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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模拟预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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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选题
下列案件可以适用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的是:( )
A : 张某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B : 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无继续危害社
会的可能性
C : 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存在继续危害
社会的可能性
D : 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立案侦查,经鉴定为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犯罪
过程中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的规定,实
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
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的规定,只有C符合适用
条件。
2 、 单选题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医生甲在给乙做腹腔手术(未患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甲医生的行为侵犯
了乙的健康权
B : 甲因过错损坏了乙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身体权
C : 甲因与乙发生争执,给乙写了一封信并在信中极尽侮辱,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
权
D : 日本地震发生后,甲捐赠了1亿美元并对此保密,不欲他人得知。乙记者知晓后,
披露于报纸头版头条,乙记者的行为并未侵犯甲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健全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进而
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医生甲切除了乙的阑尾,并不影响甲的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发挥,该行为只是侵犯了乙的身体权。故选项A错误。身体权是指自然
人维持身体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乙的假肢因
为不能自由拆卸,属于身体组成部分。故甲损坏了乙的假肢侵犯了乙的身体权,故选
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
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的侵犯需要满足被第三
人所知悉的要件,故选项C错误。甲的捐赠行为属于甲不欲他人知悉的个人隐秘信息,
且与公共利益无关。虽然捐赠行为是好事,但是只要甲不愿泄露,乙的行为即侵犯了甲
的隐私权。故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
3 、 单选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高某抢劫案过程中,高某提出了新的立功线索。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
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 : 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 :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C : 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 : 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审理中的补充侦查。《刑诉解释》第226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
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
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
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4 、 单选题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
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
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
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
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
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
刘燕登记结婚。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关于李军案的第一审管辖法院,以下说
法正确的是:( )
A : 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B : 李军案应由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C : 本案中李军所为三个犯罪行为应当分案由不同审级人民法院审判
D : 李军案由于案情复杂,第一审管辖权冲突,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法院
进行第一审
正确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查法院的级别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刑事案件:①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
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刑诉解释》第13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
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李军的所
有行为都应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B项正确。
5 、 单选题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
A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
B : 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C :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
会议审议
D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法、最高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
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
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在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
议审议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B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任免国家机关
重要领导人。
6 、 单选题
老刘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在急刹车时不慎而被撞在汽车后门上,造成了轻微
脑震荡。为此老刘以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老刘
得知倘若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还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精神损失,在征得受诉法院同意
的情况下,老刘改为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其精神损失。则关于本案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是:( )
A : 本案属于当事人的变更
B : 本案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
C : 本案属于原因事实的变更
D : 本案属于诉讼请求的增加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本案中老刘将原来主张的合同法律关系改为侵权法律关系,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
7 、 单选题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其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
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若丙以审判员
丁和甲有师生关系为由申请丁回避,以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为由申请戊回避,则对于丁、
戊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
A : 丁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
B : 丁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 : 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
D : 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回避的决定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合议庭没有对回避申请的决定
权。
8 、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 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B :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因主体间违法行为产生的,有制裁性
C : 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
D : 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正确答案: A
解析:
B选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因主体间合法行为产生,是法实现的正常形式,并无制裁
性。C选项错误,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法律关系是第二性
法律关系。D选项错误,法律关系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不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两
类,还包括国家。
9 、 单选题
某乡镇企业甲以自有的办公大楼向银行乙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抵押办公楼
的登记未涉及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后该乡镇企业又向生意伙伴丙借资金周
转,并合同约定以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后甲两笔借款均无力偿还
因此发生纠纷。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银行乙与合作伙伴丙均无抵押权
B : 银行乙对办公楼享有抵押权,合作伙伴丙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C : 银行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
D : 合作伙伴丙对办公楼即办公楼所在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享有抵押权
正确答案: C解析:
本题涉及抵押权的设立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3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
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
用权一并抵押。因此银行乙享有抵押权且未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抵押财产,合作伙伴
丙不享有抵押权,乡镇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本题答案为选项C
10 、 单选题
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特殊形式。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法律意识相对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意识可以使一个国家的法律传统
得以延续
B : 法律意识在结构上可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
C : 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解程度,对他们处理
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并没有直接关系
D : 法律意识相对独立于法律制度,可能先于法律制度存在,也可能后于法律制度而形
成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律意识。C选项,法律职业者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决定他们对法律精神实质的理
解程度,对他们处理案件的正确、合法与否具有直接关系。
11 、 单选题
关于量刑情节,下列哪一说法错误的?( )
A : 法定刑有数个量刑幅度,减轻情节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
罚
B : 酌定减轻情节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 : 我国刑法规定的法定情节包括加重、从重、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
D : 量刑情节包括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对量刑情节的理解和记忆。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法定情节没有加重这种量
刑情节。
12 、 单选题
关于冒充军人诈骗罪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 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罪论处
B : 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劫持航空器罪,实行数罪并罚C :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要求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D :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冒充军人诈骗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招摇撞骗罪的认定。同时构成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从一重
罪论处,A选项正确。冒充军人劫持航空器的,应当认定为抢劫持航空器罪,B选项不正
确。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通常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限于只能是出于骗取财物的
目的。C选项错误。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招摇撞骗罪的规定从重处罚,D选项
不正确。
13 、 单选题
吴某没有固定工作,后经人介绍与外国人威尔逊联系,吴某答应以获取20万元人民币为
报酬,帮威尔逊收集、刺探并提供我国的军事秘密。对吴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 : 投敌叛变罪
B : 间谍罪
C : 资敌罪
D :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间谍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相关犯罪
的理解。吴某并不知道威尔逊是否是外国间谍,因此,接受威尔逊的任务并不构成间谍
罪。吴某仅仅为了钱财,答应为外国人收集、刺探我国军事情报,符合为境外窃取、刺
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答案为D。
14 、 单选题
下列关于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 说明某人有暴力倾向的材料对证明其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的犯罪事实具有关联性
B : 在我国,以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辩解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C :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排除
D :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
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属性及非法证据排除。证据理论一般认为,某个人的特定品格在证明该
人在特定条件下实施了与此品格相一致的行为上,不具有关联性,A选项错误。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
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我国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
辩解不予排除,B选项认为辩解不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是错误的。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
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
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C项错误,D项正确。
15 、 单选题
兰兰和丽丽是好姐妹,她们俩在美容院护肤的时候,由于美容院使用了过期的护肤产品,
导致两人面部出现红斑。兰兰向美容院提起诉讼,请求美容院进行赔偿。法院在受理后,
丽丽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
并审理。在本案中兰兰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
A : 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B : 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C :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人。本案中有两个同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丽丽和兰兰是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16 、 单选题
母亲王某带领儿子李某去北京动物园参观,因职员张某的疏忽没有锁好笼子,致使动物
园的猴子逃出咬伤李某。现李某欲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请问不属于民事诉
讼的规制范围的事项是:( )
A : 应当向哪一法院起诉
B : 应当起诉北京动物园还是员工张某
C : 李某的起诉应以违约损害赔偿为由还是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
D : 王某是否可以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A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B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
事人确定问题:D项属于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问题:C项的诉讼请求确定属于当事人
实体权利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制范畴。
17 、 单选题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选项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A : 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B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C : 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D : 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结果加重犯的定罪问题。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死亡的,是拐卖妇女罪的
结果加重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
犯。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是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刑
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
18 、 单选题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
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
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
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
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
仍由甲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关于侦查员小李的回避,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小李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B : 小李不是被害人的同胞哥哥,故其回避理由不成立
C : 决定小李是否回避的主体为该公安机关负责人
D : 决定小李是否回避的主体为同级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侦查
人员等如果本身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应当回避。至
于当事人的近亲属的范围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包括当事人
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本案中的小李不是被害人的同胞哥哥,
但结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
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回避。小李与被害人的这种表兄弟关系,可能会影响其公正处
理案件,所以小李应当回避。注意:关于小李回避的理由,A、B项的说法均不正确,故
不选。还需要注意《回避规定》第1条对“审判人员的近亲属”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规
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审判人员都应当回避。
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的规定,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19 、 单选题
甲申请依法宣告乙失踪,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后宣告乙失踪,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
人。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
错误的是:( )A : 本案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甲的请求清理乙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甲
为财产管理人
B : 若甲申请更换变更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
行审理
C : 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
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D : 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适用
的程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财产代管人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43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
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
财产管理人,故A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44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入经人民
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
理。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
为被告起诉,并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故BC正确,D错误。
20 、 单选题
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设备、待售的纸
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
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
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银行主张其抵押权,要求对丙公司所购甲公司的纸巾变价受
偿,丙公司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甲公司不得以其将要生产的纸巾半成品设定抵押
B : 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C : 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
D : 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对于浮动抵押,其抵押人
应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其抵押财产是指已有的或将有的抵押人的动产,故A选项错误。
依据《物权法》第189条的规定,其抵押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条件而为
对抗要件,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登记,
也不能对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已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取得了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正
确选项为C
21 、 单选题
甲乙两个工厂均向丙的农田排放工业污水,造成丙的农田里的种植物大量死亡,丙因此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甲和乙在本案中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是:( )A : 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只列甲为被告
B : 甲和乙为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均应当列为被告
C : 倘若丙只起诉甲,则应当列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 甲和乙为本案的普通共同诉讼被告,可以由丙自由决定起诉哪一方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为必要共同诉讼,本案中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故甲和
乙应当作为必要共同诉讼被告参加诉讼。
22 、 单选题
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元的价格购买
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16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
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 : 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 : 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 : 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
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黄某在转让自行车之前已经占有该
物,则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时,黄某即因简易交付而取得了该自行车所有权。选项B、C错
误。《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
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黄某将自行车转卖给洪某,又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
月,则双方达成黄某继续使用协议时,洪某即因占有改定而取得了该自行车所有权。选
项D正确。物权人在其所有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可以向非法占有人请求返还原物。黄
某、洪某均是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自行车所有权,因此,庞某既不能向黄某,
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23 、 单选题
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有权委托辩护人
B : 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要经过律师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C : 犯罪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D : 犯罪嫌疑人不须经批准即有权聘请律师
正确答案: B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
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
师作为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
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无须
其他机关批准。
24 、 单选题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属于下列哪一罪名?( )
A : 单一罪名
B : 选择罪名
C : 类罪名
D : 概括罪名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罪名的分类。刑法分则的条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内容复杂,在一个条文中
包含了不同的行为方式或者不同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按照行为方式的不同或者犯罪对象
的不同分别确定罪名,也可以概括为一个罪名使用的罪名形式。
25 、 单选题
士兵甲颇喜在网上聊天。一日,一陌生女子主动与其在QQ上搭讪,并传送自己的照片
给甲看。甲看后非常倾心该女子,无意将自己知晓的一些军事秘密泄露出去。该女子系
某国外间谍,根据从甲处得知的秘密采取一系列行动,致使我方不得不改变军事部署,
造成巨大损失。对甲的行为应以下列哪一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A :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B :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C : 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D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432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
密法规,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为境外非法提
供军事秘密罪为故意犯罪,甲对该女子系某国外间谍毫无认识,没有为境外非法提供军
事秘密罪的犯罪故意,故不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因甲过失泄露军事秘密,
而不是泄露通常的国家秘密,故不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26 、 单选题某剧院为增加其票房收入,与当红歌星李某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剧院应于12月30
日向李某支付出场费1万元,李某则须于元旦晚上为该剧院举办的联欢会演唱歌曲。12
月29日,李某喉咙发炎,医生诊断须立即手术,预计住院10天。则剧院:( )
A : 不得解除合同,也不得中止履行
B : 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
C : 既可解除合同,又可中止履行
D : 可解除合同,但不得中止履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不安抗辩权和其他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剧院负有先支付出场费的义务,但李某
存在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对此,剧院可享有不安抗辩权。由于李某履行合同已不
可能,因此,剧院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27 、 单选题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 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可以减刑
B : 减刑是指在法定刑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低于法定最低刑进行处罚
C : 经过减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0年
D :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对我国减刑制度的理解问题。选项B说的是减轻处罚这一量刑情节,不是减刑。
28 、 单选题
王某不幸沦为“黑砖窑”的苦力。为逃出“黑砖窑”,其在看管人员的饭菜中下了安眠
药。乘看管人员熟睡,王某逃走。不料其中一个看管人员患有特殊疾病,因安眠药的作
用,急性病发身亡。关于王某的刑事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B : 属于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 : 属于正当防卫
D : 属于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 C
解析:
王某投放安眠药的目的是使看管人员昏睡,以便自己逃走,恢复自己的人身自由。看管
人员死亡是由于患有特殊疾病,死亡结果的发生对王某而言属于意外事件,不可归责于
王某。因此,不得因为出现死亡结果,从而认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王某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29 、 单选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
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
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
A : 报案
B : 控告
C : 举报
D : 扭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材料的来源,尤其考查报案、举报和控告三者的区别。报案是指被害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是
指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
任心,而主动向司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
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
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
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
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因此A、C
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
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
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30 、 单选题
安吉尔持北欧航空公司爱尔兰至东京的联程机票在北京转机,在首都机场停留3小时。
安吉尔刚刚办好转机手续,突感腹部不适,被确诊为急性阑尾炎需要立即送往机场医院
进行手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 因为安吉尔在北京只是过境,所以她不需要办理过境签证
B : 只要安吉尔不离开机场,她就不需要办理过境签证
C : 如果安吉尔离开机场去医院手术,她必须向边防检查站办理停留许可手续
D : 由于这是突发事件,安吉尔离开机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不当选,因为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6条,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
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
需经边防检查机关批准。D当选,因为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8条,
外国人持有联程客票并已办妥联程座位搭乘国际航班从中国直接过境,在国境城市停留
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免办过境签证;要求离开机场的,须向边防检查站申请办理停留许可手续。
31 、 单选题
甲乙两国是邻国,布鲁克为乙国派往甲国的领事馆馆长。后甲乙两国因边境争端发生冲
突,甲国单方面暂时关闭了该国驻乙国使馆。奥尔加是甲国派驻乙国使馆的一秘,被乙
国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布鲁克接到乙国的任命时,即可以开始领事职务
B : 乙国宣布奥尔加为不受欢迎的人,须向甲国说明理由
C : 甲国关闭使馆应经乙国同意后方可实现
D : 如甲国不将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奥尔加召回或终止其职务,则乙国可拒绝承认其为
甲国驻乙国使馆人员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领事关系法和外交特权与豁免。A错,在获接受国准许并颁发领事证书后,领
馆馆长方可执行职务。B错,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接受国可
以拒绝接受其所不同意的任何派遣国使馆人员,并无须向派遣国说明理由。C错,在外
交关系建立并互设使馆之后,由于某种原因,一国也可以单方面暂时关闭使馆,甚至断
绝与另一国的外交关系。D正确,如在派遣国使馆人员入境后宣告为不受欢迎的人,则
派遣国应酌情召回该人员或终止其使馆人员的职务。否则,接受国可以拒绝承认该人员
为使馆人员,甚至令其限期离境。
32 、 单选题
甲有小汽车一辆,乙从甲处以200元每天的价格借用该小汽车。在乙借用该车的期间内,
乙将该车送到丙处进行修理。汽车修好后,乙一直未向丙支付修理费,故丙将该车留置。
后丙在留置该车期间,与丁就该车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 : 因该车的留置权没有登记,故丙没有取得留置权
B : 丙已经将该车进行了质押,故丙的留置权消灭
C : 丁取得了对该车的质权
D : 若丙将该车转移给丁占有,则丙的留置权消灭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留置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
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原
理,留置权无需办理登记即可成立,故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质
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C项说法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0条的规定,留
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故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因此D项正确。33 、 单选题
柯某长期打骂家人、为害乡邻,在当地激起民众公愤。其父屡次规劝柯某无果,决定大
义灭亲。一日凌晨,柯某父亲在确认儿子熟睡后,用刀将儿子砍死,随后投案自首。当
地乡民闻讯后,联名请求司法机关对柯某父亲从轻处理。法院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柯
某父亲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对此案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律评价和道德评价的标准并不相同
B : 在刑罚适用过程中,应该排除道德判断
C : 如果柯某之父只是将其子绑起来锁在家里,防止他再为害乡民,则不应认为是违法
D : 柯某父亲的行为是合乎正义的,而且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因此柯某的父亲,
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在刑法适用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因此B项错误。柯某之父若只是将儿子绑
起来,也侵犯了其子的人身权,应认为违法,因此C项错误。法律与道德因调整目的等
方面不同,不可能完全一致,柯某父亲的行为虽合乎正义,但依然属于违法行为,应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D项错误。
34 、 单选题
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甲的房屋所处地势较乙的房屋稍高。乙的门前有一条小河流过,
该河是甲乙两家用于浇灌农田的主要水源,乙的农田紧邻小河,而甲的农田在乙的农田
之后。据此,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A : 因地势原因,甲可以直接向小河排放污水
B : 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要求乙在其土地上提供必要的便利
C : 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向乙支付1000元,要求乙在自己的田地中为其开挖引水渠
D : 甲乙二人的田地用水问题可以通过相邻权规则或地役权规则解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相邻关系以及地役权规则。根据《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
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
人造成损害。因此,甲虽然享有地势优势,但甲不得以排放污水的方式对乙的生活造成
不便,故A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
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甲可以要求乙为其抽水提供必要的便利,B项
说法正确。最后,《物权法》第156条第1款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
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因此,C、D两项说法正确。因此,本题正确
答案选A项。
35 、 单选题
孙某的以下行为,行为无效的是:( )A : 7岁时,受赠儿童自行车一辆
B : 10岁时,在父母陪同下选定并购买手机一部
C : 13岁时,受赠数码相机一台
D : 16岁便不再上学,以打工维生,17岁时为庆祝工作满一年,购买平板电脑一台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
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选项A中孙某7岁时受赠儿童自行车的行为无效。依《民法
总则》第19条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
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
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选项B、选项C中孙某的行
为有效。依《民法总则》第18条中,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
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中孙某视为完全啊民事行为能力人,可
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A。
36 、 单选题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
B :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和审计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C :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官由独立委员会推荐,行政长官任命
D : 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半数以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
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2/3多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
长官同意后,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提出。
37 、 单选题
我国中央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都采用首长负责制。关于两者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
误的?( )
A : 中央军委委员由军委主席直接任命,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都要经过总理提名,由
全国人大决定
B : 国务院总理需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而中央军委主席则不需要作工作报告
C : 中央军委需经过人大选举,而国务院总理不需要选举,由全国人大直接决定
D : 中央军委主席向全国人大负责,而国务院全体向全国人大负责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中央军委除军委主席之外的所有成员,和国务院
包括总理在内的所有成员,都要经全国人大决定。
38 、 单选题
宏鑫建筑公司的一台吊车在施工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致使附近一民宅倒塌,民宅内部分
家具受损,民宅内一位老人(陈母)在匆匆逃离现场时摔了一跤,大腿骨折。事故发生后,
民宅业主陈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宏鑫建筑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并向法院提交如下证
据材料:陈某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现场民宅受损的照片;陈母腿部骨折的诊断书;陈某请
当地一名公安人员和一名保安人员制作并签章的对现场情况的记录。根据上述案情,请
回答以下问题: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大伟建筑公司当天也参与了施工作业,
应当追加为当事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取证
B : 须经当事人申请后,法院才能调取相关证据
C : 法院无权调取相关证据,只能由当事人举证
D : 此事项应当由法院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根据《民诉解释》第96条的规定,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
诉讼中止、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由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A
项正确,BC项错误。此外,举证责任只能由当事人承担,不能由法院承担,D项错误。
39 、 单选题
下列哪一主体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
A : 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
B : 妇联等事业单位
C : 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
D : 大学中的班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大学中的班级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且也没有独立的经费,故不属
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范畴,自然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40 、 单选题
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 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 : 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C :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 : 若在侦查阶段孙某、李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某已给付,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
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
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
有关规定。故A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
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
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
效力。故B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
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
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
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
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15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
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至第105条的有关规
定,但《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除外。故C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148条
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
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
则的除外。故D项正确。
41 、 单选题
董某为在房屋拆迁中取得更多的拆迁安置款,伪造了其与妻子离婚的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从而成功骗取巨额房屋拆迁款。对董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 : 为实施诈骗行为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不适用数罪并罚
B : 属于牵连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
C : 行为人为实施诈骗行为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D : 对董某应当按照伪造国家公文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诈骗罪的牵连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并用于
诈骗、招摇撞骗等犯罪活动的,是牵连犯,按照其中的重罪处罚,而不数罪并罚。42 、 单选题
李某在某网店订购了一款售价1400元的美国comfortU品牌的护腰枕,收到的确是另一
生产商的contourU品牌的护腰枕。李某与该网店交涉,该网店客服人员表示并没有发错
货,李某购买的就是该产品。李某后查询发现,后者的实际售价为200元,遂诉至法院
申请撤销合同,此时美国comfortU品牌的护腰枕价格上涨了100元。就此,下列说法错
误的是:( )
A : 李某有权在得知实情后1年内向法院主张撤销权
B : 如合同被撤销,该网店须赔偿李某在订立及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各种必要费用
C : 如合同被撤销,李某有权要求该网店赔偿其主张撤销时与订立合同时的价格差价
D : 如合同被撤销,如此时美国comfortU品牌的护腰枕价格下降,李某应支付该网店
差价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可撤销的合同问题。《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因此,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
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法》
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
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乙公司交付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煤炭主观
上存在欺诈,属于过错方。所以,BC正确,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43 、 单选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
刑6年。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
A : 将抢夺罪改判为抢劫罪,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B : 在维持原判罪名的情况下将原判刑期改为6年
C : 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D : 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
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原判事
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因此正确答案为C。44 、 单选题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
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
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
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
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
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
刘燕登记结婚。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对于李军案的审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 : 人民法院审判李军案应当公开进行
B : 如果李军重婚案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由法院决定是
否公开审理
C : 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应当不公开审理
D : 如果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涉及商业秘密,无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自行决定
不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刑诉解释》第186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
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因而应当
不公开审理本案,故C项正确.A项错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不需
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故B项错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必须由当
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法院才会决定是否不公开审理,法院不能不经当事
人提出申请而自行决定不公开审理,故D项错误。
45 、 单选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叛逃后,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任务的,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 )
A : 只定叛逃罪
B : 只定间谍罪
C : 叛逃罪和间谍罪数罪并罚
D : 叛逃罪和间谍罪择一重罪处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间谍罪与叛逃罪的界限。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任务的,应当按
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46 、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不能适用假释?( )
A : 累犯
B : 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C : 因犯抢劫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D : 因犯盗窃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刑法》第81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
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
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
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假释
仅适用于无期徒刑犯与有期徒刑犯,包括原判为死刑缓期执行2年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者。另外,《刑法》第81条第2款还强调,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
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
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47 、 多选题
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乙归还借款
并支付利息。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
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C市D区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应当在5日内函复是否接受委托
B : C市D区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
C : C市D区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15日内不执行的,A市B区法院可以请求C市中级法院指
令C市D区法院执行
D : C市D区法院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A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
开始执行,不得拒绝,A项错误,B项正确: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
人民法院。本题中.C市D区法院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A市B区法院,而
不是A市中级人民法院,D项错误;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15日内不执行
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
行,C项正确。
48 、 多选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法律解释又称为立法解释。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
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的是:( )
A :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B : 法律规定业已修正需要重新定义其相关内容的C :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D : 法律之间发生冲突,需要裁决其效力优先性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立法法》第45条规定。
49 、 多选题
关于适用特别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选择一
方当事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B :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
义的,应当向调解组织核实有关情况
C : 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作出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
D : 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人民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353条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本人或
者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的代理人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
法庭提出申请。A项错误在法院的选择。根据《民诉解释》第35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
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
以要求当事人限期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向调解组织核实
有关情况.B项错误在不是应当核实。根据《民诉解释》第359条第1款的规定,确认调解
协议的裁定作出前,当事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C项正确。根据《民
诉解释》第357条第3项的规定,D项正确。
50 、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应按非法拘禁罪定罪论处?( )
A : 王某想杀害李某,便先将李某捆绑起来锁在一间屋子里,等王某回来后发现李某已
被救走
B : 张某为索取赌资非法拘禁他人,致人重伤
C : 赵某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过程中,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
D : 贾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高某后,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但后来又尊重了高某
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拘禁罪的具体运用。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和第3款之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
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张某构成非法拘禁罪。赵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贾某
虽然不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但是仍然构成非法拘禁罪。
51 、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
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 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 : 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 : 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 : 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14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
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
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
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
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此处“未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主要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有的被告人被交付人民法院审
判,有的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者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告人被人民检
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种情况下,被作出其他处理的同案人都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
讼的被告人。根据《刑诉解释》第144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
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
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
犯在逃的除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对于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对其具有选择性,而不是必须,这是由民事诉讼中的处分
原则和连带责任原则决定的。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D两项。
52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累犯?( )
A : 甲是澳门地区居民,1992年8月因间谍罪被我国内地判处4年有期徒刑,2014年5
月22日又因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在内地被逮捕
B : 1998年,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13年6月2日又因参加恐
怖组织罪被刑事拘留
C : 1999年2月,丙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8年1月又因分裂
国家罪被判剥夺政治权利5年
D : 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敲诈勒索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正确答案: A,B,C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特别累犯和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我国《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
犯罪的除外。《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
都以累犯论处。D项丁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属于刑罚不再执行,因此和后罪不能成
立累犯。
53 、 多选题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使馆的外交特权及豁免的说法正确
的有哪些?( )
A : 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所以,即使使馆发生火灾,如果未得到使馆馆长允许,驻在国
也不可进入使馆进行救援
B : 使馆的档案和文件不受侵犯,但仅限于两国关系友好时期,在战争时期,对使馆的
档案和文件可以进行封存或检阅
C : 使馆享有通信自由,所以,驻在国不得干预使馆使用无线电发报机与派遣国进行联
系
D : 使馆公务用品免纳全国性或地方性的各种捐税,包括关税在内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对,依《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接受国官员不得进入馆舍执行公务,接受国也不能
对馆舍进行任何司法程序,没有得到馆长许可,接受国的警察、司法机关人员等都不得
进入使馆。维也纳公约没有规定任何例外,例如,它没有规定在发生火灾、流行病或其
它特别紧急情况时,接受国官员可以不待馆长许可就进入馆舍。B错,使馆档案和文件,
无论何时,也不论位于何处.都是不得侵犯的,包括外交关系断绝或发生武装冲突时,在
时间上是没有限制的。C错,使馆的通信自由指当使馆与派遣国政府及无论何处的该国
其他使馆及领事馆通讯时,可以采用一切适当办法,包括外交信使及明密码电信在内。
但使馆非经接受国同意,不得装置并使用无线电发报机。D对,依公约,使馆免纳捐税
的项目有:使馆馆舍免纳全国性或地方性各种捐税,但其为对提供的特定服务所应付的
费用的,例如清除垃圾费,不在免除之列;使馆办理公务所收的规费和手续费免征一切
捐税;在关税方面,使馆公务用品(例如办公室家具、打字机、车辆)准许入境并免除一
切关税和除了贮存、运送及类似的服务费用以外的一切其他课征。
54 、 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成立帮助恐怖活动罪?( )
A : 为恐怖活动培训招募人员
B : 明知是恐怖活动组织,某单位仍给其提供赞助资金
C : 为实施恐怖活动,运送恐怖活动人员
D : 明知是实施恐怖活动的人,仍提供场所供其进行恐怖活动训练
正确答案: A,B,C,D解析:
《刑法》第120条之一规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或者资助恐
怖活动培训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韵役、管制或着莉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
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恐怖活动组织、实施恐怖活
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
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
罚。据此,ABCD均正确。
55 、 多选题
关于战时自伤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在我国,自杀行为都不是犯罪行为,任何伤害自己的行为更不构成犯罪
B : 行为人伤害自己的身体,以逃避战时的军事任务,其行为构成战时自伤罪
C : 战时自伤罪与故意伤害罪是牵连犯
D :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行为当然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战时自伤罪的认定。根据《刑法》第434条的规定,战时自伤身体,逃
避军事义务的行为构成战时自伤罪,该罪要求自伤行为发生在“战时”,该罪与故意伤
害罪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56 、 多选题
下列情况会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有:( )
A : 张某将自己的一间商铺出售给杨某并为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二人为了少交税通过
阴阳合同的形式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后被法院认定无效
B : 甲公司为获得乙之借款,特以自有的厂房向乙办理了抵押手续和房屋预告登记,后
乙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成为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于是免除了甲公司对其的债务和担
保
C : 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正在开发的楼盘整体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在楼盘
竣工并能进行不动产登记1个月后,该预告登记因未申请登记而失效
D : 范某向吴某谎称其位于某地段的房屋闹鬼而诱使吴某将自己位于该地段的房屋以低
于市价40%的价格卖给了范某并办理了房屋预告登记,后该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解释(一)》规定的导致房屋预告登记失效的各种情形。根据《物权法
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
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20条第2款所称的“债权消灭”。
因此,本题中的ABD三个选项都属于不动产物权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被撤销以及预告
登记权利人放弃债权的情形,故当选。而C选项不符合《物权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自
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登记的情形,故C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57 、 多选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哪些情形的,不予
立案?( )
A :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 : 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C : 孙某已经死亡
D : 王某先辱骂孙某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法定不起诉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被害人过错以及与加
害人的近亲属关系并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58 、 多选题
周某自己挣钱买了一套房子,其父再婚又离婚后无房可住,便来投靠周某。后父子不和,
周某起诉让父亲搬走。一审法院从保护所有权的角度出发,认为儿子享有房屋产权判决
父亲搬出;二审法院却从“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和对公序良俗的理解出
发,认为父亲有随周某居住的权利。下列对这个案件的评述中,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
A : 这主要是由于法官分析案件的方法和法律思维方式不同的结果
B : 法官在考虑案件时既要进行复杂的法律思维,还要考虑各种社会关系,对不同法律
规范所体现的不同价值给予恰当的判断和利益的平衡
C : 法官分析案件的过程中包含了技术性,但又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过程
D : 在审判的过程中,法官所拥有的较大自由裁量权不利于法律适用的统一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法官的思维方式不同,对同一个案件自然会产生不同的看法。
分析案件既包括了技术性的分析,同时还包含了价值判断,考虑各种社会关系和法律价
值。社会时时刻刻在发展,法律一旦制定后就落后于社会的发展。要处理新出现的情况,
必须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另外,法律的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也是自由裁量
权存在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法官利用自由裁量权审判案件恰恰是为了维护法律的统一性。
D选项错误。
59 、 多选题
下列关于网络犯罪管辖的选项正确的是:( )
A : 网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
机关立案侦查B :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犯罪案件,第一审人
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网络犯罪案件,经审查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应当依法报请共同上
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C : 涉及多个环节的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其犯罪地或者
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D : 有多个犯罪地的网络犯罪案件,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
的原则,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网络犯罪的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
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本题以下简称《意见》)第2条规定,网
络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涉及多个环节的网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其犯罪
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故A、C项正确。《意见》第8条规定,为保证及
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网络
犯罪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受理的网络犯罪案件,经审查发现没有管辖权的,
可以依法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可以”而非“应当”,故B
项错误。《意见》第3条规定,有多个犯罪地的网络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
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
的原则,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
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D选项错误。
故选AC。
60 、 多选题
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确定的原则、具体内
容与具体实施过程都在宪法指导下进行,体现了宪法原则的具体化。关于宪法在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B : 宪法知识只是形成宪法意识的基础,成熟的宪法意识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C : 宪法是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来源
D :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61 、 多选题
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撬锁人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
一部,柯达牌、富士牌彩色胶卷九十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
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A : 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 : 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 : 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
D : 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害人与证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区别。因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所
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证人蔡某和被害人李某当然也共同享有此项权利。但是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只有被害人李某才具有,证人蔡某没有此项权利,故B选项正确。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李某
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此权利,C选项当选。至于庭审,被害人可以全程参加,而证人
则只能在出庭作证时参加,故D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62 、 多选题
关于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
A : 张三欲杀死李四,用刀捅了其一刀,后感到后悔,又返回原处,将倒在血泊中的李
四送往医院,李四得以脱险,张三成立犯罪中止
B : 王五为抢劫赵六而尾随赵六,结果被发现,王五的行为属于抢劫未遂
C : 周某欲前往公司盗窃珠宝,但半路上,周某放弃了犯罪,事后得知,当时珠宝刚被
公司运走。周某构成犯罪未遂
D : 吴某欲杀郑某,在郑某的食物中下毒,郑某中毒倒地,吴某后悔,将郑某送往医院,
经抢救无效,郑某死亡。吴某构成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A项中,张三通过自己的努力,防止了危害
结果发生,构成行为实施终了的犯罪中止:B项中王五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故成立
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C项中甲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虽然在客观上
不能完成,但仍成立犯罪中止;D项中是行为实施终了的补救行为,由于吴某没有制止
犯罪结果发生,所以,成立犯罪既遂。
63 、 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一起从事烟草生意。某次三人一同前往A市购货,同住在A市某宾馆,甲、
乙晚上出外游玩,将装有8万元现金的皮箱交由丙保管。丙碰到朋友丁,在餐厅喝得大
醉,被丁送回后在房间昏睡到第二天中午,醒来后发现皮箱已经不知所踪。甲、乙和宾
馆交涉未果,即向法院起诉丙,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丙赔偿甲、乙损失6万元,
甲、乙各一半。判决作出后甲对分配表示不满,认为自己应当获得4万元赔偿,遂提起
上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中三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甲为上诉人,乙、丙均为被上诉人
B : 甲为上诉人,乙应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丙为被上诉人C : 甲为上诉人,应将乙列为被上诉人,丙则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D : 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甲的共同上诉人,丙则为被上诉人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案中,甲、乙对该财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民诉解释》第319条第1项的规定,必要
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如果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
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
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易知本题的答案为ABD项。
64 、 多选题
关于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
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B :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5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C :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D : 居委会的成员可以是本居住地区范围内全体年满18周岁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居
民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户派出代表选举产生,还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
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察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B选项错误,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
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65 、 多选题
下列纠纷中,不能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是:( )
A : 老张与小张因收养关系产生的纠纷
B : 李某与孙某的房产所有权纠纷
C : 北清公司同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购买办公用品合同产生的纠纷
D : 赵某与林某的离婚纠纷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查仲裁的案件范围。AD入选,根据《仲裁法》第3条第1项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
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裁决。
66 、 多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
A :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规章
B : 在一般法与特别法产生冲突的时候,应当适用特别法
C :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D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
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
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法律渊源冲突的解决。参见《立法法》的规定。B选项错误,《立法法》第92条规
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
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
定。
67 、 多选题
当事人不服某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哪些?( )
A : 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中院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B :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中院依法改判
C :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D :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中院依法改判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二审的裁判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
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
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
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
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
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
民法院重审。对于裁定的处理以裁定的形式作出,对于判决的处理以判决的形式作出。
故选项A、D错误,B、C正确。
68 、 多选题
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B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强奸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C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D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依然
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相关罪名的竞合关系。《刑法》第241条规
定,不阻碍被收买的受拐卖妇女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故D选项有误。
69 、 多选题
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 : 案由、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B : 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C : 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D : 诉讼费用的负担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判决书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ABCD正确。
70 、 多选题
王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条件是陈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1000
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后来后悔,认为自己卖的价格太低,不划算,陈某同意将自己
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时,王某对手机吹毛求疵,惹怒了陈某,陈某拒绝将手
机卖给王某。王某告知张某自己不能卖手机给张某了,王某后来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
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B : 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是附消灭条件的合同
C : 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的条件不成就,买卖合同不生效
D : 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生效条件,又称停止条件或延缓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
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本题中王某与张某约定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买卖合同是附
停止条件的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
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王某违反合同的约定将手机卖给第三人,因此张某
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71 、 多选题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下属于重点审查内容的是:( )
A : 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和解
B :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C : 是否符合社会公德
D : 双方的权利义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根据《高检规则》第51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对
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和解;(2)
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经济赔偿数额与其所造成的损害和
赔偿能力是否相适应;(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
予以谅解;(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
法权益;(6)是否符合社会公德。审查时,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和解的
意见,告知刑事案件可能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制作笔录附卷。
故A、B、C是正确的。
72 、 多选题
甲、乙双方均为外国投资企业,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双方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甲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贸仲的仲裁规则的规定,甲
公司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说明的事项有:( )
A : 甲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相关争议要点
B : 甲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C : 甲的仲裁请求
D :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和住所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仲裁的特殊规则。根据《贸仲规则》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本规则申
请仲裁时,应提交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仲裁申
请书应写明:(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2)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3)案情和争议要点;(4)申请人
的仲裁请求;(5)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73 、 多选题
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第4年,再次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2年6
个月有期徒刑。对甲不得适用下列哪些制度?( )
A : 减刑B : 缓刑
C : 假释
D : 保外就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对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的制度规定。甲某的行为成立累犯。从常识可以判
断,减刑是针对罪犯在监狱的表现,如果对累犯不减刑,显然不利于改造罪犯。另外,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对累犯当然也可以保外就医。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以
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
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所以C选项当选。缓刑
的适用条件是:第一,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针对的是宣告刑,而非法定刑)
的人。第二,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第三,
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所以,B选项当选。
74 、 多选题
关于法与生产关系的表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 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生产关系
B : 法的性质和内容在总体上受制于其赖以建立的一定的生产关系
C : 法的作用和生命力取决于其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
D : 法确认一定生产关系,确认其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的主导地位,把社会基本经济关
系表现为法律形式和制度形态,使其具有合法性和不可侵犯性。同时控制和调整经济交
往关系,将其控制在秩序允许范围内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与生产关系。
75 、 多选题
属于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的有:( )
A : 甲为侨居马来西亚的华侨,来华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乙发生的合同诉讼
B : 我国公民甲、乙,在缅甸买卖木材发生的纠纷
C : 我国当事人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的诉讼
D : 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诉讼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22条的规定,A项中甲的经常居住地在国外,B项中产生、变更或
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D项中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C项不属于《民诉解释》第522条规定的涉外民事案件情形。
76 、 多选题
关于法律、法规与规章之间的效力等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平等效力
B :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
C :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D :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法的效力位阶。《立法法》第88条、第89条、第91条。
77 、 多选题
下列人员有资格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是:( )
A : 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B : 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C : 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但没有居留权的人
D : 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
非中国籍的人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C选项错误,有资格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取得香港居
民身份证,但没有居留权的人为非永久性居民。
78 、 多选题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
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
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
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
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
仍由甲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本案中的下列哪些做法,
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
A : 审判长甲参加合议庭
B : 审判员乙参加合议庭
C : 审判员丙参加合议庭
D : 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仍由甲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主体。根据《回避规定》第1条的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审判人员都应当回避,故审判员丙作为本案被告人的
姻亲,应当回避;担任过本案勘验人的审判人员,也应当回避,故审判员乙应当回避:
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审判人员,
应当回避,而审判长甲仅为本案辩护人的表哥,非同胞兄弟姐妹,故依法不需回避。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228条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
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经过第二审程序裁定发回重
审的案件,原审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原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对案件的审理,故原
一审合议庭(现重审合议庭)依法应当回避。
79 、 多选题
马某遭到牛某等一伙人的毒打,导致骨折、脑震荡。马某到公安机关控告牛某。公安机
关以没有人能证明马某身上的伤是牛某所打的为由,通知马某不予立案。如果马某不服,
他可以:( )
A : 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局
B : 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公安机关不立案的错误
C : 对此不立案决定申请公安机关复议
D : 向人民法院起诉牛某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监督。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
后7日内,有权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也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请求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权。如果属于第三种自诉案件的范围,控告人也可直接向
法院起诉。
80 、 多选题
甲国有超过200海里的大陆架,乙国拟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通过甲国的大陆架,依国际
法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甲国200海里大陆架的上覆水域即为其专属经济区
B : 甲国必须宣布才有专属经济区
C : 乙国有权在甲国的大陆架上铺设电缆和管道,但其线路的划定须经甲国同意
D : 甲国的大陆架可以从领海基线量起达350海里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海洋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A错,依《海洋法
公约》,大陆架的上覆水域并非当然是其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需要宣布。B正确,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权利以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制度加以宣布和公告为前提。C正确,
所有国家有权在其他国家的大陆架上铺设电缆和管道,但其线路的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
并应顾及现有电缆和管道,不得加以损害。D对,依《海洋法公约》,关于大陆架的宽
度,如果从领海基线量起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至200海里;如果超
过200海里,则不得超出从领海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出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81 、 多选题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日益临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可避免。根据我国宪法,下列选项中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的描述,正确的有哪些?( )
A :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
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B : 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助的权利
C :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D :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公民的社会权利。《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
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注意上述规定中不包括失
业,因此B选项错误。
82 、 多选题
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单位犯罪以我国刑法分则条文有明文规定的为限,刑法分则条文没有明文规定单位
能构成的犯罪,单位都不可能犯这种犯罪
B : 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包括法人犯罪,但不限于法人犯罪
C : 我国刑法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单位都能成为犯罪主体
D : 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一般采用双罚制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选项都是我国单位犯罪的基本常识。
83 、 多选题
关于国内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可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可由仲裁协议签订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 :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可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 :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可由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管辖法院。根据《仲裁司法审查》第2条的规定,申请确
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
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84 、 多选题
关于主犯和首要分子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 主犯仅指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B : 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C : 主犯都是首要分子
D : 首要分子只存在于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中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对主犯的认定问题。除选项A的内容外,主犯还包括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
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故A项错误;首要分子原则上属于主犯,但
也有例外,故B项错误;主犯的范围大于首要分子,故C项错误。首要分子只存在于犯罪
集团和聚众犯罪中,D选项正确。
85 、 多选题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下列哪些情形中应被撤销缓刑?( )
A : 再次故意犯罪
B : 再次过失犯罪
C : 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D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
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况。根据《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
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
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
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86 、 多选题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位侦查员小王后因
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
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
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撤
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院长考虑到原合议庭对该案案情熟悉,决定
仍由甲承担本案的重审工作。试回答本案中的下列回避问题:假设回避事由均成立,则
刘某可对不同阶段的下列人员中的哪些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
A : 侦查阶段的侦查员小李
B : 起诉阶段的审查起诉人小王
C : 一审合议庭人员
D : 重审合议庭人员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适用的主体。在假设回避理由都成立的情况下,本题实际上是考查回避适
用的诉讼阶段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
侦查人员等,因而适用于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刑事诉讼法》第185条
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
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而对侦查、起诉阶段回避的程序,《刑事诉讼法》没有作出明
确的规定,相关内容可参见《六机关规定》《刑诉解释》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
87 、 多选题
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仙桃市某有限公司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
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 : 上海市某信托投资公司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
券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罪
C : 习某等人采取投资入股的名义,向公众吸收存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并
给付报酬,习某的这种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 北京某民间环保公益组织以植树造林为名,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数量巨大的
资金,该单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认定。理解《刑法》第176条“非法”和“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的含义,题中案例房产销售、假借股权转让、假借投资入股、虚假吸收资
金、植树造林的做法都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88 、 多选题
甲向乙采购大宗商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价款70万元,乙方完成交付后当日支付20
万元,完成交付后一个月以付20万元。丙为申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后甲将其应付首笔
货款20万元债务转让予丁,乙书面同意。付款期届满后甲、丙均迟迟不予付款,乙遂要
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 甲将2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的行为有效
B : 甲的债务转移生效,不影响丙的保证责任承担
C : 甲的债务发生转移,丙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D : 如丙对该债务转移不知情,则就转移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
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中,甲经乙同意,将部分金钱给
付之债务转让给丁,转移性为有效。选项A正确。依照《担保法》第23条的规定,保证
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
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进一步规定,保证期间,债权
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故选项B、
C错误,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89 、 多选题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
A : 审判组织形式完全相同
B : 程序设计上无开庭审理阶段
C : 都属于非诉程序
D : 法院都只需以裁定作出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
再审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的不同。根据《民诉解释》第454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
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
理,因此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公示催告在没有人申报权利的
情况下,应通过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并非用裁定宣告票据无效,故D项错误。
90 、 多选题
甲地法院负责执行的一案中,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的主要财产在乙地,于是甲地法院请
求乙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乙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协助执行通知后拒绝
协助执行。则甲地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 : 可以对乙地不动产管理部门予以罚款
B : 可以对乙地不动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
C : 由于乙地不动产管理部门为单位,故在此种情况中不可以适用拘留这一强制措施
D : 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协助执行单位拒不协助执行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BD项正
确。
91 、 多选题
关于贪污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本单位名义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并占为已有的,
应以贪污罪论处
B : 租赁经营国有企业的人员倒卖国有资产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C : 在学校招生中,由学校决定,以学校名义收取的点招费,属于公共财产,对此予以
贪污的,应以贪污罪论处
D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所管理的国家建设专项奖金为少数人购买房屋的,应以贪污罪论
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的具体适用。根据《刑法》第382条第1款贪污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92 、 多选题
下列哪些要求属于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 )
A : 控辩平等
B : 裁判及时作出
C : 裁判者中立
D : 控审合一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公正。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应当符合六个方面的要求:(1)允许利益可能受
裁判结果影响的人有充分的机会参与案件的裁判过程,并有效地对裁判者的裁判结论施加积极的影响:(2)案件的裁判者应当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不偏不倚的中立地位,不使任
何一方对其公正性产生合理的怀疑;(3)控辩双方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裁判过程,从而获
得平等的影响案件裁判结论的机会;(4)裁判者的裁判结论应有充分的证据加以支持,并
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裁判理由的说明;(5)裁判者的裁判应当及时地产生;(6)裁判者应对案
件给出一个终局的裁判结论。题目中的ABC选项,分别为第(3)项、第(5)项和第(2)项。
93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 : 刑事诉讼法是刑事程序法,规定如何查明犯罪和惩罚犯罪;刑法是刑事实体法,规
定犯罪与刑罚,解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否处以刑罚的实体性问题
B : 刑事诉讼法的存在只是为了实现刑法实体法内容提供组织上和程序上的保障
C : 刑事诉讼法不仅为了保障刑法的实施,同时也有自己的独立品格。刑事诉讼法的制
定和实施,自身也蕴涵着公正、效率、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价值
D :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相辅相成,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规定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刑法是
刑事实体法,规定犯罪与刑罚;刑事诉讼法是刑事程序法,规定如何查明犯罪和惩罚犯
罪。因此A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适用的作用,也有自己独立的价值。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表现为,关于审判公开、辩护制度等规定,是民主、法治精神的
体现。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在实现其自身蕴含着的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
价值。故B选项错误,CD两选项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三项。
94 、 多选题
律师刘某原住在某市甲区,后因购买商品房迁入乙区的玫瑰园住宅小区。在入住后第二
年的选举中,刘某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刘某决定依法维
护自己的选举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
A : 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刘某应当列入玫瑰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
B : 刘某就此事可以向当地的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
定
C : 刘某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D : 对法院判决不服,刘某还可以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
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该判决为最后决定。所以D
项错误。95 、 多选题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哪些内容?( )
A : 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以及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
减刑幅度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B : 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C : 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
D :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第1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
假释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内容:(1)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
以及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减刑幅度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
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
开庭审理;(5)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是否依法送达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96 、 多选题
关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理解。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 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都需要行为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大损害
B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
仍然按照滥用职权罪予以定罪处罚
C : 玩忽职守罪是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D : 滥用职权罪是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
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
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
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
应当按照特殊渎职罪定罪处罚。B选项错误。
97 、 多选题
人大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共同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是民主政治
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人大代表的权力,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 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参加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B : 监督有关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机关、组织应在3个月内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和建议予以答复
C : 参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表决
D : 列席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日常工作会议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98 、 多选题
人民法院审查支付令申请时,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 : 原则上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债权标的额较大时,应由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审查
B : 原则上由基层法院审理,债权标的额较大超出本院级别管辖权限时,应当移送上级
法院
C : 债权人向2个以上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最先接到申请的人民
法院管辖
D : 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裁
定驳回申请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30条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督促程序规定》第1条的规定,基
层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案件,不受争议金额的限制,B项错误。根据
《民诉解释》第427条第2款的规定,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30条第2款的规定,
D项正确。
99 、 多选题
下列哪些犯罪应当数罪并罚?( )
A : 张某在我国境内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又以暴力抗拒缉私
B : 王某参加恐怖组织,又实施了杀人行为
C : 李某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又以暴力抗拒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的检查
D : 司法工作人员赵某受贿后因此对一起民事案件枉法裁判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的认定和我国刑法相关的特殊规定。《刑法》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
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120条第2款规
定,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
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11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构成
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对D选项中的赵某应按照民事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择一重罪处罚。
100 、 多选题
下列关于集体所有制经济正确的是?( )
A : 集体所有制经济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
B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C :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专属集体所有
D :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101 、 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A : 明知他人建立的是淫秽网站,仍为其提供服务器托管,情节严重
B : 支付公司明知某网站为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情节严重
C : 明知他人意图通过互联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仍为其提供黑客技术支持
D : 利用互联网,帮助他人侵入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
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
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成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此,AB项均构成帮助
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C项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帮助犯。D项行为构成非法
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帮助犯。
102 、 多选题
宏鑫建筑公司的一台吊车在施工作业时,因操作不当致使附近一民宅倒塌,民宅内部分
家具受损,民宅内一位老人(陈母)在匆匆逃离现场时摔了一跤,大腿骨折。事故发生后,
民宅业主陈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宏鑫建筑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并向法院提交如下证
据材料:陈某用数码相机拍摄的现场民宅受损的照片;陈母腿部骨折的诊断书;陈某请
当地一名公安人员和一名保安人员制作并签章的对现场情况的记录。根据上述案情,请
回答以下问题:关于陈某所提交的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照片属于电子数据
B : 照片属于视听资料
C : 诊断书属于书证D : 公安人员和保安人员制作的记录属于勘验笔录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
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视听资料是指以声音、图像及其
他视听信息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录音资料、录像资料等信息材料。二者存在一定的共
性特征,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交叉。因此,《民诉解释》第116条第3款规定存储在电子介
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故存储在数码相机中的照片应当属
于电子数据,A项正确,B项错误。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
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诊断书属于书证,C项正确。勘验笔录,是指勘验人员对被
勘验的现场或物品所作的客观记录,本案中的公安人员及保安人员不是人民法院的勘验
人员,其所作的记录不属于勘验笔录,D项错误。
103 、 多选题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
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某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
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
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
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
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
刘燕登记结婚。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关于该案的立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立案
B : 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C : 李军的重婚行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D : 李军所有的案件都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管辖。《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
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
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故A项错误,D项错误。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贪污贿赂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B项正确。《刑诉解
释》第1条规定:“……(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
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
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
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刑法
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
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
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
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本案中李军的重婚行
为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C项正确。104 、 多选题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 : 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B : 被强制医疗的人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 : 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
D : 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申请和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5条的规定,根据本章
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的规定.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287条的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
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规定,B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528
条的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
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
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C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529条的规定,审理人民检察
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D项正确。
105 、 多选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6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
区的立法机关。据此,下列选项中关于香港立法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
民组成,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
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B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
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C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2年外,每届任期3年
D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
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
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度。A选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7条规定:香
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
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
分之二十。C选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9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
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106 、 多选题
2015年4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长期的服务器采购合同,同时甲公司以其自有机
房为货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6年4月14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
同一日,丙公司也为甲公司担保,与乙公司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1年,自
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就此,下述选项错误的是:( )
A :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将2015年4月15日之前甲方所欠乙方的货款纳入最高额抵押担保
的担保范围,此情形下丙有权主张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 : 乙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将自己对甲公司已取得的全部债权全部转让给丁的,这一行
为将导致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C : 假设甲公司在2015年12月被法院宣告破产,那么乙公司的债权提前得以确定
D : 假设甲公司在2015年12月被法院宣告破产,那么乙公司可以向甲要求承担担保责
任,也可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额抵押、抵押合同的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问题。选项A,《物权法》
第203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
抵押范围,但是,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债务(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
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若加重保证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
承担保证责任。选项A后半句错误。选项B,《物权法》第204条规定:在最高额抵押担
保的债权依照《物权法》第206条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项B错误。选项C,根据《物权法》第206条第1款第5项,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以及《破产法》第46条
规定: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故选项C正确。选项D,《物权法》
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甲公司作为债务人,以自
己的机房提供抵押应当先就该抵押实现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D
107 、 多选题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其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
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丙知晓审判员
丁和甲之间有师生关系,法院的院长也知道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那么关于本案的回避,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丁并未自行回避,丙并没有提出回避,视为放弃提出回避申请,所以审判员丁可以
继续参与审理
B : 丁并未自行回避,丙并没有提出回避,院长可以决定其回避
C : 戊并未自行回避,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审理
D : 戊并未自行回避,审判委员会可以决定其回避
正确答案: B,D解析:
《民诉解释》第46条规定,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
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因此,本题答案为BD。
108 、 多选题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其不慎被丢来的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赔偿医疗
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在丙提出回避
申请之后,法院作出回避决定之前,关于丁和戊的说法错误的有:( )
A : 丁可以继续参与合议庭对案情的讨论工作,戊应当暂停工作
B : 丁应当暂停工作,戊可以继续进行法庭审理的记录
C : 除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外,丁和戊都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
D : 除案件情况特殊外,丁和戊都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工作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回避作出前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
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
外。因此只有C项正确,其他各项都错误。
109 、 多选题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
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
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
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 : 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C :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D : 王某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
效力,因此张某应当自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即2011年4月20日起即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故A正确,B错误。由于张某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
同有效,只不过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在张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
有权时,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故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9
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要办理登记,由于王某只是支付了30万元的对价,在
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前,王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D错误。故AC项正确。110 、 多选题
银行甲与某软件销售企业乙签订了一份软件许可合同,约定由乙企业向甲银行提供某套
软件500个并发用户数的永久使用许可,许可使用的起始日为2015年1月1日,甲银行验
收合格后再付款。乙企业按时供货,甲银行验收时发现,该授权许可的并发用户数只
有300个,不能满足甲银行的运营需要。基于上述情况,甲银行可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 : 先履行抗辩权
B : 违约责任请求权
C : 不安抗辩权
D : 合同解除权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合同解除权的适用问题。如上所述,先履行抗
辩权、违约责任请求权和合同解除权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其功能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故正确选项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