裱,装裱完成时,甲即取得所有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中制作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依主流民法观点,如果定作人提供原材
料且制作物为动产,制作物完成时,定作人即取得制作物的所有权。故选项A正确。如
果定作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物为不动产,制作物完成时(《物权法》第30条规定的事实行为成就时),定作人取得制作物的所有权。故选项B正确。如果承揽人提供原材料且制作
物为动产时,须视定作人是否提供工作基底而有区别。如果定作人提供工作基底,制作
物完成时,定作人取得所有权。故选项D正确。如果定作人未提供工作基底,制作完成
时承揽人取得所有权;制作物交付定作人时,定作人取得所有权。故选项C错误。综上,
本题答案为C
22 、 单选题
关于民主集中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机构根本的组织原则
B : 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C : 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军委、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并报告工作
D :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民主集中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C选项错误,中央军委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但不
报告工作。
23 、 单选题
已实际执行了原判刑期一半以上,且表现良好,可以适用假释的是下列哪一选项?( )
A : 甲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8年刑满释放,2012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
期徒刑3年
B : 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C : 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D : 丁因犯侮辱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首先,只能对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进行假释,
所以排除选项D解析我国《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于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
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构成累犯,丙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
徒刑,因此排除选项A和选项C解析。
24 、 单选题
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
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B : 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
决定
C : 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D : 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经审查符
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再审审查期间的制度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97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
诉解释》第399条的规定,B项错误。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民诉解释》第400条第1款的规定,C项错误。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
《民诉解释》第401条的规定,D项错误。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
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项、
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25 、 单选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人大代表选举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
的?( )
A : 在特别行政区成立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会议名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
B : 香港应选十二届人大代表36名,澳门15名
C : 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依法宣布,报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确认后,公
布代表名额
D : 台湾省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3人,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
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选出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大代表选举。香港应选十三届人大代表36名,澳门12名。
26 、 单选题
甲、乙二人按照3:7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为担保丙的债务,甲、乙将
房屋抵押给债权人丁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该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戊。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 )
A : 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B : 如果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
C : 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 : 如乙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甲追偿
正确答案: B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的内、外部关系问题。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属性,戊为一般债权,
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A项错误。依《物权法》第202条规定,债权人丁应当在主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因此,B项错误。依《物权法》第102条规定,按份共有
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戊可以要求共有人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戊免除共有人甲的损
害赔偿责任,则以应当在免除的范围内免责。因此C项错误。《担保法解释》第75条第2
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
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抵
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
额。因此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27 、 单选题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应当以给付货
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案件管辖法院
B : 合同内容为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C :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D :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
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
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
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
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错误。
28 、 单选题
陈某和杂货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约定由陈某长期供应孙某假酒低价销售。后因
孙某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陈某和孙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
B : 假酒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C : 陈某和孙某购销假酒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
D : 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法律行为无效的理解。本题中,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假酒买卖合同,违反了
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本题应选D29 、 单选题
天海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天海公司与四通公司达成
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80万元债务减少为70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还清。
协议生效1个月后,四通公司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下列做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 天海公司就四通公司违反协议的行为向四通公司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 : 由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C : 由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D : 天海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民诉解释》第467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
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
法院应当恢复执行,故D项正确。
30 、 单选题
甲、乙、丙分别是某一审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庭审过程
中,甲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原告撤诉后诉讼应当怎样进行:( )
A : 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 : 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C : 裁定诉讼终结
D : 将丙作为另案原告,甲、乙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撤诉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37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
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
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31 、 单选题
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
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
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
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B : 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起诉后,吉林公司不得依据支付令申请执行
C : 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D : 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提出。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
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故BCD项错误、A项正确。
32 、 单选题
因有机食品市场兴起,甲自家农场种植的有机蔬菜十分畅销,乙在市区经营餐饮,欲与
甲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于是甲、乙签订了一年期的供货合同并约定乙向甲交付1万元
定金后合同方生效。乙一直未交付定金。合同签订以来的大半年里,甲一直按照合同约
定定期送货给乙方。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合同约定的为立约定金
B : 合同约定的为成约定金
C : 合同约定的为解约定金
D : 因乙一直未交付定金,主合同未生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定金的种类问题。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成约定金是指
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因此本题中情形属于成约定金,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16条
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
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选
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3 、 单选题
湖南重工有限公司,扩大生产经营急需资金,遂通过向湖南衡阳农村商业银行出具虚假
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谎报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数据,虚构贷款用途,
骗取银行贷款1000万元。对该单位应以下列哪一犯罪论处?( )
A : 骗取贷款罪
B : 诈骗罪
C : 伪造公文罪
D : 合同诈骗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骗取贷款罪的具体认定。单位虚构贷款用途,骗取银行贷款,根据《刑法》
第175条之一之规定,构成骗取贷款罪。该单位骗取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经营,故不
构成贷款诈骗罪或者普通的诈骗罪。34 、 单选题
甲被某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聘用,负责查验出场单、验货放行。甲与无业人员
乙串通,趁甲一人值班时,由乙开车从货场拉出价值10万元的货物,并销赃平分。对甲、
乙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构成贪污罪,乙构成盗窃罪
B : 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盗窃罪
C : 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D : 甲、乙共同构成贪污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是国有公司中从事公
务的人员实施侵占行为的,以贪污罪论处。在本题中,甲为国有公司的聘用人员,并非
公务人员,因此不能构成贪污罪。甲和乙为共同犯罪,故答案为C
35 、 单选题
梁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2年3月起,便在上
海市嘉定区某出租房内开设非法诊所,为孕妇做B超检查、鉴别胎儿性别,并利用引流
器等设备为孕妇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因为部分堕胎手术不成功,导致很多女
性患上了不孕不育症,其中还有一名女性因为得知自己得不孕不育症后,跳楼自杀。对
梁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构成非法经营罪
B : 构成非法行医罪
C : 构成故意伤害罪
D : 构成医疗事故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梁某非法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也不属于非法经营罪。
36 、 单选题
下列自诉案件中,哪起案件不能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代为告诉?( )
A : 被害人王某长期受丈夫虐待,双腿残疾
B : 被害人华某系未成年
C : 被害人张某自小双目失明
D : 被害人李某受到威胁,不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自诉的程′序。《刑诉解释》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
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
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
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选项A双腿残疾不属于上述情形。
37 、 单选题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②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③决定特赦:④决定同外国缔结
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其中,应由全国人大的职权是:( )
A : ①②③④
B : ②③
C : ①②
D : ②④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划分。另外两项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38 、 单选题
王某所在的部队受领非常艰巨的作战任务时,恰逢王某马上就要与未婚妻举行婚礼。王
某不愿意作战,恰好下楼时不小心摔伤自己造成腿部骨折(重伤)。王某遂向部队提出请
求回家结婚。对于王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故意伤害罪
B : 不构成犯罪
C : 战时自伤罪
D : 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战时自伤罪。因为不小心摔伤自己,不是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故不构成
战时自伤罪,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王某的过失行为伤害的不是他人的身体,故也
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在本题中,王某的行为无罪。
39 、 单选题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
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
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
要求承担损失?( )A : 甲公司
B : 丙
C : 刘某
D : 汽车运输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相对性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一个买卖合同。甲公司委托汽车
运输公司运输,表明甲公司与汽车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因该运输为汽车运
输,乙公司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为收货时间。因乙公司与汽车运输公司之间不存在运输合
同关系,故乙公司不能向汽车运输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乙公司未取得货物的所
有权,故不能向汽车运输公司追究侵权责任。本题中所涉及的损失不是指货损本身,而
是未及时收到货物发生的其他损失。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甲公司不
能及时交付货物,构成对乙公司的违约,故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其不能及
时收到货物而发生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40 、 单选题
乙公司中标甲公司的某安装工程项目,双方就此签订安装合同,约定除首付款外,其余
款项待工程完工且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支付。乙公司就本次安装工程的五金件采购与丙公
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货款待乙公司收到甲公司支付的全部尾款后一周内支付丙公司。
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付款的约定无效
B : 如果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故意拖欠工程款,则丙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催款,乙公司怠
于催款的,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甲公司主张付款
C : 如果乙公司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D : 如果安装合同已经满足付款条件,但乙公司为了拖延向丙公司付款,与甲公司私下
协商留1%的工程款暂不支付,则乙公司与丙公司买卖合同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
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因此选项A错误,只要法律或
合同未作排外性规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关于以甲公司支付工程款为乙公司向
丙公司付款的条件的这一约定应属有效。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因债务
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
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应为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
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
条件不成就。因此选项D错误,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视为已经成就。故本题答案为B。
41 、 单选题
甲公司于5月10日致函乙公司,愿意以单价1200元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型号为7411的手机1000部,乙公司也于同日致函甲公司,欲以每部1600元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型号
为7411的手机500部。双方收信后,均未给对方回复。1个月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发货,
甲公司拒绝收货、付款。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
A : 合同关系未成立
B : 合同关系成立
C : 合同关系成立且生效
D : 合同关系成立但未生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要约更改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
质性交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
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
乙公司的回复属于对甲公司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既然甲公司未再回复,
则甲乙之间不成立合同关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42 、 单选题
在某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独任法官对控方证据产生了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
核实。在调查核实证据时,该法官不得实施下列哪一种诉讼活动?( )
A : 勘验
B : 搜查
C : 扣押
D : 检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搜查的主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4条和《刑诉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涉及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时,可以采取勘验、检查、扣押等手段。
但是法院不是搜查的主体。搜查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适用的侦查手段。
43 、 单选题
甲给乙5万元让乙“教训”丙。乙收钱后找到丁给其2万元让丁“教训”丙。后甲又反悔
便告知乙取消行动。乙说:“知道了”,但未转告丁。丁仍按照原计划将丙打成重伤。
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犯罪预备
B : 犯罪中止
C : 犯罪未遂
D :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D解析:
甲虽然反悔并告知乙取消行动,但未满足犯罪中止需要的条件——有效性。不论哪种中
止,都必须具有有效性,即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
要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4 、 单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
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时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是甲租赁公司,因此甲租赁公司通知乙工厂前去提货时,遭到拒绝。乙工厂急忙电告甲
租赁公司解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派人前往,后来乙工厂
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因此产生额外仓储费用2万元。就此,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
A : 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因此该2万元应由乙工厂承担
B : 系甲延误提货期限导致产生额外仓储费用,该2万元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
C : 该2万元应由乙工厂向丙设备生产商主张
D : 应由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各自承担1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
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工厂多支付2万元仓储费用的主
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
导致乙工厂无法提出设备,而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
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承租人乙工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工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
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
工厂赔偿2万元。故本题答案为B。
45 、 多选题
北京某公司作为卖方、山东某公司作为买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北京某公司代办
托运。北京某公司遂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山东某公司为收货人。
运输途中,因该运输公司驾驶员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下列说法错误
的是:( )
A : 北京某公司构成违约,山东某公司有权请求北京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 山东某公司乙应当向该运输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C : 山东某公司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 : 山东某公司应该向该运输公司驾驶员要求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B,C,D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
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规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和风险原
则上均自货物交付时转移给买受人。本题中,出卖人为“代办托运”,故在货物交付给
承运人时即完成了货物的交付,货物所有权及风险也随之转移给买受人,故C选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149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
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本题中.由于运输中出
现交通事故,无法按照约定的数量、质量和日期将货物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出卖人已构
成违约,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故A选项正确。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
山东某公司并非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无权直接要求该运输公司承担责任,故B选项错误。
驾驶员为该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并不直接对外承担责任,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
案为BCD
46 、 多选题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
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
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
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后,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
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若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海
与邹天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邹天可不赔礼道歉,但须另付王海1万元赔偿款,法院
应当如何处理?( )
A : 邹天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王海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
执行
B : 不允许,并撤销王海与邹天达成的口头协议
C : 允许,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D : 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此题考查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1款的规定,在执行中,
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或者盖章。第2款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
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7 、 多选题
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一批玉石质押给乙公司以获取现金。对于乙公司享有的该项质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若该批玉石的市价下降,则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追加提供质押物
B : 乙公司经过甲公司的同意,可以将该批玉石再质押给丙公司
C : 乙公司在质押期间可以不经甲公司的同意而使用该批玉石
D : 乙公司自取得对该批玉石的占有之日起取得质权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质权的问题。依《物权法》第216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
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
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
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故A项说法错误,不选。根据《物
权法》第217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
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物权法》第214条
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押期间不得随意使用质押物,故C项的说法也不正确。最后,根据
《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乙公司在占有该批玉石时即取得了质权,故D项说法正确。
本题正确选项为BD
48 、 多选题
赵某常年上班在外,便雇用保姆卢某为其整理家务和做饭。一日,卢某由于做饭期间忘
记关火,导致火灾。后火势蔓延至邻居金某家中,造成金某严重烧伤。现在金某就医疗
费欲提起诉讼,但是诉讼过程中由于伤情恶化,不幸去世。金某无配偶,膝下有成年儿
子小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院应当直接通知小金作为原告加入诉讼
B :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且通知小金让其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C : 应当以赵某为被告
D : 应当以赵某和卢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被告的确定。《民诉解释》第55条规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
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
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第57条规定,提供劳
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因此,BC正
确。
49 、 多选题
法院对下列哪些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予以准许?( )
A : 原告起诉请求被告赔偿损失7500元,调解协议中约定被告赔偿8万元
B : 在甲诉乙合同纠纷一案中,甲乙在未经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丙同意的情况下,在调
解协议中约定由丙承担责任
C : 法院发现当事人甲乙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调解方式侵害乙的债权人丙的合法权
益
D : 经案外人甲同意,调解协议约定由甲为被告履行协议内容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 A,D解析:
考查调解协议的内容。根据《调解规定》第9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内容超出诉讼请求
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
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入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故B项错误。根据
《民诉解释》第14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
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
处理,C项错误。根据《调解规定》第11条第1款的规定,调解协议约定一方提供担保或
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D项正确。
50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支付令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 :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B : 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C : 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终结督促
程序裁定之日起7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D : 支付令失效后,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不影响其向其他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A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1条的规定,B项正
确。根据《民诉解释》第440条的规定,C、D项正确。
51 、 多选题
工商枝江支行对冰海公司享有1000万元贷款债权。该笔债权逾期后,工商枝江支行将该
笔债权转让给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但没有通知乙公司。冰海公司集团内部进行债务重组,
将其对工行枝江分行的1000万元的债务移转给关联公司冰水公司。关于本案,以下说法
正确的是:( )
A : 工商枝江支行移转债权的行为无效
B : 冰海公司移转债务的行为无效
C :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享有该1000万元的债权
D : 冰水公司应向工商枝江支行履行清偿义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由于债权让与无需经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只是通知债务人后才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故A错误C正确。《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移转债务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移转债务
的行为无效。因此B正确。故冰水公司并未成为债务人,也就不存在其应向谁履行债务
的问题。52 、 多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
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乙工厂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租赁公司应减少租金
B : 应由设备生产商丙修理并赔偿损失
C : 乙工厂向设备生产商丙请求承担责任时,甲租赁公司有协助义务
D : 甲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修理义务的承担问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有瑕疵,出租
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应当向出卖人索赔,出租人有协助义务。所以,本题答
案为BC
53 、 多选题
甲、乙两国2015年建立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2017年两
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
与甲国的外交关系。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关于两国的上述做法,
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乙国的行为不应承担国家责任
B : 甲国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降为代办处的行为违反国际法
C : 乙国可以查封甲国使馆的财产作为报复
D : 乙国的行为属于国际法中的反报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强制方式。就乙国断绝与甲
国的外交关系而言,构成国际法上的反报行为。反报行为本身也不构成对国际法的违背,
不承担国家责任.A正确。在国际实践中,单纯的降级或断交常常被认为是两国进行政治
斗争的一种手段,一般不带来法律义务的违背。因此,甲国的行为是一种强烈的政治姿
态,但不是国际法上的违法行为.B错。甲国使馆的财产为外交财产。依《维也纳外交关
系公约》所规定的使馆的特权与豁免,使馆馆舍不得侵犯。这项特权即使两国断交、使
馆馆长长期或暂时撤退、发生武装冲突时也不例外,C错。D正确,本题的情况属于反报。
54 、 多选题
关于贷款诈骗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合法取得贷款后,被告人按照规定将贷款投入生产经营中,但是由于被告人经营管理不善,其公司濒临破产,虽然被告人想方设法地偿还贷款,最终导致还是不能偿还贷
款。但因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B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银行的贷款,个人
进行贷款诈骗数额为8000元,可以构成贷款诈骗
C : 只有行为入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可以构成贷款诈骗罪
D : 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193条之规定,贷款欺诈行为的认定,
要看行为人取得贷款后是否按照贷款用途使用以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由此经营
不善无力清偿不构成本罪,而本罪也的确不存在单位犯罪。
55 、 多选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钱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借款50万元,后钱某因为
生意失败,迟迟没有还钱。在王某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其向甲市A区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钱某归还其中的借款10万元,甲市A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在此案答辩期届
满后,王某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钱某归还全部借款50万元。而此时被告钱某提出管辖权
异议,认为50万元已经超过了甲市A区人民法院的管辖标准,此案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
法院管辖。则关于本案管辖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由于此案已经答辩期届满,钱某无权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B : 即使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管辖恒定原则,也应当由
甲市A区人民法院继续管辖本案
C : 如果增加诉讼金额后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则应当裁定钱某的管辖权异议
成立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D : 本案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管辖权异议和管辖恒定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和第3条的规定,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
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不受
管辖恒定原则的限制,应当受理,故C项正确。
56 、 多选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关于本案的分析,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 : 甲构成盗窃罪
C : 乙构成抢劫罪
D : 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盗窃罪和转化型抢劫罪的具体运用。甲教唆乙实施盗窃罪,而乙接受了甲教唆,
并且付诸实施,因此,甲的盗窃罪成立。但是,乙在实施盗窃罪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
场使用暴力,符合《刑法》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应该按照抢劫罪处理。
而乙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成立转化型的抢劫罪则不属甲故意犯罪意图之内的,因此,甲
不对此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应该分别认定犯罪。
57 、 多选题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关于
这一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 : 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 : 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 : 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这一原则明确规定了确定
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人民
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
上,依法组成审判庭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因此A项和B项正确: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
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但并不表明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C项错
误;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在审查起诉和第一审程序中体现了疑罪从无的精神,从《刑事
诉讼法》第12条中无法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D项错误。
58 、 多选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车出卖给乙,价款20万元,乙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
元,在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5年3月1日,甲将该车交付给
乙。2015年5月1日,乙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损害最高限额为11万元)。2015年7月1
日,乙与丙聚会后,乙将该车借给醉酒的丙驾驶,丙驾车撞伤了行人丁(交警认定丙负全
责),给丁造成损失30万元。对于丁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丁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 : 丁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 : 丁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 : 丁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
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于“机动车保留买卖”。故丁物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故B选项错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2)醉酒、服用国家
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3)驾驶入故意制造交通事
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入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
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
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
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
乙将车借给醉酒的丙使用,乙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乙和丙对丁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
故ACD正确。
59 、 多选题
河北某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与北京某企业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
受理了申请。北京某企业为逃避责任,出示了一份伪造的证人证言,仲裁庭根据这份证
人证言,裁决申请人河北某公司赔偿被申请人损失的50万元。河北某公司不服该裁决,
并且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发现了北京某公司伪造证据的情况。那么,河北某公司可以采取
下列哪些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A :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B : 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时,向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C : 起诉对方当事人
D :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河北公司可以向仲
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37条的规定,河北公司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不予执行,B项正确。根据“或裁或审”
原则,仲裁裁决未被撤销或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不得重新起诉,C项错误。
60 、 多选题
下列有关法律推理的说法中,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演绎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
B : 设证推理效力很弱
C : 法律推理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中的推理
D : 类比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
正确答案: B,C,D
解析:A选项错误,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
61 、 多选题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在合同履行中产生任何争议均由合同签订地A法
院管辖,后甲经乙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丙,丙在转让时不知道有管辖协议。合同
在履行过程中乙与丙产生争议,乙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法院下列说法
中错误的是:( )
A : 管辖协议对丙继续有效
B : 管辖协议的效力待定,需要等待丙是否追认
C : 管辖协议对丙无效
D : 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协议管辖,《民诉解释》第33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
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
的除外。故AB项表述错误,CD项表述正确。
62 、 多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
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三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某日该三台淀粉加工
设备所在的乙工厂厂房发生地震,导致厂房坍塌,三台设备全部损毁,则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A : 甲租赁公司仍有权要求乙工厂支付租金
B : 甲租赁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租金,只能要求乙工厂赔偿损失
C : 因乙工厂无法在租期届满后返还设备给甲租赁公司,甲租赁公司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D : 因设备的灭失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无需支付租金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合同解
释》第7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且当约定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
有时,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要求适当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C
63 、 多选题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3月7日甲公司与丙公司就移动支付业务签订合作
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乙公司10%的股权转让予丙公司,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
首付款,尾款在2016年3月7日前付清。合同同时还约定“如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乙
公司未能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致使双方合作失败,丙公司有权终止合同”。2015年3
月10日丙公司支付了首付款,乙公司10%的股权也过户给了丙公司。后相关部门停止了
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2015年9月20日丙公司书面通知甲公司,称因乙公司未能取得
第三方支付牌照故终止合同,要求返还首付款,甲公司称已完成股权的过户要求丙公司
支付尾款。因此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丙公司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
B : 丙公司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
C : 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首付款
D : 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支付尾款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的解除问题。《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题中丙公司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97条规定,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
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以金钱给付为内
容属可恢复原状的,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BC
64 、 多选题
张某被宣告死亡后,其两间房屋被其父亲继承,一辆小货车由其妻子继承。其妻改嫁王
某,王某在使用小货车运输过程中出现车祸,车毁人亡,货车被送至李某处修理,因未
支付修理费被扣留。此时,张某回到家乡。经查,两间房屋一直出租给赵某居住,租期
已过,赵某一直继续占用。因返还财产引起纠纷,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 : 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两间房屋
B : 张某有权请求其父亲返还房屋租金
C : 修理费属于张某夫妻共同债务,张某有义务偿还该修理费
D : 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但李某对张某享有支付修理费的债权请求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赵某承租张某父亲继承的张某的房屋,租期已过却一直
占用,属于非法占有,张某有权请求赵某返还房屋,A选项正确。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原
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故张某父亲应将房屋租金返还张某.B选项正
确。张某之妻应将小货车返还给张某,现小货车被李某留置,因李某并未取得小货车的
所有权,故张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李某返还小货车。由于李某扣留货车系行使留置
权,故张某虽有权请求其返还小货车,但李某有权拒绝返还。支付修理费是承揽合同中
定作人的义务,张某与李某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故张某无须支付修理费,D选项错
误。如果张某愿意支付修理费,则属于代为履行,张某有权请求张某之妻返还修理费。
根据《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及《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张某之妻已再婚,虽其配偶
又死亡,但其夫妻关系不得认定自行恢复。故在张某被宣告死亡期间张某之妻使用货车产生的修理费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
65 、 多选题
甲享有一项发明,甲与乙签订了该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支付了部分
转让费。因乙最后未能取得专利权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如乙到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权登记,因有在先专利申请而被驳回的,乙要求解除合
同退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的,应予支持
B : 如乙到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权登记,因该发明不受专利权保护而被驳回的,乙要求
解除合同退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的,应予支持
C : 如乙到专利局办理了专利申请权登记,因未及时缴纳专利权相关费用而不被授予专
利权,乙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的,应予支持
D : 如乙到专利局办理了专利申请权登记,因国际优先权的原因而未被授予专利权,乙
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的,应予支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依照《技术合同解释》第23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中,在专利权登记日之前
就存在不能授予专利权的事由,受让人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AB选项正确。由于受让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授予专利权,受
让人要求解除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退还转让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专利申请
权登记之后,因国际优先权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受让人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选项的错误在于解除合同,而非撤销合同。本题正确选项为AB。
66 、 多选题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当事人主义体现在以下哪些法条的规定中?( )
A :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
所有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B :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
证
C :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
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D :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
罪判决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模式。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刑事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
主要是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入主义的对抗性因素,并适当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当事人主义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官庭前审查由实质
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A项法条即体现了这一方面。(2)强化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和辩方
的辩护职能,弱化了法官的调查功能。B项、D项法条即体现了这一方面。(3)扩大了辩护方的权利范围,强化了庭审的对抗性。C项法条即体现了这一方面。
67 、 多选题
中国公民王某在英国盗窃了一个外国人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
选项是错误的?( )
A : 依据中国刑法必须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B : 中国可以属人原则为依据适用中国刑法审判
C : 英国本国可以属地原则为依据适用英国刑法审判
D : 依据中国刑法不应当适用中国刑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属人管辖的规定。《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对于王某在英
国盗窃了一个外国人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财物的行为,可以不予追究。AD项的论述错
误。
68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基本社会制度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 社会制度以维护平等为基础
B : 社会制度以保障公平为核心
C : 社会制度以捍卫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为关键
D : 广义的社会制度主要指社会保障制度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我国基本社会制度。D选项错误,狭义的社会制度主要指社会保障制度。
69 、 多选题
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利用网络聊天室等组织他人共同吸毒的,构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
B : 居间介绍者受贩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的,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
同犯罪
C : 二人受雇于同一雇主同行运输毒品,但受雇者之间没有共同犯罪故意,分别按照各
自运输的毒品数量领取报酬的,不应认定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D : 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劳务费”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2015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行为人
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
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
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开设网站、利用网络聊天室等组织他人共同吸
毒,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等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居间介绍者受贩毒者
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购毒者的,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同行运
输毒品的,应当从是否明知他人带有毒品,有无共同运输毒品的意思联络,有无实施配
合、掩护他人运输毒品的行为等方面综合审查认定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受雇于同一雇主
同行运输毒品,但受雇者之间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或者虽然明知他人受雇运输毒品,但
各自的运输行为相对独立,既没有实施配合、掩护他人运输毒品的行为,又分别按照各
自运输的毒品数量领取报酬的,不应认定为共同犯罪。故ABCD都是正确的。
70 、 多选题
甲想伤害乙,用匕首刺向乙的腰部,把乙扎成重伤,同时将乙价值2万多元的西服刺破。
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对甲应定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B : 对甲应定故意伤害罪
C : 甲刺伤乙的行为和刺破乙的西服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D : 甲刺伤乙的行为和刺破乙的西服行为属于连续犯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甲将乙扎成重伤的行为和将乙的西服刺破的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将西服刺破的轻罪
行为被将乙扎成重伤的重罪行为所吸收,对甲只应定故意伤害罪。
71 、 多选题
关于制宪权和修宪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制宪权是主权行为的一种,由法国学者西耶斯首先提出
B : 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由全国人大颁布,制宪机关是全国人大,所以制宪机
关不是临时性的
C : 修宪权是一种派生性权利,来源于宪法的规定;而制宪权是一种原生性权利,来源
于全体公民
D : 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
正确答案: A,C,D
解析:考查宪法的修改。制宪权是主权行为的一种,法国学者西耶斯在其著述《第三等级是什
么》中,首次提出属于全体公民,认为“唯有国民拥有制宪权”。我国第一部社会议类
型宪法是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制宪机关是宪法起草机关,而
不是全国人大。ACD选项都正确。
72 、 多选题
江海公司设立于2010年,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经营水产业务。2015
年,江海公司因经营不善分别与A、B、C三公司纠纷的诉讼全部败诉并进入到执行程序,
执行法院为天津市河西区法院。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江海公司已严重亏损,其全部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经A、B、C三公司中任一公司同意,河西区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江海公司的执行,
并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河东区法院
B : 河东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河西区法院应当解除对江海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C : 河东区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河西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江海公司的执行
D : 河东区法院不受理该破产案件的,河西区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
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比例进行清偿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1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
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15条的规定.BC项正确。根据
《民诉解释》第516条的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
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
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而非按比例进行清偿,D项错误。
73 、 多选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情形是:( )
A : 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期2年执行
B : 乙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有再判处其他刑罚
C : 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监狱执行5年后,因病被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
D : 丁被判处管制8个月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问题。参照我国《刑法》第38条、第76条、第85条规
定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规定,我国现在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
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74 、 多选题
甲国人汤姆和马约尔在甲国侵吞了乙国某公司大量的资产,事发后马约尔潜逃至公海时,
对丙国船舶实施了海盗行为,最后逃至丁国。汤姆在甲国逃跑时持枪向路人射击,造成
包括乙国驻甲国参赞在内的数人死亡,甲国警方迅速赶到并将拒捕的汤姆击毙。设甲乙
丙丁四国间无引渡协议,依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因甲国警方没能阻止住汤姆的枪击,甲国应对乙国参赞的死亡承担连带责任
B : 基于保护性管辖,乙国有权派员到公海将逃往那里的马约尔缉拿
C : 甲国对最后逃至丁国马约尔具有属人管辖权,可通过司法协助将其缉拿归案
D : 尽管马约尔对丙国的船舶实施了海盗行为,丁国也无义务将马约尔引渡给丙国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管辖权。A错,当枪击事件发生后甲国迅速采取了有
效措施,控制了局势,履行了政府的正常职能,也不存在违背国际法义务的不作为,因
此,甲国在这一事件中没有国家责任。B错,保护性管辖不能在公海行使,这是保护性
管辖与普遍管辖的区别所在。C对,甲国对马约尔有权行使属人管辖权,可通过司法协
助将其缉拿归案,不能直接向丁国派警察对其缉拿。D正确,由于丙国与丁国没有引渡
协议,因此,丁国没有义务将马约尔引渡给丙国。
75 、 多选题
宪法功能是指宪法内容和原则应当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实际效果。关于宪法功能,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正当性是宪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功能的前提,包括在内容、程序与形式上的正当性
B : 宪法的确认功能在于确认宪法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
C : 宪法对民主制度和人权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D : 宪法规定限制国家权力行使的原则与程序,确定所有公权力活动的界限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宪法的功能。
76 、 多选题
村长甲号召村民冒雨抢救粮食,不料村民乙在抢救粮食过程中被雷打死。关于本案的处
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 甲不应负刑事责任
B : 甲对结果有预见可能性,但因为缺乏过失犯的实行行为,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C : 甲对结果有预见可能性,但放任结果的发生,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D : 甲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结果的发生,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正确答案: A,B
解析:
首先,甲没有犯罪的故意,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其次,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客观方面
的表现中,行为人要有致人死亡的行为,而甲并没有实行行为,因此甲不构成过失致人
死亡罪。
77 、 多选题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当事人只能对一审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B :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
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C :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为提交答辩状期间
D : 法院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的,应当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查管辖权异议制度。《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
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
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
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
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78 、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行为构成犯罪?( )
A : 甲见有人掉入深井,找来绳子救人,在人即将救出时发现是仇人乙,遂松手使乙再
次坠入深井,造成乙受伤,后无人救助而死
B : 甲带朋友的儿子乙外出钓鱼,当其忙于整理渔具时,看到朋友的儿子乙(8周岁)正掐
住丙(3周岁)的脖子,未予理会。等整理好后,发现丙已窒息死亡
C : 甲将他人遗弃的女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后因发现乙有残疾,甲即将乙置之不理,后
乙因天气寒冷而死
D : 小偷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放任藏獒将小偷咬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是否构成犯罪的理解。A项中甲将乙摔入深坑的行为有伤害的故意,构成故
意伤害罪。B项中乙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而甲基于法律行为对其负有监督、监护义务,
对其危险行为有予以阻止的义务。C项甲某基于自愿将他人遗弃的女婴抱回家中而产生
保护义务,已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项藏獒围攻小偷是合法的,是正当防卫。但
是在小偷被吓住后,甲并无权利杀死小偷,甲的行为已不是防卫过当,而是独立的不作
为的故意杀人罪。79 、 多选题
在不动产多重买卖、多重租赁和动产多重买卖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 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的合同签订在先,丙占有
了该套房屋,丁办理了过户登记,则应支持丁的所有权
B : 甲的一辆汽车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该车,丁已办理
登记过户,则应支持丁对该车的所有权
C : 甲的一套房屋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
该房屋,丁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应支持丁的承租权
D : 甲的一头耕牛分别卖给了乙、丙、丁,乙签订合同在先,丙占有了耕牛,丁已付款,
则应支持丙对耕牛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A选项属于房屋所有权买卖,依照房屋所有权买卖规则,以登记过户为所有权转移
标志,故A选项正确。本题B选项属于特殊动产买卖,依据特殊动产买卖规则,应支持占
有人的所有权,故B选项错误。本题C选项属于房屋租赁,依据房屋租赁规则,应支持占
有承租人的承租权,故C选项错误。本题D选项属于一般动产买卖,依据一般动产买卖规
则,应支持占有人的所有权,故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D
80 、 多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
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乙工厂在使用该设备为丁进行淀粉加工时,因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淀粉加工未能达到要求
的标准,丁要求乙工厂赔偿。乙工厂此时想起在选择设备时,系采纳甲租赁公司的意见
做的设备选型。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设备故障时系乙工厂占有租赁物,甲租赁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
B : 乙工厂得以向设备生产商丙请求承担责任
C : 如果该设备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乙工厂得以向甲租赁公司要求减少或者免除租金
的支付
D : 甲租赁公司对故障设备负有维修义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及融资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问题。《合同法》
第244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
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甲租赁公司
对设备的选择进行过干预,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46条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
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出卖人交付
的租赁物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则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不影响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以其他方式干
预租赁物的选择的,可以要求减少或者免除租金的支付。因此选项B、C正确。《合同法》
第24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
维修义务。故选项D错误。本题答案为BC
81 、 多选题
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就某案作出判决后,
甲国拒不履行依该判决所承担的义务。依《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下列做法哪些是正
确的?( )
A : 两国对判决的意义或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
B : 乙国可以申请国际法院执行庭对该判决强制执行
C : 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请求由安理会作出建议或采取措施执行该判决
D : 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大会法律委员会提出申诉,执行该判决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的判决
须在法院开庭宣读,并自宣布之日起对各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国际法院的判决是终局性
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对本案及本案当事国产生拘束力,当事国必须履行。如有一方拒不
履行判决,他方得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有关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
决。当事国对判决的意义或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A正确。当
事国在判决作出后,如发现能够影响判决的、决定性的且在诉讼过程中不可能获知的新
事实,可申请法院复核判决,复核程序与诉讼程序相同。申请复核至迟应于新事实发现
后的6个月内并在判决之日起不超过10年内提出。综上,对国际法院判决执行的规则,C
正确。
82 、 多选题
下列关于法与宗教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 : 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
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甚至使人们精神上有所依靠与寄托
B : 宗教的产生远早于法律,法律的产生是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
C : 法律规范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宗教规范只规范人的内心活动
D : 法与宗教在历史上曾经是浑然一体的,但现代国家的法与宗教都是分离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查法与宗教的关系。C选项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于规范人的
内心活动。D选项在当今社会,除了政教合一的国家以外,其他国家的法与宗教都严格
分离。只有政教合一的国家还把某些宗教教义作为本国法的渊源。83 、 多选题
关于法与经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B : 法确认经济关系
C : 法维护经济秩序
D : 法规范经济行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与经济的关系。
84 、 多选题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以下做法正确的有:( )
A : 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B :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
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C :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
D :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必须经过复议期限、申诉期限方可释放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依据《高检规则》第409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
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
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
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
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
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故应选ABC。
85 、 多选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债权,乙公司以自己所有的生产设备为甲公司该项债权设定抵押权,
同时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丁公司提供车辆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如果乙公司未能按
期偿还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甲公司可以先要求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
任
B : 甲公司应先行使生产设备抵押权
C : 甲公司应先行使已办理登记的车辆抵押权
D : 行使生产设备抵押权不足部分,甲公司向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也可
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涉及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关系问题。《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
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
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
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
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
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可见,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的人保并存时,需先
执行债务人的物保.不足的部分再执行第三人的人保: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的
人保并存时,外部关系上承担连带责任,执行顺序上无先后之分。因此本题答案为BD
86 、 多选题
张某、王某和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三人以该公司的名义从事集资诈
骗行为,所得数额较大,并由张某、王某和李某三人平分。对于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构成集资诈骗罪
B : 成立单位犯罪
C : 不成立单位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D : 按照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来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参见《刑法》第19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刑法》第31条。
87 、 多选题
甲将一张伪造的现金支票(票面金额5万元)递给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乙,乙虽然发现是伪
造的现金支票,但由于某种原因(与领导有矛盾),仍然为甲付款,将5万元现金交付给甲,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与乙构成票据诈骗罪共犯
B : 甲与乙构成贪污罪共犯
C : 甲构成票据诈骗罪,乙构成贪污罪,不构成共犯
D : 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构成共同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有共同故意。本题中甲、乙二入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的故
意。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
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
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故甲成立票据诈骗罪。乙是银行柜台营业员,盗窃自己经营的存款构成贪污罪,应分别
处罚。
88 、 多选题
幸福园商品房小区的业主,对于其享有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 业主对小区的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车库车位,除另有约定
外,享有按份共有的权利
B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
C : 若某一业主将住房改为营业用房,应取得小区业主同意
D : 若某一业主私搭乱建,业主委员会有权制止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A选项中小区的道路、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和物业管理用房除另有约定外,应属于
业主共有。该共有非按份共有,也非共同共有。对于车库车位,应区分情况。规划的车
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利用道路或者绿地改建的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本题B选项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本题C选项业主将住房改为商业
性用房,应取得本楼业主的同意而非小区业主的同意。本题D选项业主私搭乱建行为,
业主委员会有权制止,该权利来源于公共相邻关系理论。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89 、 多选题
小李住所地是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目前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生活已有5年。后来在北
京市东城区一家电动车商店购买电动车一台,在某晚充电时发生短路失火,造成家中财
产损失11万元。后来经过调查,起火原因是因为天津市南开区的电动车生产商使用的电
池不合格造成的短路。沟通无果后,小李欲通过诉讼取得赔偿。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
A :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
B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
C :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
D : 天津市南开区法院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民诉解释》第26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
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
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故A选项为原告住所地,不当选,本题BCD正确。
90 、 多选题
下列哪些遗嘱因为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 )A : 袁某在病危时立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10岁的孙女和一名护士在场
B : 黄某外出旅游时遇难,立下录音遗嘱,有1名公证员在场
C : 凌某有3个儿子,其遗嘱由其中1个儿子代书,由凌某的妻子作为见证人
D : 孙某在牢狱中所立的口头遗嘱,其内容由3个服刑犯人证明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的见证人问题。上述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
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故B选项中见证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依《继承法》第18条规
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
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本题中,AC选项中的见证人不符合要
求,故遗嘱无效。D选项的见证人符合要求,故遗嘱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91 、 多选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
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
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
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该三台淀粉加工设备的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三台设备因所有权归甲租赁公司,不属于乙工厂的破产
财产
B : 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三台设备因乙工厂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占有,属于其破产
财产
C : 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三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
D : 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三台设备归乙工厂所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及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问题。《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
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故选项A正确,选
项B错误。《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
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92 、 多选题
关于贪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
B : 只有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
主体
C : 只有司法机关是私分罚没财物罪的犯罪主体
D : 受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贿赂罪中具体罪名的犯罪主体。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款之规定,受国
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根据
《刑法》第388条之一的规定,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
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396条第1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
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
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93 、 多选题
我国现行《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据此,下列有关人民民主专政的说法中,正确的
是:( )
A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
主要特色
B :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
C : 工人阶级成为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D :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人民民主专政。
94 、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
供辩护的有:( )
A : 患有精神病的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案件
B : 16岁的某乙涉嫌盗窃案
C : 某丙涉嫌故意杀妻案
D : 经济困难的某丁涉嫌抢劫案,且其父母为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申请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援助辩护。《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了应当法律援助的范围,ABC皆符
合该条法律规定的情形,D选项中虽然经济困难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申请,但并不一定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故此答案为ABC。
95 、 多选题
某研究所拟运输装有放射性物质的铅,为了安全起见,派了有经验的老工程师朱某押队
运输。因为朱某在装运时疏忽大意,使得在其运输途中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刘晓(8
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下列说
法错误的是:( )
A : 造成损害是因为朱某过失导致的,朱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 : 刘晓受损害是因为高度危险物造成的,某研究所应当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C : 主要由某研究所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D : 主要由刘晓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依据《侵权责任法》第72条的规定,
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
任。本题中,某研究所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该行为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其所引
起的损害除属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外,其应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吴明对其受害不存在
故意,故应由某研究所承担民事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96 、 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并用价值150万元的自有房屋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在设定抵押之
前就已经出租给了丙。甲乙之间还约定,在甲不能还款时,该房屋归乙所有作为债务的
清偿。后甲逾期未能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以物抵债协议因违反禁止“流抵”的规则而无效
B : 双方虽然达成以物抵债的协议,但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乙
C : 丙在其租赁期内可以继续依照租赁合同使用房屋
D : 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乙可以作为抵押权人向丙收取租金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6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债务人约定在
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所有。选项A正确。以物抵债协议仍然属于法律
行为,因此应当遵循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选项B
正确,当选。根据《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
原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的影响,选项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7条的规定,抵押权人
自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扣押之日起才有权收取孳息,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
为ABC97 、 多选题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一国领海通过时必须遵守关于无害通过
制度的要求,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国的一艘货船继续不停和迅速通过乙国领海
B : 乙国的检修船无害通过另一国领海时,自行决定起落了直升机
C : 丙国的一艘石油运输船通过另一国领海时,发生原油泄漏并严重污染了沿海国海域
D : 丁国的渔船在无害通过另一国领海时,不能进行捕鱼活动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海洋法——领海。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
无害是指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良好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是有害:对沿海国
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操练或演习;收集情报;进行影响沿
海国防务或安全的宣传;在船上起落或接载飞机;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
置;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规章,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严
重的污染行为;任何捕鱼活动;任何研究或测量活动:干扰沿海国的通讯系统;与通过
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AD正确。
98 、 多选题
广西某公司与越南某公司因水果贸易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仲裁条款,广西公司向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越南公司赔偿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仲裁委员
会经审理裁决驳回了广西公司的请求,同时裁决广西公司支付越南公司水果价款50万元
人民币。越南公司申请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广西公司认为
仲裁委员会在越南公司未提出反请求的情况下裁决己方支付货款50万元实属不当。广西
公司可行使何权利?( )
A : 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越南公司赔偿
因水果腐烂造成的损失并撤销仲裁裁决
B : 向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C : 向广西公司住所地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 : 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中的管辖。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向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是向申请执行人所
提出的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
99 、 多选题
甲因故需要出国,将其所拥有的一辆进口大众给好友乙保管,并答应乙可以在甲回国之
前使用该车,以使该车保持良好性能,同时为方便办理车辆年检及保险等手续,两人还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甲出国后,乙为了炒股,便将进口大众按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
丙支付全部价款后,乙将车辆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过户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 : 在乙将进口大众卖个丙前,甲构成间接占有,已构成有权占有
B : 乙并无该车的所有权,事后也没有得到甲的追认,因此乙将该车出卖给丙的行为无
效
C : 丙在办理登记后取得车辆所有权
D : 丙因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取得车辆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甲将车交付给乙是出于保管的目的,而为乙办理过户登记,又是出于“方便办理车辆年
检及保险等手续”的目的,因此乙虽然取得对该车的占有与登记,但甲乙之间欠缺车辆
所有权转让的意思,也就是欠缺所有权转让最核心的要件,从而乙并不能因此取得该车
所有权,但乙构成有权占有,甲构成间接占有,选项A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出
卖人无处分权并不导致买卖合同本身无效,B选项错误。丙在完成登记后,构成对车辆
的善意取得,因此取得车辆所有权,并且为原始取得。
100 、 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律师高某作为自己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
高某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毁灭证据等犯罪,请问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 : 为防走漏风声,不通知高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B : 审查后发现高某之案与李某之案有关联,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由侦办李某案件的
侦查机关对高某立案侦查
C : 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
D : 为避免利益冲突,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与侦办李某案件平级的其他
合适的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
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
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AB错误。根据《六机
关规定》第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
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
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
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CD正确。
101 、 多选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
应当适用该规定?( )
A : 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
B : 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
C : 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
D : 罪犯正在怀孕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
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
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
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
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
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本题中A项和B项属于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案件,故这
两个选项也是应选选项。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102 、 多选题
一辆外地面包车因违章行驶被A市交警拦下。驾驶员张某解释自己第一次来到A市,不熟
悉路况。张某还诚恳地说:“这里有些交通标志和信号在我们县城都没有见过。”交警
考虑到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作出免予处罚、教育后放行的决定。对此,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驾驶员张某不认识交通标志和信号导致违章,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B : 教育后放行的做法,是交警对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C : 在此事件的认定中,交警对法律进行了扩大解释
D : 此事件反映出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冲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交警在执行交通法规时合理运用了自由裁量权,并没有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因此,C
项错误。此事件交警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不存在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冲突,D
项错误。
103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主体的各种说法,错误的有:( )
A : 在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中,张某负有责任证明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 : 在李某贪污一案中,公安机关负有责任证明其具备逮捕的条件
C : 在王某虐待一案中,自诉人王老太太负有责任证明王某对其存在虐待行为D : 在李某故意伤害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负有责任证明其无罪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主体。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诉案
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
诉人承担。所以C项正确。B选项属于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故依法应由检察院侦
查部门负责证明其符合逮捕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
罪的责任,故D项说法错误。此处需要注意一个例外情况,根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
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典型的证明责任倒置,即犯罪嫌疑人负有说明其明显超
过合法收入的那部分财产的来源的责任,如果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则以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罪论处。但是证明犯罪嫌疑人为国家工作人员等事实的存在的责任,仍然由司法
机关承担,故A项说法错误。
104 、 多选题
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进行法律移植时要注意的方面有:( )
A : 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和法的发展的不平衡性
B : 法律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C : 法律移植要选择优秀的法律移植
D : 法律移植要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律移植的注意事项。
105 、 多选题
关于下述四类案件,在法定期限的延长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规定?( )
A : 在3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
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B : 一审程序中,在3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
者决定,可以再延长3个月
C : 二审程序中,在2个月内无法审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
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D :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的四类案件,其延长法定期间的决定,由最高人民
法院作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
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
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这四类案件即为在法定期间的延长方面有特殊规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
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有本
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
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
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案件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
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106 、 多选题
关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述选项中哪些是错误的?( )
A :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 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成员,必须是省级人大代表或者军队、行政特区、
少数民族或华侨代表
C :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掌握和形式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
D : 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下级人大选举产生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不必要是本级人大代表。
107 、 多选题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单位犯罪
B : 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
C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目的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营利的目的
D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明知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
标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法条熟悉程度。侵犯知识产权罪是单位犯罪。销售侵权复制
品罪是目的犯,要求行为入主观上有营利的目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明知犯,
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ACD为正确答案。《刑法》第219条第3
款对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了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
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
此,B项错误。108 、 多选题
关于宪法监督体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普通司法机关监督起源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B : 我国属于代议机关监督
C : 专门机关监督起源于英国
D : 代议机关监督起源于法国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查宪法监督体制。专门机关监督起源于法国,代议机关监督起源于英国。
109 、 多选题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
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
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
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后,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
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后,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超过6个月未执行,王海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
级法院经审查王海的申请执行书后,可以作哪些处理?( )
A : 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B : 可以决定本院执行
C : 可以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D : 应当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6条的规定作答。
110 、 多选题
A市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
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
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
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后,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
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在邹天拒绝赔礼道歉的
情况下,法院可以针对邹天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
A : 由邹天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B : 对邹天进行罚款
C : 对邹天进行拘留
D : 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邹天承担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此题考查赔礼道歉的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
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的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
行金。赔礼道歉并非履行金钱义务,故A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
选项B、C项正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第11条的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
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之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
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处理,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