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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公基知识点速记_军队文职(1)_02.公共课笔记+知识点等_基本知识

  • 2026-03-08 19:17:23 2026-01-29 14: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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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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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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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内容

公基知识点速记 目 录 第一部分 法律 ······································································ 1 第一章 法学理论 ·································································· 1 第二章 宪法 ········································································ 7 第三章 民法 ······································································ 14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的解决 ····································· 21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 ····························································· 26 第六章 刑法 ······································································ 28 【实战演练】 ····································································· 37 第二部分 国防和军队 ···························································· 39 第一章 国防常识 ································································ 39 第二章 国防法 ··································································· 39 第三章 军队常识 ································································ 40 【实战演练】 ····································································· 42 第三部分 政治 ····································································· 43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43 I第二章 毛泽东思想 ····························································· 49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1 第四章 公民思想道德修养 ···················································· 58 【实战演练】 ····································································· 60 第四部分 经济 ····································································· 61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 61 第二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63 【实战演练】 ····································································· 64 第五部分 人文与社会 ···························································· 65 【实战演练】 ····································································· 71 第六部分 科学技术 ······························································· 72 【实战演练】 ····································································· 75 II第一部分 法律 第一章 法学理论 【知识点 1】法的本体 1.法的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本质表现为国家性,反映为阶级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 同意志的体现,是人民性和阶级性的统一)并最终反映为物质制约性。 3.法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4.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5.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可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4) 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5)法是具有严格、明确的程序的社会规范;(6)法是 具有可诉性的社会规范。 6.法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最显著的特征是国家强制性。 7.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国务院。 8.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地方的权力机关(人大及常委会)。 9.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地方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10.法律渊源按照效力高低的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11.法律规则分类 法律规 种类 概念 举例 则分类 根据规 规定人们有权作一定行为或不作 授权性规 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则的内 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 则 即属于授权性规则 容规定 “可为模式”的规则 1不同 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 《婚姻法》规定的“现役军人的配 义务性规 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 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 则 种行为的规则,包括命令性规则和 定,即属义务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 《合同法》第9条:“当事人订立 确定性规 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 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 则 法律规则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执业医师法》第45条规定:“在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 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 根据规 指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尚未确 医生,符合本法规定的,可以依法 则内容 委任性规 定,而只规定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 的确定 则 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 师资格;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执业医 性程度 规则 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 不同 村医生,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 法。” 我国《合同法》第175条规定:“当 指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 准用性规 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 模式,而是规定在此问题上应援引 则 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 或参照其他相应规定的规则 定。” 根据规 《合同法》第64条:“当事人约定 则对人 指其规定的内容具有强制性质,不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 强行性规 们行为 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 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 则 规定和 则 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 限定的 承担违约责任。” 2范围或 指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又 程度不 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 同 任意性规 通过协商自行设定彼此的权利和 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 则 义务,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协议的情 他形式。” 况下,才适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 务 1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比较模糊、抽象、宏观,法律原则不 比较具体、明确、肯定,法律规则着眼于 内容 仅关注行为的共性,也关注行为的个 行为的共性 性 适用范围 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广于法律规则 仅适用于某一类行为 法律原则不具有排他性,同一个案件, 具有排他性(全有或全无),一个案件仅 适用方法 也许多个原则都可以同时适用 对应一个确定的规则 13.法律原则在审判中的适用:(1)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除 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3)没有更强理 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14.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 15.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1)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及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 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自然人、国家、法人、非法人组织。 (2)内容: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3)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比如 物、人身利益、精神财富、行为四种。 16.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分为 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 (1)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比如合同、遗嘱等。 3(2)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17.法律体系为“国内法+现行法”。 18.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率,以法律为主干,由宪法 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 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9.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特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 求;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 制文明成果;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20.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 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1.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 免除。法律责任的免除≠无责任。 22.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 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23.法律责任的功能包括惩罚功能、救济功能、教育功能与预防功能,其中惩罚功 能是法律责任的首要功能。 24.法律责任归责的基本原则包括:责任法定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和合理性 原则。 25.民事责任的特征包括:(1)民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2)承担民事责任的 前提是违反了民事义务;(3)民事责任以财产性责任为主,以非财产性责任为辅;(4) 民事责任是一种补偿性责任;(5)民事责任是相对性的责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责任。 426.刑事制裁与民事制裁的区别包括: (1)制裁目的不同,刑事制裁旨在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主要是补救被害人 的损失。 (2)程序不同,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而民事制裁一般 要由被侵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 (3)方式不同,刑事制裁以剥夺或限制自由为重要内容;民事制裁则主要是对受 害人的财产补偿。 【知识点 2】法的运行 1.立法程序:提出→审议→表决→通过。 2.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基本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法的遵守:法的遵守又称为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 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4.法的执行的概念:是指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授权或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 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5.执法的特征:(1)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 (2)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3)具有国家强制性;(4)具有 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6.法的适用的概念:法的适用又称为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 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7.司法主体:司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仅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8.司法原则:(1)司法公正原则(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 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等原则;(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9.立法原则:(1)合宪性和合法性原则;(2)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3) 民主立法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5)明确性、可行性原则。 10.法律监督分类:对法律监督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依监督内容不同,可分为 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依监督的主体不同可分为国家机关的监督与社会监督。 511.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以及监察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各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 人民群众的监督。 12.国家监督的特点具有法定性、严格程序性与直接效力性。 13.执法的原则:(1)依法行政的原则;(2)讲求效能的原则;(3)公平合理的 原则。 14.司法特征:(1)国家权威性;(2)国家强制性;(3)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4)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 【知识点 3】法与社会 1.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国家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 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 (1)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底线和后盾, 凡是法律禁止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反对的;凡是法律鼓励的,通常也是社会主义 道德支持的。 (2)社会主义道德是法律的高线和基础,是法律具有合理性、正当性与合法性的 内在依据。法律的价值、精神、原则等大多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道德所要求 或者禁止的许多行为,往往是法律作出相关规定的重要依据,而多数调整社会关系和规 范社会行为的立法,都是道德法律化的结果。 (3)但法律和道德在意志属性、规范特征、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区别,所以法律 不能取代道德,道德也不能取代法律,两者必须相互融合,相辅相成,才能做到法安 天下,德润人心。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本质要求;公平正义→价 值追求;服务大局→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 4.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5.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66.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的本质在于将行政权力严格置于 法律的约束下。 【知识点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 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治的生命线是公正。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 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 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前提)、严格执法(关键)、公正司法(防线)、全民守法 (基础),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 宪法 【知识点 1】宪法概述 1.宪法综合性规定了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3.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有三个表现:内容最根本、法律效力最高、制修程序最严。 4.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宪法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 6.人民≠公民;法治≠法制。 7.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法治原则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 法律之外的特权。 79.权力制约原则在资本主义表现为“分权制衡”,社会主义则表现为“监督原则”, 在我国具体表现为国家权力彼此之间的制约、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等。 10.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但没有统一、完整的成文宪法。 11.1787年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 宪法。 12.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 13.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 14.中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 15.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54宪法》。 16.“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便没有宪法。”出自法国《人权宣言》, 体现权力制约原则。 17.我国制宪机关: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18.我国修宪机关: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修改。 19.我国宪法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20.修改宪法提案权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21.修改宪法通过: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 22.宪法修正案公布: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23.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 同纲领》、1954年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 法、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 24.现行宪法:1982 年宪法(是我国第四部宪法,1982 年 12 月4 日通过,因此, 国家宪法日是12月4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五 次部分修改。 25.对非公有制经济态度的转变:1988年,提出私营经济是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 引导、监督、管理。1999 年,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经济、私营 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2004 年,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鼓励、支持、引导,依法 监督和管理。 26.2018修正案:(1)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 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 8伟大复兴。(2)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3)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4)中国共 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5)国家机构中增加“监察机关”,由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6)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 增加宪法宣誓制度。(8)取消国家主席的连任限制。(9)规定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任 期及职权。 【知识点 2】我国的国家制度 1.国体=国家性质=国家的权力属于谁:人民民主专政。 2.政体=根本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权力如何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国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4.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专属于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海域、城 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专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留山、自留地、宅基 地。 5.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 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 用并给予补偿。 6.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7.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 院、国家监察委(18修正案)、最高法、最高检、中央军委等中央国家机关。省、市、 县级人大产生本级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地方国家机关。 乡级人大产生乡政府。所有经人大产生的国家机关,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8.国家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9.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 有制。 10.国有经济的地位: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11.享有选举权条件:年满18周岁,中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12.精神病人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913.我国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乡、县两级由选民直接选举,地州 及以上三级由人大代表选举(间接选举)。 14.选举结果:直接选举:采双过半制,即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投票有效,获得过 半数选票当选。如不够,另行选举,得票数不少于参选票数的三分之一。由选举委员 会公布。间接选举,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选票。由人大主席团公布。 提示:选举法中,除直接选举中选民选代表时要求双过半,其他任何决定的作出, 都是全过半。 1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自治机关:自治区、州、县的人民大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3)领导担任:最高行政首长(主席、州长、县长),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 的公民担任;人大常委会的主任或副主任由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 (4)立法权:自治区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不 用备案;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常 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5)变通权:经制定该决议的国家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以变通或停止执行该机 关的决议、命令。 16.特别行政区 (1)特区基本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全国范围内有效;特区法 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 (2)高度自治权:①立法权:有权依据基本法制定自治范围以内的法律,报全国 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不影响生效。②财政权和管理权。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 需要,不上缴中央政府。除国防、外交以及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 事务外的行政事务。③独立的司法和终审权。④依据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 权力。 (3)全国人大对特区的权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制定、修改基本 法。 10(4)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区的权力:①解释基本法;②发回权:认为特区法律不 符合基本法中相关条款,可以将法律发回,发回后立即失效。③法律实施权:决定将全 国性法律在特区实施。④决定特区进入紧急状态。 (5)国务院对特区的权力:①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②特区防务;③任免特区 政府主要官员,澳门的包括检察长职位;④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国务 院可以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的法律在特区实施。 17.基层群众自治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 为基础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具体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两种。 (2)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 以连选连任。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知识点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平等权:总体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立法可以有合理差别;法律适用(司 法)要一律平等;平等不等于平均;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实施保护。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 游行示威自由。 3.人身自由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 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4.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 信秘密。 5.监督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权;对于任何国 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检举权。 6.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7.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 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18.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不得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 碍国家教育制度;宗教活动不受外国势力支配。 9.获得赔偿权: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致人精神损害,后果严重的,应当支 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10.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11.公民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 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 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知识点 4】我国的国家机构 1.全国人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 期5年。 2.全国人大的职权: (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人事任免权:①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院院长和最高检检察长;②决定产生。根据国家 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决定其他国务院重要人员和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③罢 免权; (4)重大事项决定权: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批 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定战争与和平;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建立及其制度。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 机关的职务。 125.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1)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 律。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3)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 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重大事务决定权。 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驻外全权 代表的任免;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6.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职资格:年满45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 7.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8.主席副主席无任期限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委员长及副委员长、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届。 9.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10.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11.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 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 紧急状态。 12.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上下级为领导关系。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13.各级法院为监督关系,检察院为领导关系。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办理刑事案件, 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14.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每年举行1次。常委会召集。 15.全国人大临时会议提议主体:1/5以上代表提议或常委会认为有必要。 16.全国人大会议出席人数要求:所有会议均需2/3以上的代表出席才可以进行。 1317.议案的公布:(1)法律议案由国家主席公布;(2)宪法修正案由人大主席团 公布。(3)选举结果及其他议案,既可由国家主席公布,也可以由全国人大自行公布。 18.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的主体:常委会十人以上组成人员、国务院、中央 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委员长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 第三章 民法 【知识点 1】民法概述 1.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 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3.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平等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知识点 2】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信原则又 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3.民法中包含六项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4.民法的帝王条款是:诚实信用原则。 【知识点 3】民事主体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问题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14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的成年人、以及8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5.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纯获利 益的法律行为)无效。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已满 8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7.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 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满2年。 9.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个月。 10.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11.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间为:一般:4年;意外事件:2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 证明不可能生存:不受限。 1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13.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普通:1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3 个月。 14.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父母离婚,不影响法定监护关系, 只是监护责任的轻重有所不同。 15.遗嘱监护的主体:仅限父母,且父母须担任监护人。 16.成年意定监护中,监护协议须为书面。 17.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8.出生时间与死亡时间:出生证明、死亡证明>户籍登记;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 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19.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 2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从事的行为(有效)包括:(1)纯获利益的行为; (2)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行为。 21.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1522.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一般: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 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23.监护人职责的履行要求: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 24.指定监护中,可先由基层组织指定,再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5.指定监护前,应为被监护人安排临时监护人。临时监护人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 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26.我国法人分为三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27.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分依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将利润分配给 出资人。 2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特别法人。 29.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范围一致。 30.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均自法人成立时取得,至法人消灭时终止。 31.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 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 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知识点 4】民事法律行为 1.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 行为、无权代理行为。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 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 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6(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6.撤回意思表示的时间: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7.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 相对人享有催告权→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8.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可撤销事由 短期期间 最长期间 重大误解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 欺诈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显失公平 之日起5年内 胁迫 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9.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从 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0.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结婚的意思表示、离婚的意思表示、收养、立遗嘱等, 均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 11.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无 效,代理人与相对人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2.表见代理: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虽没有代理权,但因权利外观,善意且无过失 的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善意相对人有权 主张该无权代理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制度。 1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 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14.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1715.表见代理发生后,当第三人主张代理行为的效力时,表见代理发生与正常的代 理同样的法律效果。本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效果后,如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表见代理人 请求赔偿。 16.委托代理人在紧急情况下,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转委托他人代理。 【知识点 5】民事权利 1.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模式为:登记。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动产物权的变动模式为:交付。 3.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交付时物权变动,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 4.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其中,处分权是最核心、最基本 的权能。 5.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三位一体的权利,包括:(1)业主对专有部分的专有 权;(2)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3)业主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 6.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 共有。 7.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8.对共有部分所生的收益,各业主有权收取。 9.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 住权。 10.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11.质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权利。(不动产不适用) 12.法定的担保物权是:留置权。 13.债的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具有相对性。 14.债的客体为给付行为。 15.债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合同、侵权行为、缔约过失、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其中,债最主要、最常见的发生原因是:合同。 1816.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1)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2)有为他人谋利益 的意思;(3)为他人管理事务。 17.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偿还必要费用及其利息;应请求适当补偿所遭受的损失。 18.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损失;(3)获得利 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19.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20.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信息权等。 21.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 22.姓名权和名称权的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自然人,后者的主体是法人或其他 组织。 23.不得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 24.自然人与单位都可以享有的人身权是:荣誉权、名誉权。 【知识点 6】合同概述 1.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民 法典·合同编》仅适用于财产性协议。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为新要约。 4.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 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 要约。 5.不得作为保证人的:(1)机关法人未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 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6.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债权人。 7.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98.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规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知识点 7】继承 1.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 2.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排斥第二顺位;同一顺位地位平等。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 序继承人。 4.法定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 嘱、口头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没 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6.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 效。 【知识点 8】民事责任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2.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 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3.公平责任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 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 4.监护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5.用人者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6.产品缺陷责任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原则,产品缺陷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 担。 7.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损害的学校责任——过错推定责任。 209.一般主体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 10.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第四章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争议的解决 【知识点 1】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类型 1.三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 可以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 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规定例外情形的,续订 劳动合同的。 视为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 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个月内订立。 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的工资,并补订合同。 212.试用期 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 试用期。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 为劳动合同期限。 5.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 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26.保密和竞业限制 (1)保守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 关的保密事项。 (2)竞业限制条款 ①竞业限制的概念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 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 经营同类业务。 ②竞业限制条款的适用范围 竞业限制条款适用范围应限定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③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不得超过2年。 (三)劳动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主 动提出,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单方解除: (1)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①(试用期:3+口头/书面)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30+书面):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23(3)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即可立即解除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需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包括缓刑)。 (2)用人单位预告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非因公负伤或患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 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不能胜任)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③(情势变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限制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三病”、“三期”、 “15+5”)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 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4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注意:发生上述5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能以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 同,但是仍然可以“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者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 20 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 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知识点 2】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 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5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基于自愿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2.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未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1】知识产权的概述和范围 1.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 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 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知识点 2】著作权 1.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 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美术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不视为著作权转移, 著作权仍归作者所有。但是此时,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4.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是无限的,不受限制。作者的 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26【知识点 3】专利权 1.我国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2.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 的发明创造。 3.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4.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同一日申请的,应当在收到专利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各方申请。 5.国务院专利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申请文件是寄出的,以寄出的 邮戳日为申请日。 【知识点 4】商标权 1.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 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 商标。同一天申请的(不分上午下午),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2.申请日的确定: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 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 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保护期满给后的6个月)。 27第六章 刑法 【知识点 1】刑法概述 1.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犯罪分子以何 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障社会主义 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3.我国制定《刑法》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4.现行刑法:1997年《刑法》。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知识点 2】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 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最核心的理念是保障人权,限制公权。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 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 应。 【知识点 3】犯罪 1.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犯罪 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2.犯罪主体 (1)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8(2)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3)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故意 ①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必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 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②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 生的心理态度。 (2)犯罪过失 ①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 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②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提示: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4.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我国刑法分则对 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的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 系)。 5.犯罪客观方面: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客观表现。犯罪构成要 件中的核心要件是犯罪的客观方面。 6.为了保护国家、公共、他人或本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 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7.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 应当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相关罪名。 8.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 事责任。 299.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 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 权益的行为。 10.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或免除处罚。 11.不法侵害只能是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如果受到野生动物侵害而进行反击的,不 是正当防卫,有可能成立紧急避险。如果饲养动物的主人故意利用动物或过失导致动物 致人伤害的,可以正当防卫。 12.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对方的行为是 防卫挑拨,不是正当防卫,构成犯罪的成立故意犯罪。 13.安装防卫装置,如果本身危害公共安全,成立相应犯罪;如果没有超过必要限 度制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构成正当防卫。 14.紧急避险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例如,发生火灾时,消防 人员不能为了避免火灾对本人的危险,采取紧急避险。 15.犯罪预备:行为人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犯 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6.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得逞的犯 罪形态。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7.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 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犯罪形态。 对于中止犯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8.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9.共同犯罪人按作用和分工不同,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20.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2.从犯是指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罚。 3023.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4.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教唆犯既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按其所起 作用定为主犯或从犯。 25.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26.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知识点 4】刑罚制度 1.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我 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管制:由法院判决,3个月以上2年以下,不予关押,实行社区矫正。 3.拘役的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4.有期徒刑的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5.禁止适用死刑的对象:(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 外。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 6.死刑案一审审判权——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7.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 人民法院核准;死缓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8.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 年期满以后,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如果故 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9.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 收财产、驱逐出境。 10.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1(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一般职务也不行)的权利(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在这些机关任职就意味着参加管理国家的活动; (4)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一般职务可以,领导职务 不行)。 11.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提示:(1) 不同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2)犯罪分子合法所有的金钱,并非犯罪所得。法院在任 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12.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死刑、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3.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且效力当然适用于适用于 主刑执行期间。 14.没收财产必须是犯罪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 或应有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 费用。 15.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 16.从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 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 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 17.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 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 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18.特殊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 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19.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20.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 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1.坦白: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本人罪行的。 3222.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 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23.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成立自 首。 24.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 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成立自首。 25.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成立自首。 26.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成立自首。 27.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成立自首。 28.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 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 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29.如果数罪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则采取吸收原则,只执行其中一个死 刑或无期徒刑。 30.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 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31.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相加原则。 32.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 种刑罚制度。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3.减刑适用于: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34.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5.减刑建议书应由执行机关向中级法院提出。 36.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 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337.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知识点 5】刑法分则 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 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 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实施绑架并杀害人质, 以故意杀人罪处罚。 5.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 财物的行为。 6.抢劫罪“两个当场性”原则:即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当 场劫取被害人财物。 7.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夺、诈骗犯罪,为抗拒抓捕实 施暴力的,不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8.诈骗罪的行为结构: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受骗者基于错 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因此取得财产→受骗者遭受财产损害。 9.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盗窃罪。 3410.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1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12.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 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 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13.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4.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15.因被勒索给予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16.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不是行贿;行贿罪的构成在主 观方面必须是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17.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要求因为行为人逃逸使得被害人得不到及时 救助而死亡。 18.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驾。 19.积极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0.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 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均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1.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 他人捐献器官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的,构成绑架罪。 23.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以出卖为目的,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24.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定罪处罚。 25.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 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 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26.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 3527.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故意杀人犯罪与 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28.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出售的,按照销赃数额认定盗窃数额。 29.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30.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且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31.国家工作人员有四类,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派人员、村官协办(协助政府 从事公务);只要从事公务,即使没有编制,也是国家工作人员。 32.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 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3.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 共同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3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 3 个月未还,数额在 5 万元以上 的,属于“数额较大”。 3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属于受贿罪。 36.滥用职权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 36【实战演练】 1.(单选)下列有关法的普遍性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B.法的普遍约束力是以外在强制力为特征的约束,而其他社会规范以内在强制为 主要特征 C.法的普遍性在空间上是以国家主权管辖范围为界,因此,它不是绝对的和无限 的 D.法具有普遍性,因此,一切具体法律的效力都是完全相同的 2.(单选)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 扩大床位供给,征用一批酒店、场馆、培训中心等用于集中收治疑似病例、轻症患者 或观察密切接触者。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 征用并给予补偿 C.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 D.任何时候,政府部门都无权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E.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单选)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的第一顺序应该是: A.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B.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C.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父母、子女 D.配偶、子女、父母 374.(单选)甲与乙矛盾极深,一日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 应战,两人决斗中,甲将乙捅伤,乙奋力反抗,致甲重伤,乙的行为属于: A.过失犯罪 B.故意犯罪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38第二部分 国防和军队 第一章 国防常识 1.国防类型: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中立型。 2.我国的国防主体是国家,国防类型是自卫型。 3.现代国防既是一种国家行为又是一种国际行为。 4.现代国防的目标体系从范围上,可分为自卫目标、区域目标和全球目标。 5.我国古代的国防是指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鸦片战争。 6.中国古代军事思想成熟的标志是《孙子兵法》,问世于春秋战国时期。 7.秦国设立了太尉为最高的军事行政长官。 8.隋朝设立了三省六部制,设兵部专门主管军事。 9.宋朝则设置枢密院作为军事领导的最高机构,主官用文官担任。 10.历史上重要朝代的兵役制度:秦汉时期的征兵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世兵 制、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宋朝的募兵制、明朝的卫所兵役制等。 11.我国古代国防工程建设中,城池的建设时间最早、数量最多。 12.我国古代海防建设是从明朝开始的。 13.中国实行积极防御。 14.2016年,我国将“七大军区”调整为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战区。 第二章 国防法 1.我国“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 兵构成的,其主体力量是解放军。 2.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按照规定执 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39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 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规模应当与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相 适应。 8.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9.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10.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1.国防教育方针: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12.国防教育原则: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 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13.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掌握国防 知识、提高国防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5.中央军委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16.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领水、领空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章 军队常识 1.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是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 2.人民军队的三大民主是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 3.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 荣誉”。 4.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发端于南昌起义,奠基于三湾改编,定型 于古田会议。 5.2014年10月31日,习近平在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四有”军人:有灵 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 406.军事秘密指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 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7.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8.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9.对于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秘密 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10.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 机关决定。 11.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12.文职人员,是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13.文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的政治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军队文职人员岗位的编制员额,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 15.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 16.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 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17.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18.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文职人员,由战区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 19.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 20.对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办 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21.文职人员招录聘用结果,应当逐级上报至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备案。 22.文职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业培训和任务培训。 23.对文职人员的考核,应当根据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体。 4124.文职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25.文职人员年度考核和任职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 个等次。试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实战演练】 1.(单选)国防的基本类型包括: A.扩张型、侵略型、联盟型和中立型 B.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和中立型 C.侵略型、自卫型、结盟型和中立型 D.攻击型、防守型、联盟型和中立型 2.(多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_______不可侵犯。 A.领陆 B.内水 C.领海 D.领空 E.以上全选 42第三部分 政治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前言 1.马克思主义的诞生:1848年2月发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的《共产党宣言》, 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公开问世。 2.马克思主义的直接理论来源:德国的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英法两国 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 3.英法两国的空想社会主义是指 19 世纪上半叶以圣西门、傅立叶、欧文为代表的 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学说。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 【知识点 1】哲学的含义 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对自然知识、社 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2.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 【知识点 2】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即意识与物质的关系问题。 2.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对这方面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哲学党性即唯物主 义和唯心主义两大派别的唯一标准。 3.唯物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根据对“物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可区分为 三种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 物主义。 434.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实物。 5.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也称机械唯物主义。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关于原子是物质 最小单位的认识,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原子,认为原子的属性就是一切 物质形态的共同属性。 6.唯心主义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原,它包括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两种基本形态。 7.主观唯心主义主张人的精神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存在于人的精神之 中。 8.客观唯心主义主张脱离物质世界,并在人之外而独立存在的“客观精神”是世界 的本原。 【知识点 3】物质 1.物质的本质属性和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2.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是运动的主体,一切 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 3.世界上的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知识点 4】意识 意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知识点 5】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映象;同时意识又具有能动作用,正确 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知识点 6】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 1.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而形而上学主张用孤立、静 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 区别。 442.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3.整体和部分的关系:(1)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2)整体对部分起支配、统帅、 决定的作用,而部分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3)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部分成 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4)整体是各个部分有机的结合,整体具 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 4.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5.新旧事物区分的标志是是否同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知识点 7】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 式和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2.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矛盾的基本属性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 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4.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 程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5.矛盾分析法的核心要求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6.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互相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 普遍性。 7.在复杂的矛盾系统中,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主要矛盾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 作用,次要矛盾处于服从地位,起影响作用。 8.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 9.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 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10.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2)质变是量变的必 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11.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 的、迂回的。 45【知识点 8】实践和认识 1.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理论观点。 2.实践的特征:自觉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直接现实性。 3.社会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最能体现实践本质的是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 践和科学文化实践。 4.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实践决定认识表现为:实践是认识的来 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 理性的唯一标准。 【知识点 9】真理 1.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是标志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 范畴。 2.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属性,这是因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 标准也是客观的。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4.真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它们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属性,并不是两 个真理。 (1)真理的绝对性指真理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及其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正确认 识总是有限度的、不完善的。即真理的条件性。 5.真理和谬误的关系 ①对立:真理与谬误是相互排斥的,就一定范围、一定客观对象的认识来说,真 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二者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 ②统一:第一,真理与谬误互相依存;第二,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 转化。 46【知识点 10】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1.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生 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 2.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 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两种历史观的标准。 3.意识形态是指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具体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 艺术、宗教、哲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在阶级社会中,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4.非意识形态是指反映自然现象和不属于特定经济基础的某些社会现象的社会意 识形式,主要包括自然科学、一部分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如语言学、逻辑学、心理学 等。它不具有阶级性。 【知识点 11】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1.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的最终决定力量,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最根本的标准是社会 生产力发展水平。 2.生产工具是劳动资料的主要内容,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标志。 3.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二者合称生产资料。 4.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区分社会制度的根本标志,是一切社 会关系中最本质、最基本的关系,是判断各种社会形态性质的客观依据。 5.上层建筑系统可分为两个基本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 建筑包括政治法律制度,也包括军队、警察、监狱、法庭、政治部门等设施;思想上层 建筑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哲学、艺术等观点体 系。 6.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7.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指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社会基本矛盾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 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根本的, 它决定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 8.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47【知识点 12】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1.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关系。 2.人的价值分为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两个方面。 3.唯物史观在二者的关系问题上强调个人对社会、对他人的贡献,即人的社会价值 是第一位的。 第二节 科学社会主义 【知识点 1】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 1.科学社会主义的直接思想来源——空想社会主义。 2.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客观条件——无产阶级队伍不断壮大。 3.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理论基础——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 4.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伟大飞跃——科学社会主义学说。 【知识点 2】空想社会主义的优缺点 1.优点 在理论上致力于社会制度的分析。他们对资本主义旧制度的辛辣批判,包含着许 多击中要害的见解;对社会主义新制度的描绘,闪烁着诸多天才的火花。空想社会主 义是早期无产阶级意识和利益的先声,反映了早期无产阶级迫切要求改造现存社会、 建立理想的新社会的愿望。 2.缺点 “空想社会主义既不会阐明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奴隶制的本质,又不会发现资本 主义发展的规律,也不会找到能够成为新社会的创造者的社会力量”。空想社会主义 虽然“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但并不是科学的思想体系。 48【知识点 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展望 1.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消费资料按需分配。 2.社会关系高度和谐,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 3.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 第二章 毛泽东思想 【知识点 1】毛泽东思想的内涵和地位 1.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 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2.毛泽东思想在中共七大,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是马克思主义中国 化的第一个重大理论成果。 【知识点 2】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 【知识点 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 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2.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 (1)无产阶级:最基本的动力。 (2)农民:中国革命的主力军。 (3)城市小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者。 (4)民族资产阶级:中国革命的动力之一。 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中心问题)——无产阶级 49【知识点 4】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纲领 1.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 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 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 2.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 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 没收官僚资本,就消灭其封建性、买办性来说是民主革命的任务;没收官僚资本主 义企业归国家所有,直接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又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 质。 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建立起来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 的多种经济成分中居于领导地位。 3.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纲领 新民主主义文化,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 学的大众的文化。 【知识点 5】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 50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知识点 1】邓小平理论 1.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标志着邓小平理论逐步走向成熟。 2.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邓小平理论”概念,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 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4.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 达到共同富裕。 5.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理论的活的灵魂和精髓。 6.党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最主要的内容:“一 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途径); (2)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奋斗目标)。 7.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知识点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 坚持执政为民。 2.核心观点: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基础和前提);代表中国先进文化 的前进方向(灵魂和旗帜);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主体和目的)。 【知识点 3】科学发展观 1.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512.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3.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主要内容 (1)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义;以人为本——核心立场;全面协调可持续 ——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根本方法。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灵魂: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 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精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基础: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二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知识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 1.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 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 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 人民共同富裕。 3.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 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 6.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 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7.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528.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知识点 2】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2.中国梦的本质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知识点 3】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 第一步: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 【知识点 4】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公有制 ①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 集体成分。 ②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集中 体现在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上。 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 要实现形式。 53(2)非公有制 ①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 制成分等。 ②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十八届 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5.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知识点 5】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本质特征)、依法治国(基本方式)三者有机统一。 2.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②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③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④根本活动准则:宪法和法律。 ⑤政党制度的专门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 政) 54【知识点 6】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1.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 思想基础。 2.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也是政党的精神旗帜。 3.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5.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 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 6.伟大民族精神,即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概括的四种精神:伟大创 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和伟大梦想精神。 【知识点 7】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 1.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 2.就业是最大的民生。 3.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 式。 4.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 5.住房制度: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 6.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7.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8.维护政治安全是首要任务。政治安全的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最根本的就 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55【知识点 8】“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表述更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 代化国家,“四个全面”内容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2.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 改革发展的前提。 3.必须坚持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4.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5.全面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6.全面从严治党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 方向和效果。 (2)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首要任务是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共产党 人精神上的“钙”。 (3)“四风”: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 【知识点 9】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1.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唯一的独立的领导,是直接领导、直接指挥, 是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在内的全面领导。 2.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 3.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安排 第一步: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第二步: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 化;第三步: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4.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要求 (1)牢固树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 (2)政治建军是人民军队的立军之本; (3)要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 56(4)锻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 (5)科技是现代战争的核心战斗力。 5.以1927年南昌起义为起点,2027年将迎来人民军队建军100周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强军、人才强军、依 法治军,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捍卫国家主权、 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确保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 全会提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 【知识点 10】“一国两制” 1.“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 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 “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 方式。 3.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明确 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 【知识点 11】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1.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2.新型国际关系: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 3.全球治理观:共商共建共享。 【知识点 1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内涵 核心——“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57【知识点 13】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1.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 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 放格局,把“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 2.共建“一带一路”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 3.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 【知识点 14】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伟大梦想(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伟大工程(保障):党的建设(决定性的作用) 伟大事业(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斗争(手段) 第四章 公民思想道德修养 【知识点 1】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1.道德的评价标准:善恶。 2.道德的依靠载体: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 3.道德的本质: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特殊意识形态,道德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归 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4.道德的功能:(1)认识功能;(2)规范功能;(3)调节功能,最基本的功能, 道德评价是道德调节的主要形式;(4)导向功能;(5)激励功能;(6)教育功能。 【知识点 2】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 1.重视整体利益,强调责任奉献 582.推崇“仁爱”原则,注重以和为贵 3.提倡人伦价值,重视道德义务 4.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 5.强调道德修养,注重道德践履 【知识点 3】遵守公民道德准则 1.要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作为着力点。 2.推动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 社会公德。 3.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 职业道德。 4.推动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 家庭美德。 5.推动践行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 个人品德。 59【实战演练】 1.(多选)生产力的构成包括: A.劳动对象 B.人与人的关系 C.劳动资料 D.劳动者 E.人与自然的关系 2.(单选)一切唯心主义者都否认意识内容客观实在性,下列观点不属于唯心主 义观点的是: A.画饼充饥 B.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C.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 D.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 3(. 单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________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A.国家层面 B.集体层面 C.社会层面 D.公民个人层面 4.(单选)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荣誉,从根本上说取决于: A.劳动者所获得的报酬 B.自己的职业 C.从业者对社会的贡献 D.自己的职务 60第四部分 经济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知识点 1】商品的价值量和货币 1.商品的价值量:指商品价值的大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劳动生产率成 反比。 3.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个最基本职能。 【知识点 2】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 1.剩余价值: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 值。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2.剩余价值 (1)绝对剩余价值:指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所获得 的剩余价值。 (2)相对剩余价值:指在工作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相对 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剩余价值。 (3)超额剩余价值:指单个资本家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 会价值而比一般资本家多得的那部分价值。 3.当剩余价值在观念上作为全部所用资本的产物时,即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是利 润的本质,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4.在利润率平均化的过程中,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银行资本家、农业资本家 得到利润,这些不同部门的资本家瓜分到的利润只是平均利润。 5.垄断资本的实质在于获取垄断利润,垄断利润是垄断资本家凭借其在社会生产和 流通中的垄断地位而获得的超过平均利润的高额利润。 6.资本积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 61资本集中:指大资本吞并小资本,或由许多小资本合并而成大资本的过程,其结果 是越来越多的资本为少数大资本家所支配。 资本的积聚指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来增大资本的总量。 7.产业资本的运动依次经过购买、生产、销售这三个阶段,分别采取货币资本(为 生产剩余价值做准备)、生产资本(生产剩余价值)、商品资本(实现剩余价值)三 种职能形式,相应地完成三种职能,最后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最终实现价值增殖。 8.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 9.所谓相对过剩人口,就是劳动力供给超过了资本对它的需要。 10.生产过剩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的本质特征,但是这种过剩是相对过剩,即相 对于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来说社会生产的商品显得过剩,而不是与劳动人民的实 际需要相比的绝对过剩。 11.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具有周期性:危机、萧条、复苏、高涨。 【知识点 3】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趋势 1.垄断是在自由竞争中形成的,是作为自由竞争的对立面产生的。但是,垄断并不 能消除竞争,反而使竞争变得更加复杂和激烈。 2.垄断资本向世界范围的扩展是通过跨国公司这一国际垄断组织形式实现的。 3.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 (1)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 (2)劳资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变化; (3)社会阶层和阶级结构的变化; (4)经济调节机制和经济危机形态的变化; (5)政治制度的变化。 【知识点 4】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所代替的历史必然性 1.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必然被社会主义所代替; 2.资本积累推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不断激化并最终否定资本主义自身; 3.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资本社会化的更高形式,将成为社会主义的前奏; 624.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 第二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知识点 1】资源配置的方式 市场配置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过程实现资源配置的方式。市场机制主要有价格 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及风险机制。其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 【知识点 2】市场和市场体系 1.现代企业制度,是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依法规范的公 司制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2.现代市场体系的一般特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两种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 份有限公司。 【知识点 3】宏观调控的目标 1.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有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其中,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最主要的目标。 2.国内生产总值(GDP),指经济社会(即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运用生产 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物品和劳务)的市场价值。 3.国民生产总值(GNP)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常住居民在一定时期所拥有的生 产要素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 4.国民经济“三驾马车”是指投资、消费和出口。 5.通货膨胀:是货币(纸币)的发行量超过流通中实际所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商 品和劳务的价格普遍和持续上涨的现象。其实质是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 6.消费物价指数(CPI):它是用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 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 63【知识点 4】宏观调控政策分析 1.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 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主要包括税、利、债、费四个部分。 2.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3.货币政策工具: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其他政策工具。 【知识点 5】汇率与进出口 一般本币汇率下降(外币汇率上升),即本币对外的币值贬低,能起到促进出口、 抑制进口的作用;若本币汇率上升(外币汇率下降),即本币对外的币值上升,则有利 于进口,不利于出口。 【实战演练】 1.(单选)春节前后,某市羊肉价格是每千克 37 元,西红柿价格虽比平时上涨, 但每千克10元,羊肉之所以比西红柿贵,主要是因为: A.买西红柿的人更多 B.羊肉营养价值高于西红柿 C.羊肉价值量大 D.羊肉比西红柿的需求量大 2.(单选)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是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工 人阶级创造的________。 A.产品价值 B.使用价值 C.剩余价值 D.商品价值 3(多选)拉动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力量被称为国民经济“三驾马车”,是指: A.投资 B.消费 C.市场 D.生产 E.出口 64第五部分 人文与社会 【知识点 1】历史常识 1.重要战役 (1)泓水之战:中国东周春秋时期,公元前638年,宋国与楚国为争夺霸权而发 生的一次战斗,战斗以宋国失败告终。 (2)柏举之战:公元前506年,由吴王阖闾率领的3万吴国军队深入楚国,在柏 举击败楚军20万主力、继而占领楚都的远程进攻战。 (3)桂陵之战:孙膑在此战中避实击虚、攻其必救,创造了“围魏救赵”战法。 (4)马陵之战:公元前 342 年,魏伐韩,韩亦请救于齐。齐派孙膑用“减灶计” 诱敌深入,魏将庞涓轻敌冒进,在马陵遭埋伏,庞涓自杀,魏军主力被歼。 (5)长平之战:公元前260年,秦国于长平大败赵国,赵国主将赵括(纸上谈兵) 战死,秦将白起坑杀赵军40万,加速了秦国的统一进程。 (6)城濮之战:公元前632年4月,晋楚发生战争,晋军为避开楚军的北进锋芒, 在未战之前,主动“退避三舍”至城濮(今山东鄄城西南),随后晋文公率晋、宋、齐、 秦等军,大破楚军,奠定了晋国的霸主地位。 (7)秦楚巨鹿之战:项羽破釜沉舟,最终秦败。经此一战,秦朝主力尽丧,名存 实亡。 (8)袁曹官渡之战:东汉末年“三大战役”之一。此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 的基础。 (9)赤壁之战:东汉末年“三大战役”之一,奠定三国鼎立的基础。 (10)秦晋淝水之战:北方各民族纷纷脱离了前秦的统治,而东晋则趁此北伐,把 边界线推进到了黄河,并且此后数十年间东晋再无外族侵略。 (11)1927年8月1日,以周恩来及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人在南昌起义, 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的第一枪,这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 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端。 (12)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企图以武力征服中国的开端。 (13)七七事变:1937年7月7日,全国的抗日战争由此开始。 65(14)萨拉热窝事件:1914 年斐迪南夫妇在波斯尼亚首府萨拉热窝被刺杀,成为 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 (15)1939 年 9 月,纳粹德国突袭波兰,英法对德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 发。 (16)斯大林格勒战役:二战中苏德双方攻守态势的转折点。 2.秦朝焚书坑儒,其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专制统治。 3.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统治。 4.隋文帝即位后和隋炀帝统治时期,改革官制,实行三省六部制。 5.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 刑部、工部。 6.元朝在中央设置宣政院,负责管理全国佛教和藏族地区的行政事务,西藏正式成 为元朝的一个行政区域。 7.1915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创办《青年杂志》,从1916年9月起改名为《新青 年》。《新青年》的创刊成为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标志。 8.“民主”和“科学”是新文化运动提出的口号。 9.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李大钊开始在中国宣传十月革命和马克思列宁主 义,是马克思主义第一人。 10.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失败是五四运动的导火线。 11.五四运动是一次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运动,中国无产阶级开始登上政 治舞台。 12.五四运动对宣传马克思主义起到了推动作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13.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 14.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湖北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 会议确定以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 15.1934年10月,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央红军8万多人被迫实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 1936年10月,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同红一方面军在甘肃会宁地区会师。红军三大 主力会师,宣告红军二万五千里、纵横l1个省的震惊中外的长征胜利结束。 16.1935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贵州遵义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集中纠 正了军事和组织上的“左”倾错误,肯定了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后,中央决定由毛泽 66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三人军事指挥小组,全权负责军事指挥。遵义会议在最危急 的关头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 关的转折点。 【知识点 2】中国文学常识 1.《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500年间的诗 歌305篇。《诗经》分《风》《雅》《颂》三部分,开创了中国诗歌现实主义的源头。 2.《史记》——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作者司马迁,我国第一部“正史”,被鲁 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3.《孔雀东南飞》是我国第一部长篇叙事诗。它与《木兰诗》为“乐府双璧”。 4.陶渊明,魏晋南北朝时期最杰出的文学家。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而弃官归隐, 他开创的田园诗这种新的题材,在古典诗歌发展史上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5.初唐四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 6.田园诗派——王维、孟浩然;边塞诗派——高适、岑参。 7.白居易,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提出“文章合 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与元稹共同发起“新乐府运动”。 8.“李杜”:李白(诗仙、浪漫主义)、杜甫(诗圣、现实主义);“小李杜”: 杜牧、李商隐。 9.“三苏”:苏洵、苏轼、苏辙。 10.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 11.元杂剧四大家:关汉卿、郑光祖、白朴、马致远。 12.南洪北孔:清代孔尚任(代表作《桃花扇》)和洪升(代表作《长生殿》)。 【知识点 3】中国古代思想文化 1.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2.五经:《易经》《尚书》《诗经》《礼记》《春秋》。 673.孔子,是儒家学派创始人,被后世尊为“至圣”。作《春秋》,核心思想“礼” 和“仁”,呼吁恢复“周礼”,主张“克己复礼”;在教育上,首创私学,主张“有教 无类”。 4.孟子,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有“亚圣”之称,著有《孟子》一书。孟子中心 思想为“义”。孟子将道德规范概括为仁、义、礼、智。政治上提出“仁政”“民贵 君轻”的民主思想。在伦理观上提出“性本善”。 5.荀子,名况,字卿,赵国人,战国末期儒家代表人物。提出“性恶论”,主张“礼 法并用”,强调“制天命而用之”。 6.老子,春秋末期人,道家学派创始人,与庄子并称“老庄”,存世著作有《道德 经》。其思想核心是朴素的辩证法,第一个提出把“道”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政治 上,主张无为而治、不言之教。 7.庄子,战国中期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是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哲学思 想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代表作品为《庄子》,主要思想是“天道无为”,提出了“逍 遥”的人生态度。 【知识点 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1.汉代:实行察举制和征召制,主要是选拔孝廉。 2.魏晋:采用九品中正制,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3.隋代:炀帝时,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4.科举考试程序 (1)童试:考中是秀才; (2)乡试(秋闱):考中是举人——第一名是解元; (3)会试(春闱):考中是贡士——第一名是会元; (4)殿试:考中是进士——第一名是状元。 【知识点 5】《孙子兵法》 1.《孙子兵法》又称《孙武兵法》《孙武兵书》等,是世界上第一部军事著作,被 誉为“兵学盛典”。作者为春秋吴国将军孙武,祖籍齐国乐安。 682.“将之五德”指的是智信仁勇严,“将之五危”指的是必死,可杀也;必生,可 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 【知识点 6】国情 1.我国陆地面积有960万平方千米,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1/15,是世界第三大国。 2.14个与我国接壤的国家,朝鲜、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 吉克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阿富汗、巴基斯坦、缅甸、老挝、越南。 3.我国自北向南濒临的近海有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其中面积最大的是南海, 渤海和琼州海峡是我国的内海。 4.截止到 2019年年末,我国大陆总人口 140005 万人,突破 14 亿,比上年末增加 467万人,世界总人口78.03亿,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世界人口的17.9%, 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5。 5.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江苏省是全国人口数量排名前五位的省份, 其中广东省是我国人口最多的省份。 6.我国人口分布一般东部沿海地区多、西部内陆地区少。地理上主要以黑龙江黑河 —云南腾冲一线为分界线,东南多、西北少。 7.根据国际通行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 或 65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 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 社会。 8.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 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 9.当前我国已处于“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现代型人口增长模式。 10.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和东北等边疆地区。 11.在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壮族,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是回族, 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是塔塔尔族,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是云南省(超过6000人的 世居少数民族有25个),少数民族总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 治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壮族)。 69【知识点 7】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 1.公报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 国。 2.全会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 发展变化。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因此,必须加快建设现代 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 进入新发展阶段,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公报中明确提出,“十四 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 3.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 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4.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对此公报指出,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 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全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 势明显增强。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是顺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深度融入世界经济 的必然趋势。 6.全会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 二〇三五年,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 实质性进展。 7.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据预测,“十四五” 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我国社会将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 70【实战演练】 1.(单选)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我国科举制度始创于: A.汉朝 B.隋朝 C.唐朝 D.宋朝 2.(单选)“不为五斗米折腰”最早是指________不愿为五斗米折腰。 A.柳宗元 B.欧阳修 C.陶渊明 D.苏轼 3.(单选)我国人口分布的特点是: A.东部人口多,西部人口少 B.西部人口多,东部人口少 C.南方人口多,北方人口少 D.北方人口多,南方人口少 4.(多选)《诗经》,又称“诗三百”,共305篇,分为________三部分。 A.风 B.颂 C.歌 D.雅 E.曲 71第六部分 科学技术 【知识点 1】天文学和地球科学的历史人物及贡献 1.阿利斯塔克:古希腊第一个著名天文学家,是历史上最早提出日心说的人,也是 最早测定太阳和月球对地球距离的近似比值的人。 2.托勒密:古希腊天文学家托勒密提出了地心说。 3.哥白尼:波兰天文学家 1543 年,发表《天体运行论》,提出太阳中心说,成为 近代天文学的起点,是第一个公开向神学挑战并宣告自然科学的独立的科学家。 【知识点 2】我国科技发明 1.1960年11月5日,中国仿制的第一颗导弹——近程地对地导弹东风一号发射成 功。钱学森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 2.1964年10月16日,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在新疆罗布泊爆炸成功,成为继美国、苏 联、英国、法国之后世界第五个拥有核武装的国家。钱三强被誉为中国原子弹之父, 邓稼先被誉为两弹元勋。 3.1967年6月17日,中国第一颗氢弹在新疆罗布泊爆炸成功,这次试验是中国在 核武器发展方面的又一次飞跃,标志着中国核武器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于敏被誉 为中国氢弹之父。 4.1970年4月24日,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通信卫星“东方红1号”由长征一号 运载火箭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成功,使中国成为第五个发射人造卫星的国家。人造 地球卫星上天、载人航天飞行、月球探测工程是中国航天事业的三个里程碑。 5.王选被誉为“当代毕昇”“汉字激光照排之父”。 6.1999 年 9 月,中国加入人类基因组计划,负责测定人类基因组全部序列的 1%, 也就是三号染色体上的三千万个碱基对。中国是第六个参与国,也是参与这一研究计划 的唯一发展中国家。2000 年 6 月 26 日,参与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美、英、德、日、法、 中六国联合宣布,人类基因组工作框架图绘制完成。 727.2020年2月1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的非盟总 部举行颁奖仪式,授予中国科学家屠呦呦、美国科学家凯托·洛朗森、爱尔兰科学家 凯文·麦圭根三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赤道几内亚国际生命科学研究奖。 8.2020年7月23日12时41分,我国在文昌航天发射场,用长征五号遥四运载火 箭成功发射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天问一号探测器。天问一号探测器将在地火转移轨道飞行 约7个月后,到达火星附近,通过“刹车”完成火星捕获,进入环火轨道,并择机开展 着陆、巡视等任务,进行火星科学探测。天问一号要同时完成三项任务:火星环绕,登 陆和火星表面探测。 9.2020年7月31日,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建成暨开通仪式在京举行,我国 也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拥有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国家。 10.2020 年 9 月 24 日,国防部证实我军“双航母”海上训练:辽宁舰和山东舰已 分别完成例行训练和海上试验活动,检验了武器装备性能和部队训练水平。 11.2020年9月,中国探月工程副总设计师于登云透露,预计2020年底之前发射“嫦 娥五号”,实现月球区域软着陆及采样返回。嫦娥五号有望实现首次在月球表面自动 采样,首次从月面起飞,首次在38万公里外的月球轨道上进行无人交会对接,首次带 着月壤以接近第二宇宙速度返回地球等中国航天史上的四个“首次”。 【知识点 3】生命科学常识 1.细胞:细胞是一切生命体的基本单位。 2.核酸:核酸的基本单位是核苷酸,每个核苷酸分子由戊糖、磷酸和含氮碱基组成。 核酸分为两种:核糖核酸(RNA)和脱氧核糖核酸(DNA)。 3.新陈代谢:生物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以及生物体内物质和能量的 转变过程叫做新陈代谢。新陈代谢是生物区别于非生物的最本质的特征。新陈代谢包 括同化作用和异化作用。 4.基因:生物体内的每种蛋白质、酶、多肽激素和细胞因子等都有它自身特定的遗 传信息,它们被储存于染色体链中,携带某种特定蛋白质完整遗传密码的那个片段称为 基因。基因是DNA中最小遗传功能单位。 735.遗传和变异:遗传是指经由基因的传递,使后代获得亲代的特征。变异是指同种 生物世代之间或同代不同个体之间的性状差异。变异可分为遗传的变异和不遗传的变 异。 6.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是种群。 【知识点 4】主要环境问题 1.PM2.5,即“可入肺颗粒物”,指空气中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其来 源包括土壤扬尘、机动车尾气等。 PM10,即“可吸入颗粒物”,通常是指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 2.赤潮并不一定都是红色。海水富营养化是赤潮发生的物质基础和首要条件。 3.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CO )、甲烷、臭氧、一氧化二氮、氟利昂以及水汽 2 等。 4.臭氧层能够吸收太阳光中的部分紫外线,氯氟烃被认为是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5.酸雨是指pH值低于 5.6的大气降水,通常形成酸雨的物质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 物。其中燃烧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气、煤炭)是造成酸雨的主要原因。 6.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 【知识点 5】核能 1.1938年,德国的哈恩在用慢中子轰击铀核时,首次发现了原子核的裂变现象,并 放出新的中子。 2.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揭示了时间、空间与物质运动的不可分性,是核武器发明的理 论基础。2019年,首张黑洞照片面世检验了广义相对论的正确性。 3.核能是目前唯一现实的、可大规模代替化石燃料的能源。 4.目前,核裂变能主要用于核电站发电。核电站是先把核能转换成内能,最后转换 成电能。 5.目前人类已经可以实现不受控制的核聚变,如氢弹的爆炸,但尚未可以将能量控 制和有效利用。可控制的核聚变反应目前尚处在研究阶段。 6.核电站产生的核废物分为气体、液体及固体三种。 74【知识点 6】高新技术 1.克隆是无性繁殖,属于细胞工程。 2.日常生活中的酱油、醋、味精、酒酿(酵母菌发酵)、酸奶(乳酸菌发酵)、泡 菜(乳酸菌发酵)、腐乳(霉菌发酵)等都是发酵的产物。 3.光纤就是利用光波(主要是激光)在光导纤维中传递各种信息。 4.纳米科学是研究在1-100nm内,原子、分子和其他类型物质的运动和变化性质的 学科。 5.5G技术是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简称。与4G相比,传输速率更快、网络带宽更 高、可靠性高、延迟低。 6.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应用:商品条形码、二维码等。 【实战演练】 1.(单选)一切生物体构造和发育的基本单位是: A.细胞 B.基因 C.蛋白质 D.染色体 2.(单选)克隆技术属于生物技术中的: A.遗传工程 B.细胞工程 C.物理工程 D.发酵工程 75